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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被誉为“中华水塔”。“三江源”,是我国极其重要的生态屏障,而黄南州地处三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文明建设工作至关重要并且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具有无可替代的战略地位。近年来,黄南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确立生态保护优先理念,重大生态工程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力度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但是,生态环境的脆弱依然是最大“短板”,生态文明建设任重而道远。
1 黄南州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现状
1.1 草地现状。全州总面积1.8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5.95万人。全州土地总面积2815.58万亩,其中草地面积2474.48万亩,占土地面积的87.89%,截止2015年初,可利用草场面积2367万亩,占草场总面积的95.66%。存栏草食牲畜206.5万头(只),全州天然草原存在不同程度的退化,超载过牧等不合理利用草原资源的问题在短期内还难以得到根本解决。
1.2 林地现状。全州林业用地面积为788.63万亩,占全州国土总面积的13.6%,其中有林地92.68万亩,疏林地5.9万亩,灌木林地474.14万亩,未成林造林地6.89万亩,苗圃地0.3万亩 ,宜林地208.71万亩。林业面积占全省14.21%。全州蓄积量590.76万立方米,占全省的10.93%。全州森林覆盖率为19.32%,高于全省水平14个百分点,全国水平1个百分点。
1.3 小流域现状。全州有较大河流60多条、小河流80多条,大小流泉1500余处。全州年均自产径流量28.66亿立方米,现年开发利用量6548万立方米。截止2015年底,黄南州合理开发水能资源,共建成小水电站23座,总装机13.612万千瓦。同时,黄南州地处“三江源”综合试验区和黄河上游段,是黄河的重要水源补给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依据青海省三区划分公告,南部两县为水土保持重点预防保护区,北部两县为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水土流失严重。水土流失总体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治理任务仍然艰巨。
1.4 三江源保护现状。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涵盖黄南州泽库、河南县4个乡镇27个行政村,总面积2933平方公里,占三江源保护区总面积的1.93%,占全州总面积的15.5%,其中核心区面积543平方公里,缓冲区面积1048平方公里,实验区面积1342平方公里。保护区内现有人口3637户、20005人。保护区内的麦秀林场和官秀林场被列为三江源自然保护区18个核心保护区之一,为森林灌丛核心保护区。
2.1 草原生态环境尚未根本改善。近年来,黄南州草原“黑土滩”治理、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有效的成果,但仍然存在反弹的可能性。草地退化仍未完全遏制,“人、草、畜”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目前、黄南州60%的天然草原存在不同程度的退化,超载过牧等不合理利用草原资源的问题在短期内还难以得到根本解决,中度以上的退化草地面积达1341万亩,黑土滩型草地面积99.75万亩,沙化草地面积43万亩,盐碱化草地面积5.5万亩,鼠虫危害面积达1025.6万亩,毒草危害面积达387.9万亩。从总体看草原退化的趋势仍未得到遏制,生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由于草原退化,草原植被群落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与上世纪70-80年代相比较单位面积可食鲜草产量下降了50-60%,优质牧草比重下降了20-30%,有毒有害类杂草增加了70-80%,草原植被盖度减了15-25%,优势牧草高度下降了30-50%,原生态景观破碎化,植被演替呈高寒草甸—退化高寒草甸—荒漠化的逆向演替趋势。
2.2 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黄南州各县河道内无证开采乱挖滥采砂石料现象普遍存在,造成部分地区水土流失严重,草场沙化,生态治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形势严峻;虽然个别地区把料坑植被恢复工作纳入到生态治理项目,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黄南州受气候等条件限制,被破坏的植被很难恢复原来的样子,水土流失总体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治理任务仍然艰巨。
2.3 生态监管工作滞后,生态保护意识淡薄。政府执法部门工作不到位。由于矿产资源监管涉及部门较多,相互之间缺少沟通与协调,监管空白和部门之间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等现象时有发生,联合监管合力尚未完全形成。个别单位执法人员存在有法不敢依、执法不敢严等不规范执法问题。执法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执法责任追究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2.4 排污工作进展缓慢,环评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先建设,后环评”的现象还是存在;黄南铝业污染问题引起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在大部分地区,垃圾随意堆放、垃圾处理厂的修建跟不上城镇化建设的步伐;水资源污染严重。对此,相关部门没有及时采取措施,河道治理工作迟迟得不到解决。
