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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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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例分析

法律实例分析范文第1篇

旅游规划过程是对旅游资源、游客市场、旅游商品和旅游人才进行综合研究,确定旅游区的发展主题,设计开发出符合市场需要的产品系列,完善相应的配套设施,实现多种效益以及旅游区的可持续发展。旅游产品设计以旅游区的主要旅游吸引物为对象,根据当地条件,进行适当的资金投入,运用技术手段,通过实地调查、旅游资源和开发条件评价、规划、建设和经营等,使得现实和潜在的旅游资源得到利用,并且尽可能拓展旅游资源利用的深度和广度。旅游产品设计作为旅游规划过程中的核心环节,直接影响到旅游规划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旅游区的开发成败。

目前,旅游产品开发设计主要依据设计人员的经验操作,缺乏系统科学的方法。有学者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提出方法,主要分成以下几类:第一类是挖掘旅游区的地脉、文脉,并依此进行产品设计,对自然型主导的旅游区和文化型主导的旅游区都适用(刘福辉,2009)。第二类是以民俗学中的“生活相”、“生活常”为指导思想,将旅游产品恢复到生产生活当中去,主要是针对文化型主导旅游区或者旅游节庆活动(丰培奎,2009)。第三类是问卷调查,分为潜在或现实的游客调查、旅游区相关政府部门或者相关人员的访谈(傅丽华,何燕子,2008;刘福辉,2009)。第四类是将以上几种方法结合起来同时使用(刘福辉,2009;蒋长春,2005)。

在定量分析中,对于问卷数据的处理目前可以分成几大类别。第一类是景观生态学中景观相容度联合菲什拜因-罗森伯格消费者决策模型,设计符合景观要求的旅游产品类型(傅丽华、何燕子,2008)。第二类是进行游客行为分析,根据问卷数据进行频数分析(蒋长春,2005)。第三类是模糊数学或者多目标线性加权和对潜在旅游产品进行评价(刘福辉,2009)。以上几种处理方法在旅游产品设计中的使用主要停留在宏观层面,而在微观层面如旅游产品的设计款式、形状、颜色等方面,则几乎失去了有效性。本文把西方营销研究领域里应用广泛的结合分析法引进旅游产品设计领域。这种方法不仅能够很好地处理旅游产品设计中旅游区主题等宏观层面问题,在旅游产品的具体款式、颜色等微观操作层面上也具有卓越的表现。

二、结合分析法

综合分析(conjointanalysis)又称权衡分析(tradeoffanalysis),是在已知受测者对某一受测体集合整体评估结果的情况下,经过分解的方法估计其偏好结构的一种方法。它是1964年由数理心理学家luce和统计学家Tukey首先提出,1971年由Green和Rao引入市场营销领域,成为描述消费者在多个属性的产品或服务中进行决策的一种重要方法。20世纪80年代以后,结合分析法在许多领域中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结合分析法不是一个完全标准化的程序,典型的结合分析包括一系列步骤和程序,主要用于确定哪些产品(或服务)的属性(attributes)和水平(levels)对于消费者来说是最重要的,其目的主要是测量消费者对产品属性的偏好。目前,其应用已经涵盖了新产品的概念筛选、开发、竞争分析、市场细分、广告、营销、品牌等领域(柯惠新、丁立宏,2000)。在旅游研究领域,孟威、苏勤(2009)使用结合分析法对历史城镇类旅游地居民的交往偏好进行分析,而在旅游产品开发中的运用,目前还没有相关研究涉及。

结合分析法应用于旅游产品开发设计,能够定量测量旅游地潜在或现实的游客对旅游产品某个属性和属性水平的偏好或效用,可以用来确定旅游产品最佳的属性水平组合。在旅游产品开发设计的具体应用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一是确定旅游产品的效用属性和相对重要性;二是确定潜在游客最喜爱的旅游产品组合。具体的操作步骤,首先,对预设计的旅游产品属性和属性水平进行识别;其次,根据旅游区的地脉、文脉并结合周边环境确定旅游产品的属性水平,其属性和属性水平的个数决定了分析过程中的参数个数;再次,利用属性和属性水平进行模拟组合并通过正交设计方法对旅游产品组合进行简化;最后,结合旅游地潜在和现实游客的调查结果进行数据处理,确定最佳旅游产品组合。

