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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制止和查处村(居)民违法建房行为,坚持“预防为主、事先防范、执法关口前移”的工作方针,确保违法用地、违反规划建设行为(简称“两违”,下同)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和《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居)民建房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城建局、交通局、农林局、水务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行政执法分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双龙行政执法分局,供电局等单位。
二、考核原则
坚持“部门联动,责任到人,奖惩分明,统一考核”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包括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工作机制、宣传报道、惩处扣分、奖励加分等方面,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办法细则附后)。
四、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以日常督查、季度考核为主,年底检查验收为辅,采取资料检查、听取汇报、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交叉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区委、区政府年度岗位目标考核内容。
区政府设立专项考核资金,用于奖励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
对“两违”行为控制不力、出现局部蔓延趋势的,或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或者虽未达到10%以上,但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责任。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和规范村(居)民建房长效管理,坚决制止和有效查处各类村(居)民违法建房行为,是依法治区、构建和谐、推进我区城市化进程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一、考核奖励对象和内容
1、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工作大局积极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新闻报道工作,圆满完成市委宣传部下达的对上发稿任务,未发生较大新闻安全事件的镇街、市直部门、单位。
2、热爱新闻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撰写反映全市亮点工作稿件,并在济宁市级以上党报、党刊及主流媒体踊跃发稿的新闻单位记者、编辑,专职、兼职通讯报道员。
3、在济宁市级以上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重要媒体刊播的反映我市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成就的正面新闻宣传稿件(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新闻稿件)。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一)好新闻
1、参评范围:全市专、兼职新闻工作者和通讯报道员在济宁市级以上主要媒体发表的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及亮点的新闻稿件。
2、参评条件及奖励:
(1)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农民日报、工人日报、科技日报、法制日报、报头版头条稿件、头版主要新闻图片;新华社新闻稿被省级以上党报头版头条采用的正面宣传稿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全国新闻联播》、《新闻和报纸摘要》头条稿件;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重要稿件。每件奖金5000元。
(2)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农民日报、工人日报、科技日报、法制日报、报头版显著位置(二条、报眼、托底通栏)、其他要闻版头条稿件和主要新闻图片;新华社新闻稿500字以上并被省级以上党报采用,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头版稿件,新华社图片通稿被省以上党报头版采用或被2家以上省级以上党报采用;国家部委机关报、专业报头版头条稿件、头版主要新闻图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全国新闻联播》、《新闻和报纸摘要》500字以上稿件;大众日报头版头条稿件,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新闻》、山东电视台《新闻联播》头条稿件(独立稿件)。每件奖金元。
(3)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农民日报、工人日报、科技日报、法制日报、报头版300字以上,要闻版500字以上或300字以上配发评论的稿件;新华社新闻稿300字以上稿件、新华社图片通稿被地市级党报头版采用或2家以上地市级党报采用;国家部委机关报、专业报头版显著位置400字以上或主要新闻图片,其他版面头条500字以上稿件;大众日报头版显著位置400字以上稿件或主要新闻图片,其他版面头条500字以上稿件;省级部门、行业报刊头版头条稿件和头版主要新闻图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全国新闻联播》、《新闻和报纸摘要》300字以上稿件,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新闻》、山东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400字以上或系列报道。每件奖金1000元。
(4)济宁日报头版头条稿件;济宁人民广播电台《济宁新闻》、济宁电视台《济宁新闻联播》头条稿件(独立稿件)。每件奖金300元。
(5)济宁日报头版显著位置新闻稿件、主要新闻图片和其他版面头条500字以上头条稿件,每件奖金100元。
(二)优秀通讯报道员
1、参评范围:新闻单位记者、编辑,全市专、兼职通讯员。
2、参评条件及奖励:由市委宣传部依据统计结果,对年内个人在济宁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数量、质量综合考核前50名分一二三等奖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新闻宣传报道先进集体
1、参评范围:各镇街,市直各部门、单位
2、参评条件及奖励:市委宣传部根据各镇街、部门单位在济宁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数量,按照“国家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采用一件计20分,省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采用一件计10分,济宁市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采用一件计6分;报刊头版头条、新闻联播头条双倍计分,重点专业报刊按同级党报党刊减半计分,同一稿件被不同新闻媒体采用按最高标准计分”的计分标准,对各镇街、部门单位发稿情况进行月统计、季通报,年终对全年新闻发稿统计前6名镇街和前10名市直部门单位分别授予“新闻宣传报道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进行隆重表彰。
三、奖励考核办法
