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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全员管理 施工预算 数据分析 成本 纠偏
一、施工企业管理多采用矩阵式管理模式,项目部根据需要设置职能部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在业务上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及监督,目前施工企业管理或多或少存在如下问题
(一)核算模式过于僵化、沟通不顺畅
企业营业额逐年增加,利润率总是维持既有水平或者降低,表明项目疏于现场管理及精细化管理。依靠数据算账的成本管控模式弊病凸显。占工程成本50%~70%的材料过程管控不到位,劳务队伍为了节约极少的劳务费,不计材料成本、造成材料浪费、超耗严重。比如钢筋,可以焊接利用的,队伍为了节约劳务及辅材,直接将整根钢筋截取,造成大量的边角料存在。“回收等额边角料量”的价差部分无形计入项目成本。而物资部只负责收、发料数量核算,工程部只注重质量管理,经营部依据数据算账,部门沟通少,过程中材料一直是一个正常的消耗状态,积少成多,至项目完工造成成本大量增加。
(二)现场安全管控不到位,侥幸心理占据上风
随着工程投标竞争的白热化,项目中标后安全投入能省则省,安全设施形同虚设,现场监督不到位,比如新建路与现况平交路口不设围挡及警示标志、高边坡护砌作业不搭设施工脚手架等;不出安全事故还好,如发生安全事故损失远大于安全生产的正常投入。
(三)方案比选不扎实,措施费投入过大
项目的收入确定了,项目成本投入与项目利润是此消彼涨的关系,管理人员的分析判断影响着措施费的大小,比如现浇箱梁,目前传统的施工方法是基底硬化处理、搭设满堂支架、拼装模板、堆载预压、浇筑砼,但是随着施工方法的不断创新,采用钢管桩+贝雷梁代替传统满堂支架的方式,对地基承载力要求大大降低,施工速度明显提高,加速模板的周转利用,因此需要通过经济比选,看哪种施工方式更适用,更节约成本。没有详实、科学的施工方案做支撑、措施费的节约也就是空中楼阁。
(四)现场管理薄弱;过程成本增加
现场是利润的源泉,现场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项目的成本,在合同签订是一定要关注到施工的每个细节,做到分包工作内容无遗漏,如某项目的路基填方为土石混填,在设计图纸上标注土石混填的边坡上有15cm清表土覆盖,上面喷播植草;清表土覆盖在清单里不另计价,因劳务合同签订时疏忽,未涵盖此内容,拒绝施工,要求另外计价,增加列项目成本;项目租用机械,在机械的调配、运转记录、燃油消耗管理等方面疏于管理,队伍该用人工完成的工作内容,常常霸占机械完成,享受免费的午餐。
二、鉴于以上情况暴漏的问题,项目如能及时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就能发现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经济活动分析在施工管控中十分必要,通过一定时期的成本按清单归纳,查找出成本较高的项目,进而分析问题,制定措施,对可控因素在后续施工中重点关注,有效降低工程成本。经济活动分析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
(一)树立全员参与成本控制理念
成本指标通过层层传递的方式落实到人;每个管理人员都能知道每项工作该由谁负责,比如试验室通过优化砼配合比,可以降低水泥消耗量,测量可以通过提高测量精度控制,合理节约路面结构层材料用量;办公室通过比价采买办公用品,控制成本支出等;
(二)编制项目施工预算
项目应结合前期策划成果及施工方案,利用物资设备部调查的主材、地材到场价格、机械设备租赁价格,劳务分包价格等参数编制施工预算。并根据工程动态定期调整,将施工预算与标后预算对比,找出差异并分析原因。
(三)树立品牌意识、提升企业知名度
建筑施工企业门槛较低、竞争激烈、面临僧多粥少的尴尬,项目只有认准某个领域,重点开拓,形成特色企业,才能提高竞争力,在同等条件下脱颖而出,因此要求在建项目以现场保市场,逐步拓展企业舞台并树立企业形象。
(四)在过程成本控制和核算中必须控制好”工、料、机”三大成本要素
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及供应商,采取多部门会审、逐级审批的模式防范合同风险,具体做好以下几点:
1、劳务管理
队伍进场前合理策划,本着工程量明确、相互影响小、便于统计核算、能够形成生产规模的原则进行划分施工区段来引进施工班组,并对每个施工班组的实际投入与产出进行定期核算,协助队伍做好管理;
2、材料控制
按月分队伍进行材料核算:项目工程部、物资部、经营部提前沟通,核算到什么部位、核算到具体哪个墩位必须一致。物资部需要对部分主材消耗量进行调整,将未计入产值的半成品盘存,真正实现主材理论消耗量与实际消耗量的对应。依据材料核算成果,超耗材料在劳务结算中扣除,起到有效管控项目成本的作用。
3、机械管理
加强租赁设备的运转管理;机械使用量(包括燃油)按月统计,主要针对的是项目部月租的设备,队伍使用设备必须经项目主管设备的负责人同意,并签认使用记录。设备的使用要细化到每个清单细目,根据完成工程量进行合理分摊。对劳务分包单价中包含机械费而使用项目部机械的要签认台班在结算中扣回。