三、结合分析法的应用

(一)旅游案例地选择

本文以广西来宾忻城土司风情水街旅游产品设计为例说明结合分析法的运用。忻城县位于广西中部,红水河下游,东经108°24′~109°07′,北纬23°40′~24°23′,东临来宾,西依都安,北连宜州,东北距柳州117km,东南距来宾市130km,南距南宁206km。旅游尚处于起步阶段,区内拥有浓厚的土司文化、壮族文化。规划区主于忻城县城区南部,以芝江为轴,从源头板合村内城屯至与都乐河交汇处,全长约8千米,规划总面积约为46公顷。

(二)数据获取

数据来源于广西来宾忻城土司风情水街项目规划组于2008年7月16日在柳州市进行的潜在游客市场调查。调查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共发放问卷200份,实际回收200份,有效问卷数量为198份,有效率为99%。

(三)调查数据分析

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潜在游客市场的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

从样本的基本信息来看,受调查人群中男性稍高于女性;年龄分布呈现正态分布,35~44岁年龄组比重最大,25~34岁年龄组次之,两个年龄组的被调查者合计占83.92%,从通常的经验来看这个群体是外出旅游和休闲消费的主力军,因此样本是有效的。学历分布比较均匀,职业分布中,学生、服务销售人员、工人居多,这与调查的地点在人口流动大的广场、公园有关。收入中等偏下,对土司文化和忻城的了解不多,对忻城的了解程度比土司的了解程度要深,了解的途径多样广泛。

感兴趣的忻城旅游资源调查中,风味小吃为34.17%,宗教旅游资源为14.57%,其余在二者之间,调查者选择比较均匀。感兴趣的土司文化中,土司民俗活动为36.68%,土司馆藏文物为17.59%,其余在二者之间。在期望体验的旅游活动当中,与休闲相关的观光旅游、体验乡村田园生活、度假排在前三位。

在表2中可以看到,性别与基本情况中的收入、感兴趣的旅游资源中的制度历史和饮食文化之间的相关性强,与期望的各旅游产品之间相关性不明显,在后面的旅游产品细分市场分析中性别不构成细分市场的标准;年龄与基本情况中的职业和月收入、期望的旅游产品中的建筑形式(土司建筑)和体验活动(体验土司文化、购买土特产)之间相关性强,与感兴趣的各旅游资源之间相关性不明显,年龄可以作为后面旅游产品市场细分标准之一;学历与感兴趣的旅游资源(土司民俗活动、土司建筑艺术、壮族民俗活动、土司文化、红水河风光、田园风光、翠屏山风光、忻城土特产、宗教旅游资源)和期望的旅游产品(体验壮族民俗活动、品尝壮族特色美食、建筑形式、建筑材料和建筑主体色彩)相关性强,是主要旅游产品市场细分标准;职业与月收入在旅游资源偏好和旅游活动选择上基本一致,但相关性不强,可作为市场细分标准的考虑范畴。对忻城的了解途径和了解程度与期望旅游产品相关性强,尤其体现在对建筑形式和建筑主体颜色的选择上。

在SPSS16.0中采用多变量进行潜在客源市场细分和潜在旅游产品市场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对5个基本情况因子进行分类,利用SPSS16.0进行因子分析。进行效度分析得KMO系数值为0.602,Bartlett球形检验结果为自由度为10,显著性为0.000,系数为121,由此可知适合做因子分析。经过因子分析,3个被提取的主成分因子贡献率为92.267%,职业和月收入合成一个提取因子“经济状况”,其他3个因子依次为“性别”、“年龄”、“学历”。

2.对生成的4个新的基本情况因子进行正交设计,得出81个细分市场,与前面5个基本情况因子生成的细分市场一致。将81个细分市场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如下。

(1)15~24岁无收入的中专技校、高中和大专及以上的学生是最大的市场群体,占总体的18.18%,占总体的比重分别为5.05%、7.07%、6.06%。他们时间比较多但经济能力有限,有强烈的好奇心,喜欢体验新奇的民俗活动,品尝各色美食以及观光旅游,分别占这3个旅游产品市场的28%、27.14%、18.12%;消费额度主要集中在100~300元之间,占总体样本的34.54%。

(2)24~34岁的企事业管理人员和工人占市场总体的7.34%,学历集中在高中和大专,月工资收入在1000~3000元之间,旅游产品主要集中在度假和观光游览。虽然他们的收入水平不高,但由于家庭负担和社会负担轻,比其他的消费群体有更多的闲暇时间和可自由支配收入。57.56%的消费额度在500元以上,高于其他的细分市场。在所期望的旅游产品中,崇尚度假和观光旅游,约占度假市场和观光市场的1/5,是不可忽视的消费群体。

