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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贸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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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贸易的风险

进口贸易的风险范文第1篇

关键词:大宗商品;商业银行;信用证;风险

大宗商品(Bulk Stock)通常指可进入流通领域,但非零售环节,具有商品属性,用于工农业生产及消费使用的大批量买卖的物质商品,主要包括原油、有色金属、钢铁、农产品、铁矿石、煤炭等。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货物贸易国,在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上 ,大宗商品贸易往往有别于一般商品,大都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由于国内进口贸易商主要通过商业银行开展大宗商品国际贸易的信用证结算业务,导致我国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的扩大。因此,进一步分析大宗商品进口贸易项下的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及风险防范,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一、大宗商品贸易信用证付款的主要特点

(一)合同标的金额大

大宗商品主要包括能源商品、基础原材料和农副产品三大类,基本上属于初级产品,社会的需求量比较大。一般而言,大宗商品贸易合同涉及的标的金额都比较大,合同金额换算人民币多在千万元以上,且资金交易密集,在较短的时间内需要循环开证。因此,但凡开展大宗商品贸易,对进口商的流动性资金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在自有流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进口商对银行贸易融资支持的依赖度较高,往往通过借助银行信用,提高资金杠杆率,以信用证结算方式实现资金融通,降低经营成本。

(二)付款履约期限长

大宗商品主要为初级产品的特点,决定了大宗商品贸易合同的履约期限一般都比较长,少则1―2年,多则2年以上,为了延长付款时间,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口贸易商多采用开立即期信用证并续作进口押汇的方式,一方面解决付款资金上的融通,同时缓解了自身履约期限上的压力,续作进口押汇的做法实际上等同于在开立信用证的基础上,变相延长了贸易商的对外付款时间。

(三)交易价格波动大

大宗商品基本上能够反映一国的经济运行以及对外贸易现状,在世界经济跌宕起伏、金融危机余波未了的大背景下,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已成为常态,原油、铁矿石等涉及一国经济安全的国家战略商品,其价格走势不仅仅受市场因素的影响,与政治因素也密切相联,价格波动剧烈。特别是2014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供需不平衡、全球经济增长乏力、美元升值预期的影响,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出现断崖式下跌,原油、铁矿石、煤炭、基本金属等主要业务品种价格跌幅都在30%左右,直接导致银行信用证业务面临较大的风险。

(四)尉萏蹩罱衔复杂

信用证结算方式在大宗商品贸易中被广泛使用,基于贸易背景的特殊性,大宗商品贸易项下的信用证在单证操作、单据条款和不符点提示方面常常与众不同,导致实务中争议不断。例如,受益人在交单后货物价格突然暴涨,开证行是否可以按申请人指示强行付款从而买下单据呢?再如,大宗商品贸易中经常会遇到超标减价和租船提单的问题,凡此种种,常常有别于普通商品贸易项下的信用证。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规定,信用证结算的特点是,银行只负责单据的审核,不介入信用证所对应的贸易合同,且不受贸易合同的约束。因此,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信用证的付款条件时,应尽量采用单据化方式;开证行在受理开证申请时,应仔细审核开证申请书的内容,对于无法单据化的条款和条件,应严格禁止,以避免卷入贸易纠纷。

二、大宗商品进口贸易项下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分析

(一)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引发的违约风险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最大优势是借助第三方银行的信用,既能保证出口商如期收到货款,又能保证进口商如期收到代表货权的全套单据。然而,当大宗商品国际市场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时,有可能会导致贸易商改变选择。例如,当大宗商品的价格出现大幅下跌时,如果进口商利润得不到保证,进口商就有可能选择违约的方式,不再支付货款,导致银行出现垫款;如果企业要求开证行对“单证一致”的单据无理拒付,就会产生纠纷,开证行也会被卷入基础合同的纠纷中。

(二)进口商支付能力下降引发的支付风险

大宗商品贸易供求量大,资金交易密集,进口商对银行信贷资金支持的依赖度很高。当进口商流动资金短缺时,通常会选择续作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的方式,由开证行用押汇款先行对外付款,开证行根据与进口商之间的进口押汇协议放单给进口商,进口商便可凭单提货,以货款回笼资金偿还到期押汇及利息。从资金流动性方面看,如果到期进口商的资金链出现问题,无法按时归还开证行的到期押汇款项,开证行的进口押汇就将面临风险。我国的进口贸易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多数处于弱势地位,没有定价权,大宗商品价格受国外操纵。特别是2014年下半年以来,大宗商品价格出现断崖式下跌,部分商品价格最深跌幅超过30%,一般而言,大宗商品的进货与出货时间间隔较长,一旦价格下跌,就会陷入“高买低卖”的局面,如果没有对价格进行有效对冲,就会导致企业经营亏损,直接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

(三)通过不合理约期套取银行信用的风险

通常的情况是,进口贸易商通过开立即期信用证并续作进口押汇的方式,将自身的实际付款期限一再拉长,但进口货物的周转期限并未出现变化,在这个过程中,进口贸易商利用货物销售回款与融资期限之间的时间差,套取银行的信贷资金。举例来说,假定贸易融资期限为6个月,货物运输及销售回款周期为3个月,这样1笔业务做下来,企业就可以获得大概3个月时间的“短期融资”,如果一年之中企业采用相同的模式循环做4笔次贸易,所沉淀下来的资金就相当于获得了一笔1年期的中短期融资;换句话说,如果企业在一年中的贸易额为4个亿,那么就相当于从银行套取1亿元的信贷资金;如果长期反复重复操作,实际上就等于从银行获得了“长期贷款”。在这种模式中,如果企业货物周转速度越快、贸易融资期限越长、贸易量越大,企业套取资金的规模就越大;连续、重复进行大规模的交易,企业套取的银行资金就能够形成“资金池”,并用于对外投资,由此也就会使商业银行聚积更大的信贷风险。

