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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科研经费; 管理体系; 管理实践
中图分类号:G47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9-0028-04
前 言
研究型大学是中国科研实力最强的大学、中国高等教育的脊梁,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一、研究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面临的新形势
目前,研究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呈现以下特点:
(一)管理复杂化
科研经费总量增长迅速。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例,科技活动投入总量在过去的五年间保持着逐年增长(见表1)。
经费来源多元化。不同来源渠道的经费在管理上的要求不尽相同,导致科研经费管理的复杂化(见表2)。
(二)学校法人责任更加重大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文中明确提出“强化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的职责,课题承担单位是课题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中进一步提出“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分级管理体制,强化学校主体责任”。高校在科研经费管理中的自不断扩大,与此同时监管责任亦更加重大。
(三)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上的问题和矛盾突出
近年来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上暴露了一系列问题。2012―2013年上半年,教育部通报处理了七个科研经费使用违法案件。其中涉及违法经费数和违法手段均令人触目惊心,主要集中在以下问题:通过虚假发票来套取资金;冒领劳务费骗取资金;通过合作单位,将设备采购部分费用转到个人账户;虚报汽车费、耗材费;差旅费报销不实,以白条抵账;隐瞒协作关系,将有关费用转到利益公司等。
(四)国家监管力度加大
国家政策层面,项目主管部门出台多项政策文件、开展多项活动。
1.科技部层面:(1)财政部、科技部于2011年9月出台《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揭开了国家“十二五”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改革的新篇章。(2)科技部于2012年6月召开专门的政策培训会议。
2.教育部层面:(1)2011年12月,教育部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2)2012年3月教育部选取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5所中央高校开展“加强科研经费管理试点工作”。(3)2012年12月教育部召开视频会议,同时出台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三个政策性文件,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项目)管理。(4)2013年3月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由教育部监察局、巡视办于5月、9月分两个批次对75所部属高校进行全面检查。
3.上海市层面: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于2012年开始着手制定、2013年11月正式出台新的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审计层面,国家对科研经费的监管力度在加大,监管的方式和手段也更加先进和多样。表现在以下方面:审计密度不断加大;审计形式多样;审计范围增大;审计科目增多;审计内容延伸;审计对象扩大;审计方式改变。
二、研究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体系的构建
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例,研究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体系应当由管理机制、管理模式、管理政策、管理手段、管理培训、管理关键点和监督检查七个方面有机构成。
(一)管理机制:多部门协同、分级管理
1.顶层设计
学校正式成立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小组,由常务副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科研院、财务处、审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财务处。
2.管理机制
为强化学校的主体责任,明确院(系)的监管责任,落实项目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协同合作、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对科研项目采取“职能部门―院(系)、直属单位―项目负责人”的三级管理模式。
完善建议:定期对各职能部门、院(系)、项目责任人的职责进行细化和明确;建立一个学校层面的科研经费管理协调机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的、难以解决的问题进行决策协调。
(二)管理模式:不断尝试创新
1.成立专门的科研经费管理部门,为科研经费相关事宜提供全过程服务。
2.成立专门的科研项目过程管理部门,对以学校名义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进行过程管理、质量考核和诚信管理,并为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类保障服务。
3.成立专门的招投标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科研经费设备购置招投标过程的规范性。
(三)管理政策:不断更新完善
学校为完善内部控制,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科研经费管理政策。
1.宏观层面
针对科研经费管理的整体性、全局性、基础性问题,学校在更新和完善原有2006年版《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于2013年3月正式出台了新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2.微观层面
学校针对某类科研项目,如国防科研项目、国家重大专项项目(民口)、横向科研项目等,制定了专门的经费管理办法。同时,针对经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细节操作问题,结合项目主管部门经费管理政策的变化,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补充规定和操作细则。
完善建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业务管理部门起草出台各专项领域的管理办法和各重点环节的操作细则;在保持过程管理程序和审批原则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针对科研项目过程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更新操作规则,争取每半年出台一版审批规定;针对已经正式出台的各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需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度。