(3)35~44岁,月收入2001元以上,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人群,其消费潜能和职业紧密相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文教科技人员和军人有较稳定的休闲制度和经济收入。同时旅游休假中存在公费旅游,消费额度集中在300元以上(占46.14%),这个细分市场占总体的7.58%,旅游产品项目的选择上倾向于度假。

(4)虽然35~44岁,月收入在1001~2000元之间的男销售人员占总体比重最大(32.41%),但由于受职业、收入和社会负担的影响,该细分市场外出休闲的几率比较小,在期望的旅游产品选择上以观光旅游和体验壮族民俗风情为主。

(5)45~64岁,以工人为主(17.84%),消费额度集中在300~500元,以观光旅游为主。

(6)65岁以上的消费对象是农民、离退休人员,其消费水平在300~500元之间,期待的旅游产品是体验乡村的田园生活,占该旅游产品市场的1/8左右。

3.对期望的旅游产品进行综合分析,得到旅游产品效度和所占比重(表3)。因子平均比重表示潜在游客对忻城水街旅游产品的关心程度。从表3可以看出,潜在游客最重视期望的旅游活动形式,比重平均为34.87%;其次是建筑式样,比重平均为23.59%;再次为建筑的主体色调,比重平均为23.22%;最小的为建筑的外装饰材料,平均比重为20.44%。

特性水平值效度表示该水平值对潜在游客前来忻城水街旅游时的效度。效度值越高,表示该因子越受潜在游客市场的欢迎。从表3可以看出,体验土司文化比其他的期望旅游产品形式更受欢迎,土司建筑比其他的建筑式样受欢迎,青砖比其他的建筑材料受欢迎,灰色比其他的建筑主体颜色受欢迎。

4.潜在游客对旅游产品的选择。对因子属性特性水平值进行随机组合,自由组合以后形成的产品数为5×4×4=80种,提取前10的旅游产品依次为:

(1)建筑组合的效度。

效度(1)=U(土司建筑+青砖+灰色)=0.762

效度(2)=U(土司建筑+青砖+暗红色)=0.745

效度(3)=U(土司建筑+青砖+白色)=0.7432

效度(4)=U(土司建筑+木板+灰色)=0.7216

效度(5)=U(土司建筑+木板+暗红)=0.7046

效度(6)U(土司建筑+木板+白色)=0.7028

效度(7)U(壮族传统建筑建筑+青砖+灰色)=0.6689

效度(8)U(壮族传统建筑建筑+青砖+暗红色)=0.6519

效度(9)U(壮族传统建筑建筑+青砖+白色)=0.6501

效度(8)U(壮族传统建筑建筑+木板+暗红色)=0.6285

效度(10)=U(壮族传统建筑建筑+木板+白色)=0.6115

(2)其他旅游产品效度。

效度(11)=U(体验土司文化+度假)=0.5914

效度(12)=U(体验壮族传统文化+品尝壮族传统美食+购买壮族土特产)=0.515

效度(13)=U(观光旅游+品尝壮族特色美食+购买忻城土特产)=0.5141

效度(14)=U(体验土司文化+观光旅游)=0.4921

效度(15)=U(体验乡村田园生活+度假)=0.3928

(四)数据分析结论

通过对忻城潜在客源市场和旅游产品市场分析,得出的结论如下。

以0.601的KMO系数、0.000的显著性进行了因子分析,对潜在消费市场进行分析,得出81种潜在客源市场。将这些市场进行综合分析得出游客量最大的是学生市场,消费实力最强的是24~34岁的企事业管理人员和工人。

在旅游产品的选择中,学历是区分不同消费群体的主要标志,基本情况与感兴趣的旅游资源、期望的旅游产品之间相关性表有所体现,学历与文化底蕴深的旅游产品之间的相关性强,对忻城的了解途径与忻城土司风情水街应该采用的建筑主体式样相关性强,而对忻城以及土司文化的了解程度对忻城土司风情水街的建筑形式和主体建筑色彩的选择强相关,对忻城和土司文化了解程度深的调查者选择的是以暗红色为主调的青砖土司建筑。

对旅游产品进行综合分析得到的比重中,旅游产品形式的比重最大(34.87%),建筑材料的比重最小(20.44%)。同时将特性效度的水平值进行随机组合,得建筑的前10组合和旅游产品式样组合的前5位,建筑首位的是灰色的青砖土司建筑,旅游产品组合效度最大的是体验土司文化的度假,旅游产品单体效度最大的是体验土司文化,综合考虑可以将灰色的青砖土司建筑作为首选,融合壮族传统建筑的元素,以体验土司文化为主,其他旅游产品为辅的产品性质。而在旅游产品式样选择上,则建议5种旅游产品式样综合运用。

