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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上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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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上市要求

科技公司上市要求范文第1篇

知识经济时代,高科技发展成为全球经济的热点,融资问题和高科技企业成长密切相关,是企业界关注的一个主题,我将从中国高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融资策略和存在的问题等几个方面和大家进行探讨和交流。中国高科技企业融资包含四方面内容:第一,中国高科技企业融资的渠道;第二,中国高科技企业的融资策略,亦即如何结合各种融资渠道的特点和企业自身的发展状况进行融资;第三,中国高科技企业海外上市的策略和要求;最后,中国高科技企业在资本市场上遇到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一、融资渠道目前,中国高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创业资本、资本市场和银行贷款。最近一段时间国内谈论最多的是创业投资和公司上市,企业能否在国外上市,应该上市还是另外谋求融资或银行贷款等是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实际上在不同发展阶段,面对不同的资金需求或者在不同市场情况下,为了不同的目的,企业应该采取不同的融资策略;不能一概而论,也没有统一的答案。作为高科技领域的企业家,应该了解不同融资渠道的特点和要求。首先是创业资本的特征。创业资本是由专业人士管理的基金,用于新建高速成长和极具发展潜力企业的股权投资,创业资本只占投资企业的少数股权,但它不是一个被动的投资者。创业投资家往往会亲自参与企业管理,凭借其以往的投资经验来协助企业发展,以获得最大的企业价值。创业资本的投资周期一般较长,三到七年的时间,需要以退出的方式结束他们的投资。退出是一个通过套现获取回报的过程。一种退出方式是企业上市或收购兼并:上市企业的投资资本可以在市场上出售;收购兼并是将投资股权转让给企业创立者或其他投资者。由于创业资本所承担的风险较高,所以期望的投资回报也相当高。当今众多成功高科技企业,比如微软、英特尔、太阳、康柏、苹果等发展的初期都曾通过创业资本获得投资。中国高科技企业融资问题在今年才获得广泛关注,国际适用的融资工具也是刚刚被国内高科技企业了解,因此外国创业资本在中国的投资案例屈指可数,只有四通方利、金蝶科技、爱立信和瀛海威等少数几例。中国从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建立专门的创业投资机构,如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和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等,为高新科技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和担保;一些地方政府附属机构和地方政府发起的投资公司也开始从事创业投资;此外,中国各高科技园区设立的创业中心也具有创业投资性质,然而,目前中国还未形成成熟的创业投资体系。主要问题包括:第一,不同于西方以私人为主的创业资本体制,中国创业投资的机构以官办为主;第二,创业的资本来源不足,规模较小,高科技园区的创业中心更缺乏实力;第三,投资方式以信贷和信贷担保为主,不同于西方创业资本以股权投资为主;第四,缺少市场化的投资机制,既缺乏高科技项目的来源,又缺乏筛选、鉴定高科技项目的能力,创业资本缺乏一个灵活有效的套现机制。资本市场是高科技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之一。对于中国高科技企业而言,A股市场仍然是目前主要可以利用的市场。从1997年A股市场掀起了高科技热潮以来,越来越多的高科技企业在A股市场上市,如中国最大的软件企业清华同方,另外一些民营高科技企业也通过买壳上市,四通、方正和联想等公司以红筹股方式在香港上市。除主板市场以外,香港将在今年推出创业板市场,适合处于创业阶段的高科技企业上市,创业板市场的建立将拓宽中国高科技企业在海外上市的渠道。美国的NASDAQ市场为推动美国高科技的发展作了重大的贡献,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中国高科技企业在其成功上市的案例。据报道,NASDAQ正与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商讨今年挑选三到六家企业上市。另外一个融资渠道是银行贷款。商业银行的理想贷款对象是经营稳健、财务风险较低的企业,而高科技企业尤其是处于创业阶段的高科技企业承担的风险极大,银行贷款的收益只是固定的利息,在风险和收益不兑现的情况下除非创始股东有足够的资产作为抵押,否则创业高科技企业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另外中国高科技企业规模比较小,资产额也较低,其中不少是民营企业,很难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即使获得商业贷款,其成本也很高。中国政府为推动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已采取措施鼓励银行向民营高科技企业贷款;因此,中国高科技企业的贷款环境将会有所改善。成熟高科技企业在具备了稳定的产品和市场,良好的前景和稳健的财务状况后会有机会获得银行贷款。三种融资渠道各有其特点,从风险回报的角度来看,不同的投资者应承受的风险不同,要求的回报也不一样,风险资本是高风险高回报,股票投资的风险高回报也高,银行贷款只能承受较低的风险,要求的回报也比较低,一般只有固定的利息收益。从资金规模来看,资本市场汇集了基金、机构投资者和散户的投资者,所能提供的资金规模比较庞大;风险基金由追求高风险高回报的小部分投资者提供,规模比较小;银行贷款根据不同情况提供少量或大量资金。从参与公司管理的角度来看,风险投资者往往要积极参与公司的管理,股票投资者一般不会参与公司日常的业务,商业银行也绝对不会参与公司的管理。从退出变现的角度来看,风险资本以上市和转让投资退出,股票投资者在市场上投资股票,商业银行以回收本金利息退出。中国高科技企业在确定融资策略时可考虑的范围很广,包括经济和非经济的因素。经济因素包括外界因素,如企业未来的融资优势,吸引力以及价值;这里还有一些主观因素,如高科技股东对融资成本的判断和接受的程度。就非经济因素而言,高科技企业股东会可能会考虑自己投资价值的变现、资产和投资的安全性、提高企业知名度以及对员工利益的照顾和奖励等,这些非经济因素有时会对高科技企业选择融资产生重大影响,但过多考虑这些非经济因素,忽视企业发展最根本的目的,对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吸引力有着不利的影响。二、融资策略股东在选择不同融资渠道时,应该衡量自己企业的特点、优势和对资金提供者的吸引力,考虑不同融资方式对企业融资量、筹集资金所需时间、融资成本的影响。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基本上可以分成五个阶段。第一个是创立阶段,在这个阶段,新发明和新技术已经产生,需要对产品和市场进行可行性研究。企业尚未投入生产,资金需求量比较小,但投资的风险相对较大;第二个是研究和开发阶段,在这个阶段经过对新产品

