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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培训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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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培训总结

会计法培训总结范文第1篇

镇财政所有干部职工5人,多年来,在上级财政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该所干部职工团结一致,紧紧围绕“会计工作服务经济发展”这一主题,坚持贯彻落实《会计法》等会计法规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强化会计监督、规范会计工作行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该所非常注重会计法规及会计业务知识的学习,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和严格的学习纪律,坚持会计法规和会计业务知识学习制度化、经常化,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几年来,他们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了《会计法》、《预算法》、《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村级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会计法律法规,参加了县财政局组织的会计法知识培训、会计电算化培训等活动。全体干部职工都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珠算等级证书和初级以上会计技术职称,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为进一步做好全镇的会计工作,服务边贸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以会计服务于经济发展为宗旨,努力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汊河镇是安徽省边贸重镇,近几年来,外来客商投资办企业十分红火,经济发展呈现快速迅猛势头。汊河镇的会计工作如何适应市场要求,是摆在汊河镇财政所面前的现实课题。他们深深意识到“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因此,他们与时俱进,改变观念,把为外来客商和民营企业做好服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做。对每个来汊河投资的企业,从筹建开始,他们就主动派专人前去了解其是否及时建账,会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情况,并协助企业建好账,主动为其提供咨询等各种服务。一方面使客商感到投资环境的优越,另一方面也杜绝了企业不按规定建账、核算带来的种种不良隐患,不知不觉的寓监督于管理之中。他们还定期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在会计人员、会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培训等方面存在哪些困难,主动帮助企业及时聘用有资质的会计人员,联系会计人员培训,解答疑难问题。同时也为企业在改善经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出谋划策,排忧解难,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也可以说为汊河镇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经济跨跃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三、认真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强化会计核算与监督

长期以来,该所一直坚持不折不扣的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不断规范会计核算和强化会计监督。首先,加强自身建设。在财政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建立了《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会计稽核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等,细化管理内容,强化管理手段,完善管理机制。多年来,该所内部从未发生一起违反财经纪律的事件,财务账目清清楚楚,会计人员清清白白,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多次表扬。其次,加强镇直事业单位及村级财务管理。一段时期,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汊河镇镇直事业单位及村级财务较为混乱,群众反映比较强烈,该所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及时介入,用两个月时间进行人员调整、业务培训、财务清理和健全制度,使汊河镇镇村财务面貌焕然一新,全面走向正轨,成为全县财务管理的一个亮点。为维护稳定、促进会计工作法制化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四、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规,规范财经秩序,

会计法培训总结范文第2篇

一、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会计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三种。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依法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工作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责任则是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统一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民事责任则是对于民事受托责任的履行。虽然我国自1985年就已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并于1993年、1999年、2006年多次进行修订,期间还颁布了《公司法》、《注册会计师法》、《审计法》等相关法规对会计责任进行不断的完善,但由于近年来我国会计法律责任主体不断壮大、会计违法行为逐渐多样化等原因,我国的会计法律责任制度仍然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不足:

1.会计法律体系不健全

一是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判断没有科学的法律解释,以财务报表造假为例,会计工作人员严格依靠会计制度及准则的规定编制出的报表一旦与事实不符,仍然存在报表造假的嫌疑;二是对会计违法责任主体界定不明,会计法中主要是以社会管理角度划分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没有充分考虑权利关系及资产责任,因而容易使既得利益者逃脱法律的惩罚;三是法律责任中重行政责任轻民事责任,因而在越来越多的民事争端中难以发挥法律的作用;四是违法行为性质的界定不明确,在重大过失、普通过失和故意违法等性质的界定上没有严格的评判标准;五是相关法律体系的不协调,《证券法》、《会计法》等法律主要注重会计程序中的责任,而《刑法》、《公司法》等法律则更关注会计结果的法律责任,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容易产生矛盾。

