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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环保工作,他们有着什么样的体会?对于如何做好的环保工作,他们又有哪些经验与心得呢?带着这样的问题,本刊记者近日采访了广东省第六批队队员、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辐射处调研员李亚南。
问:三年前,您开始参加环保工作,如今又成为新一轮的干部。在您看来,怎样做才能完成此次的任务?
答:作为广东省派往林芝环保部门任职的新一轮干部,要很好地完成任务,既存压力,又具机遇。
压力是林芝环保局才成立几年,基础薄弱,受重视程度不高,资金人员缺乏,工作开展难度大;机遇是本人长期在省直机关工作,来到基层,角色从决策为主转变为执行为主,可以换位思考,锻炼自己。
面对诸多不利条件,我认为应该贯彻落实书记提出的“深化工作内涵,拓宽工作领域”指示精神,在工作中要立足岗位、创造机会,全心投入工作,而不是“等、靠、要”。没有人才就“借”,通过“传帮带”实现“造血功能”;没有资金就“筹”,通过广东省环保厅以及相关单位赞助,靠“三寸之舌”谋求有限支援;没有项目就“找”,通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将工作纳入国家和地方工作计划,积极协调,通过实施“计划外项目”强基础。
只有准确定位,找准突破口,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有针对有重点地开展工作,扎实推动新一轮的环保工作,从而实现林芝环保工作走在全区前列的远大目标。
问:在很多人看来,的环境本身已经很好了,根本不需要搞环保。您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
答:来前,就有人跟我提过类似的问题。来了之后,我发现尽管林芝环境问题不是很突出,也不是经济的主要内容;虽与民生有一定联系,但地位不甚重要。然而,环境不仅是达赖集团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还是打造世界旅游目的地、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实现可持续发展与长治久安的重要问题。
另外,通过深入调查,我发现前几批对口省对环保的专门投入非常少,林芝环保工作其实大有可为:一是环境保护局成立不久,基础相对薄弱;二是地委行署提出的“五个林芝”之一的生态林芝口号刚刚提出,村镇人居环境建设处于攻坚阶段;三是国家配备了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但没有开展工作,自动监测系统基本空白;四是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远未深入人心,抓住林芝环境保护的中心工作就容易出成绩。因此,以林芝生态地区创建为抓手,以环境监测和宣传为手段,以粤藏环保交流为纽带的环保思想在本人心中形成。
问:环保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您认为的环保工作又该从何入手呢?
答:地域辽阔、山川壮美、资源丰富。只要对良好的生态环境进行大力宣传,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通过广大环保人的努力,改善局部环境,对民族团结、人民安康、生态良好必然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所以在分管环境监测站的时候,我就抓住时机,扩大监测队伍,动员各方力量对林芝的水、气、声等生态环境进行全方位监测和摸底调查,两年主笔编写近10万字的环境监测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报上级有关部门;通过现场调研,认真分析林芝环境保护存在问题,写出近万字的林芝环境保护调研报告,并编写近10余篇的简讯纪录工作的进展情况,在《广东工作简报》上发表;在《环境》杂志、《日报》、《中新网》等媒体刊物上发表自然环境纪实、环境监测工作、手记等文章,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编写工作队工作制度,做到人手一份,确保工作有章可循。
同时,我还主动参与林芝环保局开展的世界“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出资4万多元亲自编写印制《环境保护法规汇编》500多册,发给各级环保人员,普及法律知识,大力宣传林芝环保工作。
问:经过这几年的建设,林芝的环保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
答:应该说,这几年,林芝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得到了全面强化:首先,我们摸清了林芝各县环境因子底数,监测站从入藏时的2人发展到如今的10余人(含外借人员),完成首座跨国界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和近三年环境监测工作,对全地区空气、水质和声环境进行全面监测,及时掌握其发展趋势。其次,在地区环保局的积极支持下,我们利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机会,主动向地委行署申请资金彻底改造林芝地区环境监测站实验室;通过编制林芝地区水环境功能区和八一镇噪声功能区划分方案进一步摸清环境因子底数。
具体来讲,首先是制定了林芝的环保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从2010年入藏起,本人主笔起草林芝地区环境保护局“十二五”对口需求,林芝地区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2011-2013),同时每年要求监测站做好年度计划,督促抓好落实,确保三年环境监测工作落到实处。林芝地区作为第一个计量认证的地级环境监测站,基础非常薄弱。针对薄弱环节,两年来我们动员全站力量并请求广东支援,组织有关材料,千方百计配合林芝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通过计量认证年度监督考核工作。
其次是加大对基层环保队伍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业务技能,实现“造血功能”,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2010年9月,本人牵头组织林芝环保局有关人员赴广东学习考察,撰写学习考察报告;两年多来,成功组织4期环保业务培训班。此外,通过邀请国家、广东省以及深圳市等环保专家教授现场授课辅导,对林芝生态地区创建、环境影响评价、医疗废物处理和环境监测及其内部管理等进行系统培训,全林芝7县环境保护局近150多人参加了培训,效果良好。同时,充分利用国家环保部培训的机会,两年多外派近10余人次参加其组织的环境监测培训班。
另外,本人进藏前,林芝的环境监测工作基本未开展。所以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我连续三年组织林芝地区环境监测站,并借调自治区环境监测站、各地区环境监测站、广东和福建监测技术人员以及四川金核环保公司技术人员对林芝各县、乡、村以及各河流水源地进行监测,取得了第一手较全面的环境监测数据,对全林芝地区6县39个乡镇240个村、5条主要河流、12个水源地、更张村垃圾场以及工布江达矿山等重点源进行了监测,获取4249个数据,编制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
2011年初,本人参加全国跨国界河流水质自动监测工作会议,承担首座跨国界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任务。在建设过程中克服重重困难,顽强努力,最终保证了监测站的建成投入试运行。最近,我们又把握林芝创卫机会,经地委行署批准,林芝环境保护局又将与四川大学签订183万元的合同,对林芝地区水环境功能和八一镇噪声功能区进行划分,并投入240余万对林芝地区环境监测实验室进行彻底改造。目前本人已邀请广州科雅实验室设备公司完成工程概算和设计图的编制,亲自组织有关人员帮助四川大学编制完成环境功能区的划分方案和经费预算。通过协调广东省环科院,完成八一镇福清河、湿地公园和垃圾转运站的环评报告编写和报批工作,并做好鲁朗国际小镇的污水处理系统规划设计。三年来,通过借助外援帮扶林芝监测站人员;通过实验室改造提升监测站硬件设施水平;通过与科研院所承担课题,编制环境功能区规划和实施环评监测,争取资金、人才和技术支持,使林芝环境监测工作实现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巨大转变,得到了自治区环保厅的高度肯定。
问:作为一个工作的过来人,您对这项工作有什么样的感想呢?
答:工作可以说是意志的考验、能力的检阅和融合的表现。
