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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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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演讲稿

法制宣传演讲稿范文第1篇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案例一:九青年结伙抢劫断送前程追悔莫及为了叙述方便,我先把这九个人的基本情况作以介绍:

年至月,上列九人分别纠集在一起,先后在中学,城电影院等地,到处“借”钱,通过“借”的方式抢劫作案8次,抢劫现金113元,在这起抢劫事件中,保参与抢劫8次,刘参与抢劫4次,张参与抢劫5次,参与抢劫3次,樊参与抢劫3次,李参与抢劫2次,梁参与抢劫1次,关参与抢劫1次,丁参与抢劫1次。所抢现金被九人用于吃喝花用。

保等九人以暴力的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抢动罪。保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且结伙多次持刀抢劫。对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坏,使学生上学无安全感,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鉴于保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应减轻处罚。刘、梁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犯罪的情节比照主犯从轻处罚。张、、樊、李、关、丁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且是本案的从犯,应减轻处罚。法院年月15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以抢劫罪,判处保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0元;判处刘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00元;判处张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樊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李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梁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关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判处丁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

这个案件中,涉及《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的7个概念。

1、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公民犯以下8种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贩毒、放火、爆破、投毒。16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缓刑:是指附条件的暂缓刑罚执行的制度。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一是判处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使用缓刑不致瑞危害社会;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3、罚金。附加刑的一种。成人不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不少于500元,强制缴纳。

4、共同犯罪。由二人以上故意犯罪为共同犯罪。

5、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必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均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财物。这是所说的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如杀伤、殴打、捆绑和禁闭等。这种暴力是犯罪分子用以排除被害人抵抗,从而劫取财物的手段。抢劫罪的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相威胁,迫使受害人不敢反抗,从而顺利劫走财物的行为,被胁迫的对象可能是受害人,也可能是受害人的亲属,朋友或者同事。从庭审调查的事实看。保等九被告人把作案对象选择在学生身上,正是利用在校学生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特点,各个被告人收集一起,寻机作案,从身份上,是社会青年对付在校学生,力量对比上,或是三对一、四对一、甚至九对一,给受害人以暴力和胁迫,迫使受害交出财物或任其掏出钱物拿走,其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特征。

从客体上看,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而且又直接侵害到公民的人身权利。以本案看,由于九被告人行为,不仅使受害人的财产权利妈:即学生身上仅有的现金被抢,而且使有的学生不敢上学,有的被致伤送医院治疗,有的辍学种地,甚至牵连到学生家长,对学生上学是迎送往来,严重地侵害了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主观方面,抢劫罪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各被告人离开学校后,家庭管教不力,以至在外租房群居,生活无靠,便打起了抢钱的主意。尽管各被告人万般抵赖,狡辩,但谎言不戳自穿,世界上没有向连名字都不知道,人也不认识的人借上钱的道理。揭开伪装,暴露出的就是肆意非法抢劫读书学生的零用钱,来满足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抽。

主体方面,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均已满十四岁不满,达到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实施抢劫次数多,情节恶劣,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

《刑法》26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A、入户抢劫;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C、抢劫银行;D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E、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F、冒充军警抢劫;G、持抢抢劫;H、抢劫军用物资、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案例之二:两学生年幼无知,受欺骗引狼入室

邱、武盗窃案。

邱,22岁,人,个体户。武,17岁,城关区人,一中学生。贺,14岁,一中学生。刘,14岁,一中学生。

年月11日下学后,在邱授意下,武对贺说:好玩,你从家里偷些钱,我带你们到玩。6月14日下午3时,贺叫上同学卸掉了爷爷家的防盗门螺丝,把邱从叫来,6月15日上午,武、贺入室、刘放哨,偷了23500多元现金和两条香烟,刘分得0元,其余由武拿着,四个人上,回来后,只剩3000元,其余均在挥霍。

案发后,邱、武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本案涉及的刑法的两个概念

1、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盗窃犯罪的对象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物,既包括有形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重要技术成果等无形财物。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犯罪分子采取自认为不使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窃取其财物。