四、结论与讨论

法律实例分析范文第2篇

股利分配是上市公司重要的财务决策内容之一。上市公司的胜利分配受多种因素的限制,诸如法律性限制、契约性限制。企业内部因素以及股东意愿的限制等,其中法律性限制的强制性最强。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法律性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法规的有关内容中:《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送配股的暂行规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规中关于送配股的有关规定。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利润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在不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内);2、缴纳所得税;3、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之后仍存在的亏损;4、按10%的比例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当该公积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5、按5%一10%的比例计提公益金;6、计提任意盈余公积;7、向股东支付股利。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送配股的暂行规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对公司股本扩张的限制主要有以下内容:动用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不少于股本的50%;净资产收益率三年平均不低于10%,每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当年配股数量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股本总额的30%;因送转增加的股本额与同一年度内配股增加的股本额两者之和不超过上一个财务年度截止日期的股本额。

二、现行股利政策导致的问题

《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规定,无疑对规范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这些规定主要规范了上市公司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向股东支付股利,缺少上市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必须向股东发放股利、以何种方式(现金股利、股票股利)发放股利的规定。

《关于上市公司送配股的暂行规定》和《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尽管对上市公司的股本扩张比例(最高为10比10)和配股比例进行了限制,对配股资格的取得划定了一条资格线,但未规定如何确定配股价格。诚然,采取何种股利政策是上市公司内部的理财问题,应由企业对自身所处环境的各种内外部因素综合平衡考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做出选择。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我国绝大部分上市公司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营(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有近2/3为不能参与市场流通的国有股和法人股,资产委托关系的不健全使公司治理结构远不能胜任市场经济的要求,难以在公司内部建立健全利润分配机制,体现在胜利分配中就是上市公司的非理较多。如呈逐年上升趋势的暂不分配现象,据统计1994-1998年5年中,不分配公司占上市公司的比例分别为9.28%、20.12%、32.08%、50.13%、56.61%,该比例上升速度之快令人瞠目,而对于不分配的原因,许多公司未作出具体解释。

又如上市公司股本扩张欲望十分强烈,除了利用送红股进行股本扩张之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配股这些特殊的股利分配方式的运用也愈来愈普遍。自1995年9家公司(占当时推出分红方案公司的3.19%)推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1996年在年度分配方案中采用该形式的公司迅速增加到116家(占当时推出分红方案公司的44.94%),1997年和1998年分别有118家和132家将资本公积转增为股本,分别占当时推出分红方案公司总数的31.81%和34.65%(该比例之所以较1996年有所下降,是因为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对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作了限制性规定,除股本溢价外,其它原因如资产评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外币折算差额等原因形成的资本公积是所有者权益的一种准备,在未实现前,不得用于转增股本;待实现后,方可按规定程序转增股本)。配股是我国上市公司常用的另一种股本扩张方式。在原配股资格线是净资产收益率“连续三年不低于10%”的几年中,为了取得配股资格,通过操纵利润形成的10%净资产收益年成为证券市场一道引人注目的“景观”,受到市场各方的普遍质询。纵览近几年来的配股方案,几乎所有公司的配股比例都达到了证监会规定的配股上限:10比3.1998年,配股公司数量已超过新上市公司的数量,年终时更是有突击配股之风刮起,老上市公司通过配股所筹资金数额已超过新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所筹资金数额。与此同时,配股价更是一年高过一年,以往配股价仅3-5元,配股以后,很快填权,中小股东均能从中得到实惠,上市公司实施配股确实是利好;现今呢,配股价是芝麻开花节节高,一些公司推出的配股价令中小股东左右为难(国有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往往因为配股价远远高于他们所持股份的成本而放弃配股);认配吧,市场价与配股价相差无几,没有什么油水,甚至还有被套的可能;不配吧,配股基准日要除权,市场价一旦高于配股价就要吃亏,真是令人食之不甘,弃之不舍。高高在上的配股价给承销商也带来了较大经营风险,使其不经意间成为公司的大股东。

本来进行股本扩张意味着上市公司有着良好的投资项目,会给股东带来更丰厚的投资回报,但我国上市公司高涨的股本扩张欲望下面潜伏着资金投向的巨大盲目性。一些公司为了使股本扩张所得资金迅速产生效益,将其大多投向购买资产和股权的资产重组及新建项目方面,以求得多元化经营和股本扩张所带来的短期效应,一段时间后(特别是财务年度末),其效益呈下降趋势时,又将这部分资产卖掉。一项据1997年报和1998年报披露的配股项目进行的统计表明,90家已配股公司真正产生效益的仅(15家)16.67%,不足1/5,部分产生效益的为(43家)47.78%,未产生效益的有(32家)35.55%,占总数的1/3强。由此可见,配股多半未能形成公司利润新的增长点,不符合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上市公司股本扩张速度远远超过其效益增长速度,引起每股收益的大幅度下降,有损于公司树立良好的财务形象,打击了投资者的持股信心,更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三、股利分配政策的理性化改进

