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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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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的现状

互联网金融的现状范文第1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相关问题

作为“互联网+”的范畴,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每个阶段都会有其显著的特征及问题。因此,本文将主要探讨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状况、趋势以及出现的相关问题。

从2015年春晚的微信抢红包到2016年春晚的支付宝“集五福”与微信抢红包的激烈之争,使我们切身体验到了这种将民俗注入网络元素的互联网金融形式,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互联网金融的巨大发展前景,因此,我们需要再次审视互联网金融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

一、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仍处于起步阶段,在信息披露与人才储备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第一,第三方支付发展迅速。我国第三方支付的出现极大地解决了网络交易中的资金安全性弱和资金流动性差的问题。当前第三方支付的市场总体逐步趋近成熟、行业的细分结构逐步稳定、市场的集中程度较高,同时市场监管也日益完善。

第二,P2P网贷行业增长迅猛,并衍生出了多种交易结构。据CECRC测算,截止到2016年上半年,全国的网贷平台已逾2000多家,其中投资人数已接近300万人,这表明了我国网贷平台发展迅猛。但由于我国的P2P行业仍处于探索的阶段,相关的法律体系和金融监管举措都存在着空白,因此需要进一步的规范。

第三,中国的众筹融资模式始于2011年,到现在为止,初具规模的众筹网站已有十几家。现阶段我国的众筹模式主要分为会籍式、凭证式以及天使式。其中前两种带有公益的性质,但是第三种就具有了十分明确的财务回报的要求。总体上看来,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不足、对非法集资的法律界定不清晰以及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因而会严重阻碍众筹模式在国内的发展。

第四,互联网保险业务也在逐步发展。1997年,中国保险信息网上线,这是中国首家正式上线的保险网站。2013年,众安在线完全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和理赔的模式,又使中国保险业在互联网金融创新上完成了一次重大的突破。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

从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来看,我国互联网金融呈现出3个重要发展趋势:

第一,融合共生的趋势。互联网与金融之间是互补的,这可以从物理空间中的经济形态与虚拟空间中的互联网所进行的对接融合来体现。互联网金融来势迅猛,传统的金融机构早已与互联网平台进行跨界合作,挖掘双方的互补空间,在合作的过程中融合共生以实现共赢。

第二,时空融通的趋势。金融是一切跨越时间、空间的价值交换。经济发展一定阶段时,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和传统的金融供给不足的矛盾会日益凸显。人们愈发需要更加方便、快捷、广泛的金融服务,而互联网的出现恰好可以弥补传统金融的不足,使得金融回归其“初心”。当互联网实现实时数据交换时,就会极大改善金融的融通度,从而使价值实现即时融通,交易效率出现质的飞跃。

第三,金融格局综合化趋势。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淡化了金融行业专业化与分工的界限,降低了对市场参与者的要求,并极大放宽了金融服务的可能性边界。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阶段中出现的问题

(一)监管体系不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过程中,既拥有机遇,也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而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监管层面上的问题与风险。当前我国的很多企业采用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经营模式,因此,要全面精准的落实混合行业的管理就会十分困难,从而造就了监管体系的不完善。

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在防范风险、建设信用体系以及宏观调控等方面都带来了新的挑战。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新兴交叉性的行业,因此行业的监管会涉及到很多的部门,需要多部门进行共同监管,从而无法对我国互联网金融进行有效地监管,同时也使得很多互联网企业游走在监管的真空地带。

(二)风险控制能力不足。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影响逐步扩大,它在给人们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各种潜在性风险。由于金融与互联网行业本身就存在着高风险,因此,两者结合后更容易碰撞出更大的风险。互联网金融不仅存在着传统金融业所特有的各种风险,而且还兼备技术与法律方面风险。例如,支付宝的快捷支付出现了很多次的盗刷事件,由于快捷支付可以绕开银行,并且首次关联也不需要输入银行卡取款密码,而只需输入手机验证码就可以完成支付,所以就会出现潜大的技术性风险。因此从根本上讲,风险的管理与控制是互联网金融在成长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三)信息安全亟待加强。我国互联网金融有关信息安全方面的问题愈演愈烈,并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与传统的金融机构相比,互联网金融易受到网络内外的系统攻击,因此存在着较高的信息安全问题。例如2014年支付宝员工售卖用户信息事件,以及2015年苏宁易购大量泄露用户订单信息事件等,这些主要都是由于其内部管理体系不完善,信息保护意识不足造成的。

以大数据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可以通过分析海量的数据,来掌握客户全方位的信息,从而为客户提供更加具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大数据本身也是需要大数据库的支持,随着数据的不断集中及用户规模的不断扩大,信息安全就逐步产生了巨大的隐患。

因此,随着新技术和新设备的迅速普及与应用,应当高度关注网络信息的安全问题、提高技术水平并完善监管体系来促使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四)易成为洗钱等犯罪活动的温床。互联网金融是在虚拟空间中进行交易的,因此不会留下任何除交易信息外的物理痕迹。同时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运行没有严格的资格审查,而且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匿名性,手机和网络用户可以通过的设置用户名和登录密码就可以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去流转资金。这种方式隐藏的巨大漏洞很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来进行“黑钱”的划拨,并实施洗钱、收受贿赂等活动,之后通过投资回报的方式合法化不合法的收入。互联网金不被时空所限制的特征使得犯罪分子很容易的完成巨额资金的快进快出,这会使金融反洗钱部门的监管更加困难。

