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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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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治理

公司财务治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集团公司 财务治理 财务管理

一、集团公司财务治理现状分析

当前,我国集团公司财务治理缺失主要表现在:

(一)集团总部对下属单位财务决策的越权控制

随着现代管理理念与方法的创新,集权式财务治理模式受到大多数集团公司的青睐,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制定和实施统一的财务政策,发挥集团总部的财务管理功能,降低经营和财务风险,保证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但是各分公司、子公司在集团总部严格的控制和统一管理下,资金调度、投融资决策受到严格限制。集团总部为了降低风险,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决策严格限制,甚至忽视他们的独立性,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决策越权控制,极大地挫伤了下属单位的积极性、灵活性和创造性。并且集团公司最高财务决策层和管理层难以快速、及时、完整地收集各方信息,易产生主观臆断,并且缺乏对市场的应变能力与灵活性,从而做出不切合实际的决策。

(二)链较长,财务监控缺乏力度

目前,我国的集团公司成员众多,集团内层的控股关系使得集团公司的经营者与分公司、子公司的经营者之间存在者复杂多重的委托关系。这种多重委托关系往往使委托人与人之间目标不一致、信息不对称,委托人对人监控困难。而且各分公司、子公司地域分布分散,发展状况参差不齐,使得集团总部对成员单位监控不及时。在国有集团公司内部,董事会和经理执行层常常是人员和职能重合。相当大一部分国有集团没有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结构,母子公司产权关系无法完全取代原有的行政隶属关系,出资者的决策权、监督权不能很好地落实。对于已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的集团来讲,存在着财务治理客体模糊,各项与财权相关的责权利在集团界定不清晰、不规范的问题。这些问题都削弱了集团总部对各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监控。

(三)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完善,业绩评价走过场

完善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是公司财务治理的重要功能,集团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初衷是希望一方面调动下属单位经营者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约束经营者背离集团利益的行为。集团公司必须通过完善的、行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来保证下属单位经营者全身心为企业服务,保证经营者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然而,我国大多数集团公司目前仍采用传统的业绩评价体系,其特点是:重财务指标,轻非财务指标;重过去成果,轻未来价值创造;重有形资产业绩,轻无形资产运作;重投资者利益,轻社会价值。传统的业绩评价体系往往使绩效评价做表面文章,走过场,妨碍集团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集团公司应从战略角度,形成战略、预算、业绩评价三位一体的战略导向预算考评体系,充分调动下属单位的积极性。

(四)信息与沟通机制不健全

良好的信息与沟通机制有利于集团总部及时、准确了解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经营行为和财务状况,确保集团总部对成员单位的实时监控,避免下属单位的行为偏离整个集团的利益。目前大多数集团公司都采用了ERP模式,在信息的收集与传递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集团公司与各分公司、子公司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对自身情况很了解的分公司、子公司经营者出于某种目的,有选择地披露一些对己有利的信息,使得信息披露不完整,从而使集团公司难以准确、完整地了解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真实状况,从而难以做出正确的决策。

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治理的对策

(一)科学合理配置财权

企业集团财务治理结构的核心是财权的配置,按其权限的集中或分散程度划分,通常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集权型、分权型和集权分权结合型。集团公司财务治理权的配置,要注意处理好这三种模型的适用性,科学有效地在集团总部与分公司之间、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集团公司与非控股公司之间进行选择配置。

1.集团总部与分公司之间的财务治理权配置。确立集团公司对分公司的财务治理体制,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分公司是集团公司内部的一个非法人实体,不具有法人企业应享有的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和财务治理权;二是分公司具有相对独立的财务责任和财务利益,这种财务责任和利益又必须与财务权力相结合才能得以实现。换句话说,财务治理模式的设计必须做到责、权、利、效有机结合。有鉴于此,财务治理权倾向于在集团总部建立以集权为主要特征的财务治理体制,即资金和成本的主要管理决策权均在总部,同时通过会计委派制等方式,加强对分公司日常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

