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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对母女身着日本和服在武汉大学校园内的樱花树下拍照,遭到武大学生斥责一事,在网上引发又一场关于“爱国主义”的热议。多数网友对该母女的行为表示不齿,对武大学生的行为表示支持,也有网友反对说,该母女的行为并未违法,有其表现的自由,横加指责未免偏激;更有网友对于这样的争论本身就持不屑态度,称之为无聊的“爱国主义口水战”。
凤凰卫视主持人闾丘露薇的博文可以代表反对方的一些典型观点。她对武大学生的行为提出质疑――在武大穿和服拍照的母女没有违法,为何驱赶她们的人认为自己有这样的权力?是不是在无意识地欺负弱者?
要理清楚这点纠纷,还是免不了最滥的俗套――先梳理一下历史与现实。
樱花在抗战期间被侵华日军始栽于武大,无疑是侵略者对侵占地实行殖民化统治的一部分,是一种文化殖民行动。虽然,樱花的寿命只有二三十年,时至今日,那批樱花早已死绝,武大的此樱花已经不是彼樱花,但是历史的印迹还在。而更重要的是,近年来日本朝野不断发生种种否认、抵赖当年侵略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各国的犯罪史实的事件,更通过强化、扩大日美安全条约的作用及范围,妄图插手、侵夺我,这样的现实更使中华民族不能忘记过去,并且更警惕日本的将来,不能不对该民族产生怀疑与反感。
而法律只是最低底线,并不是只要不违法的事情就是对的、合适的,就可以被容忍。日本右翼分子一直宣称是捏造的,也并没有“违法”,我们是否就可以容忍?!法律之外还有情理,特别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自古以来就非常重情感、又多灾多难的民族来说,这一点尤为重要。所以常言有所谓“法虽可恕,情理难容”之说。在中国的国家外交抗辩的说辞中,也常常可以见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这样的严正表述。最近的例子就是自萨科奇不顾中国的劝阻警告硬要会见达赖后,法国一次、再次地在国际交往中被中国奉送耳光。外国人不大了解中国的民族秉性,交往中或会出现误判,但身为中国人却不自觉到这一点,可谓麻木无知。这对母女只有一点浅薄的爱美之心,但却没有对于国情民心的了解,做出这样的举动,是自取其辱。
至于说武大学生是否有因此驱赶这对母女的权力,我认为是有的。武大校园不是完全开放的公共场所,武大的学生也是武大的主人,因此武大的学生当然有权对于非本校人员在学校园区内做出的不适当行为予以制止并要求其离开。举个最简单的日常生活的例子,甲乙两家人家比邻而居,彼此相熟,两家的外院对于对方都是“半开放”的区域。某日,甲家的孩子跑到乙家院中嬉戏,做出了某种不礼貌、不合适的行为,乙家的孩子不待父母指令,便要求甲家的孩子停止其行为并离开自家院落,岂非天经地义的事?!
此外,我倒是赞同闾丘露薇的这番话――驱赶她们的人,肯定觉得自己是正义的,是在做正确的事情,但是为何不能够用一种尊重别人的方式来表达?
那对母女再麻木无知也是中国人,一般讲,当不会有故意挑战民族情感之意。对这种无心之失,更需要的是让其了解、懂得历史与事理。作为武大的学生,可以上前制止,并告知武大种植樱花的由来及樱花在武大人心目中烙下的特别印迹。然后以主人的身份告知她们,这样的行为在武大是不受欢迎的,请她们终止行动并离开武大。
中国拒绝缺德的制度
“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近期抛出的“无厕”论――“廉租房应该是没有厕所的,只有公共厕所,这样的房子有钱人才不喜欢”,及其进一步公然阐明该策略“就是歧视穷人”,而根本原因就是“制度使然”的观点,一时令舆论哗然,纷争蜂起。
初闻茅先生的“无厕论”,还以为是节省建单元房卫生间的资金可为穷人建更多的廉租房之意,觉得倒也可聊备一说,却不料原来是为了制造一个“富人不喜欢”来避免富人掠夺国家本来给予穷人的好处!不是采取措施去阻止富人非法掠夺穷人而是去降低穷人的生活条件以使富人不屑于与之争!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是承认富人的非法贪欲为合理,压榨、掠夺穷人的利益以谄媚富人!这真是惊人的奇妙创意!