四、总结

虽然近几年我国互联网技术有了很大的飞跃,但是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仍旧处于起步阶段,在消费者信息的保护、监管的完善以及风险的防范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2016年的中国经济正处于一个十字路口,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方式将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较好时期。回顾过去的一年,可以看到2015年中的互联网金融已经呈现上升的趋势,而这种市场热度将会在经济新常态的倡导下在2016年将再次有一个理性的升温。

在我国要快速可持续的发展互联网金融,需要跳出思维定式,并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创新与监管的关系。监管要灵活的视实际情况而定,更加强调有预见性的监管,并防范潜在风险的蔓延。当然金融创新也不能触碰底线,要坚守住金融以信用为核心的根本规律。不断促使金融创新与监管形成良性的循环,经过不断的创新大浪的淘沙后浮现出较为清晰的格局。

二是正确处理防范风险与发展行业的关系。由于我国大部分互联网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存在重视拓展业务而忽略防范风险的现象,因此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互联网金融的现状范文第2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发展前景,瓶颈

一、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背景

随着全球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网络金融、网上购物消费、网络银行等电子商务的发展如雨后春笋。尤其是中国加入WTO 以后,网络银行业务正在接受着来自全球银行业的严峻挑战,经过网络革命洗礼的外资银行,进驻中国市场后,已经开始在电子化、网络化方面捷足先登。对于在全球网络市场发展最快的中国来说,外资银行看到了这块巨大的市场,纷纷登陆中国,目标要建造全球最大的网络金融帝国。中国网络金融既拥有全球最巨大的市场, 又面对最严峻的挑战。作为信息网络技术与现代金融相结合的产物,网络金融的出现将对中国现行的金融组织体系形成强烈的冲击,不同金融机构的差别分工将日趋淡化,混业经营将成为一种必然发展方向,金融监管体系也将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电子商务引发的全球商务革命和经营革命,预示着全球正在经历从传统经济向数字经济转移的重大转折时期。伴随着网上银行、网络证券等网络金融业务的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与金融一体化的进程逐步加快。但与此同时,挑战与机遇并存,如果积极有效地的应对全球金融服务提供商的挑战,不失时机的抓住机遇,建立网络金融的发展新战略,是摆在我国金融业界的新问题。

二、我国网络金融的发展现状

(一)互联网金融客户持续增长。面对着风起云涌的第三方支付公司、P2P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平台大举进军金融服务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零售业务。银行除了不断完善电子银行和网上商城等平台外,不少银行积极开拓互联网金融新模式。2011年全国网上银行市场交易额达到781万亿元,注册用户数达到4.34亿户,是美国总人口的1.4倍,目前仍逐年增长。

(二)业务品种不断完善。银行业在占领和巩固电子商务市场上具有很大的优势,但如果仅仅把业务停留在支付、结算等领域是远远不够的。某国有大行同时上线两大电子商务平台“善融商务个人平台”、“善融商务企业平台”。这二大平台不仅为客户搭建交易平台,还为客户提供支付结算、托管、担保和贷款融资等全方位服务,有望创新小微企业和零售客户信贷融资的新模式。银行创建的电子商务平台不仅有利于业务的创新和发展,更重要的是有利于银行了解客户全面、真实的信息和数据,可以不断完善批量化信贷业务的数学模型,提高小微企业和零售贷款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防范职业操守不良带来的道德风险。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和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在积极完善和开拓互联网金融的业务领域。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创设小微企业互联网交易平台,企业在网上提出贷款申请和财务数据,银行据此进行评分,通过线上和线下互动,企业在无抵押、无担保情况下就可能获得贷款融资。

(三)交易成本的降低。网络金融的发展,客户对原有的传统金融分支机构的依赖性越来越小,取而代之的则是利用银行提供的网上银行进行交易,网络交易无须面对面、无须等待,这样在客户服务方面,金融机构所需的不再是原有的柜台人员,而是一套完善的、使用方便快捷的软件设施,如POS机,ATM机,网上银行及客户终端等,这样不仅可以从客户的角度出发,随时随地的满足客户的需求,标准化和规范化所提供的服务,不仅提高了银行的服务质量,还大大降低了柜面的压力,提高了客户的金融交易需求。

三、我国网络金融的未来趋势

(一)支付产业链持续完善,移动化与自金融将成主要发展方向 。随着当前第三方线下支付的迅速发展,第三方支付企业将更加重视与线下支付的融合发展,未来线上线下支付工具的融合将进一步增强。而NFC技术的逐步发展以及移动支付业务的推广,移动支付在未来将成为手机继通信、娱乐、办公等功能之外的另一个重要功能。随着移动支付渗透率的提高,终端制造商必然会在手机上内置支付功能,2013年将会有支持多种支付方式的手机面世,将会促进第三方支付行业在移动支付业务方面取得更快的发展。未来会有更多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全力进军信息化金融业务,致力于多、快、好、省地帮助企业“搬运”资金。同时第三方支付企业会首先选择介入信息化程度高的行业,如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等;其次会选择商旅、保险、物流行业等;此外,高端规模化制造业以及大型农业等也将有机会介入移动化与自金融。