2.会计市场运作机制学

由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会计目标逐渐趋于多元化,不仅要对企业的经营责任关系作出解释,同时也需要满足会计信息处理委托人的经营决策的需要。再者就是现阶段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相较计划经济体制下进一步的扩大,会计违法行为带来的经济效益也更为巨大。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经营者为了自身经济利益往往会要求会计工作人员对会计信息进行造假,而会计人员在巨大行政压力下往往也容易出现屈服。还有就是目前我国许多企业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对会计法律责任的思想认识不够充分,管理人员由于自身财会专业素质不足,而企业会计人员在岗位工作中缺乏热情,没有及时的对国家新推出会计法律细则进行学习。

3.会计监督体系不完善

通过2003年“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造假案可以发现,会计违法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是十分难以控制的。而我国的会计法律法规主要是针对会计违法行为发生后的处理,因此在实际的会计法律责任管理上必须加强外部监督,从而达到事中控制。但我国的会计监督主要都是通过企业的内部控制和审计实现的,而实际管理过程中许多企业不仅缺乏有效的内部会计管控,甚至对于外部监督进行干扰和阻挠,导致会计违法行为十分难以被及时发现。

二、会计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措施探讨

1.全面完善会计立法

一是针对目前社会上越来越多样化的会计违法行为来全面完善《会计法》的涵盖范围,从而保障会计司法过程中有法可依;二是重点加强《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细则的制定,明确划分会计法律的履行主体、情节、性质划分的依据;三是针对会计司法人员制定相关的工作流程,避免交叉司法和司法盲点的出现。四是全面提升会计违法行为的惩治标准,不仅要扩大会计违法追责的主体,还可以加大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力度。五是重点对会计民事责任的赔偿进行法律完善,从而提升会计法在民事责任中的巨大作用。

2.积极加强守法宣传

在会计工作人员方面,虽然在报考从业资格证时需要对会计法进行全面的学习,但一旦进入到工作岗位过程中,往往难以有效的进行《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再学习,因此十分容易出现无意性的违法行为。所以首先需要建立会计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和学习制度,时时帮助会计从业人员提升思想警惕性,明确违反会计法律的巨大危害。再者是对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会计相关培训,避免企业管理重经营轻财务情况的出现。还有就是督促企业加强内部控制,通过诚信守法的企业文化和严格的会计处理规范避免违法行为的出现。

3.重点加强会计监督

会计法律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主要可以通过三个方面。一是企业的内部监督,主要可以通过内部审计、内部考评等方法实现。二是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首先建立起会计评审委员会,积极引入资深会计师进入到各单位的会计行为评定中来,从而避免企业经营者与会计工作人员串通一气的行为。再者就是建立会计工作人员诚信档案,在行政处罚力度不足的情况下对会计违法人员进行记过,从而提升会计工作人员的守法意识。三是加强政府监督,各级政府可以建立公共稽查制度,以地方财政局、审计局为主导,社会人员为主体,不定期的对各单位进行会计违法、会计普法情况进行抽查。

会计法培训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 会计监管 会计制度

一、非营利组织概述

非营利组织是政府体系之外,具有公共服务宗旨或促进社会福利发展,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分配盈余,享受免税优待,依法成立的组织。在我国,非营利组织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群众团体组织,如各类团体、协会等,数量多、分布广、社会影响大;另一类是带公益性质的事业组织,包括各类学校、医院、图书馆、文艺体育机构等。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非营利组织已经逐渐成为除政府、企业外,现代社会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社会生活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特征

非营利组织不同于营利组织的目标与财务特征,决定了非营利组织管理会计与营利组织虽有某些共性,但更具有区别于企业管理会计的特殊性:第一,顾客的消费不是主要的资金来源,费用不是按照市场经济价值规律来收取。第二,缺少利润指标,管理的系统性出现缺损、不够完整,管理人员往往难以就各种目标的相对重要程度达成一致;对于一定的投入能在多大程度上帮助组织实现自己的目标也难以确定;分权管理的操作难度较大,不同组织之间也无法进行绩效的对比。第三,非营利组织权责利不是十分明确。由于非营利组织不存在利润指标,对各部门的职责履行的情况难以考核评价,因而对各部门的权责利也就难以划分。第四,所有权形式特殊。资财的权益属于组织本身所有。但是,非营利组织不能对其资财权益进行转让、出售,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必须按资财提供者的要求来运作、管理和处置资财,通常对损益不进行会计核算。

