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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宣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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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宣贯方案

法律宣贯方案范文第1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北京市安全生产“七五”普法实施规划》、等相关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基层安监队伍法治观念,培养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安全监管队伍,提高企业及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充分发挥“以案释法”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积极作用,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法律十进”及“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5月16日-2018年10月30日。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承办单位:北京市安全文化促进会

三、宣传重点

(一)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法宣贯工作。强化行政相对人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监管软环境。

(二)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典型案例。通过宣传典型案例,加大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力度,促使企业建立尊重生命、爱护生命的安全文化底蕴,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活动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治宣讲员组建活动

一是以街乡专职安全员为基础选拔一批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语言表达能力强、精于安全生产法治宣讲的人员,采取自行选拔上报的方式, 2018年5月25日前完成上报工作。(时间:5月16日——5月25日)二是对选拔的宣讲员,聘请专家进行培训和指导,培训和指导集中进行,统一组织,帮助入围的安全生产法治宣讲员强化和提高安全法律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时间:5月25日——6月11日)三是划分宣讲区域范围。结合各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工作实际情况,将法宣员队伍分配至各区,每个区保证有一名法宣员,做好宣讲各项准备工作。(时间:6月11日——6月18日)

(二)“安全生产法律十进”活动

一是印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材料。(时间:5月16日——6月11日)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法律十进”宣讲活动。以前期选拔的兼职法宣员队伍为依托,进机关、企业、工地、社区、乡村等场所开展宣讲活动,并向企业发放宣传材料,每个区开展1场宣讲活动,全市共计开展17场。(时间:6月11日——8月31日)

(三)“以案释法”活动

一是制作“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专题片。邀请基层执法人员及法律专家就典型案例进行访谈,制作“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专题片。(时间:5月16日——6月11日)二是开展典型案例宣讲活动。以前期选拔的兼职法宣员队伍为依托,在各区范围内开展典型宣讲活动,每个区开展1场,全市共计开展17场。(时间:6月11日——8月31日)三是向基层执法人员及广大企业从业人员分发专题片光盘。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向基层执法人员及广大企业从业人员发放专题片光盘。(时间:时间:6月11日——12月10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以此次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为契机,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的推手,作为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的有效举措,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法律宣贯方案范文第2篇

“宣贯、学习一样都不能少!”

“《航道法》实施一年来,宣贯和学习是我们第一步‘重头戏’。”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2015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交法函〔2015〕64号)要求以及贯彻实施《航道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第一时间印发了《关于印发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交便函〔2015〕43号)。《通知》明确了《航道法》宣贯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管理局(2015年10月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下同)负责组织开展宣传贯彻工作,各市交通运输及港口主管部门、各航道管理局具体实施。

2015年4月,广西港航管理局组织全区交通港航部门召开了《航道法》宣传贯彻工作会议,拉开了第一轮宣传和学习的序幕。

同月,广西港航局逐级召开宣贯工作会议,面向水运港航企业,采挖砂、运输船舶,枢纽船闸,水运工程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以及发改、公路、铁路、水利、国土、电力、公安、海事等行业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宣传,确保宣传贯彻工作的层层推进与项项落实,并统一印制发放《航道法》单行本1500份,宣传册、传单、条幅(标语)、板报等材料12540份供各市交通运输及港口主管部门、各航道管理局宣传使用。

除此以外,为了保证学习效果,广西港航管理局组织各直属航道管理局、全区14地市交通运输及港口主管部门的有关领导干部职工51人参加了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在南宁开办的第一期《航道法》宣贯培训班。

据统计,2015年广西港航管理局组织各直属航道管理局、全区14地市交通运输及港口主管部门共153名干部职工参加了《航道法》学习培训班。同时,为有效推进《航道法》各项法律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解决广西区航道行政执法具体工作中可能面临的问题,组织直属各航道管理局进行广泛深入的探讨研究;各航道管理局、各市交通运输及港口主管部门将《航道法》相关内容纳入各级各部门培训学习计划,加强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的专题学习与辅导,并通过开展知识竞赛、学习交流等方式,切实强化学习效果。

在对外的宣传上,广西各航道管理局、各市交通运输及港口主管部门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召开不同层级的《航道法》宣贯会议,并通过向相关部门(企业),管理相对人及社会公众发放宣传资料,在航道站点、工作船艇、各自办公场所和主要公共道张贴宣传标语、横幅或开辟宣传专栏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现场宣传工作,切实强化从业人员对《航道法》的学习培训和理解运用,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履行航道养护保护职责,着力保障各辖区航道处于良好通航技术状态,依法保护航道资源、通航条件及航道设施安全。

“法规修订、配套落实一样都不嫌多!”

