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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精准扶贫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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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精准扶贫工作计划

教师精准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政策。

对就读我校的建档立卡的家庭进行帮扶,保证上级的发放的贫困寄宿生补助全额准确的落实到位(目前每个建档立卡贫困生享受1250元/每年的待遇,同时家庭经济有困难的非建档立卡户子女,学校也发给适当的补助),让那些家庭贫困的孩子能够安心读书、读得起书。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住宿生学生提供营养的午餐和晚餐。坚决杜绝乱收费和推荐教辅资料的行为。

二、切实做好贫困救助工作。

组织全校教师和同学自愿捐款活动,积极争取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具体在每年的三月(控辍保学活动月)和九月(动员流失生返校月)都开展师生捐助活动,给学生集中购买学习用品。鼓励学生们努力学习,使学生们顺利的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全面落实“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包保建档立卡贫困生帮扶学生”的政策。

开展专题会安排扶贫工作,每月一次谈心谈话和每学期的家访是否落实到位,定期查看教师的扶贫家访记录本。

四、保证资金落实到位。

对于市级财政拨付贫困学生资助金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其他待遇等,要及时精准发放到学生手里。对各班“住宿生补助”政策的落实情况定期教学督查审核。

五、建立贫困学生信息台账。

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贫困生的资料数据库、贫困家庭劳动力数据库,使每一个贫困家庭、每一个贫困生都要有相应的信息资料,确保不漏一户贫困户、不漏一个贫困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最大程度地发挥各种教育扶贫资源的作用,确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稳步实施。

教师精准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教师培训工作

(一)2020年教师培训工作总结:

2020年我县的教师培训工作严格按照下达的培训任务和指标进行,分为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和校本培训共5个层次进行培训。

1.完成国家、省、州151人次。其中完成国家级培训共计25人(2020年“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22人正在陆续参培);完成省级培训53人(2020年省培项目6人正在陆续参培;完成州级培训73人。

2.完成县级培训共1720人次。全年共计完成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培训1871人次。所安排的培训做到了“选派到位,严格要求和规范管理。参培教师遵守纪律。认真学习,学有所获,完成学习后都能积极开展好“一培四展”工作并与其他教师共同分享培训成果。

3.进一步加强校本培训工作。我县中小学教师校本培训主要是以各中小学校为单位全员参与,全面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实现教师终身学习的校本培训理念。基本途径是以“十抓一促”为载体,规范各校校本培训的过程管理,落实“十抓一促”为主要内容的校本培训责任目标。并与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年度考核和绩效工资挂钩进行督促和考核。促进校本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了成效。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个别参训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与培训发生冲突时,影响了培训效果。

2.个别教师为培训而培训,未达到培训目的。

3.建议线上线下培训内容减少通识性讲座,培训针对学科内容贴近一线教师,要具有实效性。

(二)2021年教师工作计划及“十四五”工作思路

1.“十四五”期间我县将以学前教育教师、中小学骨干教师、中小学校长名园长、学科骨干教师为亮点,坚持“打造骨干、夯实校本,优化课堂、提升课研,全员参与、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提高教师参训的积极性、主动性。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扩大学习内容。进一步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形成教师培训的长效机制,完善教师培训的考核评估制度,秉承培训为教育发展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为教师发展服务的理念,突出师德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全面提高我县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促进我县教育改革和教育质量的跨越发展。

2.积极完成国家、省、州下达的各级各类培训任务。抓好学校的“十抓一促”、“一培四展”工作。

二、语言文字工作

(一)2020年语言文字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今年我县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有效地开展了语言文字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党政机关带好头。党政干部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贯彻落实语言文字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公文用字的规范化管理。

2.教育系统牢基础。一是将学校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学校教育目标。二是明确学校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用语用字。三是将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作为评优、晋职的必备条件之一。

3.新闻媒体做榜样。新闻媒体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节目制作播出的审制,播音员、主持人的普通话水平均达到规定等级。

4.服务行业强形象。把“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纳入部门的管理目标,纳入员工的工作规范和考核要求。服务行业必须把规范用语用字作为文明优质服务的重要指标,纳入日常检查考核。在县城主要街道设置大型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牌,对主要街道、广场等地的社会用语用字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

