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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安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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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安全会议

金融安全会议范文第1篇

【关键词】存款保险制度 信用评级 存贷款总量

存款保险制度总的来说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一种金融保障制度。

一国金融安全有三道防线,第一道防线是审慎监管,它是制定游戏规则监管金融机构的行为是否违规。第二道防线是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它主要是防止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第三道防线是以存款保险为核心内容的,包括证券投资者保护机制、保险保障机制在内的投资者全面保护机制。所以讲存款保险制度的确立对稳定金融秩序,保障存款人利益,维护民众信心,安定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

如今全球共有70多个国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这为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同时近年来,已经出现了个别金融机构陷入危机或破产倒闭的事件,如大鹏证券破产,海南发展银行,广东国际信托等的倒闭破产都已显示我国金融机构不会破产已成为往事,随着改革纵深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等一系列政策,使得未来金融市场变得更加自由化,竞争也会更加激烈。由于银行业准入门槛的降低,金融风险也会逐渐增加,这就使得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维护银行稳定发展变得尤为重要。总之,无论从国外形势,国内现状还是未来趋势都在证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我国在很早就提出了存款保险制度的想法,在1993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就首次指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基金,保障社会公众利益。199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研究和筹建全国性中小金融机构的存款保险机构。2013年,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时至今日,我们的总理指出中国金融改革开放已进入新阶段。我们将以更大决心和力度推动金融改革创新,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允许各类资本平等参与金融市场竞争;通过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更好保护存款人利益;有序扩大资本和货币市场对外开放。同时,继续改革和加强金融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从十几年前到如今,关于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意义及其路径设计等我国学者都有相关研究。很多学者都认为存款保险制度建设,是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要求,能在最大限度上保证利率市场化后的金融稳定性。

通过了解了存款保险制度的现状以及意义,下面我来阐述一下该制度的路径如何去设计。

首先,要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各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办理存款保险业务之前要通过完善的金融机构体系信用评级,因此首先要建立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体系,按照信用等级初步划分投保等级。

其次,在来临的大数据时代,通过数据收集与分析,按照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贷款总量与流量来确定保金数额,存贷款总量多特别是贷款总量大的金融机构需要按高标准缴纳存款保险金额。

然后,为避免在金融危机时发生挤兑风波,特别是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趋势下,树立公众信心可以推行部分存款保险制度,将银行存款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存款受到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第二部分存款不受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第一部分受保护的存款只能获得基础利息;第二部分的存款,存款人则可以为承担的额外风险收取风险溢价。由于不受覆盖的存款人将会在银行的破产中遭受损失,此类存款人有两种选择来规避损失:变更存款银行和索取更高的存款利率,通过这两种方式对银行施加约束。

最后,要实行及时退出制度,存款保险制度其目的是保证存款人利益,并不是保证每个参与保险的金融机构都能不折不扣地得到补偿。所以,金融机构一旦因主观原因出现经营危机,保险机构有权要求其退出存款保险体系或由其他金融机构对其接管或兼并,把银行经营不善引起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接下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存款保险制度进行可行性的分析。

一是我国经济发展现状

从现阶段我国城市居民金融资产的构成比例以及国际比较来观察,我国居民的存款占有最大比例。有关资料显示2005年即便是以高储蓄著称的日本,其储蓄在居民金融资产结构中保持60%左右,而我国达到了72%。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障体系还在完善过程中,但已步入老龄化社会,从稳定现阶段金融秩序和保证社会安定的角度考虑,也表明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极其必要。

二是政策因素

十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伴随着普惠金融概念的提出,和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一项保障性措施需要走在利率市场化和金融领域改革的前沿。同时,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市场竞争中的优胜劣汰面临的破产风险的清算,都需要存款保险制度的维持和保障。

三是国际借鉴

从世界各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具体安排来看暂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存款保险制度模式,不同国家的制度设计与基本运作过程各具特色,美国的存款保险制度从1933年成立至今,经历80多年的变迁,但是对破产和问题银行的资金援助、存款赔付或收购的主要任务以及对投保金融机构的监管宗旨没有变化。只是根据不同的年代的需求变化具体内容和实施方式,对存款人的利益起到了积极的保护作用。

金融安全会议范文第2篇

2010年,云南省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八届八次全委会精神,以建设绿色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为战略目标,牢固树立增投资、扩消费,转方式、调结构,重民生、建和谐,快发展、上水平的思想,保持信贷投放力度,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促进金融创新,服务改善民生,强化协调服务,进一步做好防风险、保稳定的工作,努力推动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具体说来,就是要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基础上,在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上下功夫,确保全年信贷增量1600亿元以上、力争1800亿元(其中新增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分别达到500亿元和600亿元),直接融资和保险资金运用分别超过250亿元和50亿元,保险保费收入规模达到200亿元以上,为全省实现生产总值增长9%以上,全省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以上等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在2010年,金融工作仍然要努力保持信贷投放规模,与此同时,把握好信贷投放的重点,保持信贷投放合理均衡增长,着力优化信贷结构,增强产业政策、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协调性,不断提高金融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金融办仍然要继续加大银政合作协调融资力度,积极落实好省政府与各金融机构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力争完成省级银政合作协调融资150亿元的目标。金融办将继续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培育一批上市后备资源,重点培育1-3家企业上市,实现我省在创业板上市的新突破。金融办还将不断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水平,加快签订省政府与中国保监会的战略合作协议,扩大与国内主要保险机构的合作。

金融办还将大力发展面向农村和中小企业的小型金融机构,引导和鼓励各商业银行组建村镇银行,加快推进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步伐;积极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积极帮助富滇银行实现二级行达标;加快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步伐,积极引进包括私募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民间资本在内的各种资本。

