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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性要求在会计核算中的具体体现
(1)资产减值。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谨慎性要求作为会计的一个重要要求,要求会计报告者向信息使用者尽可能提供出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信息,而资产减值信息是这些风险损失信息的主要构成,所以,资产减值是谨慎性要求的基本体现。资产减值的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金融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等,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孰高来确定的。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则不做任何会计处理,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是存货跌价准备。企业的存货是按照历史成本计价的,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货存在着被更新、市价下跌、陈旧、毁损发霉等原因,会导致存货可变净值发生减少,此时,若仍以历史成本计价,会虚夸资产,不符合谨慎性要求,此时则应该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使存货的价值得到真正的体现。
二是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的减值。企业在资产负债日应当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可以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除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外,本部分其他资产是否需要进行减值测试的必要前提是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对于商誉和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都应当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减值迹象主要从外部信息来源和内部信息来源来加以判断。按照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可收回金额是由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为避免企业利用这些资产的减值损失调节利润,新准则还规定这些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三是金融资产的减值。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存在大量性质类且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金融资产的企业,在考虑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时,应当先将单项金融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此处理更突显谨慎性要求,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中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在金融资产中,特殊的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必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四是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资产负债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以后,继后期间根据新的环境和情况判断产生足够的应纳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额,使得递延所得税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应相应恢复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五是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减值。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使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或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等减值因素消失后,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进入当期损益。
(2)对或有事项的处理。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展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不应当确认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但当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或有事项的结果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就形成企业的或有资产,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如果或有事项的结果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一般不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对或有资产,企业不应加以确认。如果或有事项的结果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同时满足负债确认条件,企业需要将其确认为负债,在会计核算中作为预计负债核算。如果不满足确认条件,企业不需要加以确认,但是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显然,企业对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的处理是不同的,这种不同的处理遵循的就是谨慎性要求。
(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谨慎性要求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具体运用是双倍余额低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在当今科技飞速发展,技术进步日新月异的大氛围内,在越来越多的技术行业领域里,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引起的价值损失在不断增加,此时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相符合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也就越来越偏向加速折旧方法。若企业选择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可以使固定资产使用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使固定资产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从而促使企业取得缓交所得税的财务利益,这就相当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使企业有能力加快技术设备的更新,从而提高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增加企业的竞争力,由此可见采用加速折旧法是十分有益的。特别是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条件下,可提前收回部分投资,减少因物价上涨而发生的货币时间价值损失,实现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的统一。而且从长远来看,加速折旧法不会影响企业应纳的所得税总额,企业可以迅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而提高劳动生存率和盈利能力,进而提高国家的财政收入。
(4)收入的确认。企业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等,此处谨慎性要求主要在销售商品收入和劳务收入上体现。新《企业会计准则》中,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贷方;企业既没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只有这些条件同时满足,才能确认为收入。否则即使货物已经发出或即使已经收到价款,也不能确认为收入。售后回购时,销售方应根据合同或协议的条款判断企业是否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贷方,如果没有,此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企业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售后租回也是如此,大多数情况下,属于融资交易。再如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提供劳务服务的收入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对于劳务收入确认和计量应分不同的情况:如果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发生的劳务成本计算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全部得到补偿,应该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确认收入,并按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 如果已发生的劳务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 应按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
谨慎性要求的局限性
虽然运用谨慎性要求有诸多的有利面,但由于相关法规的约束以及运用谨慎性要求如何掌握尺寸等诸多问题的存在,谨慎性要求在我国运用中具有相当大的局限性。比如在旧会计准则中允许使用的存货发出计价中后进先出法,就经常成为企业调节利润的工具和手段。