的不断研究和开发,产品已经符合市场需求,企业资金需求量比较大,风险也很高;第三个阶段是市场导入阶段。在这个阶段新产品进入市场并被不断推广,发展潜力已经初步显现,企业开始获得销售收入,风险减小,但仍然需要大量资金来扩大生产和组织销售;第四个阶段是增长阶段,在这个阶段新产品被市场接受,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企业开始盈利,风险降至很小,但是需要巨额资金来满足市场增长的需要;第五个阶段是成熟的阶段,市场已经稳定,企业大量地盈利,资金需求相对稳定。高科技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的发展状况和融资渠道的特点进行融资:创立阶段由于风险巨大,难以吸引外部投资者,但由于资金需求不大,一般创业者个人投资就可以满足,也有一些风险基金在这个时候进行投资,这被称做种子投资;研究和导入市场阶段由于风险大,上市和银行贷款几乎不可能,风险资本正好可以满足这个阶段对资金的需求;增长阶段由于业务发展迅速,企业开始盈利,前景已经很明朗,风险比较小,企业有机会进入资本市场获取大量资金,以满足巨大的资金需求,此时一些商业银行愿意提供贷款,同时一些风险资本也进行投资,上市以后,风险资本一般会退出;成熟阶段高科技企业和其他行业的成熟企业类似,以资本市场和银行贷款作为融资渠道,风险资本基本上套现退出。根据亚洲风险投资协会的统计,到1996年底,亚洲风险投资总额达到197亿美元,其中大概47%分布在扩展阶段,23%分布在成熟阶段,20%分布在起步阶段,创业阶段的基金只有5%,因此从吸引风险投资来说,高科技企业的创业者和股东应该考虑到其企业的特性和对风险投资基金的吸引力。基金需求量也是高科技企业寻求融资时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一方面高科技企业的创业者应针对企业特点,根据资金需求量来确定融资策略,未雨绸缪,作出资金预算,并根据不同融资方式所需时间和市场情况来进行策划。例如,创业阶段所需资金量不大,融资可以通过担保或抵押获得银行贷款解决;创业者还应考虑融资的成本和回报因素。银行贷款、债务融资和可换股债券要求固定回报,这些资金的提供者不会与创业者分担风险,但也不能共享收益。创业投资承担高风险又追求高回报,有苛刻的要求,对创业者来说,风险基金投资者对企业的股值一般很难出现偏高甚至失重的情况,相比之下,上市的企业股值最高,融资成本最低,而且筹集基金量最大,但是资本市场投资者也对上市企业有严格的要求,并不是每个企业都适合上市。在确定融资策略时,创业者还要考虑融资所需的时间和灵活性。一般来说能否取得银行贷款,取决于企业的资产状况和还贷能力,较少受外界资本市场因素的干扰,而上市时机较易受外界资本变动的影响。由于从开始筹备到上市发行一般需要四到六个月的时间,国际资本市场的不稳定因素更加重了上市的不稳定性。风险投资也需要一定时间进行项目评估和取得内部审批。虽然不象上市受外界资本市场影响那么大,但很多风险投资都以上市作为主要套现方式,所以对未来一段时间资本市场的预测,对风险投资者的投资决定来说非常重要。高科技企业创业者在作出融资计划时,需要全盘考虑,甚至准备在某些情况下牺牲短期利益以获得长期较大的利益。经常有些企业界人士和我们商讨企业在海外上市的可能性,我们坦白的告诉他们,现在不是上市的好时机。这家企业应该在现阶段引入风险投资,争取在未来一两年内上市。因为有些企业规模小,产品单一,业绩不够稳定,市场份额不大,管理不够成熟,基本结构不合理,根本难以达到短期内上市的要求,利用风险投资则可以提高效率,对企业长远发展和未来上市大有好处。有些风险投资基金侧重于较长期的投资,希望通过注入资本金、改进管理和开拓市场使企业在一段时间内有一定规模的发展,然后上市套现获取厚利;表面上看与上市相比,风险投资者以较低价格入股获得了较高的收益,创业者付出了较高的成本,但风险投资对企业的无形影响,如提高知名度,对投资者大有裨益。三、中国高科技企业海外上市的策略及要求了解如何利用海外上市融资非常重要,不仅对正在操作上市或者打算在短期上市的企业有很大的意义,而且对正在策划风险投资的企业也有密切关系。如上所述,许多风险投资基金投资时,都要考虑未来一段时间投资企业上市套现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甚至会影响到投资项目价格的评估。我将从香港市场独特的优势,国际投资者对上市企业的素质要求,上市应当注意的问题,以及上市时机的掌握等四各方面加以介绍。香港市场上市获得的独特优势包括:第一,全球主要的投资基金和机构都集中在香港,把香港作为在亚洲、特别是大中华地区的投资基地;第二,香港与大陆在经济、贸易、文化和地理上的联系最为密切;第三,香港的专业机构如投资银行、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大都熟悉中国业务,香港媒体对大陆的经济和其他方面有广泛的宣传报道。可以说香港市场已形成一个红筹股和H股等中国股票的板块,有大量专门的中国股票销售人员和研究人员,所以中国股票在二级市场流通性比较高,远远超过同期在纽约或者海外其他地方上市挂牌的股票。以往香港上市公司的产业结构以金融、房地产、贸易服务为主,为了改善香港的经济结构,提高香港的长期竞争力,香港政府计划建设数码港,推动香港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世界上一些重要的高科技公司纷纷看好香港高科技发展的前景,微软公司和香港电信宣布了合作计划;英特尔公司总裁认为香港在金融、贸易、基础、电信、基础设施、人才、基金等方面的优势使香港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极具潜力。随着香港高科技产业的起动,香港市场上与高科技或与网络有关的股票受到投资者追捧。香港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科技类股票将会受到更多的关注。选择在主板市场还是在二板市场上市,相对比较简单,企业只需要把企业状况同主板市场和二板市场的主要要求相对照,符合那个市场的条件就可以在那个市场上市。主板市场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组织结构都比较成熟,二板市场上市公司一般是创业阶段的公司。在主板市场上市的要求比较严格,二板市场的要求相对较宽松,但在信息披露、公司管制等多方面有进一步的要求。中国高科技企业还处于发展初期,大部分高科技企业还在创业阶段,二板市场将会成为主要的关注点。有些人认为只要是高科技,上市就会成功,但是

