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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加强自身建设,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要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要充分赋予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和权利。要进一步明确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职责,重点要强化食品药品、农业、卫计、公安、商务、城管等职能部门的配合,建立健全全程协作、无缝对接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二、建设队伍,提高执法保障能力。
一是配齐配强队伍。要进一步配齐配强具有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工作技能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对空编较多的要尽快配齐。每个食品药品基层监管所人员的配备要与监管对象相适应,按每个食品药品基层监管所至少2名人员的要求落实人员配备。按每村(社区)1人的标准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协管员工资报酬足额纳入区县级财政预算。二是加强技能培训。重点对各级政府分管领导、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分层次、分专业培训,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三是明确事权划分。要进一步厘清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权,形成事权清晰、力量统筹、上下协调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一盘棋”格局。
三、夯实基础,提高基层保障能力。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监管等经费足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偏远贫困地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的支持,为基层配备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要加强专项资金内部审计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夯实基层基础。要按照建设标准尽快建成标准化或规范化食品药品监管所和农产品监管站。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加大市、区县两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要在2016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区县要整合检验资源,重点加强食品快检能力建设。加强大型农贸市场、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大型食品流通场所快检能力建设。加强区县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提升监管科技能力。
(一)坚持求真务实,适应新一轮机构改革。以开拓创新的精神,以二次创业的魄力,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在新的体制下积极作为,恪尽职守,不辱使命,确保机构改革工作有序推进,确保职能调整平稳过渡,确保食品药品市场监管不断不乱。同时努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给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的大力支持,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二)积极做好过渡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机构改革完成前,继续履行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确保监管职能交替过程中,食品安全监管不出现断档。同时,主动协助卫生部门做好餐饮服务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等工作。
(三)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要充分认识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为履新作好准备。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实施活动,把《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努力推动《食品安全法》的顺利实施。
(四)全面巩固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成果。要巩固和深化“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和“区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成果,继续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村居(社区)建设,促进基层食品安全水平提高;巩固和提升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建设,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流通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控制能力。
(五)切实做好大型船舶企业外来民工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加强对已搬迁入经营店面房内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户的食品安全监管,大力整治大型船舶企业周边无证无照流动饮食摊贩。二是加强对*海州食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和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销售台帐登记等制度,有效防止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流入和输出。
(六)进一步提高基层监督员、协管员业务能力。以宣传《食品安全法》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业务培训和考核,切实推进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参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全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的整体水平。
(七)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花大力气组织开展以大型船舶企业周边、中小学校门前等为重点区域;以豆制品、水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夏秋季、节假日等为重点时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八)进一步完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信息化监管工作。在09年已安装使用监管软件药品经营企业和进入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机构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医疗机构信息化监管范围,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内容进行完善。
(九)提升“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按照区政府“十小”整规工作三年计划,在2009年完成100%“整规工作的基础上,促进整规工作全面提升,形成长效机制。
(十)继续深化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全面推行农村药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落实监管责任人;加强对农村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进货渠道监管和“双无村”小药箱药品质量的检查,强化对“基本药物”配送的监管。
(十一)加强对药械经营、使用、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强药械单位日常监管,强化整规药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做好“三查一评”工作,即:日常检查、专项检查、gsp跟踪检查和信用等级评定。
(十二)全面完成区级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在线监控工作。在完成对*区人民医院购进药品在线监管基础上,全面完成全区区级医疗机构和广安医院、顾氏骨伤科医院购进药品的实时监控。
“十一五”时期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夯实监管工作基础,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
自觉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科学监管理念是科学发展观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国家局提出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后,浙江省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07年7月提出了“坚持为民监管、依法监管、全程监管、长效监管、和谐监管,努力将我省打造成为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的先行区、实验区和示范区”的目标定位和工作要求,并及时制订了打造“三区”实施意见,谋划载体,明确项目,落实措施,在全省系统营造了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氛围。五年来,科学监管理念在浙江扎根开花,成为广大监管工作人员的自觉思维和行动指南,坚持“五个监管”、努力打造“三区”,成为浙江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工作方向和自觉行动,为推进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思想保障。五年来,全省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健全,亮点创新举措不断涌现,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保持可控、有序、向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信息化监管、打假治劣等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初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平安浙江”考核内容、“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和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部门监管职责清晰、形成合力,企业自律不断加强。加大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力度,集中力量抓好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得到国家督查组的充分肯定。根据社会反映的热点,开展以食品药品质量为重点的农村“十小”整治,大大提升了“小药店”、“小餐饮”行业经营水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大力查办药械领域大案要案,五年来共查处2.1万件。涉案金额1.8亿元,有效净化了药品市场。“十一五”期间,加强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圆满完成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及抗击雨雪冰冻、抗震救灾和防范甲流等重大保障任务,赢得了良好的声誉。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大大提高了我省食品药品安全整体水平。
