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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要性与紧迫性
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大、增长快,已经成为建立绿色低碳生态文明社会面临的重要挑战。碳排放权交易通过为重点排放单位设定总量控制目标,形成倒逼机制,促使企业加强碳排放管理,进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落实我国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推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控制和配额管理制度,确保落实2030年左右碳排放达到峰值的目标发挥积极作用。同时,碳排放权交易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企业的参与主动性,降低全社会的减排成本。此外,推行碳排放权交易还能促进新兴服务业发展,带动节能低碳和循环产业投资,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出积极贡献。
二、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工作基础
为探索和积累经验,2011年11月我们组织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和深圳等7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在试点省市带动下,浙江等十多个非试点省(区)和城市也先期开展了一些基础性工作。2014年我们按照中央改革办部署,启动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顶层设计。随着相关工作的有序展开,目前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基础已初步具备。
一是实践基础。各试点省市扎实开展大量基础工作,利用较短时间建立起交易制度体系。到2014年6月,7个试点省市全部相继启动交易,共纳入排放企业和单位1919家,配额总量合计约12亿吨。截至2014年10月底,7个试点碳市场累计成交约1375万吨二氧化碳,累计成交金额5. 2亿元。试点省市2013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顺利完成,配额清缴率均在96%以上,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二是数据基础。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统计局下发《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试点省市出台了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选择第三方核查机构对有关企业开展了碳排放盘查。国家层面已完成14个重点行业企业的碳排放核算报告指南,即将作为国家标准颁布,其余行业的碳排放核算报告指南也在抓紧编制。
三是政策基础。加强法制建设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要前提。2014年中央改革办明确将制定《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作为重点改革任务。各个试点省市采取了出台地方人大立法、政府令等不同的方式、分不同的阶段解决立法河题,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法制建设提供了经验。
三、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总体部署
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建立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法律法规
建议国务院出台行政法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由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碳排放权交易总量确定和配额分配机制方案》及其他配套细则。
(二)确定碳排放权交易覆盖范围
以控制化石能源产生的二氧化碳为主,将电力、冶金、建材等重点排放行业中排放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纳入交易体系,逐步增加温室气体种类和涵盖企业范围。
(三)设定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
基于我国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等宏观政策目标,建立碳排放总量制度和分解落实机制,以此为基础,再结合纳入企业的历史排放清况、相关行业产业发展政策,设定各省区市碳排放权交易的配额总量。
(四)制定配额分配方案
依据纳入企业的排放特点和数据基础,并考虑维护其国际竞争力等因素,提出碳排放配额分配的原则、方法和标准,并确定具体的分配方案。
(五)建立核算、报告与核查体系
颁布全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办法,电力、冶金等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标准,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和管理系统和第三方核查机制。
(六)建立国家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
通过建立专门的信息化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准确记录、跟踪和管理排放配额持有和交易情况。
(七)确定交易平台
初期以现货交易为主,条件具备时引入期货交易。对交易机构进行有效监管,并针对碳排放权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
(八)制定市场调节机制
综合采用国家预留配额、出售经核证的自愿减排量、配额有偿拍卖、政府资金回购等手段,对市场供需进行必要的调节,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四、时间进度安排
全国碳排放市场建设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4―2015年)
总体目标是完成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础建设工作,具备启动交易的条件。其中2014年的主要任务是报请国务院《全国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分解落实机制实施方案》,国家发改委出台部门规章《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并建成国家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具备运行条件。2015年的主要任务是与国务院法制办衔接,争取尽早出台国务院行政法规,同时由主管部门出台其他相关的配套细则和技术标准,以及所有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方法和标准,研究确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及配额分配方法和标准,完善注册登记系统,为启动交易做好准备。
(二)运行完善阶段(2016―2020年)
其中,2016―2017年为试运行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出台的各项政策法规,逐步将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范围,做好配额的初始分配,启动市场运行。2017―2020年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实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调整和完善交易制度,实现市场稳定运行。
(三)稳定深化阶段(2020年以后)
主要任务是增加交易产品,发展多元化交易模式,逐步形成运行稳定、健康活跃的交易市场。同时进一步提升市场容量和活跃程度,探索与国际上其他碳市场进行连接的可行性。