更令人震惊的是,茅先生还公然声称中国目前的“制度”“就是歧视穷人”!不知茅先生说的这个“制度”是指什么“制度”?我猜测,还不会、不敢说是“政治制度”而是“经济制度”,即常说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而以我的理解,其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的重要区别之一,即应是政府的更负责任的监管调控和对于穷人利益的保护。
茅先生显然是一位市场经济与资本的痴狂膜拜者。只不过他心目中理想的市场经济不是目前中国的模式,而是甚或比西方的市场经济还要更加“自由”的模式。在前段时间极力反对中央设定保护耕地面积的18亿亩红线的时候,茅先生就主张,一切都交由市场去解决,因为“市场能够最有效地解决资源配置的问题”。但是茅先生却忘记了资本从一来到世间就是“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的,茅先生所极力推崇迷恋的那个私欲极度“自由”扩张不受政府监控和道义约束的“市场经济”,可能会在资源配置方面“最为有效”――财富集中于豪强,但是却绝不是最“科学”合理的,必将导致社会的分裂以至毁灭。看看最现成的例子,美国的次贷危机怎么形成的?还有,令当今发达国家也颇为重视的“可持续发展”、“环保”理念的产生,这种“痛定思痛”的“痛”,当初是如何产生的?
前些年有网友借用当年鲁迅语,将只为自身富人利益集团说话的厉以宁讽为“资本家的乏走狗”,看来如今这样的“走狗”队伍还在洋洋得意地扩大。当今的许多所谓“知识分子”早已良知丧尽,脊骨全无,我很怀疑当今中国是否还有一个知识分子阶层的存在。
不知“茅无厕”先生的居室有几多厕所?我以为多多益善。因为好容纳“无厕”先生诸如“耕地面积和粮食产量无关。粮食产量取决于许多因素,耕地只是其中之一”这类的无常识、悖逻辑的屁话,以免其浊气逸出室外污染社会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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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一个“认钱不认人的社会”吗?
告诉你母女在武大看樱花穿和服拍照为何遭声讨。
尴尬世象
经济学家茅于轼的“廉租房不设厕所”论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网友“许愿船”建议研发“穷人茧”来取代廉租房,大展恶搞身手,讽刺“无厕论”,得到网友热捧。“许愿船”坦承自己是在恶搞,他认为,廉租房小到基本功能都开始弱化,还有什么意义?穷人都不能有自由如厕的权利了,干脆把其他权利都剥夺!
“穷人茧”特点
可以依照穷人的体型量身定做,占用空间小,可随处放置,如虫卵一样悬挂在大树下,吸附在大楼外面,排列在街道两旁,安置在货仓、储藏室、地下室、停车场的任何空间里;它既可满足穷人睡眠的需求,亦可让穷人进行长时间的冬眠。
经济危机时期,穷人打不到工,赚不到钱,无法生存,这时,“穷人茧”的优越性就体现出来了,穷人可以拖儿带口、携妇将雏地向政府申请租赁“穷人茧”,注射减缓人体新陈代谢的针剂后,成为一个个冬眠蛹,进入“穷人茧”内,开始冬眠。当政府宣布经济危机已经过去,有大量就业机会时,再唤醒“穷人茧”内的穷人出来工作。
“穷人茧”优势
1.稳定楼价。“穷人茧”的出现,富人不再嫉妒穷人。它将提供一种呵护楼市、鼓励购房消费的舆论环境,从而进一步加强市场信心。
2.占地极少。富人可以广厦三千,穷人只需夜眠七尺。可以省下无数土地建别墅庄园,建高档社区、跑马场、高尔夫球场等。
3.消灭就业压力。穷人都冬眠了,剩下的就都是富人了,而富人是不需要考虑就业问题的所以,“就业难”不复存在。
一、备好课,充分做好上课的准备
备课是教师根据学科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本门课程的特点及学生实际,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设计和优选教学方案,保证学生顺利而有效地学习的一系列准备工作。它是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搞好教学工作的前提条件,同时,认真备课还是教师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发展教学能力的重要保证。备课不仅要备教材,还要备教法和备学生。首先,备课要备教材。教师在“备教材”的过程中要着重解决好这样几个问题:确定教学目的、任务和要求;明确内容的主次;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注重研究和解决教材中的难点,在突破难点时考虑学生的实际(知识结构、年龄特点和认识规律)。其次,备课要备学生。教师在备课过程中不仅要钻研教材,更要重视对学生的了解,特别是对学生的基础一定要了如指掌,从而使教材的处理和教法更符合学生实际。教师在“备学生”的过程中应突出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必须最大限度地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二是必须最大限度地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最后,备课要备教法。目前教学方法种类很多,如讲授法、启发法、问题法、讨论法、案例法等,这些教学方法各有各的优点和长处,不能绝对地说哪一种方法好,哪一种方法不好。某节课可能只需运用一种方法即可达到良好效果,而另一节课就可能需要运用多种方法。