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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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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法规

环境监测法规范文第1篇

“节能减排”的概念出自我国“十一五”规划,“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明确提出了节能减排的目标。“节能减排”不能只是空口号也不能只是纸上谈兵,政府作为环境保护的主体不仅仅要制定节能减排的方针,更应是各项节能减排措施的制定者、实施者和监督者。环境监测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在现在社会,企业决策者总是以经济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很少能主动考虑环境问题。

2.环境监测在节能减排中发挥的时效作用

2.1我国环境监测系统的发展

现在我国从80年代就开始注意环境问题,我国环境监测的发展也已经有50多年历史[3],因而建立的环境监测体系也较为成熟,但是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我国不仅仅在国家级层面上设立了环境监测总站,还设立了省、市、县三级监测网站,从事环境监测业务的人员也不断增加,而且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也不断提高。除此之外,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环境监测的设备也越来越精良,也在逐步实现环境监测的智能化,同时也向着信息化的方向不断迈进。除了“硬件”配备的不断发展,我国环境监测取得的成效也是有目共睹的。环境监测技术是指针对环境污染问题而设立的,融监测和预防于一体的技术。首先我国环境监测系统实现了对大气、水、城市噪音等污染的全面监测,也成为我国污染物减排的三大支持体系之一,为我国减排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

2.2我国环境监测系统发挥的作用

首先,我国环境监测系统能将收集到的信息及时上报,从而可以通过相关媒体使公众及时了解我国目前污染物的排放情况。例如,当环境监测系统收集大气中PM2.5的监测数据后,形成一定的报告,公众在获得了该报告后会针对目前的大气状况进行不同的生产、生活安排。其次,环境监测系统收集到的数据可以成为我国制定相关政策法规的依据。我国环境法规的制定要根据具体的国情,这样才能有的放矢,以求通过最小的公共成本取得最大的社会效益。此外环境监测也是我国环境法规的实施状况的一种反馈,并能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执法依据。再者,环境监测行为有利于社会公众的环保行为。尤其当监测数据曝光后,会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于普通民众而言,可能反省自身行为并且在以后的生活中提高自身的环保意识。对于商品生产者或者决策者而言也可能做出一些环保反应,例如:在以后的生产经营决策中可能会考虑消费者环保意识、加大环保建设投资,抑或更注重树立自身的环保形象,尤其是对于污染型企业可能产生更显著的影响。从这个角度出发,环境监测能起到促使企业从污染型向环境友好型的转变。[2]最后,环境监测有利于我国社会进步。良好的生存环境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环境监测可以帮助民众及时发现我们所面临的环境问题,并对将来的发展趋势进行一定的预测,同时寻找解决环境问题的有效措施,以促进社会稳定有序的发展。

3.有效的环境监测措施探究

综上所述,环境监测工作是我国实现节能减排的一项基本工作,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有力保障。为了我国环境监测工作的有效实施,本文在此对如何有效地实施环境监测进行了以下初步探究。

3.1完善环境监测法规,明确政府责任

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监测网络,但是在环境法规方面,多是以监测对象为客体的,很少有针对监测主体自身的法规,要更好的实施环境监测工作,首先要完善相关法规,更要明确在环境监测过程中的政府责任。在环境监管过程中要严格、规范地执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以保障环境监测结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进而才能更好地发挥环境监测在节能减排中的作用。除了立法的角度,政府更应该转变环境监测理念,明确监测过程中的责任。而且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环境状况,各环境监测站点的工作也应该有所偏重,各级政府各司其职,才能保证环境监测工作顺利有效的进行。

3.2提高环境监测质量,完善监测体系

环境监测体系是节能减排的主要支撑体系之一,是节能减排决策的重要信息源,只要保证环境监测有效性的前提下,才能确保基节能减排工作实施的科学性。要提高环境监测质量首先要加大对环境监测工作的投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要想实现更好的监测效果就需要引进先进的配套设施,所以资金的投入是必不可少的。在设施的引进上,除了要考虑引进大型的、自动化、智能化的装备之外,还要考虑针对不同环境和不同污染问题的小型的、便携式的配套设施,将生物、光电等高科技技术不断的应用到其中,实现先进技术和先进设施的结合,从而实现对环境的全面监测。对于整个监测体系而言,环境监测网络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虽然我国目前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三级监测网络,但是近几年环境污染事件依然频频被曝光,这同时也暴露了我国环境监测体系存在的漏洞。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监测体系首先要保证信息的实时性和准确性,进而要增加网络监测站点的数量,做到对环境的无死角监测。除此之外还要对不同的环境污染类型设立相应的监测网络,以及时应对各种环境污染事件。

