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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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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明确奋斗目标

目标明确是做好工作的重要前提,《意见》为全面加强我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立了具体和可行的目标,这一目标定位为“经过努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总体上说,《意见》提出的全省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的目标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从我省的情况看,2009年我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81、全国为0.89,我省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1.87,全国为2.40,两项指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从总体趋势看,我省的这两项指标将继续保持下降的态势,经过5年的努力,可以达到全国的先进水平。而2009年我省的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29、全国为0.26,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我省为4.37、全国为3.63,两项指标还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从2005年以来,我省这两项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逐年缩小,越来越接近。在未来几年内,我省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将保持在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态势,经过5年的努力,这两项指标应该可以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

二、强化组织领导

组织领导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证。为解决一些地方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排位偏后、频繁调换、协调力度不够的问题,《意见》从以下3个方面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将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二是明确规定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要求县、乡两级政府安委会主任要逐步调整由政府行政正职领导担任,并加强对县、乡两级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保证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专业性、连续性。

三、突出责任落实

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只有责任落实,工作才能落实。《意见》进一步从3个层面强调责任的落实: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除了《通知》中明确规定的各项规定外,《意见》特别要求建立企业等级评定滚动机制,继续按照A级抓巩固、B级抓提高、C级抓整改、D级挂牌督办的要求,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对确定为C级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暂缓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批,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对确定为D级的,由所在地县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相关部门暂扣相关证照,取消所有项目审批及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停产整顿,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突出技术操作规程对于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作用,要求“企业应当根据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按照不同的岗位及工艺分别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组织修订。对实施动火、受限空间、爆破、临时用电、高空、水上、吊装、检修等危险性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保障措施。煤矿、非煤矿山地采企业应进一步规范采掘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和审批”,同时要求企业加强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等“四个能力”建设。二是突出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落实。《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一岗双责”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三是加大安全生产责任约束与责任追究力度,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硬约束”。《意见》除了体现《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外,明确规定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对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2年内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矿长):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负有责任的乡(镇、街道办)政府和县(市、区)相关部门的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追究县市区级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源头管理

源头管理是落实预防为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关口。《意见》从6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源头管理:一是强化建设项目审批部门的责任。要求建设项目核准(审批)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将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审批情况及时通报同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二是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的落实。要求新建的铁路、高速公路、城乡道路、港口、码头、渡口及其他重点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有效落实“三同时”措施。三是对有关建设项目的准入做出规定。新、改、扩建设项目可能影响周边相关单位或设施安全的,应当主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四是对于地面挖掘作业的安全保障做出规定。在城区地面实施挖掘作业时,施工企业要全面摸清项目涉及区域地下管道、线路的分布和走向,制定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安全。五是对于新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入集中区做出规定。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在依法规划的化工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内建设,加快推进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步伐。六是制定安全生产技术地方标准。《意见》要求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根据我省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安全生产地方标准。

五、重视技术保障

《意见》进一步扩大了强制推行先进技术装备的行业领域范围,充分发挥技术在保障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在《通

知》的基础上,我省增加了以下要求:一是要求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出租汽车、校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于2012年全部完成。二是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安装自控联锁、自动报警和紧急停车装置,于2012年完成。三是露天开采的非煤矿山全部实行液压锤二次破碎和机械铲装作业,适宜采用中深孔爆破的非煤矿山全部实行中深孔爆破、地采矿山全部实行机械通风并完善通风构筑物。库容达三等别以上的大型尾矿库,以及下游3公里影响范围内有重要建构筑物和10人以上常住人员村庄的四、五等别尾矿库,必须安装在线监控系统,于2013年完成。四是冶金煤气企业应设立煤气救护站,配备专业人员、救援设施及特种作业器具,严格按规范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测报警装置,为作业人员配备携带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和通讯联络工具,于2011年全部完成。五是对《通知》中提出的“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我省的《意见》明确要求“44.1千瓦(60马力)以上的渔船要安装防撞(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于2012年全部完成”。

六、加快应急建设

应急管理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意见》对加快推进我省企业应急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基础建设。要求企业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实时监控和管理系统,实现与所在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联网。企业应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煤矿、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应当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应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与专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二是加强各级政府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普查、登记、建档等工作,做好必要的应急装备和救援物资保障,加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2011年前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生产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依托公安消防和大型企业等专业救援力量,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2012年前在煤矿、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集中的县(市、区)建立满足需要的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三是加快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要求2012年完成省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各设区市及重点县(市、区)应急救援平台建设,2013年实现全省市县区应急信息平台互联互动。