事实并不尽然。一个企业要想上市成功,必须满足投资者的基本要求。投资者的基本要求主要表现在行业、业绩、前景和管理四个方面。不同的行业在不同时期都会受到追捧,这代表了投资者口味的变化。目前高科技股票容易受到投资者追捧,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缺乏真正的高科技企业,因此中国高科技股票上市应该比较具有吸引力。高科技牵涉很多行业,包括:网络、电信、生物化学等。投资者会分析各企业所处行业和产品的不同情况进行决策。此外,上市公司对其优势、弱点、机会和威胁的分析也可以使投资者更容易相信企业发展的潜力。业绩方面,通常认为企业赚钱就能吸引投资者,但并不一定。企业有强大的盈利能力固然是好事,但更重要的是企业盈利的数值和资产负债的稳健性。营业数值往往体现为业务是否稳定增长,若营业额稳步增长而营业比例同样向上,则表示企业业绩比较可靠。除此以外,主营业务必须突出。财政状况是否健全主要来自对资产负债的分析,所以创业阶段的高科技企业往往盈利较小,甚至于没有盈利,但这并不代表没有业绩。只有那些行业概念比较突出,营业额和盈利前景显示可以高增长的高科技公司才会引起投资者的兴趣。企业的前景好表现为所处行业具有发展空间,企业本身在该行业具备比竞争对手更多更强的优势。管理方面必须要做到:一是管理专业分工,企业内各主要部门由不同的专业人才负责;二是管理层必须了解行业的最新趋势和变化;第三,管理层、骨干技术人员保持稳定。四、海外上市应该注意的问题公司的架构必须简捷,企业的股权变化必须清晰,以避免出现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和不易披露的问题。披露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是帮助投资者了解企业运作最直接的方法,披露资料时,要做到不夸大、不遗漏,决不能有不尽不实的披露。为了确保招股书内容的正确和董事责任的保障,企业应配合保荐人和律师进行验证。企业盈利增长可分成两大类:有机和无机增长。有机增长指公司本身业务的内部扩张,是自然的发展趋势,也是吸引投资者的关键;无机增长指公司通过收购兼并产生的规模上的增长,但收购兼并的机会不可强求,投资的回报率依据收购价格而定,故无机增长很难测试;很多高科技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断收购兼并一些具有特定技术优势的小企业,这类收购如果能比企业自身研究开发产生更大的效益,也会受到投资者的欢迎。筹集资金的用途必须明确和合理,并且可以为公司带来显著收益。使用资金的回报必须有合理的测算。公司上市后要依据招股书的披露使用筹集资金,紧密遵从联交所的要求进行有关资料和股东董事的披露,增加公司的透明度,增加投资者的信心和兴趣。发行股票的时机和效果,对发行的效果至关重要,因此掌握上市时机非常重要。把握良好的上市时机不但可以提高发行使用率,而且公众认购的反应也比较热烈,反之就会导致发行定价低甚至发行失败。企业上市必需的准备很多,包括重组法律、会计方面的准备,监管机构和联交所的审核等,企业必须尽量配合各中介机构的按时完成。优秀的财务顾问和保荐人非常重要,可以帮助企业完成前期的准备工作和掌握上市时机。中国高科技企业在利用资本市场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A股上市采用额度制度,程序复杂、时间较长,尽管中国政府在A股审批方面已经开始向高科技企业倾斜,但由于申请额度的公司众多,国内没有形成二板市场,能够获得上市额度的只是少数较为成熟的高科技企业;已经上市的A股公司大多是国有企业改制企业,业务以传统产业为主,规模一般较大。以红筹股方式上市的公司受到红筹指引的规范,经过中央政府的严格审批,这对高科技企业以红筹股方式上市有很大的限制。香港二板市场比较适合中国高科技企业,但目前二板市场的国内审批程序还不明确,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比较宽松的审批程序,以有利于中国高科技企业利用二板市场融资。另一方面,中国注册的上市公司发起人股份不能在二级市场流通,这对高科技企业不利。主要的表现为:一、高科技企业创业者无法使其股份获得市场价值,无法最大程度实现增值或者鼓励高科技创业;二、创业资本无法通过上市套现投资,缺少了一条主要的退出渠道,不利于吸收创业资本;三、无法享有海外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的灵活性,如以香港公司常用的一些方式去配售股份,就不能以发起人股份作为抵押进行贷款并发行可换股债券等;四、缺乏内部激励机制,人力资本对高科技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必须建立一套有利的激励机制,中国很多高科技企业还作不到这一点,我们建议中国高科技企业在上市以后应该借鉴国外公司的激励机制,制定员工持股和认股计划是将员工利益和公司长期利益相结合的最有效方法之一;这些方法还需要政府部门相应的法规予以配合和支持。

