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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规划调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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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规划调研方案

十四五规划调研方案范文第1篇

十四五规划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起止时间2021-2025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期,这个时间正值中华民族发展之路的重要性拐点,中国正从旧常态跃迁到新常态,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攻坚期。

《“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更是文化和旅游部组建以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对我国文化业和旅游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绿维文旅认为,《“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编制要先解决好文旅融合发展的问题。

一.《“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意义重大

《“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是承前启后的规划。《“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将成为文化和旅游部组建以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将开启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新征程,既要巩固提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成果,又要为实现第二个百年第一阶段的奋斗目标在文化旅游领域起好步,打下坚实的基础。

《“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是统筹发展的规划。应紧密结合新时代背景,符合阶段性特征,深入研究文旅和旅游领域的重大课题,找出重大问题的矛盾症结,提出管用实用的对策措施,让《“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中的重大工程项目统筹到国土空间规划中。

《“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是融合发展的规划。文化不等于旅游,文化价值不等于旅游价值,但文化资源、需求与旅游产品、活动密不可分,文旅融合发展不能仅仅依托传统渗透,而是要着眼于产业一体化,以实现两个产业的一体化发展为目标。《“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应该是融合发展的规划,既要认清文化和旅游的差异,也要通过规划实现文化和旅游的乘数效应。

《“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是创新引领的规划。旅游与文化一直以来都是融合发展,旅游强调文化为魂,文化界非常在意如何有效地与旅游结合,从而落地文化价值。因此,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发展重点不在于它们是否融合,而在于如何运用创新理念引领融合。《“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应该是创新理念引领的规划,目前文旅融合的创新型开发还远远不够,更多是块状结合,真正意义上的融合还不多。

二、《“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仍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文化和旅游具有天然的耦合性,但是,以往的融合一般属于自发性融合,缺乏系统和科学的理论指导,融合发展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要指导文旅融合发展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一是文化旅游融合须进一步深化。一方面是目前的文旅产品结合仅停留在文化表层,融合内容浅薄,形式单一,游客体验内容单调乏味。另一方面是我国的文旅产品的设计总体上还处于简单融合、模仿的阶段,缺乏对现代元素、创意IP等内容的应用,产品创新性不足。

二是文化旅游区域发展差距较大。受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国民收入水平差距影响,我国旅游业呈现出“东强西弱,南强北弱”的特点。文化旅游的开发顺应了旅游业的发展趋势,在经济发达的区域,文旅融合程度较高,在经济欠发达区域,尚未形成大规模性的文化旅游产品聚集。因为区域差异,文化旅游发展要找准发展重点区域,树立典型示范项目。

三是文旅融合方法论体系尚未健全。在文旅融合的发展和研究中,无论是业界还是学界,大多只停留在分析融合现状的基础上,对产业融合的思路、方式、结构等方法论体系没有进行深入分析。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本身主动融合的层面很多,但两者在产业发展模式和架构上存在很多不同,需要探索科学系统的融合方式,实现产业间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四是文旅品牌仍需持续培育。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化和历史大国,但是文化输出较弱,更是缺乏文化旅游方面的世界品牌。《“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应该加强文化旅游品牌的建设,扶持龙头企业,让中国文化旅游更多品牌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成为带动中国文化旅游发展的标杆。

三、《“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编制重点

目前,文化和旅游部已经完成“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正在开展“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专题调研等工作,并且统筹确定了25个“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组织各司局结合本领域工作开展前期研究,为“十四五”规划编制提供支撑。

在《“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编制中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重新梳理文旅资源与现状

目前我国的旅游资源评价体系是在传统观光旅游发展阶段形成的,很难满足体验旅游时代的游客需求。我国地域广阔、人文历史悠久,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以及多种公共资源,均可与旅游资源进行融合,成为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基础。

文旅融合专项规划编制应突破传统的资源分析框架,挖掘能够充分代表自身文化特质、对客源市场有吸引力、整合后能在具有充分市场竞争力的文化旅游资源。建立“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现代文化”的旅游资源分析框架,深挖文化旅游资源内涵,建立完整的文化旅游资源价值评价体系,筛选出对规划区最具价值的文化旅游资源。