审计本质理论的发展:审计本质经历了查账论、信息论、方法过程论、经济监督论到经济控制论的一个过程。
(一)查账论 “查账论”认为审计就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账务进行检查,这是对审计最原始的认识。在审计产生初期,主要起着查帐和对会计进行监督的作用,因此审计主要作用就被认为是审查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规范,是否真实、合理、合法。审计的对象随着实践的发展逐渐发展,经历了由账簿到报表再到原始凭证的过程。其内容和形式得到了充分的丰富和发展,审计的方法得到了极大地创新,这时候查账显然已经不是审计的全部工作内容,因而,“查账轮”失去了存在的土壤,最终被历史所淘汰。
(二)信息论 “信息论”始于20世纪60年代,并逐渐完善并形成体系。“信息论”的主要观点是认为审计就是提供利益相关者所需要的可靠并相关的信息,优化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后期的审计“信息论”逐渐分化为信息传递论学派和信息系统论学派。“信息传递论”学派认为,投资者在投资时为了让自己的资本增值,即资本的有效配置,需要可靠而相关的信息作为决策的指南,而审计保障了这种符合标准要求的信息可靠以及有效传递;“信息系统论”则认为审计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是一个整体,只有系统地进行分析才能够达到审计的目的。但只注重结果,没有体现过程,因此逐渐被方法过程论所代替。
(三)方法过程论 “方法过程论”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主要贡献是认为审计是一种系统的方法和过程。1973年,美国会计学会基本审计概念委员会在其出版的《基本审计概念说明》给出对审计的新的定义,认为审计是“为确定关于经济行为及经济现象的结论和所制定的标准之间的一致程度,而对与这种结论有关的证据进行客观收集、评定,并将结果传达给相关利害关系人的系统过程”。这个定义标志着查账论彻底被方法过程论代替,承认审计是一个系统的过程,这个定义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是比较中肯的审计定义,至今也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四)经济监督论 “经济监督论”认为审计是一项经济监督活动。“经济监督论”是由我国学者首先提出的一种关于审计本质的观点。这种观点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后,国家百废待兴、经济初步发展、审计处于萌芽状态的背景下产生的一种理论。在这种历史条件下,计划经济依然主导着人们的观念,市场经济处于非主流状态,监督经济运行势必成为衡量和考核计划经济完成情况的重要尺度,审计在经济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也就主要是监督经济运行作用了。但这种观点是典型的将审计职能片面地概括为审计本质的观点。
(五)经济控制论 “经济控制论”是蔡春教授在其博士论文《审计理论结构研究》中提出的。该观点认为审计是因受托责任的履行而产生的,其目的就是为了更有效地履行受托义务的契约,达到委托方控制受托方经济活动的目的。 “经济控制论”在审计理论的发展中具有里程碑的作用,将人们对审计的认识提到了较高的层次。但笔者并不完全赞同审计就是控制经济活动的观点。其一,控制具有很强的外部性,不是审计的内在属性,容易受到外部条件的制约。其二,除了控制经济运行以外,人们也期望通过审计的咨询、纠错等职能来提供建设性意见,因此经济控制论只能说体现了审计比较核心的作用。
(六)免疫系统论 2008年3月31日,在中国审计学会五届三次理事会暨第二次理事论坛上,刘家义审计长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审计免疫系统论”,该理论的核心是认为审计的本质就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其首要任务是保障国家安全,其最高目标是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利益。审计免疫系统论从审计与整个经济运行关系的角度创造性地提出了审计的本质。是将国家学说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更深层次的基础上提出的对审计本质的全新认识,对审计理论和实务的发展具有跨时代的意义。
二、审计免疫系统论对审计本质的影响
审计“免疫系统论”认为在经济社会运行中,审计发挥着免疫功能,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有效保障,犹如人体的免疫系统,能够预防、揭示和抵御经济社会运行中的障碍、矛盾和风险。