(四)管理手段: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为了便捷经费管理、有效提高管理效率,学校尝试建立了以下信息系统:
1.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串联起科研项目从申报、立项到执行、验收的数字化管理与服务平台。
2.财务预算控制系统:主要用于控制所有纵向科研经费预算。
3.财务报销预约系统:主要服务于项目负责人通过网上预约进行财务报销。旨在提高财务报销效率,节约项目负责人的财务报销时间成本。
4.“校园一卡通”授权系统:取消了原本的经费本和经费章管理模式,项目负责人可以更加自如的使用和管理经费。
5.辅助财务决算系统:主要用于初步自动生成决算报表,辅助项目负责人编制财务决算。
以上系统相互关联、有序配合,为实现科研经费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化、规范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完善建议:科研、财务、设备等各职能部门需协同合作,打破信息壁垒,建设一个集科研项目、财务、设备等信息为一体的信息系统;全速推进近10年的科研项目档案电子化,在目前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建设科研档案信息系统,并制定科研档案查询和管理办法。
(五)管理培训:定期开展
2010―2013年,学校共组织全校性科研工作会议和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培训12次,学校各级领导多次出席会议并讲话,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院(系)、直属单位的领导、科研秘书和重点项目负责人等共计逾1 200人次参加培训。
完善建议:积极拓展沟通渠道,定期召开沟通和培训会议,加强上级部门、学校机关、院(系)和一线科研教师在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管理方法等方面的沟通和培训;一定规模的沟通培训会议争取一学期一次;针对实际问题的调研、宣讲要不定期开展。
(六)管理关键点:规范合作项目并严格外拨经费审核
为切实强化对外协合作合同(协议)真实性、可行性、合规性的审核,学校科研院和财务处严把审核和外拨资金关,要求所有涉及转出外协资金的项目都必须填写《外协技术合同(协议)责任保证及审批表》,并附项目承担单位营业执照和项目合同。
外协合同的管理实行课题负责人承诺制,即课题负责人作为课题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外协/外包业务的真实性、相关性进行承诺,保证严格遵守《合同法》及学校有关规定,依法签订、履行合同;项目负责人与外协单位无直接经济利益关系。
(七)监督检查:不断加强
学校建立了包括科研、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在内的科研经费协同管理及监督检查体系。将科研经费纳入审计部门的重点审计范围,对全部科研项目实施抽查审计,对重大、重点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
同时,学校也建立了通畅的反映和举报问题的渠道。学校监察处对收到的有关科研经费问题的来电来信举报十分重视,组织专人进行明察暗访,摸清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院(系)分管科研的领导,要求各项目所在院(系)据实处理。
完善建议:结合科研项目过程管理各项审批中发现的异常情况,例如大额或小额多次的外协费、不合理的测试加工费、评审费、劳务费审批、不合理的设备、材料购置合同审批等,要及时预警,积极协同学校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三、研究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的进一步思考
在对科研经费管理进行改革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一些客观存在的困难与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与探索。
(一)关于间接费用统筹使用方案及预算编制
面临问题:教授个人利益与学校公共利益难以统一。部分项目负责人出于种种原因,预算中填列的间接费用比例不足甚至为零,这导致学校对科研的投入得不到应有的补偿。
建议对策:间接费用(包括绩效)在预算系统中直接按照政策比例自动生成;从多个层面加强预算编制审核,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比例做足间接费用;如是参与课题,希望项目主管部门能规范课题承担单位行为,给予合作单位足额的间接费用补贴。
具体措施:出台《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加强预算编制审核。
(二)关于纵向科研项目预算调整范围、权限与程序
面临问题:学校对纵向科研项目实施严格的预算控制,但项目执行过程的不确定性决定了项目实际开支与预算部分偏离的合理性和普遍性。
建议对策:在项目主管部门允许的范围内,明确学校预算调整的范围、权限与程序;建议项目主管部门给予明确的预算调整指导意见,并考虑科研活动的固有规律,给予项目尽可能宽松的预算调整空间。如:(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教育部项目等的预算调整权限也可下放到承担单位;(2)六类预算科目(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也可以有一定的调增空间。
具体措施:通过制定《财务操作规定》,明确预算调整的范围、权限与程序。
(三)关于加强横向科研经费管理
面临问题:管理上缺少细致完善的管理机制,导致监管职责弱化,经费支出存在无序性和随意性。
建议对策:疏堵结合,将横向科研经费管理系统化、合规化、合理化,从制度上堵住不合规、不合法的行为,保护项目负责人不误入歧途;疏通激励渠道,维护科研人员的合法权利,提高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具体措施:通过制定《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达到以上目的。
(四)关于项目结余经费的处理
面临问题:“结题不结账”现象普遍存在,导致大量账面资金闲置,降低了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
建议对策:项目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允许项目承担单位保留结余经费,用于支持科学预研、原创研究、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等,以此提高学校科研工作水平;依靠科研管理信息系统,针对即将结题的科研项目要设立提醒机制,按时提出验收要求;并且项目一旦验收结束,及时反馈结题信息,做到及时结题结账。
具体措施:出台《科研预研基金管理办法》,允许学校以结余经费为主设立预研基金,按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结 语
研究型大学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是大势所趋、迫在眉睫。结合上海交通大学的科研经费管理实践,研究型大学科研经费管理体系可以从管理机制、管理模式、管理政策、管理手段、管理培训、管理关键点和监督检查七个方面来构建和完善。对科研经费管理进行改革的过程中,研究型大学也客观存在着一些困难与问题,需要在实践与探索中思考与进步,不断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S].2011.
[2]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S].2013.
[3] 冉洪涛.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创新与审计实施探索[J].会计之友,2013(12中).
