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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美术课堂规则意识策略
规则是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中必须遵守的科学合理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不依规矩,不成方圆,世界因有了规则而变得和谐美丽,良好的规则是一切活动的保障。学生的规则意识就是其对于这些行为准则的良好态度和习惯。在课堂上,学生良好的常规习惯,是课堂顺利进行的有效保障,只有在有序和谐的氛围中,学生才能思维活跃,状态积极。美术课亦是如此,当学生有了较强的规则意识,美术课堂才会营造得更加和谐生动,课堂才能真正焕发出美丽的生命魅力。如何让学生在遵守规则的过程中感悟规则的实际意义,真正构建一个和谐有序的美术课堂,近年来,经过不断地实践探索,我在这方面找到了一些策略,积累了一点经验,试述如下。
一、感悟规则的重要性,激发学生对规则的内需
让规则的遵守者了解规则,感悟规则的重要性,这是培养学生规则意识的首要内容。只有当学生建立了规则的概念,懂得了我们的生活离不开规则,课堂规则是有效展开学习的基础与保证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帮助学生树立初步规则意识,加深学生对规则的认可,激发他们对规则的内需。对于小学高年级的学生来说,随着他们认知水平的日渐成熟,理解能力也逐步提高,他们同样能透过表象,洞悉问题的实质,所以和他们交流规则的内涵,引发他们感悟规则在学习中的重要性就显得意义深远。教师可以通过和学生一起分析探讨发生在身边的真实现象,让学生在交流与碰撞中了解规则,感悟规则的真实意义,理解规则的必要性。
二、学生自主制定,增强学生对规则的认同
苏霍姆林斯基说:“其实在每一个孩子心灵最隐蔽处的一角,都有一根独特的琴弦,拨动就会发出特有的音响,要想使孩子的心同我讲的话发出共鸣。那么,我们必须同孩子的心弦对准音调。”所以,只有倾听孩子的心声,让孩子自主地制定课堂规则,这样产生的规则才更符合“民意”,更能为学生所认同和接受。正如孩子在游戏中,因为孩子自己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这些规则不仅符合他们的内心需求,更从本质上体现了规则的公平与平等性,他们不仅熟悉这些规则,更能在游戏中用这些规则进行自我约束,所以美术课的规则也理应由孩子自己来制定并完善。由于我任教的班级都是高年级学生,他们不仅能根据实际需求制定规则,更能在与同伴或与其它班级的交流中不断调整完善规则,经过一段时间的协商努力,一套适合高年级的美术课堂规则就如期诞生了。由于是学生自己制定的规则,学生不仅乐于遵守,而且体现了教育对学生权利的尊重,达到了学生自己教育自己的目的,有效提高了规则的执行力度。
三、做好“第一次”,为学生有效遵守规则顺利导航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当规则形成后,如何保证它的有效落实就显得尤为重要。由于“第一次”印象深刻,具有导向作用。所以在执行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当学生第一次违规时,大家所采取的态度会直接影响今后这些规则在学习中的顺利运行,更会对其他学生产生强有力的暗示作用,教师在执行过程中切忌“雷声大,雨点小”,当孩子第一次执行某项规则时,一定要注意引导,帮助孩子达到目标,并给予及时的鼓励。一旦出现“第一次”违规现象,更要及时制止,合理引导。
四、“共同体”的建立,让学生在互督、互助中获得双赢