《航道法》的实施,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配套法规的修订工作,新旧标准的不同,让旧制度的修订显得更为迫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法规的修订和配套的落实是他们这一年来一直在做的事。以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为例:《航道法》实施前,广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执行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开展航道通航论证报告评审工作,并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涉水工程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编制规定》规范工作。《航道法》确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制度后,该区及时将该工作调整为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航道法》明确财政资金保障、航道规划、质量安全责任、航道养护管理、航道保护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六个制度,从法律上规范航道的规划、建设、养护和保护的工作,对明确的制度需出台可操作的指导意见。一是中央层面,随着《航道法》的贯彻实施,需抓紧推进《航道法》配套法规体系建设,并切实推进现行有关航道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改、废、释工作。二是地方层面,应结合中央《航道法》配套法规体系建设以及本地航道管理现状。切实推进本地区有关航道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广西现在正在着手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

《航道法》出台以后,对航道资源的保护,也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广西区对航道资源保护的做法主要有四:一是结合《航道法》的实施以及行业实际,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研究推进广西地方配套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制定和修订工作,增强航道管理法规体系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认真落实航道规划建设相关法律制度,切实强化航道规划建设管理,着力提升航道技术等级、改善航道通航条件。三是依法做好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工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航道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划分,督促在通航河流上建设桥梁、水利水电枢纽等与航道有关工程的建设单位,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履行建设项目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义务,确保了与航道有关工程满足航道通航条件要求。四是做好事中、事后检查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文明公正行使各项职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保护好航产航权以及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航道法》推进,且行且珍惜

《航道法》在船闸建设方面提出了“五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广西认真贯彻落实了《航道法》关于通航建筑物建设应当执行“五同步”的要求,以及通航建筑物的运行应当适应船舶通行需要,运行方案应当经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同意并,通航建筑物的建设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维护保养通航建筑物,保持其正常运行等法律制度。

而在此之前,广西主要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通过设置有关工程建设方案许可、施工方案许可、过船设施运行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对枢纽船闸的建设和运行进行规范管理,要求建设单位按照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合理确定通航建筑物的建设规模,并严格落实经航道管理部门许可的建设、施工方案及运行许可要求,确保船闸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投入使用。对已建船闸,由航道管理部门对船闸的运行进行监管,督促船闸管理单位严格落实运行许可相关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船闸科学管理、合理调度、定期保养、计划维修,正常高效运行,为船舶提供安全、及时、方便的服务。对在建船闸,则由航道管理部门切实加强对船闸建设、施工单位落实建设、施工方案许可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枢纽船闸工程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许可要求。

法律宣贯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线,围绕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宣传与《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宣贯两个重点,以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减少亡人火灾发生为目标,通过声势浩大的媒体和社会面消防宣传,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形成“人人了解消防、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局面。

二、活动主题

“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平安进万家”

三、活动时间

2011年11月1日至11月31日

四、活动安排

1、“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11月上旬,在区消防大队新建成的建筑路中队举办“建筑路消防站落成暨市区公安消防大队搬迁启用仪式”,全面启动“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制作海报、展板、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免费咨询、消防车辆和特勤装备展示等,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各镇、开发区、街道要结合辖区实际,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广场宣传,加强“119”消防月宣传,并在本辖区悬挂消防标语、横幅不少于10条。

2、《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宣贯月活动。将11月份作为《纲要》集中宣贯月,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大张旗鼓开展《纲要》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分类做好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试点和推广工作。宣传月期间,区消防大队要通过会议、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推动区有关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深入学习《纲要》,开展多层次普法宣传活动。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媒体,通过刊登(播)新闻、开设专栏、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发微博信息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开展《纲要》宣贯及“清剿火患”战役密集宣传。要切实将《纲要》宣贯及实施工作纳入本级消防年度工作计划,区将对《纲要》宣贯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3、“爱心暖校园”扶助贫困在校学生家庭活动。区消防大队下辖中队要开展与辖区附近的学校结对帮扶活动,进一步提高少年儿童的消防安全意识与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做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宣传月期间,各消防中队要为帮扶对象开展一次校园疏散逃生演练,举办一次消防知识讲座、组织学生参观一次消防站、举办一次警民联欢会。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在结合“清剿火患”战役中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内容要求,向辖区各学校特别是民工子弟学校发放3000份出租房消防安全宣传资料及相关消防安全知识漫画读本。

4、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活动。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消防监督和隐患整治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及时有效地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改善全区消防安全环境,区政府在区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设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任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均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网络或当面的形式对全区范围内的火灾隐患进行举报。区政府将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机制,对实名举报经查实的符合“清剿火患”战役整治范围的火灾隐患,对举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5、“火患自除享平安”活动。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发动辖区单位(场所)员工和城乡居民对自己的生产生活、工作环境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培养群众自查、自纠火灾隐患的习惯。结合“清剿火患”战役入户宣传工程,加强指导社区、单位的义务(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本社区义务(志愿)消防员、本单位员工的消防技能培训和比武竞赛,提高员工消防技能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区消防大队要组织各行业、系统集中举办消防技能培训班,通过观看火灾案例教育警示片,现场消防技能演示等形式,开展消防技能培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开展本行业、本单位消防竞赛、运动会,各社区积极筹办家庭消防技能竞赛,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其消防技能。各地各部门要掀起全民学习、掌握消防技能的热潮,依托媒体扩大宣传影响力。