2.5 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少数干部群众和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的业主对有关法律法规不甚了解,对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的认识不清,依法探矿、采矿和管矿意识不强,以采代探、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特别是同仁县的砂石资源点多面广,开采条件相对简单,行政执法又缺乏强制手段,以致非法采砂、洗砂现象屡禁不止。
3 黄南州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建议
3.1 进一步抓好生态建设。认真落实三江源保护、草原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与造林绿化、水土保持与小流域综合治理、鼠虫害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并重,建立项目生态效益评估体系,完善目标责任化考核办法,科学建设生态,依法保护环境,使每一项工程项目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生态效益。
3.2 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依法管理资源。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作用,坚决治理草山、河道内乱批乱采滥挖砂石料现象,保证资源有序开采;凡是在河道内采挖砂石料,由矿产、环保、工商、水务等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法管理开采资源。要严格砂石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乱开荒”、“乱开矿”等不法行为;全面推行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基本草原保护、基本农田保护、荒山荒坡治理、小流域治理等各项有效措施。
3.3 加大环境污染处罚力度。依法开展环评工作,改革完善现有的环评体制,建立“三同时”制度;对于屡次违法、乱丢垃圾的行为可以加重处罚。对连续两次被环保部门抓住超标排污的企业、医疗单位、环保部门在实施处罚的同时,可以提请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限期治理或者停产整顿决定。
3.4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各级政府应继续加强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领导,健全执法机构,明确执法主体,充实执法人员,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量。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全民生态科普活动,大力倡导生态文明、低碳生活,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生态环保意识,调动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5 加强生态移民工作,努力改善移民生活水平。“三江源”移民搬迁户的后续产业问题是生态移民工程的难点、热点,必须引起各方面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深入探讨,采取多种措施,确保生态移民搬得出、住得下、稳得住、能致富。
3.6 重视立法保护工作。在不违反上位法的基础上,政府部门应采取措施,重点弄清影响黄南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因素、需要立法保护的范围、体制机制等重要问题,在此基础上,考察吸取省内外先进经验,尽快出台地方性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来弥补由于缺乏相关的法规,在实施中往往感到无法可依、无所适从的现象。
通过对黄南州生态环境的现状分析,有助于提醒人们对我国生态环境问题引起高度重视,想方设法积极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效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只有生态环境得到了保护,人民才能够安居乐业,国家才能持续高效的发展,子孙后代才能够拥有一个稳定的家园。
关键词:民俗旅游;开发力度;生态效益
一、我国民俗旅游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1.过于强调民俗旅游开发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生态效益
由于地理位置和历史原因的影响,我国部分地区拥有极其可观的民俗资源。开发这些旅游资源获得的经济利益,也是政府财政收入、发展建设的重要来源。然而,部分政府官员生态意识缺失以及可持续发展观念淡薄,造成在l展过程中,产生了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生态污染。
2.大量引进外来文化,失去了本地文化的独特性和传统性
在开发本地的民俗旅游资源中,规划者和建设者舍本逐末,忘记了最初发展的目标,大量地引进外来文化,以吸引更多的外来游客。旅游地与游客的影响是相互的,旅游地引来了游客,游客也带来了外来的生活方式和文化,这无疑对于本地民俗文化有一定的冲击。随着旅游地知名度的提升和相应旅游设施的开发,更多的外来文化引入,长此以往,将失去本地文化的独特性和传统性。而当本地文化的独特性失去之后,民俗旅游也将失去意义。
3.民俗旅游开发缺乏规划性,盲目建设、重复建设
一项旅游事业的发展壮大,是离不开建设规划者的前瞻眼光的。对于民俗旅游资源的开发,亦是如此。结合本地区文化,以本地文化旅游设施为基础,开展具有当地文化特色的生态型旅游,这是一条明智的发展道路。但是,根据笔者的调查发现,众多的民俗旅游区在规划建设过程中,缺乏规划性、前瞻性,找不出一条适用于现在与将来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同时也存在着盲目建设、重复建设的问题,造成了相当一部分的资源浪费,既没有对现在发展有实质性帮助,也没有对未来发展建设的保证。
二、针对以上问题的应对之策
1.重视生态效益,树立生态经济同步走观念