规则的意义,不仅要使学生在互相监督中规范自己的行为,更要让学生在相互帮助与激励中提高自己的素养,这是我们制定课堂规则的积极意义。在以往的教学实践中,学生总是乐于监督其他同学的违规现象,而对如何帮助同伴纠正错误,如何树立自我的榜样激励同伴这些方面却显得有点漠然。针对这些现象,受“新基础”教育“共同体”的启发,在同学们的共同商议下,我们的“共同体”也产生了,这一举措不仅创意新,而且在执行过程中非常有效。我们将学生分成两个一组,这两个学生便成了一个相互帮助、相互督促、相互提高的“共同体”。他们将在所有活动中享受同等的奖惩待遇,例如课后的收拾与整理这一项常规,就必须由他们两个先各自清理自己的位置,然后相互检查,发现对方做得不到位的必须马上帮助完成,否则一经组长或教师发现就直接扣除他们的课堂卫生分,主要责任人扣5颗星,没有履行督促义务的学生扣2颗星。反之,在课堂上这一组学生如果合作有效,回答问题有质量,参与活动大胆积极,就可以获得奖励星,主要回答的学生加5颗星,在旁补充的合作伙伴加2颗星。这样的“共同体”由于利益与荣誉是共同的,因此他们在相互监督的过程中,更多的是相互提醒,相互帮助,相互提高。几节课下来,我欣喜地发现铃声响后教室里安静了,课堂上学生们争着发言,他们更专注了,课后有的孩子会悄悄地提醒他的同伴:“星期四还有美术课,你一定得记着带美术用具啊!”还有的孩子主动帮助同伴丢垃圾,整理桌椅。更令我开心的是有些在年级里赫赫有名的调皮大将也被这些自己制定的规则“驯服”了,他们不仅不再调皮捣蛋,更是表现出了从未有的积极。所以只要全心投入,我们在实践过程中就会找到更多富有新意积极有效的方法。“共同体”的建立,使学生在互督、互助中获得了双赢。
五、“持之以恒”“及时鼓励”,养成学生遵守规则的良好习惯
最近的调查结果显示:守规则与不文明行为并存是青少年网络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调查发现,超过九成的高年级小学生认可网络生活中同样需要遵守道德规范,不可任意妄为,也普遍愿意遵守网络游戏的规则;近八成的中学生在网络游戏中与人相处是守规则的。但与此同时,超过两成的高年级小学生在网络游戏中讲脏话,并且讲脏话已经成为其中一部分人的网络生活习惯。此外,有四分之一的学生模仿过游戏中的暴力行为;超过四成的中学生在网络游戏中讲脏话,同样也有一部分人已经形成了讲脏话的习惯。另外,有将近一半的中学生认为周围同学存在模仿游戏中暴力行为的现象。
这给我们提出了网络时代青少年道德教育的新问题:我们通常把守规则看作是道德成长的一种表现,但与之伴随的大量规则外的不文明现象却说明这种教育可能是在培养“守规则的道德侏儒”。
一、“守规则”在道德上的不完备状态
规则是一定群体成员共同遵守的一系列规范、守则,它制约人们的行动,维系群体生活的秩序。因而,守规则往往也成为一种个体应然的行为方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制度伦理的倡导者往往强调规则本身对道德人及道德社会建设的重要作用。但是,规则终究不同于道德,在道德性上存在着两个无法克服的局限,从而使得过于倚重守规则的道德教育,只可能培养出“守规则的道德侏儒”。
(一)规则外放纵的无度
人类生活如此丰富复杂,规则无法做到事无巨细一概予以规定。因此,就有了诸多“钻空子”的事情发生,这表明规则的作用范围始终是有限的。一些人,在有明确规则制约的地方谨守规则,一旦出离到规则范围之外,失去了既有的行为依据,自然产生出脱离监管的自由感,往往会将守规则时的内心压制更加夸张地表现出来,完全依照自己的主观愿望和欲望行事,导致言行的过度放纵,成为不折不扣的“守规则的道德侏儒”。
在现代性的背景下,制度伦理尝试通过规则自身的完善来达成人的完善,实际最多可能如福柯在《规训与惩罚》里所描述的,将人性囚禁在规训的牢笼里。后现代则走向另一个极端,主张彻底打破规则,如鲍曼所说,逃避限制是后现代生活的中心。[1]规则体系的解除、规训的消失,的确可以使行动的决定权回归到个人的手中。但自由了的人,是否可以在无规则状态下自然实现人的完善呢?我们看到,习惯了规则与规训的人,在规则之外往往会表现出过度追求个人化的主观感受、体验、情感的放纵“狂欢”。事实上,当个人主观经验成为行动的唯一依据,往往造成价值的虚无和欲望的放纵。因此,后现代背景下已经有很多思想者呼唤理性的回归,以改变人的自我放纵局面。
在柏拉图的《美诺篇》中,苏格拉底指出,个人的主观意见并不可靠,即便是正确的意见,如果没有被理性捆住,也是没什么价值的。[2]在《斐德若篇》中,苏格拉底讲出了著名的马车故事:人的灵魂就像是由两匹马驾驭的马车,其中的一匹马顽劣放纵,如果驾车人稍有控制不好,这匹马就会将整架马车带入倾覆的险境当中。[3]他用顽劣放纵的马来比喻人的欲望,以驾车人比喻人的理性,用这个故事来说明欲望对完善的人的巨大影响:只要理性稍有放松,人就会被欲望控制。这两篇对话恰好可以用来描述“守规则道德侏儒”的危险:在规则覆盖的范围之外,缺少理性的道德侏儒,要么仅仅由不可靠的“意见”支配,要么由放纵的欲望支配。