2.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财务治理权配置。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拥有独立的财务治理权,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对其内部的财务战略决策和日常财务决策制定方案并负责执行。但是,子公司毕竟是被集团公司所控制,集团公司对其子公司拥有财务与经营的控制权。子公司董事会决定的重要的财务战略决策方案,又必须经过集团公司审查批准。所以,在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财务治理权,应选择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配置模式。

3.集团公司与非控股公司之间的财务治理权配置。集团公司对非控股公司的财务治理权配置一般采用分权型的模式,其财务治理权的特点是:一是财务参与权而非财务控制权,集团公司作为这些企业的产权主体之一,有权通过派代表进入这些企业的董事会等形式,参与这些企业的财务战略决策的制定;二是财务决策参与权而非财务监督权,集团公司不能像对子公司那样,直接监督这些成员的财务运行。

(二)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业绩考评体系

集团公司财务治理的关键是如何对财务主体的财务治理行为进行激励与约束,使财务权力的成本最小化。集团公司在采用年薪制、股权、期权等激励形式,以调动经营者积极性的同时,应该优化业绩考评体系,约束经营者行为,防止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业绩考核要与集团总体战略相挂钩。

预算控制是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重要机制,通过预算控制机制的程序化、制度化和指标化的控制手段和方式,可将各财务主体的财务决策、执行和监督行为纳入一个有机的运作体系,并通过预算信息反馈系统和奖惩制度安排,对财务主体的预算目标执行结果也即财务治理绩效进行、考核、奖励和惩罚,从而能够对财务主体的财务治理行为产生激励和约束效果。

(三)构建良好的信息与沟通机制

为了治理公司和实现目标,集团公司所有管理层都需要大量的财务和经营信息,而沟通是信息系统的固有部分。信息和沟通能使相关利益者获取和交流各项事物所需的信息。良好的信息与沟通机制应确保:一是有效降低集团与下属单位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提高下属单位经营的透明度;二是提高集团总部对财务活动实时监控的能力;三是能够降低下属单位会计政策选择以及会计估计的空间,缩小盈余操纵空间,增强信息的可靠性以及集团范围的信息可比性,客观评价下属单位经营层的业绩。

此外,良好的信息与沟通机制还包括财务预警系统,以防范集团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通过对集团、各组成部分分级建立每个环节的关键控制点,确定风险警示指标,以提高财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及识别风险的能力与水平,及时化解风险,提高集团公司财务运营的安全性。

三、结束语

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决策效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速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设。它对于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创新,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路,为财务管理水平的拓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参考文献

[1]王庆成,郭复初.财务管理学[M].北京: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张炎兴.公司治理结构和会计控制观[J].会计研究,2001(08).

[3]杨有红,胡燕.试论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的对接[J].会计研究,2004(10).

[4]傅磊.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设想[J].财政监察,2002(01).

公司财务治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财务治理 利益相关者 财权配置

目前,我国公司的制度安排受经济转轨时期的影响,透过一些问题公司事件,不难发现市场上许多公司的问题往往表现在财务方面,如:财务报表的粉饰造假,募股资金的随意挪用,委托理财行为不规范等。这些问题单纯从财务技术的角度已无法解释,必须考虑公司形成的财务契约的过程及其制度环境,重视公司赖以存在的治理基础,转而从定性方面、制度层面来展开对公司财务的研究,即着重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来进行研究已成共识,财务治理就是规范各产权主体之间的财务关系,确保相关者利益最大化。

公司财务治理的基础理论

(一)新制度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是由科斯和诺斯等开创的一个新的经济学流派。它在对新古典经济学进行批判性继承的基础上,引入契约、不对称信息、成本等基本分析工具来分析企业问题。根据分析工具和侧重点的不同,新制度经济学主要划分成以下理论分支。

