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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以下简称房屋征收与拆迁),在项目实施前,都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三条市、县(市、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区、风景名胜区的维稳办对各自区域内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
县(市、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区、风景名胜区的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职能单位)具体负责各自区域内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仪征市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化学工业园区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参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西区、风景名胜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第四条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是:
(一)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实施项目是否符合房屋征收与拆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合理性评估。主要评估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兼顾到各方面群体的现实利益与长远利益,是否能为多数被征收拆迁人认可。
(三)可行性评估。主要评估项目实施的时机是否成熟,补偿安置资金和安置房源是否已经落实到位。
(四)安全性评估。主要评估项目实施后是否会引发重大社会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这些隐患能否得到有效消除。
第五条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
(一)制定评估方案。评估前,由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职能单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项目的拆迁人等组成项目风险评估工作小组,根据评估的要求和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特点,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具体内容、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保证工作有效开展。
(二)广泛听取意见。评估工作启动后,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将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在项目所在地进行公示,让被征收拆迁人充分了解。采取召开座谈会、重点走访、问卷调查等方法,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房屋征收拆迁有关单位和被征收拆迁人的意见、建议。实施项目应当履行听证的,需组织由被征收拆迁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评估工作小组综合各方面因素形成项目风险评估初步报告。
(三)分析研判预测风险。由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职能单位)牵头,组织维稳、、综治、监察、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成立属地房屋征收与拆迁风险评估报告研判小组,对提供的项目风险评估初步报告进行分析研判,对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作出评估预测和分析研究,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应急预案。
(四)作出评估报告。根据房屋征收与拆迁风险评估报告研判小组的分析研判结论,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部门形成项目风险评估报告。
第六条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征收与拆迁的目的和范围、拟实施时间和期限、项目范围内住户和单位状况及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状况,发改、国土、规划等部门对项目符合各项规定的认可材料或批准文件等。
(二)补偿安置方案公示和征求群众意见情况。包括补偿安置方案在项目现场公示后群众的反映;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建议;依法应当履行听证程序项目的听证情况;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的情况。
(三)对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的评估预测和分析研究。主要包括:
1、补偿标准、安置房地点、腾仓过渡期限等补偿安置方案是否合法合规。
2、补偿安置资金和安置房源是否已经落实。
3、因搬迁给特困企业和住房困难家庭带来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置。
4、房屋拆除施工安全是否考虑周到。
5、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它因素及其化解措施和预案是否制定。
(四)明确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风险防范和维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五)对项目做出可以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的评估结论。
第七条项目属地的维稳办要全程跟踪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过程,对评估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并作出明确的备案意见。