金融办还将大力推进“走出去”战略的实施,;积极加快富滇银行区域化和国际化步伐;进一步加大“引进来”的力度,从而为建设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提供有力的保障。

金融办还将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实现全省农村金融全覆盖,确保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进一步做好对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和服务,积极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模式,为改善民生提供有力的支持。

除此之外,在新的一年里,金融办还将进一步加强金融规划政策研究;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保稳定工作,为金融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于华: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副行长

准确把握货币政策重点变化,抓住时机,用好、用活政策,在2010年继续保持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2010年继续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宏观政策的稳定为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宽松的外部环境,但也要准确把握货币政策重点的变化,才能抓住时机,用好、用活政策,保持融资总量较快增长,保持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促进云南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首先,金融部门应该充分认识保持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必要性。其次,了解货币政策从应对危机状况向常态回归是一种趋势。第三,准确领会贯彻货币政策针对性和灵活性的要求。第四,管理好市场流动性将是央行今年的重点工作。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金融部门要紧紧围绕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保持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满足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关于如何做好2010年金融工作有以下几点意见。

第一、继续贯彻落实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确保贷款新增目标实现。

第二、着力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第三、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第四、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增强金融部门自身发展能力。

第五、防范金融风险,切实维护云南金融安全稳定。

林勇力:中国银监会云南监管局局长

2010年,云南银监局将积极应对形势变化,增强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不断开创云南银行业改革发展事业新局面

在举国上下“商国是、议民生、谋发展”的“两会”热潮中,云南省政府及时召开这次金融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对金融工作的高度重视。

2009年,在银监会党委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云南银监局积极应对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不断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保增长”积极主动,成效明显。二、“促改革”力度加大,深入推进。三、“防风险”重点突出,多策并举。四、“维稳定”措施得力,应对及时。

为防止出现影响经济金融问题的问题,夯实稳健的基础。2010年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坚持以“有保有控”为抓手,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大力推动经济与银行业发展方式转变。二是坚持以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不断拓展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三是坚持以重点风险防控为主线,增强合规经营意识,促进经济金融稳健发展。

新的一年,我们将在云南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齐心协力,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坚持抓重点、攻难点,力求变重点、难点为亮点、为党和人民的满意点,不断开创云南银行业改革发展事业的新局面。

范辉: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局长

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全局的功能,保持云南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的良好局面,为云南经济社会的持续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全力推进着力拓展资本市场的服务功能,夯实基础,开拓创新,全力推进云南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2009年,在云南省委、省政府和证监会的正确领导下,云南证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深化对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认识,紧紧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云南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不断提高以改革促发展的能力,在发挥市场功能和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上下功夫,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全局的功能,保持了云南资本市场平稳健康运行的良好局面,为云南经济社会的持续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2010年,云南证监局将以“五个着力”为抓手,着力增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着力加强和改进日常监管,提高市场主体规范化运作水平。着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和规范市场健康发展。着力做好维稳工作,全力维护市场安全稳定运行。全力推进着力拓展资本市场的服务功能,夯实基础,开拓创新,全力推进云南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华日新:中国保监会云南监管局局长

2010年云南保险要开拓创新,多点开花,切实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和水平。

2009年,云南保险业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着力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扎实推进“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的各项工作,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经济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09年,云南省保险业努力应对金融危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顽强拼搏、狠抓落实,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保险业务平稳增长、行业风险有效防范、结构调整成效显著、经营效益明显改善、市场秩序逐步好转。在服务新农村建设方面:农业保险工作取得突破,提高农民财产保障水平,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保经济增长方面:促进经济稳定运行,推动保险资金支持地方建设,刺激居民消费,支持“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保民生改善方面:大力发展健康保险,积极发展养老保险,探索小额人身保险发展,探索发展政策性计划生育险。保社会稳定方面:火灾公众责任险、高危行业意外险,建筑工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2010年,云南省保险业将在“三农”保险、医改政策、养老保险、责任和意外险、出口信用险等方面重点发展,切实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和水平。

谭万刚:中国民生银行昆明分行行长

民生银行2010年支持云南中小企业再发力:做成民营企业的银行、中小企业的银行、高端客户的银行。

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提出民生银行要做“民营企业的银行、中小企业的银行、高端客户的银行”,走特色银行和效益银行之路。因此,在2010年,昆明分行将尽力争取信贷资金向云南省倾斜,支持云南省中小企业的发展。

2010年,昆明分行计划实现贷款余额300亿元,实现存款余额200亿元,其中中小企业和涉农贷款不低于50亿元。在争取民生集团各子公司、各事业总部将资金倾斜到云南省及云南分部的同时,积极推荐优质项目,争取总行信贷直接投放和积极组建省外银团,引进外省资金支持云南省。尤其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农业贷款方面,借助民生银行总行给予了昆明分行在上述领域较宽松的信贷政策,力争2010年中小贷款突破50亿元。

2010年,民生银行昆明分行将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争取总行信贷政策,力争超额完成省政府安排的60亿元的信贷任务,为云南省经济建设的更快发展及金融总量的持续增加多做贡献。

夏蜀:富滇银行董事长

富滇银行2010年将发挥地方融资平台优势,持续、全力、全方位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建设。

富滇银行在2009年积极发挥地方金融平台功能,一方面加大对全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产发展、社会事业进步的支持,一方面积极引入省外资金,达到近200亿元之多。此外,富滇银行还成立小企业信贷专营中心,推出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品牌――富业成长,因此被评为“2009年度全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十佳商业银行(地方)”。2009年富滇银行在老挝设立代表处,成为全国首家走出国门的城市商业银行。还开办上海黄金交易所个人及法人黄金及白银T+D业务,成为全国首家开办此业务的城市商业银行。