首先,从观念上,强调全民树立“生态经济齐步走,协同发展”的观念。既要发展当地经济,改善人民生活,也要注重环保效益,不糟蹋祖宗留下的民俗财富,要对子孙万代负责。其次,建立和完善开发民俗资源的环保监督机制,从规划到建设,要有相关的机构去监督贯彻环保理念。最后,也要呼吁号召游客文明旅游,杜绝不文明的旅游行为,保护旅游环境,以一种更加和谐、更加友善的形式旅游。
2.减少部分外来文化设施,保护当地文化活动
针对大量引进外来文化的现象,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减少部分外来文化设施,增加具有本地区特色的旅游设施。旅游专业人才,特别是有关管理和维护民俗的人才缺失,成为本地区民俗旅游资源发展的瓶颈。培养和引进大量的专业的旅游人才,用科学知识、现代手段去传承传统文化,保护当地民俗资源。此外,在旅游区内,还可开展大量的保护当地文化活动,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多人参与,既能弘扬当地文化,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又能保存当地文化的独特性和传统性。
3.细致规划,统筹设计,科学发展,预防外来文化冲击
处理好旅游区的传统文化保护与旅游产业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这需要我们因地制宜的细致规划和科学发展。在规划过程中,既要合理开发旅游资源,又要发掘和研究民族传统文化旅游资源。加强对受冲击、受破坏的现存文化的保护,为其发展提供友好环境。在规划开发民俗旅游资源时,要做到合理开发利用,加强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要预防外来文化冲击,这一点在规划建设中需要重点考虑。我们提倡增加文化的认同感,保护民俗文化,可以通过限制游客数量,缩短开放时间的方式来减少外来游客的冲击。
随着现代化的发展,民俗文化已成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合理开发这项资源,将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
参考文献:
【关键词】检察机关 环境保护 监督机制
一、检察机关对政府环境行政部门的执法监督不及时,检举渠道不畅通
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于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职责,正确及时的履行对政府环境行政部门的执法的法律监督职能是非常重要的,但检察机关在日常的工作中,偏重于被动司法,基层检察院一直处于案多人少的状况长时期内得不到解决,导致被动司法的工作压力很大,无多余精力及时主动的对政府环保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且检察人员法律监督意识不强,导致检察机关对环境违法犯罪的监督不力。
检举渠道不畅通是另一个导致检察机关对政府环境行政部门监督不力的重要原因,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了解很少,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政府环境行政部门不能及时处理时,就会觉得没有其他救助渠道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新的《民事诉讼法》颁布以后,对于公益诉讼也提出了可具操作的法律规定,对人民群众维护自己的环境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检察机关对环保部门、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法律监督中发现执法机关存在执法不规范,导致检察监督不彻底
检察院在对环保部门监督中发现,环保局在办理涉嫌犯罪案件中存在问题,一是执法人员对取证程序规定意识淡薄,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检测取样,造成执法后期的检测报告没有法律效力。二是执法人员对物证取证、密封、保存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草率处理,致使无法及时进行重新取样或者鉴定。三是环保警察大队的作用发挥不够,未指导好取证,在控制现场、人员的力度不够,造成取证困难。四是省级环保部门认定基层的检测数据渠道不畅。解决好现场取样后,县级、市级监测机构出具报告相对容易,但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还需要省级认可,如何申请、认可程序、认可期限都不明确。
检察院在对国土资源部门进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国土局办理涉罪案件存在的问题,一是执法人员证据意识较低,通过检察行政执法卷宗,发现执法人员询问当事人的笔录较为简单,当事人是否为事前明知涉案土地的土地类别没有询问,也没有证据证明涉案土地的土地类别已经公示,且没有询问相关证人以佐证当事人的陈述。二是执法人员对违法占用农用地的面积认定较粗糙,现场勘测笔录仅有最终草图和地域四邻,没有详细的勘测过程,也没有邀请村委会干部或者其他群众作为见证人签名。三是鉴定文书相互冲突。土地规划鉴定书认定根据相关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认定涉案土地为基本农田,但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图对比,认定涉案土地为耕地,对于刑事诉讼而言,证据不严谨。四是公安机关要求国土局出具对耕地破坏程度的鉴定书,但国土部门无权出具,如果到国家级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周期较长,费用较大,国土部门暂无能承担。五是行政干预较多,在发现的涉罪案件中,大部分属于城市里的重点企业工程或者乡镇公益事业用地占用,存在先违法占地,后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六是考虑经济发展较多,在企业违法占地中,无论是城市市区还是乡镇,都掺杂了经济发展需要的因素,而国土部门又无力改变现状。
首先,要履行检察职责,打击预防并举,增强环境资源保护效果
