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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防火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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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防火宣传材料

护林防火宣传材料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五华、建设绿色五华为主题,广泛深入地宣传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大力营造领导重视、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处殡葬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促进我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领导小组

三、宣传主题

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传播先进殡葬文化,树立现代殡葬理念;宣传移风易俗,文明殡葬;倡导科学、文明的殡葬行为,营造治理滇池面山乱埋乱葬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绿色殡葬、和谐五华服务。

四、宣传时间

2009年3月20-2009年4月15日。

五、宣传地点

办事处在班庄村老坟地上山路口、黑筇路三碗水湖路口、黑筇路转玉案山公墓路口等处开展宣传;

团山、眠宗、海源三家社区在各社区护林防火宣传点开展宣传;

黑林铺、龙院、眠山三家社区在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设点开展宣传。

六、宣传方式

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布标、接受群众咨询、出黑板报等形式。

七、宣传内容

(一)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乱埋乱葬的公告》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移风易俗促进文明殡葬的若干规定》;

(二)进行骨灰进公墓,处理多样化的宣传;

(三)提倡移风易俗,革除丧葬陋俗,积极推行火葬;

(四)宣传绿色生态葬法和创建文明祭祀新风尚的典型事例;突出重点宣传公益性生态墓园建设,深入推动骨灰处理多样化的经验;

(五)进行禁止毁坏山林、耕地,占用土地私建坟墓的宣传;

(六)进行禁止在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以外建造坟墓及违法修建活人墓的宣传;

(七)宣传殡葬改革对于净化社会风气、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办丧负担,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八、工作要求

办事处负责印制宣传材料和宣传布标,并发动参加清明节期间护林防火的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殡葬宣传活动;

团山、昭宗、海源三家社区要将清明期间的殡葬宣传活动与护林防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上坟扫墓必经路口悬挂布标,发放宣传材料;

护林防火宣传材料范文第2篇

XX年年来我分局在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和地区森林公安局领导下,在县林业局、公安局的大力支持协助下,在全体民警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创建平安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全分局民警立足本职、扎实工作,用实际行动有力地维护了我县的经济建设,确保了辖区内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今后工作,现将我分局XX年年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毁林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一)开展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

(二)开展“绿盾行动”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绿盾二号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占用林地项目为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绿盾行动”。这次行动我县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我局组织小组整顿经营秩序,查找薄弱环节,清理违法行为,把清理整顿木材加工点和非法征用占用林地项目作为工作重点,对辖区域内发生的少占多批、未批先占、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越权审核(批)、毁林开垦、侵占国有林地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依法撤销违反规定进行经营加工和逾期不接受检审验的经营加工企业(厂点)的木材经营加工资格;对未经林业部门批准设立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或未按批准的范围进行经营、加工的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限期整改;对违法收购木材,导致森林资源遭到破坏的依法进行处理。

(三)开展林区案件调查清理工作

我局采取出动宣传车,通过散发宣传单,宣传标语等手段,使林业法律法规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特别是对一些边远山区的牧民,以前认为砍树烧火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现在也能自动加入到保林、护林的队伍中。

二、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一、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视是关健。

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联合县护林防火办公室、县广播电视局开展了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印制《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相关宣传材料散发给我县广大农牧民群众,通过广播电视局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向全县群众播放宣传,使全县群众增强护林防火与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

青河县森林防火办公室、森林公安分局在协商一致,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与我县野外用火旅游开设点、野外用火矿场、砖场等野外用火户签定了30余份野外生产用火合同书。

今后我分局相将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坚持教育宣传为主,预防在先的原则,与我县所有野外用火户签订野外用火合同书,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将起到更大作用。