第八条对已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的房屋征收与拆迁项目,项目属地的维稳办应会同房屋征收与拆迁管理、、乡镇(街道)等责任部门和单位全程跟踪,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将不稳定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第九条各有关部门、单位应积极主动落实房屋征收与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各项要求,年终将该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具体考核按《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考核办法(暂行)》(办发〔〕69号)执行。
一、评估范围及责任主体
全县各类建设项目涉及土地征收或者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的,在建设用地报批前必须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未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一律不得上报建设用地审批。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建设项目所在镇政府(管委会)负责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建设项目涉及多个镇政府(管委会)的,由所涉及的镇政府(管委会)分别进行本辖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县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建设项目所在镇政府(管委会)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全程跟踪征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组织实施过程并进行指导。各镇政府(管委会)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由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并作出明确的备案意见。
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征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备案意见,对评估决定实施的项目及时开展建设用地报批。
二、评估内容
土地征收或者农用地转用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一)拟实施土地征收或者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二)土地征收或者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如: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宣传是否到位,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和安置情况能否落实等。
(三)实施土地征收或者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是否会引起被征地农民、周边居民及相关权利人的严重不满。
(四)是否因实施土地征收或者农用地转用,可能引发激烈冲突、群体性上访等不稳定事件。
(五)实施土地征收或者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的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对策和预案措施。
三、评估程序
建设项目所在镇政府(管委会)在申报土地征收或农用地转用前,应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科学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启动风险评估程序,在广泛征求社情民意、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土地征收或者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进行科学预测分析和论证研究,制定相应的防范、应急预案,形成专项评估报告,作出总体评估结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评估报告报送县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对评估结论作出实施决定的项目,申报用地单位应将专项评估报告、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审查意见作为申报土地征收、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的必备材料,一并提交国土资源部门。
对已经评估并付诸实施的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项目,所在地政府要坚持全程跟踪并做好后续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遇到或新生的矛盾和问题,完善相应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四、评估报告
土地征收或者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项报告的评估结论应明确作出实施、暂缓实施、暂不实施的决定。对评估中存在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及可能的,评估结论应明确暂不办理或暂缓办理:1、绝大多数群众不赞成、不支持;2、已经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并且没有息访;3、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矛盾没有解决;4、可能引发恶性事件;5、可能引发群访、集访、大规模或者恶性事件的其他情况。
五、相关要求
(一)各镇(区)应全面建立和落实征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每年年终应将该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具体考核按《县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办法》执行。