日益普及的网络生活还没有建立起非常完备的规则体系,这样的网络生活就像是现代性与后现代的杂糅:有规则与无规则并存,规则内外各有空间。成长中的青少年,一方面,在那些有规则可循的地方,愿意按规则行事;另一方面,在规则覆盖之外的空间则可以粗言暴行。网络生活如一面镜子,映照出现实生活中青少年的道德状况:无论规则如何完备,日常生活终究存在无显性规则之空间;规则内外的文明反差,学校中的好孩子与家庭中的小霸王,也正说明着青少年教育中对规则过度依赖的不足。
(二)规则内做恶的可能
一味强调守规则,把守规则当作是好孩子标准的另一个问题,在于规则本身在道德上的不完备性。
首先,常见的规则往往表达一种普遍性要求,是抽离现实生活情境的行为期待。因而,规则与现实生活情境总是因为隔着具体化的距离而显得空洞,也往往无法适用于具体生活情境。诸多现实情境中的道德两难,有一部分是普遍规则与现实情境的冲突,这时,我们会发现规则本身的苍白,发现规则对于完满的人性所在的复杂生活的不完备性。
其次,从生产的过程看,规则多数是为了满足群体共同生活的需要,为了保证群体内成员和谐共处而进行的集体约定,是以达到群体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因而,规则往往带有局限性的地域色彩,是为了解决当前问题的权宜之计。带有深刻群体烙印的规则永远只是为了“这个”群体服务的,因而很难超越这个群体之外去考虑全人类的普遍利益。“群体精神既有关爱、协作等光明的一面,也有自私、排斥、敌对其他群体等阴暗的一面。”[4]群体对内显示出关爱的一面,以一系列规则协调成员间的关系;同样是为了群体内的利益,群体对外则显露出截然相反的自私面目。
可见,不顾规则及其要求下的行为本身的道德性如何,一味遵守规则行事,有可能是在作恶;与此同时,守规则又成为作恶者自我辩护的依据,试图以规则来开脱罪责。
二、“守规则”的道德本质及其产生的教育原因
(一)“守规则”的实质是他律型人格
由以上对守规则可能导致的两种道德后果的分析,可以看到,守规则之所以无法与完满人性这一目的相通达,实际在于对规则本身的过度依赖与强调。对于人而言,“规范是必需的而且应该遵守,但却不值得尊重,因为道德价值落实在规范之外而不是规范之中”。[5]守规则只是一种他律性人格特征,真正的道德人格是强调“慎独”和内在道德自觉的。
“他律”是皮亚杰在《儿童的道德判断》一书里提出的概念,意指服从于外在规则而行动。守规则的他律性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对规则的遵守不一定是自觉遵守,而很可能是出于服从的遵守;第二,所遵守的规则内容是外部给定的,不一定经过其自身理性的审查;这也就导致了第三,守规则而并没有获得规则背后所蕴含的道德精神,因而在缺少规则的情境中无法做到自我治理。处于他律情形中的人,虽然其言行看上去是合道德的言行,但那只是看上去或者外表上如此,其内心或者在精神上,可能与道德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距离,甚至可以说是与道德本身内在自觉的完满追求相悖的。因而,其实际上可能是一种“道德侏儒”。
强调守规则的他律人格的道德意义十分有限。规则只表达应该如此,却不能澄清为什么应该如此;规则指出行动的标准,却无法承载行动的意义;规则范导下的好人是群体秩序要求下的好人,却未必是自身人性卓越、人格完善的好人。规则本身无法承载生活意义,生活意义只能到规则之外更为根本的道德价值当中去寻找。这就需要“检视现实生活以追求美好价值”[6]的理性力量,达到使人能够在自我治理当中实现卓越人性的目的。苏格拉底的“马车”比喻已经揭示了这种理性自治的重要性,在这种理性自治状态中,可以看到一种迥异于规则训导下一片服从景象的秩序:“当理性占统治地位时,一种极其不同的秩序在灵魂中起支配作用。” [7]这样一种理性的秩序,是欲望得到节制、德性支配行动,因而能够在德性的实现活动中历练人格、追求美好生活的状态。这是与守规则的道德侏儒的他律人格截然相反的人格状态。他律的道德人格始终只能让人成为服从外在规则的好人,并且如前文所述这种好人还潜藏着作恶的危险。而要实现人性的卓越和人格的完善,则必须超越他律型人格的有限性,诉诸充分的理性自我治理,经由德性的自我教化之路实现生活的意义。
(二)“守纪律的好学生”是他律型人格的教育土壤
为什么当代青少年会出现“守规则的道德侏儒”这样的人格倾向呢?学校教育中一个熟悉的说法可以与此相联系就是“守纪律的好学生”。学校生活是青少年制度化生活的第一模版,学校生活中的价值引导与评价本身,即是道德教育的过程。学校作为共同生活的场所,是要有纪律的,要求学生守纪律本身并不是一件坏事。但是,作为规则的一种具体形式,纪律同样存在上文分析的规则的有限性。面对纪律的要求,不鼓励与引导学生思考、判断其深层的道德理由,而是通过各种评价机制强制学生无条件服从,导致真正的道德价值因此阙如,被重视的仅仅是规则的执行。
