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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贷款面临的风险
房地产抵押权人在房地产抵押中的风险。房地产抵押权人就是债权人,债权人为了使自己财产不受损失,可依法将不履行债务的债务人为该债务提供担保的房地产折价或拍卖,优先受偿变卖所得。抵押权人虽然在房地产抵押过程中处于主动地位,但是存在许多风险。
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不规范的民间抵押和非金融系统,很多债权人只是保留债务人或担保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做抵押登记,这给一些债务人制造了重复抵押的机会。《担保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进行登记的抵押是无效的。在银行等金融系统中这一现象很少发生,民间抵押应该重视这一现象。防范这一风险发生主要在于抵押权人应依法办事,按照金融政策的规定从事金融活动。①
抵押权人操作风险是引发房地产抵押贷款风险的重要因素。银行所贷资金的安全性原则和盈利性原则在开展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中是互相矛盾的。原因如下:出于安全性和保守原则的考虑,银行不应放贷过多以防范风险;从盈利角度出发,银行应扩大贷款范围,放宽贷款条件,这种做法将会提高银行经营风险。现今,抵押权人是这样确定抵押率的:抵押权人根据抵押物的市场价值,综合抵押人的资信信誉、还贷能力、贷款期限和变现能力等各方面因素来确定抵押率。由于抵押权人专业知识不够,对于房地产市场走势预估不准,不能准确定位费用扣除项以及扣除多少,导致信贷工作困难。对估价时点的公开市场价值的折扣比例是贷款安全性的唯一体现。事实上,抵押物的担保能力应体现在其未来的变现能力上而不是当时抵押物的价值。比如,银行一般按市场价格的五到七成确定贷款额,进而办理相关抵押贷款业务,抵押物的担保性质在这种方法中毫无体现。具体而言,采用现有抵押率公式计算贷款额存在诸多问题。首先,变现价值往往与市场价值存在较大差距,人们通过高估抵押物评估价值进行抵押,即使评估价值不被抬高,反映的也不是变现价值,而是市场价值;其次在确定抵押率时,未从评估价值中扣除如诉讼费、评估费、资产保全费、产权过户费、处置费等实现抵押权所需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相对抵押物价值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抵押物在市场价值减值方面的风险。郊区的企业将厂房设备和土地抵押掉,抵押物重置价值与市场变现价值相差很大;外部环境的变化会导致抵押物市场价值降低;厂房、职工宿舍楼等专用性很强的抵押物的交易市场狭窄,不好变现。
抵押物也有可能面临短期强制处分的风险。《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被拍卖房地产的所有人不是自愿的卖主,是因债务履约期届满未能清偿债务而被迫依法拍卖其拥有的房地产,再加上拍卖价格未经过一段合适的议价期,在拍卖日公开竞投,而买家在竞投之前不了解该房地产的情况,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交易。卖价一般比公平市价低,才能吸引买家竞投,促使拍卖尽快成功。拍卖市场有待进一步成熟,竞投应该激烈,不然拍卖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的颓势不会好转。②
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的分别设置,导致不规范抵押的发生。一些抵押人先办好土地管理部门的抵押登记手续,随后又将此房产抵押给房产管理部门,还有就是此两次抵押登记不是相同的抵押权人所办,产生了房屋与其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不一致的矛盾。债务到期的时候,到底谁先受偿,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
除了上述情况外,抵押权人在设定抵押权时也需要了解和掌握抵押人(债务人)的其他情况,越全面越好。比如该房地产在进行抵押的时候受不受法律、法规的约束;该抵押物是不是多次抵押;审核该房屋的原始所有权登记资料,验明抵押物与档案资料记载情况;审查抵押物有无查封、扣压、拆迁等限制登记的情况,一旦发现应及时停止等。③抵押权人在抵押运作过程中必须对抵押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防范意识,将风险降到最低,最大程度地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房地产抵押评估过程中的风险。抵押房地产评估是对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价格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原则,参照当时相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进行客观合理的评估。评估过程存在许多风险。第一是权属风险,如房产证登记面积、位置以及受益人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将引起权属纠纷进而影响抵押物的市场价格。第二是时间价值风险:贷款到期日的实际房地产价值和房地产估值间的差异。第三是违规操作带来的风险,如获得未结算完土地出让金情形下的土地使用权证、工程还没有竣工时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抵押时房屋所有权人与土地使用权人不一致等。第四,房产所有人将房屋租出,房租一次付清,由于金融机构不能在租期内实现抵押权,导致金融机构资金回笼方面存在风险。第五,原土地使用者的房产属于土地开发费的一部分。