(二)信用体系建设至关重要,将带动P2P行业蓬勃发展。信用体系建设是互联网金融行业机制体制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反观国内,由于没有完整的信用体系,所以导致国内的P2P逐渐演变成为P2P2P,即个人对平台对个人,众筹平台的发展也渐渐演变成为预售平台,极大地影响了中国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同时也导致互联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过高。随着未来信用体系的逐步完善,可以借助P2P阳光透明的借贷程序,积极推动P2P行业蓬勃发展,对抵制高利贷,扶持创业起到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推动监管部门从防范转为鼓励,给民间借贷一个良好的发展方向。

(三)依托现有供应链金融基础,实现从企业金融到产业链金融过渡。基于现有企业供应链金融基础,下一步是改变传统的企业金融视角,从产业链金融视角出发,针对小微企业所处的产业链进行整体开发,提供全面金融解决方案,进一步解决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三难”问题。

相对于企业金融,未来产业链金融模式将在两个维度进行扩展:一是服务对象从核心企业扩展到产业链上的相关方,包括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二是所提供的产品服务,从一种或多种产品扩展到全面的金融产品,如票据及其衍生产品、贷款融资及其关联产品、结算、托管、现金管理等,以及其他增值服务,如交易撮合、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这就使营销、调查、审批、放款、贷后管理、不良清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都实现了批量化处理,极大地节约了经营成本。

参考文献:

[1]吴欣颀,朱辉,仇鹏.互联网金融发展新前景研究[J].企业研究,2013

[2]曾刚.积极关注互联网金融的特点及发展――基于货币金融理论视角[J].银行家,2012

互联网金融的现状范文第3篇

摘要: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催生着一批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金融产品。网商银行作为新贵,于2015年6月重磅上线,传统银行对此感到压力。本文采用SWOT分析方法,综合分析了网商银行在技术条件、客户基础、运营成本等方面的优势,在服务缺陷、安全隐患等方面的劣势,在国家政策、竞争对手等方面的机遇以及面临的内外部威胁。最终,对网商银行的建设和稳步发展做出建议。

关键词 :网商银行;互联网金融;SWOT分析

引言

没有网点、没有信贷员、核心系统跑在“云”上、放贷由机器和大数据决定而不是人??这样的一串描述,和我们熟知的传统银行相差甚远。互联网金融的浪潮催生着民营银行的出现和蓬勃发展,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浙江网商银行于2015年6月以“MYBANK”的名字正式上线了。网商银行是背靠着阿里巴巴的蚂蚁金融发展起来的,其注册资本为40亿元,拥有6家股东。其中,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为25%、宁波市金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18%、杭州禾博士和金字火腿为16%。

不同于银监会此前批复的“小存小贷”模式,现在的网商银行将基于云计算技术,采取“轻资产、交易型、平台化”的运营思路。未来在网商银行贷款,流程可能将实现310,即3分钟在电脑上填写并提交贷款申请,1秒钟之内贷款发放到你的账户,过程中零人工干预。

下文将采用SWOT分析的方法,对网商银行的现状做出分析:1、网商银行发展的优势因素

(1)坚实的技术基石。网商银行是中国第一家完全跑在“云”上的银行,它的技术依靠蚂蚁云。网商银行的系统是由蚂蚁金服专家团队自主研发的,主要基于金融云计算平台、移动互联平台、金融大数据平台和OceanBase数据库开发。因为有效利用了云计算,和传统的银行产品为中心的交易式IT不同,网商银行的系统是以客户为中心的交互式IT。

因为卓越的“云+端+数”能力,使得蚂蚁金融云足以满足金融行业严苛的技术要求,表1对三个方面的能力做了具体阐释:

由表1可以看出,蚂蚁云是整个技术保障里的系统基石,客户和机构的一切联结都是在这个系统里进行的。“端”将最新的生物识别技术整合进来,目标是带给客户最便捷的用户体验。而“数”的能力,体现了蚂蚁金融在大数据处理方面的优势,大数据是机构客户挖掘和自身风险控制力的基础。

(2)支付宝的先天优势。众所周知,客户数量是银行发展业务的基石,没有客户一切无从谈起。在客户基础方面,网商银行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阿里巴巴金融帝国版图辽阔,一应俱全。网商银行账户会与支付宝用户账户打通,利用支付宝的实名虚拟账户体系,获取支付宝约8亿人的庞大客户基础。

(3)运作成本低、效率高。传统银行的存储等基本业务需要在实体柜台进行,所花费的交易成本较高。而网商银行是纯互联网银行,不设物理网点、不做现金业务、没有存款、没有分行、没有柜台。据数据显示,传统银行线下贷款单笔成本2000元左右,而网商银行单笔贷款的成本不到2元钱。