一、高校科研经费财务审计内容
一是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如科研经费预算的编制是否科学,科研经费支出是否符合项目批复的预算范围和标准,科研项目编报是否出具虚假决算等。二是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如科研经费是否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科研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性等。三是管理机制的建立情况。重点关注科研经费内部控制机制是否健全,如科研经费用于设备采购是否实行政府采购,用于项目建设的是否执行招投标法规定的程序等。
二、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科研项目立项时预算编制不合理部分高校科研课题负责人不重视经费预算的编制,编制的项目预算缺乏科学性。确因实际需要必须调整科研经费预算时,不按规定变更程序报批,随意调整预算。导致科研经费实际经费支出与项目预算偏差较大,无法按合同约定执行预算,不利于科研经费的精细化考核和监管。
(二)科研经费支出管理不规范科研经费支出管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科研经费支出制度不健全,财务人员对经费支出合理性判断缺少依据,费用的相关性认定困难。二是部门间配合不够,财务处对科研经费的筹集及用于哪个方面缺乏足够了解,只能是履行简单的报销手续,对科研经费的合理性无法把关,导致超标准超范围列支经费现象存在。三是科研经费结余比例高。由于科研项目合同签订与经费拨付存在一定的时间差,部分项目负责人重研究、轻报账,项目结题验收后,不按规定进行财务结账,导致合同预算执行率偏低,结余金额较大,不能及时结账。
(三)科研经费内部控制制度缺失一是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与监督涉及高校的科研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是一项系统工程。目前大多数高校都没有针对科研经费进行专项业务控制与监管,造成高校对科研经费内部控制职能的缺失。二是高校没有开展科研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审计。高校科研审计多为事后审计,尽管也能发现问题,但却不利于及时改正错误,难以发挥内部审计过程控制作用。
三、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思路和措施
(一)强化高校科研经费预算管理一是科学编制科研经费预算。在项目申请时,高校财务部门要协助科研项目申请人根据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既适应研究工作的需要又符合财务规章制度的预算,保证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真实性。二是杜绝预算随意调整,维护合同的严肃性。科研项目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应按规定履行相关的调整程序。为了保障资金安全,督促项目承担人按批复的预算内容安排科研业务支出。可以通过合同形式约束科研活动,严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全面履行科研合同,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科研任务,对违约的科研人员应给予严肃处理。同时应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定期分析通报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确保科研经费收支平衡。三是完善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科研项目财务验收是项目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项目完成后,对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价,合同通过验收,意味着合同任务已经完成,不应再发生成本费用。项目通过验收后,应及时结账,完成账务处理。
(二)规范高校科研经费支出管理一是高校科研经费应当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高校要完善科研经费支出审核制度,杜绝虚假票据,严格执行公务卡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二是高校科研经费各项支出必须严格依据经费预算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列支,严格外拨经费审核,严禁以任何方式挪用、侵占、骗取科研经费,以免造成科研经费严重不足,影响高校的科技创新能力。三是科研管理任务繁重的高校可以设立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机构,有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根据需要可安排科研秘书,协助完成经费使用过程中的相关工作。高校科研项目的经费支出应该采用项目明细账核算,避免几个项目的费用混杂在一起,对科研项目的验收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便于科研项目效益考核体系的建立。
(三)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内部控制制度目前,大多数高校在科研经费审计方面,主要以外部审计为主,而且多为科研项目的结题审计。为规范科研经费支出,高校首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科研经费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科研项目运行全过程的内部控制制度。其次应加强从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审核、经费支出管理以及项目结题财务审计等资金安排及使用的全过程审计。再次应建立内部控制联动机制,确保管理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问题,联动机制随即启动。最后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且应从完善制度层面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彻底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内部层层把关保证科研经费的合法合规使用。
关键词 医院 科研经费 财务管理
2014年3月,国务院了第11号文《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为了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6月份,国家卫生计生委了18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学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并组织医疗卫生行业相关管理人员对该文件的专题进行学习培训,足以体现出国家对科研经费管理的重视,同时对医院科研项目人员使用科研经费和财务部门管理科研经费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针对目前医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经费来源多渠道、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科研经费成本核算不准确以及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思考如何加强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提出应通过每个科研项目单独立项、加强预算管理、加强科研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建立科研经费预算控制平台、细化财务核算科目、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范围、完善科研经费内部控制制度等途径来解决存在的问题。