二、加强督导检查

为加大森林防火督查力度,青河县森林公安分局、防火办组成检查组多次对县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督导。他们进入林区,对重点防火地区、用火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对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我分局严格执行了24小时防火值班制度,由分局领导亲自带班,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提高了基层防火工作者业务素质。由于领导重视,上下协同作战,今年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全面胜利,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我分局以制度管理队伍,以纪律约束民警。采取从细微入手抓规范,从日常要求抓养成,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要求在工作时间严禁私自外出和利用工作时间吃饭、办私事,努力培养民警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组织重新学习《人民警察内务条例》、《五条禁令》,组织纪律作风已经有了进一步的好转,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全分局风气正,形成了团结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我分局组织民警认真讨论,深刻剖析,民警普遍认为,执法为民思想树立的不牢,法律业务学习不够,掌握不透是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我分局把《刑法》、《刑事诉讼法》、《森林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穿于日常学习和执法业务工作中,通过开展以案学法,增强了民警的事业心、责任感,提高了执法水平。

总之,XX年年我分局开拓创新,凝聚实干,在资源保护、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等各方面都作出了努力,取得了成绩,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护林防火宣传材料范文第3篇

抓“小”事,民警真情融坚冰。活动中,派出所把大走访常态化,通过走访,力所能及的为群众和游客解决难事、烦心事,化解矛盾,及时消除不安定因素,民警用真情渐渐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成为了民警的知心人,让辖区群众真正的体会到“有困难找民警”不是一句空话。

3月下旬,在某某社区商业街摆摊的某某,因邻摊某某搭架子占到其摊位地盘后,两家你一言我一语随即发生争执,继而相互殴打,互有伤情。闻讯,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制止,及时调查取证受理此案。工作中,办案民警发现某某两家因摊位相邻,以前多次发生纠纷,积怨较深,如果简单的对双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势必使两家的矛盾进一步深化。本着维护景区治安长久稳定和构建和谐社区的原则,派出所确定了对此案先进行调解的工作方向。但由于两家积怨太深,双方各执一词,加之双方家人的参与纠缠,使数次调解均未奏效。为此,办案民警没有放弃,所领导亲自靠案,多次研究解决两家纠纷的办法。民警还放弃休息日,瞅准时机,只要两家有人便来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进行走访,向双方当事人讲明道理,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民警的真情付出终于催融了两家积怨已久的坚冰,在民警的多次说服、开导下,双方当事人均做出了合理让步,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通过此案,两家多年来的矛盾积怨彻底消除,派出所也因此事的妥善解决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交口称赞。象这样的“小”事还有许多,民警正是以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和真情逐件妥善处理好,把问题消除在初始,使居民、游客和谐共处,赢得了群众和游客的一致赞誉。今年以来,派出所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余起,有效地化解了辖区居民及游客间的矛盾,使广大游客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抓破案,重拳除恶铸平安。派出所针对辖区各类刑事犯罪的发案特点,以辖区厂企、社区、公共娱乐场所和偏僻、空旷的道路为重点,借鉴以往此段时间的打防经验,迅速摸清各类案件的发案规律和特点,分时段、分重点的加强巡逻防范和定点守候,严防盗窃等侵财案件的发生,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同时,加大对各类现行案件犯罪的侦破和打击,以形成对违法犯罪的强有力震慑,有力地维护了警民和谐关系,取得了良好成效。

抓防范,救险扶危树形象。派出所在旅游旺季前早动手,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理念,创新防范思路,密织景区治安防范网,为旅游旺季将至的风景区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一是建警情研判周例会。派出所克服警力少的束缚,广泛发动辖区群众参与到景区治安管理中来,以风景区内的三个社区为“点”,4条旅游线路为“线”,把“三点四线”的社区治保员和护林防火员、景区保洁员、工商业主整合,形成社区邻里守望、工商业主之间互助看护的点线结合的治安防范网。并从中把责任心强的人员纳入治安警情研判周例会“恳谈问计”,在第一时间掌握景区治安动态和违法犯罪线索,确保及时消除隐患。二是绘应急救险导向图。针对景区内地形复杂,时有发生游客擅自探险迷路以及其他突发求助等情况,派出所在组织民警开展基本体能、熟悉山路、救护技能培训外,主动协调社区、风景管理处通力合作,把主要山头险要路线、新开景点、护林防火重点部位和社区居民区等情况绘制出治安综合导向平面图,极大提高了救险和治安防范能力。,共出动警力150余人次,应急救险、救助50余人次,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10月4日下午,派出所民警凭借熟悉辖区地形和体能的优势,将一名在潮音瀑南侧3公里处的山林中脚腕骨折游客,用担架徒步运送,跋涉约6公里,历时4个多小时,翻过三处陡坡,克服山路崎岖陡峭、湿滑、狭窄等多重困难和险阻,安全将伤者救出,送到了医院救治。10月5日下午,派出所民警再次跋涉近10公里,冒着被虫咬和毒蛇侵袭的危险,披荆斩棘,勇于攀登,利用绳索全力施救,历经3个小时,将一名被困在某某水库堤坝一侧山崖上的游客安全救助下来。民警的救危扶困先进事迹被某某各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在被救助的次日,两名被救助者本人或家属主动到派出所进行答谢,并自行制作了大幅感谢信,在派出所周边进行张贴,广泛宣传派出所的救人事迹,以表达他们对公安机关的崇敬和感激之情。

