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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优政意识,塑造精神理念
基层检察院的政务管理工作涉及的工作内容比较广泛,主要包括检察信息、财务管理、车辆使用、档案管理、司法统计、密码通信、文书印信、赃款赃物管理、警械使用、检察装备、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内务环境管理等。这些工作无一不与各检察业务职能部门的工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无一不存在着与各部门之间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所以从服务的角度而言,政务管理活动在本质上是以服务的方式体现的管理行为。如果从事政务工作的人员在服务中存在消极、懈怠、不思进取的思想状态,就会导致相关政务工作的停滞和倒退,都将直接影响到各项检察业务的开展、影响到基层院建设的进程。为此必须强化政务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服务意识反映的是人主观心理状态,具有很强的主观能动性,服务意识的强烈与否将在客观上驱动工作人员在管理行为中的积极作为还是消极作为。因此必须使政务工作人员树立起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使他们时刻感受到服务是本职、服务是责任、服务是要求。作为服务意识本身,它属于精神文明建设范畴,只有树立起甘于奉献的精神理念,营造出“讲奉献不讲索取”、“比贡献不比待遇”、“评业绩不评印象”的工作氛围,政务工作人员才能在这种价值取向的引导下,奋发努力、开拓进取,从而打牢服务思想根基。为此我们提出:政务活动的本质是“政务就是服务、服务就是形象”;政务活动的宗旨是“以服务为本,以保障为责,以优质高效为果”。以这两句简单实用、清晰明了的短语口号为精神理念,作为全部政务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此基础上,为使工作人员更准确地把握政务工作全新的思路和要求,使强烈的服务意识贯穿政务活动的全过程,我们明确了政务公示制的指导思想,即以全年检察工作的中心任务为主线,紧密围绕全院争创先进检察院的中心工作,以勤政、务实、公开、高效为基本要求,主动接受全院监督,激励和促进工作人员奋发工作,进一步密切和加强与各部门的配合协作关系,消除服务与被服务过程中不必要的误解与磨擦,实现对各项政务活动的科学管理、实现政务活动的优质高效。
通过以上方法营造出政务管理工作的精神理念,创造出良好的意识形态,为政务公示制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支持。
一、 公示政务内容,清晰管理行为
在管理上实行政务公示制的目的,在于通过公示政务管理活动的具体行为方式来接受监督,通过监督与被监督的互动效果来激励工作人员自觉规范政务管理行为。因此,我们从各项政务管理活动入手,对容易出现拖延、迟缓现象、容易产生矛盾的环节充分加以重视,对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予以公示。
(一)公示政务管理的规章制度,明晰政务行为的标准和要求
政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政务管理活动必须遵循的规范。只有公示了规章制度,全院干警才能明确每名政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标准、要求和责任,才能清晰地掌握应当接受的服务水平和程度,才能对每名政务管理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清晰的评价。因此我们在2001年重新规范和整理了各项政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使政务行为更加标准化和清晰明确,并予以公示。其中包括:会计、出纳、档案、密码通信、司机、司法统计、库房、文书收发、枪支弹药管理等9项岗位责任制度,以及检察信息、办公用品购买、计算机安全使用、对外接待、内务环境管理等5项制度。这些制度的公示,使各项政务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清晰明了地展示在全院部门和干警面前,据此要求服务和客观评价有了切实可行的依据。另一方面政务工作人员也因本岗位的工作要求与标准全院干警都已知悉,而自觉地履行本岗位职责。
(二)公示政务活动时限标准,明晰政务行为的时间要求
政务活动的诸多事项都是检察机关各部门在办案办公中所需。因此能否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很好的解决,将对刑事诉讼的有序进行,及时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为规范政务管理活动,我们借鉴刑事诉讼法关于时限的作法,实行政务活动时限化管理,从而使每项政务管理活动的相关操作过程都有一个明确的、可执行的时间限制,避免发生政务管理体活动久拖不决、效率不高、保障不力的现象。我们将这些带有时效性的规定条款汇总制定为《政务管理行为时限标准》,并予以公示。
《政务管理行为时限标准》中对检察信息、会计、档案、密码通信、文书传阅、办公用品购置等15项工作规定了操作时限。举例如下:
例1:关于检察信息工作,我们规定:1、检察长交办的重要检察信息报送时限不超过3日;2、一般检察信息的报送时限不超过5日;3、审核各业务部门送交的信息初稿,审核时限不超过1日;4、各类检察信息的传递,经检察长签发后,传送高检院、省院、分院的时限不超过1日。
例2:关于对办公用品的申请、购买和发放,我们规定:1、各科室局提出的办公用品申请,根据本院的经费状况,办公室主任在一周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未予批准的办公用品申请,在本月局域网网站政务公示栏中予以说明未批准的原因,并在下次内勤联席会上予以通报。2、经主任批准的办公用品申请,负责采购的人员在一周内完成采购;3、采购回来的办公用品,进行入库登记,二日之内完成用品发放,并履行出库手续;4、经主任批准的办公用品申请,需要当天解决的,经主任决定当天购买和发放;5、经主任批准的办公用品领取申请或各科室局直接向负责人提出的办公用品申请,库内已有的当天发放;6、对于日常必备的办公用品,负责管理的人员应掌握具体的数量,并根据已往发放领取情况,预计可能出现备品不足的,应于备品全部发放完毕前向办公室主任提出购买计划,减少因用品不足影响各科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类似上述的时限规定,将各项政务管理行为所涉及的相关环节给予时限化,从而界定了工作谁负责、工作质量标准、工作完成时限等三大因素,明确了审批者、执行人员的责任和分工、明确了政务管理部门与各业务部门的服务与被服务的时间关系,进而促使政务工作人员不出现对政务活动的搁置、拖延或忽视现象,也避免了各业务部门不必要的误解。
(三)公示政务活动实绩,明晰政务服务的工作成果