契约理论,企业是一组契约的结合体,是一个在其框架中由相互合作的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等利害关系人组成的契约组织。哈特等人直接提出了企业合约不完备的论点,将契约规定外的权利即剩余权利称之为剩余控制权,而且把剩余控制权定义为所有权。“由于合同的不完全性,就推导出了控制权”而完全契约理论却忽视了“控制权”、“权利”等范畴,这些恰恰是企业问题当中的关键所在。

委托理论,指出企业是一个存在个人相互抵触的利益冲突的契约关系。因此,必须设计某种制度:一是通过财务治理来明确各级委托人和人在财权流动和分割中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委托人欲实现自身目标的最大化,必然要采取某种方式对人的行为进行激励与监督。

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市场活动的参与者对市场特定交易信息的拥有不相等,有些参与者比另一些参与者拥有更多的信息。签约前的信息不对称会存在逆向选择,它包含隐藏信息的问题;签约后的信息不对称就会导致道德风险,它既包含隐藏信息的问题,也包括隐藏行为的问题。

财务治理应该保证财务信息的畅通流动和财务权利的合理配置与有效执行,使利益相关者的权利落到实处。正是高昂的成本配合不完全的契约促使人们关注对财务治理的研究,因此是财务治理研究的理论基础。

(二)公司治理理论

哈特提出了公司治理理论的分析框架,指出在合约不完全的情况下,治理结构确实有很大作用。公司治理结构是一套制度安排,用来支配若干在企业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团体,包括投资者、经理、工人之间的关系,并从这种制度中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其实质是“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配置”,最优的公司治理结构应该是一种状态依存的控制权结构,不同状态下的企业应当由不同的利益要求者控制。杨瑞龙则强调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治理理论的出现是财务治理理论的产生前提,作为公司治理的一部分,财务治理在研究思路、方法等方面必然借鉴、遵循公司治理理论,公司治理理论对财务治理的指导是很重要的,没有公司治理理论的成熟与拓展,就不可能有财务治理理论的产生、发展和完善。

(三)公司财务理论

本金理论,是财务理论体系中最为基础的理论,财务治理就是对本金流向、流量的合理协调、控制;是对本金的控制权、剩余索取权等权能的合理配置。

财权流理论,汲取了“价值流”的优点、考虑了现代企业制度的产权思想、挖掘了价值背后的本质力量——权力、注重了“价值”与“权力”的高度结合。

财务分层理论,该理论的提出是在1997年,汤谷良、谢志华、王斌的三篇论文,分别从出资者财务、经营者财务和财务经理财务三个层次,阐述了现代企业财务分层管理的架构、内容、特点等财务理论问题。后经不断发展,基本上形成了如下观点:财权分属所有者和经营者,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首席执行官和财务总监)之间划分。

公司财务治理的基本理论

(一)财务治理的概念

目前学术界对于财务治理的概念众说纷纭,尽管概念描述不尽相同,但一般认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相关利益主体的正式和非正式关系的制度安排,其根本目的在于试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来达到相关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的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耦合。

(二)财务治理的主体

财务治理的主体是指在财务治理中占据主导地位、起主导作用的要素,确定财务治理主体,关键是“考虑参与财务治理的行为主体是否有能力和动力来行使其权利”。从交易费用的角度来看,财务治理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参与主体不可能太多,只能择其要者来规范调整他们的关系。应将政府包括在内,在公司财权配置和制衡关系中,政府对公司的财务政策和财务行为进行规范,是不可避免的,撇开政府研究财务治理问题,难以保证财务治理结构合理,在实践中会带来不利后果。作为财务治理的主体倾向应为目前主流经济学所关注的“真实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员工和政府等)。

(三)财务治理的客体

财务治理的客体也即财务治理的对象,对财务治理的客体研究,不应只停留在“价值流”的层面上。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支配价值流的“权利”是隐藏在“价值”背后更为抽象、更为实在的具有支配能力的本质力量,以“财权流”作为现代企业财务的本质是现代财务的主流。作为财务活动的财务治理的客体就是“价值流”与“权力流”相结合的“财权流”,即财权在财务治理主体之间的有效配置。