发挥批捕、公诉职能,确保打击与预防效果。检察机关应当实行打击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犯罪情节严重的,一律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对犯罪情节较轻,积极主动弥补和恢复生态环境的,予以从宽处理。从而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和社会效果。针对检察机关在对行政执法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导致一些违法犯罪案件的流失,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威胁,检察机关应当主动向政府部门提出可操作性的司法建议,使每一起破坏环境并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都能得到及时办理,相关的责任人也能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
加强对环境资源犯罪的审判监督,确保打击到位。对检察院移送的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案件,一律实行跟踪检察。监督该类案件注意突出重点,对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审判程序及审判人员渎职等存在问题的几种情形应该提起抗诉。对量刑偏轻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工作通报等其他刑事审判监督的方式。
其次,强化检察职能,查办渎职犯罪,发挥民行监督作用
严厉查办破坏环境资源渎职犯罪。不断拓宽渎职犯罪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注意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从披露的重大事件中摸排案件线索,尤其注重从盗伐林木案件入手,重点查明采伐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是否存在渎职行为。经常邀请公诉、侦监等部门干警参加证据比对,引导调查取证,提高办案质量。
再次,延伸检察义务,保护民生民利,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关键词】金融业;节能环保;生态文明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能源资源不足、生态环境状况恶化的形势日益严峻。推进节能环保、建设生态文明,既是缓解我国能源和环境约束的宏观调控重点,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资源配置枢纽,金融业掌握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益,具有通过杠杆和利益传导机制影响产业布局的独特功能。金融业所具有的功能作用,决定其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将扮演非同寻常且责无旁贷的重要角色。对于金融业如何支持节能环保事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值得我们研究思考的重要问题。
一、我国金融业支持节能环保方面的现况
近年来,中央银行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多次出台涉及节能环保等领域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和监管指引,加强宏观政策指导,尝试建立健全金融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各级金融机构也秉持绿色金融理念,创新业务品种,拓宽业务范围,推进“赤道银行”、“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创新实践,在有效提升自身竞争力和实力的同时,在社会上也获得广泛肯定和认同。例如,以“增强国力、改善民生”为使命的国家开发银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以融资支持节能减排、环境治理与保护等诸多经济社会瓶颈领域的发展,在支持我国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1年底,开发银行环保及节能减排贷款余额增加到6583亿元,占到全行贷款余额的12.7%,五年来的贷款年均增速37.5%。作为国内资产规模最大的中国工商银行,一直积极践行“绿色信贷”理念,持续加大对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绿色经济相关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2010年到2012年间,工行已累计向绿色经济领域投放贷款约7500亿元,支持的绿色信贷项目达到7775个。兴业银行作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其绿色金融业务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截至2012年末,兴业银行累计提供绿色融资近2000亿元,所支持的项目可节约标煤2305.54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6618.55万吨。
二、当前金融业支持节能环保存在的制约因素
(1)部分地方政府唯GDP论的政绩观,增加了绿色信贷障碍。有些地方政府急于发展地区经济、拉动GDP增长,对绿色、可持续发展缺乏必要的重视。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只关注短期效益,对项目是否符合地方产业发展规划,是否有利于能源、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方面没有进行综合评估,甚至放松对环保条件的强制性要求。同时,现行政绩和绩效考核机制不完善,银行和地方政府形成了一定的利益纽带关系。有时银行迫于与政府的合作关系,不得不审批一些在环保手续方面并不完备的项目,致使绿色低碳转型不仅有思维惯性和路径依赖的困难,也呈现出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2)金融业支持生态环保经济发展转型的理念有待提升。国内金融业仅将绿色金融服务理念为金融业在新时期和新阶段的一种经营调整和管理压力,而未能将此作为创新动力和新的增长点来规划布局。商业银行在信贷执行过程中计划色彩较强,市场机制的效应未能充分体现,政策执行的反馈机制也没有理顺,导致其无法充分发掘并利用金融支持生态环保和经济转型的机遇,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处于被动调整的局面。尤其是一些地方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对总行计划指导存在依赖性,充分分析和挖掘本地市场的力度不够,支持节能减排项目的专业手段不丰富。