三、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1.公文格式仍有不规范现象,标点符号不能正确使用。

2.县域语言文字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创特色不够明显。

3.建议进一步加强公文格式规范化的培训,加强公文的审核校验,避免出现不规范现象。加大对各行各业、各领域的督导力度。

(二)2021年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及“十四五”工作思路

1.2021年我县语言文字工作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教师精准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1、开展入学教育。在3月1日下发电子邮件《关于开展开学教育及教育部网站《开学啦!》图解教育》,组织学校开展开学教育。8月30日下发通知,组织中小学上好2016年《开学第一课》,收看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CCTV-1)9月1日(星期四)20:00点播放的大型公益电视节目《开学第一课》,围绕精神,讲述故事,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要求各学校及时把《开学第一课》播出时间及频道通知到每一位学生,让其在家与父母共同观看。从3月21日开始到3月31日对全县中小学辍学生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全县共有辍学生246人,其中女童89人。九年级128人。4月16日制定《彰武县中小学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三年行动计划》;4月29日确定彰武县《阜新市教育扶贫城乡学校“对口帮扶”工程结对子名单》。

2、2016年5月5日召开学校章程建设推进会议,启动了为期两年的学校章程建设工作。5月17日召开学校章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审核小组工作会议。在7月5日县教育局下发的《关于2016年中小学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彰教字[2016]40号)别对学校章程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在9月1日县教育局又专门下发了通知,对各学校的章程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9月30日县教育局再次召开学校章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审核小组工作会议,研究章程审核阶段的具体工作标准、程序,同时,要求各股室对待学校章程建设工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重视。在具体工作中,股室负责人全力支持,积极配合。从10月8日到11月初对各学校的章程进行集中审核,抽调党办、人事、计财、安全各1人,普教2人负责部门方面业务内容审核,以学校为单位形成审核材料, 11月2日县教育局把审核后的《学校章程建设指导意见》、《学校章程审核意见表》及审核后的《章程》分别返回给各学校。11月份,各学校根据县教育局的《学校章程建设指导意见》以及审核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次修改。在12月6日县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在寒假前召开学校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学校章程》,要求学校同县教育局工会请示,召开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的《学校章程》上报县教育局备案。

3、把市教育局《关于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课程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下发到全县中小学。5月17日深入彰武县实验小学、彰武县第二初级中学、冯家九年制学校、章古台九年制学校检查义务教育学校课程计划落实情况。9月份把市教育局的《关于部分教育学校课程计划落实情况抽查结果的通报》下发到全县中小学。5月25日参加市教育局学籍工作会议,开展清理义务教育九年级学生学籍工作,9月份为新生注册电子化学籍,建立纸质学籍。

4、为提高在校学生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发生,促进校园安全和在校学生人身安全,2016年9月,县人民检察院与教育局联合组织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文件下发全县各学校,11月23日在县电影院举办“彰武县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启动仪式”。11月16日彰武县中小学代表队在市教育局参加法制知识竞赛,并获得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12月份组织评选、推荐县、市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

5、加强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管理工作,5月5日县教育局专门下发了彰教字[2016]17号文件,对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严格按照各学校当前学籍人数征订教材。9月1日开学后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的教材的发放情况进行审核,调整差别,调配保证学生免费教材的使用。在9月末回收学校多余教材,2016年仅小学一年级教材多余121套。

6、5月15日召开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会议、保送生工作会议、普教单独毕业学生考试工作会议。在会议上共强调了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2016年中考报名工作;二是2016年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考前培训工作;三是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四是2016年保送生报名工作;五是2016年普教单独毕业学生考试工作。会议上下发了《关于印发彰武县2016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彰教字[2016]27号)、《关于印发2016年阜新市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彰武县高级中学保送生录取办法的通知》(彰教字[2016] 29号)。阜新市三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彰武县招收保送生5人,其中:阜新市高级中学2人,阜新市实验中学2人,阜新市海州高中1人,保送生不占定向指标。彰武县高级中学在全县范围内招收保送生50人。2016年初升高考生报名2021人。录取工作实行考前录取保送生;在统一中考后提前批次录取跨地区辽宁省优质高中招生;第一批次录取彰武县高中考生;第二批次录取彰武县一般高中考生。2016年报考志愿共15所学校,其中阜新市直属3所及沈阳经济区其它三个市7所省级示范性高中面向彰武县共招收45名公费生(含有5名保送生)。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1510人。其中,彰武县高级中学招生1050人(含50名保送生),分数线为370.45分;二高中招生360人;蒙高中招生100人。彰武县职教中心招生400人。2016年中考总分为505分。7月7日初中升学考试成绩,在480分以上考生有31名。5月21、22日单独毕业考生统一时间考试。2016年普教单独毕业考生共涉及14所学校548人。