一、纵向科研经费的范畴及其管理特点
医院科研经费按其来源的不同可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两大类。纵向科研经费一般是指从中央及各级政府部门获得的科研经费,包括国家各部委司局、省市厅局级等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还包括一些由学校、医院及其他团体组织等转拨的属于纵向科研经费范畴的项目经费。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973计划、国家支撑计划项目、卫生局科技计划项目等经费均为医院常见的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是医院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以及个人等社会各界进行科研合作、科技咨询、科技成果转让等取得的经费。纵向科研经费必须通过项目申报取得,横向科研经费主要以合同、协议的形式签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的目标是保障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经费开支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以科研管理部门为组织主体、财务部门为核算和控制主体、审计部门为监督评价主体。
二、医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一)经费来源多渠道,导致经费管理杂乱
医院科研项目众多,尤其是大型三甲医院,可能有上百项科研项目,来源渠道较多,有财政拨款的,上级单位拨入的,单位自筹的、为其他业务单位承担的。同一个项目负责人可能负责不同的项目,多则十余项,很容易出现项目收支混淆的情况。科研项目负责人以及负责科研的财务人员容易将同一个人的不同经费混淆,出现下错账的情况,导致财务后期调账,账务不再清晰明了。
(二)科研部门与财务部门沟通不足,导致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
目前大多数医院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分工如下:科研部门负责项目的申报、立项、合同及预算的备案;财务部门负责项目经费的建卡、入账、经费报账及决算审核。这样的分工容易造成科研经费管理上的脱节。
首先,是项目立项后的经费预算,该预算是经费使用的依据,经批复后一般不作调整。目前医院大部分的科研经费预算由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成员自行编制,财务部门很少参与其中。项目组的科研人员虽能掌握项目所需的经费开支,但由于缺乏相关的财务知识,容易对经费预算中一些概念和制度的理解产生偏差,使得预算难以作为实际支出的标准来约束,反而导致支出偏离预算。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主要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科研部门的重点则是项目申报和命中率,在完成项目申报、立项后,对项目经费的使用过程基本不了解,也没有进行监督;而财务管理只停留在基本的财经法规和制度上,仅仅是对经费的支出进行账务处理,无法真正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起到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作用。到了项目财务验收阶段,为了使经费决算中的支出数与预算接近,往往会进行大规模调账,一方面增加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另一方面会降低医院财务核算和监督的质量。
(三)财务核算科目没有细化,导致支出项目不清晰
仅设置“科研项目支出”总账科目,没有按支出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当需要根据支出内容统计项目支出执行情况时,财务人员只能手工分析,一方面增大了工作量;另一方面仅仅根据账表分析,增大了不准确的可能性。财务核算科目没有与项目预算支出保持一致,不能从账务上掌握科研经费的分项执行情况。
(四)科研项目成本核算不准确,导致科研经费使用效益难以准确衡量
科研经费成本核算不准确的主要原因是间接费用核算不合理。财务部门对科研经费的核算通过“科研项目支出”的会计科目来反映,根据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对各项费用的分类,又分别下设明细会计科目。而在成本核算中往往只注意到科研项目发生的直接费用,如设备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间接费用,如从事科研活动所占用医院的房屋、水电气费、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等几乎都没有在所在项目中分摊。同时,有工资性收入的科研人员无法在项目中开支津贴补贴等收入,只能从医院的事业经费中安排这部分支出,客观上也使科研研究成本没有得到真实反映。尽管医院对大多数纵向科研项目均按合同预算提取了科研管理费,但并没有准确地计算出项目所需的间接费用。因此,导致成本核算不准确。
三、完善医院纵向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每个科研项目单独立项,避免混收混支
为了使科研经费的执行与预算相符,科研经费下达后,财务部门应针对不同类型的科研课题实行分类管理,按项目单独立账,确保专款专用。在经费使用过程中,严格区分不同项目,尤其是同时进行多个项目研究的科研人员,以防止随意混用和挪用。
(二)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
(1)财务人员参与经费预算编制。对医院承担的大中型科研项目,财务部门应参与经费预算的编制,审核其经费预算的科学性,并在经费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预算。对小型科研项目以及协作的科研项目,在经费下达时,科研部门需向财务部门提供尽可能详细的科研经费预算,以确保在执行过程中得到有效的预算控制。
(2)优化财务软件,建立预算额度控制平台。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财务软件资源,建立预算模块以及预算额度控制系统的平台,实现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对接。以我院为例,目前,财务部门使用用友HRP系统,并在HRP系统中建立了预算管理的模块,对科研项目进行分项管理。但对该模块的运用还不成熟,仅财务人员可查询经费使用情况,而且由于系统仍在初期探索阶段,以前的科研项目并未实现预算额度的控制管理,仅为科研上账和经费下账的工具。因此,建议财务部门充分利用财务软件资源,在软件中实现对经费预算额度的控制。首先科研部门将批复的科研项目预算明细数据传递给财务部门,然后,财务部门根据各分项数据在预算管理模块中对该科研项目进行设置。同时,为项目负责人开通预算管理模块查询的功能,既可以帮助项目负责人对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实现实时监控,以防在项目结题时才发现与预算不符而进行大量调账,影响经费核算的准确性,又可以减轻财务部门大量科研经费查询的工作负担。