(3)环保信息的公共利用效率有待改进。目前,环保、发改委等部门与银行之间没有建立起有效、可行的信息通报、审核与反馈机制,企业环保信息无法做到实时与金融机构对接。环保部门往往是通过月度、季度报告等形式将企业环境信息报送给金融机构,企业环境信息针对性不强,时效性不高,银行收集环境信息渠道不畅通、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不足,绿色信贷信息对接和及时交换等方面存在障碍,加之缺少环保信息的横向沟通机制,容易出现信贷跨界违规操作。一些“两高”企业遭遇当地银行拒贷,却能利用“信息真空”得到外埠银行信贷支持,致使绿色信贷约束力大打折扣。(4)金融业支持节能环保的专项产品不足。目前,金融业支持节能环保的主要措施环节体现为限制向“两高一剩”行业企业贷款、在贷款审批中履行环境评估相关要求和支持节能环保项目建设等方面。在银行业运行的整个体系中,包括风险评估体系、贷款发放体系等,都是建立在传统的架构下,缺乏对节能减排、环境治理和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授信制度创新。证券市场方面的直接融资也缺乏支持节能环保的优惠政策引导和专项融资规划。
三、关于金融业支持节能环保的措施建议
(1)提升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感,倡导绿色信贷理念。金融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织成部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是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金融机构应将低碳经济发展中的业务增长点整合到信贷决策中去,准确把握低碳行业的发展前景和路径,深入分析低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支持新兴低碳产业发展的信贷政策,全面改进和提升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金融服务,以更好地适应国家低碳产业政策,使存量贷款的结构调整、新增融资突破口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方向密切地结合在一起。(2)加强银证环保领域合作,把好项目融资环保入口关。建立健全包括发改委、环保部门、人民银行在内的信息共享体系,以打通环保“信息瓶颈”。环保部门将企业的环保违法行为信息进入银行征信系统,供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时参考,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由于信息隔阂造成的错误授信。尽快健全绿色环保领域的跨地区资源共享系统及预警系统,明确环保信息收集、分析、核实、评价、反馈、向社会公示的机制,以及环保违规企业信息通报制度。健全银行同业间的“环保绿色门槛”,从源头上防范环保变化带来风险,从而推动全国范围内绿色信贷的有力执行。(3)构建生态文明评价体系,完善绿色信贷正向激励机制。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地方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同时,构建正向激励机制也是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关键。这需要政府、监管部门、金融业及相关行业和社会个人共同努力,合力打造,让这一金融杠杆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4)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大力支持节能环保领域项目。金融机构应不断加快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利用金融手段鼓励通过科技创新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新能源、节能减排和智能电网等产业贷款比重和市场份额,加快培植未来的优质客户群和利润增长点,支持低碳产业做大做强、形成集群优势,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培育生态文明建设新动力。在发展直接融资方面,应支持符合条件的环保企业或项目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筹集发展资金,鼓励私募基金、风险投资、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加大对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资金投入,引导全社会树立节约资源、适度消费的生活理念推动低碳金融、绿色金融的全方位运行,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绿色生活方式。
【关键词】市政建设;环保;作用
市政建设是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主要以道路、桥梁、管线工程为主,分为市政工程设施、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市容和环境卫生几方面。隶属于国家基础建设,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有意识地保护并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做到综合治理,创造出适合人类生活工作的环境。
随着城市文明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的步伐也不断加快,同时人们的环保意识也在日渐加强,市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必须坚持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国策,对建设中存在的环境问题予以治理,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一、市政建设中环保的作用
1.可以美化城市环境,提升生态效益