7、9月份开学后,开展中小学生、教学班级统计,初中毕业生去向统计,留守儿童档案完善、充实,留守儿童统计等工作。通过学校的工作计划、课程表、作息时间表了解学校的工作情况,严格审查学校课程开设情况,特别是地方课程的开设情况。

8、深入开展课堂教学改革。

①典型示范,引领课改。

继续以实验点校为引领,骨干学校为辐射,全面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彰武县第三初级中学、实验小学、第二小学为我县课堂教学改革实验点校中的先进典型,学校各有特色。

彰武县三中是首批参加课改实验的学校,是辽宁省课堂教学改革示范校,阜新市课改示范校实验点校,是阜新市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会成员单位。今年5月20日成功举办了名优教师走进课改示范校研修活动。

彰武县实验小学今年申报辽宁省课改示范校,学校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教师到阜蒙县实验小学交流课堂教学改革经验,学习先进做法。11月9日成功举办了课堂教学开放日活动。在教育精准扶贫活动中,同帮扶农村学校结对子,把学校课堂教学改革的做法和经验传送到农村学校,帮助农村学校培训教师。

彰武县第二小学深入扎实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校本课程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组织部分领导、教师去沈阳市大东区辽沈路第二小学学习考察,探索课堂教学改革的思路和方法。

②开展“三名工程”,推动课改。

开展“名师、名校、名校长”工程,推动课堂教学改革深入开展。2016年3月15日,全县有29名教师入选阜新市“教师教育工程”名优教师评选结果,其中模范教师1人,名师6人,学科带头人14人,优秀班主任8人。彰武县第三初级中学校长温国忠入选辽宁省名校长。彰武县名校评选活动正在开展中。

在实践中通过校长岗位交流、教师支教等形式,把课堂教学改革的先进经验推广到农村学校,全面推进我县课堂教学改革健康开展。

教师精准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化

近年来,随着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的快速增长,博士生社会实践日益受到重视,而社会实践本身在博士生思想政治教育中也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置。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化已成为博士生培养教育的必要环节和有效途径。然而,目前高校中仅有少数高校较成熟地组织开展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化工作,大多数高校都未能建立健全相应职能部门和管理机制。因而,进一步探索高校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化工作的推进策略对于发挥社会实践育人功能和优化博士生培养方案意义尤为重大。

一、目前高校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化工作实施现状分析

基于博士生社会实践对博士生培养教育的重要作用,推进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化必然成为一项值得推进、亟待推进的重要工作。然而,放眼全国高校,目前只有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两所高校在实施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化工作,更多高校由于种种主客观因素限制未能实施该项工作。总结清华大学和浙江大学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化工作的组织模式和工作经验,分析其他高校落实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化工作的限制因素,对日后更多高校组织落实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化探寻合理、有效推进策略和路径大有裨益。

1.高校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化的成功经验

清华大学是国内高校中最早落实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化工作且最具示范效应的高校。清华大学组织博士生开展社会实践起源于1984年,并逐步推进落实。1987年,清华大学开始将社会实践作为研究生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累计有两万余名研究生在上万个单位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2002年,清华大学出台正式文件,对所有博士生实行社会实践完全必修化,规定直博二年级暑假、普博一年级暑假必须前往社会实践基地开展为期至少六周时间的社会实践活动。《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规定》《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博士生社会实践申请、考核等具体要求,从而使博士生社会实践规范化,并每年更新《清华大学博士生必修实践课程手册精简版》,指导博士生开展社会实践。在相关文件办法的指导下,清华大学逐步明确了“以培养博士全面素质为核心,坚持第一第二课堂有机统一,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有机统一,注重社会实践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的工作理念,打造“科技服务社会”为主的实践形式,树立起“组织基地化、任务项目化、管理专业化”的工作模式。[1]2015年6月,浙江大学为了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促进博士生培养与社会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增强博士生服务国家、服务社会的责任感,提升博士生的综合竞争力,结合博士生培养工作实际,制定并颁发了《浙江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学校将社会实践列入博士生培养的必修环节,2014级以后(含)所有学术学位博士生(除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生外)均需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在社会实践基地进行的社会实践和经研究生院及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认定并批准的其他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形式上,鼓励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科技服务、社会调研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基地方面,浙江大学还积极开拓综合型基地和专业型基地,以保障社会实践持续有序开展。在一系列有关推进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化的学校办法和规定出台之后,浙江大学的博士生社会实践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这一工作在提升学生竞争力和扩大学校社会影响力方面成效凸显。