3.3以人为本,提高技术人员专业素养

环境监测法规范文第2篇

1.1环境管理要求更高

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可概括为扩大和完善环境监测网络,确保监测点位的代表性,立足环境监测数据准确有效、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加大污染源排放及抽查力度,强化污染防控的主动性。加强风险源管理,提供突发性事件的预防性,提高数据综合评价能力,突出环境监测服务公共性。

1.2环境监测任务更重

环境监测工作要对水、气、声进行精准监测,而且要对土壤、生物、振动、辐射等进行深度监测。以衡东为例,重点污染源监测频次提高到半年1次、每季度1次;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增加了定期对比监测要求,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点位在原有洣水城关断面、湘江大浦断面的基础上,新增了湘江石湾断面、新塘断面,洣水杨林、高湖断面、永乐江草市断面和白莲水库等。

1.3环境监测法规要求更严新

《环保法》对环境监测内容、过程、结果和评价等方面都有着明确规定,既要求监测单位要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还明确了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连带责任和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质量监督和环境保护部门要依照相关法规,监管第三方监测单位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和提高技术资质,向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监测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须有合法人员身份和相关技术资格。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环保法规规定,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都可依法合规监督单位及其人员的监测行为。

1.4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更多

环境保护部于2015年2月出台《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更是吹响了监测服务体系改革的号角。在环境保护领域日益扩大、环境监测站任务快速增加和环境管理要求不断增加的情况下,环境监测社会服务化的趋势不可逆转,环保系统监测机构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成为必然。

2目前基层环境监测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1环境监测技术手段有待提升

人工现场采样,实验室化验分析为主要手段的传统监测技术,数据准确程度受采样人、采样时间、采样地点、实验室化验分析人员技术水平高低的影响。对于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目前只有国控重点污染源安装了在线监控,其余排污企业仍以人工监测为主,不利于实时对排污企业监管。对于县城几万人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没有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只靠人工监测,不能及时反应水质变化。另外应急监测仪器缺乏,对于突发污染事故反应能力差,不能及时提供有效数据,不利于科学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

2.2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有待提高

以衡东县的环境监测站为例,通过了市、县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和复核,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但是由于实际中未按要求层层落实到位,采样点位不具代表性,采样频次不符要求,实验室化验分析未按规范,有时数据不能反映真实情况,与同期在线监测数据相差较远,与人们的真实感受相差较远。除了技术层面的因素,其他原因有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质量意识不强、质量内控制度未有效运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未建立等等。

2.3监测服务市场化有待加强

现在基层环境监测工作仍以环保系统监测站为主承担。但是基层环保监测站地位不高,经费保障不畅,需要依靠服务性监测创收保证职工待遇,维持运转,依靠政府提供监测服务的思想还未转变。所以对社会化监测服务的进入还持观望态度。但基层环保监测站存在技术装备不足,人员能力薄弱,监测经费短缺的问题。技术装备、人员能力与资金保障这

3方面因素相互影响

加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本身的日益复杂化、精细化、系统化,使得当前基层环境监测工作难以完全满足环境管理工作的需求。

3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环境监测管理对策

3.1提高基层环保系统环境监测站的地位

保障运行只有提升基层环保系统监测站的地位,保障监测机构的运行经费,才能改变基层环保系统监测站以服务性监测业务创收为主的工作局面,才有可能引进更多的社会监测服务机构进入监测主战场;才能吸引本科甚至研究生更高层次的环保专业人才进入基层环保监测系统,提升整体素质;才能激发基层人员钻研监测技术,不断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证和综合分析水平,推动先进的环境预警体系的形成。

3.2厘清基层环保系统监测机构和社会监测服务机构的职责定位

对于服务性、公益性监测可探索有序放开,但监督性监测绝不放松。这有利于使环境监测机构逐渐摆脱行政干预,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增强环境决策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为政府提供更优质的环境监测服务。这更有利于基层环保系统监测机构从繁重的服务性监测事务中逐步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承担履行政府部门监督性监测职能,为打击实企业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等违法行为提供有力证据,发挥好环境执法尖兵作用,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3.3加强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行