将守纪律作为好学生的重要标准,严重窄化了学生丰富个性的活动空间,压抑了其人性的活力,使学生在严密的规约当中成为顺从纪律要求亦步亦趋的“乖孩子”。鲁洁教授指出,“相当长一段时期以来,道德教育全部落实为具体的规范教育,听话、顺从历来是,当今仍是中国好孩子的标准”。这样的教育窄化了丰富的人性,“不是真正意义上自由自觉活动的人”。[8]学校教育中对纪律和规则的过度强调,是对道德及道德教育的偏离,误导了成长中的学生对好人的理解,将好人窄化为“守规则”的人,误将这种“道德侏儒”当作是好人的标准与全部要求。
三、养成能自治的道德人
“守规则的道德侏儒”与时代对青少年的要求及完满人性都相去甚远。当今时代,网络生活已成为学生生活的一个重要部分,这给道德教育带来了新的挑战,同时也是一个新的机遇:一方面,网络生活较高的自由度放大了规则外的放纵行为的可能;另一方面,网络生活中规则的相对缺失则可以为理性自治的教育提供一个试练的空间。当然,道德教育应当是整全的,不管是在虚拟网络生活中,还是在现实生活中,道德教育都应该引导学生在遵守规则的同时审视规则,通过培养能够理性自治的道德人来实现道德人格的健全成长,从而摆脱“守规则的道德侏儒”形象,走向能自治的健全道德人。
(一)养成理性的品质是核心
如何能够理性自治?康德说,“必须永远有公开运用自己理性的自由,唯有它才能带来人类的启蒙。”[9]理性必须经常运用才能得到启蒙,意味着理性的启蒙需要后天发展的过程,这就要求学校教育的过程要成为一个尊重理性,而非只重规则的生活。学校教育要培养人的规则意识,但这个规则意识,不是一味的遵守规则的意识,还包括对规则的产生过程、规则的合法程序、规则的道德有限性与现实必要性的认识和了解,引导学生懂得,规则是生活的必须,但一味守规则却并非人性的完善。这意味着彻底改变“守纪律的好孩子”的教育观念,在学校生活中,给成长中的青少年充分运用理性的自由空间和机会,让他们通过理性的运用去制定合理的规则,通过理性来反思现存规则的不合理性,改进生活中的不合理的规则。与此同时,理性在这种运用中得到不断完善与提升。
(二)以追求人性完善为目的
守规则的人,追求的是“无过错生活”。把规则当作戒律,当作幸福生活的边界,认为幸福是囚禁在规则的牢笼中的。这显然是对规则与幸福关系的一种误解。什么是幸福呢?亚里士多德说:“我们把那些始终因其自身而从不因它物而值得欲求的东西称为最完善的。”[10]这种属于人的最完善的东西,是德性的实现活动,亦即人性自身的完善与卓越。不违反规则意义上的“无过错生活”,显然是无法达到这种卓越的人性状态的。与人性相比,一切规则、规范、纪律都微不足道,重要的是人性自身的价值,而不是规则。完满的人性与规则不是对立与避让的关系,而是超越与“为自己立法”的关系。因而,完满人性不是不守规则,更不是不要规则,而是超越现实性的有形的纪律与规则,但以人性的完善为最终法则,指导自己的行为与生活。以完满人性为法则的人,不管现实中是否存在有形的纪律和规则,都不会放纵自己的行为,因为放纵是人性的不完满状态。
(三)从节制做起
不管是网络还是现实生活,都缤纷多彩却又泥沙俱下,充满了各种各样的不良诱惑。青少年如果沉迷其中,不但耗费自身的时间和精力,而且容易受到负面的影响。这就需要引导他们从节制做起,抵拒诱惑,自觉克制不合理的欲望,做到“约身胜欲”“克己复礼”。节制,不是资源匮乏时不得已的权宜之计,不是为了遵守节约俭省的规则,而是人性追求完满的高贵之义,是人对生命的明智把握。富足而能甘于朴素,远离奢华;规则内不违规则,规则外不自我放纵;成功时不傲人鄙物,失意时不轻言放弃;对显达于己的人不趋附,对卑微于己的人不鄙视;宠辱不惊,去留无意,才显人性的高贵。
参考文献:
[1]鲍曼.生活在碎片之中――论后现代道德[M].郁建兴,周俊,周莹,译.上海:学林出版社,2002:96.
[2]柏拉图.柏拉图全集:1卷[M].王晓朝,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533.
[3]柏拉图.柏拉图文艺对话集[M].朱光潜,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122.
[4]高德胜.超越群体的自私[J].教育研究与实验,2008(1):32.