(3)定期收集反馈预算执行情况,合理调整预算。根据2014年国发第11号文明确的规定: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监管,不得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以表代账应付财务审计和检查。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财务人员应定期对各科研项目支出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并向项目负责人反馈预算执行情况,一方面以便于负责人及时了解其经费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其各项支出是否存在偏离预算的可能,并分析其偏离原因,若属正常偏离需调整项目预算的,应协同项目负责人进行预算调整审批流程;若为非正常偏离的,应及时提醒项目负责人,在后期对项目支出进行适当调整;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醒项目负责人科研项目进度的控制,防止出现项目截止时间前科研经费未合理使用而集中突击开支的情况。
(三)细化财务核算科目,明确各项经费开支
科研经费直接费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加工化验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知识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等11项,财务部门可以根据支出范围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并进行科研项目的辅助核算。按支出范围设置明细科目,便于与预算进行对比,能更直观地从账务上了解科研经费的分项执行情况,也有利于后期项目验收时财务明细账的提供。
(四)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范围
国发11号文明确提出五项明令禁止行为,其中包括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因此,为了确保科研经费开支范围与预算口径一致,财务部门依据预算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应进行严格审核,不仅要审核合同以及票据的真假,更要进一步审核费用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在预算范围内,超出预算范围的支出不予报销。各项经费的开支必须符合科研经费使用的办法,如科研经费购买设备必须有完整的设备验收入库入账手续,不得购买生产线设备以及基建设备,设备购置必须在预算内,不得开支预算外的设备购置费。
(五)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内控制度
医院作为科研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履行在项目申请、实施、验收及资金使用各环节的管理职责,加强支撑条件服务建设,提高对科研人员的服务水平,并建立常态化的自查自纠机制,必须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间接费用管理办法、预算调整审批程序、财务报销审批制度、票据管理、预算执行对账、内部审计监管制度等。
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是科研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纵向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在医院科研经费管理中又具有代表性和标杆性的作用。随着我国财政科技投入的快速增长,医院获得的纵向科研经费也在逐年增加,同时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问题也不断显现出来。作为医院的财务工作者,为了更好地发挥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我们应该不断学习专业知识和现代管理办法,探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新办法和新途径,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财务管理和监督,促进科研经费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以提高科研管理工作水平和效率,确保科研工作顺利开展,使科研工作能真正有所成果。
(作者单位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财务处)
[作者简介:付敏,女,硕士,2011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参考文献
[1] 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S].
[2] 国卫科教函〔2014〕18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学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S].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失范表现
(一)管理脱节 根据当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职责分工,科研管理部门承担科研管理责任,主要负责科研项目的合同审查、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管理等工作,衡量其工作绩效的指标往往是项目立项数量、立项层次和到款额度,很少有高校将科研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也纳入考核科研部门的指标;财务管理部门承担财务管理责任,主要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结算报销等工作,由于科研经费开支灵活,加上专业性又比较强,财会人员一般不太熟悉科研项目内容,无法对开支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作出正确的职业判断,无法对经费使用进行有效监督。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相互脱节,经费使用进程与项目研究进度相互割裂,经费管理存在盲区。
(二)预算不实 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一般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编制,而项目负责人大多不熟悉财会知识和项目经费管理政策,没有意识到经费预算的重要性,各项支出凭经验随意估算或拼凑,不能较好地结合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不能真实地反映预期成果的实际费用支出,经费预算编制只是流于形式,预算内容严重脱离实际,项目工作周期与支出不同步,导致经费使用进度不能反映科研任务完成进程,进而也无法通过经费管理来控制项目进程。
(三)政策宽松 为鼓励教师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许多高校纷纷施行宽松的经费管理政策,除提取少量的管理费,很少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很少顾及经费使用的绩效考核,项目负责人通常对经费拥有很大的资金自。相当一部分项目负责人不谙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将经费视为己有,把与项目研究无关的个人、家庭消费也纳入经费列支,甚至向他人收集与项目无关的车船费、培训费、住宿费、电话费等有效发票用于报销,套取项目经费,致使真正、有效用于项目研究的费用支出比例比较小,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经费使用效益极为低下。