有规章制度、有时限标准,是做好政务工作的前提,但政务工作人员不执行,或不彻底执行势必将导致公示制度成为一纸废文。因此在必要责任制度的前提下,必须有一种激励和约束的措施使之主动做好工作,才能达到做好政务工作的目的。我们在公示政务内容、公务时限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公示的内涵,对政务活动实绩也进行了公示,即将每月总体的政务管理工作计划和实际成果以及每名政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予以公示。通过向全院干警展示本月要做哪些工作,实际做了哪些政务工作,工作人员本身做得怎么样,来自我加压,产生全院监督的效果。在此基础上我们曾先后创办《工作通讯》、政务公示栏、《政务工作人员每月工作实绩登记表》作为公示实绩的载体。这项举措,使政务工作的组织者与工作人员必须时时面对月初工作计划与月末工作成果相互比照的全院监督,必须面对是否勤政务实的全院评价,从而增强了为集体荣誉和个人进步而拼搏进取、努力奋斗,从而提高了政务工作的水平的质量。
二、 畅通公示渠道,营造监督氛围
政务管理公示制的核心,是通过营造全院监督的氛围来增强政务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进取意识。因此多方位、多渠道公示政务管理活动的相关内容,才能使政务活动全面地呈现在全院干警面前,进而对政务管理活动的行为起到能动的监督作用,才能使政务工作人员真切地感受和意识到自己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工作成果已被全院所知悉、已被全院干警所评价,不按规章制度办、不按标准做、不按时限完就会被全院所否定,就会接受对自己不利的诚信评价。可见公示渠道的畅通与否,对公示制的实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实践中我们采取了以下两种方式:
1、传统书面方式:2001至2002年,创办每月一期的书面刊物《工作通讯》,内容包括本月工作计划、本月工作实绩、政务工作人员本月工作实绩、政务管理的相关内容。印制《政务管理公示制度》,内含各项政务工作的规章制度、时限标准、政务工作文化理念、工作宗旨。《工作通讯》和《政务管理公示制度》下发到各科室。召开每季一次的内勤联席会,通报政务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信息交流。
2、现代网络方式:从2003年1月起开始全面利用北京东方清大公司开发的检察机关信息系统,各项政务管理的各项内容。设置了政务公示制度、财务行装、车辆枪支、密码通信、司法统计、调研信息、办公用品购买申请、月度工作计划与总结等10个信息栏,在这些信息栏中了政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时限标准、操作流程、工作开展情况。例如网上进行办公用品购买申请。各科室局在网上将办公用品需求发送到“办公用品购买申请栏”,办公室管理员通过点击“办公用品购买申请栏”,进入各科室局的提请栏,即可见到各科申请。经过研究后对处理的结果,在其提请栏中注明处理结果,如“经检察长决定,资金数额较大,缓办”。由于网上提交的申请和答复,一经,其发出的时间、事项内容都是确定的、改变不了的,这样就为今后衡量办公效率高低、是否符合自己规定的时限标准,是否有处理结果产生科室间互动,提供充分了的技术支持。全院干警可以通过分布于各个办公室的微型计算机登陆本院网站浏览政务管理工作的全部情况并且产生明确积极的监督效果。如左图:
三、 公示产生互动,实行交互式管理
我们认为政务管理工作不只是组织者单方面的静态管理,还包括面对服务对象的交互式管理,只有充分把握服务者与被服务对象的工作要求和服务需求,政务管理工作才能服务到位,才能使政务管理行为更好地贴近检察工作实际。只有充分利用沟通情况、征求意见所产生的互动效果,实行交互式管理,才能改进工作作风、拓展工作思路、挖掘工作潜力、达成部门间共识,消除不必要的误解和磨擦,才能有力地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在政务管理中我们注意开辟两种互动途径:一是面对面传统会议互动;二是背靠背网上评论互动。
面对面传统会议互动。我们注意开好两会,即政务管理人员工作会和各科室内勤联席会:
1、开好每月一次的政务管理人员工作会,产生良性的组织者与具体工作人员之间的互动。通过部门工作会议,掌握政务工作人员思想状态、工作思路、工作中出现的需要解决和明确的相关问题,通过组织者与执行者之间的沟通健全相关的制度、完善相关的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思路、达成全体工作人员的共识,从而协同一致的贯彻执行各项政务管理工作。
2、开好每季一次的各科室内勤联席会,产生良性的部门间服务与被服务的互动。通过联席会,通报一个季度以来政务工作的情况、听取各科室对政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解答各部门提出的相关政务管理工作方面的疑问。通过联席会,一方面促使各科室深切地认识到政务管理工作确实是要立足于服务全院各项检察工作,确实已经把各项检察工作的办公办案所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实已经把服务作为政务工作的本质要求,从而提高政务管理工作在全院工作中的形象和影响;另一方面,通过各部门的提意见和对相关政务工作的要求,可以使政务工作更好把准各项检察工作需求的脉搏,更好地拓宽工作思路,明确今后的工作方向,使政务管理活动更具有活力和生命力。
背靠背网上评论互动。我们充分利用网上信息系统,实现政务管理上的互动。通过网上政务工作信息,全院干警一方面可以方便地了解掌握办公室工作情况,另处还可以方便地通过每一项信息下面的“评论”栏发表自己的意见。“评论栏”是一个无时不再的、可以无限次发表意见的意见箱。由于网上发表意见,是可以不用真名的,因此在发表意见时更可以无拘无束,畅所欲言,更易于实现信息上的沟通和互动。
我院的政务管理工作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王英杰检察长的亲自指挥下,不断丰富和完善政务管理公示制,二年来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政务管理工作获得了全院干警的认可,群众满意率不断上升。回顾实行政务公示制以来所取得的成绩,我们有如下几点体会:
一、院党组对政务管理的重视,是政务管理创新机制的强大动力。
院党组确定争创先进检察院目标,要实现跨跃式发展,这就促使政务管理工作必须强化管理,必须更新观念,创造新的机制。王英杰检察长指出政务管理工作在机制上要有创新、在管理上要有突破,要取得显著的工作成果。并对政务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亲自指挥。2001年我院在档案管理晋升铁道部部级认定标准工作中、2002年密码通信晋升为省一级的工作中、在全力建设科技强检的工作中,王英杰检察长担任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院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经常听取工作汇报,进行多方面指导。在院大修改造、科技强检建设中,王检察长多次与锦州分局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相沟通和协调,取得了分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分局投资百万元为我院改造办公环境,拨专款60万元用于科技强检和装备更新。这些都浸润着检察长的心血。由于院党组充分重视各项政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人员在执行中就很方便地开展工作,遇到的阻力和困难就少了,同进也强烈的激励工作人员勤于思考、勇于开拓、苦干实干、奋发有为,从而取得了可喜的工作成果。
二、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长足发展为政务管理提供了新的管理手段