五、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各地区和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加强沟通协调,推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地区要将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为重要体制机制改革,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完成本地区目标任务。建立碳交易专家支撑队伍,加强相关的基础研究和决策咨询。
(二)完善财政金融配套政策
财政金融部门要研究提出支持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运行的金融财税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支持配额的分配与调节、第三方核查、注册登记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市场监管等工作,保证碳市场长期持续运行。
(三)开展能力建设
在全国范围内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多层次、大面积、针对性强的培训活动,建立长效人才培养和遴选机制,培养碳交易从业人员,为碳市场提供人才保障。
我们今天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主要任务是进行市场价格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启动和动员。市场价格网格化监管和服务的管理模式自去年以来在我局已经进行了初步探索和试行,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效果。从今年开始,市局要求我们全面正式施行市场价格网格化监管工作。为保证这项工作启动后能够顺利实施,市局出台了一系列的新的管理和工作制度,这些都需要我们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很好地应用。按照市局的《关于在全市物价系统推行网格化“监管+服务”模式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局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步骤和要求。我们今天召开的启动动员会就是实施方案的一项工作内容。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就如何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做一下阐述,与同志们共同学习,共同提高。
一、深刻认识推行网格化监管和服务模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市局推行市场价格网格化监管工作旨在适应形势发展和职能转变的需要,进一步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优化价格公共服务。推行网格化“监管+服务”模式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创新市场价格监管、强化价格公共服务的一项新举措。网格化监管服务就是将价格监管和公共服务的目标任务,按照“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原则,分解到若干“网格”区域,根据经营者的地理位置、数量、规模、重点商品和行业的分布等实际情况,进行划网定格,以各科室和巡查人员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分解监管服务职责,明确权责的一种监管加服务的新的工作模式。通过对各个网格指定人员、确定任务、划定责任,督促每个岗位肩负起市场监管与公共服务的双重职责,引导每个干部充当好“监管者”与“服务者”的双重角色,更好地实现市场监管的“大纵深”和公共服务的“全覆盖”。在物价系统推行网格化“监管+服务”模式,其重要意义可以概括为四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实现执法力量与服务资源的整合。可以将过去的“笼统”监管变为“对位”监管,将以往的“包揽”服务变为“定向”服务。二是有利于实现价格监管与公共服务的融合。实现监管效能的最大化和服务效率的最优化。三是有利于实现工作方式与干部作风的转变。一方面可以实现“市场管理末端化、服务力量兼容化、诉求解决初始化”的发展目标。另一方面通过建立权责对等机制,能够有效增强一线工作人员“守土有责、勤政为民”的观念和意识,激发调动干部队伍察民情、解民忧、化民怨、稳民心的主动性和热情,更好地打造服务型机关和亲民型队伍。四是有利于实现内部促动与部门联动的结合。加快形成“大监管”和“大服务”的格局。通过开展网格化监管服务,我们将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和服务,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对消除监管服务盲区,全面提升我局市场驾驭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浓厚的价格诚信氛围和良好服务风气都将起到积极的重要作用。
二、我局开展的市场价格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我局开展的网格化监管服务启动工作大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分别是宣传发动、集中推广和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从现在开始到8月底结束。
这项工作目标明确,责任重大,我们把这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把责任划分为四级。我作为这项工作的一级责任人,全面负责网格化监管服务工作。对市局党组负责。各位副局长为二级责任人,协助做好全局的监管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开展监管服务工作。各科室负责人为三级责任人,具体负责本科室各项网格化监管服务任务的落实。科室人员为四级责任人,具体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在具体工作中,我们都要当好“五员”,即:价格政策“宣传员”。价格行为的“监督员”。价格管理的“指导员”。价格矛盾的“协调员”。价格动态的“监测员”。
具体的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任务主要包括:1、对网格内相关行业进行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对各类市场进行巡查;2、对经营单位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完善标价内容,规范标价形式;3、对网格内发生的价格举报投诉进行处理答复;4、对主要市场和重要商品的价格变动情况进行监测预警,采集价格信息,报告紧急事件;5、通过多种形式,向网格内经营单位宣传价格政策,价格信息;6、指导经营者健全价格管理制度,制定价格管理标准,规范经营执价行为;7、组织引导相关行业和经营单位参与价格诚信和明码实价创建活动;8、对网格内价格监督服务站(所)和义务价费监督员、信息员进行政策教育和业务培训,适时组织其开展价格服务活动;9、及时化解网格内的价格矛盾和纠纷,收集上报经营者、消费者对物价工作的意见建议;10、负责网格内价格监管和服务台账、档案、数据库的整理、记录和更新、维护等。
三、具体工作要求
推行网格化监管服务是强化价格监管服务意识,建立价格监管服务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家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举全局之力,凝全体之智,以高度的责任感,勇于探索,积极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场价格巡查制度》、《价格检查处罚制度》、《明码标价制度》、《价格提醒告诫制度》、《价格诚信台账制度》、《网格责任人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以制度促管理,不断提高全体干部工作责任意识和工作水平。网格化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编发政务信息,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工作经验和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并做好各类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要正确处理日常工作与网格化监管服务工作的关系。