首先,高寒缺氧,条件艰苦。一方面要克服高寒缺氧身体不适等压力,另一方面要找项目、筹资金、积极落实分管工作,并要做出出色成绩,必须忍受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痛苦,包括身体、家庭等。在条件较差或不具备的情况下,只有树立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依赖省和上级单位,创造条件,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依靠坚强的意志和必胜的信念,迎难而上,才能有所建树。
一、全力做好污染减排工作。一是分解落实市政府确定的我区“十二五”减排目标,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制订实施2012年污染减排计划,并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目标任务。二是完成6个减排项目,加强对已完成减排项目的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完成环境统计工作,建立符合规范的环境统计数据库。
二、强化环境污染防治。一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三是加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力度。四是进一步做好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
三、加强环境安全应急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新建项目环境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防控环境风险。二是建立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分类监管防控体制和环境预警监测体系,加强环境应急监测、处置能力建设,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三是加强风险源单位应急预案管理,做好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审查、备案、演练工作。四是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开展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一是认真落实环评制度。二是加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三是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五、加强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一是加强生态市责任书的调度、考核,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监督管理。二是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环境监管,会同区文明办开展2012年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三是做好夏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确保在全区范围内实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目标。
六、严格环境执法。一是做好12369环保举报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环保联动、12319城市公共服务热线环保联动和新闻媒体热线联动工作,确保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二是认真落实省“四个办法”要求,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三是全年组织开展4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环境监管手段,有效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四是稳步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
七、强化环境监测。科学合理制定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计划,开展好突出环境问题及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做好辖区大气环境质量、河流断面水质、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要素监测。进一步提升监测分析能力,加强监测站能力建设。
环境监测是环境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质量和水平高低直接影响环境保护工作大局。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的趋势,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工作,推动全省各级环保部门按照数据准确、代表性强、方法科学、传输及时的要求,加快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特提出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环境监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全局举足轻重的组成部分,是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务必充分认识环境监测的重要性和不可或缺性,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环境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落实责任,分工负责,全面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加快推进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建设。要积极为环境监测工作创造条件,在人、财、物各方面给予保障,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在人、财、物方面对监测工作的支持,从根本上解决目前部分环境监测站“以副养主”和工作“错位”的现象。
二、进一步明确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的职责和定位
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要求,对环境监测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明确各年度的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细化各级环境监测站的职责和义务。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必须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不断提高全省环境监测系统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提高环境监测服务环保中心工作的能力。上级环境监测机构要切实加强对下级监测机构的业务指导,省环境监测中心要强化对全省环境监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各设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要加强对辖区内各三级站的业务指导,加快形成统一高效的全省监测工作运行机制,切实增强全省环境监测工作的合力。
全省环保系统要以“集中有限财力,坚持功能建站”为宗旨,以全省环境监测综合能力全国领先为目标,按照“做强省级站、配全市级站、配套县级站”的原则,切实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要根据国家和省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合理确定各级环境监测站的功能定位,实现监测资源的优化配置。要做强省中心,围绕建成国内一流环境监测机构的目标,着眼于做强做大,加快把省环境监测中心建设成为全省的环境监测网络中心、应急监测指挥中心、技术中心和培训中心。要配全市级站,全面加强市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重点抓好持久性有机污染、金属形态、生物毒性等复杂疑难污染物的监测能力建设。要配套县级站,将县级站作为市级站监测能力的补充和延伸,着重加强监测能力配套建设,使其能承担环境要素的常规监测、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的运维,并在环境应急监测工作中发挥先头作用。