七、注重政策引导

政策引导与激励是《通知》及《意见》在安全生产制度设计上的重大突破与创新。《意见》从以下方面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推进给予引导、激励。一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与领导年薪及员工绩效工资挂钩制度,加大高危企业相关人员的奖惩力度。二是实行尾矿库闭库安全保证金制度。三是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安全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的培养,定向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督促煤矿企业加强班组长建设,完善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机制。四是在政府扶持企业技改的资金中,对符合安全产业政策导向的项目予以资金倾斜。五是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要求各级政府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事故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以及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并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给予荣誉称号,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合理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奖励经费,对实现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地区和单位给予奖励。

八、提升监管能力

《意见》在促进我省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的提高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加强队伍及监管网络建设。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机构编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充实加强人员力量,配备与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乡镇(街道)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与当地安全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管人员,确保必要的经费、装备及其他工作条件,村居、社区应当确定安全协管员。二是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建设。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投入,在2012年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车辆、事故抢险指挥车辆和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基本装备的配备,以及现场检测设备、现场调查取证与分析设备、办公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三是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发挥社会专业技术力量的支撑服务作用。

九、推进管理创新

《意见》针对我省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多、安全生产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的实际,要求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方式:一是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要明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管理和指导,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的,可通过服务购买等方式,与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由其代为履行部分工作。二是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的企业中安全管理人员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当与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由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并明确双方的相应责任。三是提高渔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要求44.1千瓦以上的渔船推行公司化、协会化管理模式。四是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对台交流合作机制,拓展闽台安全生产合作。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严格安全许可条件

1、合理规划化工产业布局。按照“产业集聚”、“集约用地”的原则,由市安监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工信委、规划局、环保局以及相关县区政府,在年12月底前制定完善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规划至年),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并制定相应的进区入园政策。市中心城区(东湖区、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湾里风景区域内不再批准设立新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在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基础上,于年底前完成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明确产业定位,完善水电气、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从年3月起,对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县(区)、开发区,城乡规划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一书两证”(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许可,安全监管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申请,投资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公安消防部门不再受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在化工集中区域和化工园区,要合理整合资源,集聚关联产品,形成产业链,优化园区布局,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要根据具体情况,通过财政、税收、差别水电价等经济手段,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推动现有园区外化工企业限时迁入化工园区;对工艺落后、设备设施简陋、安全防护距离不够、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到位的企业,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落实整改或无法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并予以关闭。

2、推进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的专业化。要借鉴上海、江苏等地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的成功经验,推进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建设,指导企业完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统一管理、指定储存、专业配送、信息服务。继续督促指导化工大市场加强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危险化学品交易过程中的安全运行功能。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对从事油漆、农药、工业气体交易的市场要本着便民、安全的原则,划定专门区域,用于油漆、农药、工业气体等乙类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和储存。

3、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设立审批。要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建立由投资主管部门牵头,安监、环保等部门参加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会审制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通过安监部门安全审查的,投资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设立安全审查,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依法予以查处。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要坚决贯彻省政府“三个坚决不搞”、“七个严禁”等有关规定,对不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对安全卫生防护距离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的项目,对危险程度较大、安全控制水平不高的项目,坚决不予立项和安全许可。从严审批液氯、氰化物、三氯化磷、三氯氧磷等剧毒化学品以及易燃易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合成氨、炼油、高纯度一氧化碳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涉及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的建设项目。

4、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安监部门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要严格审查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险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自动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紧急停车系统;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安全设施投入使用情况与装置自动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的安装投入使用情况。

5、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认真审核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对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且带有储存设施的企业,要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申请换证的一级或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可直接为其办理延期换证手续。严格执行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安全控制要求,把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自动控制、安全检测报警等,纳入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库房、罐区等,要严格审查安全距离、库房标准、安全设施和监控系统等安全条件,积极推广检测报警、闭路监控、电子巡查等硬件系统建设,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6、坚决关闭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部门一旦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以及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依法吊销许可证并提请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7、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从业条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化工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主要技术岗位工人、带班班长应具备中等化工职业技术学校以上学历或培训,其他人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或同等)学历;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安全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化工专业专科以上学历。逐步把从业人员是否达到从业条件纳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条件。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8、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建立并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投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严格作业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原化工部41条禁令,同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定完善相关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岗位、动火作业和压力容器等安全管理,并将有关内容在相应的作业场所张贴、悬挂,在职工中认真组织学习,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9、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企业要加强建设项目特别是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采用安全、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确保建设项目工艺可靠、安全设施齐全有效、自动化控制水平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企业要严格遵守设计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施工、监理。对涉及危险工艺的项目设计,原则上要委托具有甲级化工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建设项目试生产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制定试车方案,严格按试车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组织试生产。操作人员经上岗考核合格,方可参加试生产操作。工程项目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安全设施。