护林防火宣传材料范文第4篇

今天,省林业厅――带领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组一行深入我县进行林改检查验收。首先,让我们用掌声对验收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简要汇报三个方面

内容:

一、――县林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地处福建东北部,被誉为“中国太子参之乡”、“中国民间艺术之乡”,20*年10月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县试点建设预验收。全县辖7乡2镇、1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总人口10.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2万户8.8万人。土地总面积81.5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66.7万亩,有林地面积50.8万亩,森林覆盖率62.3,活立木总蓄积量48.8万立方米。20*年全县实现林业经济总产值16911万元,其中林业第一产业产值5679万元,比增38.6%。

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我县根据县界勘定结果,及时调整了林地区划范围(其中石洋乡1799亩集体林地被划入邻市辖区),并考虑到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建设的需要,将村、镇周围的25997亩商品林先后界定为县级生态公益林。经重新核对统计,全县林业用地实有面积66.5万亩,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24.6万亩(省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22.0万亩)、占37;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8.4万亩、占57.7;暂不列入应明晰产权商品林面积3.5万亩、占5.3;全县林权应登记发证面积63.0万亩,占94.7%;商品林面积1000亩以下的行政村20个,有改革任务的行政村96个。截至20*年11月30日,全县共完成集体商品林产权明晰面积36.3万亩,占应明晰产权面积的94.6%;完成林权区划申请登记面积62.9万亩,占林权应登记发(换)证面积的99.9%;完成电脑录入面积62.8万亩,占符合条件申请登记面积的100;已发放林权证25本,面积2.4万亩。经县林改检查验收组的严格检查验收,96个有林改任务的行政村中,合格村45个,基本合格村51个,合格率为100%;9个乡镇中,有3个乡镇全面完成改革任务,6个乡镇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林改受益农户20071户,受益面达90.5%,乡镇的综合满意率在96.3-100%之间,全县的综合满意率为97.5%。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三年来,切实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力,大胆探索、全面推进,切实从组织上强化领导、从队伍上加强建设、从检查上深化监督、从工作上注重协调、从物质上做好保障,确保了林改工作稳步有序有效推进。一是成立了县、乡、村三级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建了村级林改监审小组,并根据各级领导班子的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从组织领导上确保林改工作扎实推进。二是组建了村级林改工作队。按照“县直接领导、乡镇负责组织、部门搞好服务、村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从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抽调了301名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组建了116个林改工作队,深入各乡镇、村组织开展林改工作。三是深化检查监督。县人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强化人大代表监督工作。县政协组织委员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森林防火”专项调研,对林改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精神。每次省、市林改会议后,我县及时进行传达,并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据统计,20*年6月以来,全县先后11次召开林改专题会议或结合农村工作会议传达省、市林改有关精神,确保了林改工作能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五是多方筹集经费。三年来,我县通过采取上级补助、县财政专项列支和乡镇配套相结合的办法,共投入林改专项资金36万元(其中省市补助13.4万元、县财政投入11万元、乡镇级配套11.6万元),确保了林改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县直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大力协作配合,形成了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局面,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林改工作深入开展。