(一)“免疫系统”论对审计本质的创新 (1)“免疫系统”理论,是对审计本质认识的深化和创新,是在对哲学、生物学、审计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各门学科融会贯通之后高屋建瓴的建树。从审计的发展历程来看,人们对审计的认识由表及里,逐步深入,最终发现审计之于国民经济犹如免疫系统之于人体,没有免疫系统,如同人体的大门为各种疾病的进入敞开着,而一个组织的经济活动如果没有审计,自然为舞弊、贪污、挪用、玩忽失职等各种犯罪活动大开便利之门,那么经济活动势必难以健康为继,整个经济系统就失去了得以正常运行的保障。因此,刘家义审计长提出的审计免疫系统论是对审计理论的最佳诠释,既形象地说明了审计的活动过程及作用机理,又深入地升华了审计的作用及本质。(2)“免疫系统论”是动态的审计。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和发展,审计也不例外。而前面的“查账论”、“经济监督论”、“经济控制论”和“信息系统论”等审计理论都是从静态、被动和单一的角度对审计本质的概括,而“免疫系统论”则是从动态、主动和全面的角度对审计本质的概括。正如人体的免疫系统需要不断运动才能提高免疫力一样,审计这个“免疫系统”同样也必须通过运动才能得以维系。如果审计免疫系统不在实践中相互配合、逐渐磨合、创新发展,那么免疫只能流于口号。“免疫系统论”全面、系统地回答了什么是审计、为什么审计、审计的主体是谁、怎样审计以及审计的标准是什么等一系列关于审计的问题。审计免疫系统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下人民当家作主的宗旨,将维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作为审计最终目标和行为准则,是在中国现有条件下对审计本质最深刻的认识。
(二)免疫系统论对审计本质的发展 (1)免疫系统论对审计本质有了很多新认识。通过对审计“免疫系统论”的深入系统的分析,笔者认为只有深刻认识审计过程的最终产品审计信息,才能够更透彻地理解审计的本质。审计实质上就是一个通过审查、评价等审计手段最终生产出审计信息的过程,并将这一最终产品输出给产品的消费者(利益相关者)。这些审计产品即审计信息是对被审计单位一定会计期间的经济活动及经济行为与法律、法规、制度等审计标准之间相符程度的审计。
(2)免疫系统论明确了审计在本质上与其他经济活动的根本区别。审计与会计是联系最紧密的,以会计为例,会计也能起到经济监督、经济控制、提供系统会计信息等作用,因此以前的理论既可以作为审计的本质也可以作为会计的本质,也就是说以前的关于审计本质的理论没有明确审计本质上与其他经济活动的区别,不足以概括审计的本质和内涵。而“免疫系统”则是审计所特有的本质,是可以将审计与其他经济活动区别开来的特性,在经济活动中,唯有审计才具有“免疫系统”的功能,因此审计“免疫系统”论更好地揭示了审计的本质。
(3)免疫系统论揭示了关于审计本质的更深层次的内容。虽然不能说“免疫系统论”就是审计的最好理论,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理论还要在实践中逐渐发展。但是“免疫系统论”确实揭示了一些关于审计的更深层次的内容。首先,免疫系统论明确了企业的契约关系,在制度经济学中,把企业看成是一个企业的集合体,委托人和人均是契约双方的主体,委托方为了更好地监督受托方必然要通过一种机制来制衡、检验、控制人的行为以便维护自己的利益,减少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种重要的机制从财务控制的角度就是审计,而审计免疫系统论恰好概括了这一机制,即形成一个有效的免疫系统有效降低风险和成本。其次,免疫系统论是为审计的实务提供了指南,如何更好更有效地审计,必须要从各个环节深入把关,使之 形成一个免疫系统,这样就可以抵御经济活动中的各种障碍、矛盾和风险。
(4)免疫系统论为审计理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可以将整个审计过程分解为“两个阶段,一种产品。“两个阶段”,即生产阶段和输出阶段,“一种产品”即审计信息。审计实务就是经过这两个阶段并生产出合格审计产品的过程。如:在审计信息的生产阶段,主要应该重点关注如何将高质量的审计信息生产出来,因此必须重点做好审计方法、审计工具、审计流程设计、审计信息的检验、审计人员的素质培训以及生产效率等问题;在审计信息的传递阶段,重点关注以什么样的的方式将哪些信息以恰当的渠道传递出去。就这一种产品审计信息而言,需要确定审计信息的性质、内容、载体和审计信息的质量。在两个不同的阶段同时发挥免疫系统的功能,才能将经济活动中的障碍、矛盾和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总之,免疫系统论为审计理论和审计实务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审计理论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文系湖北省审计厅项目“免疫系统论对审计理论与实务的影响”阶段性研究成果]