(四)结账延期 科研项目结题注重技术和成果的验收,缺少对经费使用效益的验收。科研项目结题后,项目经费决算往往没有及时跟进,致使项目结题与项目结账严重脱节,大量科研经费闲置,结余经费长期挂账报销费用,不仅增加了会计核算和项目管理的难度,也极易掩盖项目经费实际支出过程中存在的违纪违规现象,导致项目经费使用随意性大,经费支出与项目研究关联不大,部分经费游离于监管之外。
(五)资产流失 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购置与形成的固定资产,虽然办理了登记入账手续,名义上属于国有资产,统一纳入学校资产管理,但事实上这部分资产往往由项目负责人自行保管使用,成了项目组的专用资产,项目结题后也不上交学校统一保管和使用,长期滞留在科研人员手中,无法做到科研资产整合与共享公用。项目经费购置与形成的固定资产利用率低下,资源浪费与流失现象较为普遍。
(六)审计缺位 现有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体制下,高校审计、纪检监察部门一般情况下很少对项目经费进行审计,绝大多数项目经费缺乏专项审计,针对科研经费预决算、经费使用和日常管理等环节存在的不当或违规情况,错失了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时机,导致编制虚假预算套取项目经费、超预算范围开支、结题不结账、列支与项目研究无关费用等违法、违规的经费报销行为无法得以遏制,科研经费支出混乱现象屡禁不止。
二、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失范成因分析
(一)经费管理得不到重视 科研项目数量和经费额度是当前衡量高校科研实力和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之一,直接影响到学校的综合实力和排位,许多高校重视项目的组织和争取,辅之以诸多优惠政策,给予高比例的配套经费,将项目数量、级别和经费额度作为考核教师科研业绩的重要指标,但对项目经费使用却疏于管理,无论是高校领导、科研管理部门还是科研人员对科研管理工作大多存在认识误区,重项目申报和验收,轻过程实施,忽略经费管理,项目经费私有化意识严重,致使经费违规使用现象普遍。
(二)经费管理机制不健全 当前绝大多数高校的内部管理部门基本上各自为政,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经费管理,审计部门负责经费审计(实际上极少介入经费监管与评析),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科研资产管理(实际上管理流于形式,大多只办理入库手续而不验收和交接实物资产,不监督检查资产使用情况),管理部门相互之间信息不对称,缺乏科研经费全程一体化管理机制,项目管理、经费管理和科研资产管理互为脱节,项目经费的全程综合管理与监督严重缺位,经费使用存在无序性和随意性。
(三)预算管理意识淡薄 多数高校对经费预算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够,普遍缺乏预算管理意识。首先,立项阶段的经费预算编制随意性较大,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研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支出没有进行细致分析和科学论证,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缺乏对经费预算的协助和指导,经费预算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编制依据不足,预算内容不实;其次,项目实施过程预算执行不力、管理不严,预算缺乏约束力,预算调整不按照规定程序报批,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随意增加或扩大,预算执行刚性不强,经费决算不及时。
(四)科研资产监督管理弱化 根据我国相关部门颁发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有关规定,使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属于学校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而不少高校在科研资产管理上不按规定执行,不仅购置前不经过充分论证,不按设备采购相关规定执行,而且资产验收入库手续和日常管理都不够严格,没有资产交接手续,项目结题后一般不上交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自始至终滞留在私人手中,设备重复购置、长期闲置、使用效率低下的现象较为普遍,资产监督管理相当薄弱。
(五)审计重要性认识不足 部分高校出于对科研项目数量和排名方面的考虑,对项目经费审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普遍存在审计人员少、不够专业、独立性较差等问题,对项目经费实施有效审计监督的条件不成熟。同时,学校审计部门缺乏科研经费管理监督检查意识,一般不主动介入项目经费审计,极少对重大科研项目或经费数额较大的项目实施跟踪审计,缺少对项目经费的结题审计和效益分析,未能真正发挥监督作用,难以确保项目经费得到规范、有效使用。
三、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规范对策
(一)健全与完善经费管理机制 梳理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审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项目组之间的关系,加强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明确各相关部门在科研经费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科研项目从项目申报—合同订立—项目研究—中期检查—项目结项等每一环节的经费使用都得到有效管理和监控。项目组要在充分调研、分析和论证的基础上,科学编制经费预算,严格按照相关经费管理办法和经费预算使用经费,确保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科研管理部门要指导和协助项目组科学编制经费预算,配合财务部门做好项目经费使用的审核、监督工作;财务管理部门要指导项目组编制好预决算,做好对项目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作,监督项目经费规范、有效使用;审计部门要主动参与项目经费的审计工作,完善项目结题审计制度,确保经费管理不留死角;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科研资产的管理力度,严格履行资产交接手续和回收制度,把使用项目经费购置的科研资产真正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