(四)通过虚假贸易背景骗取银行信用的风险

虚假贸易背景是指在货物的所有权并未发生实质转移的情况下,而相关的货物单据在贸易商的几家关联公司之间不停循环倒手,表面上看好像是有贸易行为,但实质上货物只是在“空转”,具有较大的欺骗性。通过这种贸易模式,一笔原本发生在境内外两家公司之间的直接贸易,通过境外第三方中介(多数情况下为关联公司)进行转易,达到贸易融资目的;当信用证到期后,进口商通过再开具另一张信用证进口同样规格商品的方式,反复循环操作达到将短期融资转为长期融资的目的。例如,A、B公司签订贸易合同后,随即A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以B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B公司在收到信用证后向甲公司出具仓单,真实贸易情况下甲公司收到仓单应该去海关提货出售,但在虚假贸易情况下,A公司直接将仓单出售给境外C公司获取境外美元,然后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用于国内投资,而C公司折价将仓单卖回B公司,至此一个贸易循环完成。A、B、C三家公司之间可利用该套单据开启另外一个贸易循环。这个模式可以反复多次,而货物在保税区一直未动,也就是说利用这一批货物,企业实际贸易规模可以是货物价值的数倍,甚至十几倍。正常贸易和虚假贸易项下信用证融资流程分别如下图所示。

(五)信用证项下理财产品创新所引发的套利风险

市场上的套利模式主要有汇差、利差、汇差利差三种模式。伴随着我国金融创新的加速,商业银行推出了诸如远期售汇、利率或货币掉期、期权等一系列金融衍生产品,进口贸易商常常以信用证为载体,通过即期和远期汇率的差别、人民币利率与外币利率的差别,进行套汇、套利活动,最大限度提高资金收益。例如,当人民币利率与美元利率相差较大时,进口贸易商可以通过在国内开立信用证,并由关联公司以该信用证在境外进行美元融资,兑换成人民币后在国内投资,赚取跨境利差;有的还将资金挪作他用,炒房、炒矿、炒期货、放高利贷,如果出现巨额亏损或无法回笼,客户资金流就会断裂。又如,在人民币汇率单边升值的大背景下,进口贸易商用人民币换汇美元归还借款,以获得货币升值收益。根据高盛的测算数据,2014年1季度我国以套利套汇为目的的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余额超过1100 亿元,其中:进口铜的80%被变相用于套利套汇,涉及金额约460亿元,占进口铜总金额的42%;铁矿石约35%用被变相用于套利套汇,涉及金额约300 亿元,占进口铁矿石总金额的27%。倘若大宗商品价格不会出现大幅下跌,境内外存在较大的套利空间、人民币汇率单边升值的趋势没有改变,进口贸易商套汇套利的模式就不会对银行信用构成风险,但是一旦上述条件出现逆转,大宗商品价格出现深幅下跌,境内外的利差日趋收窄,人民币汇率进入贬值通道,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双边大幅波动时,上述套利模式就极易出现风险,并最终将风险转嫁给银行。

三、加强风险防范的对策与措施

(一)加强大宗商品市场行情的风险研判

针对国际大宗商品市场价格的波动,商业银行应建立自己的专业分析团队,提高对市场行情的研判分析能力,通过分析市场利率、汇率波动以及大宗商品价格走势,深入研究各项变化对贸易融资业务带来的影响。在具体操作方面,商业银行应设立每日盯市制度,业务部门可按业务品种分别设立大宗商品信息台账,及时记录大宗商品价格变动数据,做到动态监测大宗商品每日行情;在银行内部推广风险控制的标准化模式,通过对不同商品种类客户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进行分类、研究、归纳,进一步完善专业化的风险控制模式;商业银行应根据市场的波动变化幅度,适时采取提高保证金比例、降低贸易商融资额度等主动退出的风险管控措施,切实做到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全面推动业务快速健康发展。

(二)改进管理环节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信息不对称作为一个信息经济学概念,对商业银行本轮大宗商品贸易融资风险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信息不对称是长期制约银行风险管控水平的瓶颈。针对民营企业财务报表数据普遍虚高的问题,商业银行可通过搜集企业缴税、员工工资发放、水电费缴费信息,对融资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做一个大致的判断;当地银行同业应建立联席机制,定期互通信息,协调行动,对于重大事项要及时通报,充分共享客户资源;进一步完善人行征信系统的服务功能,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既是一个信息载体,又是一个服务平台,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家商业银行借助这个平台可以查询客户他行的信用状况,人民银行可以在系统现有功能的基础上,扩大查的内容,例如行业风险信息报告、企业重大风险预警事项等,进一步提高系统的信息辐射范围;大力推动银团贷款的模式,通过开展银团贷款,银行内部不同分支机构或者各家商业银行之间,可以互通企业信息,同时利用信贷市场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提高客户信息的采集质量,降低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信贷风险。