科技公司上市要求范文第2篇

高校上市公司分布相对集中从各高校上市公司分布看,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控股的上市公司数量居前三位,这3所高校控股的上市公司分别有6家、4家和3家,分别占高校上市公司总数的24%、16%和12%.另外,多所高校共同参与设立的有1家.从行业分布看,高校上市公司处于高科技行业的比重明显高于市场整体(见表1).市场份额有所下降近年来,中国证券市场发展迅速,但高校上市公司市场份额相对有所下降.高校上市公司总资产占市场比重在2005年以前保持在0.6%以上,2006年下降到0.2%,2010年进而降低到0.09%;高校上市公司总市值占市场比重在2005年以前保持在1.6%以上,2006年以后则降低到0.5%以下.这主要是相对于市场总体规模的快速扩张,高校上市公司的发展相对滞缓所致.2001—2010年高校上市公司总市值与总资产占市场的比重如表2所示.再融资相对规模逐步缩小高校上市公司多属于高科技行业,上市后融资需求较大.但从实际募资金额看,高校上市公司近3年再融资规模相对于市场整体逐步缩小.2008—2010年,高校上市公司再融资金额分别为218亿元、26.35亿元和179亿元,占当年市场再融资金额比重分别为1.03%、0.92%和0.26%,占比呈现不断降低态势.2001—2010年高校与全部上市公司再融资情况如表3所示.

高校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状况

高校校办企业要有长足发展,除了要发挥学校的科技和人才优势,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种资源外,还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和规范校办企业的经营和管理[3].高校上市公司与其他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差距主要体现在持股结构较为分散、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立比例较低与激励机制不足.

1高校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较低从股权集中度水平看,最近10年高校上市公司始终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以2010年为例,高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4.41%、44.43%,均低于市场平均的36.11%、57.71%.从股权集中度变化趋势看,高校上市公司与市场整体股权集中度都呈现逐步降低趋势,但前者下降的幅度更大.高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从2001年的37.61%到2010年的24.41%,下降了120个百分点,而同期市场平均仅下降8.17个百分点.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也表现出类似特点.2001—2010年高校与全部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情况如表4所示.

2内部治理差异主要体现在专门委员会设立高校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与其他公司差异不大,主要体现在设立专门委员会的比例上.以2010年为例,高校上市公司和其他上市公司在内部治理变量和设立专门委员会比例的对比分别如表5和表6所示.从董事会规模看,高校上市公司与其他公司没有差异,平均都为6人;从两职兼任情况看,2010年高校上市公司没有董事长与总经理同为一人的情况,而其他上市公司这一比例平均为14.93%;从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比重看,高校上市公司与其他公司较为接近,分别为61.51%和59.13%.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设立情况看,高校上市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比例与其他公司非常近似,都接近或达到100%,而设立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比例低于其他上市公司.2010年,设立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高校上市公司比例分别为47.62%、538%,而其他公司则为71.12%、70.50%.

3激励机制有待健全从2010年当年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来看,已经计划实施或者已经实施的上市公司共43家,但其中仅有1家高校上市公司提出股权激励计划(达安基因).从2011年情况看,已经计划实施或者已经实施的上市公司共125家,但仅有3家高校上市公司提出或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分别是同方股份、泰豪科技和浙大网新.

高校控股上市公司经营绩效与市场表现

最近10年来,高校上市公司作为一个群体,经营业绩并不理想,盈利能力和业绩成长性都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1盈利能力略低于市场整体水平2001—2010年期间,大部分年份中高校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都低于市场整体水平.以2008—2010年为例,高校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70%、47%和7.43%,而整个市场分别为11.33%、127%和14.22%,前者明显低于后者.2001—2010年高校与全部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的对比情况如表7所示.

2业绩增长慢于市场整体水平除个别年份外,高校上市公司业绩成长也低于市场平均水平.2001—2010年期间,有8年高校上市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仅有2年的销售收入增长率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仍以2008—2010年为例,高校上市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68%、10.88%、15.26%,而整个市场分别为220%、8.17%、468%,除2009年外,前者都远远低于后者.2001—2010年高校与全部上市公司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如表8所示.

3估值表现不如市场整体水平除2001年外,高校上市公司近10年来平均市盈率始终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从2008—2010年情况看,高校上市公司的市盈率低于市场水平的差距有所拉大,但2010年有一定的恢复.这说明市场对高校板块评价不高,对高校上市公司整体发展前景并不乐观.2001—2010年高校与全部上市公司市盈率情况如表9所示.

对我国高校上市公司发展的启示

通过对高校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市场表现与公司治理的分析,得到如下启示.

(1)高校上市公司发展不够理想,资本市场对高校产业发展支持不够.本文发现,近年来高校上市公司数量逐年减少、市场份额下降、业绩及成长性不尽如人意,这表明高校上市公司发展速度及质量都有待提高.尽管高校上市公司集中于高科技行业且规模较小,但中小板及创业板上市数量较少,且集中于清华、北大等少数高校,这表明高校上市公司发展较不平衡.而高校公司新上市数量较少、再融资相对规模不大,则说明资本市场支持不够.两方面的对照说明,高校校办产业与资本市场对接不畅.