2.推行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化的不利因素

除了清华大学和浙江大学两所高校以外,其他高校大多处于政策酝酿、筹备落实阶段,甚至更多高校还未将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化纳入工作计划。落实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化面临着诸多阻力和困难,了解这些困难和问题是我们落实社会实践必修化工作的前提和关注点。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化的不利因素主要来自博士生自身、专业教师、实践基地和实践经费四个方面。

一是博士生的参与积极性需要激发。

目前绝大多数博士生都承担着繁重的科研任务,特别是理、工、医科学生受学科传统培养方式限制,主要以在实验室开展实验为主,活动的范围和内容比较受局限。而参与社会实践不可避免地会挤占科研时间,影响科研进度,因此博士生在社会实践工作中的参与度一直处于较低水平。

二是专业教师指导实践的主动性难以调动。

目前研究生社会实践被孤立于研究生学术培养体系之外,主要由学生工作队伍负责,很少有专业教师关心、参与、指导社会实践工作。另外,由于近年来专业教师自身科研教学任务多、压力大,更难协调时间参与社会实践指导,同时,专业教师因为科研任务重会将博士生纳入自己的科研任务中,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学生结合自己的专业所长在其他方面开展实践活动的时间和精力。专业教师全程参与指导社会实践活动,对于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化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一方面,专业教师能够为实践项目确定准确方向、把握研究方法、合理组合团队、提高成果效能;另一方面,专业教师能结合自己的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指导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有利于提升社会实践质量以及更好地实现实践育人的目标。

三是实践基地管理建设有待加强。

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化需要众多实践基地作为支撑,以复旦大学为例,目前仅有22个校级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且主要分布在华东、华中、华南和西南地区,实难达到全校博士生社会实践基地全覆盖的指标。而且根据往年与基地合作发展的经验和情况反馈,存在着社会实践基地需求与学生意愿严重不匹配的问题,即基地方提供了大量的实践项目和挂职岗位,但由于专业限制等原因,学校难以精准对接所需专业背景的博士生。此外,由于博士生自身专业兴趣及方向的原因,很少能找到适合的、符合意愿的实践项目或挂职岗位。由此,基地建设和管理面临的巨大挑战必然限制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化工作的全面有序推进。

二、推进高校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化工作的策略

高校稳步推进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化工作,可以高校已有的成功案例为经验参考,并在积极应对各类主客观限制因素的基础上,全景式、多维度、深层次地进行相关策略制定,做好如下工作。

1.落实上级要求,出台制度规章

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指出,要把社会实践“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系统设计实践育人教育教学体系,规定相应学时学分,合理增加实践课时”,并且“区分不同类型实践育人形式,制定具体工作规划”。这一规定同样也适用于博士生教育。目前,高校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教学环节有明确要求,而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中虽有社会实践的规定和要求,《培养手册》中也有相应栏目的说明,却由于没有强制性学分要求,给实际的推进工作留下了“弹性空间”,效果往往达不到预期。因此,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博士生社会实践重要性和价值意义的认识是非常必要的,特别需要重视实践教育的育人功能,不能将其简单化地视作可有可无的“软任务”,而要充分结合博士生成长规律,积极构建博士生实践教育的目标和规划,按照“硬指标”的要求做好顶层设计。适时出台“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化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将社会实践纳入博士生教学计划,作为博士生培养教育过程的必修环节,规定社会实践与一定的学时学分相挂钩,从而通过具体细则的制定使学生工作部门在实际操作中有制度保障。

2.组建推进小组,明晰组织架构

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落实和开展离不开有效的管理机制,具体工作的开展更需要相关人员的组织和推进。在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化的推进过程中,组建推进小组显然是必要的,辅之以完善的组织架构,以保证社会实践工作开展的有序性、持续性和成效性。一方面,在校级层面构建协调机制,由分管组织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牵头,与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友会、外联处等部门以及各院系首要负责人一同搭建博士生社会实践推进工作领导班子,加强统筹,理顺机制,形成合力,以推进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化的整体进度。另一方面,优化组织架构,强化实践组织管理,形成院校两级合作机制。由高校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实践活动,如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成立博士生社会实践办公室,专人负责全校博士生社会实践工作组织、宣传、基地建设与管理以及院系实践工作考核,并每年度制定《博士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进程表》,从工作启动、组织报名、确定人选、岗前培训、实践实施等多个方面指导院系开展工作。在院系层面,各院系根据自身情况,开展具体社会实践的组织管理事宜,如院系可以成立博士生社会实践工作小组,在充分考虑本院系学科专业特点的基础上,制定具有学科特色、可操作性的博士生实践工作方案,并按照学校制定的“博士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进程表”做好整体社会实践工作的前期宣传、动员活动、技能培训、立项审核、中期考核和结项审核等相关工作。