建立环境监管信息平台衡东县虽已建成有县城污水处理厂、红狮水泥炉窑烟气、县城空气自动监测站等在线监控系统。但在线监控系统安装的对象有待进一步拓宽。比如涉及到生态补偿的地表水断面监测、县城镇居民饮用水源安全的取水口断面、存在重大污染和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排污口断面等都要安装。同时要将这些个体自动化数据引入到环境监管信息平台,进行统一实时监控,及时预警。根据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使用规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符合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和要求,可以从排污费中、排污权费中提取一定比例,在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与预警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相关培训等方面进行补助,进一步完善在线监测网络系统运行保障。

3.4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

严格环境监测行为在自身的管理上,基层环境监测站一要对技术人员加强法规教育,提升守法工作意识,自律个人的环境监测行为,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的行为。对于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环保部门可以采取定时、不定时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举措,对市场主体环境监测工作进行考核,并引入绩效考核机制和公众监督,确保环境监测承担者行为合法合规,对于在环境监测过程中违法相关规定、出现差错事故的,基层环保部门依照情节严重程度可以向上级环保部门举报相关违法行为,提出吊销监测资质、清退出环境监测市场的建议,维护基层环境监测市场有序、规范。

4结语

环境监测法规范文第3篇

环境监测工作就是通过测定对影响环境质量的各类因素来确定该地区或国家环境质量、污染情况以及变化趋势等问题。通过测量空气中各种对人体有害物质的含量,并对这些有害物质的排放量进行跟踪分析,从而得出准确可靠的环境数据和信息。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则是指在进行环境监测的全过程中,通过质量策划、质量保证、质量控制、质量改进和质量监督等活动和措施来确保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

二、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环境监测所提供的信息和数据是环保部门控制环境问题、改善环境现状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支持,也是环保部门执行和决策的行动方向。因此,确保环境监测所得出的数据和信息具有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就需要完善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也就是说,环保工作的权威性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监测机的管理工作。所以环境监测的过程不仅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与流程规范严格执行,还必须以此建立适应自身的工作管理体系。显然,质量控制工作是整个环境检测过程中的全面质量管理。环境监测工作中最重要的管理内容包括:保证环境测数据的准确、可靠以及所有的活动与相关措施。因此,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三、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的现状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便开始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必须肯定的是,在这二十几年间,我们在环境监测工作中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然而,随着更多工厂的建立和更多污染物的排放,现有的环境监测力度已经无法跟上企业对环境的破坏速度。但是,我们的环境监测工作却丝毫没有因为这种紧迫感而有所改进,那么问题出在哪儿了呢?

1.环境监测部门重视力度不足

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开展的工作过程中,相关部门对环境监测本身重视度不足。有些部门在执行质量管理工作时,仅仅是为了完成工作安排,草草了事;有些部门则是为了政绩,走过场,套形式,在审查相关环境测量数据时,篡改数据内容,谎报各项信息指标,严重影响了环境监察部门对该地区的环境污染判断,使得环境监测部门在质量管理过程中面临更大的难题。

2.专业人员少,质量意识薄弱

再好的质量管理体系如果没有正确的质量监测观念和专业人员也是无济于事。目前为止,我国从事环境监测的专业人员和研究学者极少。后备力量的缺少给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带来了严重的挑战。即使是在这些专业人员当中,也有一大群素质低下、质量管理意识薄弱的人存在。他们在现代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中起到的作用就太小了。

3.质量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如果没有健全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在执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时候就会存在分工不细,分工不全的问题,这样松散的制度就会使得某些员工失去参与监测工作的积极性。现有的质量管理制度还有另一个问题:缺少监督和反馈环节。没有强硬的监督和及时的反馈,环境监测的效果就不能被最大化利用,这就会导致相关部门在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时得出错误的结论。换句话说,在这种制度下,相关部门不能根据环境监测数据进行最有利的方案调配和执行,以至于无法解决该地区的环境问题。就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系统性地针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而形成专门的法律法规。环境监测部门在执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时,如果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就很难在监测质量管理过程中做出最正确的决定。这在很大程度上就阻碍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的完善。

四、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措施

1.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

环境监测技术独有且科学的机制是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前提。只有在核心环境监测技术的支配下,才能不断完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环境监测部门要科学地发展环境监测技术,注重对环境监测仪器的检查和研究,尤其是监测仪器的各项技术规则和验证数据。根据环境监测技术的标准,完善相应的管理模式,构建明确的用人和审定制度,注重对监测技术的验证工作,保持稳定的监测水平,提高工作质量和监测效率。