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和现场勘察贷款额度审批存在的风险。从目前我国的登记制度来看,房地产管理部门作为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对房屋权属登记和抵押登记进行真实性审查。现在许多抵押权人存在依赖思想,放松了作为抵押权人应该注意和把关的地方,只靠登记机关把关,给登记机关增加了许多压力,同时也增加了登记机关出现风险的机会。查验当事人是否具备抵押登记条件是登记机关对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性审查的重点,同时在抵押的主体资格、本人签字、个人印章和身份证名字是否一致、有无共有人、共有人抵押意愿等方面也应该严格审查。
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现场勘察工作,确认房地产档案和实际情况的符合程度。被评估对象的方位、周边环境、建筑结构、装修和设备状况等是现场勘察的主要内容。有些人钻评估人员对评估环境不熟悉的空子,提供虚假的现场资料给评估机构,使评估人员不能正确评估抵押物的价值。这就要求评估人员注意检查土地出让金的发票,核实房产证、土地证是否属实。债权人通过相关部门进行贷后检查,降低贷款风险,比如查看借款人土地实际用途是否发生变更等。
房地产抵押贷款的风险防范
完善房地产抵押贷款风险评估体系和保险机制。金融机构要明确责任,保证房地产抵押贷款流程的安全,坚决杜绝抵押物价值的人为操作,加强并动态监管抵押物全过程。制定统一标准规范,明确不宜作抵押物款项,将抵押物细分归类。加强贷后管理,不定时对贷后抵押物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实行分期还款制度,降低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
对抵押物进行科学分类以确定合适的抵押率。抵押率是根据不同的抵押物及其变现能力来确定的,谋求抵押率约等于变现率。调整计算抵押率的方式,对于容易确认变现价值的抵押物来说,将变现价值减去处置变现抵押物的相关税、费作为计算抵押率的分母来计算抵押率;对于那些不容易确认变现价值的抵押物,将双方认可的评估价值,减去处置变现抵押物相关税、费作为计算抵押率的分母来计算。④对贷款抵押中的不同抵押物和抵押年限应根据市场行情分别设定不同的抵押率。
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在金融机构中树立正确的风险理念,完善贷款业务的相关操作程序,加强和规范抵押贷款风险监控和预警体系的建设。抵押贷款风险存在于房地产贷款的审核、发放和回收各个方面,防范风险,要做到以下几点:一、信贷操作规范化,内控管理严格化。实行跟踪服务,落实调查责任,增加贷后检查强度和次数。确定申报价格的合理性、各信息与实际信息的一致性是银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手续的前提,加强贷后检查,防范影响贷款归还的不利因素出现,减少贷款损失。二、完善金融机构内部操作流程和监督机制,提高房地产按揭贷款管理水平,构建一套有效、适用的执行制度。三、建立违法违规通报机制。⑤对于虚假抵押贷款行为,要及时复查并找出问题所在,建立黑名单并实行信息共享,信贷制裁弄虚作假行为,防范房地产抵押贷款风险发生。
1.房地产的投资回收周期较长。导致房地产投资面临巨大风险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投资周期较长。据当前现状来看,除了房地产开发投资会随着开发过程的结束在二至五年收回投资成本外,置业投资的回收周期则在八到十年,或者是更长的时间。因此,一般来说,规模较小的房地产企业不具备承受这种长时间的资金压力与市场风险,只有资金实力比较雄厚的企业才能应对房地产投资风险。
2.房地产企业的投资利润率与借入资金利率间的不稳定。对于房地产投资来说,另一个较大的风险来自于房地产企业的投资利润率与借入资金利率之间的关系具有不确定性。由于房地产企业投资后,当遇到周转资金不足时,需要进行资金筹措,为了稳定企业的内部发展,则需要从银行接入资金并对财务进行调控。受这种不确定性的影响,使得房地产企业将面临巨大的投资风险。如果相较于房地产投资的利润率,借入资金的利率比较低,企业则可以在财务作用下提高自身的自有资金利润率。而反之,如果借入资金的利率更高,则房地产企业则面临着亏损的风险,甚至由于负债率过高而不得不选择破产。