(2)与高校科技优势结合不够紧密,高科技成果转化力度不够.国内校办企业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和激励机制不健全[4],而高校与科研院所公司上市能有效完成科研成果转化[1],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高科技产业的支持功能.高校上市公司曾因高科技概念而受到投资者青睐,高校板块曾一度被视为高科技上巿公司的风向标.但较多高校上市公司与高校科技优势结合不够紧密,高校高科技成果转化为高校上市公司经营优势的力度不够;部分高校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广泛,与所属高校科研优势关联不大;不少高校企业技术创新实力较为欠缺,能够将高校先进研究成果转化成具有竞争力科研产品的案例不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性也不强,阻碍了高校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例如,2011年工大高新(证券代码:600701)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大豆产品加工、乳制品加工及商业服务,主营业务与所属高校哈尔滨工业大学在工科方面的科研优势相关性很小,基本没有起到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作用.#p#分页标题#e#

(3)发行上市标准不适应创新型高科技校办企业上市.高校企业往往是学校投入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而创立,学校的品牌、资源、科研支持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部分校办企业的主营业务和产品技术水平领先、市场潜力巨大,但需要长期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市场推广,迫切需要资本市场资金支持.但当前首次公开募股(IPO)对于独立性和盈利性的要求较严格,把一些创新型高科技校办企业挡在门外,阻碍了资本市场对这类校办企业的支持.如清华控股旗下的博奥生物公司主营生物芯片,产品广泛应用于重大疾病判断与检测、运动员药检等,技术在国外权威专业杂志排行始终保持在全世界前4名,市场潜力巨大且技术一流,其持续的研发与市场开拓急需资金支持,但囿于新股发行对盈利性的要求难以上市,目前仍然由清华大学给予支持.

(4)国有股转持社保基金政策不适应也不利于高校企业上市.财政部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规定,在国内上市含国有股的公司,须按IPO发行数量的10%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相对于国家投入大量资金的一般国有企业,高校企业往往以学校拥有的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投入企业,国家实际投入资金较少,比照一般国企相同处理不一定合理.若上市前高校持股低于或接近发行数量的10%,国有股转持社保基金规定意味着上市后高校股东没有收益或收益很少,这可能驱使高校股东在上市前将股权转让或高校及相关科研人员利用掌握的技术与科研成果另起炉灶而对高校上市公司形成竞争.

政策建议

为解决我国高校控股上市公司当前存在的问题,除继续推进高校校办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强公司治理[5],进一步加强高校技术和智力资源对高校校办企业的支持外,资本市场应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以适应高校校办企业所代表的“小而新”公司的特点,促进资本市场与高校校办企业的对接.具体提出如下建议.

(1)借助上巿公司资本运作平台,实现科技、经济和资本的有机结合.高校企业本身具有科研与技术优势,科技创新能促进经济转型和持续增长,而上市公司具有融资便利优势.应大力推动真正有科研竞争力的高校企业与上市公司间的并购重组活动,通过高校企业并购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收购高校企业,借助资本运作平台,孵化创新技术,培育创新企业,实现科技、经济和资本的有机结合.

(2)提高发行上市制度的灵活性.我国高等院校校办企业以科技型、文化智力型企业为主,这些企业大都是规模较小、主业单一、创新能力强的公司,具有“小而新”的特点.这些高校校办企业在创业早期资金需求量大,自有资金不足,难以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而当前上市发行制度中财务指标门槛较高,风险投资基金不愿意投资前景不确定、风险较大、近期上市可能性较小的创业早期企业.上市发行制度对于财务条件的硬性规定使许多科技企业既得不到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支持,也得不到资本市场的引导性融资支持.为了增强资本市场对“小而新”企业的包容性,应提高上市发行制度的灵活性,优化发行上市标准,降低科技含量高、增长潜力大的高科技企业市场准入的财务指标要求,同时强化这类上市股票的市场风险揭示.

科技公司上市要求范文第3篇

东边不亮西边亮

国内最大电子商务企业阿里巴巴在纽约、香港中选择上市目的地;中文网站去哪儿网、58同城登陆美股后暴涨;澜起科技等科技企业排队海外上市……在暂停新股发行的背景下,一大批优质高成长创新型科技、网络企业,冒着“做空中概股”的风险,一轮接一轮掀起海外上市热潮。

稍加分析就可看出,海外上市似乎是两股道上跑的车:一股道是香港,上的多是内银股;另一股道是美国,上的多是科技股。

先看香港这方面:2013年11月6日重庆银行上市,11月12日,徽商银行挂牌,还有已经通过聆听,即将定向增发H股的光大银行也于12月10日开始公开招股,三家银行招股募资超过500亿元人民币。这些赴港上市的内银股有一个共同特点:发行价一概“破净”。如以6港元发行的重庆银行市净率0.9倍,上市首日破发,探底5.91港元。徽商银行发售定价区间为3.47~3.88港元(市净率0.82-0.89倍),结果以接近下限的3.53港元定价,市场曾传出索罗斯认购徽商1500万美元的股份,然而,直至最后的国际配售名单亮出,索罗斯也并未出现。要知道,我国《证券法》曾明文规定不得折价发股。

美国市场方面,2013年10月31日,58同城登陆纽交所,每股发行价17美元,融资1.87亿美元,成为国内分类信息第一股,也是2013年第4家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58同城上市首日股价表现优异,截至当天收盘大涨42%至24.12美元。此外,11月1日,去哪儿网在纽交所挂牌上市,最多融资1.47亿美元。

企业为何热衷海外上市?