(三)加强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

商业银行应按照银监会要求的“了解你的客户”和“尽职调查”原则,准确分析客户融资目的、还款来源和还款能力;厘清客户贸易项下货物流、资金流、单据流的流转方式和管理模式,了解客户真实的贸易方式、履约能力和上下游交易对手情况;掌握客户在他行授用信的总体情况,定期分析客户国际贸易融资累计用信余额与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经营能力和销售收入的匹配情况,判断是否存在伪造贸易背景循环套利的情形,防止出现因过度授信和用信而导致“垒大户”现象;监控资金账户变动情况是否具有明确的贸易背景作为支撑,贸易项下货款是否按照销售进度正常回笼;查验单据真实性和唯一性,合理排除存在客户利用同一单据重复融资的情形;查验库存的货物种类和数量与已办理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匹配情况,是否存在收货后长期不生产或销售的情形;通过贷前调查、贷后检查和非现场监测等手段交叉印证贸易背景真实性。

(四)合理约定贸易融资期限与融资金额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期限应与贸易合同项下履约期限、应收/应付账款结算期限和货物销售回款周期或生产加工周期、服务提供周期相匹配,并符合正常贸易周期(包括货物生产、在途、销售、货款回笼等环节)。商业银行应按照银监会提出的“了解你的客户业务”原则,根据贸易融资“自偿性”特点,设计合理的融资方案;要根据贸易的实际周期和融资需求,合理确定融资金额、融资比例、融资期限以及相关业务单据,为客户提供与其贸易方式、销售期限、还款能力相适应的融资产品,使融资需求与真实货物贸易相吻合,融资期限与货款回笼时间相匹配,不得随意延长融资期限,防止出现企业将贷款资金挪作他用、短贷长用的风险。

(五)加强贸易履约情况监管

商业银行应重点关注贸易过程和贸易双方的履约情况,加强对货物流、单据流和资金流的跟踪监控。货物流方面,重点关注货物状态和流转进度,关注境外出口商的履约情况,收货后应跟踪货物的境内销售或加工进度;单据流方面,重点关注单据流转进度、单据之间的转换以及单据上承载的信息一致性等方面,关注进口单据对货权控制的有效性、到港后验货报关情况以及进口单据的收单情况;资金流方面,重点关注客户账户资金变动情况,关注货款的回笼进度是否与结算周期相匹配,能否及时偿还本笔业务项下的融资或信用。

参考文献:

[1]廖起平.进口信用证项下欺诈的分类、识别方法及防范措施[J].对外经贸实务,2014(1):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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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瑞红.信息不对称视觉下重新审视银行信贷风险管理路径[J].国际金融,2013(3):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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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义镇.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上升的成因分析及对策建议[J].北方金融,2015(6):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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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志刚等.完善大宗商品(金属)贸易融资信用审查的思考与建议[J].农村金融研究,2014(12):40-43.

[8]袁嘉.我国贸易融资发展与风险防范[J].国际金融,2014(9):79-80.

进口贸易的风险范文第2篇

【关键词】国际贸易;结算;风险;应对措施

经济全球化浪潮不断推进,作为企业,要想在全球的激烈市场竞争下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就必须从根本上实现自我保护,规避在经济交流和合作当中的风险,保障企业和国家的经济利益最大化。

2007年9月在美国华尔街爆发的全球次贷危机可以说是历史性危机,起先在美国出现,逐渐波及全球,使得全球各国家都受到连锁影响和反应。美国的多个企业和公司乃至银行倒闭,全球经济陷入了瘫痪,我国在这场波及世界的金融危机当中,也受到了非常严重的损失,因此必须对国际贸易结算当中的风险进行一个全面分析和探讨,更好地规避风险,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

一、在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之下,中国进出口企业在贸易结算当中存在的风险和形势分析

1.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结构发生变化,进出口企业风险加大

纵观我国的国际贸易发展历史和现状,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传统结算方式大致分为三种:信用证,托收和T/T。

信用证曾在国际贸易发展中作为进出口企业国际结算中的首选方式,以厦门某知名XX进出口企业为例,在上世纪90年代以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高达90%以上,信用证是银行信用,卖方只要如约交货并提交相符的单据即可收到货款,倘若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开证行将承担第一付款责任,保证了卖方的收汇安全;另一方面买方在信用证项下付款或承兑即可获得有物权凭证的全套提货单据,如果单证不符,买方可以暂提付甚至拒付,也保障了买方的利益。信用证结算方式的风险主要来自开证行的资质信用,以及能否提交与信用证要求相符的单据,而后者很重要的是取决于信用证是否有软条款(诸如客检条款等),所以只要选择信誉良好的开证行开立信用证,严格审核信用证条款,以信用证作为国际结算方式是相对安全的。

但随着日益高昂的银行成本、繁琐且专业性要求很高的单证处理,以及日益激烈的全球市场竞争,出口买方市场更多要求以对其更有利的非证方式结算,如:托收或TT,其中TT更多是赊销(OA);进口业务,特别是进口稀缺的资源性物资,很多国外供应商也会要求一定比例的预付款(TT)。

国际贸易发展到今天,其结算方式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前面XX企业为例,出口以信用证方式结算的比例已经不到10%,进口预付款(TT)总比例也增加到5%,个别合同预付款比例高达30%-50%。托收和TT都是商业信用,不再是银行作为第一付款责任人,完全取决于客户良好的履约付款能力,这意味着进出口企业随着结算方式结构发生变化,它面临的收汇或付款风险加大。