首先,传统文化和旅游资源的内涵需挖掘。文化资源与旅游资源具有较大重合性,但传统旅游资源的边界在延伸,文化旅游资源不再是单一的某个景点或具象的吸引物,它可以是一种城市气质,也可以是一种独特的生活方式,对应的规划编制中要将文化资源进行深入的解读,充分挖掘地方的资源价值;吸引更多旅游者,实现产业发展和文化保护的双赢。

其次,文旅融合背景下的旅游资源内容在扩充。除了传统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外,以现代文化为支撑的城市创意图书馆、博物馆、音乐节、小剧场等都成为热门的旅游资源。

(二)明确文旅融合发展目标与战略

坚持“以文强旅、以旅兴文”,结合当地文旅资源等级和分布,明确各地文化旅游发展重大任务、重大项目、重大产品,在此基础上明确规划区的文旅融合总体发展目标,并且明确产业增值、区域布局合理性、产业结构优化、产品与服务提升等具体目标。

在充分了解当地文旅资源、市场环境、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分析出地区发展的机遇与挑战,明确地区发展目标和文化定位,完成当地文旅发展的结构调整和重构,制定出文旅产业发展的详细战略和实施方案,培育形成文旅创意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推进组建跨界、跨域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形成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康复、餐饮、传媒等融合的产业体系。

(三)制定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

对历史文化、传统文化、原生文化等优秀地域文化及遗址遗迹进行保护和修复,保护和培养传承人,通过文旅保护与利用专题明确保护范围、规划目标、功能分区、建立保护管理体系、明确保障措施等,实现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包括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开发利用。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需要在分析历史遗存、民族服饰、特色民居、民间工艺等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现状基础上,建立科学合理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开发利用分析民间习俗、节庆活动、仪式、语言、书法、舞蹈、音乐、戏曲、杂技、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现状,构建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利用为核心的开发利用体系。

(四)创新文旅融合发展模式

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应该成为《“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编制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形成文化旅游产业链和产业集群。通过业态创新、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科技创新等多种创新手段,形成文化旅游产业布局。其中,注重文化创意与旅游融合发展,明确文创产业与旅游融合发展的领域,完成当地文创产业发展的结构调整和重构,制定出文创产业发展的详细战略和实施方案。要挖掘文旅消费的新动能,构建文旅产业发展的新动力,建设文旅融合创新业态系统。对于重点产业项目,应该确定行动目标,分解行动任务,保证重点项目的先行突破和落地。

(五)明确重大项目及其空间布局

国土空间规划需要对国土空间进行统一部署,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性规划融合,推进“多规合一”。所以,《“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需要明确重大项目及其空间布局。使国土空间规划为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这也是《“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落地实施的重要环节。

(六)针对重点领域明确战略导向

十四五规划调研方案范文第2篇

省发展改革委把“三服务”活动作为主题教育践行初心使命的有效载体,务实解决问题,全力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聚焦战略落实:围绕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在“三省一市”中率先出台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围绕高水平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制定出台境外投资指南,进一步规范、引导和管控企业境外投资。围绕打好脱贫攻坚战,调研分析加快发展县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研究起草促进山海协作“飞地经济”健康发展意见,上半年x个加快发展县产业合作到位资金较去年同期增长x.x%。

聚焦政策供给:在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拓展投资领域和减负降本、保障民生的同时,着眼长远加强政策储备,启动开展x个“十四五”规划重大课题以及基本思路研究。

