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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隐患安全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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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隐患安全排查

消防隐患安全排查范文第1篇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全市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李广义担任,副组长由梁长浓(市府办)、梅健敏(市安监局)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安监、工商、文广新、旅游等部门(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整治办)设在市消防大队,市整治办主任由市消防大队孙任宇同志兼任。

二、排查整治的对象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网吧、游戏、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六)宾馆和饭店;

(七)国庆期间举办各种大型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的场所(场馆)、易发生灾害事故的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

(八)**年“一畅两会”整治中新摸查出的“三小”场所。

三、排查整治的内容

(一)检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严禁未经行政许可,擅自开业经营。

(二)检查已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相关审批安全条件情况,严禁已不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继续营业。

(三)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的管理设置情况;严禁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确因管理需要保持常闭状态的安全出口必须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系统。

(四)检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情况;严禁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五)检查电器线路安装、维护情况;严禁电器产品安装或者线路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要求。

(六)检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鉴定性检验情况;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不能确定符合要求的,应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确认;严禁采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装修、装饰材料。

(七)检查动用明火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八)检查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情况;严禁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

(九)检查遵守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情况;严禁公共娱乐场所超额定人数营业。

四、职责分工

(一)市公安治安部门要核查其营业额定人数,检查其治安管理等情况;

(二)市安监部门要重点查处其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情况;

(三)市工商部门要重点检查其工商行政许可、经营范围、经营行为等情况;

(四)市文广新部门要重点检查其文化行政许可、场所设置选址等情况;

(五)市旅游部门要重点核查星级宾馆的资格条件等情况;

(六)市公安消防部门要重点检查其消防行政许可、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及内部装修材料检验等情况。

(七)各镇(街、场,下同)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辖区排查整治对象的登记造册工作。

五、工作目标

通过3个月的排查整治,促使各级政府切实掌握本地区排查整治重点场所的基本情况,并进行分类建档造册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所有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进行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逐一过关,全部落实隐患整改,及时关停不合格场所,确保全市安全形势稳定。

六、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30日前完成)。

一是各镇要迅速召开动员会,部署排查整治工作,下发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有关部门责任,提出工作要求。二是各地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内容和要求,督促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立即开展自查整改,依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为排查整治营造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12月10日前完成)

一是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发现一处、整治一处”,“谁排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排查对象逐一过关,不重复,不遗漏,不留死角。二是各镇检查组要统一行动,各负其责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各有关部门必须分别依法落实单位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或拒不整改的,有关部门要撤销其行政许可,责令其停产停业,落实关停措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5日前完成)

一是在排查整治期间,市政府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各镇开展排查整治的情况进行督导,重点检大隐患场所和责令停产停业的单位情况。各镇也要结合实际对本地区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推进工作开展。二是在排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开展得力的地方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还要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迎检阶段(12月16日至31日)

各镇、各部门要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针对市政府检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制定好迎检方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镇、各部门一定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分析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持续保持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铁腕整改,务必做到一抓到底。

在检查中,各镇、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尤其是对触及公安部“一条高压线、三条铁规”要求的单位,要一律依法责令关停。即: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三)落实责任,务必提升抗御火灾整体水平。

各镇、各部门要尽快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干扰、阻挠排查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在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坚决实行行政问责,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消防隐患安全排查范文第2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支队《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工作的通知》(永公消[2010]6号)精神,构建平安*校园,立足中小学校建设总体布局,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水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推动中小学校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提高我县中小学校防控火灾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舍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准确、细致地掌握校舍消防安全状况,依法督促学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彻底消除校舍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学校自防自救能力。

三、组织机构

大队成立以教导员陈宙林任组长,大队长何洪涛任副组长,参谋邹剑锋为成员的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中小学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指导和落实。

四、 检查的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的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

五、检查的重点

1、新建校舍工程的消防审核和消防验收情况;

2、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3、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

4、灭火器的维修保养情况;

5、建筑内部装修情况;

6、建筑内部电气线路敷设情况;

7、单位灭火疏散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推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对所有学校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人员密

消防隐患安全排查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单位安全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消防、饮食卫生和校舍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校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加大安全设施资金投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切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为实现到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做出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消防、饮食卫生和校舍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坚持与安监、消防、卫生、公安和文化等部门日常监管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学校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三)坚持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设施建设结合起来,加大安全设施投入,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四)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

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三、工作范围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四、工作内容

(一)安全责任制。学校安全校长负责制及校长、分管副校长、安全主任、各处(科)室、各岗位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安全责任书有关要求的情况。

(二)安全规章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等。

(三)应急管理。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应急救援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备案情况。

(四)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事故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五)消防安全。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情况。