2、明确目标责任,健全督查机制。按照先紧后松的指导思想,县委县政府及早安排好年度林改任务(20*、20*、20*年分别安排20%、60%、20%的林改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年度任务,采取并落实一系列工作措施,建立健全督查机制。一是县政府在每年年初的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上,以责任书的形式将林改任务下达给各乡镇,将林改工作列入乡镇年度经济量化考核内容。二是各乡镇实行分管领导挂片、干部包村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林改任务分解落实到村、责任落实到人,将林改工作列入乡镇领导干部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三是林业部门组建林改督查组。县林业局6名副科级领导各负责1-2个乡镇的林改督查指导工作任务,业务科室干部负责乡镇林改技术检查指导工作任务。四是将林改列入县效能督办项目实行一旬一报、当月通报制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五是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县效能办、县林业局联合组建成立林改执法监察工作小组,深入各乡镇各村,对林改进展情况、规范操作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限期整改。

3、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改革氛围。为了使林改工作深入人心,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县乡两级坚持舆论先行,通过广播、有线电视、黑板报、公开栏、标语、365服务中心等宣传渠道和发放林改材料、入户动员讲解等宣传方式,把林改政策法规、目的意义、改革内容等宣传到位,讲解到位,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舆论氛围。据统计,三年来全县共印发《致全县林农的一封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学习培训提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题回答》、《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学习培训材料》等各类宣传材料5万多份。通过宣传发动,进一步统一了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真正做到让各级干部知道,让广大农民群众知道,使广大林农真正关心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齐心协力共同推进林改工作。

4、夯实基层力量,严格规范操作。为了更好地摸索出一条符合我县实际,加快林改的路子,我们通过试点先行、夯实力量、创新技术、加强培训,促进了林改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操作,提高了工作质量。一是认真开展县级试点工作。20*年6月25日,我县选择城郊乡下村开展县级林改试点工作。通过总结林改经验,制定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同时结合东林乡山岭村试点工作,形成材料汇编,向全县推广。二是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从县林业局抽调8名专业技术干部,充实到相对薄弱的基层林业站,协助外业区划等技术服务工作。结合全县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调整,从待业的林业院校毕业生中选聘10名熟悉电脑操作的,作为专职护林员充实到基层林业站,参与林改材料的整理录入。三是搞好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原林业站站长吴国华同志利用业余时间,钻研开发了林权数据自动处理模块软件,加快了我县林改内业材料整理进度。四是举办多层次、系统化的技术培训班(内容涉及地形图判读勾绘、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林改方案编制、各类表格填写、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应用以及检查验收等各个方面)。据统计,全县共举办林改培训班10期,培训人员达380多人次,印发林改指导性材料(如《――县林改业务培训材料》、《――县乡镇林改工作队工作提纲》和《――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材料汇编》等)460多份。五是抓点带面,全面推进林改工作。各乡镇先选择两个群众基础好、产权明晰、形式多样的行政村作为示范村,强化内外业质量管理,以点带面,推动其他村林改工作开展。

5、尊重群众意愿,选择合理模式。按照省、市林改的政策要求,结合我县集体林地经营的实际状况,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改革采取了区别对待的做法。一是对产权明晰、相对独立的林业经营区、生态公益林和83年林业“三定”时核发无误的自留山进行巩固登记。二是对已落实承包、租赁、合作、转让经营的山林,符合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予以确认登记;程序不够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在尊重历史事实、依法依规、协商解决、补充完善的基础上,给予确权登记。三是对一些权属存在争议、千米以上无人承包的荒山、城镇建设预留地等暂不进行产权明晰。四是对集体经营的商品林,根据实际林况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选择适宜的明晰产权与经营形式。主要有:①划定自留山。对四至清晰明确,小块分散的个私林、农民长期经营的竹林、经济林和集体荒山迹地,划定为自留山,原则上按户划块,面积掌握在全村林地总面积的5-20%之间。②落实单户承包经营。按照个人谁造谁有、集体山林均山到户的工作原则,落实家庭单户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③落实联户承包经营。对一些集中连片、难以分割的集体山林、荒山迹地以及村民合造、合股共有林,通过公开投标、公平竞争或林地租赁的形式,由若干户(30户内)为单位,推选委托人与村委签定林木林地承包或租赁合同,确定每年或到期采伐时上缴林木承包基数或林地使用费。目前,我县林权区划登记面积63.0万亩,除了24.6万亩生态公益林按原有权属落实承包经营或由村集体统一经营外,其余38.4万亩商品林基本划分为四种经营类型,其中自留山经营6.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9.2,承包经营(包括租赁经营)26.4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39.7,村集体统一经营2.1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3.1,其他经营(包括转让、股份合作、划拨等)3.8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5.7。