三、建立健全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拓展环境监测领域
要以及时说清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为目标,加快建立功能完整、运转高效的全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各级环境监测站应当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管理需要设定、调整所辖区域内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进一步提高监测点位的代表性和覆盖面。要立足监控环境安全,构建完善的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和自动监测网络;围绕推进污染减排,加大重点污染源废水和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构建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配合生态省建设,充分利用国内外现有的卫星遥感技术,建立生态遥感监测网络。
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拓展环境监测领域。要根据“811”新三年行动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提高饮用水源地生物监测能力。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总站有关要求,积极向当地司法部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主动承担环境监测司法鉴定业务。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国控、省控等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工作,扎实开展建设项目土壤环境监测工作。要积极落实企业污染信息制度,充分发挥我省环境监测技术优势,大力开展污染源监测。要按照环保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全面实施环境监测证制度,提高监督性监测的时效性和突击性,有效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四、构建先进的环境应急预警和响应监测体系
各级环保部门要把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构建先进的环境监测应急预警和响应监测体系,作为我省环境监测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充分发挥省环境应急监测中心的指挥协调作用,建立并完善以11个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为应急监测分中心的环境应急监测网络。省环境监测中心要制定全省环境应急监测培训计划,对各级监测站应急监测人员进行分类培训。各市级监测站要制定辖区内的应急监测演练计划,并根据本市《应急监测预案》定期实施应急监测演练,努力在全省范围内形成多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环境应急监测队伍。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我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的预警作用,尽快形成以自动监测监控为主要手段的自动监测体系,确保数据合格率、质控合格率均不低于80%。要加快推进饮用水源地等关系民生重点领域的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全面开展全省有毒有害化学品重点危险源调查,建立有毒有害化学品信息库、危险源地理信息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固体废物应急监测信息平台,及时、准确预测可能产生的危害影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为及时妥善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五、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
监测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各级环保部门必须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报告制度、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和监测质量考核制度,将环境监测的质量管理贯穿于日常监测工作的各个环节,着力加强对监测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要要进一步加强监测机构内部的质量管理工作,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相关要求,制定本站管理体系文件,并保证体系的正常有效运行,全面提高环境监测质量。切实加强对环境监测质量的监督考核,严格按照《浙江省环境监测合格证考核制度》的要求开展各级监测站的合格证考核,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省环境监测中心要不定期对下级站进行质控考核,组织各站之间开展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交叉检查。设区市环境监测站要组织好对辖区内县级环境监测站的质控考核工作。
六、加快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化水平
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全省监测信息网络建设,不断提高全省环境监测信息化水平,加快实现环境监测信息的安全、可靠、及时传输。要在全省范围内建设以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以及自动监测等为数据源的环境监测信息采集系统。以先进的数据库、联机分析处理、数据挖掘等技术为依托,建立健全全省环境监测数据库。要依托现有光纤传输网络,加强各级站的网络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高效畅通的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在各级环境监测站之间建立以全省环境监测信息网络和GIS数据为基础,以语音、视频传输为途径的全省环境质量综合分析会商平台。加快建立环境监测信息平台,做好环境监测信息工作,为公众及时了解环境质量提供方便、快捷的途经。
七、扎实开展监测科研,大力培养监测人才
各级环境监测站,特别是省、市级环境监测机构要结合环境质量现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科研工作,通过科研促进监测机构技术水平的提高,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监测服务。各级环境监测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研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科研工作。要制定内部科研激励机制,鼓励技术人员积极勇跃地开展各种监测科研工作。