(1)谨慎性要求与其他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矛盾。具体而言:一是与可靠性要求的矛盾。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以及其他相关信息。要求会计信息准确、合理,对于资产负债既不高估也不低估,而且要求在选择会计方法,加工和生成会计信息时,不考虑对特定利益集团的影响,而谨慎性要求在会计实务中确认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损失与费用,这明显与可靠性要求客观反应相矛盾,在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时,采用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法,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就具有很大程度的不确定性,谨慎性要求在选择会计方法时,都是采用有益于投资者和债权者的会计方法,这与客观性要求的中立性立场也是相违背的。二是与可比性要求的矛盾。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具体要求是同一企业对于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或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不同企业发生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但是谨慎性允许企业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的变化改变会计核算的口径和方法,于是就会与可比性要求发生矛盾。比如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对存货进行计价时,不同企业的存货,同一企业不同品种的存货,有的用成本计价,有的用市价计价,而当市价变动时,价值的计价又会在成本与市价间不停变换。再如对于同一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有的企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而有的企业采用年数总和法,诸如此类的问题,都会导致可比性要求的失效。三是与重要性要求的矛盾。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企业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事项,企业应当根据其所处环境和实际情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大小两方面来判断其重要性。而谨慎性要求充分披露企业的不利信息,这就与重要性要求相冲突了。四是与相关性要求的矛盾。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而谨慎性要求的宗旨是不抬高资产或收益,也不压低负债和费用,其结果容易使一些可能性程度较高的收益无法在会计信息中反映出来,从而使一些可能性程度较低的负债和费用加以确认,而降低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如会计报表附注中要披露除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外的或有负债,而与之相关的或有资产却只有在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情况下才予以披露,而通常情况下不予披露,这就降低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2)谨慎性要求在实务操作中带有主观性。这致使会计信息要更多受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职业判断能力的影响,而导致会计信息的不可验证性。我国企业在运用谨慎性要求时,经常会出现过度谨慎性和谨慎性不足的问题,到现在这些问题仍然存在着,比如,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而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这三个“估计”,任何一个脱离实际较大,可变现净值就难以计算正确。又如,新准则要求“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这里的“不公允”也要会计人员进行判断,由于谨慎性要求具有主观随意性和不可验证性,致使该要求容易被滥用,从而极大地破坏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使会计信息质量失去可靠性,而为不同企业、不同经营者用于不同目的,使企业经营者更加容易地调节年度损益、均衡股利分配甚至逃避税款,我国上市公司利用谨慎性要求调节利润避免停牌的情况就时有出现。
(3)税法对谨慎性要求的制约。税法与会计制度对于谨慎性要求理解的不一致致使应税所得与会计利润之间差异的不可避免。税法要确保国家税收及时征缴和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时间上,税法提前确认收入、资产,推迟确认费用、负债,金额上,多计收入、资产,少计负债和费用,而且确认不确定事项时,只有对增加国家财政有利的情况下才予以认可。而会计制度的谨慎性要求是提前确认费用和负债,推迟确认收入或资产,少计收入,多计费用,而且会计上谨慎性要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所确认的损失往往没有交易凭证,缺乏可靠的证据,难以取信于税务部门,因此,税法对于资产减值损失及预计负债都会不予认可,这就使应税所得往往大于会计利润,从而致使谨慎性要求的运用受到制约。
谨慎性要求的改进建议
(1)合理确定各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优先使用顺序,对冲突情况予以充分披露。在众多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真实可靠性应居于首要位置。谨慎性要求必须在维护真实可靠性的基础上加以贯彻和运用,当谨慎性要求与相关性、可比性要求及其它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相冲突时,应根据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程度而考虑这些要求的优先使用状况,当不确定性程度较高时,优先使用谨慎性要求,当不确定程度较低时,则相反。由于每个企业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在不同时间、不同经营环境是有所不同,谨慎性要求的应用范围和程度也有所不同,因此,有必要在会计信息披露中充分说明谨慎性要求的应用时间、范围和程序,揭示与其他会计要求冲突对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报表的影响,防止冲突进一步恶化而误导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
(2)通过会计准则和制度的制定,增加谨慎性要求的可操作性。在适度谨慎的会计实务中,可以对谨慎性要求的应用前提和应用条件进行必要的约束,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会计人员的主观性。从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看,像加速折旧法这样体现谨慎性要求的具体方法的操作性是比较强的,这样也就有效预防了谨慎性要求与其他要求的冲突。而在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时,可变现净值难已确定,所以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时,准则上还应该多加些限制条件,这个方面可以借鉴国外会计理论上的方法,例如美国对存货应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时要有两个前提:预期销售价格将下降;制成和销售存货的成本将增加,并且规定了存货市价只能在一个有上下限度范围内运用。这些都限制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增强了可操作性。
(3)缩小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的差异。为较好地解决企业实施谨慎性要求的后顾之忧,在国家财政所能承受的范围内,财政部门与税务部门应该进行必要充分的讨论和协商,适当缩小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上的差异。税法规定的缴税口径应充分考虑会计法律法规的谨慎性会计处理所涉及的收入、成本和损失,进行一个通盘考虑后,确认一个认可的范围和要求具备的条件,并且这些条件要报税务部门备案,经注册会计师确定后允许在税前列支,并适当增加财务报表附注,添加一些不依创附于财务报表而存在的信息,这些都是解决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差异的一些可行性方法。通过缩小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的差异,才能更好地促进谨慎性要求的正确运用,进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谨慎适度地引入公允价值是会计计量新的发展趋势
公允价值是指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中谨慎适度地引入了公允价值,体现了会计计量的一个新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会计理论 哲学思想 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会计活动为达到既定目标而对会计信息进行的约束(吴水澎,2000)。FASB、IASC和ASB等都是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形式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进行规范的,而我国尚未建立清晰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目前,会计理论界已认识到组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和继续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葛家澍教授于2003年对国外及AICS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进行了比较与评述,并建立了相应质量特征结构。针对我国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的建设,相关学者均采用了层次明晰的结构图,但在结合哲学思想解释质量特征体系方面的研究较少。本文在前人的基础上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具体分析了质量特征及其内在的逻辑关系。
一、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哲学分析
(一)辩证唯物主义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特征
唯物主义把世界的本原归结为物质,主张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是物质的产物。从无限多样的物质现象中抽象出物质的共同本性,从哲学上进行了最高的概括,坚持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原则,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的物质观在会计中体现为可靠性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实践活动,它所反映和控制的对象是企业中能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具体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这些对象是物质的,是客观存在的,这就要求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客观事实。因此,可靠性必然成为会计信息质量的首要特征。在会计实务中,可靠性要求企业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地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条件的各项会计要素和其他有关的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内容完整。