我院党组非常重视科技强检工作,把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做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一个新增长点来抓。先后投资百万元,与北京东方清大公司合作建设了包括检察机关内部局域网、检察机关信息系统、检察机关办案系统在内的多个项目。这些项目的建设,引发了传统办公办案模式的改变,从而使我院开始走上无纸化、网络化、数字化办公的新轨道。正是基于网络化办公环境的形成,才为政务管理提供了崭新的管理手段。“鼠标一点、信息全来”。信息网上录入、网上浏览、交互式的信息沟通,使信息传递更加快捷和准确。政务管理正是借助了信息技术,才更加便捷的让各科室局了解政务工作情况实时监督各项工作的开展,并通过网络评论产生积极的良性互动。
三、实行政务公示制,突出表现为激发了政务管理的生机与活力
实行政务管理公示制以来,极大地调动了政务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服务热情,“政务就是服务、服务务求优质”的优政意识明显增强,干警积极向上,努力工作,讲服务、比贡献,各项政务工作有序进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第一、政务管理公示制的实行,示出了责任心、示出了团结、示出了战斗力。
实行公示制以后,由于每月都要公示工作计划与工作业绩,这样政务管理工作做没做、做得怎么样、言与行是否一致都明显地摆在全院干警监督之下。如果只有工作计划,而没有具体落实,则是明显的搞形式、不负责任,从而无法面对全院干警。因此政务管理工作人员只有齐心协力、勇于开拓,确实地负起责任,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才能达到政务管理工作优质高效的目的。
在院办公楼大修改造期间,为确保各项检察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确保施工如期完工,确保相关设备及时购进,在办公室沈德成主任的带领下,不怕脏、不怕累、多人多次加班加点,对工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与分局建设分处、财务分处、计划分处、分局工会请示汇报,积极与施工部门联系沟通,有效地组织了搬迁、房间清理、设计规划、组织回迁、处理相关淘汰物品等等,有效地保证了工程进度和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办公室的工作多次受到院领导表扬,在2001年度被评为锦州分局人民满意政法单位。2002年各项政务和事务工作均列分院系统先进行列。
在检察信息工作中,张太双主任亲力亲为,始终把检察信息工作视为检察工作的“晴雨表”,不断强化优政意识,树立起“大信息”观念,充分挖掘各类信息源。2001年度被锦铁分局党委评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谭亚明同志勤于思考、勇于动脑、深入实际,做到了“勤督促”、“勤动手”、“勤统计”,确保检察信息的高质量。在2001年度谭亚明同志被评为沈铁检察分院系统信息先进个人。
在档案晋升铁道部部级、密码传真晋升省一级工作中,张玉珠、李季同志处处以高标准定位、从严要求,不折不扣地按照升级标准执行,加班加点,早来晚走,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使晋升级工作顺利完成。张玉珠同志在2001年度被评为沈阳路局档案系统先进个人。
第二、政务管理公示制的实行,实现了政务工作的优质高效,促进了全院创建工作。
两年来政务工作人员在政务公示制度的约束管理下,勤肯务实、开拓进取,通过标准化、规范化、时限化的工作模式,取得了可喜的工作实绩。累计完成各项任务600余项,向分局各部门请示汇报50余次。如期完成了全院大修改造任务,安装空调32台,购置了健身器材,建设成了整洁、优美、现代化的办公环境。档案管理工作在路局管内以最高分通过了铁道部部级认定,密码通信工作晋升为省一级;科技强检工作与北京东方清大公司合作建设了内部局域网、检察院业务及办公系统、多媒体示证系统、举报自动受理系统、因特网网站、电子显示屏。撰写检察信息116篇,被上级转发采用79篇,转发率72%,快速、及时、准确的反映了创建工作。安全行车16万公里,完成接待和会议保障40次,复印6万余页,收发传阅各类文件1000余份、收发信件2550件,档案借阅200次。
这些成绩使我院容院貌得到根本改观,办公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信息、装备、管理规范达标,为我院去年实现辽宁省先进检察院的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务保障。
一、组织开展专项调研的基本情况
专项调研从年3月到8月,前后历时近6个月,分为前期准备、旁听和总结三个阶段。本次专项调研共有56名147人次的市、区人大代表以及区人大机关干部参加。共旁听18件案件,涵盖了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大类案件,其中,刑事案件8件,占旁听案件总数的44.4%;民商事案件4件,占旁听案件总数的22.2%;行政案件6件,占旁听案件总数的33.3%。旁听案件全部都是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在组织开展专项调研的过程中,我们主要作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制定方案,明确任务。旁听庭审是人大监督“两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有效抓手,因为庭审是诉讼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核心内容,是客观评价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依法履行审判和公诉职能水平的重要窗口。因此,为组织开展好这次专项调研,我们首先认真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调研的具体内容、旁听人员组成、旁听案件数量、旁听的方式、时间安排和要求标准等,明确了这次专项调研的任务是通过旁听案件的庭审,了解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的司法情况和水平,体现监督与支持相结合,从而进一步推进本区“两院”队伍建设,提高“两院”审判和公诉水平。
(二)加强组织,形成合力。常委会领导对这次专项调研工作十分重视,加强组织并形成合力。一是组成了乔德华副主任为组长、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代表工作室派员参加的专项调研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次专项调研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旁听小组,组长分别由内务司法工委、城建环保工委、财经工委和代表工作室的领导担任。有三位常委会副主任参加了旁听活动。二是为提高代表旁听水平,常委会针对庭审法律性、专业性强的特点,组织了庭审知识培训和示范庭观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旁听小组在庭审结束后还组织旁听代表对审判和公诉情况进行评议,肯定亮点,指出不足,这为代表在闭会期间更好地发挥作用提供了平台,同时也为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创造了条件。