2.培养专业的环境监测技术人员

对在职的环境监测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学习,组织环境监测人员进行内部交流,相互沟通协调。开设专门的监测技术培训班,传授给环境监测人员最先进的监测技术和监测方法。另外再同时开设质量管理班,在传授专业监测技术的同时,培训监测人员的管理意识。与此同时,还需要对监测人员进行技术评估和专业考核。通过考核机制,促进监测人员技术进步,营造积极的工作氛围。在高校开设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学科,引进高学位人才,为环境监测部门提供储备力量。同时,自我研发或则从国外引进更先进的监测仪器和监测技术,使环境监测技术进步的同时也能满足时展的需要。随着环境监测技术的不断丰富,环境监测人员和监测项目的逐渐增多,对监测人员的能力要求也越来越高。这时就需要我们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方式和考核方式进行创新,使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得到有效提高。

3.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国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为了实现绿色发展就需要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监测部门就能通过法律手段增加环境监测的力度,提高环境监测的工作效率。通过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规范监测人员的监测行为以及监测标准,对监测机构监测人员和监测设备进行统一的质量规范,利用同样的标准使环境监测更有执行力度。这样一来,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就得以加强。

4.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

强化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还需要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首先,完善的管理制度需要机构明确分工,根据工作人员的个人能力不同,将不同的工作任务下发给每一个工作人员,做到人尽其职。在明确各自分工的情况下,发生问题的时候才能避免推卸责任的情况发生。这样一来,监测机构才能够准确地找出错误并作出及时的调整。其次,完善的管理制度要能保证监测工作的有效执行。质量管理和监测技术的合理运用和相辅相成能增加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力度。在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下,将环境监测机构自身发展的特点和监测技术相结合,创建合适自身发展规律的环境监测质量体系。除此之外,有效地运行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还需要检测机构能够通过管理层对监测体系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进行解决,从而不断完善质量体系。最后,检测机构需要认真落实质量管理体系的具体工作,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并进行日常监督。在做好管理的审批、审核的同时,能及时在各人员和各部门间反馈各种信息,以促进机构内部的质量控制,使环境监测质量体系得到正常有效的运行。

五、结语

环境监测法规范文第4篇

我国在各个城市成立了诸多的环境监测管理部门以及相关单位,国家除了建立检测局和环保局之外,还有许多的相关部门,例如:农业部、水利部、科技部等都是与环境监测技术工作息息相关的重中之重,以上这些部门都对环境监测技术有着很大的帮助,如果没有法律支持,这么多部门归属于不同的管理规范之中,最终导致国家检测局收到的汇报数据也是不统一的。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是根据先进的环境监测仪器,如果没有先进的环境检测仪器以及相关配套设备投入到环境监测工作,就会适得其反根本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上级部分分配下来的任务不能很好的完成,始终在起跑线上,即便是拥有专业技术人才和环境监测技术,没有先进的仪器配合也是无疾而终。上述内容中所提到的我国对环境保护意识还不够强烈,环境检测技术还没有完善成熟,这些原因也是导致我国对环境监测设备的忽视,环境监测设备的成本是昂贵的,再加上环境监测工作自身也需要相当一部分的经费,这就产生了矛盾,设备老化没有足够的资金对其进行改善,然后想要更换先进的设备却没有足够的资金购买,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环境监测的顺利开展,也影响了我国环境的发展。目前来看,我国的环境监测机构主要还是政府部门主管,所以,有些城市的环境监测结果并不是真实有效的,某些城市的环保部门为了突出地方的政绩上报的环境监测数据以及结果都是虚假不真实的,这样做的后果是直接影响了全国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有效性。

2我国环境监测技术的应对策略

2.1我国应该加强立法,提高环境监测技术的重要地位

环境保护问题已经是迫在眉睫,所以,我们应该找出最根本的原因来解决实质性的问题,首先,我们应该尽快的建立起关于环境监测技术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法律的基础上严格要求环境监测技术的规范性。我们还应该高度的重视起环境监测技术工作,因为在整个环境保护的前提下,技术起到关键性作用,国家应颁布一些具体的关于环境保护法、环境监测法等专门的法律法规政策,并不断的完善环境监测技术工作制度的建设,使环境监测技术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收到法律的保护,使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中的内容对不法人员执行法律。