(二)各镇(区)在开展征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时,要提前介入、并联运行、提高效率,不能因为风险评估影响征地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各类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及时、顺利建设。为简化手续,征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可以在项目立项前,与拆迁等其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同时开展。
关键词: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途径;对策
中途分类号:U674.74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雷击风险评估是防雷中心结合防雷项目现场情况,对雷电可能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程度与危害范围等方面开展的综合风险计算,最终为项目选址、功能分区布局、防雷等级及防雷措施确定、雷灾事故应急方案等提出建设性意见。雷击风险评估已成为当前综合防雷的必经程序,充分体现出了防雷减灾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科学防雷理念。
一、开展雷击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性
根据我国气象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对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的明确要求,南和县气象部门于2010年开始实施重大建设项目雷击风险评估工作,以实现系统防雷为目的,针对当地建设项目的重要性、特殊性、使用性以及对雷电的敏感性、易损性等因素,通过对工程项目建设所在地雷击发生规律、地质地貌、大气电场环境等技术勘测和分析,按照风险评估科学原理与方法,评估、论证建设工程承载的雷击风险以及遭雷击后的严重程度,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防雷设计指导意见,以达到对建设项目的科学防护、合理投资和全面防御。
雷击风险评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通过评估计算可全面的反映评估项目的防雷现状,科学划分防雷类别,以更好的确定项目防雷类别;了解掌握建筑物可能遭受雷击的主要风险分量,以提前做好相应防护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通过雷击风险评估还可更加合理的采取防雷措施,避免盲目浪费。
二、南和县雷击风险评估工作现状
通过调查了解,现在全国各地均在开展雷击风险评估工作,发展还很不平衡,开展较好的已有百余个项目,较差的刚起步。评估范围涉及有大型建设项目、爆炸火灾危险环境、普通住宅、重点项目、人员密集场所等。下面分析一下我县雷击风险评估工作。
(一)多没有进行现场勘察、测试,也没有统一的勘察报告或调查表。仅靠平面规划图是不能全面了解局地地形、地质、周围环境、雷击历史、小气候等来分析对雷击的影响。缺少必要的评估工作流程和技术流程。
(二)评估采用标准不规范,部分将已废止的标准或过期的规章和已转化为国标的国际标准还在引用,现行国际标准只能参考(如IEC、ITU等标准),不宜直接采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多没有在《报告》中列明。
(三)对住宅小区评估没有分区,对于工厂密集建筑没有总体等效为一个建筑物或分区或分装置来进行评估。
(四)评估分析损失类型不全面。部分只作建筑物中人员生命损失类型风险评估,而未进行经济损失和可能引起其他损失的风险评估。当风险评估规范要求在应对爆炸火灾危险的建筑物或医院以及其他内部系统失效而面临人员生命威胁时,应进行全部人员生命损失风险分量的分析,否则仅对个别分量分析。
(五)对住宅燃气管道的雷击风险没有考虑,特别是管道法兰间非金属衬垫因雷击电火花穿孔,有可能造成火灾或爆炸的风险没有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
三、雷击风险评估的分类和一般程序
(一)现场勘察原始记录应有内容
现场勘察原始记录应有评估工程名称、委托单位名称地址、工程项目名称位置、联系人电话、建筑面积、总投资额,勘察日期天气环境、使用仪器设备及编号、附近雷击史、土壤电阻率测试记录,工程项目的数据、结构类型及电磁特性、附近雷击大地密度、防接触与跨步电压损害措施,地板类型、防火等级、火灾风险、特殊损害度,强弱电系统电缆及设备特性、各建筑间关联性、项目平面示意图、电气布线总平面图,项目存放原料、产品、经营物品和生产设备等,还应对现场拍摄必要的影像资料,还必须有现场勘察人、委托单位陪同人等签名。
(二)项目预评估
根据建设项目初步规划的建筑物选址、参数、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分布,通过现场勘查和当地雷电规律,分析计算项目雷电灾害风险量,并对项目的选址、功能布局、重要设备布设、防雷类别及措施、风险管理、应急方案等作出合理建议,提供项目可行性论证、立项 、核准、总平规划等防雷科学依据。
(三)方案评估
首先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计算分析,判断出防雷设计方案中的雷电防护措施是否能控制在国家要求的雷电灾害风险量范围内,并提出经济、科学、安全的雷电防护建议,给出雷电灾害事故应急方案、雷电风险管理等施工图纸设计。
(四)现状评估
是对评估区域或评估单体现有雷电防护工程进行雷电灾害风险量计算,根据结果分析出原有防雷措施能否符合国家要求范围内的雷电灾害风险量控制范围,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防雷措施提出科学有效、经济安全的整改措施,并为现状项目提供出合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雷灾应急方案。
(五)雷击风险评估的一般程序
准备阶段、风险识别、影响因素分析、评估单元划分、风险、计算、风险评估、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评估结论、编制评估报告是开展雷击风险评估的一般程序,应严格按照程序规章开展工作。
关键词:境外;高校;内部审计;启示
中图分类号:F239.4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0-0132-02
一、美国大学的内部审计现状
1.审计部门的机构设置与职责。美国大学的审计部门通常独立于财务部门,业务上需要向主管行政、财务工作的校长汇报工作,并且可以直接将重要审计结果汇报给校董会。审计部门在维护学校资产完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捍卫学校声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虽然审计部门在规模上属于一个较小的单位,约10人左右,但在高校正常有序的运转中执行着非常重要的任务。