1、按时上报。各镇街、市直各部门、新闻单位按月份统计本单位在济宁市级以上新闻媒体的用稿情况,认真填报《对上报道用稿统计表》和《好新闻申报表》(表样附后),于次月的5日前上报市委宣传部新闻科,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市委宣传部新闻科与上级新闻媒体对接核实后,对镇街、部门发稿情况实行季通报制度,用稿数量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通报给各镇街、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同时纳入镇街、部门年度精神文明考核范围,并作为文明单位等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2、定期奖励。好新闻以刊发的报纸原件、播发的录音(像)带以及用稿通知单为依据,每半年进行汇总审核、发放奖金。凡不能提供证明其真实播况的稿件一律不予奖励。一稿多用的就高奖励,不重复奖励。在各媒体刊播的有偿稿件、文学作品、杂文、论文以及非新闻类稿件一律不予奖励。优秀通讯报道员、新闻宣传报道先进集体根据发稿统计排名情况,年终进行表彰奖励。
3、客观公正。各镇街、各单位要对材料申报和稿件统计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评比资格。各项材料均须由镇街、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市委宣传部将按照本办法规定,对上报的新闻发稿情况进行严格汇总核实,根据奖励条件确定初选名单,并报请部领导审核同意后进行表彰奖励。
4、涉及网络新闻宣传的稿件的奖励办法由市互联网管理办公室和市对外宣传办公室进行年终考核后一并奖励。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新闻宣传工作暨通讯员培训会议。主要目的和任务,是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集中开展培训和交流学习,进一步明确认识,增强信心,开阔视野,提高素质,促进我县新闻宣传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为了开好这次会议,县委宣传部、广电局、外宣办做了大量筹备工作,制定了《县新闻宣传管理办法》,修订印发了《**县通讯员考核管理办法》,明确了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通讯员的工作职责,是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新闻宣传管理和通讯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还评选表彰了一批优秀通讯员和好新闻作品。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对获奖人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县外宣办、广播电视台负责同志分别就新闻稿件采写、电视新闻制作作了专题辅导讲解,内容充实,事例翔实,通俗易懂,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下面,我再强调三个问题。
一、正视形势,坚定信心,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新闻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可以有效推动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顺利开展。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我县新闻宣传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大批年轻有为、素质优良、作风朴实的干部充实到新闻宣传部门,人员结构不断壮大,宣传设备明显改善,工作质量显著提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广大新闻工作者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大局和中心工作,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宣传我县各项工作新成就、报道各条战线先进典型、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展示推介**新形象、弘扬先进文化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省市媒体发稿数量不断增加,稿件质量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全县新闻宣传工作呈现出对内宣传富有成效、对外宣传影响扩大的喜人局面。特别是广大通讯员,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开拓进取,笔耕不辍,为宣传本单位工作业绩、拓展**新闻宣传新领域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全县新闻工作者和广大通讯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我县新闻宣传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全县新闻宣传工作氛围不够浓厚,一些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认识不到位,对新闻宣传工作重视程度不高,认为宣传不宣传一个样,宣传多少一个样,个别乡镇和部门多年来基本是零报道零宣传;二是在省级以上媒体上刊发的新闻稿件数量十分有限,影响深、质量高的稿件比较少,许多发生在我们身边一些生动鲜活的新人、新事、新风貌没有得到及时的宣传报道,特别是中央级媒体上我县新闻稿件几乎是零;三是新闻宣传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新闻工作者虽然写了大量稿件,但大都是常规性会议报道类新闻,缺乏深层次、大份量的新闻作品,采写、编排、制作、报道方面经常出现数字、称谓、逻辑等方面的差错,对我县新闻宣传质量和各项工作造成负面影响。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决战之年,也是谋划“十二五”的奠基之年。全县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赶超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的发展主题和“工业强县、产业富民”的发展战略,为全县新闻宣传工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新闻宣传部门和广大新闻通讯员要紧紧围绕全县大局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发挥职能,尽职尽责,为干事创业鼓劲助威,为加快发展摇旗呐喊,大力倡导自强不息、求真务实的实干精神,弘扬兢兢业业、扎实苦干的优良作风,为加快发展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认真学习,苦练内功,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和水平
新闻工作虽然辛苦但很光荣,是一项非常崇高的职业,也是一项十分锻炼人的工作。今天在座的许多工作人员和通讯员,大多很年轻,都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也是全县新闻报道队伍的中坚力量,有一定的文字水平和写作基础,具备从事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基本条件。但是有相当一部分同志没有经过专业的学习培训,缺乏新闻采写的基本技能,从事新闻宣传工作力不从心,需要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学习提高。为此,我提出几点要求:一要勤于学习。学习是搞好工作的前提,只有加强学习,才能提高本领,搞好工作。新闻工作者和广大通讯员要加强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财经知识的学习,特别是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系统学习掌握新闻写作专业知识,准确把握全县及各乡镇、各单位的工作动态,努力提高宣传工作和新闻写作能力,做到勤学、勤思、勤问、勤写,以勤取胜。二要把握方向。新闻宣传工作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舆论支持和全程服务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反过来又为新闻宣传工作提供了鲜活的素材。新闻工作者特别是广大通讯员要经常深入基层,挖掘提炼,总结推广。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全面准确报道我县各项建设事业的新面貌、新成就。