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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监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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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监管条例

市场主体监管条例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围绕市委、市政府积极打造“环节最少、成本最低、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优”发展环境的要求,按照“宽进严管、行业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防止市场准入与监管制度改革后出现监管缺位和监管力度减弱,确保全区交通运输经营市场监管高效、规范、有序。

二、交通运输系统监管工作机制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我局主要履行全区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和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负责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道路运输管理的行业管理;指导并监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多项工作职能。

(二)我局主要负责的涉及市场主体资格设立登记必须报经批准的事项有2项(其中挂起1项),即: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三)我局负责统筹协调市场准入与监管工作的科室是局市场准入与监管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改办”),局办公室负责局改办日常具体工作。局改办接到工商部门提醒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市场主体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提取市场主体登记的相关信息数据。

(四)局改办在提取基础信息后,在1个工作日内梳理分类相关信息,分送到相关的区交通运输单位。

(五)区交通运输有关单位接获相关信息后,在4个工作日内与市场主体取得联系或赴现场巡查,督促并辅导市场主体办理许可,或制作执法检查记录;在接获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需将审批结果、监管情况等报送给局改办。

(六)区交通运输有关单位每月一次将执法监管、行政审批等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共享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和实时更新。

(七)上述事项中,“港口经营许可”的行政审批是由市交通运输局作出,我局虽无权限对该事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进行查处,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后续监管:1、告知并督促市场主体及时办理相关许可;2、报请及协助上级部门跟进监管,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委托放权监管;3、将掌握的信息主动上传市场主体信息共享平台,对市其他职能部门进行风险预警。

三、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一)加大清理力度,配合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将执法检查过程中掌握的无证照的情况通报给相关部门。

(二)加强信息沟通,对市场主体作出的处罚结果及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共享平台。市场主体因违法行为受到一个部门行政处罚的,其他部门应视其违法行为的关联性对其相应业务进行重点监管,提高该主体的违法成本。

四、保障措施

(一)查处交通运输有关经营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遵循疏导与制止、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文明规范执法,积极开展风险管理和行政指导。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者时,应当告知其办理许可证的合法、有效途径和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引导其领取相关证照或其他批准文件。

市场主体监管条例范文第2篇

一、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监测与群众健康和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药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的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稳定物价,查处违规经营,打击制假贩假,维持市场秩序,遇有问题,研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强化对野生动物市场监管。

二、监督检查对象

涉及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健康及防疫用品药品的供应、相关商品、药品的价格。包括:珍禽专卖店、农贸市场、饭店(宴会厅)、商场超市、药店等市场主体及自然人。

三、监督检查内容

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主要检查下列事项:

(一)禁止野生动物销售方面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

2.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的行为;

3.经营利用的产品来源是否合法,资料登记是否完整真实,严禁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上市流通。

(二)价格监管方面重点检查内容。

1.严厉打击对防控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药品、消杀药械、防护物资用品等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谋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

2.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三)市场监管方面检查的内容。

1.监督指导超市、商场、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定期消毒;

2.监督指导超市、商场、饭店等市场主体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3.监督指导超市、商场、饭店等市场主体做好环境卫生、通风等相关工作。

四、监督检查职责分工

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联合开展监督执法,有效切断肺炎疫情通过野生动物传播途径。

(一)畜牧站:确定市场销售的野生动物检验检疫情况,检查是否具有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屠宰厂是否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其相关检验检疫标志等。

(二)派出所:对不配合监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行为的市场主体或个人,采取强制措施,做好执法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三)乡纪委:对各村、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调度,做好职责对接,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问责。

五、监督检查措施

各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市场监管保障执法检查中,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说明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证照、资料或者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和其他相关资料;

(二)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

(三)查阅、复制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

(四)查封、扣押或先行登记保存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五)加强野生动物监管,对市场销售的肉类及其产品,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产品一律没收,上线处罚;

(六)重点对药品、口罩、消毒产品进行死看死守,对没有营业的药店通知其开门营业,并督促积极采购药品、口罩和消毒用品,保障疫情供给;对高价销售药品、口罩、消毒液行为的,实施上线处罚。