十四五规划调研方案范文第3篇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意义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意,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深刻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的五中全会将“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省委、省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造福人民作为最重要的政绩,从2007年开始在全国率先每年系统实施民生实事工程,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提出要“切实办好民生实事,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持续办好民生实事,切实兜住民生底线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为此,省委、省政府决定,2021年继续实施51件民生实事工程,充分体现了鲜明的民生导向,浓浓民生情、满满幸福感,有利于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方案》的制定过程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强民生支出保障的措施,增强惠民政策获得感和可持续性”的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监督指导下,省财政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坚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科学谋划、精准施策,努力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在具体政策制定中,方案送审稿经反复论证修改,总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是开门问策。2020年9月,布置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提出2021年民生政策建议。10月,厅党组布置开展2021年民生实事征集调研,9个调研组深入市县乡村和省直有关部门,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同时,首次在省财政厅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辟了意见征求专栏。11月,对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研究确定2021年民生政策框架体系,并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是评估论证。12月2日,省财政厅组织召开2021年民生实事工程评估论证会,邀请了部分人大、政协、专家、基层代表,对征求意见稿开展现场评估论证。评估论证及两次省直部门意见反馈共收集建议147条,采纳或部分采纳117条。

三是完善定稿。对标对表党的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部署,调整优化方案内容,切实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方案中,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生的重大部署和重大举措落实到位。12月,提请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2021年1月,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期间,以政府预算解读的方式,向省人大代表报告2021年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方案,并结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审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最终稿。

三、《方案》的主要考虑

与往年相比,2021年民生政策力度更大、举措更实,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一方面,在保住基本民生的前提下,在国家政策范围内,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办一些群众有需求、社会有期盼、政府有能力的好事实事。比如:为困难家庭孕妇提前免费基因检测健康筛查,加快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另一方面,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履行好公共财政调控职能,有序补齐民生领域基础设施短板,确保民生水平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比如:针对肺炎疫情、洪涝灾害灾后重建暴露出的公共卫生和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提出了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实施鄱湖安澜百姓安居工程,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等举措。

一是聚焦重大决策部署。对表对标党的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扩大社保覆盖范围,确保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水平,推动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支持南昌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

二是聚焦困难特殊群体。立足财力可能,加大对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的保障力度,持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特困失能人员护理、城乡孤儿保障水平,推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三是聚焦兜牢基本底线。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属性,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围绕民生大事急事难事,精准发力、补齐短板。既扎实做好就业、社保、教育、医疗、公共文化、住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基本民生保障,也突出关键时点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做好残疾人、孤儿、特困失能人员等群体抚恤和社会救助。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2021年民生实事工程围绕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险等八个方面,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51件实事,其中,新出台政策9件,充实完善内容24件,既保持了民生实事工程总体稳定,又不断满足群众新需求。51件实事主要是:

一是就业和创业方面,涉及政策5条,主要是进一步扩大就业,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帮助残疾人就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

二是社会保险方面,涉及政策6条,主要是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完善失业保险政策,提高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水平,为老年人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三是抚恤和社会救助方面,涉及政策15条,主要是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提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实施特困失能人员护理服务,提高各类困难群体财政补助标准,提高企业干部等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抚恤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改善残疾人照顾服务,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工作,继续实施城乡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临时救助(特别救助)制度,提高城乡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深化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落实计划生育奖励和特殊家庭特别扶助政策,持续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脱贫解困。

四是医疗保障方面,涉及政策6条,主要是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深入开展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工作,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基因检测,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

五是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方面,涉及政策6条,主要是促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留赣就业创业,着力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水平,继续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国家文化公园段建设。

六是住房保障方面,涉及政策2条,主要是加强住房保障建设,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十四五规划调研方案范文第4篇

公共机构节能应用市场化机制的必要性

截至2020年底,全国公共机构总量158.56万家,用能人数约4.97亿人(包括公共机构自有人员及接受公共服务人员),建筑面积约82.73亿平方米,能源消费总量1.63亿吨标准煤,约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3.29%;用水总量106.97亿立方米,约占全社会生活用水总量的12.39%。目前,我国公共机构办公条件舒适性还远不如发达国家,如果办公条件要达到同样的舒适程度,我国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会要增长2至3倍,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空间巨大。由于全国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公共机构点多线长面广、基础条件各不相同,在节能工作中投入的财政资金也存在一定差异。“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累计投入财政资金开展节能改造资金总量为145亿元,平均每个单位不到1万元。“十三五”期间,公共机构应用市场化机制不够,全国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仅为2570个。公共机构节能是全社会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领域相比,公共机构具有便于集中管理、执行力强的优势,对全社会有着示范作用。公共机构节能应用市场机制可为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提供巨大的市场需求,并推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在全社会的推广应用。