三、非营利组织会计监管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一)问题

(1)内部监管薄弱。若出资者不能对内部人员的行为实施有效的控制,他们就可能利用对资产的控制权通过造假牟取私利。如果经营管理者缺少必要的财务管理知识,并对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缺少必要的关注,组织内部对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的监管就会松懈,甚至不加管理或不从制度上予以控制,从而导致监管失控。同时,部分会计监管人员素质较差,部分会计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较低。这样他们往往对一些较为复杂的业务、新出现的业务不能按照会计法规、准则进行正确处理,使得会计信息不能得以正确反映。

(2)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管。我国非营利组织历史悠久,但对其会计法规体系建立较晚。我国政府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了以《会计法》为主体,相关的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会计监管法规体系,并颁布了《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但在实施监管的过程中,我国现行的会计法规体系依然存在许多不足,会计监管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会计法规之间的协调也存在问题。

(二)对策

(1)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授权控制制度,加强财务控制。明确规定涉及财务及相关工作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经办人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同时非营利组织应该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对组织内的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的相关知识培训,对单位高管应进行《会计法》等有关财政法规和财务制度的培训,改革和完善会计从业资质和技术职称的相关培训管理制度。

(2)进一步完善政府监管的体制,健全非营利组织监管法规体系。成立以财政部门作监管主体,审计、税务、人行等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监管体系,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通过定期抽查或联合互查的方式,检查非营利组织是否依法建账,会计凭证、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促进会计监管步入规范化、经常化、合理化轨道。规范和完善制约会计活动的法规制度,健全会计监管自身的法律体系。规范会计监管工作的方法、工作程序,做到有法可依。

四、完善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建议

(1)建立交流平台,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经验和资源共享,对于信息的提供方和接受方都要求我们要有主动性。同时,可以在相关政府部门设立一个协调机构。

(2)建立培训基地,提供民非组织观摩学习场所。可以提倡政府相关部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对非营利组织的成员进行会计相关的培训,可以收取合理的培训费用。会计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对民非组织会计人员的督促和管理,鼓励他们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政策水平。

(3)倡导服务团队,会计师事务所等独立审计机构可以成为民非组织的服务团队,这个过程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个费用政府可以视情况进行一定的补贴。财政部门和民政部门不仅要管理,更要服务,管理与服务并举。

(4)可以制定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与财务通则,并跟国际惯例趋同。随着民间非营利组织飞速发展,以及民间组织国际交流活动的日益增多,民间组织管理部门应加快立法的步伐,与时俱进,尽可能为民非组织营造一个健全的法律环境和制度环境,这样非营利组织才会得到更好的发展机会。

(5)非营利组织通常都存在一定的税收问题,我国的税收制度把民间非营利组织视同“准企业”看待,涉及到的税种大致有十三项。为避免税收成为民非组织的一项或有负债,统一民非组织税收制度,明确减免税规定势在必行。同时,税法应体现对捐赠者的鼓励,对捐赠单位或个人因捐赠所涉及到的税收条款应进行相应的修改或补充。

会计法培训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会计工作,法律,责任,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完善,建立法制健全、秩序稳定、功能完备和运作灵活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就成为了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传统的计划经济的根本区别所在。财务会计工作关系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并随着社会与经济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地完善。而中国作为一个法制国家,法律作为社会运转的保障,是我们今后生活和成长路上的行为规范。新《会计法》的制定是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加强单位、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对企业会计法律责任的规范和约束,提高了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不过我国现阶段对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还存在误区,这就需要国家、企业和个人不断的总结经验和改正错误。