(二)辩证唯物主义与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和可理解性特征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认识的目的不仅在于认识活动本身,更在于指导实践、改造世界。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在会计中的体现是相关性和可理解性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信息是会计活动对经济交易或事项的反映,应当为信息使用者的实践活动服务即应满足使用者的需要。只有与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相关且能被信息使用者所理解的会计信息才能满足其需要。因此,相关性和可理解性应当作为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在会计实务中,相关性要求企业报告的会计信息应当与投资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投资者等信息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未来的情况进行评价或预测;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三)辩证唯物主义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可比性特征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静止是物质运动在一定条件下的稳定状态,即不显著的运动。运动和静止是辩证统一的关系。静止的意义在于,它是认识事物的起点,是运用形式逻辑的基础。在相对静止的状态下,根据形式逻辑的要求,人们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既肯定某一事物是这个的同时又肯定它是那个,思想必须保持前后一致。因此,对本质相同的经济业务应采用相同的会计方法。此外,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运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这是运用辩证逻辑的基础。根据辩证逻辑的要求,一切应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此,满足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要求,并非表明企业不得变更会计政策,如果按照规定或者在会计政策变更后可以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可以变更会计政策。在会计实务中,可比性要求企业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满足以下两个要求:一是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会计信息应当相互可比;二是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对外报告的会计信息应当相互可比。
(四)辩证唯物主义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实质重于形式特征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内容和形式是解释事物内在要素和这些要素的结构表现方式之间关系的范畴。任何事物和现象都有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是二者的统一体。两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依存。“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魏晓卓、吴君民(2010)指出“内容”居于主要的、决定的地位,一个事物具有这样或那样的“形式”,归根到底只能由“内容”来说明,即“内容重于形式”。“实质”与“内容”并无多大差别,二者在一定程度上均反映了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因此,会计信息应具有实质重于形式的特征。在会计实务中,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不应当仅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
(五)辩证唯物主义与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性特征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在复杂事物自身包含的多种矛盾中,各个矛盾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不同。主要矛盾在诸多矛盾中处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的本质。在构成同一矛盾的两个方面中,每一方面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不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矛盾中处于支配地位、发挥主导作用。事物的本质和发展方向主要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所以人们在看待事物时,必须优先抓住它们。因此,会计信息质量应具备重要性特征,即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在会计实务中,重要性要求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六)辩证唯物主义与会计信息质量的谨慎性特征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现实性与可能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现实性是指已经产生出来的有内在根据,合乎必然性的存在。可能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所包含的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潜在趋势。由于可能性具体分为可能性和不可能性、现实可能性和抽象可能性、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所以,人们应立足现实,展望未来,在实践中注意分析事物发展的各种可能,做好应对不利情况的准备,争取实现好的可能。这就要求企业对经济业务进行核算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能高估资产或收益或低估负债或费用。因此谨慎性应当作为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在会计实务中,谨慎性要求企业对经济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等核算活动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能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能低估负债或者费用。当然,谨慎性也不允许企业设置秘密准备,即企业不得故意低估资产或收益或者故意高估负债或者费用。
(七)辩证唯物主义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及时性特征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运动是指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时间是物质运动的持续性、顺序性,时间是一维的,即一去不复返,它总是朝着由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一个方向流逝。时间具有客观性,即时间不依赖于人们的意识而客观存在。时间的客观性,要求做任何工作,都不能不考虑时间问题。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要也是在时空中不断变化的。所以,只有及时才能把握机会,满足相关需要。因此,及时性应当作为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在会计实务中,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经济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会计核算活动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二、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的哲学分析
(一)联系规律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联系具有普遍性。其含义有三层:第一,内部联系,即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第二,外部联系,即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联系之中。第三,整体联系,即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这种整体就是所谓的系统,即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组成的具有稳定结构和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和开放性是系统的基本特征。《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提出的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八个质量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从而应当构成一个有机整体――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也不是孤立存在的,是同会计目标处于一定的联系之中的。
(二)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的具体联系
会计的首要目标是提供对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有用的会计信息应当具备可靠性和相关性两个特征;新会计准则结合目前的市场需求,对“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兼收并用,强调会计信息质量的主要特征是可靠性与相关性。次级质量特征对主要质量特征起着补充和完善的作用,尤其是处理某些特殊的经济业务时,可能会根据次级质量要求来把握会计处理原则。
具体而言,谨慎性不是简单机械的保守而是科学的中庸之道,它综合考虑了各种可能性,从而使会计反映的经济交易或事项更加客观真实,从而为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提供了坚实的保障。现象的本质最能反映客观存在的事实,在会计实务中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可以使会计反映的经济交易或事项更加客观真实,从而为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提供坚实的保障。