对此,广大股民不禁要满怀遗憾地问一句:像阿里巴巴这样的优质公司为什么没能留在内地资本市场?在高成长企业流失海外的同时,A股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却有待提升;境内投资者也无法通过购买高潜力公司股票,以分享其成长红利。

从2013年上半年业绩预报来看,在超过1500家公司中,业绩减少的公司超过三成。银行、机械、煤炭“三驾马车”盈利增速不同程度下滑。而约180家在美上市公司中,百度、搜狐等“高科技板块”却表现抢眼,已公布业绩增速在三至四成不等。

高成长企业为何热衷海外上市?据了解,我国资本市场实行发审制,“持续盈利能力”是决定发行人能否登陆A股市场的重要标准,也是创业型公司的最大障碍。如对于拟在创业板IPO的公司来说,其在报告期内财务指标必须符合成长性要求,“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续增长”等。此外,在内地等待上市的时间较长也是迫使企业出走的重要原因。投中集团执行总裁金建华认为,在海外市场上,只要企业合法合规、信息披露完整,且能够被投资者所认可即能上市,且等待上市的时间不会太久。

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张琦认为,海外上市更重视财务内控,一般公司初期估值较低;而我国股市则更重盈利规模,尽管估值较高但上市流程复杂,并不利于真正具有成长性、但目前规模有限的小公司融资。“大量的新兴产业成长企业均选择海外上市,这在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中是极为少见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席经济学家胡汝银认为,缺乏高成长价值投资企业,加剧了A股“炒新、炒小、炒差”现象。

专家建议,监管层应积极采取措施,促使在海外上市的优质公司回流,让内地投资者有更多机会去投资高成长性的企业。除应淡化持续盈利能力标准、尽可能缩短上市等待的时间以外,还应大力推进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升A股市场的国际化程度。

企业出海是重要一环

盘点形形的“出海”公司,互联网、高科技企业是本轮海外上市热潮的两大主力,而且海外上市的企业股价也屡创新高。中文旅行平台去哪儿网11月1日登陆纳斯达克,两次上调发行价至15美元,开盘仍暴涨报于28.43美元。前一交易日,信息分类网站58同城赴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开盘报21.22美元,午盘一度上涨53%。

不少海外上市的企业股票获得了华尔街投资者追捧。按首日开盘价计算,去哪儿网市值达37亿美元,获得40倍超额认购。此前,总部位于上海的芯片制造商澜起科技也在纳斯达克上市交易,融资额为7100万美元。国内汽车网站汽车之家11月5日也提交上市申请。

我国最大的电子商务企业阿里巴巴目前仍在纽约、香港间选择上市目的地。如该公司首次公开募股成功,交易规模有望超过100亿美元,将成为Facebook上市后,全球最大规模的互联网企业上市个案。

除了网络、科技公司扎堆,本轮企业海外上市的目的地也更多元。中国培新国际公司10月登陆波兰华沙证券交易所,成为首家在波兰上市的中国公司。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强调,证监会支持境内企业在符合上市地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自主选择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证监会也愿意与包括新加坡交易所在内的境外交易所、监管机构就中国境内企业境外直接上市事宜进一步加强合作,为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融资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和制度安排。

某世界500强企业在华财务总监表示,企业热衷海外上市不仅是上述资本市场差异造成的,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高科技企业从创业融资到上市的全程中,海外PE等投融资中介的介入机制更加成熟,“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资本市场难以适应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然而,在企业海外上市获得高收益、高回报的同时,亦存在相当大的风险。由于法律、财务规范差异,针对中概股的“做空”依然频发。企业赴美上市重掀热潮的同时,一些已经在美上市的中国概念股公司遭遇退市处罚、投资者诉讼、媒体曝光和“做空”,股价一泻千里。

科技公司上市要求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科技 上市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方案

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8-066-02

引言

以股票期权为基础的股权激励在美国已经得到了普遍的应用,是美国高科技上市公司员工薪酬激励最主要的形式之一,可以说股票期权激励打造了美国的硅谷神话和整个高科技产业。我国政府对股权激励一直都是支持的态度,从1998年后中央公布了一系列的政策鼓励高科技公司实行股权激励,特别是新修订的《公司法》和《证券法》都为上市公司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铺平了道路。2006年,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下文中均简称《办法》)为高科技上市公司具体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提供了依据。

一、高科技上市公司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的概述

根据我国2008年公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本文的高科技上市公司指在电子与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上市公司。高科技上市公司具有技术性强、创新性高、成长性高、风险性高的行业特点;同时它的人力资本具备人员素质高、工作难以评价和监督、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这些特点都为公司进行股票期权激励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员工)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是公司为实行股票期权激励专门制定的计划方案。计划方案包括实行股票期权激励的多方面要素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激励目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等待期、有效期、行权价格、授予日和授予条件、可行权日和行权条件、支付方式和沟通宣传方式等等,它们是激励计划能否有效实行和发挥作用的关键因素。

2006年至今,已有100多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由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时间较长,一般为4~5年,因此,目前的高科技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还处于执行阶段,具体的计划方案还在不断修改过程中。本文选取了《办法》颁布后的17家高科技上市公司(见表1)公布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进行分析,分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的重点内容,并就相关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二、高科技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的分析

笔者选取了42家上市公司公布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2},在这42家公司中高科技上市公司有21家,占选取样本的50%。42家公司中,有31家上市公司实行股票期权计划,占选取样本的73.8%,其中17家高科技上市公司实行股票期权计划方案,占31家上市公司的比例是54.3%。笔者针对这17家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进行了分析,由于各公司都按照《办法》的规定制定的计划方案,其中一些内容只是叙述法规条文,因此本文主要从以下7个方面进行分析。

1.激励目的。通过分析各公司的激励计划方案,可以归纳出公司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主要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吸引、留住公司的关键员工,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通过实现股东、公司和个人利益的一致,维护股东权益,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续的回报;倡导价值创新的绩效文化,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所有公司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作为首要目标。

2.激励对象。根据《办法》规定及各公司公布的激励对象,本文在分析时将激励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二类是除前一类以外的非经理层人员(包括所有的中层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管理人员)。17家公司中,所有的计划方案的激励对象都包括第一类员工。其中,福星科技公司只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授予股票期权。这些公司中,47.1%的公司将计划中70%以上股票期权授予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52.9%的公司将计划中50%以上的股票期权授予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说明这些公司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的重点。