2.金融危机加大了进出口企业国际贸易结算的风险

2007年9月在美国华尔街爆发的全球次贷危机,由此引发一系列以金融、银行企业为首的破产、倒闭的金融危机使得世界各大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遭到世界评级机构的资信普遍降级,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信用证结算方式也因为银行资信下降导致风险加大;另外金融危机使得各国银行的授信额度紧缩,在进口业务中,国外供应商从银行获得开证额度减少或被要求增加开证保证金,因此国外进口商开始放弃成本较高的信用证方式,转而采取一些非证(如托收或TT)的结算方式,将交易的风险与损失转移给我国的出口企业。

3.汇率变化增大进出口企业国际结算的不确定性

作为发展中国家,人民币尚未进入自由兑换,进出口企业在签订国际贸易合同时基本上还是选择硬通币(诸如美元、欧元)。自从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美元和欧元的汇率变化可谓是跌宕起伏,发生了许多翻天覆地的变化,而汇率的变化对于进出口企业的结算具有很大的影响,进而影响整个外贸经济发展。我们知道企业从签订合同(甚至应该前移至报价阶段)到最后的实际收汇或付汇会间隔一段时间,而且我们还常常选择远期结算方式(如远期90天信用证、D/A90天或OA90天等),如果在这期间合同外币的汇率发生变化,那么合同的预算成本和利润肯定就发生变化,汇率变化愈大,这个影响就越大。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持续的美元贬值,人民币升值,给出口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甚至举步维艰,对于我国这样的出口大国来说,出口企业的利润风险存在很大隐患。当然另一方面也使得进口成本下降,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进口的发展。

二、进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结算当中规避风险的应对措施

面对当前跌宕起伏的经济形势以及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我们不难发现,要想更好的保障进出口企业的经济利益和未来良好发展,就必须加大对于国际贸易结算当中风险的防范和规避,尽可能的选择一些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来规避风险。

1.重视客户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

在贸易业务环节当中,客户资信是基础,所以资信调查是非常重要的。鉴于国际贸易横跨空间之大,企业自身去现场了解也十分有限,所以借助第三方(如专业信息咨询公司或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新客户做资信调查是我们了解客户基本信息、财务报告、银行交易记录以及诉讼事项的重要途径,这些专业公司有专业的人才团队、强大的信息数据和全球信息网络,还会根据自身内部指标对客户进行分级,供企业参考。当然我们还可通过官网或实地考察等途径多方了解客户资信。总之就是尽可能选择资信良好的客户进行合作,对于资信等级不好或有不良记录的客户就不要开展业务。

有了客户资信调查报告作为基础,企业还可通过客户履约记录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对有违约或不良记录客户及时预警甚至纳入黑名单管理,降低再次发生的风险。

2.合理选择国际贸易结算方式,降低收付汇风险

(1)合理选择传统结算方式

对于当前的经济形势,进出口企业在进行国际贸易结算的方式选择上也要尽可能的慎重。一般而言,出口业务对于信用等级较低的地区和国家我们最好选择货前TT或信用证的结算方式,而且还要关注开证行的资信,如果开证行实力不强,最好还须对信用证进行保兑以保证收汇安全,对于信用等级较好的地区和国家,我们可以综合考虑降低信用证银行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等方面进行包括托收、TT等多元化结算方式。

对于进口业务,尽量避免预付款(货前TT),如果避免不了也要尽可能降低预付款比例。另外进出口企业乃至国家要通过这二、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在世界不断累积企业的良好信用记录,提高国家信用才可以在进口贸易谈判中争取到对我们有利的又节省银行费用的托收或到货后付款的结算方式。

(2)积极创新贸易结算模式

①传统结算模式混搭组合,根据业务需要将两种以上的结算方式按一定比例进行组合,有利于促进成交和降低收汇风险;

②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积极运用新型金融产品,如:信用证项下的福费廷、非证项下国际保理,加速企业流动性,优化财务报表,又有利拓展海外市场,增加贸易额。

3.通过投保信用保险来规避风险

针对目前全球贸易环境,非证结算(特别是出口业务)已成趋势,很多还涉及赊销,给出口企业带来很大资金压力和收汇风险,我们要积极运用出口短期信用险来规避企业收汇风险,还可以利用地方政府对信保项下贸易融资的优惠利率及时回笼资金,许多地方财政还对出口信保保费和押汇利息进行一定比例的补贴。对于进口业务,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推出的进口预付款保险业务也开始在试点企业实行,进口企业可以在进口预付款保险下开展预付款业务,这无疑是对进口企业预付款业务顺利执行保驾护航。总之,投保信用险是企业规避和降低乃至转嫁风险的非常重要的手段之一。

4.通过运用金融工具减少汇率变动对企业国际贸易结算带来的影响

进出口企业要依托银行专业团队或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组建自己的专业团队,跟踪和管理进出口外汇,适时通过远期外汇买卖、套期保值等手段降低汇率变动给企业带来的损失,相反甚至可以为企业创造利润。

三、结束语

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状态,进出口企业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国际贸易结算是国际贸易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它关系到企业的资金安全,是企业实现利润的最后一个环节,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其中暗藏风险,分析风险类型,及时发现风险并通过不断学习、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确实建立一套适合企业的国际贸易结算风险防范体系和应对措施,最大程度上规避风险,降低风险,才可以更好地为进出口企业的良性发展、为我国的对外贸易经济效益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李飞.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风险控制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2

[2]李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2

进口贸易的风险范文第3篇

关键词:进出口业务;FOB术语;CIF术语

作者简介:王溶花(1982-),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教师,在读博士,研究方向:农业市场与贸易。

