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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哲学史研究方法论;同情地了解;客观地评价;批判地超越
中图分类号:B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2)05—0124—05
作为当代中国颇具影响力的哲学家和哲学史家,方克立先生在中国哲学史研究方面的最大特点就是重视方法论的建设。本文要绍述的就是他在领导中国大陆现代新儒学研究时提出的三句话:同情地了解、客观地评价、批判地超越。这三句话最早是方先生回答台湾学者叶海烟先生提出的以何种态度研究现代新儒学问题时讲的,后来他又在《现代新儒学研究的自我回省》一文中作了专门论述。该观点自提出后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认同,成为指导中国大陆现代新儒学研究的基本原则。有学者还进而提出,这三句话不仅对现代新儒学研究,而且对中国哲学史和中国思想史研究也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可作为研究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一般的方法论原则。本文试图从这个角度作具体说明。
同情地了解说起“同情地了解”,从事中国思想史和中国哲学史的研究者一般会想到陈寅恪先生,因为他在给冯友兰先生的两卷本《中国哲学史》卷上所作的“审查报告”中就已提出类似的说法了。陈先生当时讲:“凡著中国古代哲学史者,其对于古人之学说,应具了解之同情,方可下笔。”①又说:“所谓真了解者,必神游冥想,与立说之古人,处于同一境界,而对于其持论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表一种之同情,始能批评其学说之是非得失,而无隔阂肤廓之论。”②依陈先生所说,“了解之同情”为研究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基础和前提。陈先生的这一观点及相关论述,为中国思想史研究提供了一条带有指导性意义的方法论原则,因此也得到了很多学者的认同。作为哲学史家的方克立先生就是其中有代表性的一位。方先生在唯物史观的指导下,结合所从事的现代新儒学思潮研究对该观点进行了创造性地发挥。
方先生提出:“‘同情地了解’是指,我们许多同志在开始接触现代新儒家的著作时,对于他们坚持民族本位的文化立场,在西化思潮盛行、民族文化危机之时,大声疾呼‘中国文化没有死亡’,为护持和承续中华文化之慧命,贯注了满腔热忱,为之奋斗终生,都不由得产生共鸣和敬佩之情。因为我们对中华优秀文化也有深厚的感情,不赞成民族虚无主义
收稿日期:2012—04—03
*基金项目: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方克立与哲学中国化》( QDSKL100405)。
作者简介:陆信礼,男,中国海洋大学社会科学部副教授(青岛266000)。
董凯,女,中国海洋大学社会科学部硕士研究生(青岛266000)。
[论文摘要]当前,随着知识产权在经济竞争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围绕着商业方法相关专利申请展开的知识产权竞争日趋激烈。本文分别从法律规定、可操作性层面出发,深入分析了目前我国对商业方法给予专利保护所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以及给予商业方法专利保护的利益得失,并据此给出了对我国商业方法专利保护问题的倾向性建议。
商业方法专利,是指利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完成的以商业方法为主题的发明专利申请,其实质是通过计算机软件和硬件来运用、实现传统的商业方法。换言之,商业方法专利的内容主体一般由传统意义上的商业方法(idea)、实现这一商业方法的软件程序(program)以及计算机运行的控制系统(system)这三部分组成。
长久以来,各国对于商业方法是否可被授予专利权的问题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但是最近几年,发达国家为了谋求本国利益最大化,逐渐放开对商业方法相关申请的专利保护,同时以花旗银行为代表的各大金融、电子商务公司也开始积极向我国申请商业方法专利,借此抢占市场。如何科学、适当地选择对商业方法专利的保护方法对于我国相关产业在未来国际竞争中的地位是至关重要的。
一、商业方法可专利性的法律分析
我国的《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中都没有针对商业方法的具体规定,对商业方法相关申请是否可授予专利权的争议主要集中在是否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和能否构成技术方案两个方面。
1、是否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商业方法本身通常被认为是一种经商、交易、服务的方法与策略,而包括我国在内的多数国家的专利法中均明确规定了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作为专利的标的,一直以来,我国也都是以此为由将涉及商业方法的专利排除在保护客体范围之外。