(三)注意沟通,互相支持。在专项调研中,我们注意与“两院”进行沟通、反馈,使这项工作得到了区法院、检察院的重视和支持,同时也增强了“两院”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加强自身监督的积极性。在前期准备阶段,我们与“两院”进行沟通,征求对专项调研工作计划与方案的意见。“两院”按照常委会要求,派出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的领导对参加专项调研的人员进行培训,法院还就我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向内务司法工委作了专门汇报。“两院”还专门召开或利用有关会议,要求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以专项调研活动为契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提高审判、公诉工作质量。在旁听阶段,法院及时将开庭排期表登录在市人民法院网上,同时传真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以便我们通知旁听人员前往旁听。对旁听人员针对某些案件或庭审发表的意见,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及时加以说明和解释。
由于领导重视、组织认真、各方支持,使专项调研工作顺利开展,增强了人大监督“两院”工作的实效。
二、专项调研中“两院”庭审和公诉工作的成绩与不足
(一)成绩
通过专项调研,我们认为我区法院庭审、检察院公诉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审判、检察人员能够较好地履行法定职责,具有较高的审判和公诉业务水平,作风较严谨,形象良好,较好地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落实“公正与效率”的要求
我区审判、检察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判、检察工作改革的要求,以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为目标,围绕提高审判、公诉质量,从实际出发,稳步推进庭审和公诉改革。法院全面实行排期庭审,有利于加快庭审节奏,提高庭审效率;通过组织双方当事人当庭举证、质证和辩论活动,以及审判人员的认证,基本实现了从“纠问式”到“诉辩式”的过渡,体现了审判人员在庭审中居中裁判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落实合议庭和独任审判人员负责制,依法强化了审判组织在庭审中的功能;继续推进各类案件的繁简分流,简化诉讼程序,减轻当事人的讼累。法院、检察院相互配合,进一步推进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在刑诉法规定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中,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审理方式无异议的部分案件,采用简化审理的方式,提高了庭审的效率。
2依法开展各项诉讼活动,较好地体现了程序合法的要求
我区法院能够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审判活动。比较及时地在公告栏和网上开庭公告,执行公民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旁听案件公开审理的制度,增强了庭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的自觉性。审判人员能够较好地按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审理案件。对于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明确规定以外的案件,一律坚持公开开庭审理。能够明确告知诉讼当事人包括申请回避、自行辩护及最后陈述等各项诉讼权利并予以平等保障,较好地体现了程序公正的要求。总体做到了按公布的时间开庭,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及其人的身份。庭审进程有序,阶段清晰,过程完整。
3重视队伍建设,庭审和公诉能力较强
通过专项调研,我们认为“两院”在队伍建设方面卓有成效。整个专项调研表明,我区审判、检察人员具有较强的综合业务能力与司法素质。审判人员能够较好地引导诉讼参与人依法进行诉讼活动,引导当事人当庭举证并主持质证,正确地归纳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控制庭审节奏,限制与案件无关问题进入庭审范围,较为及时制止诉讼双方及旁听人员出现的违反法庭秩序的行为,表现出较强的驾驭庭审能力。合议庭人员能够主动配合,相互协调,使庭审活动进程有序。检察人员出庭公诉能力较强,能够熟练地运用法理依据有针对性地指控犯罪,对证据进行清晰分类并说明证明内容与目的。能够运用法律论证罪名与量刑情节,针对辩论焦点进行答辩,观点鲜明,重点突出,较好地依法履行公诉职责。
4注重文明公正,司法形象良好
我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在庭审中能够按规定着装,法庭形象端庄大方。在庭审过程中使用普通话,用语规范流畅,表达通俗易懂,文明得体。检察人员宣读书时庄重严肃,审判人员能够平等处置双方当事人行使的诉讼权利,展现了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应有的公正、文明、公平的司法形象。
(二)不足
在总体上肯定我区庭审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了部分审判、检察人员在庭审中的不足之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个别审判人员驾驭庭审能力、检察人员出庭公诉能力不够强
个别审判人员驾驭庭审能力需进一步增强,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合议庭审判人员参与审判不够积极,人民陪审员作用发挥还不明显。二是个别审判人员在引导当事人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时节奏还显拖沓。三是个别审判人员对于情绪激动的当事人的过激言词及行为制止不够有力。个别检察人员出庭公诉能力不够强,表现在有的检察人员由于准备不足或者能力有限,与对方经过精心准备的辩护人交锋时处于下风。个别检察人员应变能力不强,在辩护人提出新的辩护观点时,引用解释法律条款的能力相对较弱,说服力不是很强。
2庭审规范不够统一
个别庭审中,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的内容不完整。审判人员入庭时旁听人员是否应全体起立、公诉人员在出庭公诉时是否应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在所有的旁听案件中做法不统一。有的庭审中向当事人展示证据速度过快,影响当事人对证据进行确认。在刑事案件开庭中,法警向被告或律师出示有关证据,还没有回到值警位置时,审判人员就发问或进行下一程序,显得过于急躁。
3法庭当庭宣判率不高
因各种原因,审判人员要在庭审后一段时间才能择日判决的现象比较普遍。如旁听的18例案件,当庭判决的只有3个案件,占旁听案件数的16.6%,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商事案件1件,行政案件都没有当庭宣判。