股利分配的理性化从根本上说有待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从而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利润分配机制,真正从企业发展的战略角度制定胜利分配政策。与此同时,采用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引导上市公司胜利分配向理性化发展也是不可或缺的手段之一。目前,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有关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法律规范:

1、扼制不分配现象。对于那些有累积盈利而又不分配的公司,必须强制其披露不分配的具体理由,而不能简单地以“为了公司的长远利益”之类的话推脱了之。限制公司通过过分保留盈余进行内部筹资,当公司每股未分配利润达到一定金额后,必须向股东支付现金股利,否则国家将对其课以一定程度的税负,从而促使企业积极利用其他渠道(如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增强资金成本对企业的约束力。在配股资格的取得上附加历年分红比例应达到一个合理水平,配股比例与分配比例直接挂钩,这样既促进了企业尽可能利用好募股资金和提高分配意识,也使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得到了保障。

2、适当降低股本扩张的最高比例。应明确规定上市公司送红股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20%,即最高比例为10送2.这是因为考虑到一般上市公司的年度利润增长率多在20%左右,以10送2的上限送股有利于保持公司每股收益的稳定增长;即使公司来年业绩平平,也不至于使每股收益稀释很多。与此同时,应考虑将公司通过送配转进行股本扩张的最高比例降为10比5.上文提到的将配股比例与分红比例挂钩也有助于降低企业的股本扩张速度。对于那些确实因业绩突出、成长性良好而股价较高的公司,可允许其通过股票分割来增加发行在外股票数量,降低股票市价,增强股票的流动性。笔者认为目前应由证监会对公司的股票分割方案进行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待将来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后,由公司自主决定实施。

法律实例分析范文第3篇

案例1:小曹经学校安排到某五星级酒店顶岗实习,从事客房服务工作。进入夏季,酒店业务增加,遂要求学生加班并承诺按酒店员工待遇给付加班费。但到实习结束时,加班费仍未支付,后经校方协调半年后才取得加班费。案例2:小徐在实习酒店的一次退房检查中发现了客人遗忘的墨镜,但未通告前台,而是自己留了下来。

事后,失主寻回酒店,酒店调查之后,让小徐退回墨镜,并由经理向失主道歉,才得以原谅。因为此事酒店给小徐的实习考核成绩计了差并责令其提前返校。案例3:小刘在顶岗实习的酒店负责传菜工作,一日由于地滑,不慎摔倒致小腿粉碎性骨折,前后治疗共花费近2万元,而酒店只愿承担其中的一半,双方遂起纠纷。

二、酒店管理专业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一)工资待遇。酒店与高职院校合作让学生到企业内部顶替正式员工实习工作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学生的工资较低,可以为企业减少开支。经调查,大部分酒店实习生的工资是以所在地区最低工资为标准的,而且个别酒店在给付工资时,还会无故拖欠与克扣。

(二)意外伤害。在实习中由于学生安全意识薄弱、操作技能有限、经验严重不足会导致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因此造成的损失学生主张应由酒店全部承担,因为受伤时是为酒店工作且与酒店正式员工工作内容相同,应属工伤。同时顶岗实习是学校安排,学校也应负有连带责任。酒店认为学生与酒店未形成真正的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酒店无义务承担全部费用。校方认为自己只是学生与企业的桥梁,只负有帮助协商处理的义务,无须与酒店共同承担责任。

(三)违法行为。酒店管理专业学生在酒店顶岗实习的过程中常见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侵权行为、侵占行为与盗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如实习生在上菜时不慎将客人烫伤,花费医药费若干。侵占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在服务时常与客人的财物接触,个别学生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自身素质不高,抵挡不住物质诱惑,一时冲动做出了盗窃行为。

三、解决酒店管理专业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法律问题的方法及几点建议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酒店管理专业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遇到工资给付、意外伤害损失承担等问题可依照双方的合同,通过协商方式来处理。如无法达成共识可通过诉讼解决。而违法行为则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侵权行为属工作中发生的,应由酒店承担责任,事后对有过错的实习生有权追偿。相反如侵权行为是非工作中产生的则应由学生自己承担。侵占行为如经调查属实应将财物返还,对于损失企业应先行垫付,后向实习生追偿。盗窃行为应属个人行为,应由顶岗实习学生自己承担。