六、领导组织

为切实落实我乡肺炎疫情防控市场监管保障工作,成立市场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七、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络员工作群。建立“乡肺炎防控工作群”,分管领导、业务骨干人员要加入该群,适时联合执法信息、工作开展情况等,推进市场监管保障工作高效、高质。

(二)快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部署,及时、高效、有序做好各项市场监管执法工作,为我县打赢防控肺炎疫情战役作出各自的努力。

市场主体监管条例范文第3篇

一、目前我国售电测改革的现状和形势

1.电价市场化改革的久拖不决

目前的电价改革,在方向上虽然最终目标是完全市场化价格运行机制,但为照顾低收入群体的承受能力、支持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用电成本等,在电价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引入了分步过渡的思路,然后实行真正的完全市场化。这种电价内涵对低收入群体、重点和关键行业的价内补贴性职能:一方面造成了煤电价格顶牛和煤电联动机制取消后的发电行业整体亏损问题;同时在当前的电力生态布局下,隐含价内补贴的电价过渡机制,扭曲了电价的价格形成机制,导致了电力系统承担了诸多社会功能而无法完全市场化。另一方面,电价未能有效市场化改革,客观上牵制了售电侧输配分离和配售分离的市场化改革,强化了电网公司的垄断强势。

2.发电侧与售电侧间隔性增加了电力体制改革的复杂性

电力领域是囊括了发电、输电、配电和售电等完整的产业生态链,先发电侧后售电侧的改革思路,客观上割裂了电力体制改革的完整性,容易造成改革的前后顶牛和利益扭曲问题。事实上,不论是煤电顶牛还是一度出现的发电企业的整体亏损,都与当前电力改革的先后有别的分步改革有着直接的关联;而电网公司在主辅分离上先分离后拓展辅业,甚至部分省网公司采取各种可能手段投资发电项目,再度挑战相对较为成功的厂网分离,都与这种先发电侧后售电侧的分步改革相关。

3.电网公司的垄断强势急剧增加

在配电环节,成立多家专业的配电公司,进行竞价配电服务。售电业务则可以是发电企业直接面对最终用户(目前试点的直购电),也可以是发电企业把电卖给售电公司,售电公司直接面向最终用户。而电网公司将专司电网建设维护和输电服务。输配售业务电网公司继续独揽意味着售电侧的市场化改革只是电网公司的内部市场化,而非售电侧的市场化。显然,售电侧的市场化改革就是对电网公司的重新定位,这是电改能否有效推进的关键。

二、供电企业如何应对售电测改革

1.无歧视开放售电平台和规范交易方式让用户“轻松选”

市场主体应依法签订合同,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交易、服务等事项。放开的发用电计划部分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可以通过双方自主协商确定或通过集中撮合、市场竞价的方式确定;未放开发用电计划部分执行政府规定的电价。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购电价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三部分组成。电力交易机构负责提供电费结算依据,电网企业负责收费、结算,负责归集交叉补贴,代收国家基金,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发电公司和售电公司支付电费。

2.依法建立售电市场信用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让用户“放心选”

(1)依法建立信息公开机制

有效竞争的售电市场要以公开、透明、及时的信息交互为基础。省级政府或由省级政府授权的部门要定期公布市场准入退出标准、交易主体目录、负面清单、黑名单、监管报告等详细信息。各类市场主体要在省级政府指定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上公示公司有关情况和信用承诺,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公告,并在规定期限内公司半年报和年报。政府监管机构要对公司重大事项范围及内容、公司有关情况内容、信用承诺内容、半年报和年报内容等进行规范和限定。

(2)依法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机制

省级政府或由省级政府授权的部门依据售电市场交易信息和市场主体市场行为,依法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制度。通过信用评价,要把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和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既作为用户自主选择售电公司的重要参考,又促进市场主体强化市场竞争意识和提升服务质量水平。还应相应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提出警告,勒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黑名单,不得再进入市场。黑名单的标准尺度要详尽周密、公开透明,不留灰色地带,不搞灰色操作,防止权力寻租。