高校审计室的职责范围包括检查和评估政策、程序和系统,以确保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政策、计划、程序和规章的遵循程度较高;保护资产的完整;有效地使用资源。
2.内部审计的作用。高校内审部门的主要作用不仅限于审计的功能,更重要的是管理职能。高校审计室通过执行审计的符合性和实质性测试程序,进行相关的指标,提供恰当的改进意见,提高被审计单位人员的职业道德,促进他们更好地履行相应岗位的职责。审计部门是学校管理职能部门之一,审计人员应该更客观地站在学校和校长的立场上提供客观、公正的意见。高校内审部门更是如此,审计人员不仅应该精通审计、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财经管理办法,更要熟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擅长高效率地控制和平衡风险。在美国高校中内审的具体作用包括:开展内部审计、提供内部控制相关的咨询服务、专项调查、风险评估和控制。
3.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在美国高校内部审计中相当广泛。如康奈尔大学,每3年审计部门就要帮助确定大学内部控制程序存在缺陷的风险。首先,学校被分为很多可以审计的独立单位,有74个单位。然后,对诸如规模、业务复杂性和外部环境等风险因素进行评估。通过评估对这些单位打分,审计部门再基于这些风险评估结果决定审计哪些单位。低风险的单位只需定期进行有限范围的评论,审计部门通常将较多时间分配在高风险的单位。同时,注重内审与外审的一致性。
4.健全的大学内审组织。在美国,大学内部审计机构通常会接受大学审计师协会(ACUA)的管理和协调,ACUA成立于1958年,是一个国际性专业组织,为美国及其他国家的500家高等教育机构提供服务。首先,ACUA为高校内审人员提供后续教育的机会、调整高校内审的规章制度和风险管理。其次,ACUA也对大学之间的内审工作进行一定的协调。每隔几年,大学之间的审计机构会进行交叉审计,这种“同等级别的交互审计”过程也利用内部审计协会指定的规章制度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审计中发现的和提出的建议出具审计报告。最后,ACUA有自己学术刊物,并以此鼓励高校内审人员积极从事内审方面的工作,为高校内部审计机构之间交流工作经验提供了一个平台。
二、香港地区高校内部审计现状
之后与内地的联系日益密切,加强两地交流,可以更好地促进内部审计事业的发展。下面以香港城市大学为例,简单介绍香港高校内部审计的一些特点。
1.独立性强。香港城市大学的内部审核组刚成立时,审核组直接对校长负责,审计计划由校长批核,项目完成后,将审计报告和对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全部送交校长。2002年,香港特区政府审计署通过对香港几所大学进行审计,建议大学设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强化内部审计职能。香港城市大学董事会的6名校外成员被吸收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内部审核组直接对审计委员会负责,而审计委员会作为非行政部门向校董事会负责,其审计工作的结果向董事会报告,这使内部审计部门的地位得到提高,其独立性也得到加强。
2.客观性强。内部审计部门不参与行政决策,只是根据审计工作的结果对被审单位提出意见建议,而且意见和建议往往是宏观上的。另外,比较重视被审单位的反馈意见以及对审计效果的追踪。审计报告的提交并不意味着审计项目的完成,审计人员要等到审计意见落实了,情况得到改善了,审计项目才算结束。
3.重视风险评估。香港城市大学内部审核组非常重视风险评估,建立了一套专门的风险评估方法,将各个院系、行政单位和经济业务循环的风险指数进行测算,根据测算结果决定各单位和业务的审计时间表,高风险指数单位和业务将被优先处理,并据此编制年度审计计划。
4.运用计算机审计软件开展审计工作。为了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审计的项目管理,香港城市大学起用了某会计师事务所开发的审计管理软件,该软件可以将整个审计过程,包括前期计划、审计程序、审计建议、组长评阅程序等全部以电子化模式记录和储存,改善了审计工作底稿的储存,方便审计工作底稿的查询和利用,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而且审计软件的工作底稿都经过加密程序处理,也加强了审计底稿的保密性。
三、境外高校内部审计对我们的启示
近年来,内部审计的发展及其作用的发挥在世界各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得到了产业界、政府部门和学术界的充分肯定。然而,要使内部审计专业在新的世纪里更加受到重视。通过内部审计的比较分析,我们得到如下启示。
1.建立完善的高校治理结构。构架以法人财产权为基础的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可以视为当前我国高等体制改革的一种初步思路。一方面,依法将国家或其他投资者(举办者)对高校的财产终极所有权同高校自主办学的法人产权相分离,前者通过国家宏观管理和有效监督来实现;后者通过高校依法对法人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支配和处分权来体现。这既可巩固畅通的社会参与机制和筹资渠道,又密切高校、国家和社会的联系。另一方面,也促使高校依法在吸纳多方投资后形成独立的法人财产,成为国家或社会所有,高校自主经营、自求独立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主体,在真正、完全意义上享有在国家政策引导、遵循教育下的独立办学自,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新的法人治理结构。
2.由“把关型审计”向“管理型审计”转变,发挥内审的管理职能。高校的内审工作不能仅局限于查账,应该充分利用熟悉学校规章制度及财务状况的优势充当一个“好参谋”。这应该体现在计划、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五个职能上。在现行的教育体制下,有了管理的框架,要让管理得到强化,得到有效实施和不断完善,就需要内审的支撑。在学校内部的各种职能部门中,内审地位超脱,最适合担任这一角色。这正是国际上管理界而不是审计界首先提出开展“管理审计”的原因所在。
3.建立高校内部审计协会。审计工作要做到“研究要先行”,一要为内审人员的交流提供一个平台,比如,创建教育系统内审的专业杂志、举办学术交流的研讨会;二要培养内审工作的人才,包括对在岗人员进行定期的后续教育等。建立专业的高校内部审计协会将更有利于以上工作的组织协调,发展国内高校内审机构的团体会员和相关研究爱好者的个人会员,共同致力于高校内审工作的研究、规范和监督内审人员的工作程序,为会员提供后续教育服务。