2010年富滇银行将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继续实施富滇银行战略发展规划纲要,以控制全行风险为前提,以提高经营质量,提高监管评级为重点,以完善业绩考核评价机制为抓手,着力推进结构优化,走内延式增长道路,把保持业务平稳较快增长和加快我行体制改革、转变发展方式有机统一起来,经过一年的努力,使富滇银行达到二级行监管评级水平。

龙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云南分公司总经理

平安财险云南分公司在2010年将继续提供全面保障,加大与云南各界的合作,致力于打造平安云南。

金融安全会议范文第3篇

金融生态环境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金融生态环境包括社会信用体系与政策法律等内容。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认为,金融生态就是指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包括法律、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改革的进展及银企关系等方面的内容。广义的金融生态环境包括文化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信用环境等。可见,金融生态环境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其中各成分、各要素相互连接、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的金融生态链,包括社会信用体系在内的各成分平衡的共生。而社会信用体系无疑是金融生态环境中最主要的成分之一。

社会信用体系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社会信用体系主要包括信用调查活动和信用评级活动。广义的社会信用体系包括了与信用交易有关的四个主要环节的制度安排:一是信用的投放,二是信用风险的管理和分散,三是信用信息服务,四是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广义的社会信用体系几乎涵盖了整个市场经济体制的所有重要方面,既涉及对交易过程的规范,也涉及到对市场主体和政府行为的规范,可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全面而深远的,甚至可以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关系着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成败。

二、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步入了快车道,综合国力大幅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极大提高。为适应经济发展和建设金融生态环境的需要,党的十六大报告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都强调了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性。2004年2月总理在全国银行、证券、保险工作会议上强调:金融安全事关大局,维护金融安全,必须健全金融法制,加强金融监管,整顿金融秩序,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要加快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建设,规范社会征信机构业务经营和征信市场管理。2006年1月中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在全国联网正式运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也于2006年8月在全国联网正式运行。截至2006年末,央行的征信系统数据库已经覆盖全国,并为5.33亿自然人和1116万多户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这些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来说无疑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但与此同时,信用体系建设的速度仍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诚信缺失主要表现在经济领域,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广告充斥市场、价格欺诈、中介组织违反独立、公正的职业道德的现象层出不穷,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加大了交易成本,降低了商业竞争力、办事效率,直接影响到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诸多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在于:

(一)信用立法滞后,失信惩罚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具有完备的法律法规是社会信用体系完善的重要表现。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担保法》、《票据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了关于信用的一些原则性条款,《刑法》中对欺诈等行为也有相应的惩罚规定。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相对完整、系统的规范信用活动的专门法律。虽然在一些法律法规中也有关于信用的规定,但受传统意识的影响,这些规定还没有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不能对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在一些失信和诈骗案件的审理中,还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这些都非常不利于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形成和维系。因此,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首先就必须要完善立法,以法律作为保障。

(二)社会信用中介服务行业发展滞后

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咨询等信用中介机构的完善与否关系着信用制度能否真正建立。目前,我国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用国家信用代替了各类信用关系,缺乏维系社会经济生活正常运转的奖惩机制,使得信用机构少,市场规模小、经营分散、行业整体水平不高,市场竞争基本处于无序状态。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而科学的信用调查和评价体系,导致了企业的信用状况得不到科学、合理地评估。

(三)缺乏信用教育和信用研究

目前我国信用管理教育还很落后,国内几乎没有一所专门的信用管理学院,甚至没有信用管理课程,没有一所院校开展系统的信用管理职业人员从业资格教育工作。我国的信用管理教育还很落后,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这造成了长期以来人们只知道信用的道德层面的含义,很少去从教育和经济层面系统地思考信用问题,严重阻碍了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质性进展。

(四)信用信息开放程度低

社会信用记录集中于政府部门,政府及其下属的事业单位负责信用记录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等工作,全社会信用记录的市场开放程度低,征信企业缺乏向企业和个人正常获取和检索信用信息的途径。

三、基于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加快信用法律法规的建立

营造良好金融生态,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必须立法先行。鉴于我国的国情,信用立法难以在短期内完成,但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客观上又需要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作为保障。因此,建议我国从三方面推进信用立法工作:一是尽快出台《征信法》,代替人民银行制定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条例》,将征信制度由部门规章提升到法律范畴,确立征信制度的权威性和法律地位;二是抓紧研究、率先出台急需的法律、法规,如《信用报告法》、《社会信用信息法》、《信息披露条例》等,为商业化的社会征信机构在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搜集、保存、评级、服务等业务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三是抓紧修改和完善《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担保法》、《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信用的内容,特别是其中的惩罚条款,对诸如产权制度、契约制度、竞争制度、舆论监督制度等,也应该加以健全和补充。

(二)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管理数据库

先进的信用风险控制方法需要有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来支持,应充分发挥会计核算自动化和网络化的优势,根据信用风险控制的需求,利用数据库建立信息档案,及时获得数量多、质量高的信息,实现信息的实时录入,不断满足信用风险控制系统数据信息的动态需求。

中国人民银行在推动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实现了企业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升级改造和全国统一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下一步社保、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的环保信息等将纳入该系统。伴随着该数据库的应用,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规范信息收集和录入,确保信息准确、及时、有效,能准确反映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状况,既要满足商业银行多样性风险控制的需求,也要建立个人消费者信息纠错工作机制;非银行社会信用信息的更新,更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协调,人民银行应责无旁贷地做主协调人。