3.房地产企业投资经营活动的成败。房地产风险来源的另一个就是企业的经营活动。企业为了周转而借入资金,而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来源于房地产企业投资的收益。一旦企业管理人员的经营活动不顺利,将增加利息支付的难度,给企业带来巨大还债压力,而且还会给企业的信誉造成很大的损失,员工缺乏工作积极性,以致影响企业再次筹集资金的能力,最终造成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周转处于瘫痪的局面。
二、房地产风险防范建议
1.充分调查市场需求,做出科学的项目决策。由于房地产行业所面临的是一个具有局限性的消费市场,一旦做出了投资决策,就将面临巨大的销售风险。因此,为了能够将此类风险降到最低,房地产企业在进行投资之前,应当对市场的供求关系做出全面的调查与分析,最终选择社会最需要的并具有较大的利润的投资项目,这也是房地产投资获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
2.在投资决策时考虑银行贷款利率提高的可能。银行贷款利率的提高是发生频率较高的事情,尤其是在近几年,银行在较短周期内已经多次加息。可以通过三个步骤,来规避由此造成的风险,首先,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尽量选择固定利率;其次,在评价投资方案时,提前做好银行提高贷款利率的风险防范;最后,及时对银行贷款利率进行灵敏度分析,以把握贷款利率带来的风险,并提出应对措施。
3.采取有效措施转移风险。首先,在签订建设合同时,通过具体条款的内容,可以将风险损失转由另一方承担,并承担经济损失,实现风险转移。合同双方可以充分利用具体的条款,合理转移风险损失责任。一般来说,房地产项目开发需要较长的施工周期,在这个过程中会因为建材、设备市场价格的波动使得成本受到影响,而面临风险,因此,房地产投资企业可以在合同中明确,如果由于承包商的原因而出现工期延误等情况,则有承包商对由此产生的损失负责。其次,参加保险、实现风险的专业,以小数额的保费为代价,避免所承受的风险。但是,保险公司经营的范围值包括纯粹保险,所以房地产投资企业并不能通过保险来转移所有风险。
4.健全监管机制,加强施工管理。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也是投资项目资金消耗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仅不可能节约资金,而且很有可能会超出成本预算。因此房地产投资企业必须在签订合同时,认真审核每一项条款,确保经济利益。并聘请工程监理,对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加以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以防止出现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变动、工期、质量等原因而引发的风险。
5.通过风险自留,合理控制风险。风险自留指的是当房地产投资企业在项目开发中遇到某种不能避免、控制和转移的风险,或者虽然风险较大,但其背后所带来的利润也很可观时,房地产投资企业可以在不影响其战略发展的前提下,选择由自身来承担风险。风险自留是一种有效的风险处理措施,其本质上是在风险发生后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房地产投资企业通过内部资金的融通对受损单位的损失进行弥补。同时,风险自留也适用于残余风险的处理,有时在特定条件下,这也是面对风险的唯一选择。
三、结语
关键词:房地产评估;金融风险;策略;分析
Assessment of the real estate and financial risk prevention
Wang Yanchao 1 Yan Shanhua 2
1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Liaoning Dalian Dalian Branch of the 116001
2 Dalian Vanke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Liaoning Dalian 116021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our country real estate industry development, and has become a new growth point of national economy in. But at the same time, the real estate industry is also one of the most easy to produce economic bubble, cause financial risk industry. This article embarks from the reality, analysis of the real estate appraisal in the problem of existence,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bank financial risk prevention measures, in order to regulate the real estate assessment and prevention of financial risk of real estate for the purpose of.