会计信息的纵向可比性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根据过去的会计信息预测企业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即提高会计信息的预测价值,从而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预测决策需要;会计信息的横向可比性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通过将本企业与行业中其他企业的比较,判断企业的行业地位和评价企业的现有决策,即提高会计信息的反馈价值,从而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控制决策需要。因此,可比性为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此外,可比性原则不是简单机械的、静止的而是唯物辩证的,是运动的可比。可比性并不要求各企业均采用相同的会计方法,而应该按各企业实际情况选用适当的会计方法,以反映真实性为依据;可比性并不意味着所选择的会计核算方法不能作任何变更,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核算方法,并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中作相应披露。可比性原则可以使会计更加准确、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从而为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提供坚实的保障。
及时性本身并不能使会计信息达到相关,但若信息不及时,则会计信息便与决策无关了。即使是客观、可比、相关的会计信息,如果不及时提供,对会计信息使用者也没有任何意义,甚至可能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重要性要求反映所有足以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的会计信息,对次要的业务可以简单反映,这有利于会计信息的清晰明了,从而加强所提供信息的相关性。可理解性是会计信息的基础质量特征,是对所有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可理解性是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角度考虑的,其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清晰明了,便于投资者、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满足投资者等信息使用者的要求,实现会计的目标。
三、可靠性与相关性的对立统一关系
(一)正确认识可靠性与相关性的对立统一关系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统一性和对立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或两个方面。矛盾的统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对立性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区别、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相关性和可靠性的统一性具体表现在:如果相关性失去可靠性,会对信息使用者起到误导作用;如果信息可靠,却不能满足使用者制订经济决策的需要,也会因不具备相关性而失去可靠性存在的意义,两者相互依存,共同影响。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对立性具体表现在:首先,片面的提高相关性,必然降低信息的可靠性。因为相关性必须得非常及时,而过度强调及时性有时会使企业在尚未取得充分的可靠数据之前就进行了有关的会计处理,这样会计核算的可靠性必然受到影响。此外,为提高信息的相关性而更换会计方法时,也会削弱信息的可靠性。其次,过分强调可靠性,可能会削弱相关性。大量可靠的数据信息的获取可能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这就有可能导致信息过时,而过时的信息是不能满足使用者需求的,即这种信息缺乏相关性。
(二)正确处理可靠性与相关性的对立统一关系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对立统一关系。这个原理要求我们看待问题必须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力求全面,避免片面。所以会计信息应兼顾可靠性和相关性两个主要质量特征。由于每个矛盾都具有不同于其他矛盾的特殊性,所以把握事物,就是要如实地分析、把握其特殊性,对症下药、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该原理的运用,因此,应当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考虑可靠性和相关性的权衡问题,即针对具体的经济业务,综合考虑具体的环境、经济业务的性质以及相应信息使用者的要求,从而对可靠性和相关性的权衡做出判断。此外,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度是保持物质的稳定性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限度、幅度和范围。度这一哲学范畴启示我们,在实践活动中、在处理问题时,要掌握适度原则,防止“过”和“不及”。因此,应把握住相关性和可靠性两者涵义的“相对性”,即应当清楚信息使用者对二者所要求的“度”。在适度的范围内“厚此薄彼”,即:提高某一质量的同时保证被削弱的另一质量在信息使用者可接受的范围内。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从而更好地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四、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作为会计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普遍渗透着哲学思想。本文认为,《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提出的八个质量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从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体系中各特征处于不同的地位,具有不同的作用,并且具有主次逻辑关系。
具体而言,可靠性与相关性是会计信息质量的主要特征;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是会计信息的次级质量特征,是对主要质量特征的补充和完善,尤其是在对某些特殊交易或者事项进行处理时,需要根据这些质量要求来把握其会计处理原则;可理解性是会计信息的基础质量特征,是对所有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可理解性是站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角度看,其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清晰明了,便于投资者、债权人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实现财务报告的目标,满足向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的要求。
可靠性与相关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首先,应当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考虑可靠性和相关性的权衡问题,即针对具体的经济业务,综合考虑具体的环境、经济业务的性质以及相应信息使用者的要求,从而对可靠性和相关性的权衡做出判断。其次,应理解二者涵义的“相对性”,明确信息使用者所要求的“度”,在适度的范围内“厚此薄彼”。X
参考文献:
1.吴水澎.中国会计理论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
摘 要:目前,我国会计信息造假的现象引发了社会各方对公司所披露会计信息质量的质疑与关注。尽管政府有关机构采取了一系列的治理措施,但效果并不理想,会计信息质量低下、会计信息失真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会计信息质量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企业诚信原则的缺失。本文正是在这个现实背景下,对诚信原则与会计信息质量之间的关系展开研究。
关键词:诚信原则;会计信息质量;关系
1会计信息质量的内涵
1.1会计信息质量的定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信息质量是指会计信息应该满足的最基本的要求,是企业提供给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会计信息应该具备的基本特点。2001年葛家澍撰写的《财务会计的目的与信息质量》中阐述道“会计信息质量是满足企业利益相关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的最低要求,如果不能满足会计信息的最低要求,企业所披露的会计信息是不合格的”。前文已经指出了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性,其关系到众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不合格的会计信息会干扰监管层对企业日常经营的合法及合规性监管,会误导使用会计信息的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增加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同时也会不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
1.2会计信息的基本特征
本文主要介绍会计信息几个不宜理解的特征:
第一,相关性。相关性是指企业在披露会计信息时应该考虑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使会计信息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相关。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要求充分诠释了会计信息质量预测价值、反馈价值的职能。预测价值,是指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可以便于企业的利益相关者通过现有的会计信息预测企业未来的经营状况;反馈价值是指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可以帮助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通过会计信息了解企业过去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
第二,实质重于形式。实质重于形式是会计记账规则中重要的原则,同样也是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特征。实质重于形式,是指企业的会计处理必须以业务的经济实质为依据,而不局限在法律依。虽然企业的大多数经济业务的经济实质与法律形式一致,但是一些特殊的经济业务在发生的过程中会出现两者不一致的情况。比如企业发行永续债,从法律形式上来看其应当作为负债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但由于其经济实质满足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条件。此时,当法律形式与经济实质不一致时,应该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将企业发行永续债作为所有者权益科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三,谨慎性。谨慎性是指企业的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应该保持谨慎的态度,应当考虑企业可能面对的潜在的经营风险。在进行资产科目及收益类的科目处理时,不能过高估值;在进行负债类及费用类科目时,不能过低估值。例如,企业的应收账款出现明显的坏账时,应当及时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固定资产项,应该严格按照折旧规则进行折旧。如果在此类项目的会计处理中没有遵循谨慎性要求就会导致资产高估,这会降低会计信息的质量,减少会计信息的参考价值。因此,谨慎性要求企业在面临不确定性的外部环境或者内部环境时,应作出相应的职业判断,进行会计处理时应保持谨慎的态度。