但是2006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版《审查指南》中对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审查标准进行了修正,与旧版《审查指南》相比,其中对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的审查规则发生了明显转变。
根据新版《审查指南》的规定,纯粹的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以及实质上仅为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申请仍然排除在专利保护范围之外,但对于既包含技术特征又包含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特征的相关发明则明确表示不应当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这一规定改变了旧指南对既包含技术特征又包含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特征的相关申请的审查标准,不再要求根据其对现有技术的贡献判断其是否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也就是说,对于商业方法这一类既包含为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的idea,又包含有技术特征的system的申请,不再用专利法第二十五条予以排除。
2、对“技术方案”规定的明确
从传统的专利法体系出发,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问题面临着另一个法律上的障碍在于,有学者认为商业方法本身主要涉及“商业领域”,而不是“技术领域”,通常认为缺乏技术手段,没有解决技术上的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难于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技术方案。
在新版指南中,对《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进行了具体解释,即“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这是对可申请专利保护的发明客体的一般性定义,不是判断新颖性、创造性的具体审查标准。技术方案是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技术手段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其中将“新的技术方案”解释为客观存在的技术方案,与“新颖性”的概念加以区分,摒除了类似“贡献论”的用现有技术来评价客体的方式。因此,对于商业方法相关申请而言,对其是否属于专利保护客体的判断,其焦点将集中在其是否具备发明的技术三要素、是否属于“技术方案”的审查上。
综上所述,从法律层面看,我国专利法律法规体系中对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没有专门的规定,而且随着新版指南的实施,对于较为相关的“智力活动规则”和“技术方案”两法律条款也有了灵活的解释,因此,制定适于我国科技经济发展的商业方法相关申请的专利审查标准在法律层面上存在着较为灵活的处理空间。
二、商业方法可专利性的操作分析
目前在我国的专利审查过程中,对于现有技术的检索主要是基于对于国内外专利文献和非专利文献的检索。然而,一方面由于在1998年美国州街银行案前,商业方法在世界范围内均是不给予专利保护的,这使得相关的国内外专利文献的数量非常少;另一方面,由于商业方法申请通常既涉及技术内容,又涉及金融、商业等内容,涵盖范围宽广且庞杂,对于非专利文献的检索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我国目前还没有建成与计算机软件或商业方法相关的非专利文献的专业数据库;此外,商业方法很大程度上涉及商业活动的规则,很多规则性的内容并没有采用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而仅是或采用商业秘密或不加保护的方式使用或流传。
由此可见,目前我国对商业方法现有技术的检索资源有限,因此对商业方法现有技术的确认还存在一定的困难,这一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而盲目放开对商业方法的专利保护,将很有可能引起权利的泛滥,产生不良影响;此外,商业方法专利所引起的管辖权的问题,目前在国际范围内也尚无定论。因此,从操作层面上讲,放开对商业方法的专利保护仍然困难重重。
三、向我国专利局提交并公开的商业方法专利申请现状