中图分类号:F7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09)09-0055-03

一、FOB与CIF术语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的使用概况

根据国际商会20世纪90年代对40多个国家的调查,按使用频繁程度,FOB术语超过40%,排在各术语的第一位,其次是CIF术语。目前,在我国出口贸易中,FOB术语的使用也是最多的,在进口中使用频率最多的是CIF术语。

(一)FOB术语在我国出口业务中的使用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开展以及国际航运条件和技术的改善,在我国对外达成的出口合同中,FOB术语的使用率越来越高,排在各贸易术语的首位。以FOB术语成交的业务占80%以上,而且有逐步增长的趋势。一方面,随着我国航运市场改革的深入和逐步开放,外国班轮公司迅速进入我国航运市场开展货运业务。由于外国班轮公司、货代企业服务质量好、价格优惠,进口方都愿意指定外国班轮公司和货代安排运输,因此会要求签署FOB合同条款;另一方面,由于国际运输市场运力紧张,油价不断上涨导致运价频频上调,加上各种各样的附加费,对运输行业价格的波动,各出口公司难以准确控制。为了便于外贸成本核算,不得不选择FOB条款,考虑到有效规避对外贸易中的不确定性,因此,导致我国出口企业使用FOB术语成交的外贸合同比例迅速增长。

(二)CIF术语在我国进口业务中的使用

由于当今国际贸易中存在许多的不确定因素,进口商在贸易术语的选择中更趋向选择风险小、责任少的术语,进而大大发展了CIF术语在国际贸易进口业务中的使用比例。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我国经济更多地融入到世界经济,我国的对外贸易占整个国民经济的比重也越来越大。目前在进口业务中,我国进口商为了规避贸易中一些不必要的风险,也越来越多地采用了CIF贸易术语进行国际业务往来,导致CIF贸易术语在我国进口业务中的使用频率逐年提高,上升为我国对外进口合同中使用最频繁的贸易术语。

二、FOB与CIF术语在实际贸易业务中的优越性分析

(一)FOB术语在出口业务中的优越性

就出口业务而言,企业采用FOB贸易术语具有明显优势。首先,出口商履行合同的义务较简单。出口商只要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并在买方指定的装运港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装运船舶上,就算卖方完成了交货义务。货物能否如期到达和安全到达目的港,与卖方无关,从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开始,之后的风险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其次,采用FOB条款,出口商可以避免运费、保险费的波动,从而减少贸易风险,保证成本核算的稳定性。目前,我国的许多出口企业都习惯于采用FOB术语出口,特别是近年来,由于运价上涨,很多出口企业为了规避运价上涨的风险,往往乐于报FOB价。另外,对于我国出口商难以接受的一些运输条款,尤其是签约一些比较偏远的目的港,为满足客户要求,保证业务正常进行,可以而且应当采用FOB贸易术语。

(二)CIF术语在进口业务中的优越性

企业在进口合同中选择采用CIF贸易术语进行交易,要求出口商办理租船订舱、保险等义务,为进口企业省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在竞争激烈的对外贸易中赢得了宝贵时间。首先,进口商可以不必为租船订舱与船公司或者货运订立合同花费过多的精力和财力。其次,在出口商订立的保险合同中,进口商可以在货物越过船舷后发生事故时享受到由出口商办理的保险业务产生的效益。最主要的一点是,进口商可以省去一大笔的资金和人力的投入,能够让进口商的资金得到最大利用。在当今国际贸易日益讲究效率的现状下,可以省下足够的时间,安排履行其他的贸易合同。

三、我国进出口商选用FOB和CIF术语所面临的风险

(一)FOB术语在出口业务中的风险分析

1、出口商船货衔接风险

在采用FOB术语的合同中,出口商负责备货和装船,但进口商负责租船订舱,连贯的流程被分割由两方分别负责,能否衔接直接影响到合同的顺利履行。在FOB术语下,进口商把船名和装船期通知出口商,出口商再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内将货物备妥装船,双方远隔重洋,沟通不畅或一些主客观原因往往就会在船货衔接方面产生问题。比如,进口商延迟派船或因各种原因导致装船期延迟或变更船名,导致出口商货物不能按时装船,滞留港口,由此使出口商增加一些额外的支出,如仓储费用,或使出口商由于迟收货款而造成利息损失;出口商备货延迟或因其他原因未能在指定日期将货物装上指定船只,也会造成额外的费用,如空舱费、滞期费。因此,由于船货衔接问题而导致的贸易纠纷经常发生。

2、出口商货款两空风险

在采用FOB术语的合同中,进口商指定货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要求货代承担办理清关、分拨集运、物流等服务;有的是要求货代为其把握准确的交货付运情况;有的是客户与船公司或货运有着特殊关系,能拿到便宜的运价;还有少数不法商人利用货代或串通货代骗取出口商货物的。FOB即使在信用证条件下,出口商也难以保证货物的绝对安全,这是由于进口商与船公司或货代的特殊关系,客户可先担保提货。一方面,拖延付款,影响出口商的正常收汇;另一方面,客户提货后,经常会提出一些无理要求,使原来较为安全的结汇方式变为商业信用,使出口商处于不利地位,甚至使出口商处于货款两空的境地。