Key words: real estate appraisal; financial risk; strategy; analysis
房地产引起不可移动性和保值增值性,成为银行最理想的中长期抵押物。银行为保障其贷款安全性,就需要合理地对抵押房地产进行估价,从而形成基于抵押贷款为目的的房地产评估。我国在房地产评估理论和实务方面的研究相对滞后,实践中亦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如评估的时点性、选择方法不当同融资本身的长期性相矛盾,抵押物产权瑕疵、业务衔接不合理等。因此,健全作为联系房地产市场和银行金融风险纽带的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体系就显得十分重要。
一、房地产评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估价方法的选择问题
房地产估价常用的三种方法是成本法、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估价人员应以实际情况为依据,来对估价方法进行合理的选择。其中市场比较法的本质是将近期类似房地产交易价格作为向导来实施的评估。当房地产市场过热,其交易价格持续超出实际价格合理范围时,此种方法估算的抵押物价值必定比其真实价值要高,银行贷款发放额度自然扩大。当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其交易价格又会重新回到合理范围内,这时抵押物实际价值逐渐显现,导致了银行信贷安全隐患的形成,很大程度上会导致将来大量的坏账、呆账。
(二)估价特点同融资长期性相矛盾
房地产估计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时点性,即很大程度上是对当前价格状态的评估对象作出判断,大致市场比较法的广为应用,使得在对房地产抵押物进行评估时,多是以当前市场景气度为依据来对抵押贷款价值高低作出判断,而对抵押物未来成交价格变化则相对忽略。房地产抵押贷款偿还周期伴随着数个房地产的经济周期,房地产市场繁荣时期发放抵押贷款,确定的贷款发放额度易高于抵押物长期均衡价值估价。当房地产市场一旦进入萧条或衰退时期,抵押物市场价格便会低于评估结果。此时,如果借贷方理性违约或无力按期还款,就很可能对银行资产的安全性形成冲击,诱发金融风险的形成,甚至爆发金融危机。
(三)估价机构同银行业务衔接问题
各商业银行曾下设房地产评估部,但随后逐渐被分离出去,转而委托专门估价机构来对抵押物进行评估。此种情况下,评估机构同银行业务的衔接好坏十分重要。当前,我国银行中懂得估价程序和方法的技术人员不多,评估机构中人员对银行放贷细则和程序也知之甚少,从而致使银行难以对估价结果有效地利用起来。暂且不谈抵押贷款比例的确定问题,就当前这种肤浅又简单的衔接模式,就导致了估价工作客观性和科学性的大程度降低,致使金融风险的增加。
(四)抵押物产权瑕疵问题
房地产不但包括地上及土地定着物和同地上利用相联系的地下改良物,以上组成部分的衍生权利亦包含其中。因此,抵押物产权的明晰性将对对房地产抵押价值的高低与实现产生直接影响。于福利分房的基础上,我国又进行了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产权结构和类型较为复杂,产权不全或产权多元化的房屋数量较多,这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房地产评估的难度。如果抵押物产权本身存在瑕疵,抵押人一旦违约,抵押物的变现价值将大大低于抵押价值,金融风险进一步增加。
二、基于房地产评估的银行金融风险防范策略分析
(一)创新完善现有评估方法
在我国,因抵押物处置同抵押物评估间存在脱钩关系,一般规定抵押物评估报告的有效时间为期一年,这一年当中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是巨大的,如这时对抵押房地产进行处置,评估价值和抵押物限制就会形成相当的差异。因此,应对国外的评估理论和评价方法加以借鉴,不断创新和完善现有评估方法,使其同我国当前国情和房地产自身特点相适应。
(二)强化评估人员抵押贷款业务认知
评估人员对银行抵押贷款安全性则责任性据顶了其在掌握评估理论和评估方法的同时,还必须对银行抵押贷款业务有深刻的理解,一般来讲,评估人员应加强对权利义务、还款计划及相关手续和费用等方面内容的认知。
(三)完善制度,建设统一的行业协会
一些评估机构的工作不认真,出具的评估报告不负责任,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评估制度的缺失。因此,制定完善房地产相关评估制度十分必要,应作为评估行业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来抓;因当前各部门的评估程序和评估标准不统一,这就造成了统一标的物在评估结果上有着较大的差异,弱化了房地产评估的权威性。因此,建设统一的行业协会是目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起到协调各部门职能的作用;此外,评估协会和评估行业主管部门还应进行制度的完善,提倡竞争的公平性,来杜绝行业垄断行为,促进评估机构、行业协会、行业主管部门等各方互动的良性发展。同时,行业管理协会和评估行业管理部门还应建立统一的地区房地产市场信息数据库,从而为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依据。
(四)银行抵押贷款估价管理方面
中国银行对于抵押物评估价值尚未确立有效的审核制度,对于评估结论的价值和内涵的定义却反充分的分析和理解。这就需要强化对抵押物评估报告及报告出具相关评估机构的审核,从而正确对评估报告作出正确的判断;银行在房地产贷款的过程当中,了解和拥有评估机构质量保证体系的完整信息资料十分必要,指定信誉好、资质高、服务水平好的评估机构,并与评估行业实现资源共享,从而银行金融风险的防范创造条件。
三、总论