10、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企业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并将其纳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年底前,使用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学制药企业,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企业(以下统称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年底前,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11、健全落实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季节变化,组织开展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以及操作工和生产班组的日常检查,主要负责人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制定整改方案,研究对策措施,明确责任人,落实资金,确定时限,并及时整改,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

1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储存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单位要书面向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企业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发生伤亡事故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试生产(使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有关规定,向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安监部门和有关危险化学品其他安全生产许可的实施部门申报试生产(使用)备案手续。企业进行新生产工艺的小试、中试和工业化试验、生产储存装置的开停车、关键装置的检维修作业、废弃危险物料处理和废旧装置拆除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重要活动,要在实施前将有关情况书面报所在地安监部门备案。

13、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的要求,向省安监局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提交登记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年6月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登记率要达到100%,年底,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向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14、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剧、危险化学品备案制度。经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单位应向市安监局申报经营许可,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和经营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应将生产的品种、数量等情况,向市安监部门备案。经营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应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分别向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备案。使用剧的单位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向市级安监部门备案。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向市、县两级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15、切实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健全并落实各类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实行全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部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教育培训档案。

16、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操作性较强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加强救援培训,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规模较小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与所属县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及队伍建立联系机制,并就近与大中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签定应急服务协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必须将应急救援管理纳入园区规划要求,满足应急救援基本需要,依托消防或大中型企业专业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装备,为园区事故应急处置提供保障。

三、保障安全科技投入,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7、完善企业安全投入保障机制。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478号)以及省、市的贯彻意见,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安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设施技术改造的通知》(安监管办字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技术的投入力度,通过技术改造,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8、积极推行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号)和《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和危险程度预先足额存入资金,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参加责任保险

19、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认真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定期开展危险源识别、检查、评估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要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责任制,定期检大危险源压力容器及附件、应急预案修订及演练、应急器材准备等情况,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等储罐区、库区要设置安全检测报警系统、紧急切断装置和监控装备,实施24小时实时监控和管理。

20、积极推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高安全控制水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改造提升现有装置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工艺技术自动控制水平低的重点企业要制定技术改造计划,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对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要按照省和市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性工艺安全联锁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联锁自动化技术改造工作。年底前,全市所有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生产装置,必须实现生产过程中危险环节关键操作的自动化控制、工艺指标的超限报警、生产装置的安全联锁停产;在实现自动化控制的基础上装备紧急停产系统(ESD)或安全仪表系统(SIS)。新建的涉及危险工艺和高温高压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要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提高装置安全可靠性。

21、不断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和成果应用。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有关企业开发化工安全生产技术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安全技术。要大力推广应用加油(气)站阻隔防爆和油气回收技术,年底完成安全距离不符合条件的、市区范围内人口密度大、车流量集中地段的加油(气)站阻隔防爆技术改造,引导鼓励新建加油站采用油气回收技术。进一步改善液化气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充装条件,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逐步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积极推广应用液氯死瓶、泄露瓶处理技术装置,引导自来水厂逐步淘汰直接使用氯气消毒工艺。

四、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断完善联合执法机制

22、落实各级政府及其监管部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危险化学品行业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点,一旦发生事故,将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引发社会公共事件。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在党委领导下,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发展规划、监管机构、安全投入、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辖区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督办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职责分工,分兵把关,各司其职,强化协调,形成合力,特别要针对我市当前实际,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政府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条件不得超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范围,杜绝安全生产监管的死角和盲区,切实做好对园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

23、建立和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涉及部门多、环节多,要建立并逐步完善由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单位参加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分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涉及多部门、具有普遍性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问题,协调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提高联合执法检查效果。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构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网络,建立安全先进、高效透明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平台,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能