各科室、各责任人要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网格化工作职责,切实将两者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一、监察部门在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地位作用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国家和政府的形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部门,在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目前,对食品安全问题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特别规定》赋予工商部门多项职权,各级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整顿、规范当地经济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扎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监察部门,如何立足实际,早发现、早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监管执法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行政效能监察,是监察部门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作为专司监督检查职责的监察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应通过行使监察职能,监督基层工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等有关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监管执法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执法到位,实现廉政勤政。
第二,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行政效能监察,是当前工商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形势发展的迫切要求。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这要求监察部门的工作重点必须是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放在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上。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监管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而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连生产、加工环节,下连消费环节,涉及范围广,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级监察部门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是否到位、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市场巡查是否到位、工作机制(制度)是否健全进行执法监察、行政监察、效能监察,从而有效预防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第三,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行政监察,是当前监察部门保障执法安全、维护工商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监察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纪律作风等问题开展行政监察、效能监察,既能有效解决在监管、执法、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又有助于从中发现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同时可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职能,实现关口前移,见微知著,变事后惩处为事前防范,有效防范履职风险;通过监督检查,还可以发现执法、监管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措施,化解执法风险,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良好的工商形象。
二、监察部门在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应如何发挥职能作用
笔者认为,在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监察部门应在以下几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监察部门必须充分发挥教育职能作用。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涉及的环节多,链条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涉及面很广,如果工商人员在履行职责、监管执法过程中,出现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其带来的影响将会很大。因此,监察部门必须承担起教育和教育引导的任务。一是要采取设立食品安全廉政网页、典型案例剖析、专题讨论等形式,把食品安全防范和分解履职责任风险的意识灌输到每一名工商干部职工的头脑中,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重要性和自身肩负监管任务的艰巨性。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廉政教育活动,要针对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带有普遍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对可能发生责任风险的情形、环节等进行剖析,提出预防和注意事项,敲响警钟,增强责任风险意识,化解执法风险,确保工商队伍“执法安全”。三是要督促广大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多渠道、多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特别规定,使广大老百姓了解并自觉配合工商部门贯彻执行《特别规定》提出的明确要求。
(二)监察部门必须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作用。
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是监察部门实现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和工作方式。在工作中,监察部门要坚持依法执纪、依法办案,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一是抓好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登记注册、企业监管、市场监管、经济检查、基层工商所等重点部门,执法岗位、“窗口部门”等重点环节,以及领导干部、窗口工作人员、工商所长、一线执法人员等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并实施风险点管理。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的行为,坚决纠正“该作为的不作为、不该作为的乱作为”的现象,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二是切实加强执法监察、行政监察、效能监察工作,坚决纠正个别基层工商部门“执法不到位、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现象。在近期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工作中,监察部门通过督察发现了一些基层工商部门对无照经营查处力度不够;个别市场监管人员责任心不强,没有及时督促辖区的食品经营户填写台帐;部分工商干部对食品安全监管存有畏难情绪,存在巡查不到位,管理有死角等等问题,监察部门及时指出并促其整改。由于监察部门的提前介入,这些存在问题都得到了及时纠正、解决。三是构建内外监督网络,延伸反腐监督触角。一方面,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监督作用和管人管事的机制作用,通过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督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目标的落实。如制定《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食品市场巡查工作制度》、《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行政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通过采取聘请廉政行政监督员、开展“行风热线”上线活动、局长接访日、召开行政廉政监督员会议、开通电子邮箱、公布食品监管举报电话等多种举措,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开言路,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进一步在全社会创造一个人民群众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够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监察部门必须充分发挥惩处职能作用。