(一)健全顶岗实习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调整实习中各主体之间关系,改变这一领域无法可依的局面,国家应该加快对《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步伐,制定详细的规定,规范企业、学校、学生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实例分析范文第4篇

【关键词】 持有至到期投资; 溢折价摊销; 应收利息; 利息收入

中图分类号:F23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06-0052-03

金融债券是现代企业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重要形式。金融债券的发行方式按照其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的关系存在溢价、平价和折价三种办法,而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长期金融资产债券、金融负债债券的后续会计核算均应采用实际利率法。笔者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发现,学生在学习实际利率法时,对其核算原理比较容易理解,但在具体使用实际利率法对债券进行摊销核算时,都感到其计算过程十分繁琐,不易操作。为此,本文以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为例,构建一个简捷金融债券实际利率法计算模型,以供广大初学者学习参考。

一、传统计算方法

在传统的会计教材、会计职称考试或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中,在采用实际利率法对债券溢折价摊销时,都是利用“利息收入与摊余成本计算表”进行计算。这种方法需要计算“实际利率”、“应收利息”、“利息收入”、“利息调整摊销”、“摊余成本”五项金额。在编制该计算表时,各项目必须分别计算出来,然后按照各项之间的数量关系得到“应收利息”、“利息收入”和“利息调整摊销”三项金额,在得到此三项金额后才能进行有关会计账务处理。其中最关键的是计算每期末“摊余成本”此项金额。

债券的摊余成本是指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初始金额经过三项调整后的结果:(1)扣除债券中已偿还的本金额;(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债券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并进行摊销后所得到的累计摊销额;(3)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在债券类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发行实务中,之所以存在溢价或折价,其实质就是因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市场利率)存在差异。对债券购买者而言,溢价就是以当前市场利率为基准,以后各期多得利息收入而需预先支付的代价;折价就是债券购买者以当前市场利率为基准,以后各期少得利息收入而预先获得的补偿。同理,对于债券发行者来说,溢价就是以当前市场利率为基准,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预先获得的补偿;折价就是债券发行者以当前市场利率为基准,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支付的补偿。在债券的会计核算中,对债券的溢折价进行摊销,在债券到期时,无论债券原来是溢价或者折价方式进行发行、购买,债券的到期值都与债券面值相一致。其摊销过程可用如下公式表示:

利息收入(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1)

应收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名义利率)(2)

利息调整摊销额=利息收入-应收利息 (3)

若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的初始确认金额大于其面值,即债券为溢价发行,则(3)式计算结果为负数;反之,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的初始确认金额小于其面值,即债券为折价发行,则(3)式计算结果为正数。当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不存在已偿还本金,也没发生减值损失的情况下,其摊余成本可按如下公式计算:

摊余成本=面值±利息调整摊余金额 (4)

以下用实例加以演示。

案例1:甲公司20×1年1月1日以52 500元购入面值50 000元、期限五年、票面利率5%、到期还本、每年12月31日付息的乙公司债券。该债券在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会计核算。具体会计核算如下。

实际利率是指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通过试算后,采用内插法可以得到该债券的实际利率为:

对案例1甲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业务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核算,其具体计算结果见表1。

甲公司20×1年12月31日的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利息 2 500

贷:投资收益 2 037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463

其他年份的账务处理省略。

由上述账务处理可看出,“应收利息”账户的金额每期期末都是固定的,即为50 000×5%=2 500元。“投资收益”账户的金额最为关键,计算过程也很复杂,但只要计算出它的金额,则“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账户的金额很容易通过“应收利息”与“投资收益”两个账户的差额得到。

案例2:甲公司20×1年1月1日以47 500元购入面值50 000元、期限五年、票面利率4%、到期还本、每年12月31日付息的乙公司债券。该债券在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会计核算。具体会计核算如下。

该债券是以折价发行方式发行,通过试算后,采用内插法可得到实际利率为:

案例2甲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业务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核算,其具体计算结果见表2。

甲公司20×1年12月31日的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利息

2 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451

贷:投资收益

2 451

其他年份的账务处理省略。

由上述会计账务处理可看出,“应收利息”账户的金额每期期末都是固定的,即为50 000×4%=2 000元。“投资收益”账户的金额最为重要,计算也很繁琐,但只要计算出它的金额,那么“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账户的金额就是“投资收益”与“应收利息”两个账户的差额,其计算过程十分简单。