儒家所提倡的“义利统一”的义利观是中国儒家哲学的价值论,也是现代经济活动中的价值观。所谓“义”是指人的道德价值,所谓“利”是指人的物质利益,在儒家看来:“义与利人之所欲两者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好义”《荀子》。孟子也认为:问题不在于得到多少利,而在于如何得到利,而如何得到利,通过什么渠道,采取什么手段,这是道义的问题。儒家虽然强调在经济活动中,人们应讲究道德,但他们同时也注重对利的追求。孔子曾说过:“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果无所求,从吾所好”,《论语•述而》。这几句话很形象的说明了孔子追求财富的强烈愿望;如果能获取财富,即使担任市场守门人,执皮鞭守护也心甘情愿;如果得不到还是干我的教师本行。这些都证明了孔子也是热衷于追求财富的。不仅如此,儒家在当时还看到了利的重要性,东汉崔迥在《政论》中说:“如果官吏的俸禄甚薄,仰不足已养父母,俯不足已养妻子”,他们就会冒刃求利来赡养父母,更何况让他们“临财御众”管理财物,就象“渴马守水,饿犬护肉”那样,让他们不沾水肉几乎是不可能的,崔迥建议“重其禄以防其食,使之取足于俸不与百姓争利”。由此可见,儒家一方面要求人们在经济活动中要以义为先,但同时也要求人们对利的追求,只不过主张君子谋利取之有道。“义利统一”的思想是工商活动中的基本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为了获得较高的市场份额和经济利益,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竞争的残酷性决定了在经济活动中钱是要赚的,利润是要追求的,但是求利必须以义为取舍的标准,作为现代企业,不能只考虑自己的利益而危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不能依靠假冒伪劣产品和不正当竞争,如暴力行为、钱权交易等牟取暴利,更不能依靠诈骗行为获取非法利润,否则,必须用仁义道德来规范企业的牟利行为。只要在不缺德、不违法的前提下,根据义利统一的价值取向,要求现代企业的经济活动必须有利于国家、民族利益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二、兵家———效益优先
《孙子兵法》这部生于本土,源于本土,高度浓缩和体现我国人民大智、大学的传世之作,其思想和影响在今天已超出了军事领域,已深入到经济、政治等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今天在加速推进我国企业经济管理现代化的进程中,作为身逢盛世的企业家和经营者,深入地研究《孙子兵法》中关于现代企业可供借鉴的经济理论,有着至关重要的时代价值。关于追求经济效益的思想,在《作战篇》中表现的最明显,孙武曾把战争所耗和战争所得进行了对比。他认为,作战时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必须力求速胜,“故兵闻拙速,未睹巧之文也”。何廷锡注说“速虽拙,不费财力也;文虽拙,恐生后患也”。由此可见,孙武是一位很有军事头脑的军事家,在投入和产出上,他是极讲究经济效益的。《用间篇》中还有一段很有见地的论述,其大意是说,出兵作战耗资巨大,国不得安宁,民不得安息,战争数年是为了争一日之胜,如果吝啬爵禄在金百而不用间谍,那就“不仁不义,非人之将也,非主之佐也,也胜之主也”。《孙子兵法》的中心思想是“合与利而动,不合与利而止”,强调的是一个“利”字,虽然这里所说的利是指战争是否有利,而不专指经济效益,更不是指利润,但这种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利益的原则,从一般意义上讲,不也是经济活动的指导原则吗?21世纪的企业家,面对资源的有限性和竞争的激烈性,在经济活动中,如何正确的安排投入和产出,讲究经济效益,如何用尽可能少的劳动消耗和物质消耗生产出更多的符合社会需要的产品,如何合理使用资金,敢于把巨资用在刀刃上,从上述《孙子兵法》因利而动的思想中或许得到了重大启发。
三、《易经》———盛德大业
《易经》六十四卦本身的目的就是为成就大业的人提供关于事物吉凶,追求行动而获得成功的指南。实际上“大业”正是《易经》本身所追求的目标或理想,大业即事业“举而措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从易经的解释来看,对人生、事业的定位不外乎“富有”即经济强盛。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盛德大业并称,因为,盛德作为一种德治政治必须有经济作为基础,这样才能以才聚人。富有大业的主要内容有三方面:1•重农业兼顾重商业。古代社会是以农立国,无农则无国,所以特别重视农业,发展农业是我国古代社会的传统,然而这种情形在春秋时的齐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齐国由于管仲改革,把工商业当作经济支柱,这一思想在《易经》中得到继承和发展,表现为《易经》在重视农业的同时,兼顾工商业的发展,《易经•系辞》“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由于商品相互流通使天下人互通有无,从而满足了人们的不同需要,促进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2•是善理财。