商业方法相关申请主要集中在金融银行和电子商务等领域,尤其是与商业方法息息相关的金融银行领域。外资银行对商业方法相关的专利申请起步较早,据统计,在2002年12月31日前,中资和外资银行向我国申请的商业方法专利共45件,其中86.7%为外资银行申请的,这其中较为著名的为美国花旗银行从1992年开始向我国专利局提交的20件商业方法相关专利申请,其几乎全部为含金量高、影响重大的基础性专利。相比较而言,国内企业对于商业方法专利的申请起步较晚,含金量较低,究其原因,一方面,我国相关行业发展还处于落后的状态,在2005年对商业方法相关领域技术人员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89%的技术人员认为在商业方法领域我国的发展水平落后,11%认为基本上与国外发达国家水平持平;另一方面,我国企业、银行等创新主体的专利意识不高,例如,把多个账户、多种功能集中在一张卡上的一卡通,以及通过银行账户进行股票交易的银证通,都是典型的与IT技术结合的商业方法创新,这两个金融产品都是最先由招商银行推出,却并未就此申请专利保护,此外,从问卷调查的结果中看到,有63%的受访者认为对于金融方面的与商业方法相关的产品或方法,创新主体可以通过商业秘密的方式保护自身产品或不采取任何方式保护自身产品,仅有37%认为通过专利保护是最有效的途径,这也从一个侧面反应了我国创新主体的专利意识较为薄弱。目前,我国创新主体对商业方法的专利意识有所提升,直接反映为2003年以后商业方法专利的国内申请量大幅度增加,但是距灵活掌握和运用专利规则保护知识产权以及激励创新还需要一个过程。从问卷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到,目前仅有约30%的受访者认为现阶段商业方法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提高企业创新的积极性,为企业在该领域获得知识产权创造了新的契机。由此可见,专利刺激在商业方法领域尚未起到充分的作用,即使放开对商业方法的专利保护,也未见得会起到正面的刺激作用。
四、对商业方法专利的几点建议
(一)短期内暂缓对商业方法相关申请授予专利权
首先,在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问题上还存在着现有技术的确定和管辖权的确定等问题,为了防止专利权泛滥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有必要提高商业方法专利的“入门台阶”,严订审核标准。
其次,扩大专利保护范围要求国内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技术创新基础和能力,否则只会在新技术开发道路上形成一条我们暂时还没有能力越过的鸿沟,拉大了国内外的技术差距。目前,我国的金融和电子商务等与商业方法直接相关的领域都处于起步阶段,同发达国家相比也还将存在一定的差距,并且目前专利刺激也无法起到重要的作用,在这个时期内如果盲目给予商业方法专利保护,必然主要是外国企业得到专利授权,它将增大我国相关产业未来发展的成本,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国内企业的发展都是不利的。
因此,短期内,我国应当暂缓对商业方法进行专利保护,或者说将对商业方法专利的授权建立在一个较为严格的基础之上,这种现状最好保持一段时间,以利于我国企业争取足够的时间发展自己的原创性商业方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用这段时间给我们的民族金融业和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的商业方法专利申请补课。
(二)适时做出利于我国科技经济发展的战略抉择
在未来的发展中,对于商业方法专利的态度不能一成不变,应当密切关注行业发展,适时做出有利于我国科技经济发展的战略抉择。
一方面,给予商业方法专利保护在未来的国际知识产权发展中将是大势所趋。可以预见,发达国家一定会极力利用自己的势力将商业方法专利纳入国际知识产权公约的管辖范围,从长远来看,禁止或限制外资机构对商业方法专利的申请或保护,在未来将会面临巨大的国际压力。
另一方面,专利制度本身对于鼓励技术进步具有重要作用,在相关行业走向世界的进程中不能永远回避这个问题,我国相关行业的技术在不断进步,创新主体的专利意识正在不断提升,当我国金融和电子商务等领域发展到具有一定的规模,在商业模式或方法方面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条件相对成熟时,适当放宽对商业方法相关发明专利的审查要求,将有利于提高企业创新的积极性,为我国企业在该领域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创造新的契机。
人们往往将理论等同于科学,常常用一套几乎完全相同的标准来解释“理论”和“科学”。在我们的印象里,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是属于科学的知识。我们从中也可以体会到判断一门学科是否属于科学的主要标尺:拒绝主观性,不含价值判断,与客观相符。如果单从概念、原理出发,还看不出会计理论可能并不算是科学。但如果要用数学、物理、化学等科学的准则来衡量,会计理论确实和科学存在很大距离。
究竟应以何种标准来界定会计理论的科学性呢?回答这个需要借助科学的力量。逻辑实证主义的代表霍里斯和内尔曾简要归纳过有关科学的准则,其核心有:“只有通过检验才能证明知识的正确性;性论述没有事实依据;检验一种理论,就是看这种理论的预测是否成功;科学中不存在价值判断等。”伟大的哲学家波普创立了“证伪主义”。他在否认经验“证实”的前提下,提出了科学的划界标准:“一个命题只要它是可检验的,可证伪的,就是科学的;反之,不可检验的,不能被证伪的,就属于非科学的。”拉卡托斯认为,任何理论,凡能预计新事物就是科学的,否则就是不科学的。以上几种观点,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任何理论的科学性都要通过检验来下结论。一般认为,一种理论的基本检验是它的解释和预测能力。