(六)校车安全。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情况,是否有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

(七)设施设备安全。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运动场、体育馆、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八)校园周边安全。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九)校舍安全。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是否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

(十)楼道安全。学校楼道、楼梯、扶手和楼梯间照明设施以及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情况。

(十一)饮食卫生。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十二)安全教育与培训。学生安全专题教育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情况;校长及专兼职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掌握情况;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五、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4月底前):围绕确保“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

1、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和20*年开学初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4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落实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结合法制安全教育周和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3、加强学校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消除火灾和食物中毒等重大隐患,联合相关部门全面排查治理校门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对学生通勤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二)第二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全面排查容易受台风、暴雨、洪水、雷电、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的学校,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

2、对排查出的隐患,加快治理和除险,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3、检查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防范严重自然灾害和高考期间安全工作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及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局直各院校应急处置预案的实用性和抢险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检查市内各考点和招办高考、中考期间安全工作安排落实情况。

4、针对夏季高温天气和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和高考、中考期间的安全工作,对重点地区、重点学校和各考区、考点进行再检查、再整治、再落实,确保防洪防汛、防泥石流、防火、防试题泄密、防考生食物中毒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联合相关部门对市内各考点周边秩序进行专项整治。

5、督促各校做好暑期值班值宿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各校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对师生在奥运会及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积极引导师生注意交通安全、防溺水和防雷安全,尽量减少出入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景点等密集场所人员,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第三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围绕“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以学生宿舍消防、学校食堂食品卫生、校舍、校内各种设施和学生通勤车辆等方面安全为重点,深入查找事故隐患,认真整改。

2、各校结合“法制安全教育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新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做好“十•一”前学校安全工作的自检自查。

(四)第四阶段(10月16日至12月31日):针对第四季度教学进度加快、教学时间增多现象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扎实开展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学校重教学、轻安全管理的各种行为,加强对违规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忽视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

2、指导督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冬季安全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防踩踏、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露、防滑等措施,积极开展对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局直各院校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于4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备案,要采取措施将本次活动落实到辖区各所学校、幼儿园和学校各部门、班级,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突出重点。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设备,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全面强化安全基础。

消防隐患安全排查范文第4篇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策法规股、政务中心窗口为成员的“城镇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统筹安排我县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加大对重点区域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农村利用自建房屋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依法履职,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紧密结合。

结合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的现场核实工作,执法人员对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规章制度等进行现场核查,同时对房屋建筑开展风险排查。以“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厘清部门职责,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提交的资料中,需提交由村委会(社区)、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经营场所无违规搭建,且不属于违法建筑,不属于危房”的场地证明材料,确保房屋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三、全面整治,注重形成长效监管。

以全面整治为基础,分类处置、规范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注重形成长效。要求、一是暂停办理以危险房屋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市场主体登记;二是严格食品经营场所资格核查;三是严格开展许可证复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建立“农村经营性房屋安全隐患台账”,以问题为导向集中配合抓好农村房屋隐患整治工作,对照发现的问题,逐条整改,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坚决防止发生农村经营场所危件。

四、加强宣传,及时反馈。

消防隐患安全排查范文第5篇

一、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乡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指挥和检查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办,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排查、清剿火灾隐患,全面推进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高压整治“两类场所”、“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打好冬季火灾防控和重大节日活动消防保卫主动仗,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战役行动务必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一般火灾隐患100%整改、重大火灾隐患100%督办,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平稳。

三、整治部署和工作重点

整个战役从2014年6月25日起至2014年10月2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6月25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排查整治重点。强化部门协作,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广泛动员有关单位迅速落实“清剿火患”役部署,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30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联合检查,突出整治重点。

1、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10日

排查整治重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超市、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是否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存在不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老化及敷设不规范等突出隐患。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值班巡查等消防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

2、2014年7月11日—2014年7月30日

排查整治重点:“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各村可以与驻村民警联合对辖区内的“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进行逐一排查并建立台帐。严格按照公安厅《关于切实加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重点整治“三合一”场所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全面排查农村个体或者家庭经营的小旅馆、餐馆、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九小场所”。重点检查场所是否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手续;建筑结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2012年8月1日—2014年8月20日

排查整治重点:高层和地下建筑。重点检查以下几项内容:一是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二是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三是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预案;四是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五是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悉业务,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六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七是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

4、2014年8月21日—2014年8月30日

排查整治重点:各村要结合消防安全保卫重点,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针对本地各类重点、敏感、涉及民生以及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并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三)总结阶段(2014年10月6日至20日)。各村、各单位要对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排查整治。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每个网格要明确落实检查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排查的单位场所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对排查出的消防违法行为,要现场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在规定日期内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