重视农业兼顾工商业可以说是富有之源,但是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是不是一定就富有呢?也不是,还必须善于理财,管理财物一定要使财物有所用,用到正当该用之处。所以,《易经》主张“理财、正辞、禁民之用”,理财指的就是管理财物,使财物用之有方,节约开支。正如《周易•正义》所言“治理其财,用之有节”。3•要节俭反对奢侈。《易传》指出君主要“俭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而臣民则要“以俭德辞难”《象》,即让百姓以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去克服困难,而统治者则节俭顾民。总之,《周易》以盛德大业为管理目标,试图通过有效的经济活动来实现治国、平天下、国富民强的政治目标。
四、墨家———交相利
职工是企业的主体,现代企业只有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职工的劳动应该实现的利益得以实现,这样职工劳动才有动力,经济活动才有效率。同时,企业必须对社会、对顾客负责。企业只有在为社会共同利益做贡献的价值观指导下对整个社会负责,得到整个社会的支持,才能获得成功。向顾客负责就是寻求社会的共利,以寻求社会的共利为目标,正是该企业取得成功的根本原因。墨家主张的“交相利”思想可以说是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群体与群体的互利思想,它是适合市场经济本质要求的价值观和经济哲学。《墨子•大取》说:“爱人不利己,不在所爱之中,利人不外己,己在所利中,为彼犹为己也”。因此,交相利的思想在今天可以成为我们公开打起的一面旗帜,因为市场经济是交换经济,商品与商品的交换本质上是劳动与劳动的交换,市场经济的这一本质要求每个人都必须为他人提供真诚的服务,从而获得等价的报酬,这就是说利己必须利他,利他即利己
。因此,交相利的思想反映了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它应成为我们时代的价值取向。在现实中,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无形地迫使每个企业必须按照市场的本质和要求去从事自己的经营活动,去反映和实现交相利的原则,任何坑蒙拐谝、损人利己的经营活动由于违背了市场经济的本质和要求,必然被竞争机制所埋葬。同时,交相利的思想也强调充分实现企业职工劳动所应得到的利益回报,这对职工是一个内在的激励,他激励职工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去努力工作,提高效率。因此,交相利的思想可以作为价值主义的管理哲学,也可以作为效率主义的经济理论。中国传统文化是古老的,它的表层是封建的,应该批判改造,但它的深层智慧却有永存的魅力和价值,从中总结出古老的经济理论思想可以为我国国企改革提供新的智慧和源泉。
参考文献:
军事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军事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军事经济法的特征作为军事经济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特有征象,是表征军事经济法本质特点的概括性标志。它反映军事经济法的本质,是军事经济法同其他部门法相区别的依据。只有正确把握了军事经济法的主要特征,才能全面、深刻地理解和认识军事经济法。总的说来,军事经济法有国家主导性、军事和经济的双重目的性、政策性、综合性等四大特征。
一、国家主导性
军事经济法是国家管理军事经济的法,军事经济法所调整的军事经济管理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管理主体是掌握国家权力的国家军事机关和政府机关,这些机关管理军事经济的过程就是其行使国家权力对军事经济进行干预、调节、控制、约束的过程。
因此,国家的军事经济管理行为对相对主体具有强制性。在军事经济管理法律关系中,国家始终居于主导地位,起着支配作用。也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国家的管理意志能够得到及时和完整地贯彻,进而维护国家安全利益。
军事经济法的国家主导性集中体现在国家管理行为的强制性,或者是军事经济法中的强制性规范。但是,军事经济管理关系的强制性依其程度的不同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情形:
一是命令和服从关系,其强制性最强。在此种关系中,管理主体通过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强制有关市场主体实施某种市场行为,市场主体必须服从,基本上没有选择的权利。
二是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其强制性次之。在这种关系中,管理主体主要是通过经济杠杆和其他非直接强制的手段引导有关市场主体按照自己的意志实施市场行为。