房地产行业的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当前我国的房地产评估上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增加了银行的金融风险,从实际出发,针对性地从采取措施,并积极地加以实施,来使得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最大程度低降低银行金融风险。
关键词:房地产估价;房地产估价报告;房地产估价风险
房地产估价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估测房地产的价格。但科学、准确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必须是由专业估价人员根据据估价目的,遵循房地产价格的形成规律与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并结合估价人员的丰富经验所进行的评估。因此,理解房地产估价必须掌握如下有关概念。
一、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
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是指经房地产估价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由有关主管部门审定注册,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专门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专业人才。在我国,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被称为估价师。
其基本要求是有扎实的房地产估价理论、方法及房地产制度政策、开发经营、城市规划、建筑等方面的知识;有丰富的房地产估价实务经验;具有较高的市场调查、推理判断技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为了达到上述基本要求,建设部于1998年8月颁布了《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共九章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估价人员须经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按规定注册,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才能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进行相关活动。估价师分为全国注册的和地方注册的,分别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市、自治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注册工作。
二、房地产估价
1.估价目的
估价目的就是评估房地产的动机,即评估所服务经济行为的具体类型的价值的真实。 如是为了买卖、租赁还是为了抵押、典当等而评估房地产价值。估价目的不同,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及具体操作过程也有所不同,导致估价结果也出现相应的差异。
2.估价原则
估价原则是指评估人员在估价过程中应当遵守的标准或注意事项。主要包括最有效使用原则、合法原则等。
3.估价程序和方法
一般而言,房地产估价的基本程序是固定的,但运用某种估价方法评估的具体程序则有一定差异。科学实用的估价方法,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既有科学的理论依据,又能反映现实交易行为。通常情况下,房地产估价的采用三大基本方法,即:市场比较法、成本法和收益法。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方法,如假设开发法、路线价法、长期趋势法、残余法、购买年法、利润法、分配法等。
三、房地产估价报告
估价报告是记述评估成果的文件,为了保证其质量,在撰写时要遵循掌握内容全面、格式清晰、简明扼要、突出评估依据的原则。
1.估价报告书的形式
估价报告书有定型式(或称表格式)、自由式与混合式三种,可根据评估活动的具体情况灵活选用。通常情况下,多采用定型式,又称封闭式估价报告书,是固定格式、固定内容,估价人员必须按要求填写,不得随意增减。其优点是一般事项反映全面,填写省时省力;缺点是不能根据估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而深入分析某些特殊事项。如果能针对不同的估价目的和不同类型的房地产,制作相应的定型式估价报告书,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缺点。
2.估价报告书的组成
一份完整的估价报告书通常由下述六个部分组成:即封面(写明报告名称);目录;致委托者函;估价结果报告;估价分析报告(即技术报告);有关附件。
3.估价报告书的内容
估价报告书的内容至少要记载下列事项:委托与被委托双方名称;估价的对象、目的、时间、地点;评估依据、方法、结论;决定估价额的理由以及估价人员情况等。并含附属资料。如评估对象的地籍图、平面图、外观和内部照片、产权证明、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的资格证明等。
四、房地产估价风险防范