3、出口商提单种类选择不当风险

在采用FOB术语的合同中,出口商的风险还来自于错误的提单选择。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出口商倾向于选择记名提单,认为其可以直接把货物交付给进口商或收货人,不会因遗失提单而被别人提走货物。事实上,这其中有另外一个更大的风险,即进口商的商业信誉如何。因为与指示提单相比,记名提单只起到运输合同及货物收据的作用,而缺少了物权凭证这一最重要的作用。因此,如果进口商商业信誉较低,承运人却让记名提单载明的收货人(通常为进口商)在未提交正本提单的前提下提货,出口商则很难以正本提单在自己手中为由向承运人或提单签发人索赔。

(二)CIF术语在进口业务中的风险分析

1、进口商实际价值损失风险

在以CIF术语成交的进口合同中,由于CIF术语是象征货,又是境外出口商订船,他们只保证实际的装船日,却不能保证国内进口商的实际到货日。国内进口商在实际进口业务中,往往由于船公司自身等方面的原因,经常面临无法按期收货的情形,给进口商带来多方面的损失。特别是对于那些保质期较短的食品、易腐的季节性的大宗农产品或时效性很强的时尚物品,由于推迟收到货物,进口商只能被迫采取销售打折、缩短货架销售时间等手段,造成其实际利润下降,甚至会影响到部分产品的国际期货市场价格,进而给其后续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进口商钱货两空风险

在以CIF术语成交的进口合同中,由于CIF术语是象征货,不是实际交货,再加上国外出口商订船,因此很容易造成HOUSE提单风险。在此种提单的实际操作中,出口商未经装船而可以拿到议付进行结汇,使国内进口商延后收到货物,甚至这种HOUSE提单根本就是假单据结汇,从而造成进口商钱货两空。另外,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出口方所装运的货物与进口方所需要的货物不一致,而船公司对出口方所提供的货物及其品质往往可以通过所谓的保护性条款来规避自身责任,结果仍将可能给进口方造成难以挽回的潜在损失和实际损失。

3、进口商成本核算偏低风险

在当今贸易利润越来越小的国际形势下,在以CIF术语成交的进口合同中,进口商面临着成本核算偏低的风险。CIF术语由于是境外出口商订船,出口商拥有许多主动权选择船公司来减少费用支出,原本许多属于出口商承担的费用被转嫁到国内进口商身上,海运部分,如装船费用、杂费、空箱遣返费、船公司的中转费用等。这些转嫁的费用有可能超过实际的运输费用。

四、我国进出口商规避FOB和CIF术语风险的措施

(一)树立风险意识

国际贸易具有程序多、更复杂、困难多、风险大的特征。从某种程度上说, 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的进出口业务中,由于没有正确树立风险意识,使得贸易中损失的可能性和风险性更大。我国作为一个贸易大国,必须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风险意识,审慎进行贸易的各个环节。在当前金融危机背景下,各国贸易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萎缩,我国的进出口业务也面临更多的壁垒和挑战。在这种逆境中,我国的外贸企业只有正确树立风险意识,加强进出口风险的控制,才能增强我国外贸竞争力,在进出口业务中为企业和国家带来利益。

(二)灵活选用FOB和CIF术语

在前文中总结的多数观点所认为的FOB和CIF术语优越性的基础上,结合当前贸易形式和我国实际,笔者认为,我国外贸企业在选择贸易术语时可参考以下几点:

1、出口争取用CIF贸易术语

在我国的对外贸易实践中,一些出口企业防范贸易风险的意识不强,业务环节把关不严,导致企业蒙受重大损失,甚至面临破产倒闭的窘境。因此,我国出口商在选用贸易术语时应更加谨慎,在客户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为减少贸易风险,我国出口商首先考虑以CIF术语报价成交。如果客户有要求,企业要尽力争取采用出口CIF成交,将租船订舱与投保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这不仅有利于我国的出口商规避贸易风险,还有利于运输行业与保险行业的发展,进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2、进口争取用FOB贸易术语

在我国进口业务中,许多企业因对风险认识不足和业务环节操作偏差等因素,导致我国进口商钱货两空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我国进口商选用外贸术语时更加谨慎小心。进口企业在选择贸易术语时,首先应该而且要争取选用FOB贸易术语。只有这样,才能使自身在贸易过程中有效地规避贸易术语带来的风险、掌握贸易的主动权,提高对外贸易的成功机率,为我国进口贸易做出应有的贡献。

3、结合客户资信调查,灵活选用贸易术语

任何贸易都会有风险,关键是如何正确把握。如果过分强调贸易风险带来的损失,过分局限于传统贸易术语的优越性,进出口企业就会丧失众多的贸易机会。例如,在出口合同的磋商中,有些国外客户执意坚持采用FOB术语成交,我方可以接受外商指派的知名的船公司,若外商指定一般的境外货代或无船承运人,在不影响交易的情况下,可以委托相应的机构、人员对其资信等方面进行严格调查,或者辅以投保出口商方面的保险来满足客户要求,这样既可防范风险,又可多争取一些贸易机会。因此,做好客户的资信调查是对外贸易实践的一个重要环节。掌握客户的真实情况后,在进出口业务中就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灵活运用FOB、CIF术语,避免在国际贸易中上当受骗。

(三)规范业务操作

我国进出口商应加强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法、国际结算等相关贸易知识的学习,用理论来解决国际贸易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只有充分掌握相关贸易知识,熟悉对外贸易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各个环节的操作,才有利于规避风险。随着外贸竞争的日益激烈,加强外贸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自身素质,努力培养与国际接轨的高素质人才已经成为我国努力实现贸易强国的重要举措。只有提高自身素质,精通业务流程,才能为我国进出口业务顺利进行提供保障,进而促进我国外贸经济的发展。

(四)加强国际间合作

随着各国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复杂、透明,国际贸易的国际间合作程度也不断加深,要求通过国际组织协调处理国际贸易纠纷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我国外贸企业在开展外贸业务时要注重国际合作,遵循相关的国际规则:一方面,保证各贸易主体对贸易的环节、术语的理解等能一致认可,以保证贸易能够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即使贸易过程中产生了摩擦,也能借助有关国际组织如WTO机制,公平、合理、有效的解决贸易争端。

参考文献:

[1]罗苏莉.浅析进出口贸易中FOB、CIF贸易术语的选用――基于风险规避的分析[J].企业家天地,2008,(05).