2、盗窃罪的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这件案子的主要教训是:贺年幼无知,听信欺骗,引狼入室,造成严重后果。青少年学生世界观没有完全定型,思维方式极不稳定,判断事情的能力差,遇到事情,一定要仔细思量,权衡利弊,切不可头脑发热,贪图蝇头小利而误入歧途。

案例三在校生酒后伤人受害者亦属活该.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

张,16岁,职中二年级学生。年3月22日晚10时酒后出宿舍门时,将下晚自习回宿舍的学生孙撞了一下,孙到宿舍,将年事告诉了同学艾,让艾给处理一下,艾答应后,孙就将张叫到宿舍楼西侧说刚才发生的事情。正说着,候到了跟前,问:什么事?艾就将发生的事给他说了,孙说:没事。候说:咋没事?并问张这件事怎么处理,张说:你想咋办就咋办。候就在张的右肩上捣了一拳,后又用左手搂住张的脖子,用右拳在张的身上捣,用膝盖在肚子上顶,在张被候搡不予考虑门背后时,张从口袋里掏出跳刀,用左手撕住候的头发,在候的胸部捅一刀,后连推带搡将候又捅一刀。候在被推至床边时,将张撕到床上,压在身下,张又在候的胸部边捅二刀。致候大量出血送医院抢救,发现其左腋下、左胸部、右胸部、左上腹均被刺伤。

经法医鉴定:候胸腹部被锐器刺伤,致双侧开放性气胸、肺破裂、胸闷、气短、呼吸困难;失血性休克。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58条、第87条之规定,已构成重伤。

张故意持械伤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在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对候人身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民事赔偿责任张负百分之五十,候负百分之四十,学校负百分之十。

本案涉及《刑法》两个概念:

1、正当防卫。是指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采取的防卫行动不受法律追究。在本案中,张的行为有点防卫的成份,但不属真正意义上的正当防卫,所以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2、故意伤害罪。《刑法》243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构成犯罪的行为是故意伤害罪。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致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使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平心而论,这起案件应该给伤害别人的人和受别人伤害的人送上一副对联:

上联:酒后撞人张先不应该。

下联:逞能耍二候亦属活该。

横批:法盲一对

这两个在校生,判了刑,赔了钱,挨了疼,应该有哪些教训?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若,张遵守校规,不的校内喝酒;假如他撞人之后,说声对不起;假如候少一些哥们气,少一些逞能好事、少一些二杆子劲,会是什么结果呢?这件不该发生的事,肯定是可以避免的。

案例之四:触法网不思悔改再犯罪迷途难返

关,男,汉族,生于1985年2月28日,初中文化程度,人。年6月15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

年8月份,关伙同景(男,汉族,生于1985年4月8日,小学文化程度,人,农民。)、钱(男,汉族,生于1984年1月8日,高中文化程度,人,一中高一学生)等人乘无人之机,采取翻窗入室、从阳台爬入等作案手段,先后在酒厂、水电局家属楼盗窃作案,窃得VCD、白酒、香烟等物品,其中关参与盗窃6起,盗窃价值4900余元;景参与盗窃7起,盗窃价值6900余元;钱参与盗窃6起,盗窃价值5900余元。其中被盗窃物品被告人大部分已吃喝花用。关、景、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因三人犯罪时均未年满18周岁,且钱有投案自首情节,应当从轻处罚。关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依法应撤销缓刑。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原犯抢劫罪,已判处有期徒刑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景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钱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0元。

关,年6月15日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3年1月2日刑满释放。3年月6日,关与朋龙在的筑心缘酒吧饮酒至22时许,关准备回家休息,行止城中心什字处,关在什字西北角网吧门口碰撞了正在门口打电话的原移动公司职工王某某,双方发生争吵,继而引起撕打,后被围观群众挡开。王离开后,关跑进心语饮吧拿出一中学生刘某某放在该饮吧的一把长约40公分,宽约5公分的砍刀,四处寻找王某某,最后在电影院招待所二楼楼道找到了王某某,关将王某某拉到了招待所外面的街道上,用砍刀在王的头部砍了一刀,将其致伤。经法医鉴定,根据面部损伤程度,符合《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14条之规定,系轻伤。关遇事不能正确对待、冷静、慎重处理。而持刀故意伤害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关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本案涉及《刑法》三个概念:

1、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3、数罪并罚。是指一人犯数罪,人民法院对各种罪分别定罪量刑以后,依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

从这一案例可以看出,关,一名初中学生,从15岁在校就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结交,参与抢劫,被判缓刑,却不知悔改,视法律为儿戏,好逸恶劳,又伙同他人多次盗窃,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刚刑满释放后,又混迹于酒吧,充当痞子,寻衅滋事,持刀砍人,蔑视法律,短短三年连犯三罪,再落法网,陷入犯罪的泥潭中不能自拔,令人可悲、可叹、可气、可恨。

同学们:听了节课,审视四个案例,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哪些启示呢?我想应是5句话,15个字:这就是:慎交友、立大志、善慎独、敢维权、要坦白。

1、慎交友。保、刘、张、、樊、李、关、梁、丁抢劫一案是)年引起学校、家庭、社会关注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经过公安机关深入细致的侦查,检察机关的进一步审查,以及人民法院的两次开庭审理,终于划上了句号。本案各被告人纠集一起,在短短的一个月之内,作案十多起,抢劫现金二百余元。其结果令人吃惊。他们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呢,从本案的审理和走访监护人等途经可以看出有几个原因。本案多数被告人过早离开学校,失去了继续受教育的机会,过早涉足社会,沾染了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称兄道弟,哥们义气是非不分,良莠不辩,以至胆大妄为,以身试法。关上初中期间与保、刘相识,平时常在一起玩耍,因家中无人管教,遂以无钱吃饭,交房租为名,要关、李、丁与其一同参与抢劫活动。关、李、丁哥们意气驱使,走上了犯罪道路。和人交往,一定要慎重,牢记古人忠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要和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交往,更不要和校外的劣迹者同流合污。

2、立大志。每个青少年都应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没有良好的思想,就不会有正确的行为。学校教育中的思想政治课,法制课不是空的假的,而是实实在在的道理,我们要从中悟出做人的理想价值,不仅学会做学问,学本事,更重要的是要学会做人。保、关等人法制观念淡薄,不知道用道德、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相反地是用暴力或胁迫手段获取不义之财来满足自己好逸恶劳的生活,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道在何处?我认为,勤劳致富,才是正道。上好高中,考上大学,学好本领,参加工作获取报酬,才是正道。相反,坑、蒙、拐、骗、偷、抢等手段弄钱,那就是邪门歪道,轻则受到道德的谴责,重则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我们应该立大志,苦学成才,长大报效祖国,用劳动所得改善自己的生活。

3、善慎独。钱、李、丁原是中、中的学生,平时几个人的表现都是不错的,保、关叫他们作案,他们几个在校生不但不制止,反而积极配合,足见对自己的行为缺乏慎独意识,缺乏自我约束能力。我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遇事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且不可盲从。

4、敢维权。每一个青少年都应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刑法修订后,对正当防卫作了新的规定,即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的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就学校而言,如果每个同学都充满正义感,见义勇为,碰到类似抢劫的情况,挺身而出,人人喊打,我们就能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学习环境。犯罪分子就没有藏身之地。

法制宣传演讲稿范文第2篇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各种媒体的传播,青少年在吸收知识的同时,有很多不良的思想影响着他们的健康发展。近年来许多学生法制意识淡薄,掌握的法律知识太少,导致许多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断送了他们的前途。对社会及家庭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是迫不及待的事,我们作为教育者,不仅要传授知识而且要教会学生做人,那么我们在语文教学中如何渗透法制教学呢?