(四)财务治理的目标

随着公司治理的创新,“股东至上”理念,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质疑。尽管都没有否定股东在企业中的决定性地位,但动摇了股东作为惟一的剩余风险承担者的假设,因而使股东作为惟一的剩余收益享有者的制度安排的合理存在疑问,利益相关者理念应运而生。现代企业是众多利益相关者缔结的一系列的“契约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结构复杂性和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会损害相关利益者的利益,从而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或长期稳定发展,需要谋求一种对利益关系的平衡、制衡机制,遵守效率、公平原则。因此,将财务治理的目标定位为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体现了财务治理效率性目标与公平性目标的有机耦合,是一种现实选择。

(五)财务治理的核心

财务治理权配置是财务治理的核心,表现为某一主体对财产所拥有的支配权,包括收益分配权、投资权、筹资权、财务决策权等权能。合理配置财权可以增强控制的广泛性和渗透性,减少失控区域;可以有效地防止人的败德行为,遏制利益流失;可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公司财务治理的相关理论

(一)财务治理机制

财务治理机制,就是要有效运用财务手段,解决有关因素在相互关联和制约过程中所涉及的权力和利益关系。一个完善的现代公司财务治理机制应该是财务决策机制、财务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以及财务治理信息披露机制等几方面的有机结合体。

财务治理机制作为公司运行的一种制度安排,分层配置的财务决策机制的建立居于财务治理机制的首要位置;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是提升公司财务治理效率的重要内容,利益相关者需要利用公司披露的信息,尤其是财务信息进行相关决策;而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健全有效则是财务治理机制的核心,需要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相容机制,以协调各权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实现财务治理的目标。

(二)财务治理模式

现代企业是众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联结体,为使契约得以顺利履行,必然要求各主体能够平等、独立地参与公司财务治理,拥有与特定经济地位相一致的财权,进行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财务治理的制度安排成了必然的选择。但这不是也不可能是平均分配公司财权,重点在于强调“参与”。当然,这也只是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下的治理机制,体现了利益相关者间的合作。为确保公司在非正常经营状态下,有适当的制度安排帮助受损的利益相关者,必须有一套制度设计安排来确保对控制权的适时适度、有序有效转移来改变利益分配格局,这套制度安排就是相机治理。基于传统的单边治理模式正在经受严峻考验,并在内外部压力下走向共同参与治理和相机治理相结合的新模式。但各种财务治理模式理论也仅是提供了分析研究的基本框架,鉴于各种内、外在客观因素并非一成不变,财务治理也就没有一个固定的治理模式。

总的说来,关于财务治理理论研究时间并不长,基本上缺乏总体架构的认识,系统性的理论成果不多,本文试图为财务治理体系的完善提供一点借鉴。

参考文献:

公司财务治理范文第3篇

    一、我国公司债权人治理机制的导人—现有公司财务治理之不足

    1.公司内部治理的非有效性。第一,董事会的独立性不够。就目前我国公司董事会的实际状况看,董事会实际上很大程度地掌握在内部人手中。这种局面的产生当然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过分集中有关,董事会由大股东掌握或由内部人控制,比较难以形成独立的董事会来保证健全的经营、决策机制。第二,监事会的监督功能非常有限。我国的公司制企业采用的是单层董事会制度,与董事会平行的公司监事会仅有部分监督权,而无控制权和战略决策权,无权任免董事会或高级经理人员,无权参与和否决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决策。第三,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企业经理人员或员工在事实上或者依法掌握了企业的控制权,并使他们的利益在公司的决策中得到比较充分的体现。

    2.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缺失。我国公司财务治理的外部监控机制不健全,银行等作为债权人对公司实施的监控作用较小。大多数