公共机构用能管理社会化进展情况

公共机构节能市场化主要包括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其中,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是应用中最主要的方式,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较多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的模式。合同节水管理借鉴了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是一种用于节水改造的新型市场化商业模式。在公共服务的供给过程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有助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实现公共服务提供的竞争性与私营化。国管局积极推进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改造,在《“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中明确要求公共机构推行合同能源、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机制。同时,将合同能源管理推行情况纳入节能工作考核和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在全国12个省(区、市)29个市(县、区)开展集中统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取得良好效果。组织编制《公共机构绿色节能节水技术集》,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新技术、新产品。各地方也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创建工作,深圳市率先出台了《深圳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上海市、江苏省、广州市等地方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费用和成本结余核算办法;重庆市政府创新商业模式,在项目采购阶段采用项目打包进行招标,并设立“建筑节能产业基金”。

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公共机构对节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节能意识淡薄,缺乏常态化、制度化的节能工作机制,对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不了解、不重视。有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不够健全,在机构改革中行政职能不断弱化,节能工作缺乏获得感,节能压力传导机制不够顺畅。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主动实施节能措施的内生动力不足。在现有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费用财政预算制度下,如果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可能会减少下一年的能源资源费用预算,缺乏节约能源资源的动力。此外,公共机构属于国有资产,实施节能改造项目可能涉及国有资产处理,为了规避不必要的管理风险,往往选择保持管理现状,不会主动实施节能措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规模小、散,节能服务公司融资困难。一方面,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通常规模较小、较散,难以形成规模效益。节能服务公司需要提前垫付大量项目资金,大大增加了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压力。另一方面公共机构领域从事节能服务的公司大部分为中小企业,企业自有资金规模有限,从商业银行贷款又难以提供足额的担保抵押物,导致融资困难。节能服务公司资质水平参差不齐。一些资质较差、技术管理水平不达标的企业往往能通过低价竞争手段抢下项目,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因缺乏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导致项目失败或成本增加。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费用和成本节余预算规则缺乏明确、细化的说明,尤其是对于节能改造后能耗下降了,项目合同期内的预算是否会消减,尚无明确的解释。能源费用列支分散,缺乏统一归口管理。目前公共机构的能耗费用在会计账目中未能单独列支或独立体现,且列支存在相互交叉,按照“实报实销”方式结算,难以体验到用能管理的资金压力。项目审批流程复杂,严重影响项目进度。传统的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比较复杂,需要经过项目立项审批、可形性研究审批、项目概算审批、投资计划审批等环节,迟滞节能改造项目的进度,也增加了项目的时间成本。项目招投标流程不清晰,政府采购管理存在制约。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支付方式特殊、项目周期长(大多数超过政府采购项目周期3年要求)等因素,通常的采购评标方法不能直接适用。对招标文件编制、综合方案评定涉及项目投资、施工管理等内容,还缺乏明确的制度安排。技术产品缺乏相关标准规范,用能单位对服务水平有质疑。缺乏不同气候区、不同建筑类型、不同用途的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标准,不利于公共机构用能管理和评价。缺乏市场普遍认可的第三方节能效益评价机构,也没有对节能效果进行评价的行业标准,这对公共机构支付费用的多少产生不确定性,财政性资金使用难以得到合理保证。

推进应用市场化机制的未来之路

十四五规划调研方案范文第5篇

【生态环境局】9月份工作总结及10月份工作计划

    一、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及形势分析

    截至9月24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x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三,较去年同期(x微克/立方米)下降x%,较20xx年同期(x微克/立方米)下降x%;优良天数比例为x%,全省排名并列第二,较去年同期(x%)上升x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x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二,较去年同期(x微克/立方米)下降x%。