4其它问题
一些案件临时变更开庭时间没有及时在人民法院网上进行更正。个别庭审没有按时开庭。个别审判人员庭审时坐姿不够端正。有的审判人员庭前准备不充分,对案情不够熟悉。有的审判人员庭审时注意力不够集中。有的女性审判人员发问、检察人员公诉时声音不够响亮,语速较快,使当事人或者旁听者难以听清。个别检察人员在公诉中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说明不够充分,如某案中认定的凶器为两把刀,但检察人员在庭审中只出示其中一把,对另外一把没有做出说明。
此外,法庭硬件设备还存在不足,如书记员使用的电脑普遍较为陈旧,敲击键盘时声音较响。有的法庭空间过于狭小,旁听席位过少。
三、相关建议
本次专项调研中发现的我区法院、检察院在庭审和公诉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我们认为这些不足有不少客观原因,但相当部分是由于部分审判、检察人员在思想认识、司法观念和业务能力上的差距所产生的。这些应当引起“两院”领导的重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思想教育,进一步树立司法为民理念
司法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司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司法工作中的具体要求,其重点在“司法”,本质在“为民”。“两院”要强化思想教育,使审判、检察人员正确把握司法与为民的内在联系,处理好严格司法与文明司法的关系。要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本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有关司法为民的要求和措施,并体现在司法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体现在每一个审判、检察人员的一言一行之中。
(二)继续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庭审能力和出庭公诉能力
不断提高庭审能力和出庭公诉能力是审判、检察人员履行法定职责的必然要求。“两院”要针对在庭审活动中审判、检察人员能力和素质上的不足,进一步强化专项业务培训、庭审实际锻炼和业务能力考核,努力提升审判人员的驾驭庭审能力、当庭判断能力和检察人员公诉举证能力、应变能力、辩论说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区庭审、出庭公诉水平和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庭审、公诉规范化建设
“冤家”兄弟重归于好
2月17日,山东省庆云县检察院侦监科来了两位中年汉子,高个的叫杨如云,他握着办案人的手,激动得说不出话来;瘦小的是李涛低声说:“检察官,我们哥俩和好了,谢谢你们。”
事情还要从2011年年底说起。一天,庆云县落阁村的杨如才去本村妹妹家喝酒,一时高兴,喝高了。妹夫李涛扶着他回家,在大街上遇见叔伯哥哥杨如云。别看是叔伯哥俩,但二人素有矛盾,此时借着酒劲高声大骂:“不是东西,找人拾掇你。”
这不是故意找茬儿吗?杨如云哪受得了这种气,他回到家,叫上儿子杨建,一人拿小镐,一人拿棍子,气冲冲地来到杨如才的院子里。杨建拿着小镐进了屋,李涛看来者不善,担心小舅子吃亏,随手拿起一把铁锨。杨建看姑父抄家伙,蹿过去,一手摞着姑父的衣领,一手举起小镐,冲他后背狠狠地砸去。李涛倒地昏迷。杨建和他父亲不解气,又照着杨如才的门窗玻璃砸了个稀里哗啦。
有人报警并打了120,李涛被送往医院救治;杨如云和杨如才这对冤家兄弟,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杨建潜逃。经鉴定,李涛之伤情为轻伤。
接到该案后,办案检察官经过阅卷,发现这是一起故意伤害(轻伤)案。按照法律规定,此类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不告不理。即使被害人提出要求,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能及时到案,不影响诉讼,检察机关也应不予受理,被害人可向法院直接。不仅如此,被害人李涛是犯罪嫌疑人的叔伯姑父,两家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戚关系。他们还是一个村的,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无论从法律角度考虑,还是从社会方面着想,该案都不应轻率地批捕,或者作出不捕决定,否则他们两家矛盾加剧,积怨更深,后患无穷。
在此基础之上,办案人员给两家人做了大量调解工作,最终在村支书的主持下,他们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这对“冤家”兄弟和好了。
2012年2月16日,经检委会研究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杨建不予批准逮捕。(文/赵玉刚)
做法
“五化”工程打造案管品牌
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检察院不断创新理念,强化动态监管,实施案管“五化”工程,有效地提升了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一是系统化构思。院党组高度重视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率先在全市成立案管机构,配强人员,健全制度,并多次进行专题研究,系统化谋划案管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紧紧围绕“如何大力提高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成效”的课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是项目化实施。明确以把案管中心打造成“监督中心、信息中心、考评中心”三大中心为目标,大力实施项目化管理,分块实施,分项推进,分人负责。
三是制度化推进。创新建立“八统一”、“四个一”以及“五查到位”等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落实到位。
四是质量化保障。严格执行省院《办案工作流程》和《案件质量考评办法》等规定,以案件质量考评为契机,每月进行“一评查、一点评、一通报、一入执法档案”的“四个一”考评机制。
五是品牌化打造。借助于目前案管工作站位高、起点高、目标高的自身优势,借助于已经形成的良好工作机制、工作基础、工作氛围,借助于扬州市院连续两年在该院先后召开的二次现场会,进一步创新突破,争先进位,打造“案管”品牌。(文/贾文明 王溧波)
考评
侦监工作量化考核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检察院侦监科公布了其下属的五个基层院2011年侦监工作考评结果,此次工作考评是佛山市检察机关侦监系统首次以项目打分的形式对一年工作成果进行量化评比。
2011年12月,佛山市检察院依据《广东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考核办法》并结合本地情况,经过调研和征求意见,制定了《佛山市侦查监督工作考核细则(试行)》,该细则在广东省检察院标准的基础上溶入了佛山元素、细化了评分标准,如:“对侦查机关发出口头监督但有书面材料证明的”的情形可以量化计入两项监督工作;两法衔接工作中加入“召开联席会议”、“走访行政执法单位”等考评项目。