另外,从学生角度讲,不同的教学对象,即使是相同或相近的知识点,也必须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因此,教师在选择教法时切忌生搬硬套,应注重研究选用的教法能否更好地体现愉快教育的原则,能否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多媒体教学已成为提高教学效率的有效途径之一。在教学中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不仅能加深学生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帮助学生突破学习中的重难点,还可以激发学生兴趣,有效促进学生的思维活动,使学生学得积极主动。恰当地使用多媒体教学,将促进学生认知水平的提高,有效提高课堂效率。多媒体集声音、图像、动画、视频于一体,具有重复性、交互性、生动性及趣味性等特点。中职生学习习惯差,学习能力弱,不善于提出问题和分析问题,而多媒体技术以动态和灵活的视频和文字方式展现内容,促使学生学习能力、思维能力潜移默化地提高。教师除精心制作课件外,还要多渠道搜集资料,如央视的《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节目,内容充实,贴近实际,特别适合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
三、大胆采用案例教学法,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
案例教学就是教师以案例为教学材料,让学生处于当事人的位置,在教师的指导下运用相关理论知识,分析、思考和讨论案例中的各种问题,从而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提高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运用已掌握的理论知识分析、思考和讨论案例中的情节,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处理方案和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指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列举一些典型案例,引导学生对其进行综合分析,最终得出正确结论的一种启发式教学方法。在《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中,我们应积极运用案例教学法,《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教学内容都与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其内容比较单调,也很抽象,而利用案例教学法恰好能通过具体的某个真实案例让学生体会其中,了解这些法律法规的真正内涵。不仅如此,案例教学法还能开阔学生视野,很多学生原先认为《职业道德与法律》对于今后工作没有任何指导作用,而通过分析案例,学生明白《职业道德与法律》对任何工作都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案例的选择是实施案例教学法的基础和前提,是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因此,我们一定要更重视。教师在宣讲某一法学理论或法律规范时,要精心准备案例,并带领学生分析,理论联系实际,将抽象的知识具体化,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还能帮助他们加深对知识的记忆。
四、教师要提高自身素质,巧妙运用语言的魅力
使用准确、精练的语言进行教学,可以使课堂教学严谨且更富感染力。《职业道德与法律》内容具有严谨性,在语言表达上首先要求具有科学性,教学语言必须准确、严谨、规范。如讲授“怎样从法律与道德角度评价一个人的行为”时,教师应该用毫不含糊的准确词汇进行表述:“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一个人的行为合法,但并不一定符合社会道德要求。法律与道德有重合的地方,也有矛盾的地方,一个人的行为能为社会道德接受,但不一定能被法律容纳,具体事件要具体分析……”运用科学、严谨的语言阐述问题或观点,学生接受信息的准确性就会大大提高。
其次教师可以应用启发性语言进行教学。好的启发性语言可以让学生集中注意力,激发学生积极开展智力活动,启发学生深入思考。启发过程中,教师要充分调控好语言的作用,把握好语调的高、低、升、降及重、轻、快、慢,极富感染力,以自身情绪感染学生。富有表情的语言可以强烈地吸引住每个学生的注意力,促使其情感投入,全身心投入到课堂教学中。在激发学生积极主动学习兴趣的同时,还要注意避免“语言暴力”对学生的伤害,应积极营造民主、平等、自由、和谐的教学气氛。
论文摘要:中国传统伦理的影响、法律职业环境的不良以及部分司法人员道德素质偏低,司法意识腐败等是当前司法腐败的主要道德成因。我们应在法律信仰、人格独立、公平正义、“民本”思想和职业荣誉感等方面通过建立健全法律人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构建科学的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与培养的学科体系、强化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与培训体系建设和改进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方法等途径和方法加强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