一、会计法律责任的概述及组成

会计的法律责任是指违反会计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他是会计行为主体必须严守的底线,是财会行业正常运行的基石。会计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1、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规是所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后者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管理职权,对违反行政法上的强制性义务或扰乱行政管理秩序的人所实施的一中行政制裁措施。

2、刑事责任。针对我国的国情,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已经到了必须严惩的程度,加强形式责任就成为了治理不规范会计行为的重要措施。刑事责任主要适用于会计人员、单位财务负责人伪造或销毁会计资料以进行偷逃税或者贪污犯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

3、民事责任。该责任是会计法律责任中的重要形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平等主体间的会计关系越来越多。由于现代化经济生活对会计信息的依赖程度的加深,提供一方违反会计法规的行为可能给对方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现阶段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会计法》虽然强化了企业和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减少了舞弊贪污的发生,也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但是,还有很多的会计从业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意识浅薄,职业道德低下,同时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够,导致了仍有造假账、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

1、会计从业人员的会计法律责任意识低下,对法律本身存在误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目前,我国各个行业的从业人员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法律意识淡薄,法律责任不明确的问题。新《会计法》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资格取得和继续教育方面都做出了一定的要求。会计从业人员除了需要具备一定的财会专业知识外,对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的掌握也作为了资格认定的重要环节。可现实中,会计从业人员对其行业基本职责的掌握和对法律责任的遵守是非常贫乏的。究其原因,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市场的国际化让一些人看到了机遇,想大捞特捞一把。再加上中小企业经营体制的改革还存在一些漏洞,相关人员为了迎合上司,而出现了一些造假账和偷税漏税的情况。

2、单位负责人只重视大的决策而对自己要承担的会计法律责任认识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现实中很多的单位负责人对自己应该承担的会计法律责任存在着误区,他们认为自己只负责本部门的统筹决策,只注重本单位部门的向外扩张,而会计工作属于部门内部范畴,应该由本部门的负责人负责。长此以往,导致了单位内部财务制度的不完整,形成了互相推卸责任的局面,也让那些想打球从中捞取好处的人得偿所愿了。故而,想改变这种局面就要从公司的领导层抓起,提高单位负责人的法制观念,使其认识到自己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促进其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对会计人员的监督考核机制。

3、对虚假会计信息的认定存在一定的误区。

新《会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各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监督监察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在会计信息的监察中,由于执法、司法人员往往缺乏专业的会计知识,使得只通过司法监察部门进行认定很难实现信息的真实性。本人认为对会计信息的监察认定应该使用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相结合的方式,国家监察部门在提高执法人员的会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可考虑聘请社会中专业的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等,对专业知识进行分析,从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4、对会计违法行为缺乏惩治力度和有力的保障体制。

《会计法》在行政处分的规定方面存在不合理现象,单位负责人作为行政责任主体的承担者,其缺乏对自我的监督惩罚动力,容易产生不作为的违法行为。行政和刑事责任界定不够清晰,使得执法时出现了无法可依的现象。对国家事业单位和中小企业的监管不到位,民事责任未明确涉及到上述两者的相关责任问题,缺乏第三方的公平监督。

三、针对我国会计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

由于会计行业既包括了会计从业人员,还涉及到单位企业的管理层,因此要全面有针对性的做好对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1、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遵纪守法观念的培养。

人民群众是国家存在的基石,任何问题的解决都要从基层抓起。国家应该加大对《会计法》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会计从业人员、单位负责人和主管财务的领导,要进行定期的培训和宣传。重点要放在增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上,要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完善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颂扬,使人们从主观上认识到违法乱纪的可耻。比如单位可进行定期的职业技能考核,把法律规范的宣传融合到考核中去,对考核成绩优秀、职业道德高尚的个人和团体加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和现实中法律观念淡薄的人进行说服教育等。

2、完善单位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增设专门机构加强监督管理。

现阶段我国各级政府的财政部门基本都成立了专门的会计监察机构,但监察二字,顾名思义是要先监督再治理,能在监督阶段解决的问题就不要留到造成损失后再处理。我国的这些会计监察机构把重点都放在了事后处理上,缺少事先的监管控制功能。针对这些缺陷,国家可以对相关单位的会计工作进行多方面的治理完善,在加强会计信息真实性监管的同时,可以雇佣社会性组织或专业人士进行协助管理。