从人力成本的角度来看,我国几家大型银行的员工数都超过10万。而作为一家没有经营地域限制的银行,目前网商银行将服务覆盖到全国的员工数却只有区区300人,传统银行最重要也最庞大的构成——信贷员在这里的数量却为零。换句话说,这是一家没有信贷员的银行,这也意味着在这里没有人去专门拉存款,也没有人去专门从事放贷款。

从技术成本的角度来看,以单账户成本为例,国内大银行一个账户一年的IT成本大概在50元上下,小银行则在80到100元之间,而网商银行这一成本则在1元以下。技术优势及其带来的成本下降,成了网商银行可以去大力拓展普惠金融业务的基础。(4)服务对象精准。中国不缺银行,世界也不缺银行,但中国和世界都缺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银行。

网商银行就以中小企业融资难为切入点,不做“二八法则”里20%的头部客户,而以小微企业、个人消费者和农村用户作为目标群体,服务“长尾”客户,主攻500万以下的贷款业务。其口号是“无微不至服务中小企业客户”,考核目标不是资产规模、利润率,而是服务的中小企业客户的数量。这样,网商银行的服务对象精准,更有利于服务特色化、成本最小化和效用最大化。

2、网商银行发展的劣势因素

(1)依赖于机器,缺少人性化。网商银行在从业人员构成上三份之二是技术人员,与传统银行靠柜员信贷员服务客户不同,网商银行基于平台,让银行和客户直接在互联网上对话。这样的运作模式虽然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但是不利于服务及时性、有效性的发挥。金融作为服务业,客户满意度是其立身之本。如何解决机器缺少人性化,客户需求不能即可解决的缺点,直接关系到网商银行的发展。

(2)网络安全是最大隐患。具体看来,主要是客户端安全问题、密码管理问题和网络通讯的安全性问题。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产物,网商银行虽然具有便捷和易于宣传的优势,但是它没有线下物理网点,无形中增加了违约和欺诈的风险。金融产品和客户的经济利益是息息相关的,金融业客户对此是十分敏感的。网商银行能否克服没有线下网点所带来的天生弊端,取得客户的信任,是其在初步发展阶段所要克服的大难题。

3、网商银行发展的机会因素

(1)国家政策的支持。2014年3月,借着国家想要大力发展民营银行的东风,阿里巴巴与万向有幸进入首批民营银行试点名单。这以历史性的举动也就成为网商银行大厦的基石。

2015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75%的存贷比限制,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在专家们看来, 废除存贷比指标,对资产业务较强、存款业务较弱的银行,类似于网商银行的互联网银行是重大利好。

(2)传统银行受困。这是一个开放的时代,处处充满着机会,这是一个适合创业的年代,新旧交替每天都在上演。这一点在互联网银行对传统银行冲击方面有最好的展现。传统银行躺着就能赚钱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许多银行走上了畸形逐利的歧途。这个时候网商银行的出现,带着低成本高效率,精准定位,似一匹野狼冲进旧金融体制的羊圈,打破安逸。对传统银行的冲击还体现在人才转移方面。相对于传统银行层级森严的晋升机制和等级明确的薪酬制度,网商银行创业型企业充满活力的血统对人才更有吸引力。事实上,网商银行的首批高管几乎都是传统银行出来的。

4、网商银行发展的威胁因素

(1)远程开户受阻。网商银行这种纯粹的线上银行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开户难。账户体系是银行最核心的体系,是一切业务开展的前提保障,如果没有完善的账户体系,银行可施展的空间就很小。网商银行已经开始试验引入“人脸识别技术”,但对于远程开户问题,监管方并没有明确表态。对于新兴业态,监管的脚步尚未跟上,态度谨慎。可喜的是,2015年年初,央行下发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远程开立人民币银行账户的指导意见》,但尚未下发正式试点的远程开户通知。

(2)信用体系的建设遇到困难。因为互联网上的所有行为都可以记录、可以追踪,所以其拥有海量的数据。但是,大数据并不在于你的数据量够大,而是需要完整,有价值的数据一定需要完整。而目前看来,信用数据被不同的互联网企业掌握着,要想整合资源为网商银行所用还有很多利益需要平衡,如何处理好与互联网企业的竞合关系是不得不考虑到的因素。

5、结语

基于优势、劣势、机会、威胁四个方面的分析,下面给出四大因素重构优化的建议:

SO(优势-机会)战略。首先,借助国家大力扶持民营银行和“互联网+”的东风,在技术优势和支付宝客户优势的基础上,不断增强自身的创新能力,完善金融产品种类,提高服务质量。其次,在传统银行受困的现状下,勇敢抗下金融体制改革的大旗,精准服务小微企业,做好普惠金融,有力推动体制改革的进程。

WO(劣势-机会)战略。首先,保证计算机后台人工实时服务的数量与质量,认识到网商银行本质属于金融服务业范畴,客户至上。其次,要时刻做好互联网金融天生的隐患,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ST(优势-威胁)战略。首先,加强安全防范。一方面,健全网上银行的网络安全系统,防范计算机犯罪,防止病毒、黑客入侵,预防金融诈骗;另一方面,金融监管部门对网上银行的日常业务进行有效监控。其次,针对客户的“IT抵制”,提供便捷的方式进行金融业务普及。再者,培育市场的消费信贷文化,增强公众消费信心。

WT(劣势-威胁)战略。首先,与大数据结合,基于云计算加强网上银行信息资源建设。其次,构筑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政府、央行、信息部联合启动并构建网络诚信体系刻不容缓。

参考文献:

[1] 叶纯青.来自阿里巴巴的网络银行[J].金融科技时代,2014(12):30-34.