  下一步,继续开展污染源巡查,精准溯源,做好问题督办、整改和跟踪督查工作,推进城区面源污染管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部署好今年秋冬季工作任务,组织开展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积极谋划部署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9月18日下午,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省政协党组副书记xx率省督导组来我市,就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导。

8月25日-27日,省生态环境厅第三专员办来我市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导工作;9月8日,省生态环境厅下文同意我市20xx年国家警示xx县开发区废水直排问题通过验收;9月9日,省生态环境厅总工xx来我市调研,现场核查了双桥污水处理厂整改情况、xx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情况。9月8日,我局组织各县市区召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工作调度会,争取于10月底前除部分工程性措施外,全部完成整改。9月11日,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就双桥污水处理厂、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问题召开了专题调度会,对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要求。

下一步,按照“突出重点、强化调度、保证质量、提前完成”工作思路,高标准完成整改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除扬子鳄问题外)、省专题片反映问题力争于10月底前完成整改。其余问题包括省级督察反馈问题,确保年内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市生态环境局重要工作进展

    (一)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南漪湖水环境治理。推进南漪湖空天地一体化监管平台和南漪湖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督查相关县市区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情况。二是通报1至8月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情况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督促各地加快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年度考核任务。三是完成重点流域“十四五”规划要点编制工作。四是持续做好如何排污口管控工作。五是继续做好水断面生态补偿测算工作。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开展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截至9月25日,全市未发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生态环境部未通报我市火点。二是按月调度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项目进展,20xx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项目215个,截至8月底,已完成207个,完成率96%。三是严格落实《xx市20xx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在全市4个重点园区进行挥发性有机物走航,开展涉VOCs企业帮扶指导,宣贯挥发性有机物夏季攻坚相关政策和要求,按周调度各县市区挥发性有机物夏季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四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部署好今年秋冬季工作任务,修订上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及问题清单处理情况报告并上报市政府,向省厅报送第三季度宣城市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二是深入推进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重金属减排和核算工作。截止目前,省厅初步反馈我市“十三五”重金属排放绝对减排量331.75kg,超额完成国家10%减排控制要求,协调解决了郎溪县得奇电镀园内6家企业重金属总量调剂问题。三是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市级抽查工作,开展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482人次。四是推进农村污染防治工作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四)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

持续推进垂管改革工作,出台了《宣城市生态环境系统人员调动管理办法》。

    (五)自然生态保护与生态创建工作

一是完成20xx年下半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查,制发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方案,向省厅报送20xx年下半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查结果和处理工作情况。督促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更新xx省自然保护地整改工作调度系统信息。二是做好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迎检工作。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现场核查点位督查。三是组织召开郎溪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xx20xx年)评审会。四是陪同做好xx市政协生态修复工程调研和xx市人大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考察活动。

(六)环境执法监管

一是不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20xx年1月至8月,全市共检查企业996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992人次。二是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截至20xx年8月,我市共排查“散乱污”企业1081家(含广德),已完成整改1075家(整顿规范类171家,已完成170家;取缔关闭类910家,已完成905家)。

(七)生态环境监测

一是扎实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二是重点做好土壤和空气质量监测。三是稳步推进各类专项监测工作。适时启动宣城市鳌峰区域夏季挥发性有机物加密监测;完成宣城市3家省级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污单位专项执法监测;完成宣城市7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2家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督促全市272家排污许可重点单位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平台上传自行监测方案和手工监测数据,目前我市联网率和方案上传率均列全省前列。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以及扬子鳄保护区问题整改等“2+10+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各项工作。

2.做好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迎检准备工作,待生态环境部正式下发复核通知后按要求补充开展各项工作。

3.开展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组织验收销号工作,开展2020年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查。

4.持续推进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督促相关县市区落实南漪湖整治方案,加快实施水污染治理工程。 

5.完成“千吨万人”乡镇以下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

6.完成xx县级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上报省厅待审。

7.向省厅上报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启动我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8.重点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压实禁烧工作责任。

9.持续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继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加强调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10.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系统垂管改革工作。

11.做好全市大气、水质自动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