 四、我国公司债权人治理的目标模式

    根据高资产负债率的不同,债权人参与公司财务治理可以分为两种模式。

    一是高资产负债率公司(资产负债率在60纬以上的公司)应主要借鉴日本的主银行制,建立股权与债权的共同治理的模式。这一类公司属于高负债型,公司经营的风险对债权人的总体影响甚至超过对股东的总体影响,所以,在这种类型的公司中,应保持债权人的治理权。虽然从理论上说,债权人的权力边界以追索债务本息为限,但实践中,由于债权人承担了企业经营风险的大部分,所以,事实上,债权人有必要与公司财务治理。主银行制中,银行就是以股东和债权人双重身份参与公司财务治理的。主银行制的主要内容是:(1)企业选定一家银行作为自己的主要往来银行,并主要从这家银行取得贷款;(2)银行持有企业的股份,并派员参与企业的财务管理;(3)当企业经营出现困境以至破产清算时,则由其主银行牵头负责。1996年7月初,中国人民银行的《主办银行管理暂行办法》对主办银行进行了规范,同时决定从1996年7月1日起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的300家重点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北京、天津等七个城市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试点。目前试点中银企之间联系仅局限于《银企合作协议》这样一般的契约的联系,且协议一年一定,较松散。银企之间缺乏产权纽带,银行只能在外部服务于企业,不可能触及企业内在治理机制问题,这样就脱离了主办银行制度的本质特征。

二是资产负债率适中的企业,采用相机治理机制。资产负债率在50%左右,说明企业的股权与债权大致参半,企业经营对股东与债权人的风险是大致相同的。相机治理机制包括事前治理、事中治理和事后治理。事前治理指投资者对法人企业提出的投资项目的经济价值进行评价和考查。事中治理是指资金注人企业后,投资者介人法人企业,直接检查经理人员的经营行为和企业的运营状况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事后治理是在企业经营出现危机时,干预企业经营决策。其参与企业治理的手段主要有三个:(1)当债权人认为企业的困难只是一时性的,有挽救的可能和发展的前景时,对企业实行挽救政策,追加注人资金;(2)当债权人认为企业无发展前景或者无力对其挽救时,对企业强制履行债权合约,硬化债务约束;(3)当企业出现企业资不抵债的危机时,债权人对其实施破产程序。

    债权人作为利害相关者参与公司财务治理是一种机制。债权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权源不同,可以分为约定参与和法定介人。约定参与包括信贷契约、人事结合、重大决策时的债权人会议等。法定介人是指具体制度由法律加以规定,如重整制度和破产制度。具体而言有如下途径:

    第一,信贷契约。建立企业与主要往来银行的信贷联系。通过建立信贷联系,加强企业与主要往来银行的存贷款关系,加强银行对企业的了解和监控。以债权人的身份,密切掌握公司经营和财务动态,以保持对公司的事实上的监控。信贷契约并不足以保护贷款人利益。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信贷契约的不完全性。(2)信息不对称,公司具有从事契约后机会主义行为的激励。(3)专用性资产的闭锁。

    第二,资本参与。信贷联系虽然是银行控制的有力手段,但在本质上还不是资本的结合关系,银行向企业持股则为主银行参与企业治理提供了实质性前提条件;银行持有企业的股份,并派员参与企业的财务管理三是人事结合。主银行与工商企业的人事结合,即向双方派遣董事使得通过信贷和持股所建立起来的主银行对企业之间的渗透得以进一步强化。银行以股东的身份进人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

    第三,债权人会议和重整制度。贷款人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公司业绩滑坡,首先是采取非正式磋商。如果这不能解决问题,贷款人可能提起破产程序。

