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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计生协会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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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计生协会工作计划

村级计生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今年是我县计划生育基层基础推进年,为更好贯彻落实天县委发[]1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推动我乡计划生育工作,经乡党委政府决定,特制定乡计划生育“示范村”创建,“整治村”转化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县委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指针,深化计生“基层基础推进年”,推进领导重视力度和工作重心“双下移”、坚持“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强化整改,追求实效”的原则,扎实开展计划生育“示范村”创建,“整治村”转化活动,努力实现“抓两头,带中间”,进一步夯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创建、整治单位:

的“示范村”创建:山头郑村

年“整改村”创建:敏寮村

(二)创建转化目标

1、“示范村”创建:通过创建活动,促使基层基础较好的村(山头郑村)达到计生工作组织网络健全,制度完善,阵地完整,管理有效,服务优质,档案齐整,村民自治能力强,年度计生指标完成好,示范作用强的目标。

2、“整治村”转化,通过调整充实计生队伍,完善制度,强化阵地,加强管理等措施,促使整治村(敏寮村)计生工作运转正常,年度计生指标完成较好,村民自治能力有较大的提高。

三、工作内容

“示范村”创建在完成工作内容中要突出“精、优、全”的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整治村”转化应按照工作内容力求达标,从“散、乱”转为“严密、有序”,努力营造良好的计生工作氛围,实现转化。

1、健全计生网络组织,加强阵地建设。在村级换届后,及时建立村内计生各类组织,成立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村两委干部为成员的“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村级协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村级计生联系员的业务水平,明确职责,及时开展当选村两委的计生知识培训,做到计生工作有人管,会管和能管。

2、健全制度,合理规范计生工作。新一届村级计生班子和各类计生组织建立后,要针对本村计生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计生工作制度,村计生会议记录、活动记录要及时进行记录,落实专人保管,计生各联系员对自己的计生村级日报表要进行归档、整理,做到帐、卡、册准确无误,真正做到制度健全,有章可循,有事可理。

3、加强服务,提高计生工作。各办事处、各驻村、计生专干要组织村级计生联系员、协会专职副会长对育龄群众进行一次普访,认真落实“三级随访”,发挥村级计生服务主作用,做到基本满足群众避孕节育需求,开展生育关怀,关心关爱计生贫困户,节育手术并发症等家庭,积极开展计生法规、知识培训和内容活动,使群众转变婚育观念,加强外出流动人口管理,建立党员包干制度,并帮助群众做好《生育证》、《独生子女证》、《外出流动证》等相关证件办理工作。

4、强化措施,确保完成指标。各村要加强村计生工作各项措施,对各项计生工作进行包干分工落实,严格执行下达各项指标,努力完成村年度计生考核目标。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务求实效。计生工作重在基础,各村要根据工作要求搭建好班子,责任到人,制订出相应的工作计划要分阶段分任务落实好工作,做到创建示范、整治转化明显,出成效。

村级计生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决定》和省、市《意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进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提高服务能力为主线,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目标,实行党政牵头、部门联手、上下联动、综合施治,按照健全班子、规范制度、完善阵地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并落实帮促整改措施,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遏制违法生育反弹,从根本上扭转工作的被动局面,促进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平衡发展。

二、主要措施

(一)制定帮促转化方案,全面落实帮促责任制。各街道要深入薄弱社区(村)进行调查研究,摸清薄弱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薄弱社区(村)帮促转化方案,明确帮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帮促工作重点和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积极推行村民自治。帮促部门要协助社区(村)配齐配强社区(村)领导班子,健全计生网络,对不适应人口计生新的工作形势的计生干部坚决予以调整。积极推行村(居)民自治,依法制定符合本社区(村)实际的《村(居)民自治章程》,建立健全村级计划生育规章制度;充分发挥计生协会在村(居)民自治中的作用,提高群众的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三)开展清理清查,全面摸清底数。要结合全区开展的信息质量专项调查活动,加强信息核查对比和交流工作。薄弱社区(村)要逐户走访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将新婚未管理的育龄妇女和孕情不明、流出去向不清、长期空挂的已婚育龄妇女作为重点对象,及时准确掌握其婚、孕、育和节育措施落实等信息;将公安、民政、卫生、劳动、城建等部门信息与育龄妇女基础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对存在的差异进行细致核查,户籍地要及时掌握人户分离人员的信息,并委托现居住地纳入管理,定期进行信息交流,杜绝漏管和工作不到位现象。

(四)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管理服务到位。加大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宣传倡导力度,对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在规定时限内引导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认真做好一年两次的孕环情监测工作,对薄弱社区(村)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孕环情监测次数,建立并落实孕环情检测分级负责、逐级审核把关制度,逐人核对身份,发现漏检、替检人员,及时查明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好补检工作。凡因妇检工作组织不力和人员漏检造成违法生育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大违法生育查处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街道要加大对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坚持常年有奖举报和定期核查制度,发现违法生育线索一查到底。对违法生育行为要坚持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违法生育欠交社会抚养费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实施征收。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法生育的,依法依纪从严从快处理。