美国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也曾明确指出:“会计理论真要在开拓会计的理解上或对会计实务的上有说服力,它们就必须接受检验或证实。这种检验包括:①关于现实世界的前提,应该以报表和可观察的现象一致为依据;②各种理论说明的相互关系,应该就其合理的一贯性予以检验;③如果任何一个前提是以价值判断或无说服力的经验检验为依据的,其理论结论或经过检验的假设应受独立的经验检验。”按照亨德里克森的论述,一种会计理论若能经受住这三方面的检验,其科学性就相对可靠。
二、规范会计理论和实证会计理论科学性的比较
科学的是形成科学理论的前提,科学研究成果的质量又是衡量研究方法科学性的极为重要的标准,研究方法和利用这种研究方法形成的理论在科学性上是统一的。主流会计理论就其研究方法而言,可分为规范会计理论和实证会计理论。
规范会计理论是一套关于会计“应该是什么”的系统知识体系,旨在通过一系列基本会计原则,会计准则的规范性要求,从逻辑高度上概括或指明最优化会计实务是什么.进而指导会计实务,实现会计实务的规范化。它采用“前提——推论”的研究路径。主要的研究方法是归纳法和演绎法,研究的过程主要借助于抽象推理。它的缺陷在于研究结果难以验证,不能为自身提供科学性的依据,它的科学性需要利用实证的方法来检验。
实证会计理论则是一套关于会计“是什么”的系统知识体系,为解释现行会计实务和预测未来会计实务提供理论依据。它采用“假设——推论”的研究路径,主要方法是实证方法,主要内容是证伪。它不是以个人的知识和价值观来判断,而是建立在实际观察和实验结果的基础上,尽可能排除研究对象作为客体对主体的反作用,这就使研究具备了可验证的特点,从而突出了它的科学性。
就科学性而言,实证会计理论优于规范会计理论。这种优越性来自于实证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实证方法引入了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注重经验检验,所获取的证据是客观的、可直接或间接观察的事实,因而有助于消除会计理论研究过程中的不切实际的假设以及价值判断;实证研究中运用了定量分析方法,能以数量化的形式,较精确地描述会计现象的区别与联系,从而使理论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精确性。这符合当代科学的趋势。方法论上的特点,使实证会计理论具有较强的解释和预测能力,可以评价现有会计原则的合理性,这是规范会计理论所无法比拟的。因此,有人甚至认为,只有实证方法于会计领域之后,会计理论的研究才具备了科学的性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①实证研究方法并不排斥规范研究方法,只是强调“假设——推论”范式,因其特有的科学性,已成为主流的研究范式。一方面,在这一范式中充分运用了归纳和演绎的方法,例如:形成合理的会计假设时运用归纳法,指导会计理论时运用演绎的方法;另一方面,规范研究如果仅借助于抽象思维,它的可靠性就可能受到质疑。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很多研究缺乏强有力的令人信服的实际验证。实证研究正好弥补了这一缺陷,所以说,实证分析亦是得出规范理论的必由之路。②实证会计理论并不排斥规范会计理论。规范会计理论在对会计实务的规范和指导上有其存在的价值,而且规范研究有利于诞生新思想、创造新知识、提出新的假设命题。但规范会计理论只有建立在实证会计理论的基础上才更具有科学合理性。
三、的化潮流
正因为实证会计理论的科学性,从本世纪60年代后期开始,在科学思潮的感召下,伴随把学和管变为科学的呼声,在西方会计理论界掀起了一场范式革命,拉开了会计学科学化的序幕。经过30年的努力,科学主义的会计学术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它在为“决策有用”这一会计目标寻求可验证命题的过程中.形成了信息观、计量观、契约观三大理论架构,成为当代会计理论研究的主流和基本范式。会计学在数千年的进程中,从手艺为技术。再从技术发展成,30年前终于踏上了科学化的不归路。
体现会计理论研究科学化趋势的实证研究,到80年代已成为会计理论研究的主流。一些有的学术刊物.如美国《会计理论》( Accounting Review)、《会计经济学》(Journal of Accounting Economics)、《会计研究杂志》(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除一些评论性文章外.几乎找不到非实证研究的论文。英国的代表性杂志《会计组织与行为》(Accounting Organization and Behavior)从 80年代起,也大量刊登实证研究的论文。可以说,当今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的会计理论研究,都可以归入实证研究的范围。会计理论及其研究的科学化,在美英等发达国家主要表现为实证研究的完善与发展,以及更科学的研究方法的创立与。据《会计研究月刊》第107期介绍,台湾五所大学94届毕业生的85篇硕士论文,采用的研究方法主要都是实证研究的方法。总之,会计理论研究的科学化潮流已席卷全球,除了顺应这股潮流之外别无选择。
四、会计理论研究科学化对我国的启示
下面举一例说明,用实验证明盐酸里含有氢和氯两种元素。笔者先让同学们讨论,最后归纳出有四种不同的方案,证明盐酸里含有氢元素。
第一种方案是:盐酸跟锌反应,放出气体能燃烧,证明是氢气。所以盐酸中含有氢元素。