    第四,债转股。债转股作为一种资本结构调整的手段为建立和改进公司财务治理创造了条件和机遇,从而能够使企业通过重组来摆脱困境,也使金融资产转劣为优。

公司财务治理范文第4篇

一、公司财务治理约束机制弱化现象

公司财务治理约束机制作为公司财务治理配套制度的一部分,是为了避免公司经理人的“偷懒”和机会主义行为,但由于公司所有者的放权让利,或对公司管理人员缺乏有效监督,导致公司的经理人成为了公司的实际控制者,在实际运作中,公司经理所拥有的权利大大超出了法律文件所载明的范围,他们在公司内部权力体系中甚至代替了传统企业所有者的位置,登上了权力阶梯的顶层,行使着公司资本运作的几乎所有权能。由于经理人常常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于一身,又没有相关措施与之抗衡,因此经理人为谋求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管理层的信息优势和专业优势容易造成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财务方面主要表现有:利用虚假财务信息,误导投资者和债权人财务决策,加大股东的投资风险;运用股东对经理人员日常财务经营决策不得干涉的要求,经理人员通过增加其在职消费或与其他人进行合谋谋取自身利益而损害股东利益;或者因做出错误的财务决策,以损害公司的利益。可见,加强经理层的权力约束,完善公司财务治理约束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二、完善公司财务治理约束机制的方式方法

1.强化监事会的作用

中国监事会有其存在的特殊性,监事会无论在人员构成、薪酬制度上还是运作制度上都普遍不合理。公司财务监督权并没有达到公司治理的要求。大多数公司的监事会形同虚设,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效益的监督缺乏一种内在动力。监事会作为上市公司的内部监督机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于上述情况,强化监事会的职能作用,首先要从人员方面着手。适当充实监事会人员,在监事人选中增补有关专业人员,加强培训,增强意识有利于增强监事会的作用。其次,需要对监事会中的职责,权限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和定位,确保各职责对监督权的正确行使。最后,要加强考核机制,对监事会及其成员的任期职责、绩效进行定期考核、评价与奖惩。

2.健全财务监督机制

在公司的委托关系中,每一级委托人都有监督受托人的权力,以防止违规现象的发生,应建立以监事会为中心,财务总监、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相结合的财务监督机制。

第一,完善内部监控机制。引入独立董事制度这些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和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外部独立董事的优势是具有专业判断能力,对管理层做出的经营决策行为可以提供咨询,有利于管理层做出正确的决策。同时,外部独立董事作为第三者参与董事会,有利于防止管理层合谋控制企业。其次,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内部审计一般通过对生产经营效率和果的审计、组织结构的审计,以及对内部控制系统有效性和完善性的审计,发挥其监督、评价与服务职能,作为监事会的执行机构,一方面强化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调查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使监督更加有力;另一方面,内部审计机构不再隶属于经营管理层,其工作的独立性有了保障,从而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第二,净化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信息披露失真的问题大多源于公司缺乏强有力的治理结构。因此,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是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前提。同时,良好的外部约束机制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有利手段。应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工作,会计是事务所对会计信息披露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建立和健全以会计师事务所为核心的社会监督体系,可以增强市场对会计信息的监督,是企业会计信息在收集、存储、周转和披露中得以客观地传递。

第三,设置财务总监职务。财务总监是公司董事会对经理运作系统实施监督控制的职能设置,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监督、参与重大决策等职责,还可实行大额资金运用的总经理与财务总监“联签制度”,以直接保证财务信息、资金运用与管理等重大事项的董事会控制。同时,对公司下属企业财务管理的监控,亦可采取财务总监甚至财务主管“下派一级”的“链控制”方式。

3.全面加强外部财务治理约束机制

公司发展必然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和制约,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公司财权的整体配置。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程度、技术条件发展、市场发展情况、相关的法律和制度都会影响公司财务治理模式。加强外部财务治理约束机制,对公司财权的监督制约有重要意义。

第一,政府的规范。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是董事会职能有效实现的重要保障机制之一,只有提高独立董事法律地位、细化董事会的议事程序及区分明确监事会监督范围等,董事会重大财务决策权、财务监督权与财务执行权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

第二,市场的配套。经理市场竞争的择优淘汰机制,是对经营者监督约束的另一种重要形式。随着经理市场的发展、人力资本市场评价能力的提高和经营者流动性的增强,这一机制对现代公司形成了有利的择优环境,对职业经营者则构成了强大的竞争压力和有效约束。在竞争的压力之下,经营者的理性选择就是努力工作,已实现自身人力资本价值的升值。对国有公司而言,这一机制更具有现实意义,应在改革过程中转变观念,按照经济与竞争的原则确定择优的标准,正确认识人力资本的概念,努力培育和发展经理人才市场,鼓励经营者参与流动与竞争。