6、强化自查验收,确保改革质量。为扎实推进林改工作,确保改革质量,我县在林改工作中强化自查验收。20*年7月14日制定出台了《――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办法》,随后,选择东石乡太阳村和富财村开展县级检查验收试点工作。通过补充完善,形成《――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材料汇编》,下发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供参检人员学习,以便统一规范操作。同时,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林业局局长和县纪委常委、监察室主任任副组长、4名县直部门副科级领导、1名高级工程师和7名林改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县级林改检查验收组和4个林改检查验收小组。20*年11月初至20*年11月10日,验收组深入全县9个乡镇112个行政村和4个社区进行检查验收,重点审查了96个林改任务村的所有林改材料,抽查了初审材料的整改情况,共走访了干部群众2083人,占验收单位(村、社区)总户数的9.4%;共抽查宗地791宗、面积4.7万亩,分别占验收单位申请登记总宗地数和面积的10.8%和7.5%。20*年11月11日开始,林改检查验收工作重点转入对各乡镇“林改工作责任状”的综合考核评定,主要是查阅各乡镇有关林改工作的文书档案和经费收支情况,并随机抽查两个整改村,对整改情况进行核实。通过考核评定,3个乡镇被评定为全面完成改革任务,6个乡镇被评定为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全县林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林改工作主要成效

三年来,我县通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林区群众发展林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表现为:

1、稳定了山林权属,增强了林农发展林业的信心。通过改革,落实了自留山政策和“谁造谁有”政策,基本实现了“耕者有其山,权利平等”的改革目标;明晰了产权,落实了经营主体,有效保障了林农的合法权益;颁发(换)了林权证,让林农吃了“定心丸”,增强了他们管好自家林,大力发展林业奔小康的信心。林业生产逐渐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良性发展局面。如石洋乡五蒲村农民郑兴旺,20*年底在县林业局的指导帮助下,投资25.5万元,在自留山和承包的林地上种植木瓜85亩。20*年初步投产,收入5.6万元。今年计划再筹资30多万元,扩大种植至200亩,全部木瓜投产后,每年可稳定收入60万元以上。

2、提高了林农护林防火的主动性,森林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通过改革,广大林农在取得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同时,也落实了管护责任,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护林难、防火难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过去,由于森林资源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不高,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时,往往是林业干部、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冲锋在前,村民很少自觉上山扑火。改革以后,村民护林防火的积极性明显高涨,基本做到了“管好自家山,看好自家林”。如今年春季,由西洪村引发的森林火灾蔓延到邻村东阳村界时,东阳村全体在家青壮年村民均第一时间主动赶到了现场扑火,这在过去是很难想象的。据统计,20*年1-11月份,全县共发生乱砍滥伐等林政案件45起,比上年同期减少11.6%,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

3、盘活了林业资产,促进了村集体和林农双增收。为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促进林农脱贫致富奔小康,我们在促进林农增收的同时,注意解决村财增加的问题。首先,通过改革,产权明晰、利益到人,解放了林业生产力,林农敢于投入,舍得投入,愿意投入,从林业经营中得到的收益明显提高,脱贫致富信心更足。其次,通过改革,落实集体山林承包、租赁和转让,村集体可以从林地使用费和现有林承包经营分成和林木转让款中,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我县许多村财空白村,通过林改,盘活了林业资产,每年获得3000-10000不等的收入,这些收益,村集体除了用于维持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外,主要用于村道、自来水、村办公楼等方面的改造。部分村财收入较多的村,还加大了农村文化、医疗卫生、教育、养老等方面投入,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4、激活了林业经营机制,加快了山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为了确保林改成果与市场经济发展的有效对接,针对目前存在的农户发展林业经营规模偏小、经济效益无法得到发挥等诸多问题,我县按照“稳定体制,放活机制”的思路,积极引进林业加工企业,开发山区优势资源,同时鼓励企业以联办或定向收购等形式建设原料林基地。既让广大林农增加了收益,又解决了加工企业有资金、有市场、无原料的问题,实现了双赢,促进山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以我县20*年引进的竹浆粕项目为例,该项目依托我县和周边地区丰富的竹林资源,年加工竹浆粕2.5万吨,年需竹材原料几十万吨,项目投产后,每吨竹子的市场收购价可达400元左右。据推算,仅此一项,可带动农民人均增收450元,户均增收1800元,并可带动交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护林防火宣传材料范文第5篇