3.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在17家公司中,5家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占股本总额的比例超过了8.1%,8家公司的比例超过4%,其余公司都在4%以下。主要原因是《办法》规定激励计划方案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新的《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股票奖励员工,不得超过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5%,而且考虑到股票期权对公司股票价值的稀释作用,大部分公司会谨慎考虑,不会贸然大量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

4.股票期权的授权条件和行权条件。17家公司在规定授权条件时都根据《办法》中规定的授权条件列出,包括公司和激励对象两方面。为了在授权时减少限制,公司基本上没有对授权作出其他限制条件。

17家公司规定的行权条件主要以公司的业绩为基础,包括公司的净利润增长率和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一般在15%~20%之间,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一般不低于10%。其中,鹏博士不但规定了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额的增长率,还规定公司市值的增长率不低于上证综指的增长率或公司市值的降低率不高于上证综指的降低率。博瑞传播将净利润和每股收益增长率作为行权条件。

5.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和有效期。17家公司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是等待期1年并采用分期行权的方式。在等待期满后,公司的激励对象在公司的利润增长率和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达到各期的行权条件,可以按照规定行使相应的股票期权。各公司都规定在等待期满并达到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须在有效期内行使股票期权,超过有效期后,未执行的期权作废。其中分别有35.39%的公司选择了4年和5年的有效期,大部分公司4年或5年定为公司的一个发展阶段,而且高管的任期也基本上以4到5年为一个任期。这样的安排有助于提高股票期权的激励效果,使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

6.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依据。17家公司都按《办法》规定制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规定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金发科技的行权价格是在较高的价格的基础上再上浮8%,博瑞传播的行权价格是在较高的价格基础上浮5%。由于单日股票价格并不一定能反映公司的价值,所以各公司都会取一个折中价格作为行权价格。

7.禁售期。17家公司的计划方案关于禁售期的规定基本一致,主要包括: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标的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股票{3}。这些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不得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方案所获得的股票自公司离职后,每年可以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离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25%。

三、对高科技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的建议

1.明确激励目的。在高科技上市公司中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是最重要的人力资源,国外的高科技上市公司将吸引和留住高级人才作为股票期权激励的重要目的。在分析我国高科技上市公司激励计划方案的激励目的时发现,几乎所有的公司的激励目的都是套用固定格式,连文字表达都是一样的,《办法》要求上市公司在制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时必须表明激励目的,但是这样套用格式的表达有些牵强,建议公司考虑把更加具体的目的写入计划方案中,使计划更加贴进员工的实际情况。而且上述激励计划方案中没有涉及新进员工是否能够获得股票期权,这样应该只能起到留住现有员工的目的,很难满足吸引优秀人才的目的。

2.明确主要的激励对象。从现有的计划方案可以发现,公司的激励对象主要是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人员,基本上还处于管理层激励阶段,技术人才获得期权只占激励计划方案很小的一部分。在确定激励对象时,应该考虑管理层拥有过多的股票并不一定就能促进公司业绩的提高,公司应该在制定激励计划方案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符合公司情况的主要的激励对象。除了考虑现有的员工外,还应当考虑未来将要进入公司的员工,因为根据现有情况而言,公司一般不可能每年都推出新一轮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因此,公司在确定激励对象时,应考虑预留出一部分,用于未来奖励员工。

3.谨慎考虑授权条件和行权条件。高科技上市公司根据《办法》(试行)制定授权条件和行权条件,授权条件很宽松,一般员工在公司工作2年以上无重大过失,且公司无重大过失,被纳入激励对象的员工就可以获得股票期权。但是行权条件比较严格,必须满足一定的净利润增长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后才能行权。这样安排与国外的激励计划相差很大,激励效果是否能像国外公司的激励计划一样好还有待考证。而且,仅仅根据公司的业绩作为行权条件并不十分合理。上市公司的业绩的提升不但受到公司管理层和关键技术人员的影响,也受到国家、行业、证券市场等诸多方面复杂地影响。建议公司在制定激励计划方案时应谨慎地考虑授权条件和行权条件。可以适当严格授权条件,放宽行权条件,将个人业绩加入行权条件中,并适当地降低公司的业绩要求。这样使员工有为获得股票期权而努力的干劲,才能达到激励的目的。

4.制定宣传沟通计划,形成公司所有权文化。17家公司的激励计划方案都没对激励计划的沟通宣传方式作出规定或介绍。股票期权只是一种购买股票的权利,如果没有充分的宣传和沟通计划,激励计划没有引起员工的兴趣,再完善的激励计划都起不到有效的激励作用。研究也表明,只有在对员工实行股权激励的同时,也创造了与之相适应的企业文化,才能真正达到激励的目的和效果。高科技上市公司现在可能只单纯地看到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并没有从企业文化上实现员工的所用权文化,这也可能造成股票期权激励效果不明显甚至没有效果。因此,建议公司应在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的同时,通过宣传沟通,在公司内部形成一种所有权文化氛围,才更有利于激励计划的实行,才能充分发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作用。

结束语

高科技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总体而言符合公司现阶段的情况和激励要求。虽然为了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计划中有的内容只是照搬法规条文,但是在激励计划方案中关于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条件、行权价格和有效期的确定以及业绩评价等方面的内容还比较完善。说明公司是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激励计划方案,不是盲目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高科技上市公司在制定激励计划方案时要注意不能只看到股票期权激励的优点,应该先转变员工的价值观念,消除“大锅饭”、“平均主义”等传统观念,还要防止高层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之间薪酬差距过大,使员工产生消极的思想。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绩效管理体系,促进普通员工与管理层的沟通,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的实行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才能使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达到最佳的效果。

(项目经费来源:山西大学商务学院院级课题《会计专业双语教学改革研究》)

注释:

{1}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省略info.省略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0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

参考文献:

1.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08,4

2.王德武.公司股票期权方案要素设计[M].东北大学出版社,2004

3.弗雷德里克・D・李普曼著,张新海,吴增涛,刘敏恒译.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指南[M].电子工业出版社,2002