[5]赵汀阳.论可能生活[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38.
[6]金生v.规训与教化[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79.
[7]泰勒.自我的根源:现代认同的形成[M].韩震,王成兵,乔春霞,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2:164.
[8]鲁洁.道德教育的当代论域[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14-15.
[9]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24.
[关键词]体育教育;模范作用;课堂纪律
素质教育顺应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也是教育改革的方向,规则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发挥着自身的优势。同样,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教学的开展也不能离开规则教育,在体育教学中,很多的运动项目都要按规则进行,教师要起到带头作用,带领学生遵守运动规范,尤其是对于具有竞技性质的运动必须按规则进行。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理解什么是公平公正,同时,端正态度,用正确的手段获得自己所需,此外,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增强正义感。
一、在体育教育中规则教育的两点要求
(一)从学生角度出发
在体育教学中,提到规则教育并不是要对学生活动的自由发挥进行限制。就好像法律和自由的关系一样,人们只有在遵守法律基础上获得的自由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运用规则教育是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以学生为中心,在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对体育教学活动进行一定的规范,合理地安排,毕竟很多的体育项目都有自己的规范动作,只有合理遵守才能学得更快,真正对身体健康有益。此外,在遵守一定规则的同时,体育老师应该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使学生养成适应体育教学中规则的习惯,保证其主体地位,更好地开展教学。
(二)正确处理体育教育中规则和开放的关系
规则教育并不是说不重视学生个人的兴趣和爱好,而是要处理好规则与开放的关系。只有将两者合理地结合在一起,基于学生的兴趣,为体育课堂教学营造良好的、轻松的氛围。尤其是对于高等院校的学生来说,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对问题会有独立的见解及观点,如果此时体育教师单纯地按照确定的规则开展教学,限制他们思维的开放性,必定会造成学生的叛逆心理,不利于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因此,教师在体育教学中融入规则教育的同时还应该重视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运用恰当的教学手段,使学生潜移默化地接受规则教育。
二、在体育教育中规则教育的重要意义
规则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部分,学校教育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希望教育对象能够通过各项技术规则的训练,与制度化的教育规范相吻合。进行体育锻炼的人都知道,体育教育最独特的优势就是操作性强。学校中任何其他科目的教学基本就是让学生掌握前人总结的文化内涵或者技能,再进行强化。而体育教学可以在不同的阶段和环境下,在操练中掌握活动的技能,主要以锻炼身体为主。体育教育也为规则教育的施行提供了相应的动态资源及场所等。体育课程一般很受学生欢迎,这就给在体育课堂中开展规则教学提供了优势条件。规则教育并不是只在口头上表达,其重在规范学生的动作,潜移默化地让学生掌握操练的规则。对于体育教育,从根本上说,操作本身的特性就是活跃、善变的,所以需要教师进行规则约束。在体育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引导学生树立规则意识,必须按照体育运动项目的标准进行,通过奖惩的形式,让学生在受到规则教育的同时,形成符合社会要求的品德与素质。这是比较困难的,并不只是通过遵守体育运动中的规则就能瞬间实现的,而是需要在教师的引导下,一步一步地养成把效仿转变为自己在运动过程中的习惯,即将一些强制性的行为法则逐渐变成自身的行为习惯及标准,这样有利于学生在体育教育中形成标准认知,为在社会的最初阶段的生存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在体育教育中如何实施规则教育
(一)帮助学生在体育教育中感受规则的力量
在体育课堂中进行体育活动及操练是很常见的,大部分体育课的开展场所都是操场,所以有必要将体育活动和规则教育相结合,在活动中培养学生遵守运动规则的良好习惯。体育老师可以依据学生不同的个性特征,设定一些小游戏,当然游戏时必须要求学生遵守一定的规则,这样可以让学生在游戏中获得乐趣的同时,也能感受到遵守规则的自由和快乐,不断地感悟、反思,最后将规则内化为自己的习惯,那么学生在以后的体育课堂中也会自觉地遵守运动规则。
(二)体育老师需要合理地安排教学活动
由于规则教育在体育教学中的应用对学生的道德培养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及价值,所以,为了使学生逐渐掌握规则教育体系,体育老师需要合理安排教学活动,使体育教学在遵守规则的基础上顺利开展,发挥好规则教育的价值,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老师需要根据不同年级学生及不同学生的个性特征随时调整自己的授课内容,对教学计划进行详细部署,不断更新,使体育教学更有针对性。此外,教师在设计体育教育时,还应该合理科学地安排课堂实践,在有效的授课时间内最大限度地发挥规则教育的作用,为社会培养遵守规则的人才。