[2] 吴樯.基于B2B电子商务平台的网商融资服务研究[M].2011.

[3] 乔海曙,许可.互联网银行理论研究的最新进展[J].金融论坛,2015(06):7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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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的现状范文第4篇

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发展迅速,业务模式不断创新,已经成为传统金融的重要补充。以P2P网贷平台为例,2010年末P2P网贷运营平台数量仅有10家,2015年末运营平台数量为2595家,年均增长幅度为203.9%。随着P2P网贷运营平台的快速增加,贷款余额大幅增长,2014年初P2P网贷平台贷款余额为118亿元,2015年12月末借贷成交量达到4394亿元,增长37.24倍;P2P网贷平台上的投资者和借款人同样急剧增加,分别从2014年初的17.19万人和3.77万人增加到2015年12月的298.02万人和78.49万人,分别增加16.34倍和19.82倍。

P2P网络信贷和众筹融资是互联网金融新模式的典型代表,但此类互联网金融领域均暴露出一定风险,对金融稳定造成冲击,譬如e租宝和泛亚事件等。据网贷之家数据,2015年12月末P2P网贷正常运营平台2595家,问题平台累计1263家,比年初增加896家,增长1.4倍,占正常运营平台总数比重达32.7%从区域分布看,P2P?W贷问题平台数激增且风险集中于沿海发达省市,其中累计问题平台数最多的3个地区分别是山东(234家)、广东(214家)、浙江(144家),累计问题平台居前8位的省市主要是沿海省市以及四川、湖北等内地经济大省,占全国问题平台总数的72.8%,风险较为集中。股权众筹融资在资金托管、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和退出机制等方面问题较多,利益纠纷时常发生。2015年5月12日,股权众筹平台“人人投”与餐饮企业诺米多的众筹融资诉讼案由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正式受理,成为我国首例股权众筹的司法案件。互联网金融因发展迅速且参与者众多,风险极易蔓延式传播,对当前金融稳定已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将其纳入金融统计与监测范围,可以及时提示、预警和防范相关金融风险。

二、互联网金融对现行金融统计指标造成影响

互联网金融之所以要纳入到金融统计监测体系之中,另一重要原因是互联网金融已经对当前的金融统计结构和重要统计指标造成影响,而且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必然会对宏观政策的相应指标造成更大冲击。

首先,互联网金融导致存款结构变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尤其是第三方支付的兴起虽不改变各项存款的总体规模,但会引起存款结构发生变动。譬如,通过互联网金融产品分流了银行客户存款和理财资金,虽最终借助各种渠道回流到银行体系内部,但已转化为企业存款、同业存款、大额存单、协议存款等,导致存款的品种、期限结构、利率水平等均可能发生改变,弱化了相关结构指标的有效性。

其次,大量互联网金融产品和业务未纳入统计,不利于准确完整反映金融活动总量及金融业的发展状况。互联网金融扩大了金融的外延,其各业态的资金游离于金融统计体系之外,使得金融统计指标无法全面监测新型金融业态变化情况,影响到金融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完整性。尤其是网络贷款、众筹等互联网业态融资对象大部分是在银行没有贷款资质的中小企业及个人,与小微实体经济密切联系,其未纳入统计弱化了货币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互联网金融统计面临的挑战

(一)现行金融统计框架难以满足互联网金融统计要求

互联网金融业态众多,参与主体的性质及规模不一,生命周期有长有短。另外,互联网金融涉及范围广泛、交易对手繁杂,其涉及支付结算业务、投融资业务、财富管理业务等诸多领域,跨越了多个金融市场;交易对手既有个人、单位、传统金融机构,也包括SPV、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其他影子银行中介,所以制定一套科学、全面、完整的金融统计制度存在较大的困难。监管方面看,互联网金融不同业态分属不同机构监管,其中第三方支付牌照纳入人民银行审批,P2P网贷归入银监会监管范围,证监会管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规则,其他互联网业务暂没有明确监管机构,各业态分头监管就需要厘清互联网金融业务性质,明确各参与主体监管机构及制定相关业务规范。

(二)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未明确分类

互联网金融统计与监测的内容从宏观上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银行业、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开展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另一类是互联网企业开展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由于现有监管情况不同,对这两类互联网金融业务进行统计与监测的难点有所不同。