法律功能的发挥,依赖于一支接受了专门法律职业训练、具有过硬法律职业伦理素养(包括坚定的政治信仰、高尚的司法道德素养、强烈的法律职业荣誉感、良好的从业心理素质等)的法律人(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队伍。从理论上来讲,法律人作为现代法治国家中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其职业伦理是不应该被怀疑的,然而目前有的法律人的道德素质和职业操守不能与司法公正的要求相一致的现象并非罕见。而这恰是能否实现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因素。事实上,法律人应当比其他职业的从业人员具有更高的职业伦理要求,这是由司法的性质所决定的。
一、司法腐败的道德成因
司法腐败,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或利用手中所掌握的司法职权,违反法律规范和职业伦理,以非正当手段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行为。司法腐败是司法权的非责任化和权利化,是对合法利益的非法剥夺,是对社会公共权力的蹂躏,更是对法律的凌辱,它必然引起社会的混乱,影响国家的安定团结,因此,它是最大的、最严重的腐败。司法腐败产生的原因是很复杂的,但究其产生的道德成因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传统伦理道德的影响。众所周知,中国人十分注重人际关系,但是这种人际关系是有差别的,不同的人际关系圈,亲密程度不同,情感深浅不一,则承担的道德义务也不同。因此,当法律责任与亲情义务发生矛盾时,人们一般会先顾及亲情义务,并依据亲情的疏密来权衡法律责任与亲情义务所承担的比重。若法律人把这种私人交往关系原则扩展到公共关系领域,并以此厘定是非,进而作为利益和后果配置的依据就有丧失公正的危险。司法腐败中的司法主体办人情案、关系案,就是以人际关系的亲疏乃至地位、身份的高低作为司法的依据,若推而至极便是亲者、近者非亦是,疏者、远者是亦非,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显然,缺乏权利与义务对等精神和统一伦理标准的传统伦理观和行为方式,抑制人们平等观念和普遍性公平意识的生长,表现在司法领域的人情关系、人际私情向司法公正宣示着的严峻挑战与我国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不无关系。
2.司法职业道德环境不良。从司法职业环境角度考察,造成司法腐败的因素众多,诸如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立法上的疏漏、重叠与冲突,制度上自由裁量权过大、党政干预司法、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等。从现实上讲,司法职业道德环境不良以及深刻影响和支配着司法人员司法行为的内在职业道德自律力量的软化是造成司法腐败的重要原因,并且这二者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法律人的职业道德水平、职业道德观念都深受司法环境的影响。司法职业道德环境对司法主体的行为具有双重影响,即良好的职业道德环境和氛围,激励司法主体选择合法与合乎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发生,并对恶行有所抑制;反之则有助于恶行的发生,而对善行有所抑制和排斥。司法职业道德环境还会对司法行为后果的善恶影响起到强化与抑制的作用,即它具有明显的价值指向性,在具体的司法行为场中,它表现为相同性质的行为主体的行为后果相适或相悖的两极。譬如在良好的司法职业道德环境内发生的公正司法行为,不仅会得到司法群体的肯定和认同,而且还会得到广泛传播;如若司法不公的行为发生在较恶劣的司法职业道德环境中,它不但不会受到抑制,反而会蔓延甚至恶化。
3.部分司法人员道德素质偏低,司法意识腐败。我国司法机关和司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政治可靠、道德素质高、战斗力强、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但是,当前司法领域中腐败现象的发展蔓延说明司法队伍本身存在许多问题,这需要从主体身上找寻司法腐败的根源。从根本上说,遏制司法腐败当然依赖于社会的大环境和司法职业道德小环境的改善,特别是司法体制的健全,但与司法主体的个人素质紧密相关。事实上,处理每个案件的司法人员素质,尤其是道德素质直接决定着在该案件中正义能否实现和实现到什么程度。司法人员道德素质的低劣,道德品质上的贪婪、自私和无耻,使得其司法意识走向腐败,最终导致其司法行为走向腐败。如果司法人员在道德上丧失良知和尊严,就会陷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深渊中,也必将把司法权力当作个人谋私的工具,把个人得失作为法律实施的根本依据,而把“廉洁奉公、秉公执法、公正司法”等道德规范置于脑后,并故意加以践踏。更为重要的是,这种现象又使得“作为司法权力对应方的当事人及其他公众认为,只要有钱就能换权,从而驱动司法权力为己服务,两者相互连动,司法环境就会更加恶化。”
二、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的内容
法律人职业伦理,是指法律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或从事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活动时所应当遵循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价值理念的总和,它是法律职业化的伴生物,作为一种社会伦理现象,体现并服从伦理的一般规定性;但它又是一种特殊的责任伦理,因为它与法律专业知识和技术紧密相连:在调整范围上,它主要用以指导、规范法律角色岗位上从事法律活动的法律职业者的言行;在调整内容上,它总是鲜明地体现和表达了法律职业行为的伦理准则、规范及道德心理和习惯。由此可见,加强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对于遏制司法腐败十分重要,其主要内容有:
1.法律信仰。作为寻求和实现公平与正义的特殊的职业共同体,法律人应正确把握法律、法理与情理之间的内在联系,按照自己的理性所确认的价值尺度来选择自己的道德行为,这种选择的价值基点是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构成法律人最基本的价值观念,它是法律人基于对法律的认知、理解和领悟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神圣体现,是对法律的理性认同和全身心投入。只有具有了坚定的法律信仰,法律人才能承受一切来自外界的干扰,保持操守和独立。
2.人格独立。公正的司法来源于司法独立,而司法独立又与法律人的独立互为表里。独立人格主要体现在淡泊名利和不畏权贵上。它要求法律人秉持对法律的信仰,不为来自社会生活中各种诱惑所动,不受任何外在压力和威胁,不为权动,不为利惑,诚信做人,平等待人。人格的独立对于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群体又有着不同的标尺。例如,律师的责任是热心服务于客户并代表其利益,而法官则应保持公平、中立,注意防止任何个人偏见或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保证律师在出庭时履行职责合法并合乎道德,以便使双方在陈述案件过程中处于平等地位等。
3.公平正义。公平正义即公正,它意味着在程序上当事人机会均等,在实体上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公正允许差别的存在,但这种差别对待必须在社会普遍正义感要求的范围之内,体现一种终极关怀;它要求法律人不存在任何种族、宗教、党派、性别、年龄、地域的歧视,不存在任何先入为主的偏见,尊重人权,以人为本,保障每一个当事人依照宪法和法律所享有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得到充分维护;同时,它也是“法”这一词在词源上的要求。尽管对“法”的理解有共性和个性的差异,但“法”在世界各国语源上都兼有公平、正义等含义。由此可见,公正是法律人职业的本质要求。
4.以民为本。“民本”思想是中国德治传统的思想文化根基。“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新时期法律人“民本”思想的集中体现:首先要服务人民。法律人的任务和职责,就是依据法律,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律师虽然没有执法权,但律师制度本身就是民主和法制的产物,并且律师从事各项业务活动的直接目的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服务与人民利益是一致的。所以法律人要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其次是尊重人权。在某种场合下,民众的权利诉求并不指向利益,而是指向自己的人格尊严与自由。如果从人性的伦理学角度来解说权利之所本,就是权利本于人的社会本性。民之所以要权利为本,乃是因为自己的本性。在此意义上,民本的实质就是人本或以人为本,“民权的实质就是人权”。所以法律人要形成尊重人权、保护人权,包括保护违法犯罪嫌疑人和罪犯合法权益的道德意识,培养对人的权利和自由倍加尊重的现代价值观。
5.职业荣誉感。由于法律人担负着实施法律、维护正义的重大职责,社会对他们寄予着崇高的期许,这要求他们具有高度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并在言行上维护自己的形象。例如,正因为法官具有崇高形象,才保证了裁判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又加强了法官的自律意识和对公正的追求。社会的信任与法律人的自律形成了良性互动,共同推动法治的进步。法律人崇高的道德形象来源于科学的司法制度设计以及法律人自身的不懈追求。在公众的眼中,法律人职业道德水准的高低,往往影响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度。
三、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的途径与方法
与解决“懂与不懂”、“会与不会”的法学知识与技能不同,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解决的是“信与不信”、“愿与不愿”的问题。国内有学者专门考察了美国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总结出其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世纪70年代以前,在美国法律职业道德是通过“渗透方法”来教授的,即人们认为学生在学习其它专业课程的过程中,间接地、潜移默化地受到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和了解法律人职业道德问题;第二阶段:1970年前后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克拉克(tom clack)领导的调查委员会报告说当时的法律行业已处于令人惊骇的不良情形之中,1972年“水门事件”也暴露出律师存在不良行为。之后美国开始法律人职业道德教育改革:一是全美的法学院学生都必须学习30个或更多课时专门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课程;二是人们在获得执业资格之前必须先通过法律职业道德考试;三是执业人员每年必须接受法律职业道德继续教育;四是在执业过程中进行道德强化,法律执业人员一旦被发现行为不良即要受到惩戒;五是在法学院专门增加了与职业道德有关的奖学金。这些改革对于促进美国法律职业的良好运转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对我国进行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也提供了参考依据。