房地产估价活动和其他经济活动一样具有风险性。但是,房地产估价风险具有其特殊性。房地产估价是与房地产相关的一项集政策性、技术性、地域性、时效性为一体的社会中介活动,不仅仅会带来估价机构和人员的风险,而且会对政府、经济活动涉及利益各方带来不同的风险。因此,充分认识房地产估价的风险成因及风险体系,并积极防范和规避风险,是房地产估价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1.技术风险:为估价行业广为接受的基本估价方法是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从估价理论角度这三种方法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不管采用哪一种方法,都需要详实的基础资料来支撑。因此,在利用具体的估价方法进行估价时,是否掌握丰富的基础资料是估价结论能否准确的重要保障。实际评估过程中,由于我国房地产业以及房地产估价起步较晚,许多技术资料无法在短时期内积累下来,比如市场基准收益率水平、房地产价格分类变动指数等等。这样使得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在房地产价格预期的技术上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此外,估价报告的叙述不完善或不完整也会在将来给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再者就是估价人员素质水平不高,对于房地产估价基本理论理解不透,虽然通过考试但缺乏实际估价经验,在参数选择和方法运用上存在缺陷,也会产生一定的估价风险。
2.政策风险:房地产价格的变化一方面受到供求变化的影响,另外一方面政策变动也会对房地产价格产生重要影响
政策的变化是一般估价人员无法或不能预期的。政策的变化,包括税收政策、金融政策以及产业政策都必然会对房地产价格产生或高或低的影响。同时,政策的变动还会对估价方法产生影响,如《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修改,使得房屋拆迁补偿估价方法也发生了变化。
3.业务风险:即估价业务带来的风险
房地产估价主要是对房地产权益的估价。我国房地产市场虽然在逐步规范,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在产权界定方面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某企业通过政府对原农民所有的土地通过征地取得了划拨土地使用权,企业为了节省费用不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这种情况在估价实践中经常遇到,造成估价结果与实际的偏差,形成风险。另外一个方面,当估价机构或人员接受新业务时,对于估价方法和技术参数的选择和利用同样存在着不确定性,给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未来带来风险。
4.经济风险:所谓经济风险是指经济形势短期内发生了巨大变动
使得估价结果与市场价格产生了较大偏离,这种结果是任何估价师和经济利益各方都不愿意看到的情况。这种情况不是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的道德问题,甚至有些情况下也不是估价师能够预期的,但是这种结果会对社会经济稳定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可能会直接给房地产经济活动某一主体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加强和完善房地产估价师后续教育,规定作为房地产估价师应该在规定的期间内完成额定时间的职业培训、撰写估价工作心得和论文、提交自己完成的估价报告,如果不能完成相应的工作,就会受到行业协会的处罚,直至取消其执业资格。我国也要求房地产估价师定期接受一定时间的继续教育,估价师协会和地方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定期对估价师进行理论知识的继续教育培训,也可以对一些专题的估价问题进行讨论和后续教育,如城市拆迁估价等。加强对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以及强化对房地产估价师的定期考核,对于降低由于房地产估价人员带来的风险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张东祥,汤赵慧;我国房地产估价业现状与问题的产权基因分析[J];企业经济;2004.04
2.张效梅;房地产估价人员自身原因引发的风险[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04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风险信贷防范
金融业是国民经济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行业,通过它的融资和支持功能,一直产生着加速各行各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房地产业目前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的支柱产业。它的发展,对于发展经济和提高生活,拉动相关行业发展,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都产生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的产业,房地产的发展离不开金融业的支持和投入,而房地产业存在着资金需求量大和自我积累有限的局限性,给金融投资带来巨大风险,因此如何规避金融风险,积极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地向前发展将是我国当前十分重要的任务。