1.文本教学中渗透法律

语文教材中的课文多数来自于我们生活,我们在教学中就可以把这些知识与我们的生活联系在一起,把学生的思维引向生活,再探讨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我们生活中的运用,让学生既学到了知识又了解了法律知识。如:我在教学语文版八年级下册《背影》这课时,在引导学生分析父亲的动作描写时,其中课文中谈到父亲穿过铁道时,我就围绕着当今时代火车的速度及数量和道路交通法渗透在这里,让学生明白横穿铁道这是违反道路交通法的,提醒同学们在日常生活骑车还是走路不能违背交通规则,否者就会造成交通安全事故。这些法律知识在语文教学中不知不觉地传近学生的大脑。 在教学《孔乙己》这课时,在引导学生分析人物形象时,其中课文中谈到孔乙己偷了何家的书,又被打了。他还说窃书不算偷的话。这就我引导学生分析他所说的这句话不正确,这是他自欺欺人的说法。他的这种做法构成了盗窃罪,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盗窃罪,是指非法占有为目的,孔乙己盗窃别人的财物,虽然数额不大,但也构成盗窃罪。在我们生活中,学校里有许多学生总是爱乱拿别人的东西,这是不行的,是构成盗窃罪的,我们从小要养成好的品德,不要偷东西。现在社会上有许多孩子从小就没有这种意识,最后偷的财物越来越到,最后断送了自己的青春年华。在教学《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引导学生在分析鲁提辖的人物形象时,鲁提辖的嫉恶如仇,伸张正义的精神,在当今社会的做法行吗?我们应该通过法制来解决问题,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打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在我们的语文教材中有许多知识点都可以与法律联系在一起。让学生不仅学到知识还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如《散步》可联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樵夫,别砍那棵树》可联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报护法》,《斑羚飞渡》可联系到《野生动物保护法》,《春》可联系到《环境保护法》,《心声》可联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等只要我们在教学中细心的观察,文本许多知识都可以联系实际生活有关的法律知识。

2.运用法律知识编演课本剧

在语文教材中,有一些课文内容较枯燥,如果按照传统的语文教学学生难于接受知识,特别是要渗透法制教学就更难了。换一种方式教学,让学生编演课本剧,不仅能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还能让学生轻松地获得知识。如:我在教学《伤仲永》这课时让学生扮演仲永,以及学生模拟法庭的审问,结合今天的法制教学,他父亲不让他学习带来的后果,仲永反省后,将父亲告上法庭。通过这样的教学让学生明白他的父亲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制义务教育法》,这样学生不仅获得了知识还懂得了一些法律。

又如在学完《包拯》之后,让学生收集一些包拯办案的相关内容,我在班里举办了一次"模拟法庭"的语文活动,要求学生自己选择一件"班级悬案"进行法庭审判和辩护。要求有原、被告双方和主审法官,有申诉状和辩护辞,有法庭陈述和法庭辩护,有证人、证据、证物,有最终的法官判决等等。学生个个情绪高涨、参与积极,不仅提高了他们学习语文的兴趣,锻炼了语言表达和思维能力,也对法庭审判有了更为形象而直观的印象,法制意识自然大为增强。

3.在演讲中获得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的渗透不仅要在课堂上传授,而且也可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通过活动让学生了解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知识。在业余时间我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进行一次法律知识演讲比赛,指导学生如何写法律知识额演讲稿,通过学生收集大量的法律知识和不同的案件,学生在撰写演讲稿的时候就能获得一些法律知识。在通过台上精彩的演讲,让更多的学生学到法律知识。

4.在写作中渗透法制教育

习作是语文教学的一个目标,学生要写好文章就需要许多来自生活中的素材。这些素材许多都是与 实际生活中的法制史相关的,那么学生在作文的时候就可引进这些法律知识,写进自己的作文中。其次,学生在写作的过程中可以利用法律知识的语言,在写事理说明文与议论文时,就可以体会法律条文的准确性和严谨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章第29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和第五章第35条规定"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求学生揣摩其中"应当"、"不得"、"鼓励"这几个词在条文中的含义和用法,从而认识到说明文用词准确、严密的要求,并揣摩在写作说明文时锤炼词语的技巧和方法。最后,可指导学生写一些有关的法律方面的应用文,如如何写诉状等。通过写作一样的可让学生学到法律知识。