在市政建设中重视环保的作用,首先可以起到美化城市的绿化环境,使我们的城市更加干净漂亮,空气清新、水体清澈、环境适宜,对于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居民的身心健康也具有非常积极的影响,使我们的城市建设更加宜居、宜游。在此意义上来讲,在市政建设中重视环保的作用,可以起到良好的生态效益。
2.可以吸引投资,提升经济效益
良好的市政建设,不仅包括良好的基础设施,还应包括优良的城市环境,只有在市政建设中高度重视环保的作用,才能为潜在的投资者提供适宜投资、生产、经营的良好环境,使优美的环境资源成为城市吸引投资的无形资产、隐形财富,提高城市的核心竞争力,给城市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更多的发展机遇。
3.也是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科学发展观强调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合理统筹资源,实现城市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因此从这个宏观意义上来讲,在市政建设中重视环保的作用,是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
二、市政建设中存在的环保问题
市政建设的施工区域通常都在闹市区,人流密集,交通流量大,主要存在着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等四类环境污染问题。
1.大气污染
施工扬尘是市政建设中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主要是指施工现场作业车辆以及地面因风力原因扩散到空气中的各类粉尘。主要包括道路扬尘、施工扬尘、风蚀扬尘等。市政建设中粉尘污染主要来源于道路开挖和平整等施工过程中,由于风力或机械动力原因,造成的扬尘污染、建筑材料在运输仓储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泄漏产生的扬尘污染、土灰和混凝土等拌合加工引发的扬尘污染。除了粉尘污染外,市政建设中还存在有害或刺激性气体污染等。
2.水污染
市政建设中的水污染主要是由于施工现场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降雨产生的地表径流、以及流失的浆料所产生的,这些废水都会人为的影响施工现场附近的水质,使水中的悬浮物、油性物质等污染物浓度增加。尤其是建设跨河流的桥梁的市政工程时影响最为明显,这些废水随着河流流向其他水域,造成的影响将是深远而不可弥补的,因此在市政建设中一定要减少各类废水的排放,以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
3.噪声污染
市政建设中的噪声污染是指生产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特点是噪声源稳定,但发生的时间波动较大,主要产生于施工现场的构架加工和施工机械之中,由于声音分贝很大,频率较低,使人听上去感觉烦躁,对周围居民听觉器官影响很大,造成很大的噪声污染。
4.固体废弃物污染
市政建设中的固体废弃物污染分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两类,主要来源于进场前的清场废弃物、路基开挖时的弃土、施工建筑废弃物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若不及时清理这些固体废弃物,不仅会破坏城市的优美环境,还会进一步产生扬尘污染和水污染。
三、发挥市政建设中环保的作用的措施
1.控制大气污染
在市政建设中要尽量使用新型节能环保材料,减少有害气体排放;要对施工现场土方用绿网覆盖,减少扬尘;要对临时道路进行硬化,随时洒水,对水泥等细颗粒建筑材料要密封保存,防止扬尘污染;运输土方或垃圾时,要使用封闭式运输车辆,严格控制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车辆;临时建筑材料堆放要防止物料泄漏的引发的大气污染污染和水污染;除以上规定外,还应注意不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浇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2.控制水污染
在市政建设中要制定有效的污水控制方案,要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搅拌机前、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处都应设置污水沉淀池,清洗后的废水经沉淀后,应循环利用于洒水降尘或排入市政管网;施工人员要尽量选择有污水排放系统的地点作为项目所在地,防止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污染环境。
3.控制噪声污染
市政建设中的噪音污染不仅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和工作,而且对施工人员的健康威胁也不容忽视,噪声污染引发的职业病在所有职业病病发原因中高居榜首。控制噪声污染,应在工程机械等噪声设备旁加设隔音棚,使机械保持较低分贝水平;安排工人轮流进行机械操作,减少接触噪音机械的时间,应为操作工程机械的工人发放头盔、耳塞等隔音设备;尽量不在夜间施工,如必须施工,尽量不采用强噪音机械,严禁鸣笛,减少噪声;对作业时间进行调整,减少施工噪音对周边居民区的干扰和影响。
4.控制固体废弃物污染
对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采取运至指定地点,不得丢弃;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应集中分类存放,并及时清理;对施工中产生的生产废料要考虑回收利用,变废为宝;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为土方回填处理,建立弃土场地对弃土集中处理;用密封式圈筒处理高空废弃物等措施。
结束语:
市政建设对城市发展建设意义重大,其中的环保作用不容忽视,重视市政建设中的环保作用,可以美化城市环境,提升生态效益、吸引投资,提升经济效益、也是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面对当前市政建设中存在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我们要一一加以控制和预防,建设一个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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