三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管理主体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有关市场主体是否遵守法律和服从管理进行督察,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二、军事和经济的双重性
军事经济法是调整军事经济管理关系的法,这就决定了军事经济法必然具有军事性和经济性,是二者的有机结合。
军事经济法的军事性表现在:军事经济法既包括调整军队经济活动的一些法律法规,也包括国民经济个部门进行军事经济活动的一些法律法规;军事经济保障的对象是武装力量,服务的行为是军事经济活动。另外,军事经济法的最高目的也具有军事性。军事经济法必须遵循军事活动的一般规律和一般要求,提高军事效益,最终为产生和提高战斗力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利益。
军事经济法的经济性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军事经济法的任务就是通过对军事经济的管制、调节、干预等管理活动,维护军事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军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是军事经济法在调整目的上的经济性。
第二,军事经济法调整军事经济管理关系虽然是以国家权力为基础的,但是,军事经济法在设立管理主体和相对主体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时,是以尊重和反映客观经济规律为前提的,许多军事经济法规范就是对市场经济规则的直接体现,因此国家的管理行为必须遵守客观经济规律,违背经济规律的管理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是军事经济法在内容上的经济性;
第三,国家的管理行为主要是依靠经济杠杆等经济手段对军事经济的运行进行干预和调控,以实现其经济目的,如通过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税率和利率的升降增减来调节资源的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再分配等,这是军事经济法在调整手段上的经济性。
第四,军事经济法必须体现经济的一般规律和要求,确保经济效益;军事经济建设和军事经济活动必须服从于国家经济建设全局,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秩序。
在军事经济法军事性和经济性二者的关系上,一方面,经济性是基础和保障。军事经济运行的内在要求是最大限度地提高军事经济保障能力,才能为提高战斗力服务,如果没有经济性或经济运行状况不佳,就不能为提高战斗力服务,其军事性也就无从谈起。另一方面,军事性是目标和检验标准。军事经济运行的直接目的在于提高战斗力,满足国防安全和军事斗争的需要。军事经济运行的效果好不好,也需要以战斗力来检验。
三、政策性
在任何法律部门中,法律和政策的关系都是相辅相成的,政策是立法、执法和司法的依据,法律是贯彻政策的主要工具。但是,法律和政策的关系在军事经济法中表现得尤为紧密,即军事经济法的政策性十分突出。首先,由于国家经济活动的调整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因而国家在对经济活动进行法律调整之前,通常会以政策的方式先行试验,一旦成功就正式将政策上升为法律。大量的军事经济法规范就是通过这种方式直接来源于国家的军事经济政策。
其次,由于经济活动时常处于变动之中,因而国家的军事经济政策也因经济发展的需要经常发生变化,而军事经济政策的变化又直接影响到军事经济法的稳定。在各个法律部门中,军事经济法的易变性最大或者说稳定性最差,其根源在于其鲜明的政策性。最后,军事经济法的政策性还充分表现在军事经济法的执法和司法方面,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受军事经济政策的影响,军事经济法的执法和司法力度也不尽相同。
四、综合性
军事经济法无论在内容、形式还是调整对象等诸多方面都是多样性的统一,构成了一个复杂而有序的体系。军事经济法的综合性表现在多方面:
第一,从性质上分析,军事经济法是以公法为主导,兼有私法和社会法性质的法律部门,它以保护国家安全利益为基本出发点,同时又兼顾私人利益和社会利益。
第二,从内容上分析,军事经济法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统一,它所包含的单行法律法规的数量众多
。第三,从调整对象上分析,军事经济法既调整军内发生的军事经济关系,又调整军队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军事经济关系。