(3)依法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要强化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政府和市场主体通过各类公开信息特别是信用评价结果信息,及时发现市场行为偏差、交易漏洞、违约等潜在风险,加强交易监管等综合措施,努力防范售电业务违约风险,防止市场主体权益受损。市场发生严重异常情况时,政府可对市场进行强制干预。

(4)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改革

首先,我国供电企业在进行整改时不能对国外改革方案进行照搬,必须根据我国实际国情和居民用电实际情况结合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整改计划进行分析和探讨,寻找出符合我国居民用电和国家实际情况的售电测改革方案并实施,加强对我国售电测改革方案的监督和管理;其次,供电企业在实行售电测改革时必须严格按照[2015]9号文件的要求和条例进行稳定改革,在进行试点工作中进行分析和总结,及时找出改革方案在实施中出现的漏洞和不足,并通过改善和结合国家法规进行相关调整和补充,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改革;第三,各省市区领导部门必须成立相关的售电测改革监督小组,并加强对供电企业的监管力度,通过严格检查等以实际、严谨的态度紧抓售电测改革方案,并以公开、公平的原则为基准,对各个地区的供电、用电进行监督管理,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立即追究其相关责任,并积极对收电测改革进行评价和整理,为我国实现电力改革做出贡献。

市场主体监管条例范文第4篇

根据区、镇人大的工作安排,镇人大将在茶店镇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我所开展专项监督和述职评议工作,我所既是这次镇人大主席团专项监督的单位,也是述职评议的单位。在此,我代表高新区市场监管所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向主席团的各位委员、人大代表作工作汇报,并诚恳希望您们在下一步的监督、评议工作中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提升政治高度,学习领会镇人大主席团开展监督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监督评议工作,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有效途径。接受人大监督评议是政府部门应尽的义务,这既是一次促使我们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提升形象的良好契机,也是对我们全体干部队伍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的一次集中检验。当前,营商环境已经成为决定一个地方兴衰成败的关键。一个地方的发展,短期靠项目,中期靠政策,远期还是靠环境。营商环境越优的地方,经济发展也越快。作为与市场主体联系最紧密、服务最广泛的职能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是我们的份内之责。自去年机构改革组建市场监管局以来,我所根据镇党委、政府和区市场监管局的决策部署,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市场主体的发展工作中,开展创新工业园及个独企业网上办理260家;办理其他各类市场经营主体180家。全年度,我所开展各项打假、打劣、打欺违法行为和维权宣传活动共30余次;开展市场专项检查80次,查处过期变质食品、药品及劣质产品共计6种,价值10万余元,受到立案处罚的55起;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积极接受群众的消费投诉150余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着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打造市场稳定、经营有序、公平公正的新型市场环境。

我们将以此次镇人大主席团的专项监督评议为契机,做到思想认识有提升、配合措施有落实、工作责任有监督,主动积极、虚心诚恳地接受镇人大主席团对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的评议。

二、落实工作职能,以实际行动接受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评议

根据镇人大主席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的安排,此次涉及我所监督评议的工作重点在五个方面:一是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市区印发的《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以及镇党委、政府下发的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二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三是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四是进一步优化职能服务;五是加强执法工作。针对这五个方面的重点,我们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继续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落实;推进营业执照办理提速;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

2、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良好秩序。加强和推进部门协同监管;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对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

3、进一步优化职能服务,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加强公共服务领域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督检查;整治规范涉企收费行为。

三、严格遵照要求,确保监督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此次镇人大主席团对我们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专项监督评议一直持续到今年年底,我所全体干部将时刻履职尽责,全力以赴接受监督评议,坚持自查自纠,边评边改,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变被动监督为主动接受监督,力求以评促改,积极配合监督组开展的实地调研、明查暗访、视察调查和公开评议等各项工作。对照要求,我所下一步工作具体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重点抓好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市区印发的《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学习,把优化营商环境的精神吃透,任务弄清。