在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通过实施责任追究、引咎辞职、末位淘汰等举措,以反腐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对监管不到位、有不作为行为的工商人员,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公职;对徇私枉法、包庇纵容、渎职失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外,还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刑事责任。同时,监察部门还要通过查处抓典型,形成人人想干事、谋大事、成大事的积极向上氛围,从而有力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基本情况
粮食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班子成员间开展交心、谈心活动的基础上,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分析自身工作、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参加会议人员:局班子成员、总支委员、直属单位负责人(共10人)。
1、班子成员汇报工作学习情况。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学习贯彻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认真对待各方面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工作思路和努力方向。局班子成员就半年来政治思想、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汇报,主要是剖析存在不足方面,并对存在不足和问题通过自己剖析、大家提等方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征求意见情况。总支书记李树华同志通报了征求意见情况,这次民主生活会发出征求意见表28份,发放范围有局机关、直属单位、老干党支部、离退休人员,收回28份。从征求意见来看,班子总体是好的,对班子成员近半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各方面工作都有明显进步,肯定方面就不一一列出。并对班子存在不足和今后工作提出了以下意见建议,梳理归类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①系统学习理论、学习业务、科学科学发展观的深度不够。
②解放不够,创新意识淡薄。
③粮食产业化发展不够清晰,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④粮食市场监管不力,依法管粮还不到位。
⑤工作创新不够,没有按科学发展观统领粮食工作、指导粮食经济。
⑥深入基层、指导企业扭亏增盈等工作不到位。
⑦对粮食企业人才队伍建设重视程度不够。
⑧内部管理不健全,周围环境卫生管理较差。
3、班子成员剖析情况。通过征求意见,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存在不足进行了认真剖析,查找存在突出问题。
总支书记李树华同志查找自身存在不足:①系统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不够深;②党务方面带领学习不够;③工作不够积极主动;④对企业发展关心不够。
局长陶灵学同志查找自身存在不足:①学习经济理论系统性不够;②思想解放不够,指导、督促、落实工作不够;③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具体工作不够;④改革、创新意识淡薄;⑤对干部职工、老同志关心较少。
副局长岩香远同志查找自身存在不足:①理论学习不够积极,学习深度不够,没有利用好优惠政策;②分管工作管理不够大胆,热情不足,汇报少,联系、沟通不够;③对企业工作监督检查不够,对企业生存发展有思路,但具体落实不够;④对离退休、下岗人员关心不够,对基层下岗失业人员基本情况掌握少。
二、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针对从征求意见反应出来的问题,局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自身找差距。会上,班子成员能敞开思想,坦诚相见,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深刻、到位,班子成员能够对照规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思想认识、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敢于触及问题,不仅从理想信念、党的宗旨方面查,还从学习意识、业务能力方面查。敢于触及思想,既从理想信念、党性宗旨上剖析,既从践行“三个代表”的能力上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上找差距,从思想作风、廉洁自律上挖根源。总体来看,局班子成员自我批评起点较高、标准较严,突出问题找得较准,剖析问题认识比较深刻,并明确了今后努力方面。
一、充分准备,精心组织。
为确保“向群众报告工作主题月活动”扎实有效,市局党组进行了认真研究,印发了《关于在全市系统开展向群众报告工作主题月活动的通知》,对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方式和工作要求作出了明确的安排,同时细化落实了分管领导和联系部门指导活动开展的责任,组织了督导组抽查了各县市区局的准备工作。各县市区局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各具特色的实施方案,保证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统分结合,形式多样。
为切实扩大向群众报告工作的受众面,提高社会知晓度,活动采取统分结合、上下联动的方式进行,既有机关集中统一、大规模的报告会,又有分辖区、分条块、分专题、分范围、分层面、分行业的部门座谈会、现场会。市局机关由分管领导牵头,以稽查执法、业务管理、行业窗口等部门为单位,组织相关科室作为报告主体,多种形式、多渠道向群众报告本部门、本行业情况。食品生产监管科率先向群众代表报告了全市食品生产行业基本情况、工作举措、监管成效及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受到了群众代表的充分肯定;食品流通监管科在召开座谈会后,邀请与会代表现场参加了流通食品现场抽样检验活动,让群众代表零距离体验监督执法工作;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市场监管科、行政审批科等药品化妆品监管部门结合药品GMP、GSP认证和行政许可等工作,集中举办了向群众报告工作汇报会,既宣传了政策、培训了业务,又解答了疑难、听取了建议。召开了由区委领导主持、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参加的大型报告会,市局局长到会指导并作了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报告;结合接受区人大评议工作,采取播放监管工作宣传专题片、班子成员分别报告分管工作的方式,强化了群众代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直观感受;以《食药颂》文艺宣传形式,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宣传到街道社区,同时结合食品专项整治,通过广场视频和散发资料向群众报告工作,扩大了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