5.在生活学习法律知识

法制宣传演讲稿范文第3篇

一、文本教学联系生活渗透法律知识

语文教材中的课文多数来自生活。在教学中我们可以把这些知识与生活联系在一起,把学生的思维引向生活,再探讨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我们生活中的运用,让学生既学到了知识,又了解了法律。如:我在教学八年级下册《背影》这课时,在引导学生分析父亲的动作描写后,针对课文中谈到父亲穿过铁道,围绕着当今时代火车的速度及数量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让学生明白横穿铁道是违反法律的。同时提醒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无论骑车还是走路,都不能违背交通规则,否则就会造成交通事故。这些法律知识在语文教学中不知不觉地传进了学生的大脑。在教学《孔乙己》这课时,在引导学生分析人物形象后,针对课文中谈到孔乙己偷了何家的书,他还说窃书不算偷的话,引导学生分析他所说的这句话不正确,这是他自欺欺人的说法。他的这种做法属于盗窃,也是违法行为。在我们生活中,学校里有许多学生总是爱乱拿别人的东西,这是不行的,大而言之就是违法。现在社会上有许多孩子从小就没有这种意识,最后偷的财物越来越多,最后断送了自己的青春年华。教学《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我引导学生在分析鲁提辖的人物形象时提出问题:鲁提辖嫉恶如仇、伸张正义的精神,在当今社会的行得通吗?让学生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应该通过法制来解决问题”。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打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在我们的语文教材中有许多知识点都可以与法律联系在一起,让学生不仅学到知识,还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如《散步》可联系到《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樵夫,别砍那棵树》可联系到《森林保护法》,《斑羚飞渡》可联系到《野生动物保护法》,《春》可联系到《环境保护法》,《心声》可联系到《教育法》,等等。只要我们在教学中细心观察,课文中的许多知识都可以联系实际生活中的有关法律知识。

二、运用法律知识编演课本剧

在语文教材中,有一些课文内容较枯燥,如果按照传统的方式进行教学,学生难以接受知识,再要渗透法制教学就更难了。换一种方式教学,让学生编演课本剧,不仅能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还能让学生轻松地获得知识。如:我在教学《伤仲永》这课时,开展学生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扮演仲永,将不让其学习的父亲告上法庭。通过这样的教学让学生明白他的父亲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制义务教育法》。通过这个活动,学生不仅获得了知识,还懂得了一些法律。

又如在学完《包拯》之后,让学生收集一些包拯办案的相关内容,在班里举办了一次“模拟法庭”的语文活动,要求学生自己选择一件“班级悬案”进行法庭审判和辩护,要求有原、被告双方和主审法官,有申诉状和辩护词,有法庭陈述和法庭辩护,有证人、证据、证物,有最终的法官判决,等等。学生个个情绪高涨、参与积极,不仅提高了他们学习语文的兴趣,锻炼了语言表达和思维能力,也对法庭审判有了更为形象而直观的印象,法制意识自然大为增强。

三、在演讲中获得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的渗透不仅要在课堂上传授,而且也可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通过活动让学生了解、学会运用法律知识。我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进行一次法律知识演讲比赛,指导学生如何写法律知识演讲稿,让学生在撰写演讲稿的时候就能获得一些法律知识。再通过台上精彩的演讲,让更多的学生学到法律知识。

四、在阅读中渗透法制教育

语文教学离不开大量的阅读与积累,如何在阅读中进行法制教学呢?在语文教学中,要求学生必读的课外名著有很多篇目,而《红楼梦》、《西游记》、《水浒传》等又是学生非常愿意阅读的古典名著。可以利用课外阅读这一平台适时向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比如《红楼梦》中的《葫芦僧葫芦案》这一节,提出问题:在当今的社会这个案子判得合理吗?如果你是法官,你又如何判案呢?如果你是受害者,你又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呢?通过大家的热烈讨论,最后学生们都知道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再如《水浒传》中《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一节,人物形象鲜明,描法精妙,教师在引导学生阅读、交流评价时,都认为鲁提辖值得歌颂,因为他嫉恶如仇、热心相助,而郑屠仗势欺人、自私可恶,应该被打死。作为教师,是否可以考虑周全,让学生讨论郑屠是否该死?即使该死,是否应由鲁提辖打死?要让学生明白,这种行为在宋朝,在今天乃至将来都是一种犯罪。要知道,文学作品潜移默化的影响力要远大于空洞的法律读本。试想:如果让学生都认同鲁智深、宋江等的激情犯罪,在遇到类似情况时,都仿而效之,那么这将对创建和谐的法制社会起到多大的负作用。所以,我们在认同情感的基础上,对处理问题的方式应存疑、存异。要让学生明白,他们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英雄”,是历史的产物,一个人的生命是宝贵的,要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必须由司法机关依靠严格的程序,用铁的证据来裁定。