(三)充分发挥教师的模范作用
体育老师在进行体育教育的时候,自身就是很好的授课例子,学生都是以教师为榜样进行模仿,所以教师必须起到模范作用。在体育教学中,教师作为领头人,各项操练动作是否标准直接影响学生对此动作的第一印象,所以,教师一定要首先规范好自己的运动动作,以身作则。然后再通过不断地示范讲解规则的具体内容,进而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最终实现体育教育的目的。
(四)在具体的体育活动中加强规则教育
在体育课堂中,根据各种各样的活动内容,有时学生需要进行不同的角色扮演,例如,在开展体育活动中,学生需要扮演裁判、队员或者观众等,不同的角色都要遵守一定的规则,这样能使学生在遵守规则的基础上体会到角色扮演的快乐,意识到需要履行的责任,理解遵守规则的必要性。此外,体育老师还可以让学生根据不同的活动自己制定规则以及角色扮演的具体职责,然后让学生遵守自己制定的规则,长此以往,能够帮助学生逐渐养成良好的习惯。
(五)要求学生遵守基本的课堂纪律
体育课堂教学计划的进行必须有良好的课堂纪律作保证,米歇尔福柯说过:“纪律可以让人们精确控制个体的力量。”纪律与规则相辅相成,它正是具体化的规则,在体育教育中使用规则教育主要是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因此,遵守课堂纪律是最根本的规则教育方式。反之,如果学生违反纪律就可能存在危险,比如,穿运动鞋上课,体育课前的准备动作等都是必须遵守的,这些能确保体育教育的顺利进行,如果学生违背就应该受到惩罚,让他们明白规则的不可抗拒。
(六)体育老师合理评价学生所完成的任务
在体育课即将结束的时候,老师应该进行相应的点评及总结。对于体育课堂来说,教师的评价有着积极的意义。根据心理学调查研究,教师正确合理的评价能够激励学生,激发学生学习的激情。实际上,学生也很在意老师的评价,也想知道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即使是一句鼓励的话语都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学生。所以教师需要根据学生的具体表现进行相应的批评或者表扬,当然评价的标准也可以进行分层,毕竟学生的水平也有所不同,这样在对学生进行规则教育的同时,也能提高他们的自信心。
四、结语
在学校,学生一般都比较喜欢体育课,而规则教育又是体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体育教育应该把握这一机会,积极地对学生进行规则教育,帮助学生养成遵守规则的良好习惯。规则教育还有利于体育课教学效率的提高,当然在进行规则教育的同时还应该尊重学生的个性要求及兴趣,不断对教学计划进行调整,根据不同学生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授课任务。在规则教育中,教师要规范自己的行为,给学生树立榜样。在体育教育中开展规则教育可以帮助学生潜移默化地掌握规则的重要性,把遵守规则内化为自己的行为习惯。希望笔者的探索能够对规则教育产生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张文天,骆秉全.论体育教育中的规则教育及其价值[J].体育文化导刊,2013(9):96-98,121.
[2]黄聪.规则中的自由:“放羊式教学”潜在的理念与运用[J].体育学刊,2011,18(2):74-77.
[3]聂振财.规则教育在体育教学中的运用[J].新课程教学(中),2011(8).
[4]曹斌.体育教育中的规则教育及其价值[J].青春岁月,2014(8):195.
1.1调查对象
采用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在长治市随机抽取11所小学,并在每所小学的4~6年级各随机抽取一个班,被抽取班级的全部学生作为调查对象。
1.2调查方法
参照青少年危险行为因素调查表,制作统一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调查表对学生进行调查。
1.3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共分为五部分,第1部分是对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的测试。第2部分是对学生道路交通行为的测试[7]。第3部分对小学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态度进行调查。第4部分通过对学生设置调查问卷,了解学生父母自身交通行为、学历及教授学生交通知识3方面的情况。第5部分调查小学生车祸发生状况。
1.4统计分析
将有效问卷按照编号整理后,将所有数据用EpiData30软件进行双份录入,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处理。采用百分位数、构成比等对数据进行描述,用KruskalWallis2检验进行差异性检验,并作多因素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检验水准α=005。
2结果
2.1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298份,回收问卷共1272份,应答率为980%,去除不合格问卷5份,剩下有效问卷1267份。调查表有效率达976%。本次调查四年级431人,五年级390人,六年级446人;其中男生633人(500%),女生634人(500%)。
2.2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得分情况
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得分P50为80分,年级之间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2360,P<0001),见表1。男女生知识得分差异也有统计学意义(2=2235,P<0001),且女生成绩高于男生,见表2。