(三)大力发展社会征信行业,发展信用中介组织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初级阶段,其核心任务是促进征信行业的发展,只有征信行业得到全面而健康的发展,才能形成失信惩罚机制的基本条件。我国在现阶段,应大力发展和鼓励民间的经营性征信机构,特别是要大力发展信用管理民间机构,通过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提供法律保障、数据信息开放等有利条件,鼓励社会各界包括民营、中外合资、合作机构根据规定开办专业化的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发展信用中介组织,为社会提供广泛的信用中介服务,以此促进信用服务业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明确征信业的管理部门,并逐步统一征信机构资质标准、建立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严格规范信用中介组织的行为。

(四)大力开展信用管理教育,建立和完善失信惩罚机制

重塑“诚实守信”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是营造良好金融生态,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使诚信成为人们交往的道德准则,强化“守信光荣、背信可耻”的观念。同时,要建立社会失信惩罚及奖励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各类企业、个人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不良信用记录进行合法且有效的公示,设立“黑名单”,形成失信的企业难以生存、发展的氛围;同时,设立“红名单”、“绿色通道”等,通过免工商年检、降低贷款利率、提高授信额度等各种措施,对诚实守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这样做有利于建立良好的诚信氛围,也是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有序运行不可或缺的观念因素。

(五)大力培育和发展信用市场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离不开政府的支持。政府应继续大力培育信用市场,通过催生中国企业对征信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市场,扩大信用经济规模,增加社会对信用管理中介行业的需求,做大“蛋糕”;与此同时,政府应当制定一些优惠政策,支持征信机构研发和创新征信产品,为社会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增值服务。同时,政府对社会信用信息系统的整合是对政府管理体制、行政效率的一种考验。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整合需要政府各部门通力合作,否则各部门的建设成果只可能是分散和孤立的行业系统,而不可能是真正促进消费增长和经济增长的有效的社会系统,不利于市场化的信用服务业的增长壮大。

(六)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完善信用风险防范机制

要建立一个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除了外部的社会信用体系和相关法治环境外,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和主要服务对象,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目前,很多金融机构、企业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尚处在自然盲目状态,防范市场信用风险的能力有限,不敢轻易进行信用交易,结果反过来又影响了其市场竞争能力,丧失很多商业机会。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现有的信用经营机构主要是金融机构,其中主要是商业银行,从国际上看,企业也是非常重要的信用经营机构,其主要信用活动是信用销售。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我国应重视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一方面完善企业自身信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财务核算制度、银行贷款管理制度、应付账款管理制度等;另一方面完善客户信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客户授信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等。

金融安全会议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减负;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议

[中图分类号] F830.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6)11-0161-03

[作者简介] 徐永祥,《老区建设》杂志社副主编、副编审,研究方向为农村经济、区域经济、扶贫开发。(江西 南昌 330077)

在过去的两年中,为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减轻农民负担,中央与地方财政都加大了对农村的投入,其中一个最重要的措施在于减免农业税。据统计,因农业税的减免,仅2005年就减少了农民负担 220亿元,人均28元人民币;另外一个重要措施是对农民种粮每亩平均补贴10元人民币。这些措施都大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而与财政百亿级的增加投入相比,农村资金正以千亿级的速度通过金融机构向城市、向沿海地区输出。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每年1.2万多亿的邮政储蓄存款的1/3是从县以下的农村来的,而农村信用社则是通过多存少贷的方式,从农村抽出资金。2005年11月,农村信用合作社存款余额3.2万亿,存贷差高达上万亿,农村每年的资金流出应该至少在3000亿以上。据有关资料显示,截至2004年末,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达506.5亿元,比年初增加83.8亿元,净增额居江西省各金融机构首位;各项贷款余额353.6亿元,比年初增加72.2亿元,同比多增8.3亿元。而存贷款差却存在152.9亿元的缺口,加上邮政储汇局等金融存款“抽水机”作用,农村资金流失了农村存款的60%以上。据国家统计局公布,中国农村农民的全部纯收入也仅为2.2万亿元,农村、农业资金缺血可见一斑。

一、农村金融体系的现状

从1993年起的金融体制改革,明确了四大国有银行的改革方向,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国有商业银行,以盈利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基于这一改革取向,各国有商业银行纷纷调整自己的经营战略,不约而同地大量撤并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分支机构与营业网点,同时逐步向城市收缩并上收贷款权限。作为长期以来农村地区最重要金融机构的农业银行,在其他国有商业银行撤出农村金融市场后,非但没能填补网点与业务上的空白,相反也紧随其后收缩农村金融市场。更为重要的是,不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利润最大化和资源配置有效性原则的约束下都不愿将资金投入期限长、见效慢、风险高的农业项目,直接导致了金融机构对农业信贷投入的逐年减弱。据调查,1995-2004年各家金融机构对农业的贷款余额占全国贷款余额的比例由11.27%下降到3.1%。农村信用社则由于资金实力和服务水平所限,以及不良资产等问题,难以满足农村资金需求,资金缺口呈现出愈来愈大之势,“贷款难”的问题目前在农村极为普遍,银行、信用社能提供的贷款只占农村贷款客观需求量的30%以下。为此,有70%以上的农户是依靠民间借贷来解决资金需求的,有的乡镇企业因向金融部门借贷无门,也转向社会集资和民间借贷。

二、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不足,严重地影响了农村地区的发展。资本的不足将导致农村经济的发展陷入不良循环的境况。因此,农村地区后续经济实力不强,将使农业的产业态势逐渐弱化。更严重的是,农业和乡镇企业作为消化农村劳动力以及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产业和部门,一旦失去发展的源泉,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难度将大大增强,不但影响和谐社会的建立,而且危及社会的长治久安。长期以来,金融资源不断从贫困地区流向发达地区,从农村流向城市,从农业流向非农产业,导致金融空洞化。金融资源的匮乏必然影响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影响农业先进技术的引进以及影响农村发展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增产增收的难度将加大。