排污收费制度是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并在长期实践中不断完善。*年国家颁布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实现了由超标收费向排污收费的转变,由单因子收费向多因子收费的转变,由单一浓度收费向浓度与总量相结合的收费转变,由静态收费向动态收费转变,是我国排污收费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为贯彻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369号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等四部委《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第31号令),自治区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排污费用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实施意见》。3年来,在各级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初步实现了排污收费的“四个转变”,排污费征收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监测水平。新的排污费征收办法实施后,环保部门加强对各级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准确理解和掌握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排污计费方法,保证排污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国家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大了对环境监测系统的能力建设,先后按《实验室标准化建设规范》的要求分批次、分步骤为自治区省站及各地州市环境监测站配备了相应的监测仪器、设备,保证监测机构基本能够完成国家环保总局和自治区环保局的各项指令性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排污收费的政策界限,清理、规范了不合理收费项目,促进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按规定已缴纳污水处理费的排污者,不再征收污水排污费和超标准排污费。我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重新确定排污费的征收范围,取消了部分企业和个体户的排污费,排污费的征收户数**、**年连续两年减少,由**年30464户减少到**年21835户。三是加强排污费征收和监管,确保排污费征收逐年增加。**年全区征收排污费1.54亿元,**年2.02亿元,**年2.19亿元。与**年相比,分别增长38.7%、81.9%、97.3%。四是随着排污收费额的逐年增长,我区不断加大对工业污染源治理的投入。**年用于工业污染源治理的投资2.96亿元,**年4.04亿元,**年4.52亿元。一批重点工业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对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存在的问题
(一)排污费不能足额征收,没有完全起到治理污染的作用
1、环境监测技术、装备水平较低,排污量核定困难较大。目前,我区只有部分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还处在不稳定阶段,监测数据不能完全作为收费依据。由于监测技术水平及环境监察装备水平较低,我区绝大部分县市级包括部分地、州、市环境监测机构无法实现对工业废水、废气污染监测,其排污量必须采用物料衡算法和系数法来核定。但绝大多数物料衡算法和系数法计算方法尚未法律化,给排放量核定带来极大的困难。
2、排污收费计算方法专业性较强,一般排污者难以理解,给排污费征收带来困难。现行排污收费标准,多以污染当量计征,涉及诸多理化生物指标和专业检测手段,一般排污者缺少专业知识,对排污收费计算方法不理解,对环保工作人员也缺乏信任,在核算排污收费额时与环保部门产生激烈矛盾。环保部门为化解矛盾,顺利开展工作,只能与其“协商收费”,致使排污费无法足额征收。
3、政策宣传不到位,排污者环保意识淡薄。受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及“招商引资”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地区环保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宣传和执行不到位,排污费征收未能按污染物排放核定量进行。部分单位和人员对国家、自治区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缺乏足够认识,坚持新疆环境容量大,目前可以不治理等错误思想,甚至以企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为由,要求免交或少交排污费。国家投资建设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多为地区城建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处理污水不达标时,以单位经济困难为由拒绝交纳超标排污费。
(二)管理体制影响企业公平竞争
同一地区内地方环保部门与兵团环保部门在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环保相关政策规定时把握的尺度不同。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地方企业在缴纳排污费的同时承担污染治理的责任。兵团环保部门在缴纳排污费上给予兵团企业优惠待遇,同时未积极敦促其履行污染治理的责任。造成同一区域内的同类企业处于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状态中。地方企业为此意见很大,影响了其交纳排污费的积极性。
(三)排污费征收标准过低,造成“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
国家四部委第31号令规定的排污费收费标准,仅为污染治理成本50%左右,有些项目甚至不到污染治理成本10%。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收费标准低,而治理污染成本较高,使得排污企业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愿投资建设和使用污染处理设施。少数积极治理污染的企业,均因排放的污染物具有经济价值,回收利用能给企业带来更大效益;对没有利用价值的污染物,则不愿投入资金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有些企业即便建设了污染治理设施,也不充分使用以达到减少治理费用的目的。
三、几点建议
(一)科学制订排污收费办法。坚持污染者负担的原则,在制订排污收费办法时,一是要保证收费标准高于污染治理成本,促使企事业单位提高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减少污染物排放。二是计费方法要通俗易懂,便于操作和社会监督。应减少使用专业性很强的指标和单位,避免内行说不清,外行看不懂,只好“协商收费”的局面。三是要鼓励节能减排,遏制耗能污染。对节能减排型企业在收费政策上予以扶持,对超标排放污染物、并且不积极治理的企事业单位在政策上加大处罚力度。
一、工作目标
2016年,我市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要实现三大目标:一是全面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保证国、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不低于90%。二是强力推动重点监控企业全部实现自行监测,并及时通过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布系统向社会公布自行监测结果,保证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不低于80%,监测结果公布率不低于90%。三是认真开展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严格质量考核,并及时通过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布系统向社会公布监督性监测结果,保证国、省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完成率不低于90%,监测结果公布率不低于96%。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机关各科室和局属二级机构要高度重视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作为年度最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年度目标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机关各科室和局属二级机构要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的作用,为完成污染减排任务提供保障。科技规划科要按照国家、省和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申请配套资金,保障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资金及时落实到位。环境监测和辐射管理科要做好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培训计划的制定、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和监督性监测结果信息公布工作,督促国控企业做好自行监测信息公布工作。环境监察支队要加大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和超标排放现场检查力度,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现场检查,协助做好企业自行监测工作。环境监测站要制定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做好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控抽测和监督性监测数据录入系统工作,及时向省环境监测中心和市环保局上报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数据、监督性监测报告,协助做好监督性监测结果工作。