2.3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行为得分
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行为得分P50为94分,3个年级之间行为得分差异有统计意义(2=1882,P<0001),见表1。男女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1668,P<0001),见表2。
2.4小学生对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态度
在所有调查对象中,愿意接受学习和遵守交通规则的占971%,发放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手册,自己会认真看的占90%,而能主动提醒他人违反交通规则的仅占871%。
2.5父母对小学生相关知识及行为的影响
父母的学历与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得分高低无关。但家长平日里是否教学生安全知识与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得分有关,家长经常教育的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平均分为777分,家长偶尔教育的学生平均分为760分,家长从不教育的学生平均分为705分;家长告知学生的越多,学生的得分越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1553,P<0001)。同时发现家长经常违反交通规则的学生交通安全行为P50为843分,家长偶尔违反交通规则的学生交通安全行为得分P50为889分,家长从不违反交通规则的学生交通安全行为得分P50为925分,可见家长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越高,学生道路交通行为得分越高(2=2747,P<0001)。
2.6小学生车祸发生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在调查的1267名学生中有134名学生发生过不同程度的车祸伤害,车祸发生率为105%。将可能对车祸发生有影响的八个因素:性别、年级、父母学历、父母教授学生知识、父母交通行为、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得分、学生交通行为得分、学生学习交通知识,作为自变量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赋值情况见表3。结果发现,只有性别、年级、学生交通知识得分、学生行为得分、父母的交通行为这5个因素对小学生车祸发生有影响(均有P<005),其余变量均无统计学意义(均有P<005),见表4。性别、年级、父母是否违反交通规则这3个影响因素的OR<1,说明性别女,年级升高,父母自身不违反交通规则是发生车祸的保护因素。而学生的交通知识和行为得分这两个影响因素的OR>1,说明学生交通知识、行为得分低是发生车祸的危险因素。在这5个因素中,其中学生行为得分对发生车祸的影响最为显著(OR=2046,95%CI:1518~2759,P<0001),其次为父母自身的交通行为。
3讨论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234(2007)04-0050-02
平等的、个体性的与普遍性的公民,既是现代国家兴起的重要标志,也是民主政治能够得到良好运行的主体基础。无论是现代国家建设,还是民主政治的良好运行,都与现代公民的培养相关。众所周知,村民自治是中国在政治民主化进程中探索出的具有独创性的直接民主的实践形式〔1〕,参与性是村民自治的基本精神。实践证明,村民自治是实现乡村治理的最有效手段,它对于我国公民意识的培养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
一、村民自治与公民意识的培养
(一)村民自治这种基层民主形式,有助于培养我国公民的权利意识
权利是公民独立自主的保障,它提供了一个空间,让个人能够在免于他人或整个共同体的干涉的环境下,自由培养兴趣,发展潜能。〔2〕对权利的尊重,本质上是对人的尊重,它肯定了人的价值、人的创造性以及彼此的平等地位,而且它是公平分配社会资源、以妥协的方式解决社会冲突的根本前提。权利意识是人对自身价值的自觉,在公共生活中,公民只有认识到自身的主体地位,才能产生主人翁意识,它是政治共同体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公民权利意识的缺失,是我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村民自治对于农民权利意识的培养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它表现为对村民权利的尊重。在一个缺乏权利传统的社会,尊重是促进公民权利自觉的有效途径。村民自治的制度设计将村民权利置于村落公共事务的最高位置:在民主决策过程中,《村组法》要求某些涉及村民利益的事务必须交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这一强制性安排体现了村民利益的不可侵犯性,村民在自身利益问题上有充分的自主权;村务公开制度的设计不但体现了对村民知情权的尊重。更重要的是,它将村干部的公共行为置于村民的监督之下,树立了村民在村落公共事务中的最高监督人形象。而选举过程中,流动投票箱的运用,则体现了村落公共事务由效率优先向权利优先的转变,在心理上使村民感受到了自身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它还表现在对村民参与的保障上,“每个人或任何一个人的权利和利益,只有当有关的人本人能够并习惯于捍卫他们时,才可能免于被忽视”〔3〕,而这种能力得以养成的制度前提是公共事务向所有人至少在形式上平等的开放,人们可以通过它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和利益。村民自治实现了村落政治参与的充分开放,村委会选举中村民只要年满18周岁即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两票制的设计又保证了候选人的产生也完全由民意决定;村民会议的设计使村民在面临重大议题时享有直接的决策权;村民自治章程的制定则向所有人提供了参与村落公共事务的规则依据。