二、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市政府制定的一系列宽准入、降成本、优环境的政策,坚决兑现与企业有关的各类优惠政策,包括对项目的特殊政策,确保不失信于企、失信于民。

三、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把市场主体当衣食父母,弘扬服务市场主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增强服务意识;把企业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改进服务态度;办事流程能简则简,速度能快则快,切实提升服务效率。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和企业打交道,主动为企业服务,大胆为企业“站台”,想尽一切办法为企业排忧解难,让企业感到安全、舒心和温暖。

五、进一步抓好工作统筹结合。要把接受营商环境专项监督评议工作与当前我们正在开展的四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禁渔禁捕、执法办案、作风整顿等重点工作充分结合,既要统筹兼顾,也要分清主次,倾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推动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场主体监管条例范文第5篇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要求出发,充分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其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消费维权以及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服务园区和项目建设、促进全民创业等职能作用。承担着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职责。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保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全面发挥职能。

二、切实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两都”建设“四大基地”实施“五大工程”实现“六大突破”总体部署。积极主动地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发挥服务和监管职能。始终坚持“五个第一”即: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工商工作的第一要务;坚持把维护市场秩序作为工商部门的第一责任;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商工作的第一标准;坚持把加强基层建设作为推动工商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第一选择;坚持把自觉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作为工商工作的第一准则)坚定不移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一积极开发运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态势、存在主要问题以及对策建议等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情况的综合调研分析。为经营者投资决策和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凡涉及市场主体发展和有关工商部门职能的考察活动等,各级政府要组织工商部门参加,工商部门也要主动参与,融入其中。

二)不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加快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按照“四个统一”要求,促进支柱产业发展。深入推进“红盾助推工程”不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延伸服务链条,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成果,不断提升服务效能。促进全市马铃薯、中药材等重点产业发展和市场体系的形成,不断加快推进全市各类工业园区建设健康稳步发展。

三)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缩短办事时限,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积极推行服务经济发展三个“绿色通道”即:服务大项目、大企业“绿色通道”服务特殊群体“绿色通道”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帮助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企业解决好登记注册中遇到实际问题,努力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积极开展动产抵押、股权出资和股权出质登记工作,探索股权出资和股权出质登记的具体办法和途径,扩大企业融资渠道。

四)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积极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发展,不断扩大市场主体规模。要用足用活政策。提升质量,扩大规模。一方面结合工商部门的职能,从办证和政策、法律法规咨询等角度,加大对培育建设市场政策意识的宣传力度,支持引导全市市场建设投资主体多样化、社会化,使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每年都保持一定幅度的增长,通过各类市场主体的增加带动就业岗位的增长,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另一方面落实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有经济实力的企业投资参与具有地方经济优势、专业性强、辐射面广、功能齐全的大中型农副产品、建材、工业品等批发市场的建设,提高全市市场的辐射带动功能。进一步加强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工作,按照章程规定充分履行职能,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五)立足职能优势。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大力实施“政策惠农、红盾护农、合同帮农、经纪活农、市场兴农、权益保农、商标富农”等“七大工程”全力助推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稳定。

六)积极推进商标战略。坚持“商标强企、商标富农”理念,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坚持把实施商标战略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注册一件商标、树立一个品牌、带动一项产业、拉动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服务职能,广泛开展商标宣传,商标注册、商标保护和商标维权活动,紧紧围绕马铃薯、中药材、草畜产业等定西的主导产业,有针对性地培育商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对市场前景广阔、发展潜力大、注册条件齐备的产品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帮助和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商品商标,提高产品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围绕当地优势产业,积极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力争各县区都有12件真正能起到证明原产地产品的商标,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继续落实市上对获得驰名、著名商标的企业和经营主体的表彰奖励政策,提升品牌的幅射带动效应。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切实保护地方名优产品。把能够突出体现全市历史文化特色、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产品和商标,特别是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和地方特色产品作为重点保护对象,进一步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保护地方名优产品,扶持地方企业和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健康发展。