(六)建立薄弱社区(村)转化督查制度。区、街两级对薄弱社区(村)转化情况定期进行现场督导,及时了解帮促转化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发现、推广薄弱转化的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推动帮促转化工作扎实开展。

三、目标要求

通过帮促转化活动,计划生育薄弱社区(村)要基本达到以下目标:

(一)社区(村)级领导班子健全,重视人口计生工作。社区(村)级计生专职主任和育龄妇女小组长配齐配强,适应工作需要,待遇报酬落实到位。

(二)无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违法生育及瞒漏报、私自终止妊娠等现象;无漏管已婚育龄妇女,已婚育龄妇女微机信息准确、全面,各类统计资料和微机信息准确率达到95%以上;社区(村)级档簿资料设置齐全、填报规范,保管存放符合要求。

(三)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100%以上,产、术后随访服务到位,药具发放、随访服务及时到位。已婚育龄妇女孕环情查体率要达到100%;应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人员长效措施落实率达75%以上,及时率达100%。

(三)各类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等政策要落实到位;违反计划生育行为按政策规定要处理到位。

(四)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村)级服务室和人口学校得到完善,宣传和服务阵地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能够基本满足育龄人群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知识需求,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相关知识的知晓程度和对计划生育的满意率有明显提高。

(五)村(居)民自治水平明显提升。社区(村)级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得到完善,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落实到位,协会组织活动经常,广大群众在人口计生工作中逐步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达到村民自治的标准。

四、方法步骤

帮促活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确定阶段(年4月下旬)。各街道根据本街道实际,研究确定本街道计划生育薄弱社区(村),并于4月20日前将薄弱社区(村)名单和帮促转化方案报区计生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5月中旬—年10月中旬)。各街道按照帮促转化方案要求,重点围绕“配强村级班子、健全计生队伍、摸清工作底数、规范规章制度、完善服务阵地、落实节育措施、抓好政策兑现、推行村(居)民自治”等内容,狠抓薄弱社区(村)的经常性管理服务工作的落实,堵塞工作漏洞,努力提高薄弱社区(村)的计生工作水平。

(三)考核验收阶段(年10月下旬)。各街道要于年10月底以前对本街道计划生育薄弱社区(村)转化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并对帮促转化工作进行全面回顾,写出书面总结,上报区人口计生局。区人口计生局将采取日常监控或者不定期专项调查等形式对计划生育薄弱社区(村)的转化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

薄弱社区(村)帮促活动由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人口计生局具体负责实施,各街道帮促活动由负责联系街道的区人口计生局领导负责具体指导。各街道要分别成立薄弱社区(村)帮促转化领导小组,将帮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靠上抓。

村级计生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工作指标

1.根据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本乡镇“行动”领导小组,并把“行动”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卫生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将辖区内90%以上的单位、村等健康专兼职人员加入到“行动”中来,通过各类培训,培训率达75%以上。

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

3.农村户用沼气普及率达到25%,适宜农户普及率达到30%。

4.小学生健康教育实施率达到85%,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75%,相关卫生行为形成率达65%。

5.农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相关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

6.“行动”实施的村卫生面貌得到基本改善,在巩固原有“示范”村成果的基础上,新增加1-2个卫生村建设。

工作要点

㈠认真履行好各部门职责。政府将“行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与建设新农村、创文明乡镇、省级卫生村等建设有机结合。其他单位要把“行动”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并与本单位日常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同时,还要加强各单位、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及时部署工作,促进我乡“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活动。结合我乡实际,配合市里到我乡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卫生、计生人员深入农村、学校、企业等场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各村及有关部门要办好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定期刊出与“行动”相关的知识,以提高农民卫生保健意识,促进行为、生活方式有利于健康的方向改变。

㈢加强健康教育网络队伍培训。强化妇幼防疫医生、乡村医生、计生干部、乡村干部和学校、企业等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健康教育队伍的素质,不断健全健康教育信息网络。