24、加强危险化学品的道路运输监管。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联合执法和协查机制,针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活动跨行政区的特点,建立有关部门的协查机制,公安、交通、安监、质监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协调沟通,形成执法合力,认真查处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运输活动和道路运输事故。生产、储存、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设置专门岗位、落实人员,负责对购买单位、运输承运企业、人员及车辆资质进行认真审核,不得违规销售和托运危险化学品货物。要在我市危险化学品主要运输道路沿线建立重点危险化学品超载车辆卸载基地,完善卸载条件,提高卸载能力,到年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都要安装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车载监控终端(载重1吨以下在城区内直接为群众生活服务的配送车暂不要求),并充分发挥其监控作用。

25、严格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废弃物处置。要督促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许可,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进行安全评价,保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剧毒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向的监管,督促从业单位落实购买、储存和使用环节的公共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意外流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和丢失。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处置工作,督促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环保部门要及时明确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单位并进行公告,加强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积极协调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工作。

26、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的施行为契机,结合实际,做好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制订工作,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

27、高度重视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园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结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数量和分布情况,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装备;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28、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和专家作用。各级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发挥中介组织和化工专家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指导安全生产专业协会、安全评价机构等中介组织严格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数据库,为专家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条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和带储存设施的经营安全许可要聘请专家参与审查;事故应急救援、重大问题研究和重要制度、措施实施前,要充分咨询专家意见;鼓励和督促中小化工企业聘请专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进行技术指导,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加大执法力度,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9、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要继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建设等环节的非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秩序。通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采取鼓励转产、关闭、搬迁、部门托管或企业兼并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淘汰不符合产业规划、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能耗高、污染重和安全生产没有保障的化工企业。制定化工企业搬迁政策,对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和在城区的化工企业搬迁给予政策扶持。

30、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各级安监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实际,按照省、市安监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常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程序、内容、标准、要求。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的情况,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费用提取与有效使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等情况。执法检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保证执法检查的严格、规范和公正,充分发挥技术专家的作用,提高执法的权威性,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处罚的力度,特别是发现企业存在重大隐患而没有报告或隐瞒事故隐患的,要从严处罚,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明确目标,努力构建特种设备长效安全监管体系

(一)充分认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特种设备是国民经济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不仅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更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平安建德”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必须进一步提高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全会精神为指针,围绕省委建设“平安浙江”和市委建设“平安建德”的战略部署,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以防止和减少事故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各项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构建体制健全、职责分明、运行高效、管理科学的特种设备长效安全监管新体系。

(三)总体目标。到年,努力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检验技术把关、社会监督支持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格局,使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保持基本稳定,力争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伤亡事故率控制在0.8起/万台以下(压力管道为万公里伤亡事故率、气瓶为百万只伤亡事故率),其中锅炉压力容器伤亡事故率控制在0.4起/万台以下,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强化监管,防止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突出重点,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在特种设备普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继续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设备的安全监管。以化工企业、气体充装单位、客运索道等场所及设备为重点对象,做到定期检查、随时抽查、逢节必查,常抓不懈。继续实施重点监控单位的定期监督检查和注册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与事故隐患整治率的定期通报制度。按照国务院《条例》的要求,加强对化工、城市燃气、旅游、建设等行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并依法实施从安装到使用全过程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二)加强防范,提高对面上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整治工作的有效性。事故隐患整治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要继续做好工业压力管道、码头吊、罐车、简易升降机、厂内机动厂等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严重事故隐患的处理需要由市政府协调解决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及时报告市政府;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建立相应的应急防范措施,并明确隐患整改时间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对危及安全的严重事故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关停的要关停,该报废的要报废。

(三)依法行政,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政府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条例》和浙江省《条例》,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与质量的作用,提高行政执法的有效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严格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日常检查和查处力度,特别是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查处,坚决取缔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活动的企业和单位;切实加强对许可取证单位的证后监管,及时取消已经获得许可但是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和单位的许可资格。

(四)加强预警,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对重大危险源与重点监控企业、重点设备实施动态监控和预警。

三、标本兼治,夯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基础

(一)进一步完善全过程的安全监察制度。进一步完善对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等环节实行以事前审查为主要手段、以定期检验为技术支撑的全过程安全监察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自觉申报、监察协管员督报、群众举报相结合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使用者、检验者、监管者、领导者的相关责任,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快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步伐。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信息网络。及时巩固特种设备普查的成果,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信息、检验检测数据、事故信息等动态信息数据库,在年底前我市特种设备实现网上动态管理,并入杭州市特种设备动态管理网络,做到特种设备的安全信息及时更新、和预警,尽快形成信息畅通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快速联动新机制。