6、全民消防体验大行动。11月9日当天,全省将集中发动百所学校、百家医院、百个商场、百个社区、百家企业、百幢高层建筑“六个一百”场所全民演练体验大行动,区消防大队将选择1个单位(场所)开展大型灭火疏散逃生综合演习,指导单位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锻炼员工遇险处置和组织疏散能力。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参与、举办“全民演练”。“119”宣传月期间,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充分发挥群众性消防力量的积极作用,引导发动全区消防志愿者对“九小”单位、“三合一”场所、城中村进行上门式面对面消防宣传,教授排查火灾隐患方法;区消防大队要组织巡防车全天候巡防展示,LED显示屏宣传知识,帮助居民提高消防知识;要充分利用开放的消防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宣传阵地,组织群众接受消防知识和技能教育,实现“平安进万家”、“人人受到宣传教育培训、人人掌握消防常识、人人学会逃生自救技能”的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及早策划部署。区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镇、开发区、街道及区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并挂靠区“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在区消防大队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开发区、街道也要迅速成立活动领导小组,针对当前开展的“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周密策划,制定详细的“119”消防宣传月行动方案,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深远、效果明显的主题宣传。

(二)创新形式,务求宣传实效。各镇、开发区、街道要集中宣传《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省消防条列》等消防法律法规。要紧紧围绕“清剿火患”战役的展开,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曝光,与广大群众加强交流沟通,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达到实实在在的宣传效果。要注重普及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活动的互动性和参与性。

法律宣贯方案范文第4篇

一、成立机构

1、成立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安全生产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规范民爆和供电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行为,合理确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阶段工作任务,重点做好考评标准的制定及考评体系的建立,全面推进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最终实现安全监管企业三年内达标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对象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对象为民爆和供电企业。

四、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标准化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基础阶段,2011年底前,做好民爆和供电企业所依据的考评标准及评级办法等考评文件的宣贯、学习和培训,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现状调查及风险分析,修订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整改或改进作业现场、设备设施;

第二推进阶段,2012年6月前,开展民爆和供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试运行,完成自评工作。

第三达标阶段:2012年底,落实民爆和供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所有企业均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达标率100%。

五、有关要求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国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为准则,要积极做好宣贯工作,使广大干部和职工充分了解安全生产标准化思想内涵、目的意义和达标效果,提高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认识,从而认同和支持安全达标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有序开展。

2、统一领导,分工协作

民爆和供电企业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分工协作,扎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领导小组要实时掌握工作推进的进度,做好协调和沟通,确保推进工作按计划完成。

法律宣贯方案范文第5篇

编制:

审核:

批准:

编制单位:

日期: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日活动文件的要求,切实组织落实开展好相关工作,现制定2021年安全生产日活动方案。各部门主要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亲自组织,全员参与。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日活动,组织全员进一步学习《安全生产法》等重要法律法规,深刻反思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全员知法守法和遵章守规意识,推进树立“我要安全、我保安全”的理念,落实安全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避免各类伤亡事故。

二、活动主题、时间和范围:

活动主题:学新法、促安全

活动时间:

活动范围:

三、组织机构:

为顺利推进安全生产日活动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小组,主要要负责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日活动开展: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主要活动安排:

《一)开展一次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普及活动

时间:(11月11日19:00)

通过每周安全学习时间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学习,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日重要意义,并组织各级员工进一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等重要法律法规,重点突出企业的安全生产主题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定职责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义务,从而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全员依法治安的思想认识,增强全员知法守法和遵章守规意识。

《二)开展一次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时间:

(11月11日19:00)

项目部组织全体员工回顾集团公司“”事故、“”机械伤人事故、“”触电事故经过,并结合现阶段工作实际情况,通过组织员工观看安全影视教材、学习安全生产事故经验反馈材料、组织安全讲课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事故反馈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剖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总结事故原因,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达到提高安全目的。

《三)开展一次专项安全检查时间:(11月12日9:00)

要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日的要求,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11月11日11月12日现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外业整改,各部门、工区应做好自身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定期对内外业整改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项目部将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日”专项隐患排查活动,并以专项安全检查和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巡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形式。检查内容包括(不限于) :

1.高处作业及临边防护、基坑防护,交叉作业,施工用电安全,起重设备、施工机械及工机具的保养维护和安全使用情况:

2、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安全设施状况、安全措施落实、现场安全标志设置;

3、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安全管理,生活区、仓库、现场消防保卫交通工作情况

4、现场文明施工及生活区、施工现场、临建区环境卫生状况等;

5、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审批及落实、安全技术交底落实,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落实;

6、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资物、设备的配备及维护及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五、活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