二、简捷计算法

从上述案例1、案例2的计算过程可以看出,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的核算过程十分繁杂,无论对于在校学生、参加会计职称与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考生,还是从事会计和审计业务的人员来说,虽然能理解其核算原理,但很难准确、快速计算出所需要账户的结果,这给学习和考试带来一定困难,为此,介绍以下简捷计算方法。

首先,对该计算方法进行简单的数理推导,以便于学习者理解。假设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的面值为B0,票面利率为r0,债券的期限为n,每期末支付利息,到期还本,且无减值损失;债券的发行价格(初始确认价值)为C0,实际利率(市场利率)为r1;债券的应收利息为Ri,债券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为R'i,债券的摊余成本为DCi。采用递归法进行推导,其过程如下。

利用公式(1)、(2)、(3)、(4)可以得到:

第一期末:债券应收利息:R1=B0r0

债券利息收入:R'1=C0r1

债券的摊余成本:DC1=C0-(R1-R'1)=C0+C0r1-B0r0

第二期末:债券应收利息:R2=R1=B0r0

债券利息收入:R'2=DC1r1=[C0-(R1-R'1)]r1=(C0+R'1-

B0r0)r1

……

第k期末:债券应收利息:Rk=Rk-1=…=R1=B0r0

债券利息收入:R'k = DCk-1r1 =[C0-(Rk-1-R'k-1)]r1 =

[(C0+R'k-1)-Rk-1]r1 k=1,2,…,n

……

(5)

公式(5)是核算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溢价与折价摊销最重要的模型,只要计算出此项金额,债券溢折价摊销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同时该公式还直观地揭示了影响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利息收入的内在因素。

以公式(5)对上述两个案例进行计算。

案例1计算结果:

20x1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投资收益)=52 500×

3.88%=2 037元

20x2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投资收益)=(52 500+

2 037-2 500)×3.88%=52 037×3.88%=2 019元

20x3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投资收益)=(52 037+

2 019-2 500)×3.88%=51 556×3.88%=2 000元

20x4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投资收益)=(51 556+

2 000-2 500)×3.88%=51 056×3.88%=1 980元

20x5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投资收益)=(51 056+

1 980-2 500)×3.88%=50 536×3.88%=1 964*元

*系计算结果尾数调整。

案例2结算结果:

20x1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投资收益)=47 500×

5.16%=2 451元

20x2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投资收益)=(47 500+

2 451-2 000)×5.16%=47 951×5.16%=2 474元

20x3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投资收益)=(47 951+

2 474-2 000)×5.16%=48 425×5.16%=2 499元

20x4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投资收益)=(48 425+

2 499-2 000)×5.16%=48 924×5.16%=2 524元

20x5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投资收益)=(48 924+

2 524-2 000)×5.16%=2 552*元

*系计算结果尾数调整。

将此简捷计算公式的计算结果与表1、表2对比,二者完全一致,且计算过程十分简单,易于学习掌握。

三、研究结论

首先,本文提出的债券溢折价摊销公式简洁明了,它将债券摊销的复杂计算过程统一在一个简单模型中,既容易理解,也能很好地操作计算。其次,它将影响债券类金融资产收益的因素进行量化,为投资者准确、简便计算投资收益提供结果,为其投资决策提供依据。最后,该计算模型不仅能用于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核算,还能用于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问题,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核算、大宗销售业务分期(年)收回长期应收款等业务的核算。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89-91.

[2] 钱逢胜.中级财务会计(第二版)[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134-135.

[3] 刘永泽,陈立军.中级财务会计(第三版)[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93-102.

法律实例分析范文第5篇

关键词:生态位;旅游业;发展态势;安徽省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各地大力发展旅游业的大背景下,安徽作为全国旅游大省,提出建设“旅游强省”发展战略,计划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推动安徽省旅游业从“高速旅游增长”向“优质旅游发展”转变。而过去的旅游研究和管理实践表明,制定科学合理的旅游政策、措施需要充分了解旅游业发展状态和发展趋势。因此,本文引入旅游生态位态势理论,从国内旅游收入、国内旅游接待人数两项旅游业发展核心指标,研究分析安徽省各地市旅游业发展态势,以期为区域旅游管理机构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二、旅游生态位态势理论