第三,保护机制的建立。权利的实施必须与责任的承担相匹配,才能提高董事会的治理效率。随着董事会权能的增加,应负的法律责任也往往随之增重。我国纷纷出台相关法律,规定董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片面地强调董事的责任,漠视对董事利益的保护,并非良策。因为,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会挫伤董事的积极性,不利于董事会职能的实现。董事责任保险体系的形成,将极大地推动我国证券市场一直缺失的民事赔偿机制的建立。可以认为,责任的加重是对董事的约束,而风险的合理转移则是对董事的激励。

公司财务治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财务治理;财权分配

一、利益相关者管理的理论与实践

1990年以后,邓菲和唐纳森抬高了社会契约理论的高度,对于企业的伦理问题,采用了全方位的社会契约理论来说明。对于企业为什么形成,形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他们觉得可以依靠全方位的社会契约理论来说明,因为所有的企业都是签订契约而立足的。在实际过程中,契约关系常见于企业的各个环节各个角落:销售的时候,顾客和企业签订契约,顾客将报酬付给所接受的服务或者所购买的产品,企业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的产品要达到顾客的期望,通过互惠的合同,企业和社会建立了信任和承诺的联系。但是需要强调的是,这种契约是和法律契约不同的。法律契约是显性的,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违反,就会受到相关的制裁。既是隐性契约又是显性法律契约的社会性契约,是非正式的,虽然是书面的,但是是跟规范和准则相关的非正式规范,社会或人群的态度、目标和观念产生了这种规范,社群、国家的期望、行为规范、目的、基本信念、共同的价值观等都包含在这个规范中。

二、利益相关者逻辑下公司财务治理的特征

1.财务治理主体多元化

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财务治理的结构形式决定了企业的治理结构。在符合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前提下,企业作为利益相关者共同拥有的资产,需要其在企业的财务治理方面投入专用性的资产,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不受到损害。我国由于受到了各方面因素的影响,需要将财务的治理权分享给相关的利益相关者,让他们能够直接参与到企业的财务管理过程中。

2.状态依存性

当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处于不同的财务状况下时,需要针对不同情形合理的安排财务治理权的分配情况。这种状态主要依靠的是企业的分配权与偿债能力之间的联系,公司的依存状态出现变化的时候,其财务治理的主体也会相应随之变化。当企业的依存状态正常时,公司的财务控制权应当集中在股东手中,但是,当企业的依存状态产生变化的时候,财务的管理权需要相应的向员工方面倾向。

三、利益相关者与公司财务治理的冲突与协调

1.所有者

所有者主要是通过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股价升值所带来的利益来获取回报,因此,企业对于股东有着增加其相应权益的责任。而企业的所有者对于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影响主要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重大财务决策权;董事和监事的选择权;收益分配权等方面。因此,企业的所有者对于公司的财物控制权有着不可替代的权利,其涉及的股权变更交易金额巨大,容易对企业的发展产生影响。

2.债权人

在借款企业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债权人不直接参与管理公司的财务,只有当需要执行其监督权利的时候,才会对企业的财务施加控制;债权人在借款企业违约时,有着特殊的权利。即当借款企业的经营出现状况而导致无法还款时,债权人便可以支配相关企业的财务管理状况。

3.经营者

经营者是受投资人委托进行企业经营行为的个人,因此其主要目的在于实现个人的价值与收入的体现。经营者在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常常处于执行者的地位,通过其日常的操作,使得财务的控制权进一步分解,从而完成企业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