第二种方案是:盐酸跟锌反应,放出气体经爆鸣试验证明是氢气。所以盐酸中含有氢元素。
第三种方案是:盐酸跟锌反应,放出气体,检查纯度后点燃,在燃烧的火焰上方罩上一个干燥烧杯,仅有水雾产生证明是氢气。所以盐酸中含有氢元素。
第四种方案:在盐酸溶液中滴入2-3滴紫色的石蕊试液,溶液变成红色,证明有H1存在。所以盐酸里含有氢元素。
经过讨论,同学们一致认为第四种方案最好最简单,显示出来的现象也最明显,是证明盐酸中含有氢元素的最佳实验方案。
为了回答第四种方案是否是最佳方案,或者是错误方案,请两位同学上讲台上来做实验(教师事先准备好的),取两支试管,一支加入盐酸,一支加入少量的A1C13,固体加纯水溶解,在两支试管中分别滴入2-3滴紫色的石蕊试液观察现象,两支试管中的溶液都能使紫色的石蕊试液变红。
实验结果给同学们带来了新疑点,顿时课堂气氛更加活跃起来。这时教师继续引导并提示通过实验说明了什么问题?实验证明A1C13的组成中不含有氢元素。
这是学生亲手做出的实验,亲眼观察到的实验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教师不易细讲,只需指出,A1C13这种盐酸跟水发生反应,使溶液中的[H+]大于[O-]而显酸性,所以使石蕊试液变红。这时同学们从实验中获得新的知识,也为以后的学习打下了基础。
第四种方案被否定了,那么哪种方案最好呢?大家再选一步分析,一致认为第二种实验方案最好。教师还需指出,在前面讨论中需注意将概念表达清楚,锌跟盐酸中的氢离子反应放出气体(Zn+2H+=Zn2++H2)。
下面谈谈如何“证明盐酸中含有氯离子”。从同学的讨论中归纳他们的发言有两种方案:
第一种是:在盐酸中滴入AgNO3溶液产生不溶于稀硝酸的白色沉淀。
第二种是:将浓盐酸与MnO2在加热的条件下反应,产生有刺激性气味的黄绿色气体,这种气体能使湿润的KI的淀粉试纸变蓝。
大家经过分析讨论,认为第一种方案较好。教师应指出,两种方法的反应实质不同,前者是Ag++Cl-=AgCl,后者是2Cl-2e=C12。
下面再简述通过课堂讨论教学的两点体会:
关键词:建设项目;编制;方法
可研究报告当中一定要充分的体现出比较好的预见性和公正性,同时还英爱在这一过程中充分的体现出其可靠性,这是因为在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技术问题,同时,其在施工的过程中也很有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针对这样的状况,一定要对其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经过一系列的研究之后,才能更好的保证施工的质量和效益。
1 团队合作法
团队通常就是指一组人员为了能够完成一个既定的共同目标按照一定的方式和工作流程共同努力,合理分工的形式,团队和做法在实施的过程中比较讲求的是团队精神,需要在工作中发挥集体的力量,每一个团队的成员都应该根据既定的目标相互配合,相互信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任务,在对可行性报告进行编制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是四个人共同完成一项工作,如果项目的规模相对较大,一个组内就可能有到6个成员,这些成员会在项目负责人的妥善安排之下完成好自己的任务,在这一过程中,工作人员一定要充分发扬自身的价值,同时还要树立团队意识,严格的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去进行编制工作。比如说有些工作人员需要完成总论、市场分析和预测的编制,有的人需要完成的是生产规模和生产投资等内容的编制,每一部分的人员都会通过一定的通信软件进行及时有效的信息分享和信息交流,通过这种方式最终将所有的环节全部整合在一起,这样也就可以很好的体现出其价值和作用。也可以用另外一种方式进行编制,一个人对这些资料进行汇总,最后交给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审核,审核结束之后需要要通过网络将这些资料编辑整理在一起。这种方式一方面可以很好的保证编制的效果,另一方面还能很好的将大量的时间节省出来,提高了工作的效率。
2 项目分类法
项目分类法实际上就是将建设项目中的内容进行具体的分类,其中包含的项目比较多。在这一过程中咨询的项目会有所不同,比如说在建立建筑甲级资质的范围内,我们可以将对经营过程中经常需要完成编制工作的房地产开发小区或者是一些其他的公共建设项目进行适当的处理,这样就可以在建设与之十分相似的项目时得意应用,减少了规划过程中所需要的时间,在这样的情况下使得工作效率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在投资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对现场的世纪状况有一个具体的了解,同时还应该在这一过程中找到一些规律,在以后的实践当中也可以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