系统建设实现快速发展。组织机构全面建立,省及11个市、90个县(市、区)政府均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所有乡镇(街道)以上政府都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构建了统一、权威、高效的组织机构。技术支撑得到提升,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省医疗器械检验所迁扩建工程开工建设,两项目总投资达3.4亿元;杭州、宁波和9地级市全部启动或完成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项目建设,总投资4亿多元。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落实信息化建设资金3000余万元,基本实现了办公无纸化和对药品生产、经营情况的实时监控。建立了覆盖全省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初步实现了机构、经费、人员“三落实”。针对我省系统“垂直管理,分级核算”的体制。积极争取省财政对市县的专项补助资金,五年来,共落实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1.4亿元,推动各地办公条件明显改善,执法装备更新升级,技术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系统建设实现了跨越发展。
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提素质不动摇,积极开展“五好”基层局建设,实施领导干部和专业人员三年轮训。开展“岗位练兵、比武竞技”活动,表彰宣传系统“先进标兵”,营造“学先进、比贡献、创佳绩”的氛围,2个单位被卫生部、国家局评为先进集体。强化服务发展理念,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调查研究和政策扶持,与省经贸委联合出台《促进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监管政策指引产业转型升级,以监管举措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积极开展药物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为新药研发提供服务。帮助企业做好药品和保健食品质量标准提高工作。始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一手抓食品药品安全,一手抓干部队伍安全,切实做到了“两个安全一起抓,两个安全一起保”。
“十一五”时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经验和体会
“十一五”时期,面对复杂形势和繁重任务,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始终牢记前列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机遇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忧患意识,坚定信念,振奋精神,负重奋进,埋头苦干,扎实推进“十一五”规划实施,取得了监管工作和监管事业“两安全”、“双丰收”,积累了十分宝贵的工作经验。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科学监管理念的提出和确立,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浙江省局在推进监管工作的实践中深刻认识到,只有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正确处理监管与发展、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我们的各项工作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才能让党委政府放心。基于此,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鲜明提出了坚持“五个监管”、奋力打造“三区”的目标定位和工作要求,设置载体,狠抓落实,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实践证明,科学监管理念的树立,是“十一五”时期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最大成果,也是全系统今后必须长期坚持、自觉实践的指导思想。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我们深刻体会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项工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围绕中心,立足全局,服务大局,把上级精神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实际紧密
结合起来,一切为了社会和谐稳定,一切为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才能有作为、有地位。特别是近年来,在宏观形势复杂多变的情况下,监管工作要有宽广的视野和开拓的思维。强化“发展是监管基础”的理念,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以监管的有作为来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我们既要反对与企业不分你我的无原则“帮忙”,也要反对对企业困难漠不关心的“无情”。要正确处理监管与发展的关系,切实当好“安全监管员”和“发展指导员”。
坚持奋发有为、真抓实干。“十一五”时期,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面临的机遇也前所未有。实践证明,在挑战和机遇面前,没有奋发有为的精神,没有真
抓实干的作风,就不能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推向前进。各级领导干部只有始终保持干事的激情和创劲,咬定目标,积极进取,勇于负责,克难攻坚,才能解决难题,赢得发展。我们要大力倡导静得下心思,沉得下身子,把群众的呼声当作监管工作的第一信号,深入基层,勇对困难,化解矛盾,真正做一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
坚持开拓创新、敢于先行。创新是监管工作的不竭动力,是应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复杂形势的有力武器。浙江地处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具有体制先发优势,我们坚持用改革的办法破除体制障碍,用创新的举措破解监管难题。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了具有浙江特色的食品药品监管新路。我们深刻体会到。在科学监管理念的指导下,必须切实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只要有利于提高监管效能的监管手段。我们就要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只要有助于解决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的办法。我们就要勇于探索,敢于突破。
坚持提升能力、增强素质。队伍建设、能力建设是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的决定性因素。我们认识到,只有在不断加强以信息化和检验检测为重点的技术支撑能力的同时,始终把“人”作为各项工作的核心目标,大力弘扬和培育优良作风,大力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作风严明的监管执法队伍,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才能有坚强的保障。
精心规划“十二五”时期发展,推动浙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未来的五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加速转型期、社会建设的整体推进期。对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来说,“十二五”时期既是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新旧监管体制交替、职能调整的磨合期,也是风险累积、矛盾交织的特殊时期。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赋予食品药品安全新的内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既有来自经济转型的挑战。又有来自社会转型的挑战;既有来自政府转型的挑战,又有来自监管体制改革的挑战。总的来看,食品医药产业基本面没有变,但发展方式面临重大变化;监管对象基本面没有变,但工作内涵面临重大变化:监管职能基本面没有变,但监管体制面临重大变化。
去年以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把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全面总结“十一五”监管工作成效,集中全系统智慧谋划今后五年发展思路。根据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十二五”时期将重点在以下三方面予以突破:一是强化风险管控。推行风险评估、飞行检查、质量报告、专家咨询等制度,完善风险排查机制,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处置、预防等各环节的科学研究与处置,实现对产品风险的有效管理。二是强化能力提升。树立人才优先战略,采取切实措施,扭转当前专业人才缺乏、人员结构不合理的突出问题。实施“十百千”人才培养工程,建设行政监管、稽查执法、检验检测、审评认证、监测预警五支高素质队伍,优化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全面提升科学研究、检验检测、审评认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化监管能力,形成省、市、县三级检验检测网络。高度重视科研能力建设,培养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领军人物。