4.美国国家员工所有权中心编,张志强译.股票期权计划的现实操作[M].上海远东出版社,2001

5.陈清泰,吴敬琏.美国企业的股票期权计划[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科技公司上市要求范文第5篇

与远渡重洋相比,中资企业更热衷于到香港上市。

2018年,香港上市制度改革落地,允许尚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拥有不同投票权架构的高增长创新产业公司以及寻求在港交所第二上市的合资格发行人在港上市。改革方案尚在咨询期时,市场便有声音指,此次改革将引发新经济企业赴港上市热潮。

扎堆赴港上市

2018年上半年,港交所已有平安好医生、有才天下猎聘等企业成功敲钟,小米则已进入招股阶段,在本月9日即将挂牌。而已公布招股书、正在紧锣密鼓排队等待敲钟的还有51信用卡、映客、找钢网、宝宝树等近20家公司。

如果算上下半年拟将赴港上市的企业,这个名单则更为冗长,美团、艺龙、滴滴、斗鱼、陆金所、蚂蚁金服等均在列。

一位香港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邮箱里每天都收到很多IPO资讯和投资者推介邀请,自己都对今年IPO市场的红火程度感到惊奇。

国开证券首席投资顾问李世彤对记者表示,中国经济发展跑步前进,但资本市场的资金规模却无法与之匹配,令一众公司寻求海外上市。针对新经济公司而言,则更需要融资以发展扩张,但A股现今的上市制度还未能允许大部分新经济公司尤其是互联网企业上市。

他进一步解释指出,“对于大多数科技公司来讲,是无法在早期发展阶段获得利润的,这令它们在A股市场的上市规则下无法上市融资,而因为同样的原因,它们也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所以,大部分科技公司都是从民间募集资金,当风险投资人需要变现退出的时候,公司的海外上市意愿便会显得较为急迫。”他说。

安永指出,在新经济上市潮的推动下,2018年上半年香港市场共有98家公司首发上市,同比增加44%,使香港联交所成为了全球最繁忙的交易所。下半年内地新经济公司将继续推动香港的上市活动,安永预计,全年港股筹资额将达2000亿港元,有望重返全球IPO前三名。毕马威更是预测,全年港股IPO筹资额将超过2500亿港元,较去年全年的1290亿港元增长近一倍。

这些不赚钱的公司应不应该上市?

然而,在靓丽的筹资数字之后,我们看到的是这些科技公司往往没有净利润支撑,一些声音会质疑,“这些不赚钱的公司到底值不值得买?”或者是“这些不赚钱的公司到底应不应该让它们上市甚至是两地上市?”

众所周知,科技公司在上市之初不赚钱已是普遍现象。据了解,已经成功在港股上市的平安好医生作为平安集团旗下的四大独角兽之一,至今未能获得盈利,且2015年、2016年、2017年三年亏损不断扩大,亏损金额三年累计20.84亿元。刚刚在港交所敲钟的有才天下猎聘,其在2015年及2016年均处于亏损状态,虽然2017年盈利760万元,2018年一季度却再次出现亏损。而即将上市的“同股不同权第一股”小米顶着万千瞩目,却也未能逃过亏损的命运。

当这些独角兽一而再、再而三地与“不能赚钱”四个字搭配在一起时,独角兽瞬间成为了“毒角兽”,一股风的追捧热情也渐渐变成了质疑。市场情绪大起大落似乎来得太快,但摆在我们眼前的问题是应如何理性看待独角兽不能盈利这件事。

李世彤认为,冠以其“独角兽”之名不是看盈利与否,而是看其在行业中的地位及其发展潜力,这与互联网等新经济企业的发展模式有关。

“对于科技公司来讲,最初就是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才能保证其研发水平与其未来的成长。"他举亚马逊的例子,指出,“亚马逊做到2015年还是在亏,但不妨碍前些年股价一直在涨;后来才几年的盈利便造就了一个世界首富,美国对这些新经济企业看得还是很清楚的。”

他进一步表示,任何一个公司从诞生到盈利都需要一个酝酿期,只不过同传统行业相比,科技公司的酝酿期比较与众不同。他举例指,在一个细分领域,第一家公司往往是最吃香的,可以利用较少的资金投入获得较大的热度,而紧随其后、加入竞争的第二家、第三家要想获得同样热度,投入的资金往往是第一家的十倍,但决定一个科技公司成败的是模式,有了成功的模式才可以成为混战后的第一,收益率会在这时飞速增长。

李世彤同时表示,“在推进新经济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众多公司肯定有成功者,也有失败者,甚至是一将功成万骨枯,企业最后失败不代表它在一开始就是骗子,只不过在探索的过程中,它走错了方向而再也走不下去了。”他建议,A股市场要有一些容人之量,对新经济企业IPO在盈利要求方面宽容一些。

独立TMT分析师付亮同样对记者指出,绝大多数的科技公司在上市的时候都是没有净利润的,这些公司是在还没赚大钱的时候才需要融资以支撑它未来的发展。纳斯达克一直很欢迎这样的公司,因为不盈利不代表没前景,换个角度想,令这样的公司上市反而可以以一个较低的价格买到股票。

他同时表示,对这些新经济公司,国内的上市机会一直比较少,现在CDR进程也放缓了,眼下或许应该反思,相关政策是不是又被境外资本市场甩开了。

如何保护投资者利益不受损害?

在A股主板的上市规则里,有一条明文限制,即未能实现盈利的公司不获准上市。付亮认为,A股对上市公司的要求进入了一个误区,设盈利限制本意是替股民筛选出好的企业,为股民负责,但现在来看,如此挑选出来的企业并非好企业。”这样的设限反而会令企业为达到上市指标而财务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