(二)村民自治这种基层民主形式,有助于培养我国公民的责任意识
权利与责任是互相支持的两个制度,只有当其他人因为社会责任,愿意承认我们拥有权利,并且帮助我们建立与维持落实权利所必需的社会制度时,我们的个人权利才有实质意义〔4〕。现代社会是一个高度分歧与个体化的社会,倘若没有公民责任的支持,社会将面临不断分裂破碎而难以治理的危机。责任意识是公民区别于私人的标志。它意味着个人认识到他是以集体和他人为根据的,他的生活的某些目标只能通过集体行为才能实现,因此他对这个集体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公民责任意识的形成得益于公民对政治共同体的认同,在村民自治中,村民对村落共同体的认同表现为:一方面村民是村落公共基础设施的直接受益者,集体经济是村民福利的重要来源;另一方面,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土地征用、环境污染等直接涉及村民利益的问题的出现,使村民强烈认识到集体行为在维护共同利益上的重要性。对政治共同体的认同是公民责任意识形成的逻辑前提,而实现公民责任的关键在于能够自主参与的责任机制。由于公共财政的不足,大量农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得益于村民个人的投劳投资,“一事一议筹劳筹资”制度在村民自治中的应用,对于村民责任意识的形成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该制度要求每一项村落公益事业的兴办,从发起、决策到执行、监督都由村民普遍参与和共同分担,其核心在于公益事业的兴办来自于村民需求、成本分担由村民协商决定,充分体现了村民的自主自愿。
(三)村民自治这种基层民主形式,有助于培养我国公民的规则意识
规则是实现利益妥协和行为整合的制度条件。政治共同体中,公民在利益上不仅具有一致性的特点,同时也具有分歧、差异与冲突的特征,为了使共同体免于在无序的利益冲突中消灭,同时使个人权利得到平等的保护,我们就必须有一套规则作为公民之间对话、说理与妥协的平台〔5〕;尽管公民责任是共同体健康发展的基础,但两者之间并无直接的必然性,只有在规则前提下实现公民责任,健康的共同体才得以可能。因此,规则意识是政治民主化的重要条件,它表现为对于规则的理解和尊重,并且愿意、习惯于在规则下行为。
实践证明,村民自治在培养农民的规则意识方面有积极的作用。首先,公民对于规则的尊重首先是因为规则本身是好的,亚里士多德指出,法治应包含两层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好的法律。〔6〕而一个好的规则,应当基于公民的共识,是公民合意的结果。事实上,从1980年广西合寨村创立村民委员会〔7〕到《村组法》制定后的不断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发展历程即是村民不断进行制度合意的过程。这为村民规则意识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其次,村民自治作为乡村秩序具有历史意义的转型,其标志在于由村民共同制订的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取代了村干部的个人意志成为村落管理的基本形式,显然,只有当规则具有权威性时人们才乐于运用规则。最后,有效的规则是培养公民规则意识的根本保障。在村民自治过程中,民主选举的意义不仅在于能够选出符合民意的村干部,更重要的是能够使不合民意的村干部下台,而后者对农民的刺激更大,村民自治完整的制度设计在村落公共生活的几乎每个环节都为农民提供了改变其结果的可能,而每一次成功都会大大增强村民对规则的信仰,进而养成运用规则的能力和习惯。
二、村民自治与公民能力的提升
(一)村民自治有助于提升我国公民的对规则的认知能力
在村民自治中,村民规则认知能力的培养与国家对村民自治的主导作用是分不开的,但这种主导并非直接干涉村落事务,而是集中在制度的推广上。村民自治从地方性创新到全国性应用,国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立法机关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村民自治制度规范化,以方便认知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各级民政部门培训大批专业人员直接进村指导选举,同时将各地在自治过程中的制度创新进行推广应用,使农民能够直面规则运行的全过程。中国历史上只有父权主义的地方割据,没有过现代意义的自治,如果将村民自治的发展完全归于自发机制,那么广大农村面临的只能是漫长的无序和混乱状态。确实,国家的主导作用,使很多地方的村民自治流于形式,但这恰恰是后发展国家民主化的必然路径,通过形式化民主的训练,使民众认知民主规则最终实现实体民主〔8〕。1998年后出现的激烈的村委会选举,表明村民对选举规则已经有了实质性的认知。
(二)村民自治有助于提升我国公民的运用规则的能力
在村民自治中,村民的政治知识运用能力的形成更多的是一个自发的过程。选举本质上是候选人提出自己的当选理由和选民对理由的选择过程。对前者来说,理由的可选性取决于候选人对公共利益的理解,对村民需求的把握,与村民的沟通能力以及他的政治许诺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对后者来说,听取竞选演说,是一个获得村落政治知识,了解公共事务的过程,而他对候选人的选择则是一个运用政治知识进行分析和评价的过程。而村民会议的设计对于村民这一公民能力的提升具有更直接的作用。村民会议是村民为维护自身权利和主张提供理由,通过协商,作出妥协,达成共识的过程。辩论的意义在于,一方面为参与者提供了为自己辩护的机会,是一个自觉和表达的过程;另一方面,也是参与者认识到他人理由的合理性和彼此的平等地位的过程。后者是民主政治的核心理念,是作出妥协达成共识的根本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