一、实现“三巩固”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促巩固。一方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和省已下达投资计划的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加紧建设,尽快投入使用、发挥效益。2011年安排的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县级急救中心、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全科医生培训基地项目也将全部开工。加快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比例;另一方面,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成果。加强对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转、医务人员工作状态、绩效考核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所有的县(市、区)全面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促巩固。全省所有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所需基本药物列入所属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计划,由所在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采购,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11个综合改革试点县医院试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付款。
(三)公共卫生服务保障促巩固。省、市、县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卫生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强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启动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继续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项目监测和绩效考核,确保实施效果。做好鼠疫、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加大科研攻关力度,深入研究减少疾病发生流行的干预措施,严防重大疫情发生。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加强常规免疫规范化管理,夯实常规免疫基础。要加强地方病和区域性高发疾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提高妇幼保健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实现“三提高”
(一)提高新农合制度保障水平。今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290元,其中政府补助达到240元。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进一步提高住院补偿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7万元。实行新农合的县(市、区)全部实现门诊统筹。在全面推开6种重大病保障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扩大救助病种范围,将肺癌、食道癌等12个病种纳入保障范围,并探索采用多种形式,形成多重补充保险机制。唐山市要开展由卫生部门管理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秦皇岛市开展由商业保险部门经办的重大疾病保障试点。要积极推行总额预付和按病种、按单元、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提高新农合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出院即报。省级定点医院开展出院即报试点工作,加快试点步伐。进一步规范新农合基金使用和管理。
(二)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卫生监督水平。围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省”,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意识,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不断增强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水平。一是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继续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对国家基本药物和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药品实行全覆盖抽验,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基本药物供货样品实施备案管理。二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进一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三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四是加强卫生监督。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规范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断鉴定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三)提高卫生信息化建设水平。坚持顶层设计、统筹协调、集约建设、强化应用,全力打造具有河北特色的“数字卫生”工程。充分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加强数据采集和交换应用,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涵盖居民健康管理、诊疗规范、绩效考核等基本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以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核心,加快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和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同步开展居民健康卡试点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发展速度快、科技含量高以及智能化、便捷化的特点,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
三、实现“三突破”
(一)公立医院改革求突破。要把县级医院综合改革作为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进的突破口,以建立完善稳定的保障机制和高效的运行机制为切入点与着力点,强力进行突破。11个综合改革试点县医院率先前行,大胆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探索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新体制、新机制。一是完善补偿机制。二是完善医疗费用控制机制。积极开展按病种收费试点,病种数量不少于50种。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付费等支付制度改革,加强医疗费用总额控制。科学测算、合理确定付费标准,建立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医保支付政策要进一步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促进形成分级诊疗制度。三是完善用人机制。各地在制定人员编制标准的基础上,探索实行县级医院编制备案,推行全员聘用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用人机制。新进人员公开择优聘用。四是完善考核机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医务人员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质量、数量、成本、病人满意度等考核结果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五是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将医药费用、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院长问责制,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医疗和行政分工协作管理机制。六是加强医院管理。
(二)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求突破。以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府《关于振兴中医药事业的决定》和全省振兴中医药事业大会精神为契机,促进中医药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加强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创建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中医专科品牌。深化基层中医药工作,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优化中医药发展环境,扩大中医药社会影响力。
牢筑安全监督网
“十二五”期间,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立了“旅游立市,创建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的管理理念,转变了管理发展思路。2011年3月,自接手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职能后,调整监管队伍,在市县两级均成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成为全省率先实现监测机构网络全覆盖的城市之一。经过此次机构改革,秦皇岛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进一步壮大,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建立了职责明确、协调有力的监管新体制,使食品药品监管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为了确保全市餐饮市场的持续稳定,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接手餐饮监管职能以来,强势推进“小餐示范区(街、店)打造年”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打造小餐饮示范店、示范街,示范村,使小餐饮成为助力“旅游立市”的一道靓丽风景线。同时在大型餐饮单位全面推开“五常六T”精细化管理模式,力争将餐饮服务单位引入科学管理轨道,使全市餐饮服务食品监管逐步跨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借力百姓保一方健康
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积极融入社会经济大发展同时,全面贯彻“宣传亦是监管”的理念,利用媒体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宣传工作,打造立体宣传格局,联合群众的力量开展食品药品监察管理工作。为了普及百姓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他们策划出版《秦皇岛食品药品监管》月刊、《忠诚》杂志等刊物,并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系列“八进”活动,印发各种安全知识宣传材料,并在全国首创“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日”……这些活动和宣传受到百姓欢迎,不仅提高了百姓安全饮食用药意识,也为开展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群众基础。
打造一支药监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