3.增加基地数量,加强管理建设

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是使博士生社会实践长期有效开展的重要基础和必要条件。高校必须对博士生社会实践基地进行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让相关学校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建设实践基地。借助校友会、校园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通过与学校外派挂职干部、优秀毕业校友、扶贫支持定点单位增进联络,充分利用政府及优秀企业的平台和资源,尝试共建博士生社会实践基地,保证有足够社会实践基地满足博士研究生开展社会实践的场地需求。同时,博士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并不能仅仅注重数量增长,更要关注质的提升。要使社会实践基地以需求为导向,将基地需求与博士生意愿高度匹配,否则即使基地数量再多、需求再大,也无法吸引博士生参与其中。而且要加强社会实践基地的管理建设,明确校方与基地各自的职责义务,制定详细的社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实现对社会实践基地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工作实效。通过定期举办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研讨会,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现基地和学校优势互补及多赢。此外,要积极鼓励各二级院系建立与专业相对口的专业型实践基地,作为综合型实践基地的有益补充,以提高博士生社会实践的参与度和吸引力。

4.完善实践体系,丰富实践形式

“根据社会实践深入社会的程度及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研究生社会实践可以分为接触社会型、服务社会型和融入社会型”,[2]目前大多数高校组织学生开展的社会实践是以项目调研为主要形式的接触社会型实践。而对于博士生社会实践而言,自然应提出更高的要求,应该将其定位为“服务社会型”和“融入社会型”实践。如何将其精准定位?必须适应博士生身心特点,发挥博士生专业特长和素质能力,丰富现有社会实践形式,逐步建立起包括项目调研、就业实践、挂职锻炼、理论宣讲、医疗服务、支教服务、科技服务等实践形式在内的社会实践体系。同时,要注重把社会实践切实与博士生专业兴趣和社会需求统一起来,如针对理工科学生应搭建一个高效的产学研结合平台,展开就业实践、企业实习的社会实践。通过多角度考虑问题,联结各方需求和发展导向,以期在实际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能够满足双方的要求,达到互利共赢的效果。

5.配备指导教师,提供实践领航

目前,高校博士生导师更多是在学术领域给予学生指导,很少对学生在社会实践上予以指导。而博士生导师作为高校宝贵的人力和智力资源,发挥他们对博士生社会实践的指导和辅助作用,无疑是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化工作有效开展的有力支撑。博士生导师作为博士生的培养者,了解并清楚博士生在学业和非学业的各个阶段、环节的基本情况和心理状态,由博士生导师出任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对博士生社会实践形式和内容的安排制定以及道德观念的指引最为合适。而且专业导师出任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对于与专业对口的社会实践项目的指导更具有针对性和科学性,更能够让博士生在社会实践中产出优质成果。因此,要积极落实好将博士生社会实践指导工作融入到博士生导师工作职责中的相关工作,将其作为博士生教育培养工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贯穿于导师指导培养博士生的全过程,必要时可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办法,作为博士生导师考核的重要标准之一,从而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6.设立专项经费,缓解供需矛盾

经费短缺、供需矛盾突出是长期以来制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正常开展和长远发展的重要因素。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经费保障,社会实践只能流于形式,实践育人自然无法收到成效。博士生社会实践是一项需要资金投入和支持的工作,即使为了吸引和鼓励博士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必要的经费支持也必不可少。因此,高校必须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设立博士生社会实践专项经费或向社会募集捐助筹建冠名基金,保障社会实践的经费投入,推动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在经费保障的基础上,系统谋划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化工作,从而推动博士生培养质量、就业质量的大幅提升。同时,针对优秀项目和特色项目,学校应当给予一定的奖励,奖掖博士生创新创造精神,扶持科研成果的输出转化为实际应用。此外,需要注意专项经费和冠名基金的设置和使用必须建立完善和科学的操作规范和监督体系,严格把控资金的使用和流向是博士生社会实践有效开展的保证。

参考文献:

[1]李泽芳,张小平,林成涛.坚持“四个结合”增强研究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育人效果[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