目前,银行业、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开展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多包含在相关金融业务中,没有专门设置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统计指标和科目,不利于监测传统金融机构的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上的开展情况、动态变化以及风险预警等。银行承接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资金存管、支付结算等业务,与银行的一般存款账户、同类支付结算业务混同一起开展统计,无法区分、统计与监测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资金整体规模、资金流向和发展情况。另外,网贷平台在银行存放资金的账户多属于一般存款账户,难以监测网贷资金流向、项目用途等详细内容。

四、开展互联网金融监测统计相关建议

(一)完善金融统计法规,保障金融业综合统计成功落地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创新速度加快,金融业态多元化,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快速创新,金融市场日趋复杂,“互联网+”金融迅速兴起。为适应金融创新和新型金融业态的发展,必须改革完善金融统计制度,扩大统计监测范围,建立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在内统一、全面、共享的金融业综合统计监测体系。建议由人民银行牵头,起草修订《金融统计管理条例》,在机构上覆盖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各行业交叉环节;在业务上覆盖金融机构全部的表内、表外业务;在标准上保证金融统计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提高金融统计工作效率。

(二)形成“大数据”思维的互联网金融监测方法

对于互联网金融开展的统计,应尽力摒弃现行的统计思维模式,着力依托“大数据”思维,借助互联网分析平台,以开展互联网金融统计及分析框架构建。具体建议为:一是构建总量与结构、数量与价格、存量与流量相结合的高效金融统计框架,全面反映金融体系资金变化、货币创造、资金流量和流向等状况。二是建立专项统计制度,细化影响金融稳定监测统计指标,为宏观审慎监管提供全面风险评估和决策信息。三是将金融统计的信息源直接扩展到金融消费者层面,在更加及时准确收集数据的同时,建立更加灵活、多样的货币政策监测指标。

互联网金融的现状范文第5篇

自2013年,阿里巴巴公司联合天弘基金推出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即“余额宝”后,互联网金融迅速吸引公众的注意,仅18天,用户数量升至251.56万人,累计转入资金规模达66.01亿元,累计用于消费的金额达12.04亿元,上线18天就成为中国用户数量最多的货币基金。余额宝的巨大成功,使其发展模式不断被复制。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类似余额宝的产品已超过20种,且数量不断持续增加。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然而,互联网金融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用户信息与财产安全也不断受到质疑。在回顾了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理论基础上,本文从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产生背景、发展模式及特点予以分析,探寻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发展前景。

2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概念及产生背景

2.1概念

互联网金融(ITFIN)是指互联网企业与传统金融行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ITFIN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新兴领域。

2.2产生背景

第一,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产生与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是密不可分的,整个社会都在走向数字化。搜索引擎和云计算解决了互联网金融中必须面对的信息处理问题,使互联网金融企业能够高效、准确、经济地处理海量数据,并从中找到最有价值的决策信息,从而使很多实时金融创新成为可能;社交网络平台的兴起,使互联网金融可以通过分析和验证平台上客户积累的信用数据和行为数据,形成客户的信息视图及评价体系,并据此作出决策。其次,随着网络普及率的不断提高,网上银行支付呈现出年轻化趋势。金融生态环境的变化,孕育出了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

第二,传统金融机构服务在弱势群体方面明显不足。按照克里斯?安德逊2004年提出的“长尾理论”,传统银行因为易于追求规模经济性,所以总是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对利润贡献最大的客户群体和业务领域,即大企业、大客户及中高端零售客户,也就是销量品类平面图当中销售曲线的头部。而对于小额理财、P2P、向小微企业贷款、个人借贷担保等“尾部”业务,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或无暇顾及,或由于成本、风险与收益不匹配不愿涉足。这就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了市场空间。可以说,互联网金融是顺应市场需求的结果,只不过这些需求在传统金融业看来是属于小众市场。

第三,一些实体经济企业积累了大量数据和风险控制工具,可以用于金融活动中。不仅如此,随着共享经济(sharingeconomy)在欧美国家兴起,我国也相应地出现了一些案例。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互联网交换经济与互联网金融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这既为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打下了数据基础和客户基础,也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应用场景,实现了实体经济与金融二者在互联网上的融合。

第四,监管当局的鼓励与扶持。2013年4月,国务院部署了金融领域的19个重点研究课题,“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是其中之一。课题组由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公安部、法制办共同组成,人民银行牵头,在北京、上海、杭州开展了调研。2013年8月,国务院的两个重要文件都正式写入了互联网金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工具,不断创新网络金融服务模式”。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提出:“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

3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历程、模式及特点

3.1发展历程

3.1.1萌芽发展阶段(2007―2011年)

起初,P2P网络借贷于2005年在英国产生,由于该模式比传统金融业灵活便捷、投资回报利率高,因此很快在全球得到复制。两年之后,我国国内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在上海成立。根据和讯网数据统计,截至2011年年底,国内累计共成立的20家P2P公司,有效投资者不超过3万人,累计交易金额仅5亿元。因此,在这一阶段内,互联网借贷平台并没有发生巨大的变化或爆发式增长,这主要是由于移动端互联网普及、互联网普及程度和金融理念等方面的客观制约。因此,我们将这一阶段定义为萌芽阶段。