2诚信原则对信息质量的影响
会计诚信作为会计所必需的重要品质,在保障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如果企业会计缺乏诚信原则,对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都会产生很大的消极作用。企业缺乏诚信原则,不仅会影响到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会对自身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例如缺乏诚信原则的企业由于披露的信息质量缺乏保障,企业难以获得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信任,对于自身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也难以顺利解决。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发展履行的是“ 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而诚信原则与上述的“三公” 原则的内在要求是一致的, 然而由于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很多企业都未能很好的履行这些原则,会计诚信原则缺失的现象较为严重,而会计诚信原则缺失会导致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会计信息失真是指在违背了客观的真实性原则情况下,形成与提供的会计信息不能准确地反映会计主体真实可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样可能导致信息使用者的错误决策而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如果会计从业环境较差、会计行为人道德品质不高,缺乏会计诚信原则,必然会导致不道德的会计行为发生。而与会计诚信原则缺失密切相关的不道德会计行为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失真的会计信息不仅使会计行业陷入严重的诚信危机,而且还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
3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从所执行的准则制度和程序方法而言,在会计信息的加工过程中会产生会计信息与客观经济活动结合程度的影响。从会计从业人员的角度分析,由于不同的会计从业人员有不同的技术水平和道德水准,这就决定了其对会计信息真实性愿意做出和可能作出的最大承诺和保证的程度不同,与根据客观经济活动加工处理形成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程度也就有所差别。真实性是会计信息的生命,没有真实性,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就会削弱,严重的还会危害社会和广大公众,侵蚀广大投资者的相关利益。
3.1诚信原则匮乏,由利益驱动诱发造假行为
由于上市公司的会计失真行为影响较大,所以本文所分析的企业会计信息失真行为主要以上市公司为主。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如果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成本小于收益,那么上市公司将进行会计造假,而上市公司因会计造假而承担的风险成本取决于市场环境,假如没有相关的会计信息监管者,并且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不能识别出会计信息的真伪,那么作为企业的决策者将陷入类似于“囚徒困境”,会做出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决定,只有作为会计信息质检员的审计师和作为会计准则制造者的政府部门的介入才能打破上述的平衡。事实证明,市场环境给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弄虚作假方面提供了一定的空间,比如有的上市公司为了逃避被特别处理(ST)的命运,会不择手段地粉饰业绩,进行利润操纵,提供失真的会计信息。
3.2会计事务所缺乏诚信原则,未能对企业会计信息严格审查
对于注册会计师来说,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主要通过审计鉴证来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他们可以服务于市场中的任何机构,他们可以站在政府部门这边,作为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者,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鉴定并出具公正的审计报告,他们也可能站在上市公司这边,为了谋求长期合作与高额的审计服务费,审计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最终为哪一方服务取决于其获得的审计舞弊的相关收益和被监管部门惩罚的成本之间权衡的结果。显然,如果舞弊的收益大于惩罚的成本,注册会计师将会选择同上市公司一起造假。通常为了节约成本,保持充分的利润空间,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很容易就简化程序,甚至放弃‘谨慎性’这一会计师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在东方电子公司财务造假案例中,其外部审计机构――乾聚会计师事务所就是一大帮凶。据了解,乾聚事务所通过连续四五年为东方电子审计财务报告,仅审计费用就获得240万元,在这个巨大利益的驱使下,注册会计师很轻易地就将独立性抛在脑后了――这也正是东方电子公司一系列虚假财务报告能够出笼的根本原因。
3.3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较低
就我国目前企业会计的整体水平而言,企业会计的综合素质不高。部分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工作时,不能坚持诚信原则和会计职业道德,为了自身利益,进行会计信息作假。除此之外,还存在一些会计人员在面对领导伪造企业会计数据的指令时,不敢进行反抗,最后成为会计信息作假的帮凶。上述的这些行为都会带来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后果。可见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是会计信息失真、诚信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
4塑造会计诚信原则,保障会计信息质量的措施
4.1加强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
加强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信息披露的监管不力是造成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的一个重要原因。鉴于此,证券监管机构应设立专门委员会,对于某些典型行业的关键的财务数据要与同行业进行分析对比,具体的做法是借鉴当前流行的绩效评估的做法,咨询相关领域的专家,对一些典型的行业建立一套可行的财务指标分析体系,对财务指标异常的上市公司要求相关方面做出合理的解释并进行重点抽查,不要过分依赖于注册会计师审计,除对有迹象显示存在信息披露违规情况的上市公司进行针对性的查处以外,还应就上市公司年报设立正常的抽查复审制度,保证每年一定比例的抽查面。不能完全依靠注册会计师行业内的质量抽查,证监会还应及时修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中的处罚条例,加大处罚力度。
4.2加强会计事务所执业人员执业道德的培训
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加强对执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培训。会计师事务所应积极主动地组织执业人员参与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职业道德的讲座,向其宣传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尤其是诚信原则的重要性,以及不遵守职业道德的后果,将职业道德意识传达给所有执业人员,并且促使他们将这种意识贯穿于自己的审计工作之中。职业道德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是很衡量的,但是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将职业道德与审计质量挂钩,这样能够促使员工自觉的遵守职业道德,达到提高审计质量的目的。
4.3提高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
诚信原则指引人们正确处理各种关系的重要道德准则。会计人员保障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企业必须通过培训,来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企业可以建立会计诚信教育机制, 培育会计人员“ 以诚实守信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的道德观念。在具体的会计工作中,要强化他们对会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他们在工作中能自觉的以“ 不作假账”为道德准绳, 以《会计法》为行为准则, 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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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代企业会计制度探析
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式,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为了更好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既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又与国际惯例趋同的,涵盖各类企业(小企业除外)各项经济业务的新会计准则体系。新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个部分。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对基本准则和16项原有具体准则进行了修订,新增了22项具体准则。
(一)会计目标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如果国家是投资者,债权人,那么国家也和其他投资者,债权人一样,从企业提供的财务报告中了解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并作为决策的基础。
(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1、可靠性。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2、相关性。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3、可理解性。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鉴于会计信息是一种专业性较强的信息产品,因此,在强调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要求的同时,还应假定使用者具有一定的有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会计核算方面的知识,并且愿意付出努力去研究这些信息。