考评标准囊括了侦监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审查逮捕、两项监督、两法衔接、综合调研、队伍建设等,基本能够衡量各考评单位的整体工作水平。(文/唐红娟 王浩霖 姜文亮)
基层
“五个坚持”促宣传
海南省三亚市城郊检察院发挥“五个坚持”的作用,着力提高全院宣传意识和理念。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以“两会”为契机,围绕工作成果和经验,做好宣传报道;同时,采取专题报道、系列报道等多种形式,彰显贯彻落实各项会议精神的重大举措。
二是强化工作任务。为了全方位、多角度展现各部门工作成果,根据省院关于新闻宣传的有关规定,制定《加强检察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实施办法》,将新闻宣传任务量化,具体把宣传任务分配到各个业务部门,由各个业务部门落实到干警,并且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办公室负责全院信息、宣传、调研工作。
三是强化工作成效。为了进一步加强该院检察信息、宣传工作,该院将严格执行《加强检察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实施办法》,继续推进宣传奖惩机制。每年开展一次检察信息、宣传工作评比表彰活动,对于优秀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四是强化工作重点。充分贯彻落实全省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并以本市检察工作计划为指导,大力宣传三亚检察机关服务大项目建设、强化法律监督的新进展和新成效;大力宣传该市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的新做法和新经验;大力宣传该市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检察职业道德的新形象和新风貌。
五是强化工作培训。首先规范审批程序,各部门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及相关规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检察信息、宣传工作责任人。其次加大业务培训,办公室负责组织各部门新闻宣传人员进行培训,具体包括写作能力、保密意识及审批程序等三方面;同时,积极参加省院组织的新闻宣传业务培训并逐步提高网络宣传能力。(文/江浩)
做法
“五院”建设带来新发展
2011年以来,河北省深州市检察院积极探索 “以法建院、以公立院、以德育院、以廉养院、以新兴院”“五院”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内涵,全面履行检察工作职能,各项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一是以法建院,宽严相济,在维护社会稳定上下功夫。如在办理初中女学生刘某伤害案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均是未成年人,办案人员努力促成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的对话,双方承认过错表达歉意,进行民事赔偿,达成书面和解协议,针对此情况,该院书面建议公安机关撤销了该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有可能给双方当事人带来的消极影响,真正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到实处,积极为老百姓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法治氛围。
二是以公立院,重拳出击,在惩治职务犯罪上下功夫。该院反贪、反渎部门,双剑合璧,依法惩肃,着力净化深州的经济发展环境,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从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
三是以德育院,以人为本,在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上下功夫。
该院将德育教育贯穿到检察队伍建设的过程中,以公正廉洁为核心,以职业化建设为方向,以检察文化工作的开展为主线,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整体素质。编印了《检察干警文化手册》,作为精神文明花园里的奇葩,将我院奋发向上的无形精神转化成有形的文字,作为检察文化的一个新平台。
一、基本情况
××全国“巾帼文明岗”4个,分别是:××区朝城路小学、××区检察院控申科、××区环卫清洁总公司前海一线保洁队、信号山经营公司。
二、检查情况
我区“巾帼建功”领导小组下发了文件,要求各“巾帼文明岗”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并采取互查、集中明查与抽查暗访、听取汇报与收集群众意见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对各“巾帼文明岗”进行了检查。今年,根据市妇联部署,各“巾帼文明岗”积极开展“优质服务迎全运”及“巾帼创新”活动,开展了以优质服务为主题的岗位培训、技术比武、技能竞赛、礼仪展示、观摩交流等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并通过全面落实“优质服务迎全运”活动各项措施,达到了活动目标明确、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的要求。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建全了“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区“巾帼建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和各项巾帼创新活动的开展,建立健全了一套完备的巾帼创建工作体系,并将活动纳入单位全年工作计划。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定期召开“巾帼建功”专项工作会议;各巾帼文明岗单位领导把本职工作和“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以“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为组织、教育、宣传、服务妇女群众的有效载体,不断深化和推进“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通过活动提高妇女综合素质、激发妇女创造活力、促进妇女岗位建功;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全区各巾帼文明岗在内部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如: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中有二名女领导直接负责“巾帼文明岗”的创建和具体工作,制订了院国家级“巾帼文明岗”长期发展规划,每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制订创建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使检察院“巾帼文明岗”成为履行检察职能,服务稳定的可靠力量和维护公平正义的中流砥柱,通过“巾帼文明岗”工作人员的努力拚搏,控申科2005--2008连续四年在创建“平安青岛”综合治理考核和全市检察系统业务考核中取得“双第一”的好成绩,并三次荣立集体三等功,获得全国文明接待室及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区“巾帼建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行业、各部门及各级巾帼文明岗自查的基础上,组成了督查小组对部分巾帼文明岗进行了抽查。