关键字:松材线虫病防治历程思考

江苏地处长江下游,属平原农区省份,全省土地总面积10.26万平方公里,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500万亩,有林地面积1161万亩,活立木蓄积4100多万立方米,农田林网化率92.83%,海岸绿化率92%,流域性堤岸绿化率91.1%,林木覆盖率10.56%,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江河湖海防护林带为骨架,农田防护林为网络,成片速生林和国有林场为基地,四旁绿化相配套,带、片、网、点相结合的林业生态体系。

松树是我省丘陵山区和风景名胜区的主要造林绿化树种,全省共有松林面积140多万亩,其中马尾松70多万亩,黑松、赤松面积57万亩,集中分布在宁镇、宜溧山区、环太湖沿岸风景区和沿海云台山区。

一、松材线虫病发生概况和特点

1982年秋,松材线虫病首次在南京东郊被确认,由于当时缺乏对病害的认识及除治经验,致使病害不断扩散蔓延。1982年,病害仅限于南京东郊局部地区,病死松树265株;1987年,病害蔓延到南京、镇江的12个县(区),短短6年累计病死松树58万株;1988年至1992年,病害被控制在原疫区范围内,每年病死松树约24万株;1993年,病害在无锡惠山地区发生,1995年,苏州虎丘与常熟市发现病害,1998年,该病在我省主要松林分布的茅山风景区全面扩散,1999年在南京高淳和扬州仪征、2000年在淮安盱眙和苏州新区、2001年在苏州上方林场和连云港开发区、2002年在南通狼山、连云港市连岛和苏州市常熟虞山和昆山亭林公园病害相继发生,目前,疫区行政区域涉及南京、镇江、无锡、常州、扬州、淮安、苏州、连云港、南通9市20个县(市、区)。病害发生面积20余万亩。

1982年以来,松材线虫病发生与危害在我省主要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病害区域分布相对集中。我省的松林分布的特点决定了松材线虫病的危害区域相对集中:一是多发生在风景名胜区,对风景名胜区的自然景观破坏严重,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大;二是多发生于经济较发达、人为活动相对频繁的苏南地区,病害的控制难度大;三是多发生于立地条件差的丘陵山区,危害后连片死亡,植被恢复难度大。

(二)对松树的危害逐年加剧。首先病死松树数量逐年增加。1982年,全省因松材线虫病死亡松树仅265株,而到2002年秋普查时,全省因松材线虫病危害而死亡松树达47万株;其次是受害树种进一步增多。松材线虫病发生早期,只危害黑松,现在已对马尾松普遍产生危害,目前病死树中马尾松约占42%,海岸松、黄松、白皮松、湿地松也受害死亡。第三,危害区域扩大,病害发生初期,主要分布于人为活动频繁区域,现已向林区深处扩展。(三)扩散速度且呈跨越式传播。一是蔓延速度惊人,短短19年,疫区已由南京东郊极小的危害区域迅速扩展蔓延到20个县区;二是早期以疫区为中心逐步向四周扩散为主,后期在以疫区为中心向四周扩散的同时,出现大跨度、长距离、跳越式的扩散,疫点相继增多。如93年无锡的惠山、95年苏州的虎丘、98年溧阳的仙人山和2001年连云港开发区2002年的南通狼山均为四周近百里无松材线虫病危害的新疫点。

二、防治工作简要回顾

全省疫区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制定法规,科学防治,施行封锁疫区、清除病源、加强检疫、积极除治、减轻危害的防治策略,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效地缓解了病害的扩散蔓延,保护了我省森林资源。突出表现在:

病害迅猛蔓延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病害发生前10年,危害面积迅速增加;病害发生后10年,危害面积增长幅度减少。目前,危害区域基本得到控制,通过防治,先后消灭了苏州新区、虎丘区、南京市鼓楼区、下关区、浦口区、连云港开发区等6个疫区。

保护了重点风景区的大部分自然森林景观。最早发现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中山陵风景区,经过多年防治,仍保留马尾松、黑松0.8万亩,占原有松林面积的40%,其他重点风景区的松林保存面积也在50%以上。并及时通过林相改造和更新,森林景观没有造成更大的破坏。保住了全省的主要松林。目前,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只占全省松林面积的14.7%。

在具体防治工作中,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工作:

(一)制定规章,依法防治。1989年,我省在总结多年防治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了《江苏省松材线虫病检疫防治暂行办法》,并经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同年12月5日以省政府第5号令颁布实施,该办法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检疫检查范围、预防和除治措施、奖励和处罚等作了明确而又具体的规定,使松材线虫病检疫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领导重视,落实责任。省委、省政府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高度重视,1990年,省政府决定将松材线虫病防治纳入省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范围,由分管省长亲自挂帅。疫区内各市、县、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防治指挥部和领导小组,对防治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检查验收。近3年来,省政府先后4次向各疫区市、县(区)政府下发了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文件,下达防治任务,提出防治要求,明确分管市、县(区)长为松材线虫病防治第一责任人。省委书记回良玉、省长季允石还就松材线虫病防治问题做了批示,要求各级党委与政府要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势头。每年各级政府层层签订“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书”,落实防治任务,明确防治责任,组织督查验收,确保防治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检疫,控制传播。为减少人为调运病枝材及加工品,避免松材线虫病病源的远距离传播,1995年省政府批准设立具有检疫职能的木材检查站36个,强化疫区检疫检查,并在病害防治期间,组织力量对疫区实施流动检查。累计堵截病材500多吨,包装箱2000多件,有效地控制了传播,对防止松材线虫病在较大范围内扩散起到积极作用。

(四)加强宣传,增加投入。松材线虫病传播快,危害重,全社会和各级领导对防治松材线虫病高度重视,加大投入,为防治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据统计,全省已累计投入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和投工投劳资金9800多万元,同时,还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专家、学者发出呼吁进行宣传,通过各种会议、文件和宣传材料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取得较好效果。

(五)科学防治,减轻危害。为提高松材线虫病防治水平,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措施,减轻危害。开展疫情监测、普查,制定防治计划。在全省松林分布区,开展常年性的疫情监测,并将责任落实到每个护林员,在此基础上,每年秋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松材线虫病普查,查明病害分布范围、危害程度,掌握疫情变动情况,以此为依据制定年度除治计划。划分受害类型,突出治理重点。对孤立或潜在威胁大的疫点有计划的拔除,先后拔除县级疫点6个,乡镇疫点33个,并及时更新造林,恢复林相;对病害严重发生区,除及时清理病死树外,还加大易感病树种黑松的更新力度,压缩来年病死树数量;对中度和轻度危害疫点,以灭虫处理病枝材为主,实行林下造林补植、封山育林,以保存疫情稳定的松林资源;对风景名胜区,除及时清理病死树外,还采用化学防治,实施飞防、注干和释放天敌等综合治理措施,保存风景区必需的松树;对非疫情发生区,采取定个、定点、定期监测,同时加大林间抚育管理力度,提高松林抗病能力。清理病死树木,减少病源媒介。每年冬春,组织力量清理病死树,对病枝材采用切片、烧毁、药物薰蒸等方法进行彻底灭虫处理,减少松墨天牛虫密度。据统计,1982年至今,全省已累计清理病死树670多万株。积极培训人员,开展科学研究。采取多种形式,聘请专家、学者定期培训技术人员,提高防治水平,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病枝材处理技术”、“松墨天牛生物除治技术”、“病害早期诊断”、“抗病松树筛选与应用”、“疫点植被恢复技术”等科学研究,取得了较好防治效果。