具体表现在:

1.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整体弱化。县以下金融机构数量和业务快速萎缩。农村资金向城市逆向流动,导致城乡差距越拉越大。农村金融服务整体上不能满足“三农”的要求。过去农村的融资渠道有四大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合作基金会等多个渠道,现在多数地区对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贷款基本上只剩农村信用社这一渠道。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影响农村资金的整体供应。而民间金融长期被排斥在体制之外,现行农村金融具有明显的金融抑制特征。长期以来,民间金融作为非正式金融,不能见光,只能在“地下”活动。

2.农村金融机构功能定位不明确。目前,县域经济发展中金融服务体系单一,信贷资金供给不足。国有商业银行县域的分支机构主要以吸收存款为主,从农村吸收的资金更多地投向回报高的产业和地区。农村信用社的功能和性质不够明晰,支农服务水平不高,对重点农户和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支持不到位。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其业务范围相对较窄,机构设置较单一,难以起到积极的导向作用。农户和农村企业贷款抵押难,担保难,分散风险的机制不健全。金融监管部门对防范和打击高利贷、地下钱庄比较重视,但对如何组织和引导民间借贷为“三农”服务重视不够。农村金融机构撤并继续延伸,一些偏远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出现了“真空”,问题十分突出。现行的农村金融体系是一个服务于城市工业化的制度安排,没有充分体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思路。

3.竞争性的金融制度安排扭曲了农村金融的本来面目,无法解决困扰农村金融市场的四大问题。将民间金融排斥在外的竞争性金融体系,无法克服农村金融市场固有的四大难题,结果很可能是将灰色金融推向黑色金融。这四大难题分别是:

(1)信息不对称问题。调查表明,由于缺乏有效的财务报表和数据资料作为参考,农村放款人通常需要与农户进行较长时间交往才能采集足够的信息,用于判断是否提供信贷。由于贷款规模微小,正规金融机构极度缺乏有关农村客户特点及活动的私人信息,无法承担信息采集的时间和成本。

(2)抵押物的问题。银行不愿接受农村客户提供的抵押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小企业厂房设施、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而且双方在估价上差距甚大,这些物品在正规金融看来价值不大。即使银行接受了这些抵押品,也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抵押品拍卖市场去处理。

(3)特质性风险与成本问题。正规金融机构很难了解与应对农村生产活动中面临的各类自然风险、社会风险和市场风险,相对于较小的贷款本金而言,他们的信贷成本太高,高到难以用利率提高后的风险溢价去弥补(因为受到监管机构规定利率上限的限制)。

(4)非生产性借贷问题。农村借贷尤其是小额的农户借款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用于满足日常生活之需,这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生产性用途是相悖的。而竞争性金融体系将民间金融排斥在体制之外,无法适应农村金融市场的固有特性,间接助长了“潜行于地下”的农村灰色金融(合理不合法,对社会有益)的发展,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尤其当民间金融与地下经济和不恰当的行政干预紧密结合时,情况尤其危险,随时都可能向黑色金融(不合理也不合法,对社会有害)转化。不仅使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宏观调控的政策效果受到干扰,更深层次地说,是对整个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的严峻挑战。

1994年以来,我国农村金融机构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经过这些改革,农村金融体系形成了合作金融、商业金融与政策性金融并存的格局,但现实中存在着相当的不稳定性。第一,真正为“三农”服务的农村金融机构不足,缺乏“组织基础”。我国的“三农”主要在县以下地区,但金融改革的特点是“重城市、轻农村”,不仅工、中、建等国有商业银行纷纷撤销一些农村基层网点,并且农业银行也撤销了大批营业所,就是农村信用社本身,在与农业银行脱钩后也处于“摇摆不定”的改革之中,“合作制”改革并未到位。第二,“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规模较小,经营风险大,不良资产占比过高。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近4万个,人均资产只有200多万元,不到我国商业银行的一半,但人均年度费用较高。即使按资产年收益率2%(全国金融机构1999年度资产收益率仅为1%)计算,还是全行业亏损。第三,金融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制度实施以及事实上存在的“农村金融歧视”,农村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缺乏,使金融创新产品供给匮乏,农民享受不到现代金融的便利。2003年启动的改革,在明晰产权的同时,中央政府把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权限下放给省级政府,在改革实施过程中,各省市均毫无例外地选择了成立省级联社(银行类机构)的体制。实际上从下而上的股权性控制异化成为了从上对下的行政性控制,县级联社失去应有的对省级联社机构的建立在权益基础上的控制权,农村信用社实际上成为“地方准国有企业”。但是,地方作用的加强和对农村信用社支配影响力的扩大后,可能在农村信用社与政府之间形成一种刚性依赖,农村信用社(非国有产权)依靠国家信用生存,享受政府的隐性担保并不断获得廉价的再贷款支持,使得国有金融产权边界以看不见方式在农村领域进一步扩张。不但可能将我国长期存在的中央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隐性担保转移成省级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隐性担保,农村信用社产生了对经营失败后可依赖省级政府解救的预期,进而增大了道德风险,而且削弱了农村信用社通过明晰产权所建立起来的治理机制作用的发挥,同时也为地方政府控制农村信用社、控制金融资源提供了机遇。尽管改革设计者的本意不在强化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干预,但是现有改革方案执行的结果却存在强化政府干预和控制的可能。农村信用社依然受到政府或银行监管当局过多的干预,社员(股东)大会的权利被削弱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被剥夺,失去了对管理层的监督作用。

三、对加强构建农村新型金融体系的思考和建议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在“十一五”期间,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这进一步延续了2004年“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三农”问题的解决被各级政府摆到了优先位置,作为服务“三农”的农村信用社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已成为摆在农村信用社面前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