七)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认真落实好特殊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吸纳特殊群体就业。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要研究制定优惠措施和办法。

八)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紧紧围绕食品、农资等重点商品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坚决查处取缔销售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大力推行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和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广泛开展创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诚信私营企业”评比等活动,引导全市经济健康发展。

九)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切实净化广告环境。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食品、药品、医疗服务等广告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营造诚信兴商的良好氛围。

十)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维护社会稳定。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好《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加大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力度。

十一)认真配合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好取缔黑网吧、扫黄打非、禁毒防艾、打黑除恶、反走私、反假币等工作。

十二)严肃查处商业贿赂、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危害公平、公正交易秩序的行为。巩固和提升工商行政执法的权威。通过依法行政。

三、建立健全工商行政管理协作联动机制

一)建立招商引资工作会商机制。发改、商务、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要切实加强与工商部门的沟通联系。定期互通情况,建立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招商引资项目落户定西过程中遇到具体困难和问题,坚持“特事特办,先项目落地,后补办手续”等措施,为各类投资商创造优良环境。

二)健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工商、公安、监察、卫生、广播电视、文化出版、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定西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规定。进一步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履行职责。提高广告市场监管水平。

三)建立打击传销互动协作机制。各级工商、公安、综治等部门要建立打击传销互动协作机制。共同开展好打击传销工作。形成打击传销的执法合力。

四)建立日常监管执法协同配合机制。各级公安、税务、质监、卫生、农牧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同工商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建立日常监管执法协同配合机制。提高执法水平。

五)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通机制。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掌握市场主体基本情况的优势。建立健全以工商为主导,加强同质监、税务、金融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质监、税务、金融等部门共同参与配合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通机制,做到互通有无、资源共享,共同提高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四、加大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

一)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各县区政府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各级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的规定。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切实保障工商部门开展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工商部门的财力支持。应对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社会事件以及各类突发事件中。提供必要的应急经费保障。各县区政府要对工商部门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

三)切实加强对“一会两站”建设的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消费者协会基层分会和红盾护农服务站及12315维权联络站建设的意见〉通知》甘政办发〔〕147号)精神要求。努力形成“政府主导支持、工商消协牵头、多方联动配合、群众监督参与”农村消费维权工作机制。要将“一会两站”建设纳入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的作用。定期检查考核。采取“工商部门自筹一点、各级政府补助一点、社会各界支持一点”相结合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落实“一会两站”经费问题,保证“一会两站”作用的正常发挥。

四)切实解决好工商部门基层基础建设中的问题。各县区政府要把工商部门基层基础建设与政府其他部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土地征用、城建规划、权证办理等方面要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帮助改善基层工商所的办公、生活条件。对工商部门获准立项的基本建设项目。能减免的费用要减免,能降低的费用要降低。同时还要积极协调解决好房屋拆迁、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支持工商部门不断改善基层基础建设条件。生产要素集中、生产力聚集的各级工业园区内申请设立工商分局的要在项目立项、土地划拨等各项政策上给予倾斜和照顾。

五)切实解决好工商部门国有资产无有效权证等历史遗留问题。市工商部门国有资产规模大、分布广。部分国有资产无有效权属证明。各县区政府要综合历史和现实情况,因办管脱钩、体制上划等各种历史原因。灵活掌握政策,认真研究具体措施和办法,切实解决好工商部门国有资产无有效权证等历史遗留问题。

六)关心爱护工商部门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各县区政府对工商部门职工住房、子女就业、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等要与当地政府其他部门一视同仁。确保各项待遇落实到位。统筹解决。

七)重视工商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各县区政府要将工商部门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地区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确保工商部门信息化建设与各级政府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同步推进,加大政策、资金、设备等扶持力度。促进政府部门信息化水平的整体提高。

五、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

一)各县区政府要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重点。严格要求,加强领导。及时听取工商部门工作汇报,切实帮助工商部门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招商引资、驰(著)名商标争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要参照政府相关规定对工商部门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