三、几点启示

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实践中我们不断探索、认真研究,经多年艰苦奋斗,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其间既有一些宝贵经验,也有一些深刻的教训。回顾20年来的防治历程,总结防治策略与技术得失,有以下几点启示:

启示之一:松材线虫病防治关键在“预防”。病害进入林区后,根治十分困难,治本的办法是预防。一是防止人为传播。事实证明病害自然传播距离非常有限,疫情扩散蔓延多是人为因素所致。“预防”的首要任务是加强病源物源头管理,只有封锁疫区,控制蔓延,才能谈得上压缩受害面积,减少病死树数量。二是落实监测措施。对非疫区,特别是重点保护区要定人、定点、定期进行疫情监测,及早发现疫情,及时采取坚决措施,将病害消灭于萌芽之中,否则蔓延后,再要将其扑灭只能是大量伐除松树。三是加强林木抚育管理。对与疫点毗邻的松林,及早伐除被压木、衰弱木,并尽可能降低易感病树种——黑松的比例,改变松墨天牛适生环境,增强林木抗病性,减缓病源自然传播速度。

启示之二:松材线虫病治理质量取决于病枝材处理效果。目前,广泛运用的松材线虫病治理技术是杀灭松墨天牛,切断病源传播链。用化学农药杀灭天牛成虫成本高、效果不明显。相对而言,通过处理松树病枝材,杀灭天牛幼虫则要简便易行,且工效高。在具体操作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技术方法要正确。无论采取何种灭虫技术,效果都要求达100%。实践证明,对病枝材进行切片、烧毁处理是确保效果的最好方法。二是处理要彻底。调查表明:直径为1.5厘米的小枝也有天牛幼虫生存,因此,不只是对病树主干、伐根进行处理,对1.5厘米以上枝条也要进行灭虫处理,否则就前功尽弃。三是对疫点活树枝材也要处理。由于病死树出现时间受多种因子影响,疫点上某一时间内的活松树,并不等于未感病树。在疫点更新改造时,活松树处理常被忽视,这是病源人为传播的最大隐患。四是以枝材处理量定采伐量。疫点上的病死树或活树伐除后,如不进行绝对有效的灭虫处理而造成流失,则其对松林资源的潜在威胁远远大于留存于林间的危害。因此,在防治管理机制尚不健全,资金保障尚不充分的地区,为确保伐除松树的处理效果,应采取以处理能力决定伐除量方法,从而避免因病材流失带来更大灾难。

启示之三:松材线虫病除治切忌急功近利。松材线虫病发生与危害规律决定了病害除治工作是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在病害发生初期或危害面积较小时,只要迅速采取皆伐与烧毁措施,承受一定损失,就有可能扑灭病害。而当病害在较大面积内已蔓延数年,则治理的首要任务是控制流行而不应是扑灭危害。实践证明,急于在短时间内扑灭危害,必须大面积伐除寄主松树,由此而产生的后果一方面易出现新的荒山秃岭,另一方面被伐除的疫点松树数量多,灭虫处理耗时、费工,枝材流失隐患大,有可能产生更多、更分散的疫点。因此,要根据各种受害类型,确定策略与重点,有计划、分步骤、踏踏实实地推进防治工作。

四、几个问题

(一)如何评价松材线虫病的防治效果

松材线虫病危害重,易传播,难防治。它既具有一般病虫害的普遍性,更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将其它森林病虫害防治效果的评定方法与标准运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治上,必然带来许多局限性。如松墨天牛数量的下降,不一定必然导致病死树减少;而病死树的减少也不一定必然出现松墨天牛数量的下降。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专门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效果评价方法与标准。

(二)如何评价松材线虫病的危害程度

对于松材线虫病能否提出有病不流行(或不成灾)的概念;以单位面积病死树数量还是以单位株数病死率来评价危害程度更为恰当;达到怎样的指标才能算得上控制了病害。

(三)如何理解“履历现象”

“履历现象”为日本一学者提出。其核心内容是:在某一局部区域,当年病死树多,次年病死树也多,反之亦然,其现象的出现与防治的努力程度关系不大。但“履历现象”并不具有普遍性。在江苏,此类例子却很多。应如何理解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