4、可比性。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具体包括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可比和.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可比。
5、实质重于形式。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6、重要性。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如果将企业会计信息中的某一项内容省略或者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作出经济决策,则该项内容就具有重要性。
7、谨慎性。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8、及时性。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会计信息的价值在于帮助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因此具有时效性。
(三)会计计量要求
现在企业会计制度有5种会计计量方法,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公允价值、未来现金流量的净现值,由于篇幅有限,不在一一细述。
(四)会计报告
又称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二、现代企业会计管理模式
会计管理模式从一定程度上讲是会计模式的外在表现和直观反映。
(一)建立适应现代企业会计制度的财务会计管理体制
由于现代企业集团化跨地区经营的特点,企业总机构必须妥善处理好与下属分支机构之间的财务管理关系,处理好统一性与自主性、集权与分权的关系。
1、强化财务监管。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中心,因此必须保证财务管理的权威地位,财务管理机构设置要科学,财务管理制度要健全统一,执行要有刚性,检查监管要到位。设立内部结算中心,以便有效融通资金和加强监控。实行公司内部财务信息联网,提高财务监控质量。比如当前集团企业实施的“收支两条线”资金集中管理模式,极大地推动了企业集团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制度特别是预算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贯彻落实。
2、集中财权理。资金调度权、资产处置权,投资权、收益分配权、财务人员的任免权要集中总机构,各分支机构只有经营权,实现由分权型管理向集权型管理的根本转变,同时,缩小管理半径,尽量少设三级或以下的分公司,减少管理层次,适当集中财权,实现有效监控。比如富士康集团分别设立事业部经管部门和全球账务处理中心,事业部经管部门负责各项会计业务的审核,而全球账务中心直接向集团总部回报,负责各项会计业务的账务处理,将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两大功能有效的进行拆分,加强了会计内部控制体系,减少了人为因素影响,提高了财务报告的信息质量。
(二)会计管理模式探析
建立和完善企业会计管理体制,必须体现出先进、合理、高效的原则,使会计管理职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综观企业现行会计管理大致有三种模式。
1、分散型管理会计人员和会计业务由各责任单位领导与管理,会计人员在核算第一线。其优点是有利于会计人员比较全面地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运行状况,对责任单位的会计人员参与企业管理,坚持会计核算的相关原则提供了有利条件。缺点是容易口径不一、重复遗漏,需要着力协调。
2、交叉型管理
会计人员由责任单位领导与管理,会计业务由企业会计部门领导与管理,类似于矩阵型管理。其优点是有利于会计人员参与企业经营与管理,了解企业最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发挥会计职能和作用,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和相关政策。缺点是管理体制上的这种交叉模式,容易造成既管又不管的局面,往往出现对已有利的就管,有矛盾和困难时就互相推诿,易造成工作混乱。
3、统一型管理
会计人员和会计业务统一由企业会计部门领导与管理。其优点是这种模式能有效地发挥会计职能和作用。它的特点是各责任单位核算机构是企业会计部门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会计部门的派出机构,为各责任单位服务,同时执行好会计职能。缺点是不利于全面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利于会计人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决策,被责任单位排除在企业经营管理之外。
(三)会计管理的发展趋势
知识经济会计模式是一种以决策有用与经营责任为会计目标的、多种计量属性并存的、多种确认制度同时存在的会计模式;知识经济会计模式的实现策略主要是充分应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并对现有的会计模式进行改造。
1、会计管理重视人本管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是经济实力、科技进步和管理水平之间的竞争,而这些竞争最终又是人才的竞争。重视对人的管理,是管理之根本。会计管理一方面要重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培养竞争性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另一方面,还要重视会计人才的管理,培养竞争性的会计人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能力,并创造条件调动这些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比如会计人员的年度继续教育,企业应积极给与资金等方面的支持,组织会计人员参加。
2、会计管理重视内部管理
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需要重视内部管理,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建立企业会计管理系统,满足企业内部经济机制的需要。企业会计管理系统,包括开展会计预测、会计决策、财务计划、会计控制、会计检查、会计考核和会计分析等工作,以便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全过程的管理,比如会计部门组织架构的设置,应结合企业经济业务特点,使会计人员能够全面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会计部门能够掌握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完整信息。
3、注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由于知识型企业充满风险,信息使用者将更加关注企业的未来信息。因此,需要增加报表披露的次数,缩短公布报表的时间间隔,如提供季报、旬报、周报等,以保证信息的及时性。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成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首要因素,信息用户可据此评价信息风险,调整其经济决策。比如企业实施的五年战略发展规划,年度预算,季度预测,月度滚动预测等,加强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一、谨慎性原则基本理论
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会计目标和实现会计目标之间的“桥梁”。一般而言,会计信息的主要质量特征是相关性与可靠性。可靠性包括客观性、中立性与可验证性三项内容。将相关性放在首位,主要是为了体现会计目标的第二个层次即“决策有用观”;而把可靠性放在首位,则主要突出会计目标的第一个层次即“受托责任观”。(图1)
(一)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亦称稳健原则,是指在会计核算中,企业在不确定因素情况下作出职业判断时要求保持必要的谨慎,不多计资产或收益,也不少计负债或费用,对于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应当加以合理估计。企业经营存在经营风险,实施谨慎性原则,对存在风险加以合理估计,就能在风险发生之前化解,并对防范风险其预警作用,有利于保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利益。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防止企业包装上市、虚夸资产、扩大利润的现象发生,能为各方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从谨慎性原则的运用来看,扩大谨慎性原则的使用范围,有利于进一步挤去资产和利润中的水分,能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企业作出准确的经营决策,提高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和小股东的利益。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规范体系中得到了进一步的体现,但鉴于我国企业会计信息曾一度严重失真的现状,正确运用谨慎性原则,成为当前贯彻实施现行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备受关注的因素。
(二)谨慎性原则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关系。要讨论谨慎性原则,则必须关注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我国会计改革已经进入到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构建阶段,与此框架相关联的则是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框架构建的目标所在。因此,讨论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关系)是有意义的。在我国,谨慎性原则对其他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具有内在的影响力,因此具有重要的地位。弄清这些关系,对指导会计实践(如本文随后要讨论的公路施工企业会计实务)非常有帮助。
第一、直接影响“有用性”这一总体特征。有用性体现了会计的目标,是会计得以存在的最基本条件。只有适度地应用谨慎性程序和方法,才能真正揭示谨慎性会计的本质,才能充分保证会计信息的有用性。运用谨慎性原则的目的是在会计核算中充分估计风险的损失,避免虚增利润、虚计资产,保证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谨慎性原则通过以下方式影响会计信息的有用性。一是对相关性的影响;二是可靠性的影响。
第二、谨慎性原则主要通过对真实性、明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及时性的主要特征和权责发生制、实际交易原则等总体要求,提出制约性的束缚,而发挥其独特的影响。
1、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谨慎性原则导致在2006年新会计准则最终抛弃了历史成本原则。历史成本原则要求“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在物价发生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但在谨慎性原则下,存货可以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这是对历史成本原则的约束。因为如果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中的市价是指重置成本,当重置成本低于存货的历史成本,存货就按重置成本计价,这显然使历史成本原则受到了挑战。同时,当企业接受捐赠、投资、盘盈固定资产时,需要对这些资产估价入账,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对资产评估价值宁低勿高,因而以低估价入账,就不能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正是谨慎性原则的作用,使历史成本原则暂时退出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