1.应建立健全法律人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中国法治现代化的进程,我国先后制定了《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律师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逐步规范了法律人的法律行为,最大限度地防止他们的法律行为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但仍不能满足复杂多变的司法实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应根据法律职业道德的原则、原理将相关法律具体化,使之成为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要使法律人有法可依、依德而行,让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变为法律人的自觉行动。
2.应构建科学的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与培养的学科体系。目前,我国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与培养还处于探索阶段,学科体系尚不健全。应组织一部分法律、伦理、教育专家,就法律人职业道德教育学科建设进行研究,编写具有实质性内容和可操作强的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教材,撰写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专著,并以此为契机,不断丰富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内容,让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准确性。
3.应强化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与培训体系建设。法律人职业伦理只有通过专业训练才能获得,也只有通过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才能统一。要营造良好的法律道德风尚,提高法律人的道德评判能力,形成良好的法律人道德品质,就要扩大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的范围。一是要加强法律人的从业前教育,特别应使法律人职业道德教育贯穿于法学教育的全过程。目前,大专院校尤其是法律院校的学生是我国法律人队伍的后备资源,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的伦理道德修养直接关系到司法的未来;二是要搞好在职人员的职业伦理培训和继续教育,并形成制度。要发挥各级司法培训学校的作用,不断强化法律人职业者的法律人道德素养,更应注重改进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的形式和方法,注重养成教育和法律人人格教育。
4.应改进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方法。要改革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的形式与方法,注重养成教育和法律人人格教育。要采取榜样引导和典型案例剖析相结合的方法,根据法律人教育的特点,采取系统教育与专项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激发受教育者的兴趣。既要注重法律人职业伦理教育的严肃性、系统性和规范性,又要探索灵活多样的切实可行的法律人职业道德教育的方式与方法,努力提高法律人职业道德教育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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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职业能力;法律教育;发展路径
一、高职院校开展法律教育的意义
高职院校开展法律教育对于所有专业的学生都具有规范行为准则的作用。从以往教学经验中我们能够发现,多数学生在职业能力上具备了较高的专业度,但是在法律上的行为操守略有不足。从学生毕业后的反馈信息中能够发现,部分学生在从业阶段并没有在岗位中体现出较高的法律意识。一方面,少数学生对于职业性的法律行为缺乏专业意识。以我校物流专业为例,部分学生参加工作后反应,部分物流公司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经常性超重超载运输,但是学生并未阻止或提出整改建议,针对这样的情况是我国高职院校在法律课程上的疏忽,并没有为学生树立起更为标准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多数学生存在普遍的法律意识淡薄情况。很多学生毕业之后,由于刚刚参加工作,在社会中的经济基础较为薄弱,进而选择一些快速赚钱的工作,但是并没有意识到很多工作实质上正处于法律边缘。基于这两方面的情况分析,在高职院校开展法律课程,是构建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方法,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的法律基础,提升在工作和生活中认清法律规范的意义,以及规范自身在工作中的职业操守。