早期的互联网金融掘金者,大多都是技术出身,并不是没有在公司发展架构和整体产品设计上做出长远打算,但是由于在债权交易实战方面缺少经验,加上国内个人信用机制和信用数据不健全等原因,导致各个平台坏账高起。加之介于整个客观大环境,P2P萌芽阶段的发展并没有引起传统金融业和监管机构的注意,这就给予了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机会和消化不良的喘息机会,也为下一阶段的爆发式的野蛮增长埋下了伏笔。这里面提到互联网金融行业,因为互联网金融当时是适当分散综合的平台,在拥有客户群的基础上是完全可以进行卖理财产品、借款和众筹等金融行为的,监管当局也并没有必要在2014年对众筹和P2P划分得过于明确。站在政府的角度来讲,也许更多是基于监管的便利,但这也扼杀了平台的功能。

3.1.2爆发增长阶段(2012―2014年)

随着互联网金融技术的日益成熟,互联网技术的开发及应用已从探索走向成功复制的模式,许多创业平台大量采取线上+线下的模式,以寻找本地借款人为主,会对借款人的实际资金使用情况、抵押物和还款能力等方面进行详尽的考察,此举会有效降低借款的风险。然而在2013年前,投资者并没有出现爆发式增长。在这种同质化平台陡然剧增的过程中,很多平台运营者已出现盲目地追求用户数量、平台交易规模的现象。于是,平台运营商通过打着与担保公司合作或某大股东参与等旗号,或者是以绚丽的营销手段加之高额的投资回报等方式,短时间内成功地引起投资者们的疯狂参与。截至2013年年底,平台有效投资人数量达9万人,但到2014年却井喷至50万人。供给和需求的剧烈变化,与当下的整个金融局面也有很大的关系,这也确是一个值得深思和探讨阶段。

3.1.3行业细化阶段(2015年至今)

我国政府在2014年明确地表明了鼓励互联网金融继续创新发展的态度,各地政府也纷纷建立起互联网金融创业园区,这使许多前期不断关注着互联网金融平台却又害怕政策风险的企业家们开始正式进军互联网金融领域,他们大多会选择收购或者入股等方式,但也有单独成立的。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产品应该大致分为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网络小额贷款和众筹融资,在线金融产品和业务服务平台,公募基金互联网销售平台六个产品体系。在2015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新闻中心周小川行长在回答记者关于互联网金融监管办法大约什么时候可以出台的问题时,明确地将借贷市场区分开来,将其划分为民间金融范畴。而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潘功胜的补充回答,则更加明确了人民银行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基本态度,就是鼓励创新发展、分类适度监管。

3.2发展模式

3.2.1互联网支付

在我国,依托互联网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以银联在线、汇付天下、快钱、拉卡拉、易宝支付等为代表,侧重于行业需求及开拓行业应用。后者多为互联网型支付企业和金融型支付企业。后者以支付宝、盛付通、财付通等为首,以在线支付为主,并且捆绑大型电子商务网站,发展迅速;近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国使用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达到3.04亿,较2013年年底增加4412万人,增长率为17.0%。与2013年12月底相比,我国网民使用网上支付的比例从42.1%提升至46.9%。与此同时,手机支付用户规模达到2.17亿,增长率为73.2%,网民手机支付的使用比例由25.1%提升至39.0%。主要增长原因在于互联网时代人们日益增长的网络购物和网络理财需求。

3.2.2P2P网络借贷

我国P2P网络借贷模式的发展大约要比国外晚5年。从2006年开始,我国国内的P2P网贷平台开始陆续出现,并且进入迅速发展阶段。自2009年起,P2P网贷平台交易规模已实现连续四年数倍的增长。投中研究院认为P2P网络借贷有以下两大特点。

(1)引入担保。由担保公司对借贷人的贷款承担全额连带担保责任,贷款提供担保代偿服务。

(2)提供债权转让服务。为了增加流动性和平台撮合功能,金融公司为债券受让人提供中介服务,投资者可将在网络符合相关条件的债权转让给他人。

3.2.3网络小额贷款

电商平台能够实现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合一,可以更好地评估和控制风险,例如阿里巴巴、苏宁、京东、百度等互联网巨头纷纷成立了小贷公司进军这一领域。网络小额贷款致力于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服务。互联网金融集团凭借在互联网技术、需求额度小、融资需求频率高等的实际特点,建立了以“数据、网络”为核心的小额贷款模式。针对不同的客户类型――B2C和B2B平台上的小微企业,提供不同的贷款模式。

3.2.4众筹融资

众筹融资的模式在我国出现得并不算晚,相较于在2009年成立的Kickstarter,众筹最早出现在中国的时间可以追溯到2011年。众筹融资是指用预购+团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所需资金的模式。众筹融资利用互联网和微信传播的特性,让个人、艺术家或小企业对大众展现他们的创意,从而争取到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众筹明显更为开放,而能否获得资金也不再是以项目的商业价值作为唯一标准。这为更多小本经营或创作人提供了更多的可能。然而众筹不仅是一种单纯的投资行为,而且是一种有资金、认知以及时间充裕的精英社群成员之间的彼此分工协作。互相提升自身价值的项目实操过程,最终的盈利也是多元化的,除实在的金钱收益之外,社群成员之间彼此的价值互换和资源、人脉、经验等隐性提升也是关键。如果社群和众筹结合的好,就会产生“1+1>2”的双赢效果。