2.2制定相对统一的,完善的可操作的环境监测技术的标准和方式

我国关于环境监测技术部门应该以目前国际上的标准进行制定,与国际接轨,吸收国外成功的环境监测技术,对环境监测技术的标准制定应及时、准确、有效的进行统一,这样一来才能更好的按照我国环境监测技术工作的规范章程来执行,这样做不仅能提高我国环境监测技术工作的可实施性以及执行性还能使环境监测技术进行统一的方式方法。目前,我国关于环境监测技术的执行标准还是原有的旧模式,没有与国际上的标准达到统一,这样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环境监测技术工作的开展和实施,也与世界的环境监测技术脱节。

2.3大量的投入资金,重点放在环境监测技术的建设上

我国每个城市所建立的环境监测站都是环境监测技术工作最根本也是最实质的地方,环境监测站故名思议就是在对环境进行监测之后所得到的所有数据,前提是必须是真实可靠的,最后汇聚到环境监测站,不难看出环境监测站的建设是必须的,只有将环境监测站建设的完善,才能保证环境监测技术得以发挥出应有的水平。所以,我们应该投入大量的资金去建设环境监测站,这就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与认可,然后吸收先进的思想,从根本上作出改变,政府可也以与社会各界多方面接触引进资金来强化环境监测技术以及其他领域。建立环境监测站应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及范围内进行,实施市场体制,这样可以无形中增强对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

2.4建立一个严格的监督管理部门

各政府应该建立起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部门能够保证环境监测技术以及监测数据是否是真实有效的,所以,我们应该建立起一个非常严格的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有效的对环境监测站汇报的第一手监测数据进行管理监督,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环境监测技术工作的真实可靠性,并且能更好的去发展我国环境监测技术的政策。

环境监测法规范文第5篇

 

关键词:环境监测 环境监理 促进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污染负荷日趋加重,环保压力不断增加。因此,在现有条件下要完成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任务,必须要加强环保执法力度,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理与环境监测体制。目前,我国工程环境监理工作还没有完善的行业规范和具体的技术要求,但是,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国家的经济发展以及对环境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工作将会越来越受到国家、企业的重视。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是整个环境管理体系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整个环境保护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迈进具有积极的意义。因此,在新形势下正确处理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之间的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的工作关系,对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有重要的作用[1]。 

二、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监督职能中的技术监督工作,是指间断或连续地测定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观察、分析其变化和对环境影响的过程。其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可靠、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污染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环境规划、污染防治、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科学高效的服务。 

环境监理是指环境保护监督职能中的现场监督执法工作,是环境现场监督、检查、督促与处理的总称。其核心工作就是日常现场监督执法,是执行各级政府及其环境保护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的环境监督执行系统。环境监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和对海洋及生态破坏事件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2]。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是服务与依靠的关系。环境监测是环境监理工作的基础,是执行环境法规、标准和排污收费制度的技术措施。环境监理只有在这种技术支持的基础上,才能使其工作走上科学化、定量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环境监测促进环境监理的顺利进行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是环境保护管理系统工程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之间相互依存、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推动。因此,环境监测部门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污染源监测,使例行型监测向监督监测型转变,以进一步提高整体监测水平,为环境监理部门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数据。环境监理在技术上必须依靠环境监测,在履行职能时必须以环境监测部门提供的数据为依据 [3]。 

1.环境监测为环境监理提供科学有效的监测数据 

环境监测既为环境监理提供有效的反映环境状况的信息,同时又是衡量监理行为和监理效果的手段。环境监测数据反映了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是环境污染预测的基础,是实施总量控制、排污收费、污染设施运行等管理措施必不可少的手段。污染源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有效使用性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环境监理行为的成功与否。 

随着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环境监理工作必须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这就需要具有准确性、精确性、完整性、代表性和可比性的监测数据。离开了环境监测去执法,环境监理就失去了目标和执法的基本手段,也就脱离了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就不能正确地判定企事业单位环保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同样,环境监测人员如没有认识到环境监测是环境监理的耳目和手段,没有将环境监测的数据用于检验环保法规的执行效果,支持环境监理开展工作,为环境质量管理与评价提供依据,那么环境监测也就失去了自身存在的价值。

2.环境监测对环境监理工作的技术支持作用 

基层环境监测工作对环境监理执法工作的技术支持和促进作用尤为突出。环境监理属于环境管理体制中的监督执行系统,其职能是现场监督执法;环境监测属环境管理体制中的支持保证系统,其职能是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为环境监理提供科学有效的监测数据等等技术类工作。环境监测对环境监理工作的技术支持作用的具体体现为:环境监测对基层征收排污费工作的技术支持和促进作用;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调查的技术支持和促进作用;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技术支持和促进作用;以及对调解污染纠纷的技术支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