二、法律公共课程在职业能力方向上的发展路径
现阶段我国在法律公共课程中的发展并没有起到指导学生行为规范的重要作用,其主要原因在两方面。一方面,课程内容过于重视法律条例的阐述,而忽略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另一方面,公共课程将基础法律内容作为课程基础,没有重视学生来自不同专业对于法律课程学习的需求。因此,要突破现有的教学模式和课程体系,才能建设具备实际指导意义的课程优化方案。根据以上推断笔者提出以下发展路径。
(一)针对专业学科规范法律课程体系
开展法律公共课的重要意义在于培养各专业学生的法律意识,从而指导工作中的法律操守以及行为准则。因此,在法律课程体系的建设上,必须针对各个专业学科中涉及到的法律内容和标准进行针对性的教学规划,才能辅导学生认清在工作细节上应当遵循的法律规范,进而保证职业方向上不做出触及违反法律条例的行为。以岳阳职业技术学院为例,一方面应针对整体课程开展《劳动法》基础内容的拓展,传授学生在参加工作后应当重视的劳务合同与法律规范。另一方面,针对商贸、会计、营销等专业的学生传授《会计法》方向的内容,并将工作中容易涉及的法律条件进行专门讲解,以确保每位学生都能掌握相关的法律细节,规范自身在工作中的操作行为。此外,针对护理、临床、药学等专业的学生,需要拓展卫生法、处方药法律规范、临床医疗法律条例等方向的内容,进而提高学生在工作中可能涉及到的各方面法律条例,才能规避在工作中产生医疗纠纷的风险,以及医疗事故中的不法行为。最后,必须针对学生在各自专业法律内容上的掌握程度进行评价,因此也需要根据不同专业设立相应的考试内容,通过分专业考试的方法,明确各自掌握法律细节的情况。然后,在通过综合试卷评估学生的整体法律意识是否健全。从分科考试与综合考卷的最后评估中掌握教学质量的情况,其中专科考试分数可以视作70%的能力评估,而综合考卷可以作为30%的能力评估即可。
(二)拓展理论与实践相链接的法律课程内容
法律规范是指导职业行为的标准,因此在传授学生法律内容的过程中不能仅以理论知识作为重点,而忽视实践能力的培养。那么整体课程内容的设计中,必须将理论基础与实践相结合,引导学生通过法律条例明确工作行为的各项标准。一方面,教师应当将实际案例在课堂中提出,引导学生分析案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进而促使学生明确案例中的哪些行为触及了法律准绳,以及案例中处于法律边缘的不规范行为。通过学生自行分析,提出相应的问题,教师再加以引导提出相关的法律条例,进而促进理论知识对实际案例的解释。另一方面,可以邀请优秀的企业法人到我校进行职业指导,让学生通过相关专业人员的讲解,领会在实际工作中容易涉及到的法律常识,进而产生对于理论知识与实践工作相结合的方法,最终形成理论指导实践的整体知识结构统一。此外,在公共课中各专业学生都需要掌握最为基本的《劳动法》才能力在工作后指导自身的基本行为规范,因此教师要针对此方向进行整体教学的规划。通过阐述职业操守的相关法律内容和条例,并将法律准绳明确到各种岗位的实践操作中,进而提高学生在实践中能够支持行为标准的法律知识基础,以便指导学生在工作岗位上的实践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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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盈.高职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价值取向与匡正策略———职业素养的视角[J].现代教育科学,2014,01:122-125.
【文章编号】0450-9889(2017)04B-0094-02
情境教学法主要通过案例、角色模拟、多媒体、音乐等多种手段,将社会生活中的人或事包装成融视、听、说、做于一体的场景,让学生在情境体验中感悟做人做事的道理。在教学中运用情境教学法,使教学走进生活,走进社会,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乐在学中,学在乐中”。
县域农村中职学校担负着为地方培养经济发展所需的综合素质较高的职业技能型人才。职业道德与法律是中职学生必修德育课程,是提高中职学生综合素养的重要课程。本文根据农村中职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探索运用情境教学法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的实效性。
一、运用故事、图片、音乐等情境导入,创设愉快的教学情境