房地产投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中国房地产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逐步走向理性,但是房地产投资的收益与风险并存。在房地产投资过程中,政治环境风险、经济体制改革风险、产业政策风险、房地产制度变革风险、金融政策变化风险、环保政策变化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均对房地产投资者收益目标的实现产生巨大的影响,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风险。
房地产业的发展需要金融业的支持。房地产开发投资数额巨大。投资回收周期较长。占用的资金及支付的利息多,企业的自我积累根本不可能保证连续投入资金的需要,如果没有金融支持,企业就会发生资金周转困难甚至发生财务危机。房地产个人住房消费也需要金融业的大力支持。国际上房价收入比约为三比一至六比一,而我国这个比率要更高一些,平均大约为八比一至十二比一,个别城市有的甚至更高。这意味着,我国城市一个家庭要在禁绝一切消费的情况下,积累至少8-12年才能买得起一套住房。但是借助于住房消费信贷,家庭的积累过程就会大大缩短,住房消费可以提前实现。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这无异于缩短了销售时间加快了资金周转,减少了资金占用和利息支付,从而增加了利润。
房地产信贷是金融业的一项重要内容。房地产金融一般可分为开发信贷和消费信贷,据世界各国统计,住房金融有两个“三七开”之说,一个“三七开”是国内各项贷款中大约有30%是给房地产业,另一个“三七开”是房地产业贷款中的70%是贷给个人买房的,另外30%是贷给开发商。中国房地产金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十分迅速,而且发展空间非常大。
统计数据显示,房地产开发和个人住房消费信贷增长逐年上升。1998年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为2028.92万元,2003年扩大到6657.35亿元,是1998年的3.2倍。同时,个人住房消费信贷也快速增长。2003年与1998年相比,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增加了11353.58亿元,增长了26.64倍。尽管如此,目前我国的房地产金融市场发展还很不充分,存在着明显的滞后和不均衡现象。主要表现为:
房地产融资渠道单一,房地产开发资金过多依赖于银行贷款,使房地产投资的市场风险和融资信用风险集中于商业银行。中国房协副会长顾云昌把房地产与银行业过去5年紧密合作的时光比作“蜜月”,他说:“我们和银行之间的这种蜜月太舒服了,所以没有想到第三者或其他更多渠道,银行业也乐意为我们服务,但银行确实也因此承担了巨大风险。”据估算,80%左右的土地购置和房地产开发资金都直接或间接来自商业银行信贷。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资金链中,商业银行基本参与了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通过住房消费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建筑企业流动性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等,商业银行实际上直接或间接地承受了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各个环节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有关方面资料表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1.4万亿不良资产30%是与房地产相关。
房地产金融市场结构单一,没有形成完整的房地产金融体系。缺乏多层次的房地产金融市场机构体系,缺乏多元化、规范化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缺乏独立、有效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中介服务体系,没有形成完备的房地产金融一级市场,尚未建立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据央行研究局的报告,2002年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占全部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来源不足0.5%;房地产债券融资所占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中的比重也由1999年的0.21%,下降到2002年的不足0.01%;近年来,房地产资金信托较为活跃,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上半年推出的房地产资金信托计划也不过20亿元,微乎其微。房地产信托起源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经历了迅速发展、衰落、复苏、稳定发展的过程,现在美国大约有300个房地产投资信托,他们的总资产超过3000亿美元,大约2/3在国家级的股票交易所上市,已成为美国房地产证券化的主要形式。由于其在产权、资本、经营上具有的优势,其发展已为世人所瞩目,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也纷纷效仿。
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监管和调控机制还很不完善。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法规建设相对于房地产市场发展而言还是相当滞后的,除《商业银行法》中有关银行设立和资金运用规定外,还没有专门的房地产金融监管框架,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有关规范也有待制订。