[2]周敏倩、竺杏月.国际贸易实务与案例[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8.

[3]白锐文.FOB下无单放货有风险[J].进出口经理人,2008,(01).

进口贸易的风险范文第4篇

【关键词】外贸市场 安全性 风险系数

一、外贸安全性系数分析依据

一个安全的市场应该是在面临来自国内外不利因素冲击时,通过参与国际竞争和加强国际合作,能牢固地控制或占有国内外市场,使本国产品拥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从而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当进口贸易的地区结构和出口贸易地区结构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时就可能会对进出口贸易的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一定的风险。结构风险系数衡量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贸易市场结构同国际市场进出口市场结构之间存在的偏差,该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对样本贸易伙伴的出口总额为X,对对应样本贸易伙伴的进口总额为Y,有:

X={X1,X2,…,Xn} Xi≥0

Y={Y1,Y2,…,Yn} Yi≥0

其中Xi、Yi分别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地区的出口比重和进口比重,且满足

X=1

Y=1

若定义σ1为两样本间的偏差,则有σ1=X-Y,若将样本X、Y看成是两个集合,则它们之间的元素之和σ2=β1+β2。当Yi≥Xi时,β1=X;当Xi≥时Yi,β2=Y,m1+m2=n,显然σ1+2σ2=2,当σ1很小或σ2很大时,说明两样本间的偏差很小,即两样本很相似,相似程度可用指标f来表示:f=2σ2/2=(2-σ1)/2,f的数值越大,证明两样本间相似性越高,也就是出口的地区份额分布与进口的地区份额分布越相似,贸易越安全。

由此可以看出通过结构风险系数,不仅可以分析出浙江进口市场和出口市场的地理偏离程度,还可以分析出浙江进口市场和出口市场的发展稳定性。

二、浙江外贸市场安全性数据分析

浙江的进口市场集中在亚洲和欧洲,其中亚洲的市场份额占了绝对优势,2014年浙江自亚洲的进口额占总进口额的56.17%,欧洲占14.4%,北美洲占9.5%。浙江的出口市场也集中在亚洲和欧洲,但是与进口相比比重存在明显的差异,2014年浙江对亚洲的出口额占总出口额的34.19%,欧洲占27.39%,北美洲占18.56%。进口贸易的地区结构和出口贸易地区结构的差异可能会对进出口贸易的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一定的风险。那么浙江在现存的进出口市场情况下是否存在结构风险是下文通过分析要解决的问题。

在计算结构风险系数时所用到的数据是浙江对各主要出口市场的出口额占总出口额的比重和浙江对主要进口市场的进口额占总进口额的比重,因此选取的出口国别(地区)市场应该与选取的进口国别(地区)市场相一致。通过2006~2014年浙江出口国别(地区)市场份额前20的排名和进口国别(地区)市场份额前20的排名情况的对比,选取美国、日本、韩国、台湾、德国、意大利、法国、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香港、加拿大、英国、马来西亚、比利时、俄罗斯、新加坡、巴西、荷兰、印度、乌克兰20个国家(地区)作为分析对象。

从表1.1来看,浙江2006~2014年期间的进出口贸易高度集中在美国、日本、韩国、香港、德国等地。其中出口主要集中在美国、韩国、德国、香港、英国、韩国、意大利等地,进口则集中在日本、韩国、台湾、韩国、美国、德国等地。进出口贸易地理集中度高,且同一贸易目的地的进口和出口差异过大,这其中可能隐藏着很大的风险。

计算出近年来浙江外贸地理结构风险系数(f系数)和标准差系数,见表。

f的数值越大,证明两样本间相似性越高,贸易越安全。从表1.2中也可以看出近几年来浙江贸易地理集中度比较高,通过数据计算出来的f系数不大,说明浙江进口市场和出口市场的地理相似度较低。从发展趋势来看,从2009年开始f系数略有上升,隐藏一定的外贸风险。就标准差而言,无论出口还是进口的标准差都较大,也同样表明贸易安全度较低,存在一定的市场结构风险,如果这个差距还持续扩大的话,势必影响到浙江整体的外贸市场结构。另外进口的标准差比出口的标准差高,但总的趋势是标准差不断减小,说明目前浙江的出口市场分布和进口市场分布还不是特别稳定,正朝着更稳定的方向发展。

表1.1 2006-2014年浙江对主要贸易伙伴的进出口额比重(%)

资料来源:《2013浙江统计年鉴》、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

表1.2 f系数与标准差系数

三、对策建议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与国之间的经济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当一国的经济出现问题时就会波及到许多国家,2007年的金融危机就是一个深刻的教训。这就要求一国或地区实施进出口多元的战略,积极开拓新市场,分散风险,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浙江目前的出口市场是以美国、日本、香港、欧盟为重点,遍布全球的多元化格局。出口市场数量多但均匀度不够,仍依赖美国、日本、欧盟、香港四个地区,对非洲、东盟、拉丁美洲等新兴市场开拓不足,应加大这些地区的开发。在贸易环境日趋严峻的情况下,为了促进进出口的发展,多元化战略显得尤为重要,除了在数量上增长外,还要保证有一个适当的市场分布均匀度。