(二)强化科研经费预算管理 树立预算管理意识,将预算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全过程。在申报与立项环节,根据项目性质、研究任务的特点和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核算项目成本,按照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有关项目管理办法或预算编制指南(手册)要求,科学编制经费预算,将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必需的费用都明确列入预算,确保经费预算能基本反映项目从开始到实施和最终完成的整体框架,切实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经费保障;在项目实施环节,自觉维护科研经费预算的严肃性,严格按照预算科目合理安排科研业务支出,定期收集、整理、分析科研经费支出数据,实时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各项支出是否偏离预算,对于确有必要调整预算的项目,按相关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及时向项目下达部门进行预算调整申请的核批,对于非正常偏离的项目,采取措施适时调整项目支出,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在项目验收环节,加强项目经费使用绩效考核,以经费预算为基础,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通过项目经费实际使用差异分析,考评预算完成情况,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明确结余经费处置办法,确保项目研究质量和经费使用效益,避免项目经费管理盲区。
(三)建立科研经费网络管理平台 为有效实现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审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科研经费信息的及时沟通和传递,更好地实现科研经费的科学、规范化管理,迫切需要变革传统的科研经费管理方式,通过建立共享的科研经费信息管理网络平台,整合有关部门的相关信息,将项目申报预算、预算审核、项目立项、款项到账、经费使用、资产入库、查询、经费决算、项目结题结账等业务进行网络化管理,实现信息数据多方共享,变以往的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事后监督为实时监控。项目负责人通过平台随时查询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各职能部门借助平台实时掌控、全程跟踪监督项目进展情况,快速获取准确、完整的项目经费信息,确保相关职能部门作为一个整体实现对项目经费的统一管理,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真正做到科研经费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
(四)规范科研资产管理 加强科研资产管理,建立科研资产购置、使用、调剂、处置等管理制度,将科研资产纳入学校整个资产管理范围,盘活校内存量科研资产,促进科研资产共享公用,提高科研资产使用效率。首先,购置科研资产须严格履行资产采购管理规定,及时办理资产验收、入库手续,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登记入册后方能领用;其次,严格科研资产出库手续,加强日常资产管理,定期清查科研资产,如遇科研人员工作调动和岗位调整,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做好资产变更登记,避免科研资产流失;再次,项目验收结题后, 科研管理部门应通知资产管理部门已结题科研项目有关信息,及时清理科研资产, 并将其上交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和调配使用,避免科研资产闲置浪费,提高科研资产利用率。
(五)加大科研经费审计监督力度 为确保科研经费规范、合理使用,进一步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高校必须树立科研经费管理监督检查意识,将科研经费纳入内审范围,开展项目结题验收专项财务审计,并将审计结论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之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审计监督机制,提高内部审计独立性,开展科研经费使用定期监督和检查工作,加大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和管理工作的审计监督力度,定期对科研经费的管理效率、资金使用效益及资源配置情况进行评价,同时对重大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实行全过程动态跟踪审计,严防利用虚假预算套取科研经费,严格控制不知去向或含糊不清的经费支出,对项目经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明确具体的改进要求,对科研经费使用中的违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项目经费使用更为合理、更为有效。
(六)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学习 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文件和财经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安排专题培训,确保科研经费管理队伍和使用人员熟悉并掌握有关财经法规制度和经费管理政策,树立对科研经费使用的正确认识,杜绝科研经费“私有”观念,强化合法、合理使用科研经费的意识,自觉遵守有关财经法规,规范、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避免科研经费使用不当行为的出现。同时,普及科研经费预算的知识与技能,充分认识经费预算的严肃性与重要性,根据项目研究的合理需要以及相关经费管理办法,依法、据实编制项目预算,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经费预算既能满足项目研究工作的需要,又能符合经费管理相关政策。
【关键词】科研;经费;创新;调整
一、问题提出
在社会舆论越来越关注科研经费的今天,如何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最大限度发挥财政经费的作用,推动科技事业发展,不断是政府部门关注的问题,也是科技工作人员和广大纳税人关注的焦点。如何用好钱,把有限的经费花在刀刃上,更要出成果,推动我国的科技事业发展,是一个需要我们去认真探索的问题。
2003年科委推出了课题制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在规范了科研经费的在课题上的使用,利用课题预算、中期检查、财务验收等环节,设置了劳务费、设备费、材料费、会议费、差旅费、管理费六大科目,使广大科技工作者在课题申请及执行过程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但是经过近10年的实践,课题制管理办法中的种种矛盾日益凸显。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1.劳务费比例限制。原办法中的劳务费比例为课题财政经费的的20%,虽然相比国家的科研项目“零劳务费”的做法已经是一个重大的突破,但是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人力资源成本极高,特别是科技人才几乎是科研过程中最重要的资源,仍然有许多科研单位反映20%的劳务费远不够课题组的开支。
2.预算调整报批繁琐。原办法中规定的除了有比例限制的劳务费、管理费不得调增以外,其他所有科目的调整超过10%的,都要经过科委的批准后才能认可。由于科研项目的不确定性,预算往往很难估计准确,特别涉及到实验室项目,实验几次才能成功更是无法估算,由此所耗费的材料也很难在预算中做到准确的计算。科研设备的更新换代也非常快,在课题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更换设备型号也是合理的需求,但是较为繁琐和频繁的报批手续往往成为了课题组预算执行中的难题。
二、理论模型
渐进决策模型是由林德布洛姆提出的,该模型把公共政策看作是一个政治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自利的决策者的讨价还价和妥协起着主导的作用,最终达到的决策在实践中便具有十分的可行性。