3、政府部门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保证相关法律的贯彻落实。

会计行业健康发展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依法严惩违法的会计行为,是保障会计工作秩序正常发展的重要措施。《会计法》作为会计行业主要的标尺,政府部门要严格依照该法办事,要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明确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的区分。相关部门要强化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惩治力度,充分利用通报、罚款等手段,对违法单位负责人加以严惩,对触犯刑法的行为,追究其刑事责任。(作者单位: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会计学院)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于2000年7月1日开始实施

[2] 刘燕,《会计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7月

会计法培训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医院;会计档案;管理

医院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医院医疗业务活动、账务收支状况及其结果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医院会计档案对指导医院经营管理、总结医疗工作等具有重要作用。由于同医院自身运营有关的信息70%左右来自会计资料[1],因此,依法加强医院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实施,有效地规范了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但在工作实践中,医院会计档案管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材料归档不及时。多数医院只重视文书档案的管理,而忽视会计档案的管理,会计档案由医院会计部门自己保管,未按时移交医院档案管理部门;在一些已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医院,会计资料只移交了纸质档案,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会计数据却一直保存在会计部门,没有把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会计档案同步移交,严重破坏了档案全宗的完整性。

1.2与档案管理工作不衔接。医院会计档案是会计核算的产物,它产生于医院会计业务工作中,是会计工作的延伸和终结。但在实际工作中,医院会计人员对会计业务非常熟练,经常参加会计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却没有参加过会计档案管理知识的培训与学习,特是对会计档案规范化整理标准知之甚少,不少医院只重会计业务,轻会计档案管理,存在会计业务与会计档案管理相脱节的现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也不完整,多数医院没有配备专人管理会计档案,甚至由出纳会计兼管会计档案,这是不符合规定的。

1.3监督指导不到位。会计业务主要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管,而财政部门和档案部门很少联手对新形势下会计档案的管理进行监督指导。财政部门只监管会计业务规范与否,而对会计档案规范与否少有问津,档案部门也很少主动介入,致使会计档案管理基本处于失控状态。

1.4鉴定销毁不及时。有的医院把凭证、账 簿等会计档案自成立以来一直保存至今,大大超出了其保管期限,没有及时进行鉴定销毁,从而造成空间和档案装具的浪费。

2依法加强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针对上述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必须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加强管理,应突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2.1 提高依法管理会计档案意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规定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第四条规定“各单位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各单位都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因此,各医院的领导一定要提高依法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的意识,从法律的高度加强管理,使会计档案管理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2.2 依法完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档案法》、《会计法》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制定适合各自医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明确会计档案归档收集、立卷、保管、借阅、移交及鉴定销毁制度等,作出具体可操作性强的规定,使会计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同时,还应制定一套电算化会计档案的管理制度,以便使电算化会计档案的管理形成制度化。

2.3 依法强化会计档案知识培训。《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因此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及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法对卫生事业单位的档案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改变以往只重视文书档案整理知识培训的做法,把会计档案整理及其他门类档案整理知识也列入其中,使各医院的档案人员全面掌握档案工作知识。同时,应将会计档案管理及操作技能的培训纳入医院会计人员上岗前的培训,从会计档案整理的基础业务学起,使其熟练掌握会计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

2.4 依法加大医院会计档案监管力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因此,各级财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应该联手做好医院会计档案的监督指导工作。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法,对会计档案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健康开展。各级财政部门应在对各级医院会计业务工作检查中,将会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纳入其中,加大对会计工作的整体性和连续性的检查与监督。

2.5 依法开展医院会计档案鉴定销毁。《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因此,各医院应依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遵照法定的程序定期进行会计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总之,医院会计档案是一项即复杂细致而又要求严密的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把医院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专业化和规范化,使其真正起到为医院发展建设发展服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