生态位(Niche)是生态学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原用来表示某一生物种群在生态系统中所处的位置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1]。由于旅游经济单元在生存发展过程中也会出现类似于生物种群的竞合行为,所以生态位理论也适用于旅游研究领域。由此形成了“旅游生态位”的概念,即在某一区域范围内,各旅游经济单元在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地位、状况和功能作用。旅游生态位包含态、势两个部分,所谓“态”是指旅游经济单元的生存发展状态和发展情况,如旅游收入、旅游接待人数等;“势”是指旅游经济单元在整个区域旅游中所产生的影响力和支配力,如旅游收入增长量、旅游接待人数增长量等。两者结合体现了一个旅游经济单元在区域旅游业的地位与作用,及对其它旅游经济单元的影响。其计算公式为:式中:i,j=1,2,3…n;Ni为旅游经济单元i的生态位;Si、Pi是旅游经济单元i的态和势;Sj、Pj是旅游经济单元j的态和势;Ai和Aj为量纲转化系数。据此公式测算出的旅游生态位的取值范围在0-1之间,并且数值越大,越接近1,说明研究对象在区域旅游系统中的地位越高、作用越大,具有的影响力与竞争力也越强。同时,在内在潜力和外界环境的共同作用下,一定时间内旅游经济单元的态、势会发生相应的增减变化。如果旅游经济单元实现良性发展,则其生态位的态、势会相应增加,表现出旅游生态位的扩充;反之,则表现出旅游生态位的收缩。因此,旅游生态位扩充理论反映了旅游经济单元的发展趋势,旅游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旅游生态位变化情况适度调整发展策略,努力保持旅游生态位的扩充,实现旅游经济单元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2]。旅游生态位扩充程度的计算公式为:式中:T为旅游经济单元生态位扩充的程度大小,P表示旅游经济单元的势;S为旅游经济单元的态。当T0,表示旅游经济单元的发展趋势越好,且其数值越大,在区域旅游系统中的作用和影响力越强;相反,当T0,表示旅游经济单元的发展受挫,在区域旅游系统中的作用和影响力正在萎缩。

三、安徽省地市旅游生态位态势定量分析

为研究安徽省旅游业发展的状态和趋势,本文选取安徽省各地市2014-2018年“国内旅游收入”和“国内旅游接待人数”两项关键旅游业发展指标,相关数据来源于安徽省统计年鉴。依据生态位计算公式,将2018年的现状数据作为“态”的度量指标,将年平均增长量为“势”的度量指标,以1年为时间周期。使用MATLAB软件编程计算,得到安徽省各地市国内旅游收入、国内旅游接待人数旅游生态位数值和生态位扩充程度(表1)。通过分析表1中的国内旅游收入生态位、国内旅游接待人数生态位数值大小,发现安徽省地市旅游业发展状态水平呈现出明显的等级特征。综合来看,排在第一等级是合肥,第二等级是芜湖、安庆、池州、黄山;第三等级为宣城、蚌埠、马鞍山、六安;第四等级为滁州、亳州、阜阳、淮南、铜陵、宿州;排在最后的是淮北。其中合肥发展态势最好,作为安徽省经济、政治和交通商贸中心,人口基数大,经济发展水平高,工商业企业众多,庞大的内需旅游市场和外地商务游客共同推动了合肥旅游业的发展;排名第二的芜湖拥有众多旅游主题公园,每年吸引大量青年与亲子家庭游客前往体验;黄山、安庆、池州则以其数量众多,高品味的自然与人文旅游资源见长,每年吸引大量的观光休闲游客前往游览体验。按地域来看,皖北各地市的旅游发展水平普遍较低。分析原因在于其旅游资源相对匮乏,旅游产品项目少、吸引力弱,市场营销不足,未来需要在旅游产品项目的开发和营销方面加大投入。此外,笔者将两项生态位数值对比时发现,淮南、蚌埠、安庆、池州的旅游收入生态位排名低于国内旅游接待人数生态位排名,说明这四市在游客人均旅游消费方面存在不足,旅游供给侧亟需转型升级,尤其要加大中高端度假型旅游产品项目的开发建设,尽量延长游客停留时间,想方设法提升游客的人均消费水平。通过分析表1中的两项指标生态位扩充程度,可以看出安徽省各地市旅游业均呈现出持续增长的态势(T值均大于0),其中铜陵、淮南、芜湖、亳州、宣城、蚌埠两项指标的生态位扩充程度最高,表明上述地市在2014-2018年这五年的旅游发展势头非常强劲。而黄山、淮北、安庆和池州四地市的生态位扩充程度较低,说明它们相较省内其他地市,其旅游业增长幅度偏小。令人颇感意外的是除了淮北以外,其他三市均为安徽省旅游发展的重点地市,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原因在于它们的旅游业发展水平基数较大,发展后劲相对其他城市来说偏弱,旅游业实现快速扩张增长的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