4.开展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内审部门的职责不仅仅是检查、监督财务部门或者有关经济责任人的,而是着眼于整个学校的全局目标。客观上,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增加了内审的风险性。审计人员应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对学校内部各单位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风险等级评分制度,选择风险高的单位优先审计、重点审计。理论上,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是建立在内部控制基础良好的前提下的,也规定审计时采用制度基础审计,但是,我国大部分审计机构都在使用账项基础审计。因此,审计结论普遍存在重大隐患。内审人员应着眼于风险基础的审计。风险基础审计体现的审计思路以项目的审计风险为质量控制依据,首先,研究所从事的日常活动、学校的内部控制及其运行。然后,通过对有关数据、信息的检查,由概括到具体、由表及里地认识财务报表披露的信息与学校实际状况的关系,确定准则的遵循状况。审计全过程所搜集到的证据、信息,构成审计意见的合理保证。这也是风险基础审计能有效降低审计风险的原因所在。风险基础审计主动发现和控制各项风险,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因此,开展“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王爱东.国外内部审计发展趋势[J].中国内部审计,2003,(8).
[2]王光远.关于内部管理审计的外部化问题[J].财会月刊,2002,(4).
[关键词]: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策
中图分类号:F2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Abstract: This article has been explained the current problems of the social stability risk assessment for material fixed assets investment projects , and also has been introduced something should be paid attention to on assessments processes. Then it has been put forward some appropriate solutions and recommendations for decision-making.
Keywords: Material fixed assets investment projects;Risk evaluation of social stability;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F294 文献标识码 :A
一、引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接踵而来的是各种社会矛盾逐渐高发起来。目前的社会矛盾覆盖的领域广泛、涉及的门类众多,未来有进一步加剧的发展趋势,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比较受关注的方面有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劳动就业、劳资纠纷、生态环境、分配不公等。从社会稳定风险定义出发,重大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是指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时存在的对社会和群众生产与生活影响面大、持续时间长并容易导致较大社会冲突的不确定性[1]。
一般来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及生态环境都会产生正面和负面的影响。地方政府对于投资项目产生的外部性应进行积极的引导,努力让其影响朝着正的外部性方向发展,在不损害生态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基础上努力争取良好的经济效益,尽量降低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从而避免发生。本文阐述了在实际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问题,并就如何进一步完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出了一些思考。
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现状及存在问题
社会不稳定因素越来越多的根源是决策机制的不够科学、不够完善而产生的,近年来,我国各地因重大项目建设导致的社会风险问题时有发生,如2004年330万千瓦的瀑布沟水电站因移民问题处理不善而导致的群体性械斗事件、2005年国华定州电厂灰场工程因征地补偿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导致的恶性械斗袭击事件、2006-2009年广东番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因未能广泛征求民意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四川省什邡市钼铜项目因群众担心环境污染引发的以及近期陆续出现各地群众由于担心PX项目的污染问题而导致该类项目陷入了“落地难”的困境[2]。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部署,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将陆续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工作。由于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是一项新的业务,在实践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共探讨:
1.部分项目的项目单位未委托有相应类别资质的单位编写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有些项目单位自己简单的编写了项目的社会稳定分析报告。由于站在立场不同,项目单位往往会隐瞒一些事实,努力避开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从而造成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失实”,往往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从而埋下了社会风险隐患。
