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乡镇妇联普法工作计划

乡镇妇联普法工作计划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乡镇妇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乡镇妇联普法工作计划

乡镇妇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根据我县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要求,结合赤溪实际情况,及时做好赤溪镇调解组织网络建设。今年是我县建设“大调解”工作体系的重要时期,赤溪司法所紧跟县委政法委“大调解”工作部署,抓住全县上下高度重视调解工作的有利时机,及时向赤溪镇领导反映情况,重点抓好村居调解室建设,协助政府制作调解标识、调解档案、调解印章等,指导各村居更新人民调解员名单。同时,精心做好赤溪镇社会矛盾纠纷联调中心和各办事处分中心的软硬件建设,选任专职人民调解员,规范中心运行机制,以充分发挥中心在化解纠纷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几个月的不断努力,赤溪镇村居、办事处和镇三级联调网络基本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在不断完善中,调解组织作为消除社会纠纷、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逐步显现。上半年赤溪镇调解组织共调处民间纠纷10起,其中疑难案件5起,涉及金额50余万。

随着乡镇撤扩并的完成,赤溪镇成为人口超过五万的十大镇之一,由于机构调整,人员变动,利益配置等因素,接下来的维稳工作面临巨大挑战,需要充分发挥大调解的作用,及时消除各类矛盾纠纷。目前,赤溪镇一个主要的纠纷源头就是海涂纠纷,虽然属于遗留问题,但是由于基层政府发生调整,各方诉求和表达方式存在变化,又涉及村居较多,人员多达上千人,还有少数民族参与,如果不能有效控制,及时消除,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有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重点落实“三防”工作要求,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重新犯罪和脱漏管现象。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赤溪镇社区服刑人员在不断增加,今年1-6月份共接收12名社区服刑人员,截止6月30日共有社区服刑人员18名,其中缓刑11名,假释4名,保外就医1名,剥夺政治权利2名。赤溪司法所在社区矫正日常管理上,坚持严字把关,做到严进严出,从严管理。严守社区服刑人员接收关,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做好首次训诫教育;严明社区矫正管理纪律,明确社区服刑人员权利和义务,要求他们自觉遵守社区矫正规定;严肃社区矫正奖惩考核,学会用制度管理人,让表现差的服刑人员有压力;严密社区矫正各类组织关系,及时向局矫正科多汇报,主动与派出所多沟通,形成社区矫正工作齐抓共管;严防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和重新犯罪,重点落实好“三防”工作要求。

乡镇妇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加强农村科普工作的重要意义

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具有城郊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现*区“奋力崛起、率先发展”的重点和难点。提高全区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把科教兴区战略落实到基层,对于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全区上下对此必须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加强农村科普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快组织实施。

二、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农村科普工作,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围绕科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提高全区人民科学文化素质服务的根本理念,全面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紧密结合*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提高广大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更大贡献。

三、农村科普工作的总体要求及目标

以农业生产第一线的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为重点工作对象。提高农民获取科技知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能力;提高农村青少年学习新知识、运用新技术、健康成长、科学生活的能力;提高农村公众反对愚昧迷信,革除陈规陋习,识别和抵御的能力。

以宣传科学发展观为重点内容,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农村的树立和落实。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和农村的特点,重点普及先进适用技术,宣传和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观念和知识,在农村形成崇尚科学、追求知识、科技致富、文明生活的良好社会风尚。

以搭建农村社会化科普服务平台为主要工作方式,有效发挥科普工作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动员、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科普工作,集成并共享科普资源,通过社会化的农村科普工作,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以提高基层科普服务能力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为农民和农村青少年提供科普服务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农村科普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丰富农村科普资源,发展基层科普设施,使农村科普工作总体薄弱的状况得到显著改善,使农民参与科普教育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四、围绕宣传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宣传活动