(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推进了“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更好地服务全运会,以优良的风貌,优质的服务,展示青岛女性靓丽的风采和文明的形象,在女职工中,我们倡导岗位成才、岗位建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巾帼建功”、“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
各“巾帼文明岗”以“优质服务迎全运”、“巾帼创新”活动为载体,与本单位中心工作以及提高妇女素质相结合开展活动。通过培训和示范带动等手段,引领妇女自我发展,使妇女不仅参与,而且受益。全区各巾帼文明岗根据《巾帼文明岗服务规范》青岛市地方标准,制定了本岗位的服务实施细则及推行标准化服务等情况,并进行了各种岗位技能培训、学习交流。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岗位文化建设,围绕职业理念、态度、技能、纪律、作风、责任等,开展“学服务标准、学岗位技能、学文明礼仪、学常用外语、讲普通话”培训活动。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职工业务技能、规范服务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树立行业新风,为全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一流服务环境。“细微情满信号山”是信号山经营公司的服务品牌,作为“全国巾帼文明岗”,我们注重用品牌服务吸引群众,促进发展,创造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的旅游环境,让每一位客人感受到细微的服务,达到了提升行业形象的目标。
在细微服务上,为完善品牌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保障机制,确保创建服务品牌活动顺利开展,公司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和《细微服务基本标准》,组织开展了“百日服务竞赛”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职工的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景区内外,每当游客遇到困难时,总会有面带微笑的工作人员伸出援助之手,让感动无处不在,忙碌的工作岗位上好人好事层出不穷。遇到与团队失散及迷路的游客,工作人员总是及时地帮助联系团队或是热情为游客带路,售票处和观景楼的工作人员多次发现游客丢失的大宗现金,及时上报领导,克服种种困难千方百计联系并归还失主;发现老人、儿童、残疾人上楼不便及时搀扶,并给与适量的帮助。全区各“巾帼文明岗”结合岗位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创新活动,并不断拓展创建的领域和内涵,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奋发进取的工作环境,把营造改革发展的工作环境、清正廉洁的服务环境、诚信规范的信用环境、优美和谐的人文环境作为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深化与拓展。
设立监督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为便于群众对“巾帼文明岗”工作进行监督,向社会公示了区级监督电话0532—6729086;市级监督电话0532-6911670;省级监督电话0531-6034314;全国级监督电话010-5235665监督电话,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各“巾帼文明岗”成员的照片、文明服务承诺、服务用语、服务忌语、监督台、监督电话均摆放或悬挂在现场的醒目位置,并设立了“巾帼文明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一、在“求实”上做文章
首先,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本身就是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预防要有大视野、大作为、大发展,必须将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大局中谋划。需要继续深入经济建设主战场,跟踪了解、密切关注重点领域、行业、机关、企业等单位的职务犯罪问题,落实与联系单位签署的共同做好预防工作的意见,以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工作联席会议等形式,向单位及其管理部门问需、问计、问效,重点抓好预防调查和对策研究,加强职务犯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排查和预警,研究和实施各项预防工作,积极打造预防服务精品工程。
其次,在服务民生上要有新举措。为民履职、为民担责、为民造福是检察机关预防工作的重要价值追求。这要求始终从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角度出发,做好民生领域的预防。根据政府每年为民办实事工程,优先将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预防工作计划,主动与各项目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加强联系,主动跟进、了解掌握该惠民工程项目及资金情况,通过开展预防调查、提供预防咨询、提出检察建议、提交专项报告等形式确保惠民工程安全廉洁,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再次,在推动社会化大预防上有新突破。预防工作社会化是取得预防成果的重要途径和检验预防成效的重要标准。其中,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建设总体格局,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总体部署,按照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在党委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开展。这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党委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的制度,积极承担起和履行好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协调、组织和具体办事机构的作用,通过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形式,推动领导小组例会(联席会议)、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通报、专项预防研究部署、预防成果推广应用、预防职务犯罪考评等制度出台,实现将预防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到成员单位,以更好地促进预防措施的落实和惩防年度报告成果的运用与转化。