著名特级教师于漪说过:“课堂教学首先应抓住导入新课环节。”课堂导入是一节课的开始,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在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中,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可灵活采取不同的情境导入方法。如利用视频、音乐、案例、游戏、图片等导入。新颖、趣味性的导入,可以创造轻松愉快的教学氛围,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他们的思维积极性,使他们积极参与课堂,实现良好的教学效果。例如,在教学“避免误入犯罪歧途”这一课时,用一首经典的“囚歌”《铁窗泪》导入新课,并让学生思考:《铁窗泪》的歌唱者因流氓罪而入狱四年,出狱后就翻唱了这首歌,他唱出了自己以及其他囚犯痛苦、悔恨的泪水,听过后我们有什么感悟?音乐表演渲染的情境震撼了学生,引起他们强烈的感情共鸣,明白懂法、守法、避免误入犯罪歧途的重要性。又如在教学“感受道德之美”时,展示最美洗脚妹刘丽、最美女教师张丽莉、最美司机吴斌的图片和简单事迹,并提出问题导入新课:他们是中国“最美的人”,他们的“美”在哪里?问题一提出,就引起学生积极思考问题,纷纷表达自己个人看法。然后,教师导入正题:他们的“美”是心灵之美,是道德之美。精彩的导入创设的教学情境,能够引发学生的兴趣和共鸣,从中明白做人做事的道理,寓教于乐的效果明显。
二、运用案例再现社会生活情境进行有效教学
美国“公共教育之父”布朗认为:“学习的环境应该放在真实问题的背景中。”这句话说明了教育不能离开现实生活。案例教学在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中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教学方法,教师选择社会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有教育意义的人和事为典型性案例,借助多媒体工具,将社会生活情境以视频、图文等方式展现出来,引导学生思考、讨论、分析和感悟。运用案例法进行教学,贴近社会生活,直观表现力强,使教学知识成为学生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的情境,能充分调动学生的主体参与性,是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的有效手段。学生在案例中感悟遵守道德规范和懂得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有利于他们提高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提高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例如,在教学“提升道德境界”这一内容时,利用多媒体展现 2015 年 3 月在武汉发生的“一人抛物,全楼买单”视频案例。并让学生进行积极的探讨:当下社会“高空抛物”屡屡发生,请从道德角度来分析发生这些事件的原因是什么。经过讨论分析学生明白了“高空中抛物”源于公民道德素养低下,缺乏基本的公德心。学生通过观看直观性的视频案例,仿若在事发现场,容易加深学生对提高道德素养重要性的认识。又如,在教学“避免误入犯罪歧途”时,选用发生在本校的一则案例:“2014 年 3 月,我校电子商务专业 2 班学生陆某因在课堂上与同学李某发生口角。课后,陆某用水果刀捅向李某,导致李某重伤,送往医院后不治身亡。”由于案例中的事件发生在身边,极富有震憾的教育意义,教学效果事半功倍。
三、实施角色扮演的情境活动教学模式
美国教育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告诉我,我会忘记;分析给我听,我可能记住;如果让我参与,我就会真正理解。”在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中,让学生分角色扮演教学内容所涉及的未来要面向的工作生活场景,并在轻松愉快的角色扮演中体验、思考、理解、掌握知识,培养职业岗位能力。例如,在学前教育专业进行“展示职业风采”教学中,在教师指导下,让学生分别扮演园长、幼师、幼儿、家长,开展每天早上迎接幼儿、向园长汇报工作、与家长互动访等活动,让学生在愉快的情境活动体验学前教育专业职业岗位礼仪的基本要求,感悟幼师行业职业礼仪的重要性。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学生的职业发展需求,调动了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了未来职业的岗位能力。而在汽修专业教学“展示职业风采”时,让学生分别扮演 4S 店的前台招待员、客户,开展前台服务活动,让学生在角色扮演的情境活动中掌握知识,提高了学习的动力。
四、巧用多媒体手段,再现情境
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许多中职学校的教学设施得到了改善,多媒体技术逐渐应用于日常教学中。多媒体为中职教师和学生创造了一个融图、文、声、像为一体的丰富多彩、鲜明灵活的平台,可再现社会生活场景,直观形象,将抽象的知识转化为直观性知识,使整个课堂教学在宽松良好的学习氛围中吸引学生注意力,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由厌学变为乐学。在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中,巧用多媒体展示具有时效性、典型性、感染性的视频、案例、故事、歌曲、图片等,这样在视觉、听觉双重冲击下,再由师生共同讨论、分析、感悟画面呈现的情境内涵,使学生由被动接受知识变为主动学习并理解掌握知识,实现教学实效性。例如,在教学“展示职业风采”时,播放知名商务礼仪专家靳澜的“商务形象礼仪”视频。通过视频画面中靳澜幽默风趣、通俗易懂的讲解及演示,学生轻而易举地就掌握了相关职业形象的知识。又如,在教学“维护程序正义,依法维护权益”时,播放“马某杀人案庭审现场”的视频,使学生直观清楚地看到庭审过程,将枯燥抽象的法律知识化为直观形象的知识,让学生轻松了解诉讼程序,树立程序正义的理念,感受法律的权威,同时又感悟到健康心态的培养及学会正确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