科普宣传活动是增强广大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科技意识,在农村营造崇尚科学、追求知识、科技致富、文明生活的良好社会风尚的有效形式,是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农村科普的重要平台。要以宣传和普及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以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为主体。要与农民文化娱乐生活相结合,采用他们易于理解、容易接受和乐于参与的内容和方式。要注重活动的策划和对活动效果的评估,把公众参与和动员社会资源的程度作为评价科普活动的主要指标。

要着力抓好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青少年科技传播等重点科普活动。要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宣传作为活动的重点。科技下乡活动要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形成动员科技工作者常下乡的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农村基层科普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农民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科普活动。

加强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普示范户建设,广泛开展科普示范活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创建集技术示范、科普宣传和培训为一体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支持它们健康发展,发挥好它们的示范带头作用。

五、充分利用各类农村教育培训资源,进一步加强农民科技培训工作

科技培训是广大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学习科学知识和实用技能、提高科学生产和科学生活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农村科普工作的主要方式之一。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开展面向农民的科技培训,注重培训工作方式的创新。积极与组织、宣传、农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完成各级政府实施的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等现代传播方式,积极参与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学会、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以下简称农函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农技协)等在农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农技协是农村基层重要的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平台,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形式之一。要坚持农技协“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联合相关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扶持农技协做大做强,指导农技协发挥好科普示范作用。*期间,中国科协、全国性学会和地方科协将重点扶持1万个农技协。各级科协组织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的支持,为农技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支持农技协得到各方面的服务。

六、围绕素质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农村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

提高广大农村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质,是实现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在整体上有较大提升的关键。各乡镇和基层科协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农村基础教育改革,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农村科技教育资源建设,结合地方特点开发与科学课程相结合的低成本科学体验活动,增强农村青少年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情感和价值观。积极开展农村科技教师和科技辅导员培训,提高他们实施科技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的提高。

积极开展农村青少年心理生理健康宣传教育,在农村进行“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珍爱生命远离”、“预防艾滋病知识”等内容的巡回展览。针对经济困难、进城务工等家庭中农村青少年存在的心理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提高他们抵抗挫折、克服困难的能力。

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省、市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和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未成年人校外科技活动设施,在农村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农村学校科学课程相结合的有效机制。*期间,中国科协优先支持“科技馆活动进校园”项目在农村试点,同时支持地方科协开展农村科技辅导员、科普员培训。区科协要积极争取上级科协的支持。

七、围绕推进科普工作、促进区域科技进步,深化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创建活动

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创建活动是全面推进我区科普工作的重大举措,是通过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区域科技进步,进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

创建工作要以贯彻实施《纲要》、提高区域公众科学素质作为根本任务。要坚持“党政主抓、科协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在提高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增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优化科普工作社会环境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率先实现农村科普工作的有关目标。

科学普及和科技创新是科技工作的两个重要方面,区科协要与科技部门加强在区域科技工作中的协调配合,逐步把创建科普示范城区作为实施“科技富民强区”计划的基础条件。

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科协要把农村科普工作与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城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科普示范乡(镇)、社区(街道)、村创建活动,带动农村科普工作发展。

八、推进“一站一栏一员”建设,切实增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逐步形成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

建设乡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员,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科普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活动站是在乡村组织农民开展科普活动的阵地,宣传栏是农民身边的科普信息窗口,科普员是根植基层、直接面对农民的科普工作者,三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期间,力争在全区6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一站、一栏、一员”,并发挥有效作用。

要坚持新建、完善和利用相结合,主要依托农村中小学、乡镇党校、村党员活动室、农村化技术学校、文化站、科技大院图书室、农村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点等设施和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农技协等各类基地,通过充实健全其科普功能,建设乡村科普活动站;与农业、科技、组织、宣传、教育、文化、卫生、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共建,以争取财政资金和吸纳企业资金相结合的方式,建设科普宣传栏;主要在乡村科普组织中的骨干、基层干部、教师、科技人员、回乡知识青年等乡土人才中选拔乡村科普员,加强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开展科普活动的能力,使他们成为农村基层科普队伍的骨干力量。