五、在写作中渗透法制教育

写作是语文教学的一个目标,学生要写好文章就需要许多来自生活中的素材。这些素材许多都是与实际生活中的法制相关的,那么学生在作文的时候就可引进这些法律知识,将其写进自己的作文中。其次,学生在写事理说明文与议论文时,就可以体会法律条文的准确性和严谨性。如《教育法》第四章第29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第五章第35条规定“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求学生揣摩其中“应当”、“不得”、“鼓励”这几个词在条文中的含义和用法,从而认识到说明文用词准确、严密的要求,并揣摩在写作说明文时锤炼词语的技巧和方法。最后,可指导学生写一些有关法律方面的应用文,如如何写诉状等。通过写作一样可让学生学到法律知识。

六、在生活中学习法律知识

法制宣传演讲稿范文第4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学生村官朋友们:

大家好!我叫徐xx,现任xx区xx镇xx村党支部书记助理。一年前,带着对前程事业无限憧憬的我回到生我养我的家乡,由一名应届大学毕业生成为一名基层工作者。一年以来,我坚持以感恩之心对待工作与生活,认真学习,踏实做事,在农村广阔的舞台上尽自己最大的能力书写美丽的青春篇章,努力实现自己的价值。今天,我能站在全市第二届“十佳大学生村官”颁奖典礼的发言席上,既十分激动,也深为不安。激动的是,领导们给了我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向大家汇报我工作中的点滴体会;不安的是,我只是做了自己应做的一点工作,组织上却给了我这么高的荣誉。在此,请允许我向一直关心、支持我的各位领导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我发言的题目是:用实干成就自我,在农村实现梦想。

一、 掌握村情,绘科学发展蓝图

要做“村官”,先得当好“村民”;当好“村民”,先得熟悉“村情”。到村上班第一天,正好是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基层开展,我利用“民情大走访”活动,拿着本子挨家逐户到每位村民家中,一口一个叔叔婶婶,同乡亲们拉家常,了解村民生活情况,掌握经济发展状况。在今年5月启动的创先争优活动中,我走访了全村53名党员,全面了解了党员对村级发展的意见和愿望,在引导党员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同时,组织村民座谈,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村党支部公开承诺书,并及时予以公示。我把每天在村上看到的、遇到的、想到的都记载下来,本子记满了,村里大大小小情况也都摸得一清二楚了。今年6月,我结合xx村的地理位置、产业结构现状,借鉴示范村的先进做法,同村干部们多次会商,制订了村五年发展规划,涵盖村级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调整、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内容,在村民大会上获得了全体村民的一致认可。

二、 宣讲政策,聚和谐兴村共识

去年12月,益阳市资江xx大桥建设工程在我村正式启动。在拆迁安置工作中,我同村干部冒着严寒,在下雨和大雾天气里深入到农田里、池塘边,仔细测量征地面积、拆迁补偿面积,准确划出大桥建设红线。面对15户被拆迁户因补偿标准和安置条件达不到理想要求而迟迟不肯签订拆迁协议时,我们“走夜路子”、“磨嘴皮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做好思想工作,并想尽办法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提前完成了拆迁任务。今年以来,在安置工作上下功夫,以尽快恢复拆迁户正常生产生活。目前,统一安置房正在加紧建设,一道亮丽的建筑风景线在不久将呈现在村头。

上半年的土地流转工作中,个别村民为低价承包到土地,联合在流转会议上提出反对意见,并以过激的方式阻碍流转的正常进行,导致招标多次流产。村民对此议论纷纷。我看在眼里,急在心头。于是,我同村干部来到群众家,就进一步完善流转方案征求意见,并提出将所有流转款按人头分发到各农户,获得了绝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我用所学法律知识开展法制宣传,让村民知道非法阻碍农村土地正常流转的严重后果。这样,我村成功实现了1200余亩土地的流转。目前,流转土地上种植了优质水稻、湘莲、西瓜等作物,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进程,承包户走上了致富道路,全村村民也得到了更多实惠。

三、兴办实业,结共同富裕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