1.当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是农村信用社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责无旁贷。国务院《2005年重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探索发展新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这一意见对农村信用社来说既是新的发展机遇,也使其面临着严重的挑战。“探索发展新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意味着国家考虑了农村信用社商业化改革后农村合作金融将留下真空,强调伴随新的农民互助组织的兴起应采取积极主动的政策调整,以适应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农村合作制金融组织的制度支持。这标志着国家在探索发展合作制金融上不再单独依靠农村信用社进行,而是要采取重新引导农民的措施来发展合作金融。

2.农村信用社改革必须因地制宜,分类进行。对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应按股份制原则将其改造为标准的商业银行,并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而言,农村信用社应按合作制原则进行改革,恢复其作为农民自己的合作金融组织的本来面目。在恢复合作制的改革中,最关键的是产权制度改革要彻底。在兼顾中国国情,考虑地方具体情况的同时,合作制改革必须坚持标准的合作制原则,即一人一票、民主管理、合作互助、非盈利性、社区化服务。要按“农民入股,由入股社员管理,主要为入股农民服务”的要求,体现合作制的特性,信用社所有权归广大入股农民,“三会”切实发挥自身作用,从组织制度上保障农民获得对信用社的实际控制能力,以此为契机建立产权明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科学民主的产权制度。在政策上给予农村信用社更大的支持;在税收上应得到比商业银行更优惠的待遇;在利率的确定方面应有相对于商业银行更大的浮动空间;积极支持并协助其建立现代化支付结算系统。对于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人民银行可以采取一次性补助到位的办法,既能使其轻装上阵,又能防止其将自身的经营损失继续转移到政府头上。

3.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帮助农民增加收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民增收是基础。农村信用社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支持农民增加收入。一是“多予”,就是要积极扩大“三农”贷款的总量。农村信用社要努力扩大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资金,千方百计增加对“三农”的投入,确保每年新增“三农”贷款的比例不低于70%,不断扩大贷款的覆盖面,充分满足农民合理的资金需求,力争每一个农户做到“耕者有其钱”。二是“少取”,就是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减负就是增收。对用于“三农”的贷款,特别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要适当控制利率浮动的幅度,尽可能给农民以利率优惠,千方百计减轻农民利率负担,做到让利于农,反哺于农。三是“放活”,就是要灵活放贷,方便农民贷款。要灵活确定“三农”贷款的对象、额度和期限,尽量满足农村不同层次客户的贷款需求;要采取灵活的信贷经营方式,方便农民贷款;要加强“三农”贷款的风险控制,确保“三农”贷款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促进“三农”贷款走上良性循环轨道。农村信用社通过改革,真正办成由社员入股,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更好地发挥好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在做好小规模农业贷款的零售业务同时,有效满足农户的种植业、养殖业等大额资金需求,成为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农业发展银行要改变目前只发放粮棉油收购贷款的单一格局,完善服务功能,扩大支农领域,如农业园区建设贷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贷款等,体现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农业银行要改变目前现状,贴近于农村和农民,继续发挥支持农业的传统优势,在做好扶贫贷款工作的同时,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以及“龙头企业十基地十农户”等农业生产经济体的投入力度,解决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信贷资金的大规模需求。

参考文献:

[1]林宝清.农村产业化过程中的金融支持[J].农业经济导刊,2002,(1).

金融安全会议范文第5篇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函〔2007〕132号)和《关于加快发展民生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44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发展我市服务业,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重要意义。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扩大消费,富民惠民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增加就业的主要渠道。我市正处于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加速发展期,已具备支撑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为此,各级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新的理念、新的思路和新的举措,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一项重大而长期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总体要求。按照市委二届十次全会提出的“打造一枢纽、两中心、三基地,建设秦巴地区经济文化强市”的战略定位和“突出一条主线、加速三化进程、推进四大战略”的总体思路,坚持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并举,促进三次产业紧密结合、互动发展。为工业化提供增长动力,为城镇化拓展就业空间,为市场化注入发展活力,为产业化提升服务水平,为信息化增强技术支撑,使服务业对产业升级的支撑力,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就业富民的带动力明显提高,实现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发展目标。力争在“十一五”时期内,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到2010年达到220亿元,人均达到3000元,服务业就业人员达到50万人以上。基本形成市场体系健全,服务设施完善,市场功能齐全,规范化运作,现代化水平较高,辐射力较强的服务业发展网络。

二、发展重点

(一)优先发展为建设中国西部天然气能源化工基地提供动力的生产业

大力提高我市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速度,以现代物流、信息、商务、金融、科技等服务业为着力点,建立互为保障、互为促进的机制,促进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与服务业的有机融合、互动发展,形成与之配套、为之服务、并引领其发展的生产业体系。

1.强力打造现代物流服务业。坚持“产业立园、特色立园”的发展方向,狠抓西外综合物流园区和南外化工物流园区建设。对园区实行功能分工,以产业招商,以特色招商。围绕龙头企业和关联度高的项目,形成特色产业群,着力打造*物流产业链。统筹规划建设集铁路、公路、航空、水运于一体的综合物流运输体系,建立物流信息公共平台,构建川渝鄂陕结合部物流枢纽。大力发展连锁企业内部物流配送、生产商参与的分销物流配送、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的物流配送和为生产企业提供原辅材料及零部件的配送服务体系。探索与电子商务、会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租赁等新兴行业需求相适应的物流方式,逐步形成一批大中型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专业物流企业。积极引进资金,设立采购配送中心,改造我市相对薄弱的物流配送业。通过对外招商引资或鼓励有条件的大型连锁企业面向社会,采取资源整合、股份合作等形式,打造培育第三方物流龙头型企业,形成完整的物流产业链条。