(三)强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务院《条例》的规定,接受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经质量技监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作业知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加强对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新格局

(一)切实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是市政府承担公共安全的重要任务和工作内容之一。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领导,督促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所必须的经费,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积极配合,明确一至二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由乡镇质监员兼任),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安监、建设、工商、监察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有关行业协会要加强对本行业内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自律管理,配合、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工会、共青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群众性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鼓励和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建立健全举报处理和举报奖励制度。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X安发【2020】X号)、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委发【2020】X号)和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安委发【2020】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体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达到以下目标: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力。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有效发挥作用。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

——消防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更加完善;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重点安全风险取得显著成效。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等安全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更加健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安全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确保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更加完善,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为健康XX打下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更新、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全区医疗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科室和一线医务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四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全区医疗单位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1年6月份前,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2年底前,医疗机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全系统逐步建立健全火灾风险自知、消防安全自查、隐患问题自改、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2020年,争创全区卫生健康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是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进一步明确全区各医疗机构职责定位,强化部门联动,研究重大事项,通报火灾情况,建立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形成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联合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措施,确保督促整改到位,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会同消防部门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实行消防安全“一票否决”,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甚至渎职失职的严肃问责,同时实行责任倒查,对事故当事人和监管部门都要追责。确保本行业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是推进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设。

逐步推进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积极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到2022年底前,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科学制定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方案和内容,加强消防普法与消防知识宣传,注重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融合运用。各地、各单位要通过线上、线下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职能部门和重点部位员工、安保人员、工程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开展常态化全员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教能力。2022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培训,全区医疗机构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检查内容,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检查标准。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可邀请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安全评价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开展专业评估,提高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完善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逐步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完成医疗机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四)医疗废物安全管理

一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

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健全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和集中处理各环节相关制度和流程,完善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理监督管理。

依照行业标准设置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和集中暂存场所,完善存储、消毒、防蝇防鼠的设施配备。强化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对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的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应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并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配备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做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五)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按照《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3〕28号)、《关于印发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卫发〔2017〕X号)、《关于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等十四部门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综合处置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平安医院建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的安全防范体系,二级以上医院设立应急报警装置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网情况和安检措施。加强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强化医疗安全管理,强化警医联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共享、处置和反馈机制,加大医疗风险防范力度,推进全区医责险实施和医调委建设。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涉医违法犯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展安全防范培训。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各医疗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密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宣传发动和具体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医疗单位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经验推广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

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区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2月,区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区政府安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医疗单位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整治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

各单位要明确内部工作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并积极协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严格督促指导。

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应急救援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yett123456”为你整理了这篇经济合作和商务局关于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成效考核自查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经济合作和商务局关于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成效考核自查总结

为深入贯彻全省脱贫攻坚验收考核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确保全区贫困对象实现稳定退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役,结合我局专项职能以及《雅安市雨城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贫困对象脱贫退出指标自查工作的通知》(雨脱领办发〔2020〕26号)文件要求,我局总结如下:

一、2020年度目标任务

按照雨城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38个已退出贫困村、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3596户、贫困人口11070人的巩固提升目标任务,以消费扶贫、电商扶贫为抓手,以市场拓展三大活动为平台,全力推进商务精准扶贫,推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2020年继续积极开展和参加相关消费扶贫活动;组织贫困村企业参加市场拓展“三大活动”及展会,组织企业参加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展销活动,扩大贫困村农特产品销售。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市场拓展活动为抓手,推动消费提档升级

持续推进“四川扶贫”公益品牌建设,鼓励支持我区贫困村依托本地特色资源禀赋主动对接省内省外市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动员区内企业积极参与消费扶贫。鼓励企业、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等优先购买“四川扶贫”产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鼓励“四川扶贫”产品企业与园区、酒店、旅游景区等合作共同设置“四川扶贫”产品展示区域。脱贫攻坚工作以来,我局以“惠民购物全川行”、“川货全国行”活动为抓手,帮助企业拓展市场,推动雨城区产品走出去。2020年全年组织贫困地区5户次以上企业参加活动和展会,1月至3月集中开展2020川货新春大拜年活动,脱贫攻坚工作以来共计100余家商家参与此类活动,促进消费达1500万元,其中贫困户参展20余次,涉及金额200万元。组织了15余家(次)茶企参加川货全国行站展销活动;组织10余家企业报名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同时积极组织区内企业参加“川货电商节暨电子商务发展峰会和四川省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展销活动”。