渐进决策模式强调了连续性,把一系列的决策看成一个整体,通过一点一滴的变化,最终达到改革的真正目的。在保持改革步伐的同时,起到了稳定社会的作用,避免大手笔改革造成的动荡。从观点来看,渐进决策实际也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过程的佐证,逐步实现质的飞跃。此外,更是理论联系实际,不断与时俱进的良好运用。
渐进决策模型可以分为简单渐进分析、断续渐进分析、策略分析。简单渐进分析指对与现状有差距的各种可供选择的政策方案,择其一而予以简化和重点性的策略研究。这种分析只能构成复杂的策略分析的组成部分,其结果必然造成“渐进政治”,即那种在实际的政治行为中只做局部的或点滴调整的政治。断续渐进分析指每一项政策制定之前,在社会上已达成基本的共识,政策制定只能根据情况变化所产生的边际差距,在有限的可行性方案中,分析其后果,并重新检查资料,片断性地、连续地和修补性地调适目标。策略分析指针对复杂问题,直接经过深思熟虑后选择策略,它实际上是简化了的科学分析方法,是由简单的渐进发展而来的,它将断续渐进方法纳入自身之中,将它作为一种主要方法。此外,在林德布洛姆看来,试错法、计算决策法、突破瓶颈法等也是策略分析常用的方法。
三、展开分析与论证
在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的这十年中,科研人员反应的突出矛盾在这次新的经费管理办法中有亮眼的突破,这正是渐进决策模型的体现。在保持大方向和基本框架不变的前提下,部分解决原来的不合理处,结合积累的实践经验,提出新的管理方式,既避免了大范围变动可能会引起的不确定性,又能不断完善管理体系,达到经费监管的真正目的。
1.针对科研单位认为劳务费不足的诉求,新办法修订中除保持上海特色的劳务费外,还跟国家政策接轨,在间接费中增加了5%的绩效支出,科研承担单位可以据此落实科研人员激励政策,制定绩效发放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好绩效支出,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充分体现科技工作者的劳动价值。
2.新的管理办法修订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进一步提高承担单位经费使用的自。在十二条第二款中指出:“项目(课题)总预算不变,调整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的其他科目预算,项目(课题)责任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由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相关负责人负责审批,市科委在项目验收时予以确认。直接费用中的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间接费用预算不予调增,如需调减可按上述程序调剂用于项目(课题)其他方面支出。”这一变化直接赋予了科研单位在一定范围内调整预算的权力,强调法人责任制的前提下,让课题组能更加灵活地按照课题进展的实际情况来调整预算开支,让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新办法中以上两点的显著变化,赋予了科研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的自,为科研工作营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这对于广大科研工作者来说是利好的消息。相关主管部门逐步创新突破的做法也完全符合渐进决策模型的渐变调试、稳中求变的原则。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只能是在结合现状的基础上,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修正我们的制度体系,循序渐进地达成最终的改革目标。
科研经费改革的后续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比如:
1.完善一个体系:完善科研专项经费管理体系
(1)形成专项经费管理制度框架。围绕“事前评估、事中检查、事后监督”的总体思路,按照继承、发展、创新、完善的原则和要求,基本形成符合科研计划经费使用特点和规律的、多层次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体系基本框架,为后续经费管理和监管工作提供制度支撑。
(2)探索专项经费的分类管理模式。科技创新任务来源既有科学技术自身发展的需求,也有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需求,还有社会民生可持续发展的需求;科技创新覆盖创新全链条,包括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技术创新、产业化和商业模式创新等创新活动各个环节,创新主体不仅是高校、科研院所,还有企业、园区和中介服务机构,不仅仅是科学家,还有各类企业家和各类科技服务人才;科技创新任务要具体落实到项目、基地、人才和政策、环境等方面。创新任务不同,专项经费的使用需求也不尽相同。
(3)加强宣传培训工作。组建专业化的师资队伍,统一培训材料,统一解释口径,在全市范围内分片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力争实现在研项目全覆盖,让科研单位和广大科研人员熟悉政策,理解政策,更好地执行政策。同时,要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经费管理专家、社会审计机构的宣传培训。对于新立项的,尤其是首次承担科委科研计划项目(课题)的负责人,各单位都应当组织对其进行专门的经费管理培训。
(4)完善科研信用管理制度。建立覆盖项目申请、评审、立项、执行、验收全过程的科研信用记录制度,探索对各类参与主体进行信用评级,按信用评级对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分类管理,对信用高的单位让其更多发挥自我管理的作用,对信用低的单位加强外部监督。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者记入黑名单,阶段性或永久性取消其科研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的申请资格或参与项目管理的资格。
2.探索一种方式:探索项目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方式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和经济结合,充分发挥财政科技经费的引导作用,激发企业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财政部于11月接连了《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财教[2013]433号)、《民口科技重大专项后补助项目(课题)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443号),在科技部归口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实施后补助的资助方式。上海也可以根据科技创新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加快研究制定符合上海科技创新实际的后补助项目管理模式。
四、结论
所有的科技工作者都要珍惜眼下这良好的发展环境,对科技心存敬畏,对人民的爱护和尊重心存敬畏,对纳税人的劳动奉献心存敬畏,为早日建成创新型城市努力奋斗,让科技更好的为人民服务。这次的经费管理改革也是日趋完善的科研经费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一步,具有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