第四,从法律规范的内容而言,军事经济法律规范的内容涉及国防科技工业、军事财政、军事经济交易、军品贸易、国防资产管理、军事经济保障、军事经济动员和监督等。此外,军事经济的综合性还表现在它同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刑法等部门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我们回顾整个西方经济思想的发展历程,从亚当·斯密开辟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先河到西斯蒙第高举人本主义经济学的旗帜再到马克思《资本论》的问世,可以说将人本主义的理念发挥到了极至。也正是基于对人的深切关怀,哲学与经济之间才结下了某种不解之缘。正如马克思所强调的那样,哲学的观察方法是“从现实的前提出发,而且一刻也不离开这种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某种处于幻想的与世隔绝、离群索居状态下的人,而是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1]马克思全部经济学遗产,从最早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其顶峰著作《资本论》,无不蕴涵着对人的尊严、自由和权利的执着追求,无不渗透着深切的人文关怀。它们不仅对政治经济学、哲学、科学社会主义来说具有深刻的意义,而且对一般的经济学、哲学也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马克思的学生、后仰者们通过对这一理论体系的继承、运用和发展,使得其日臻完善与成熟。那么,我们有必要对马克思的经济思想作以具体的探讨。
1 人本主义和经济学的统一
马克思对经济学的研究始于他对哲学问题的思考,科学的人本主义是他对经济学研究的根本观点和方法。自欧洲文艺复兴时代以来,一系列重要科学发现和社会成果的取得都是建立在透过人本身来观察、理解和洞悉人类社会的基础之上的。马克思曾高度赞扬这些成就所具有科学性的观点和方法,称之为“人本主义”。他批判地继承历本文由收集整理史上的人本主义,形成以“实践”和“劳动”为人的主体活动和本质的唯物辩证的历史观和方法论,即科学的人本主义。他一方面从人本身及其劳动来理解一切社会经济现象及其本质为“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2],并据此来阐明实际的经济运动;另一方面从历史发展着的社会经济关系来认识人的丰富的现实性,认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并以此来衡量经济发展史上的一切进步。人本主义的哲学传统和经济学的统一,使他对经济关系的研究和对人的研究达到了完全的统一。也正是基于这种统一性,马克思在探讨社会经济运动规律的同时,更深入探讨了人。
无论是亚当·斯密的本性论抑或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工具主义,基本上都是从孤立的个人出发来解释一切经济现象,与此相对立,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论是从“经济关系人格化”出发,强调对人的动机和行为作出历史的具体的解释。如马克思所说的:“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因而,这些个人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自然是出发点。”[4]鉴于方法论的不同,对人的动机、行为及其经济现象的解释自然也就产生了根本的差别。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作为社会的个人,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以往历史的结果。“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5]因此,历史地具体地分析经济活动中的人及其动机和行为,便构成了马克思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相反,西方经济学则排斥对经济活动中的人作出历史的具体的研究,导致了其经济分析中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其动机和行为只能由这些经济范畴所涵盖的经济关系来解释,经济关系的客观内容便成了经济主体的主观动机。
此外,马克思从社会的个人出发来考察经济问题,则必然要考虑经济发展和制度变迁的历史延续性。与之相悖,西方经济学则从孤立的个人出发,把自利性和理性作为解释一切经济现象的万能钥匙,又势必排斥经济范畴的历史性质,把特定的历史的生产方式当作永恒的自然形式。马克思认定人与物的关系是物质生产的内容,作为人与人关系的中介是经济关系的构成部分。但,他更侧重于研究物质生产过程中的人与人的关系,来丰富对人的现实性的认识,包括他们所处的社会地位、经济活动的动机和行为,并通过分析这些动机和行为实现的社会形式,揭示特定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
2 “异化劳动”与经济学中的人本性质