如:我院在承担某省九所中小学校舍改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任务时,时间要求比较紧。因为政府投资教育的基础设施资金有限,加之校舍改造必须在学生暑假期间改造完毕,这就为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出了难题。怎样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编制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除了到现场了解实际情况外,还应该把这九所中小学校舍改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分类,因这九所中小学校舍改造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属于公用事业教育类项目,我们就把它们和以前做过类似的项目进行比较,找出共同点和不同点,并进行归纳,这样我们就可以借鉴以往做过的类似项目的共同点,把不同点进行分别编写,这样就可快速编制可研报告,节约时间。由于我院采用了分类的方法为这九所中小学校舍改造及时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在安徽省教委组织的专家评审会上顺利通过,使这九所中小学校舍改造获得了政府划拨资金的投资。
3 投资估算软件法
投资估算通常就是指在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整个过程中按照当前所具备的材料和一些工作中需要采用的特殊方法对项目的投资数额进行合理的估算,这也成为了项目执行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依据,更是工作可行性报告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此外,投资估算还是工作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研究开发的依据。投资估算的准确性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项目自身的投资决策,在以往的项目投资估算工作中通常都是按照设计图纸对其进行合理的预算和分析,所以在这一过程中主要依靠的就是主观判断,所以也非常容易出现一些误差,但是在使用了投资估算软件之后,估算的质量和效率都得到了机器明显的提升,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引进设计平台,对其中的一些工程量的计算用自动化的形式去完成。如果在设计的过程中需要一些特殊的造型,那么久可以选择动态输入的方式,这对提高工程量的准确性而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工程量的计算准确了,工程概预算也就准确了,这样一来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工程建设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例如:我院承担了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某地“润地广场”二期商住楼(总投资16970.14万元、建筑面积为33219平方米)建设项目的设计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任务,由于房地产开发商资金不足要向银行贷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尤为重要。投资估算人员利用《三维算量软件》中单击编辑工具菜单栏,选择导入CAD电子图命令,这样就把设计的AuTo CAD方案图导入计算工程量,然后算价,这样就可避免了手工计算工程量的漏算、少算、错算等错误,而且节约了大量的人工估算时间。由于投资估算准确了,该项目的盈亏平衡分析就准确了。这样使 “润地广场”二期商住楼可行性研究报告顺利通过银行组织的专家论证,为房地产商顺利贷款6000万元,为房地产商顺利开盘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结束语
综上所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方法有多种多样,不同的咨询单位编制可研报告的方法各有千秋。要想快速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这就需要我们可研编制人员在工作中通过当今先进的信息交流平台,不断地学习计算机辅助设计和工程造价软件、不断地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地创新,这样才能使我们在工作中得心应手。不管我们使用任何一种编制可研报告的方法,其根本目的就是要节约时间、提高效率、保证质量,让我们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切合实际、满足项目要求,并能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为国家投资的基础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企业的科学决策。
参考文献
[1]刘应宗,潘鹏程,徐江.建设项目设计方激励机制分析[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城市科学版),2006(3).
[2]王成芳.建设项目设计可施工性研究[J].建设监理,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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