要善于发现新闻线索,深入基层和工作一线进行采访了解,找准角度,把握尺度,突出重点,发挥优势,采写切合实际的新闻报道。三要掌握技巧。政治性、时效性、真实性是新闻工作的基本要求。新闻宣传工作专业性极强,新闻工作者特别是新闻通讯员要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特点、规律的学习与研究,掌握必备的新闻采写制作技巧,着力捕捉工作的亮点,寻找最佳切入点,找准宣传报道的视角,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地进行宣传报道。特别是对典型宣传,要准确把握,加强策划,精心组织,抓住闪光点,扩大影响力。四要加强交流。县外宣办、广播电视台要定期举办新闻业务培训班和研讨会,选派一批优秀新闻工作者外出挂职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广大通讯员要多与新闻单位的领导和新闻记者、新闻同行学习交流,增加交往,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去年9月,县上创办了《**时讯》周刊,为广大通讯员提供了一个发挥特长的载体,希望大家多投稿、投好稿。《**时讯》将优先采用新闻通讯员的稿件。五要提高修养。要严格遵守新闻职业道德规范,感于清贫,乐于奉献,克服浮躁自满情绪,实事求是地采写新闻,坚决纠正坐在办公室“制造”新闻的做法,坚决杜绝捕风捉影、胡编滥造、添枝加叶,坚决禁止虚假新闻和有偿新闻,大力发扬新闻宣传工作风清气正的优良作风,树立良好的新闻职业形象。
三、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推动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要坚持“三贴近”原则。“三贴近”是做好新形势下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基层是鲜活新闻的沃土,大量的新闻素材就在我们身边。新闻宣传部门和新闻工作者要在搞好常规宣传报道的同时,把新闻视角向工作一线倾斜,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反映社会主流,报道群众呼声,丰富宣传内容,提高新闻稿件的可信度和公信力。
二要准确把握宣传重点。进一步加大经济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报道重点建设项目工作中的亮点和特色,突出县委、县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和各乡镇、各部门推动实际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以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为出发点,加强对民生保障、就业安置、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劳务输出、精神文明创建等方面的宣传。大力推介一批先进典型,深入挖掘他们的先进事迹,扩大典型宣传效应,达到教育引导效果。要找准宣传报道的着力点,做到开展工作与宣传报道的有力结合,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要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在新闻的采写、制作中,要开阔视野,创新思路,及时学习借鉴电台、报刊的好构思、好版面、好做法,及时努力改进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宣传的层次上,要立足县内,拓展外宣,着力增大在市以上媒体宣传的数量、质量,力争省、中央媒体宣传有大的突破。特别是要树立“精品”意识,在采写、制作上要精益求精,力争推出一批高层、高质量的新闻宣传成果。
(一)县财政局(县民生办)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实施民生工程的牵头抓总工作。
1、制定全县民生工程实施意见、工作计划、筹资方案,并配合各成员单位制定各单项工程实施办法。
2、协调各成员单位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
3、负责全县民生工程资金的测算、筹集、拨付、管理。
4、制定全县民生工程各项工作制度和年度考核办法。
5、组织开展全县每月民生工程考核和年度考核。
6、负责全县民生工程实施工作会议和协调小组会议的筹备工作。
7、负责组织召开全县民生工程联络员会议。
8、负责全县民生工程报表汇总和信息报送及简报编发工作。
9、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民生工程政策和实施成果等宣传报道工作,并为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搞好协调服务。
10、认真完成省、市民生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协调小组各工程牵头单位是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所牵头的民生工程项目负总责。
1、负责所牵头工程项目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
2、制定牵头工程项目的实施办法和工作指导意见。
3、指导、督查、协调各乡镇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4、开展所牵头工程项目的政策宣传工作。
5、负责所牵头工程项目每月情况和信息报送工作。
6、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络,并配合做好省、市对我县开展的工程督查、考核工作。
7、制定所牵头工程项目考核办法和对乡镇工程实施情况的考核工作。
8、负责所牵头项目的日常调度和督查工作。
9、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民生工程进行执法监察和审计监督。
10、认真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并配合好县民生办开展的各项工作。
二、县直单位民生工程联络员工作职责
1、负责本部门牵头工程的情况汇总和进展情况、工作信息报送工作。
2、参加县民生办召开的工作座谈会,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3、参与全县民生工程综合督查和考核工作。
4、加强与县民生办沟通联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各项工作部署。
三、建立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协调推进制度
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对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地推进实施民生工程。
1、政策宣传制度
县民生办牵头组织开展全县性民生工程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社会了解、支持和参与民生工程,加大民生工程建设成效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民生工程向纵深推进,使民生工程深入人心,温暖民心。
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开展所牵头工程项目的全县性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实效,统一口径,协作互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把政策交给群众,接受群众的监督。
2、分类指导制度
县民生办加强民生工程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健全资金筹措、管理、拨付、使用制度,督促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到位、拨付到位,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好的做法。
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制定牵头项目实施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下移工作重心,创新工作方法,搞好协调服务,确保政策落实,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之间推进不平衡问题,确保协调推进。