二、在“务实”上下工夫
首先,以专项预防活动助推预防影响力。选择本地区社会反映强烈、危害后果严重的职务犯罪突出问题,集中精力开展专项预防工作,是提升预防工作影响力、号召力、示范力的重要途径。要继续做好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针对强农惠农资金领域的职务犯罪问题,继续推动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动及相关部门配合的预防调查模式,进一步扩大市、县检察院预防部门的视野和影响力,侧重深入研究带有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等深层次问题和体制机制问题,适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专项预防报告,推动涉农惠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关注和推动农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注重总结和分析农村“两委”人员廉政管理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充分利用党委组织部门的党员远程教育系统加强农村党员预防职务犯罪教育,适时编印农村“两委”人员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读本,服务好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
其次,以预防公共宣传塑造廉政文化品牌。廉政文化的塑造需要积极开展面向社会、面向大众的预防职务犯罪公共宣传活动,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公共宣传工作的受众面,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和对预防工作的支持。通过开展“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的“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以召开新闻会、巡回宣讲、案例剖析、播放廉政短片、公益广告、检察官说法、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进行预防宣传,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着力为人民群众营造政府廉洁高效、群众安居乐业的和谐氛围。通过组织开展预防宣传海报评比活动,推进优秀预防作品“进媒体、进楼宇、进商圈、进机场、进车站、进路边、进彩信、进微博”,进一步增强预防工作的社会影响和工作效果。
再次,以机构队伍建设引领专业化发展。队伍素质能力和队伍机构状况是决定预防工作公信力的重要因素。面对社会各界对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的期待和要求,要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的提升和预防队伍的建设方面打基础、强实力、塑形象。通过参加“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时刻关心群众利益,更加充分发挥预防工作的优势,塑造实干创新的预防人品格。通过组织和开展好预防岗位练兵、素能比武活动,推动预防干警在岗位专业知识、工作规范和专业技能方面的提升。通过积极争取各级院党组和机构编委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尚未设立预防专门机构的检察院建立预防局。已设立预防局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核定预防工作任务和机构、规格、编制,科学设置内设机构,适当增加人员力量和编制,确保有更加充足的力量开展有针对性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三、在“落实”上见成效
首先,更加注重发挥预防调查的基础性作用。预防调查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基础,要进一步发挥预防调查对预防咨询、检察建议、专题报告、年度报告、预防宣传、警示教育、风险评估、预警预测等工作的基础和支撑作用。按照“重实际、创特色、出精品、求实效”的要求,着眼于当地党委、政府的重大部署和阶段性任务,着眼于执法办案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着眼于有关系统、领域、行业对于预防工作的实际需求开展预防调查。积极关注预防调查工作成果的转化运用,及时向党委、政府、有关发案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递交报告,并跟踪报告中所提建议的采纳和落实情况,对于有推广价值的预防调查报告积极向有关刊物推荐采用,提升预防调查的社会价值。
其次,更加注重检察建议的反馈与落实。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以法律的思维,从查办案件中洞察有关单位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漏洞和潜在的职务犯罪隐患,对一个单位、行业乃至一个地区提出堵塞社会管理漏洞、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建议,是检察机关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社会发展的重要形式。要在提高检察建议质量的前提下,抓好检察建议对策措施的落实,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助推社会管理创新。按照《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 (试行)》的要求,在收到有关部门、单位反馈情况后十五日内,进行实效评估,并向其上级单位或者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对检察建议不回复、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力的被建议单位,必要时依据有关规定,提请当地人大常委会或上级院进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