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科协要在工作指导、科普资料、设备、经费等方面,对“一站一栏一员”予以支持。区科协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对乡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员进行具体指导、日常管理和培训,并为他们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使之成为农村基层科普活动的主要依托。科普活动站要定期开展活动,科普宣传栏要及时、定期更换内容,科普员要利用“一站一栏”开展经常性的科普活动。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科协对“一站一栏一员”建设的支持。

九、加强农村科普队伍和组织网络建设,支持基层提高科普服务能力

基层科协组织是科协面向农村开展科普工作的关键环节。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关心和支持基层科协的队伍建设,区科协要指导基层科协按照章程规定正常开展活动,发展乡(镇)、村级科协组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农村科普组织网络,加强业务指导、项目引导,优化工作环境,推动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发展。

加强包括农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农民技术人才,科协及所属学会、农村基层科普组织的工作人员等在内的农村科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农村科普中的突出作用,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下乡,与乡村、农技协等开展结对服务,支持科技工作者服务“三农”的项目。加强基层科协农村科普专兼职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加强农村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教育、传媒工作者、离退休科技工作者、科技青年志愿者和高校学生参加农村科普工作。

十、深入贯彻落实《科普法》,营造有利于农村科普工作的良好环境

各级要认真贯彻落实《科普法》,把科普工作纳入科技工作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区划调整的实际,制定农村科普工作计划;制定和实施更多、更有利于农村科普工作发展的政策;经常调研科普工作情况,及时解决科普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将农村科普工作纳入各级部门目标管理和干部业绩考核制度。

各基层科协要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与协调,搭建社会化的农村科普服务平台,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科普活动。

乡镇妇联普法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十五”以来,全县各级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强化城镇消防规划,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高。但是,当前我县公共消防安全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各种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隐患仍然大量存在。期间,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着力构建富裕和谐新的关键阶段。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县消防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设平安、和谐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全面提高我县城乡消防工作水平。

(二)工作原则。坚持协调安全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居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到年,全县各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重视公共消防安全,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性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实施,尽快还清“旧帐”、确保不欠“新帐”;建立起一支快速反应、专业高效的消防应急力量;构建起科学完善的火灾防范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防控火灾的能力全面提高。

二、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依法履行职责

(四)各乡镇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消防法》规定的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使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将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地方消防力量建设、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宣传教育、消防经费投入等纳入乡镇政府和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内容,每年签订一次责任书。要健全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防火委员会,建立健全公安消防机构和乡镇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之间消防工作抄报、通报制度,互相通报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以及其他消防工作重要情况。

(五)各行业系统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县有关行业和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本行业、本系统以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所属或归口管理的单位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配备消防安全职业管理人员,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手段和措施,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预防和处理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发现火灾隐患的,应立即责令整改;发现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依法查处。教育、民政、交通、文化、卫生、旅游、建设、公安、工商、安监、质监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六)各单位要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并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设施,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七)加大对消防业务经费的投入。消防业务经费是维系消防部队建设与发展和完成各项急、难、险、重任务的经济基础。县政府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进一步加大消防业务费保障力度,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一级预算,年内达到《标准》规定的基数标准的70%,三年内全部达到《标准》规定的基数标准。同时,加大应急抢险救援专业力量建设的投入。公安消防机构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救援工作。重视加强公安消防机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有计划地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部门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设施建设经费。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提升抗御火灾的能力