3、工程类项目调度制度
各工程类项目牵头部门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及早下达建设计划,及早拨付工程资金,及早开工项目建设,加强对乡镇的分类指导,确保工程按时完成。推行工程类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六制”管理。落实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饮水安全工程的税费、用电等优惠政策,完善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公路“村村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民生工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持久发挥民生工程项目效益。
4、发放或补助类项目公示制度
各发放或补助类项目牵头部门要科学整合基层管理机构和人力资源,推广完善惠民资金管理“一体化”、平台“一网联”、审核“一线实”、发放“一卡通”、服务“一站办”的“五个一”试点,把基础数据核实,把发放对象搞准,抓好调查摸底、审核评议、公开公布三个重点环节,切实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支付到人、打卡发放。注重用民主的方法推进政策落实,严格审批和公示程序,审查核实补助条件和补助范围,防止虚报冒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改进工作方式,简化工作程序,减少中间环节,使人民群众及时方便地享受到惠民政策。
5、督查考核制度
县民生办进一步改进综合督查方式,完善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每月组织1次全县综合性民生工程综合督查和1次年度考核,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
各项目牵头主管部门要制定专项督查和工程考核办法,采取随机抽样和暗访、排查等形式,提高督查考核效果,全年开展专项督查不少于四次,及时向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报告存在困难和问题。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反映各地工作情况。监察、审计和统计部门加大对民生工程监督力度,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实。
6、情况通报制度
县民生办定期召开联络员例会,传达县委、县政府和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工作部署,通报各项民生工程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究相关问题,分析提出建议,编发《民生工程简报》、督查通报等。
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政策宣传、情况报送、督查考核等制度,报县民生办备案。按月报送各项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工作动态、每月行事历、相关问题和意见建议,半年报送一次工作总结,每月28日前报送至县民生办汇总。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委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考核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容貌标准(试行)》等与“城乡清洁工程”有关的重要文件,使全委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积极主动投身于这项伟大的运动当中,并在日常工
作中切实转变机关干部作风,塑造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完善机构、健全制度。xx年12月,我委成立了“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为更好地开展工作,于xx年2月在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督查办公室,并准备完善和建立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巡查制度(含徒步巡查)、投诉举报制度、快速反应制度、总结汇报制度、奖励制度、工作档案制度、宣传报道制度,抓好制度落实,通过严格的制度来管理和规范我委xx年“城乡清洁工程”的各项工作。
三、制订五年工作规划。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规划(xx-20xx年)》提出的未来五年“城乡清洁工程”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相关措施,配合##市三个阶段(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20xx年、三年奋斗期20xx年和五年发展期20xx年)的“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结合##市城市建设的特点,制订##市建委五年“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的实施细则,力争##市到20xx年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时获国家文明城市或国家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确保到20xx年##市城乡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将得到明显改善。
四、加强巡查督促工作。“城乡清洁工程
”工作督查办公室每周一下午对建委及相关领导责任路段城乡清洁担负的职责内容及全市范围内建委业务内容中各单位开展“城乡清洁工程”情况进行督查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反《“城乡清洁工程”基本要求》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容貌标准(试行)》的现象和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检查整改的进展情况及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城乡清洁工程”工作情况,正常情况下每月1~2报,特殊情况或特殊问题在解决后立即汇报,保证信息畅通。
五、编制专业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积极开展专业规划研究与编制的各项工作,对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中各种管线设施的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做到管线入地、同步建设。xx年我委已上报计划,协调规划部门完成公交、燃气、供水、排水等多个行业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我委将积极利用现有的宣传方式、渠道,宣传报道自治区、市委、政府的有关政策、法规、通知以及本单位“城乡清洁工程”开展情况(包括印发的各种通知、函、上报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各项工作开展的动态),让广大人民进一步了解和充分认识开展城乡清洁运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公民意识,使广大居民群众理解、支持并主动地参与城乡清洁运动,配合做好“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目前,我委用于宣传的渠道有三条:
1.利用##市建委网站,开辟“城乡清洁工程”专栏或专题,及时上传自治区、市委、政府和我委印发的有关政策、法规、通知以及广西自治区内各地“城乡清洁工程” 开展动态,在条件允许前提下组织网民对目前存在的“城乡清洁工程”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探讨,及时处理网民投诉的问题,勇于接受网民的监督和建议,并将有利于转变我委机关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良好建议贯彻到实际工作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