(二)加强培训,提供电商发展智力支撑

采取电商协会、电商企业与电商培训机构三方合作方式,广泛开展电子商务实际操作培训;培育一批电商专业人才、农村带头人,帮助农民掌握和使用网上交易技能,提高农民的信息意识、应用能力。2020年依托雨城区服务业产业园区举办电商培训人员25人次。脱贫攻坚工作以来共计开展培训5场次,培训人员500余人次,其中培训贫困村人200余人次。

(三)推进贫困地区企业和产品拓展市场

1.推进电商进农村,“农产品+互联网”融合发展。深入开展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电子商务与当地产业紧密结合,过去主要以“工业品下乡”为主,变为以“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并行的双向流通。藏茶、红心猕猴桃等农产品依靠电商加速上行成为发展的主动力。

2.建设本土平台,龙头电商不断涌现。截至目前,雨城区网商总数共计2000余家,从事经贸的网商数量进一步增加,发展向好。“京东?雅安馆”等本土平台规模日益壮大,“易田”、“四川数字云仓科技产业发展限公司”等知名电商企业落户雨城,带动了当地传统企业利用互联网实现转型升级。

3.建设电商产业园,加快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发展。引进四川果岭云仓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雨城区建设雅安生态电子商务产业园,推进集聚区提档升级,为雨城区各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电商专业服务、咨询和培训服务,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协助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传统企业产值。

(四)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1.积极协调疫情工作

今年疫情发生,举国上下,同心协力,雨城区经商局作为抗疫的一员,承担着酒店、旅馆、商场超市、企业以及帮扶大院等疫情控制工作,任务繁重。为配合好全区疫情管控工作,区经商局全局上下勠力同心,深入小区张贴和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入户宣传防疫政策,督促并协助各小区做好进出人员“问检登”。同时多方筹措为“联包帮”社区和大院采购了目前市场上紧缺的消毒药水和电动喷雾器等消杀用品,由副局长杨汭嘉带队送到社区和大院居民手中,并指导群众正确使用,赢得了大院居民好评。

除了帮扶大院和社区,我们还深入诚信超市、吉选超市、凤凰超市、好立方购物广场等各大商场超市、酒店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商场超市,我们排查了生活必需品米面粮油、蔬菜水果等物资供应情况以及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在酒店旅馆,我们详细了解了旅客入住、工作人员佩戴口罩、经营场所定时消毒、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材料等防控措施开展情况。

2.风雨同舟,携手度过洪灾

8月18日,草坝镇发生100年不遇洪水,洪灾发生后,区经商局快速响应,全局动员,第一时间紧急向受灾严重的地区运送应急救援物资,并尽可能抽派人手进行抗洪抢险。

三、目前存在问题

1.支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体系不健全。一是基础设施还有薄弱的地方,部分农村对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了解不多,能真正利用互联网的人较少,阻碍了农村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二是物流配送等受交通条件、网点布局等因素制约,触角延伸不够,偏远山区无法实现直达;冷链物流发展欠缺,保鲜技术、储存能力、配送力量等存在差距,且成本较高。

2.传统企业、专合组织对电子商务认识不足。一是传统企业对互联网认识不够,对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技术实现企业转型升级缺乏足够的信心,创新动能不足;二是农村专业合作社对电子商务认知不够,目前我区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53家,不足10%涉足电子商务,大部分专业合作社注重抓生产,对营销理念、营销策略、品牌创建等缺乏足够的意识,发展电商的思想还不够解放,发展理念亟待进一步提高。

3.农产品标准化水平较低,品牌效应不够。缺乏农产品龙头骨干电商企业,农产品的生产、质量、包装等标准化程度低,交易规则、溯源体系、理赔机制不健全,产品交易缺乏可量化的管理标准。

4.专业人才不能满足需要。一是区内多数电商企业存在专业技术人才不足,招聘引进的电商企业关键技术人才受地域条件、环境条件、待遇条件等制约留不住人才;二是农村网站的建设和维护、信息采集和、市场行情分析和反馈等方面缺乏电子商务专业人员,影响了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强化政策引领,全面提升应用水平。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政策,贯彻落实《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雅安市“十三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深入实施“全企入网、全民触网、电商示范、电商扶贫”工程。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不断开展商业模式、技术应用和产品服务创新。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逆向整合各类生产要素资源,按照消费需求打造个性化产品。拓展电子商务服务领域,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