2.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骨干基础传输网的带宽和传输速率,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及网间互联的要求,建设高水准的集数据、语音、视频服务于一体的大容量、大带宽、多功能、多业务和开放型的城域宽带网络。发展宽带接入服务,到2010年,全市宽带上网用户占整个互联网用户的80%以上。以信息系统集成和应用服务为重点,推进软件服务。大力开展信息技术培训。以电子政务建设为突破口推进全社会信息化进程。促进政务公开、公文传送、网上审批、网上办公,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快公共信息资源库建设。积极推进传统工业、科研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城市公用事业、社区和家庭等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到2010年,电话普及率达到45%,互联网用户达到25万户以上,邮电通讯业务收入达到25亿元。

3.创新发展商务服务业。将广告会展、法律咨询、信息管理、会计审计、认证认可、信用评估、公共关系服务等发展潜力大的商务服务业作为独立的产业对待,理顺政策管理体制,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全力参加西博会、厦洽会、广交会等国内知名展会,不断创新各类具有行业特色的展会活动,积极承办各种区域性或全国性的展览和会议。依托我市资源、产业和区位优势,努力培育秦巴地区综合和专业性较高的展会品牌。支持、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创办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以“民主、协商、公开、公正”的方式运作,促进各类商务服务业从分散经营、盲目竞争到联合经营协调发展。

4.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业。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快科技事业发展,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素质,为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加快科技评估、研发、推广等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发展,培育一批高中级专业科技人才,逐步形成与一、二产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科技服务支撑体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技术创新体系,促进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建立科技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合作交流平台,提升本地特色产品科技含量,推动科研成果市场化。

5.有序发展金融保险业。完善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银行、地方性金融机构、保险和证券业协调发展的金融组织体系,积极争取国内外银行、保险和证券企业在达设立分支机构,完善服务网点,创新服务品种,改善服务质量,提高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加强金融生态建设,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

(二)大力培育为改善民生提供保障的消费性和公益业

按照“建设大市场、搞活大流通、发展大商贸”的思路,完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布局,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着力推进旅游、餐饮、居民服务等面向民生的服务业改造升级速度,壮大发展文化、教育等服务业,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充分提供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终端消费服务。

1.改造提升商贸流通业。严格实施《*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优化商业资源配置,培育核心商业区,积极引进世界500强流通企业和国内百强企业投资流通业。抓好重点现代零售终端建设,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推广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进一步推进特色商业街的打造,形成品牌,扩大规模、增强吸引力和市场带动力。加快农改超步伐,逐步规范乡镇农贸市场,实现农贸市场的全面升级。积极推动新技术、新业态、新流程和新的服务方式进入流通业,按照国家安全卫生、节能环保等方面要求,鼓励发展大众化美容美发店、洗染业、足浴保健业、照相洗印业、修理业以及搬家、保洁、家政服务中介等服务业。到201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力争达到263亿元,年均增长16%;连锁经营销售额实现70亿元,占社会消费零售品总额的30%以上。

2.优化培育旅游产业。按照建设秦巴地区文化旅游中心的思路,遵循“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构建“一城、两翼、三环、四个优先开发旅游区、七个配套旅游区”,形成一批有规模、上档次,集中连线连片,设施配套完善,有吸引力的旅游精品,全力塑造巴山风光、巴人文化、巴山三大品牌和“巴人故里,红色*”的旅游总体形象,大力打造国家级旅游区(点)和创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积极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把*建设成为中国巴人文化及大巴山绿色旅游与红色旅游目的地。到2010年全市旅游总收入达到45亿元以上。

3.规范发展社区服务业。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健全服务网络,增强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引导企业运用连锁经营方式到城市社区设立居民购物、餐饮、洗染、家政服务等各类便民、利民网点,着力解决居民就近购买放心菜、放心肉等问题;在利用、改造和提升现有再生资源回收渠道的基础上合理布局,完善基层回收网络,加强集散市场建设,培育龙头企业,构建旧货、二手车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力争到2010年在*主城区和条件较好的县市初步完成社区商业建设和改造工作,基本实现基本生活需求在社区内得到满足;*主城区建成较为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80%,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规模化、规范化。

4.鼓励发展餐饮住宿业。大力吸收社会资本投资餐饮住宿业,通过多渠道、多方式融资,培育发展餐饮住宿龙头企业,引领餐饮行业快速发展,提高宾馆服务档次和接待能力。加快发展大众化餐饮,提高大众化餐饮的普及率,不断提高大众化餐饮的规模、质量和服务水平。力争到2010年全市餐饮住宿业实现销售额38亿元,年均增长20%;建成五星级宾馆1-2家,三星级以上宾馆15家。

5.壮大发展文化体育产业。进一步加大公共文化设施投入,加快建设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构建各具特色的企业、校园、社区、村镇文化。促进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档案事业、地方志事业等全面发展。加强广播电视宽带综合信息网络建设和多功能开发,到2010年全市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8%以上。努力营造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文化发展环境,积极培育以产业集团为骨干、各类中小型文化企业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群。加强历史文化和名人文化资源的保护、发掘和利用,加大对经典建筑、重大事件、杰出人物、名人文化的宣传力度,到2010年文化产业产值达55亿元。加快规划和建设便民健身设施,大力提倡全民健身,引导和培育健身消费,注重发现和培养体育人才,促进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快建设为构建秦巴地区商贸物流中心提供支撑的服务业市场体系

抓住扩大内需和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改善地方投资环境和城乡居民消费环境,完善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服务业主体培育,大型批发市场和专业市场建设,打造秦巴地区一级批发市场和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形成一大批优良商业资本,为服务业发展增强后劲。