部分编制单位角色不清,在没有受到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委托的情况下,错误的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风险识别不够全面,有些高污染、高耗能的项目仅对环境风险及征地拆迁进行了识别,忽视了选址、土地利用、移民安置、施工组织管理等方面产生的风险。
风险调查方式过于单一。部分编制单位仅仅采取发放调查表的形式,并且调查对象过于单一,真正的利益相关者没有调查清楚。此外,部分报告全盘引用环评报告中公众参与调查的内容,忽视了该调查仅仅是从环保的角度考虑项目是否可行,实际上是不够全面的,需要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编制单位进行其他风险因素的补充调查,并进行统计分析。
风险分析方法过于简单,有些报告仅仅定性的分析了可能产生的风险,没有从定量和定性两个角度去分析社会稳定风险。部分风险分析报告措施过于宽泛,可实施程度不高。
部分风险分析报告没有给出风险分析结论,无法判断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后是否属于低风险,是否处于可控范围内,导致项目审批或核准无据可依。
风险评估报告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部分评估单位缺少对项目的详细补充调查,可能出现“信息不对称”现象,进而影响风险评估的结论,另外一方面评估方法还存在着单一性,比如比较前沿的研究方法“逻辑框架分析、层次分析法”等在目前的评估报告鲜有见到。
三、完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策略
根据以上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完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主要策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建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编制单位由有相应行业的工程咨询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完成,而不是有项目业主自身完成,这样更有利于体现工程咨询行业“独立、科学、公正”的原则,防止走过场。
关于风险识别,建议从规划选址、征地拆迁补偿、工程施工组织、生态环境、项目管理、经济社会、安全卫生等多方面进行风险识别。
风险调查应列出调查者的组成人群及名单、问卷的问题及调查结果统计,复核调查范围是否全面,是否调查了利益相关者特别是不利影响者的态度以及当地政府、专家和社会组织态度,应对调查结论进行全面分析,必要时召开座谈会和听证会。
风险估计应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风险措施应更加具体全面并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
对于低风险的重大项目,根据分析出来的风险隐患、风险范围和可控程度,提出化解矛盾问题的对策措施、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四、完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策略
1.建议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委托实施主体时优先考虑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利用其丰富的项目前期工作经验把好项目的“稳评”关。
2.在完成评估报告之前应提供项目前置性文件,即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及环评等。项目的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如已完成的,其结论可以直接引用。
3.认真审阅由项目各编制单位完成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认真审阅拟建项目前期审批相关文件(含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及环评等前置性文件),如有可能,地方发展改革委在制定社会风险评估细则时相应要求国土、住建、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在前置性文件审批过程中增加社会风险评价,以便于提前介入并提前掌控风险。
4.现场踏勘及补充调查、广泛征求、充分听取意见。评估主体根据审阅结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根据需要直接开展或要求项目单位开展补充民意调查,可通过公示、走访、座谈会、听证会,当面听取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广大群众意愿,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依据。
5.评估实施主体在广泛征求和准确掌握民意的基础上,应邀请委托单位、项目业主、相关专家(工程技术专家、项目施工组织专家、环保专家、维稳专家等)和各个职能部门代表(当地政府、规划、环保、国土等)参加会议,重点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全面和客观的评估论证。对风险分析篇章的内容和程序、评估的方法、识别的风险、反映的意见、提出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评判的等级等方面内容进行全面评估论证,核实其正确性和合理性,从而确定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处于高、中、低的哪个等级。
6.编制风险评估报告。评估主体根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的修编稿,编制评估报告,提出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上报项目委托单位,作为审批、核准项目的重要依据。对于无风险、有较小风险、有较大风险和有重大风险的评估结论,做出可实施、可部分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的建议[2]。对于风险较小或者没有风险的事项,应提出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将风险妥善控制在预测范围之内。
综上所述,完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的目的在于把大量的社会稳定风险化解在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之前,变堵截为疏解,使各类矛盾化解在既定的规则和程序内完成,进而从源头上减少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