三、重点工作
(一)做好技术管理培训,保障减排监测体系建设长效运行
各部门要按照培训工作计划抓好落实,确保参加培训人数不低于计划培训人数,确保培训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各部门要通过培训,提高减排监测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管理的认识水平,强化责任意识,为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顺利完成奠定扎实基础,为做好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二)深入开展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全面推进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
列入2014年、2015年、2016年国控企业名单的企业均要开展自行监测。国控企业要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报市环保局备案,按照备案批准的自行监测方案确定的监测点位、项目、频次开展自行监测,并及时通过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布系统自行向社会公布自行监测结果。环境监测和辐射管理科要指导企业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建立监测原始记录和自行监测档案,及时督促企业公布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结果信息。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将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编制情况、企业报告停产情况作为现场检查内容之一进行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环境监测和辐射管理科,要强化报告制度,督促企业于每月初的7个工作日内上报上月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报告及有关资料。
(三)规范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不断强化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的管理
市环境监测站要对照2016年监测监控任务通知重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名单和监督性监测企业名单,做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在完成监督性监测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监督性监测报告,并通过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布系统录入信息上报省环保厅、市环保局,按照省环境监测中心和市环保局要求及时上报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报告;要严格按照环境监测质量保证计划及质量管理工作要求做好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工作;要按照省环境监测中心要求做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控制与现场抽测工作,及时向省环境监测中心报送质控抽测报告。环境监测和辐射管理科要制定市环境监测监控任务年度工作计划,在收到环境监测站监督性监测结果后20个工作日内要通过市监督性监测结果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
(四)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进一步提高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
继续加强自动监控设施建设、验收、运行管理,强化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保证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满足国家考核要求。环境监察支队要按照《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和省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基站建设联网验收工作的通知》(环办〔2015〕34号)要求,及时督促新增或现有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及时进行验收;要加强对运行服务单位管理,严格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依据技术规范进行凭证录入,对无效、缺失数据进行修约补充;强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检查、企业自行监测检查和超标排放现场检查,健全完善自动监控运行管理制度,做好自动监控系统现场检查和实时监控工作;及时报送自动监控设施现场核查、监督检查报告,定期企业自动监控传输有效率考核结果。市环境监测站要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体污染物采样方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等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要求做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工作,及时向市环保局报送比对监测报告。环境监测和辐射管理科要按照《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2014〕53号)要求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组织监测、监控相关部门对国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每季度审核结束后及时将监督考核结果向省环境保护厅报告,并通过市环保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按照省厅要求,7月5日前向省环保厅报送半年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工作进展情况报告,12月20日前向省环保厅报送全年减排监测体系建设与运行自查报告。
(五)继续加强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水平
加大对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力度,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合理使用国家专项补助经费,确保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的正常开展。市环境监测站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测经费合理有效使用,建立专项经费使用明细,不得挪作他用。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增配新的监测设备仪器,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强监测人员技术培训,提高监测人员业务素质,提升监测数据质量,确保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