1.积极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鼓励服务业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技术进步提高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不断进行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依托有竞争力的企业,通过兼并、联合、重组、上市等方式,促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业企业。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业,积极扶持中小服务企业发展,发挥其在自主创业、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优势。

2.加快建设商品市场。围绕*的特色资源和产业、交通优势,加快培育钢材、石材、五金机电等生产资料专业市场,加快建设汽车及配件、再生资源、苎麻、畜禽特色农产品等生活资料交易市场,逐步形成以*市区大型现代商品专业市场为龙头,县域特色批发市场为骨干,乡镇集贸市场为基础的城乡互动的秦巴地区商贸中心市场体系。重点培育区域性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现代化大型批发骨干市场,确保交易额逐年递增,以此带动*专业市场群的崛起,促进产业发展。加大对市场的科技投入和技术创新,推进市场信息化建设,提高商品市场的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力,建成区域性的商品交易中心、信息中心、价格中心和结算中心。

(四)努力强化为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支持的农村服务业

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改善农村基础条件,建设农村服务业市场网络,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快构建和完善以生产销售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为主体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抓住国家加大对“三农”投入的良机,扎实开展“万村千乡”、“双百”、“新网”、“千社千品”等市场工程,大力发展“超市+基地”、“超市+加工企业”、“超市+批发市场”等模式,培育一批大型涉农商贸企业,全面推进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和农村生活消费品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完善边远山区通信网络,加快发展农村通信服务,建立农业信息覆盖网络和协调机制。力争到2010年实现大部分建制村都能上网,移动通信更加普及。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做好农行、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农业发展银行商业化转型,探索和发展农业保险,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积极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农产品生产、流通中的服务作用。大力发展农村居民服务业,积极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努力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减轻农民负担。

三、支持政策

(一)加强税收扶持

1.对现代物流、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金融业、中介服务业、会展业、涉农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等生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函〔2007〕132号)文件执行。

2.对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仓储业、餐饮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再生资源回收等民生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生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44号)文件执行。

(二)完善价费政策

1.民生业的动力用电价格按非普工业用电价格执行,照明用电价格逐步与非普工业用电价格并轨。全面清理涉及民生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各种资格认证、考试、培训等收费,并将收费项目及标准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民生业积极推广银行卡,金融部门应逐步降低刷卡费率。

2.生产业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政策加快生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川价发〔2007〕167号)文件执行,并逐步实行与工业用水、用气价格并轨;生产业的动力用电与普通工业用电同价格执行并按照国家电价改革进程逐步实现生产业照明用电与普通工业用电价格并轨。引导生产业实行差别化收费,体现优质优价。对生产企业应缴纳的各种资格认证、考试、培训费以及行政事业性费用,其收费标准有浮动幅度的按低限收取,没有浮动幅度的由市物价局提出具体优惠措施。

(三)优惠用地政策

列入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服务业在供地安排上给予倾斜。生产业项目用地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可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物流企业可利用原有的国有划拨用地依法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手续,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城市建设征收或使用企业的旧仓储等物流设备的,政府依法给予补偿,并在城市物流规划用地上给予相应安排。

(四)加强资金扶持

鼓励服务业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争创服务品牌,对成功申请中国驰名商标和四川省著名商标的服务企业,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加大对社区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副食品安全服务体系、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农业产业化服务体系、第三方物流、连锁配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项目的规划、论证、包装、推介,积极争取中央及省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市、县、区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城镇市场体系、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奖励农家店、连锁超市(便民连锁店)覆盖率高、成活率高的服务业主,奖励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税收达到100万元的商贸流通企业。鼓励各类服务企业参加境外展览、展销、商务洽谈活动,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外经贸政策规定对参展费用给予适当支持。

(五)拓宽融资渠道

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货款担保体系,积极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发展服务业。广泛筹集民间资本,采取合作、参股、合并、收购、招商引资等多种方式兴办服务业。根据《四川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川办函〔2005〕256号)和商务部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协议规定,鼓励大型流通企业申请和使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加快网络建设、信息平台搭建、物流资源整合、农产品加工、加工基地建设和改造。

(六)优化发展环境

加大“治乱减负”力度,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摊派、赞助、评比等,依法为企业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的前提下,对连锁经营企业配送车辆特别是生鲜食品配送车辆在城区中小街道给予临时停靠便利,在交通干道和繁华路段非交通高峰时段给予临时停靠便利。卫生部门对取得卫生健康证,连续在餐饮行业工作的员工,在有效期内不再收取卫生知识培训费;餐饮企业员工的卫生健康证可在市内跨区域使用,在市内流动的,1年内不再重复体检。

四、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把加快服务业发展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扎实推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建立组织协调机制

市政府设立促进服务业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研究拟订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统筹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协调组日常工作由市商务局承担。我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服务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协调机构,形成市、县、乡镇联动的工作机制。市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各项工作。

(二)建立运行监测机制

统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服务行业运行监测分析,要按照国际惯例和通行法则,结合*实际创新服务业的统计调查方法,完善统计项目和内容;相关部门要加强行业统计;积极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调查。逐步建立政府、部门和行业统计互为补充的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服务业发展动态,健全服务业发展的信息制度和科学有效的评估指标体系,为引导市场和政府决策、制订规划、建立考核体系等提供依据。

(三)建立人才保障机制

坚持以需求为导向,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培养、引进和造就一批专业技术研发人才、高层次管理人才、科技型创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积极推进技术入股、管理人员持股、高技能人才岗位津贴、股票期权激励等新型分配方式,建立完善人才培养、引进激励和流动机制,努力形成人才加速集聚,有序流动的局面,为加快我市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四)建立工作目标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