2、对真实性原则的制约。真实性原则就是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谨慎性原则要求在会计实务中确认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损失与费用,这明显对真实性原则产生了制约作用。同时,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中的市价确定、或有损失的确定都带有很大程度上的不确定性,包含一定的难以辨认的方观因素,直接威胁会计信息的如实反映。此外,谨慎性原则在维护出资者和企业利益方面的倾向性十分明显,它以种种方式促使企业采取“审慎”的行动达到既定目标,从而对出资方、政府公共管理方的会计信息有用性得到了保障。
3、对权责发生制总要求的反作用。权责发生制要求“凡属本期已实现的收入或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本期是否收付,均应计入本期的收入或费用”,它强调的是确认收入、费用发生的时间及其归属;而谨慎性原则将现在尚未发生的、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费用提前计入损益,这显然制约了“不是本期发生的费用均不得计入本期”的权责发生制要求。谨慎性原则体现的则是,尽可能在当期确认可能的损失、费用,滞后确认或不确认可能的收益,这种核算方式必然会影响到企业利润的正常计算。
4、对可比性、一致性原则的制约。可比性、一致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并且不得随意变更。但谨慎性原则允许企业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变化改变会计核算的口径和方法,因而会对可比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产生制约。如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对存货进行计价时,不同企业的存货、同一企业不同品种的存货,有的用成本计价,有的用市价计价;同一品类不同时期的存货,随着市价波动,其计价基础不断改变;当本期成本高于市价时,按市价计价,当下一期市价高于成本时,又按成本计价。又如根据谨慎性原则,不同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坏账准备金计提方法。所有这些都制约了会计一致性原则,使企业本身前后各期之间以及不同企业之间缺乏统一的核算标准,失去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二、谨慎性原则在公路施工企业会计实务中的运用
(一)公路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环境介绍。公路施工企业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很深,是由于它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属国家重点调控的领域;其会计核算具有自身的特色:
第一、公路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适用。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公路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依据发生过多次的变化。一是1981年1990年修订的《国营施工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独立核算的国营施工企业及其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在计划经济和行业会计制度的背景下,尽量体现了施工业务的特色。但该制度基本未能涉及现代会计核算的理念,仅仅作为一种簿记要求来体现;二是1992年的《施工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施工企业。第一次打破了体制的界限,并与同期的企业会计准则遥相呼应,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三是2000年底的《企业会计制度》,“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企业会计制度》虽然抛弃了行业差别,统一了核算口径,体现了包括谨慎性要求在内的所有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但实际上对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很小,多数企业仍然继续沿用《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这就导致了《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出台;四是2003年的《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在原先执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中实行。《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主要是将《企业会计制度》融入《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据笔者了解,至今仍有不少施工企业对《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感到陌生。
第二、公路施工企业运用谨慎性原则的动力。施工企业采用谨慎性原则的动力,源自两方面:一是对资本保值增值等企业较长期的目标的追求。由于谨慎性原则“不多计资产或收益,也不少计负债或费用”,因此,有利于企业长期目标的实现;二是加强涉税理财行为的一种需要。谨慎性原则在客观上有突破税法制约的倾向,比较符合纳税人的利益。
(二)公路施工企业会计实务对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公路施工企业对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主要体现在:
第一、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恰当地选择存货计价方法,对于真实反映存货的价值是非常重要的。谨慎性原则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计算存货的成本。据此计价能使出售和耗用存货的成本接近当前水平,并与当期的收入相配比,有助于较客观地反映企业现实条件下的经营成果。近年来,我国建材市场的价格上涨很快,导致施工企业普遍倾向于运用谨慎性原则,以使企业的存货能够尽量保守地反映企业的真实资产情况。
第二、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的采用。施工企业附属的生产、预制企业,在具体运用存货计价时,如果存货的市价下跌,意味着企业将有的存货在日后使用或出售时的价值或获取收入的能力也相应降低,相对于存货的历史成本来说,将造成一定的损失。为了谨慎性地反映存货的价值,即以市价来取代历史成本作为存货的价值。新准则在各类跌价损失准备的转回上显得更加保守稳健,体现了对谨慎性原则的运用要求。
第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运用。在物价水平相对不稳定的条件下,如何依据企业实际选择折旧方法,使其既谨慎性又具活力,是施工企业面临的又一问题。在公路施工专业程度提高的形势下,机械使用费支出的比例在整个工程成本的比例持续大幅度的提高,由过去的10%以内,已经越过25%,占到四分之一以上。此时,机械设备的折旧方法的选择,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很大。固定资产折旧在一定范围内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法,这是依据固定资产使用的经济属性,固定资产的效能与其使用时间成反比,理应加快企业成本费用的补偿速度,加快企业技术装备更新,从而提高企业自我发展的能力。这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第四、坏账损失的核算。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公路施工企业的坏账损失呈现逐年增加的态势。施工企业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金,坏账准备金在会计报表中作为应收账款的备抵项目进行列示,于年度末计入费用。未提坏账准备的公路施工企业所发生的坏账损失,应据实计入当期费用。这同样是谨慎性原则的运用。
第五、对待摊费用、开办费及待处理财产损益的会计处理。谨慎性原则要求将待摊费用、开办费及待处理财产损益不再作为资产列示于资产负债表,而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从而谨慎估计企业的资产价值。这是谨慎性原则的运用。由于国家建设部门提高了公路施工企业的门槛,尤其是对一级资质企业的门槛要求越来越高,大大提高了申报一级资质施工企业的成本,也就是公路施工企业的开办费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这样的开办费支出不一定都能形成企业的资产(主要是无形资产),因为申报失败的可能性很大。因此,公路施工企业对相关业务的核算必须保持应有的谨慎,才能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
第六、对或有事项的处理。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应当将有关的或有事项确认为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列示;企业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企业一般不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或有资产。公路施工企业主动对或有事项的处理作这样的要求,确认或有负债而不披露可能的或有资产,遵循谨慎性原则,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很有利。
第七、收入的确认标准。新准则对劳务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原则上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收入和费用的度量,都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而税法的要求则基本没有变化。由于这是公路施工企业遇到的最新情况,这里重点加以说明。公路施工企业以下三种主要经济业务,在处理会计差异时,都会受到谨慎性原则的强力约束:
(1)施工业务。《建造合同》准则要求下的建筑施工业务营业收入核算,在建造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施工业务应当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对合同完工进度的确定依赖于专业人员的职业判断(主观判断)。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当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合同费用。这样,营业收入就能据以确定了。