3.2.5在线金融产品和业务服务平台

在前面的定义当中已经提到,我国金融机构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有两类,一类是没有线下实体,纯粹在线上开展业务的平台;另一类是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化,其本质是将线下业务的搬到了线上。结合我国目前的经济与政策环境现状,前者是对我国而言比较创新的模式,近年来逐渐产生了这样一批具有创新理念的新型交易、信息平台,比如各种侧重方向不同的理财平台(工具型、交易型、建议型等)、互联网金融超市、保险超市等。后者则以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在不同程度上的触网为代表。我国的在线金融产品和业务服务平台主要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具有线下实体业务的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化,主要以网上证券交易、网上银行、网上保险销售等为形式;第二种,不设线下实体分支机构,完全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的专业网络金融机构;第三种,不提供金融业务本身,而是提供金融业务的服务支持的平台。

3.2.6公募基金互联网销售平台

我国目前存在两种基于互联网平台的销售模式:一是基于自身网络平台销售;二是基于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以余额宝为代表,这类基金理财产品已经占据大量资金市场,其流动性强、利率高等特点吸引大批以青年人为主的投资者。大批资金涌入刺激金融市场的繁荣,其成功模式也被大量复制,金融市场之中出现一众类余额宝金融产品。

3.3发展特点

3.3.1成本低

在互联网金融体系下,资金供求双方可以自行通过网络平台完成信息的筛选、定位、议价和交易,过程中无需传统中介、没有交易成本和垄断利润。一方面,金融机构能够减免为开设营业网点所投入的资金和运营成本;另一方面,消费者也可以在开放透明的平台上找到和自己相匹配的金融产品,这样不仅削弱了信息不对称程度,也更节省资源,降低成本。

3.3.2效率高

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由计算机处理。由于其操作流程完全标准化,客户花费时间更少,却可以得到更加优质的体验。电商依据所积累的信用数据库,经过数据分析,引入风险分析和资信调查模型,因此商户从申请贷款到发放只需要几秒钟,方便快捷。

3.3.3发展快

依托于大数据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得到了迅速增长。如引言所述,余额宝的迅速爆炸式发展,使其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可见一斑。据报道,如今余额宝规模500亿元,成为规模最大的公募基金。

3.3.4覆盖广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客户往往可以突破时间以及地域的约束,在互联网上寻找自身发展所需要的金融资源,这就要求金融服务更加直接,并且拥有更为广泛的客户基础。而且,互联网金融的客户的主体是小微企业,这就覆盖了传统金融业的部分金融服务盲区,有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3.3.5管理弱

(1)风控弱。目前,互联网金融仍没有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也不存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具备类似银行的风控、合规和清收机制,容易发生各类风险问题。

(2)监管弱。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监管和法律约束,缺乏准入门槛和行业规范,整个行业面临诸多政策和法律风险。

3.3.6风险大

(1)信用风险大。目前我国信用体系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仍有待配套,互联网金融违约成本低。特别是P2P网贷平台因为准入门槛低和缺乏监管等原因,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从事非法集资和诈骗等犯罪活动的场所。

(2)网络安全风险大。我国互联网安全问题突出,网络金融犯罪问题尤为重要。一旦网络遭遇黑客攻击,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作就会受到影响,会危及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

4发展前景

按照以上所分析,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揭示出两个基本趋势:一是互联网企业的金融化;二是金融企业的互联网化。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使金融业更加繁荣,其原因在于通过互联网能够快速有效地解决金融服务的本质需求。这也正是互联网金融核心竞争力的来源。

由此来看,互联网金融产品仍会较为平稳,快速地发展。一方面,不同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之间进行着激烈的竞争,兼并以及重组成为常态。强强联合使得互联网企业优势更加明显,而兼并重组则使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另一方面,85后年轻人对于资金理财的态度以及希望更好的服务的心态,使得专注于小众化、专业化的小型互联网金融企业得以发展,由此来看,未来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应该会分为两种。

第一,寡头垄断的互联网金融系统以阿里、腾讯为主的互联网金融巨头不断致力于开发研究新产品,完善产品漏洞,注重保护用户个人隐私,建立基于第三方的金融理财系统。面向大众,提供更加广泛化、具有普适性的服务。

第二,个性化金融服务。小型互联网金融公司瞄准各类利基市场,提供在某一领域特定的金融理财服务,为用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

然而,就目前来看,互联网金融系统中仍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监管体系不完善,用户信息和财产安全没有全面保障等也制约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从目前发展趋势看,互联网依旧很难代替传统金融行业。二者或许可以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和谐共生,相互取长补短。互联网金融可以完善传统金融的覆盖面,为传统金融所难以支持的小微型企业及个体商户提供资金支持;而传统金融业也可借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使其理财产品多样化,更加符合大众的要求。两者相互促进,促使中国经济得到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