(八)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县城市发展和消防专项规划修订情况,将城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装备、消防力量建设以及社会消防教育培训、涉及城镇消防安全布局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规划消防站点用地进行控制和预留。要按照消防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加快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新增、改建或进行技术改造。在县城改造建设中,对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要做到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年内完成6个消火栓补建任务,并修复已损坏或无法使用的9个消火栓。期间,全县消防装备建设要在达到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方面有所突破,抓紧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城区市政消火栓欠账、消防车通道堵塞等问题。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消防规划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加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九)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将公安消防机构作为处置突发公共灾害事故的主要力量,加快器材装备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功能单一型向多功能型转变,并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消防新技术、新成果,为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提高公安消防机构灭火救援战斗力提供科技支撑,形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保障有力的消防装备体系。年内,购置一台水罐消防车,配齐消防员8种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年底前,全部配齐消防员11种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和特种防护装备,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能够满足消防队扑救现代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攻坚作战能力。

(十)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坚持“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消防队伍发展思路。期间,根据我县消防工作需要,在充分发挥消防现役队伍主导作用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年内解决专职消防队的营房及管理机构存在的问题,通过规范的管理和系统训练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在城镇工业企事业集中区,积极探索发展企事业单位专(兼)职消防人员的新途径,实现由企事业单位联合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大力发展城乡义务消防组织或志愿消防队,提高社会层面的自防自救能力。各乡镇要普遍建立以当地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的保安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十一)加快消防工作信息化进程。坚持科技强警战略,进一步加大对消防信息化建设的投入,紧紧依托公安金盾工程和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加快消防部队远程教育系统、远程视频系统和远程指挥调度平台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消防远程教育、部队教育管理、重点单位信息、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信息系统等应用软件,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和灭火救援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能力。

(十二)大力推进小城镇和农村消防工作。要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谐村镇建设和平安建设活动。结合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与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能源建设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强化政府对农村消防的公共服务职能,按照《省农村消防建设标准》的规定,在农村建立多种形式的专(兼)职消防队伍,构建农村消防组织网络,切实提高抗御火灾能力。农业、林业、建设、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大力组织和支持农村消防建设。要加大对农村消防的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不得因消防工作增加农民负担。

四、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着力消除火灾隐患

(十三)坚决整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各类隐患。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以大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城中村”等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要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场所和设施,要责令停止使用。要结合县城总体规划的调整和实施,优先安排“城中村”、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

(十四)严格依法办理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审批。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建设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教育、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不得批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安监、建设等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而擅自经营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或者未依法获得批准而擅自从事大型活动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活动的,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撤销批准文件。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电气、燃气等设备,应标明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注意事项,质监部门应制定标准对其防火性能提出要求。

(十五)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监督检查机制,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投诉并经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案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明确整改责任,责令限期整改。各乡镇政府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对未按期整改完毕的,县政府将备案督办。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报请县政府决定责令停产停业。对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有关单位要及时报请本行业或本系统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

(十六)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积极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完善消防安全监管和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提高社会的火灾风险管理水平,也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灾后救助负担。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齐抓共管、商业运作”的原则,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为重点,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十七)加强消防产品质量和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机构和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消防产品市场整顿规范力度,提高消防企业的标准化水平和消防产品质量,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未取得市场准入证书的消防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公安消防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燃烧性能的监督管理,建设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十八)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要继续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要把消防公益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司法、科技、安监等部门要把消防常识教育纳入普法、科普和岗位教育、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年内,在县城合理位置完成消防安全公益广告牌一块。消防、人劳等部门要加强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保安、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和维修保养、消防设备操作控制、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操作等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职业资格鉴定管理制度。年内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商场、超市等部分人员密集场所相关岗位要落实聘用消防执业人员的规定;年底前,80%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相关岗位必须是消防执业人员。教育、人劳等部门要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和各类职业教育内容。要定期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和技能。大型企事业单位、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立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对本单位职工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十九)切实尊重和维护公民的消防安全权益。要切实采取措施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公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公安派出所要结合重要季节、重大节日以及重大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公安消防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认真受理并及时依法处理公民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要切实承担起依法维护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权益的责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为公众服务的场所,要采取公告、广播、设置警示牌等方式告知公民火灾危险和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方法。

六、建立健全考评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二十)建立消防工作考评机制。把消防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和平安创建等考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并严格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