浙江的进口贸易发展明显慢于出口贸易的发展,在进口市场上处于不活跃状态,浙江的进口市场集中在亚洲,这与浙江进口的主要产品有关,即浙江进口的商品结构。出口商品之所以附加值低的部分原因就是因为缺乏相应的技术,靠劳动力低廉来降低成本。优化进口商品结构,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提高产品的附加价值才是长远之策。

针对浙江进口的发展赶不上出口的发展这个问题,还可以从不断培养进口主体这个方面着手。浙江的贸易主体以民营企业为主,民营企业机制比较灵活,但是进口往往对企业的实力、资金、管理诸因素有更高的要求,较小的企业规模,往往意味着较高的经营成本、较低的融资能力和较大的经营风险。因此,应重点培育大型外贸进口企业和外资企业,带动中小型外贸进口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周怀峰,梁碧波.区域贸易结构与区域贸易安全[J].改革与战略,2007(10):76-79.

进口贸易的风险范文第5篇

关键词:国际贸易;结算;风险方法措施

全球经济一体化带动了国际贸易发展,也凸显了国际结算中的众多问题,为了避免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各种风险,减少各对外贸易企业的损失,要做好国际贸易结算风险的防范工作。

商业信用风险。在先出后结方式中,出口方能否按时收款完全取决于进口方的信用,如果进口方收取货物后拒不付款,出口企业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

汇率风险。在出口合同签订,出口货物出发后,一旦两国汇率发生变化,出口企业到期收回的外币,可能不足以抵偿签约时的本币金额,从而导致一定的经济损失[1]。

进口商信用风险。在托收方式下,进口方一旦破产或倒闭,或者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出现商品价格下跌等情况,进口方就会长时间拖欠出口商的货款,甚至借口单据不符拒付款。

银行工作疏忽。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是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办事,不会检查单据是否属实,如果银行工作有失误或者不当行为,进口方没有保证付款的责任。

信用证风险主要包括伪造信用证或者添加软条款,出现伪造信用证一定要迅速与对方取得联系,要求协助证实,对于软条款一般要求尽快修改或者删除。

客户信用风险也称做履约风险,指交易一方不能全部履行全部责任而造成的风险,造成企业经营风险损失的状况包括一方经营困难,财务状况差,偿付能力不足,增加产生坏账的风险,或者拒付小额货款[2]。

信用证是严格按照单据执行的结算方式,并且独立于合同之外。任何与信用证中不符的条款,都将被银行拒付。信用证开证行并非坚不可摧,尤其一些中小银行,停业倒闭或破产后,信用证就无法履行付款责任。

在交易开始前要选择认真负责的银行,并掌握银行的资信情况,开证时要仔细核对印鉴是否相符,大额交易要求开证行要严格检查信用证及其修改书,应及时查核与合同是否相符,以防止假冒和伪造,同时还应对调整好对应的名称、地址和资信情况,与合同双方进行比较分析。交易双方在信用证上发现疑点,要立即向开证行或者行查询,以确保来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开证行的可靠性[3]。

在国际贸易中要慎重选择贸易伙伴,寻求长期贸易伙伴合作时,要尽可能通过正式途径来接触和了解客户,不要跟身份不明或信誉不好的客户做生意,在签订合同前应先委托有关咨询机构,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从而作出正确选择。

在接到信用证时,要注意对信用证上的每一项进行检查,注意信用证的使用范围,对于出现的软条款,要坚决要求及时修改,并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在外与外商签订合同时,要求合同平等、合理,谨慎签订合同,以国家和集体利益为重,杜绝一切有损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平等条约。

银行要防范信用证垫款的风险,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操作程序,加强员工的专业能力培训,更重要的是要具有建立一套抗风险机制和完善抵御风险措施。仔细审核信用单证,出口方收取货款时提供的单据与信用证表面一致,单证一致取决于信用证与合同一致,出口方要仔细审核开证行信用证与合同是否一致。识别信用证软条款,收到信用证后要认真审核信用证,以防其中含有软条款,应立即与合同核对,看看条款是否比合同要求严格,有不一致的地方要及时通知进口方,进行协商对照,不能办到的条款要解决要求对方修改。

明确款项性质,除了可信任的机构和客户可以预付或货到付款外,汇付主要用于小额支付。确定汇款到达期限,避免对方无故拖延,陷入被动。发货与付款同时进行,减少双方的风险,但要避免买方收货后提前检验。

托收面临的最大风险是进口方拒付,因此出口方要首先重视进口方的资信调查,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采取空运或海运运输方式应避免托收,卖方要密切关注货物的信息,如果买方出现可疑的信用记录,就指示物流公司停止交货。出口方可以要求预付部分货款,作为跟单托收的条件,或者使用部分信用证部分托收的方式结算,降低结算风险。

要防范国际结算风险,一方面要考虑不同的结算方式本身的具体情况,另一方面要将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各种因素综合起来考虑,进出口企业应该在充分了解风险的基础上,树立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国际贸易结算风险。

参考文献

[1] 张玲.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选择及风险防范措施分析 [J]. 经济 ,2016(7):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