4.员工

在企业工作的员工主要是通过按劳分配的原则从公司获取到相应的报酬,因此,员工是企业中最希望利益最大化的成员,员工为企业提供了大量的人力资本,因此有资格从企业的剩余价值中获取利益,正如布莱尔(Blair,1995)所提出的:人力资本是企业的员工所需要承受的投资风险,因此,企业的理财应当是针对公司内部全员的民主化理财,因此,企业需要赋予员工相应的财务控制权,充分发挥员工的人力资源优势。

四、利益相关者逻辑下我国公司财务治理的策略选择

1.公司财务的共同治理机制

现代公司在进行财务管理时是按照共同治理机制进行的,这一机制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有一套全面高效的制度安排措施,这可以让各个与上市公司有利益关系的公司按照利益比例划分公司的财务管理权限,就是要通过分配公司财务的管理权来实现自身权益,这种方式可以实现各个公司在财务上的平衡,达到保护自身权益的目的,最终实现长期合作,这一系列的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共同的财务收益分享机制企业的所有者和员工、政府等和企业有利益关系的组织都要从企业的财务获益中按照比例得到相应的报酬:股东作为企业的资产投入者,同时承担了较大的投资风险,所以要从公司经营中获得回报;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是企业利润的主要创造者,他们的工作要以工资的形式得到报酬,并且随着企业经济的发展,人力劳务费用已经占有越来越大的比例,每个员工都具有其人力资本,这种人力资本在发展过程中其专用性以及团体性质也在不断加强,所以要采用激励措施来促进人力资本的充分发挥。(2)共同的财务决策机制企业的收益权是由各个相关利益群体共同划分的,每个相关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获得收益,而收益的多少与企业的财务决策情况有很大关系。所以,责任承担人必须参与到财务决策中来,股东投入的资金最多,所以有最大的决策权;企业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企业的日常运营,所以经营者拥有公司日常事务的决策权力,只有大的决策才需要董事会讨论决定;但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为了确保上市公司的运营符合国家的总体调控要求,政府也会加入到财务决策中来,政府会对某些特定项目进行管制或者审批,所以企业的财务决策也需要政府参与。但是现在的现状是政府的干预过多,这会损害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获益。要在企业的董事会上确立一种财务决策制度来进行相关决策权力的分配。

2.公司财务的相机治理机制

公司财务管理权在所有利益群体之间的配置问题现在还没有完全解决,企业的财务管理权是不断变化并且要不断进行调整的,动态调整的目的是通过财务分配机制的调整和实施,确保每个利益群体和个人都获得公平的决策权利,同时保证每个利益相关单位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相机治理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股东的相机治理当企业的经营状况不良或者是企业的管理人员做出不利于企业发展的行为时,股东可以制止其行为;如果监理会因为无法阻止时,通过股东大会的形式进行裁决。(2)债权人的相机治理如果一个企业债务较多,无力偿还,可以采取破产清算的方式来减少自己的损失,债权人会通过两种方式对破产了的公司进行控制,首先是财产清算,其次是进行企业重组。不论是选择重组还是清算的方式进行管理,对公司的管理经营都是种约束。(3)员工的相机治理如果公司的业务水平下降,收益下降时或者是管理人员知法犯法,做出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时,员工也可以对其进行相机治理,其主要措施包括:向企业董事会申请替换经理人;通过工会提出召开股东大会;行使其合法权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以职工收购为基础的企业重组等。

五、结论

在利益相关者责任备受关注的今天,以股东利益为主导的财务治理模式已经不能很好的适应企业发展的要求,“利益相关者理论”日益受到重视。对利益相关者财务治理的充分关注是实现利益相关者、企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的必要条件。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它不仅重视企业的财富创造,而且关心社会公众的利益,追求效率与公平的合理统一。可以预见,利益相关者财务治理机制必将成为财务治理的未来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杨淑娥,金帆.关于公司财务治理问题的思考[J].会计研究,2012,(12).

[2]汤谷良.现代企业财务的产权思考[J].会计研究,2014,(5).

[3]张维迎.所有制、治理结构及委托--关系[J].经济研究,20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