我国个人征信系统尚未建立,商业银行难以对贷款人的贷款行为和资信状况进行充分严格的调查监控,个人住房消费信贷的发展可能存在违约风险。目前,中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率不到0.5%,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良贷款率仅为0.24%,这对改善银行资产质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按照国际惯例,个人房贷的风险暴露期通常为3年到8年,而中国的个人住房信贷业务是最近3年才开始发展起来的。一般来讲,个人信贷业务会给银行带来以下风险:一是信用风险,即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如失业或突发事件)而不能按期足额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二是流动性风险,即由于银行资金过度集中投放于期限较长的个人房贷业务,从而使商业银行面临流动性危机;三是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四是利率风险,即由于利率的变化而使商业银行遭受损失的情况;五是市场风险,即由于整个房地产市场大幅下滑,从而波及商业银行并给银行造成损失的情况;六是政策风险,即由于有关房地产市场或个人房贷业务相关政策的出台而使商业银行受到影响的情况。
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防范措施
政府要增强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前瞻性和科学性,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完善调控手段,提高调控能力,促使房地产业稳定、健康、有序地均衡发展,防止大起大落,防范房地产泡沫的产生。为此必须首先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工作,完善全国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通过全面、准确、及时地采集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相关数据,并对影响市场发展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公布,政府可以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控和指导,以实现对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
况的预警和对房地产投资、消费的引导。其次政府要设计合理、严密的房地产税制,引导土地持有者合理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抑制土地的过度投机。比如对土地空(闲)置征税,以鼓励持有人积极投资开发,提高囤积投机的成本;征收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能有效地抑制土地投机,且能将由社会引起的土地增值通过增值税的形式部分返还给社会,体现了社会公正;征收土地保有税,以刺激土地供给等。
银监会应加快发挥在社会信用基础和市场诚信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完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充分发挥其监管作用和服务功能。激励诚信行为,促使各经济主体在日常信用活动中养成守信习惯,彼此建立起互信、互利的信用关系,确立失信成本递增的违约制裁机制,严惩欺骗和违约行为,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起诚实守信的氛围和环境,促进金融稳定。
我国应当大力发展多元化的房地产金融市场,形成具有多种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的房地产二级金融市场,以达到分散银行信贷风险的目的。房地产对于银行依赖性过大,不利于自身发展,同时商业银行过度的房地产贷款,有悖于商业银行的“三性”原则。因为商业银行的资金主要是吸收社会存款,投向期限较长的房地产项目,不符合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安全性的要求,容易造成清偿危机,产生金融风险。在成熟规范的市场中,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融资不仅应有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两种基本形式,在一级市场以外,还应存在着发达的证券化二级市场。在这个二级市场上,各种房地产金融工具同时存在,包括投资基金、信托证券、指数化证券等等。房地产证券化可以促使房地产经营专业化,导致资源的合理配置。
加快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进程,降低银行按揭贷款风险。随着我国住房商品化加快,个人住房贷款将迅速增加。当到一定规模时,商业银行会面临较大的资金缺口,以及资金来源的短期性与住房贷款资金需求长期性矛盾,这无疑会带来新的金融风险。从国际经验看,一旦经济不景气,呆坏帐比例容易升高,而实施住房贷款证券化,可以分散该业务面临的金融风险。通过实施住房贷款证券化,使整个住房金融市场与资本市场有机互动,可以扩大商业银行的融资规模,同时还会带来良性的连锁效应,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降低银行开展住房贷款业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