而税法要求下的施工业务营业收入核算,施工企业的计税营业额是收取的工程价款及其他收入。确定工程价款的两大依据是预算定额和工程量。工程价款由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四项基本内容组成。这四项内容主要是根据工程量和预算定额相乘得来的。换句话说,在预算定额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税法要求下的建筑施工业务营业收入确定的最重要因素是完成的工程量。在施工业务中,确定工程量的法律依据是经监理单位出具和业主单位认可的工程计量清单。因此,工程计量最终决定营业额。不难看出,税法与建造合同准则对收入的认定标准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
(2)其他应税劳务业务。《收入》准则要求下的其他应税劳务收入核算,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劳务提供方(包括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施工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这样,营业收入就据以确定了。
税法要求下的施工企业其他应税劳务收入核算,营业税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以其服务项目所包括的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这样,会计差异也产生了。
(3)融资租赁业务。《租赁》准则要求下的融资租赁业务收入核算,不论企业是否经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均应按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对是否构成融资租赁,准则制定了五项不需要同时满足的判断条件,符合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就应当按照融资租赁确定营业收入。
税法要求下的融资租赁业务收入核算。对经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是否将设备残值销售给承租人,一律按“金融保险业”税目的“融资租赁”子目征收营业税,其计税依据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规定,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除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以上所称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包括安装费、保险费和贷款的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这一计税依据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以租赁全额收入扣除相当于贷款本金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即以租赁的利息收入作为营业额,体现出融资租赁业务的金融性质;二是允许出租方将购买出租物的贷款利息作为出租物的其中一项实际成本进行扣除,也就是说对其不单是以利息收入作为营业额,而且实际上还仅以其差额利息收入作为营业额。对未经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如果出租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应按“服务业”税目的“租赁业”子目征收营业税,其计税依据为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的收入全额,不得扣除任何成本和费用;如果出租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则应按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这样,会计差异也产生了。
对上述三种业务的会计差异的处理,2006年10月30日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并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公路施工企业在处理这些会计业务时,最重要的指导思想就是谨慎性原则,以防止人为因素导致的对三个会计准则的滥用。
三、在公路施工企业会计实务中运用谨慎性原则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运用的局限性。公路施工企业在运用谨慎性原则时,也应认识到它的局限性。从理论上来看,作为一项会计原则,谨慎性原则由于其在实务操作中存在着主观随意性,因而会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CF中将审慎列为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之一,但又指出,审慎的运用并不允许诸如设立秘密准备金,过分提取准备,故意压低资产或故意抬高负债或费用,因为那样编制出来的财务报表不可能是中立的,从而就不具有可靠性。可见,谨慎性原则既有其合理的一面,同时也存在其固有的局限性。从企业会计实务来看,谨慎性原则的运用曾经产生过如下问题:
一是税法对谨慎性原则运用的制约。现行税法对税前列支的费用规定有别于会计制度的规定,如四项准备金的提取,在计算所得税应税所得额时,超过3‰以上的坏账准备金及提取的其他三项准备金均应调整应税所得额,这就导致企业还需补交所得税,并直接增大企业当期的现金流出,这不能不使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受到局限。
二是市场价格机制对谨慎性原则运用的制约。目前除对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上市债券投资,以及少数商品在市场上和有关部门颁布的价格信息外,绝大多数商品及股权难以确定其公允价格,即难以确定资产的可变现价值,包括应收账款的回收率及可能性均是会计人员(包括注册会计师)难以把握的,这往往靠他们的职业判断力。鉴于目前市场价格机制及价格信息披露状况和我国广大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均难以使谨慎性原则得到适当落实。
三是配股条件对谨慎性原则运用的局限。现行制度规定,上市公司配股必须三年平均净资产回报率达到10%,年净资产回报率最低不得低于6%,而上市公司发展所需资金的筹资主要渠道便是配股,因而保配股资格便成为许多上市公司(尤其是一些处于配股资格边缘公司)的主要目标之一,而四项准备提取又主要由公司自己决定,故使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大打折扣,如存货跌价准备的提取是以可变现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为依据,而可变现价又主要是以最近的销售价为依据,企业如想不提存货跌价准备,则可以较高价格出售少量此类存货(当然,也许此交易为直接关联交易或间接关联交易),从而使利润得以保证在配股条件以上,反之亦然,同样其他准备金的提取也存在类似情况,而这些都是会计人员(包括注册会计师)难以界定清楚,使谨慎性原则难以达到其目的,反而可能成为企业“调节”当期利润的手段。
(二)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改进。谨慎性原则在公路施工企业会计实务中的改进思路有很多,总结起来主要有如下九点:
第一、缩小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差异。2006年会计准则颁布后,新的收入准则、建造合同准则和租赁准则等给公路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带来很大的变化;与此同时,税法却没有明显的同向变化趋势。因此,会计差异在施工企业中更加扩大化了。这个问题的改进,应寄希望于政府而非企业本身。政府应该为解决企业实施谨慎性原则的后顾之忧,在国家财政能力的许可范围内,适当缩小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的差异。如,企业在会计制度范围内选择4项准备金的提取方法及比例,报税务部门备案,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允许在税前列支。
第二、完善市场信息报价系统。具体来说,就是改进目标招投标工作;建立准确及时的施工企业建材等价格信息系统,便于企业查询和操作。就像人民银行公布汇率那样,使公路施工企业对存货、投资的计价具有合理统一的依据。这是谨慎性原则在施工企业会计实务中的着力点,是获得成本与市价数据的最佳渠道。
第三、扩大谨慎性原则运用范围与适度运用相结合。公路施工企业要积极学习谨慎性原则在上市公司的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谨慎性原则的运用范围,促使所有的公路施工企业在同一市场中进行公平竞争,使投资者及债权人对企业的分析有较强的可比性,从而使会计信息成为其真正决策的有效信息。因此,应努力提高公路施工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来确保谨慎性原则适度运用。
第四、对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进行必要的约束。由于现行投标体制是建立在法定利润率的基础之上的,即利润以5%的比例计入工程造价之中,因此在适度谨慎性的会计实务中,公路施工企业应该对谨慎性原则应用的前提和条件进行必要的约束,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会计人员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公路施工企业要借鉴国外尤其是美国在这方面的经验。
第五、合理确定各项原则的优先使用顺序。在我国的8条会计原则中,真实性原则居于首要位置,谨慎性原则必须在维护真实性原则的基础上加以贯彻和运用。这一点对所有的企业来说,都是必要的。而税务会计对施工企业的真实性要求更高,在于营业税的“事先确定性”,营业额基本通过合同的形式事先确定下来,能够影响营业额的只有工程的计量工作。因此,谨慎性原则在公路施工企业中的运用必须建立在“有效计量”的概念之下。
第六、适当增加财务报表附注,对会计原则之间的冲突情况予以充分披露。充分的信息披露能有效地提高信息可比性,从而使与企业有利害关系者能准确地把握企业的财务状况,防止冲突进一步恶化而误导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
第七、体现谨慎性原则的会计准则和制度的相关条款应尽量具有可操作性。从我国现有会计规范看,有些体现谨慎性原则的具体方法操作性是比较强的,如后进先出法、加速折旧的方法等。我国应该通过制定完善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来实现这个目标。从目前的征求意见稿来看,指南还是不够深入细致,应该继续进行修订完善。
第八、提高企业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会计职业判断能力主要是指会计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政策范围作出的判断性估计和决策。其主要特征是在会计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没有明确的规章可循的前提下所作的经验判断。目前我国企业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还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提高。
第九、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内在约束机制。谨慎性原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较强的倾向性和主观随意性。因此,为了避免企业以运用谨慎性原则为借口,随意变更会计核算方法,高估损失,低估收入,虚列成本费用,歪曲真实的经营成果,把谨慎性原则当做成本、利润的调节器,就必须加强审计监督,防止滥用和曲解谨慎性原则,避免人为地加剧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同时,应强化企业内在约束机制,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优化会计行为,从而使谨慎性原则得到合理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