马克思并不否定古典经济学对劳动、资本、地产互相分离以及私有制和物化社会的交换、分工、商品价值等所作的客观描述,而通过对“异化劳动”的批判,揭示了经济学以劳动为根据的人本学性质。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系统地阐述了此观点。在他看来,古典经济学虽然确立了劳动是财富的主体本质,但它只关心劳动的某种经济意义,不考虑劳动的属人性质。它的无批判的前提和非历史观的形而上学性质,使国民经济学从私有财产的事实出发,把社会交往的异化形式,作为本质和最初的形式,作为同人的本性相适应的形式确定下来了,并通过对“社会交往的异化形式”的分析肯定了私有制,从而肯定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掩盖其非人化后果。因而,古典经济学所理解的劳动并不是真实的人类劳动,而是异化劳动。它实质上是在劳动的概念上表述了异化劳动的规律。
“异化劳动”概念的提出,成为马克思批判地研究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成果。它既分析和说明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事实”和经济关系,又着眼于把人摆在首位和对现存社会进行价值评判。因而,自古典经济学之后,与西方经济学抽象掉劳动概念的人本性质,降低劳动范畴在揭示人的本质、人的社会经济关系乃至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中所处的基础地位不同,马克思的批判强化了劳动范畴在其经济学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也强化了其经济学的人本性质。
这种批判首先使反映经验事实的经济学范畴得以从人的劳动及其本质来揭示其发生和发展的逻辑。马克思将经济学的客观范畴直接回归至人的本质活动的根源,把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变为异化劳动同人类发展的关系问题,通过异化劳动来解析私有财产及其经济范畴的本质和起源,并把其理解为发展着的历史本身产生出来而又加以扬弃的历史暂时现象,使这些范畴得到合乎历史主义原则的解释。马克思说:“正如我们通过分析从异化的、外化的劳动的概念得出私有财产的概念一样,我们也可以借助这两个因素来阐明国民经济学的一切范畴,而且我们将发现其中每一个范畴,例如商业、竞争、资本、货币,不过是这两个基本因素的特定的、展开了的表现而已。”[6]这条线索开辟了直到《资本论》的全部马克思经济学的批判研究的道路。
同时,这种批判还使经济学得以全面展开关于经济异化和人的发展的研究。在异化劳动概念上,马克思深刻分析了劳动产品同劳动者异化、劳动本身同劳动者异化、人同自己的类本质异化、人同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异化等客观的经济异化现象,提出了工人的解放至人类的解放是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的扬弃,而这种扬弃只能是私有财产充分发展的结果。这揭示了私有制条件下财富的积累和劳动者的非人化发展的矛盾,也为当代人思考经济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关系提供了基础和基本结构。
3 马克思经济思想人本主义的现实意义
哲学思维的最大特点在于反思,其本身即融合于对(下转第6页)(上接第40页)人类生存问题的深切思考,是对人性在生活领域的深刻反省,是人的生存活动面向理性的逐步展开过程。大自然肯于把自主权交给人类,信赖的也主要是奠基于人性根基的这个理性自我反省的能力。于此,我们应看到经济活动本身又蕴涵有许多“非人性”的因素,会自然产生一种趋势——导致人性的扭曲或者说人的异化。功利原则和效率原则是经济活动的两条基本原则。在大多数的情况下这两条原则的结合,表现为对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不讲功利和效率,人类社会就不可能进步。然在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形式的物本主义,容易使人变得自私和贪婪,这两者的结合便是人的罪恶之源。如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及《道德情操论》中所总结的那样,人性中既有“野兽”又有“天使”的一面。前者,人是利己的;后者,则强调人的同情心。如此利己与利他、私欲与道德构成了市场经济的内在矛盾。人的利己性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人本身的发展还处于“物的依赖性”的社会背景下表现出来的人的行为特征,一个符合人性的社会就应该承认人利己行为的合理性。“物质文明是经济发展的硕果,人间罪恶也有其经济根源。”[7]在私有财产存在的条件下,只要有经济活动,就会有自发产生恶的趋势。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经济活动是把双刃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