㈣抓好试点工作并全面展开。以上坪村、龙共村为卫生村示范点,卫生村要达到“十个有”标准建设:1.有组织方案。各村应按照乡“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制定“行动”的具体计划。2.“行动”要有健全网络。要健全由本地乡村医生、村计生小组长、小学教师以及村里威望较高的老干部老同志等成员参加的村级“行动”网络队伍,充分发挥网络队伍的作用,让他们成为“行动”核心信息阵地的核心力量。3.村有大标语。每个村要有三幅以上“行动”核心信息内容的大幅宣传固定标语。4.乡村有专栏。每个村至少有一个以上的健康教育宣传栏,至少每2个月出一期。5.乡村有广播电视宣传。广播电视站每周安排2次以上的健康知识方面的节目,有广播设施的村要给予转播,认真办好“乡村健康金话筒”、“卫生健康栏目”活动。6.学校有健康教育课。中小学开设有健康教育课,每周一节,做到“五个有”,即:学校有计划、课程有安排、教师有教案、学生有课本、学期有测试。7.户有2种资料。每户家庭有2种或2种以上健康教育资料。8.骨干有培训。对计生专干、乡村医生、妇女主任、计生小组长等,通过讲座、讲课或以会代训的形式每年给予一次以上的健康教育培训。9.农民有参与。在开展“行动”的各项活动中,要争取农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促进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改变其在农村生产、生活中所存在的陋习,以提高农民的健康意识。一是通过广播、标语、传单、专栏等大众媒介营造“行动”的氛围。二是召开座谈会和举办健康教育讲座,让农民了解“行动”的意义和目的,自觉主动地参与“行动”。三是通过对“行动”骨干力量的培训后,聘请他们做健康教育的义务宣传员,负责家庭、邻居或一个片区的健康教育工作。四是举办健康知识竞赛活动来激发农民们学习掌握健康知识和参与“行动”的积极性。10.活动有成效。结合开展“文明卫生家庭”、“卫生之家”等活动,对村民家庭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将结果公布并给予适当奖励,促进健康行为的形成。

㈤开展检查评比,促进行动工作的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把“行动”工作列入本单位考核内容。乡“行动”办公室具体负责“行动”工作的组织、督导和考评工作,并按要求向市“行动”办公室报送检查评比情况。

村级计生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年初提出的“一二八”工作思路和要求,继续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顺利通过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终期评估和人口发展“十一五”规划终期评估,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扎实推进,进一步巩固提升了“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工作水平,计划生育“惠一生”奖励机制得到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人口计生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据统计,10月1日至9月30日,全市共出生39407人,人口出生率为11.7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99‰,政策生育率为96.98%,圆满完成了国家、省人口计生委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主要情况

(一)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新进展。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汇报,研究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确定下一步发展思路。3月3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业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长李汝求与各县(区)及综合改革成员单位代表签订了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目标管理责任书。黄业斌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高执行力,确保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会后,各地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全力推动人口计生工作创新发展。

(二)综合改革工作跨越式发展。11月,经省人口计生委推荐,我市向国家人口计生委递交了《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申报书》,全面总结汇报我市自以来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机制建设情况及取得的成功经验。12月6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崔丽率领考察组到我市调研,对我市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依法行政、宣传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予以了高度评价。今年1月5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人口计生工作会议,表彰了全国首批45个“全国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广东省只有和韶关两个地级市获此殊荣。标志着我市实现了从“全国人口计生综改试点市”到“全国人口计生综改示范市”的跨越。2月5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赵白鸽率领考察组到我市调研,认为我市在全国率先创新建立以“奖、优、扶、补、免、加、保”为主要内容,覆盖育龄群众“婚、孕、产、育、老”全过程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等经验为全国提供了良好范例,值得向全国推广。今年4月,为进一步巩固提升“示范市”的改革成果,立足总结经验,培育亮点,抓好典型,我们根据各县(区)、乡镇(街道)的工作基础和创新能力,选择了40个乡镇(街道)作为首批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单位。各县(区)坚持“分类指导,协调推进,动态管理,创新发展”的原则,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责任,大胆创新,积极开展示范点创建活动。今年9月2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推进会,与会人员现场参观了惠城区小金口、江北、水口,惠阳区平潭、淡水和仲恺区惠环等6个乡镇(街道)及惠东县计生服务站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会议总结通报了全市示范点建设情况,并就进一步推进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进行了工作部署。今年11月8日,国家人口计生委综合改革调研组到广东,听取了、韶关、广州、阳江、梅州5个地级市综合改革工作汇报,建议广东要以市“惠一生”利益导向体系为样本,在全省各地开展广泛调查研究、评估分析,从计划生育夫妇一生受惠的角度,完善全省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理念、理论和制度设计,使其具备全国推广价值。(三)经常性工作进一步落实。各地继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人口控制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有效落实。年初,省人口计生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制度的意见(试行)》,将基层例会制度落实情况列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全市各地把完善例会制度作为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重要载体和开展“两无”活动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7-8月,博罗县长宁镇、大亚湾澳头街道分别接受了省人口计生委飞行检查,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二是“两无”活动取得新成绩。各地紧紧抓住孕前管理服务,大力加强“三查一服务”,狠抓节育措施的落实,不断巩固“两无”活动成果,实现“两无”镇村的比例大幅增加。今年,全市实现无政策外多孩出生的乡镇(街道)有45个,占全部乡镇(街道)总数的60.81%;实现无政策外出生的村(居)委有707个,占全部村(居)委的56.83%。三是后进转化步伐加快。市、县挂钩帮扶单位继续加大对三类镇(街道)的帮扶力度,三类镇(街道)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加大投入,不断查漏补缺,后进转化步伐明显加快。据统计,自挂钩帮扶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挂钩帮扶单位共投入三类镇(街道)帮扶资金3590万元,新建、改建服务所16间、婚育学校16间,创新村级宣传服务阵地272个,基层人口控制能力、宣传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从最近第三次组织的验收情况看,全市16个三类乡镇(街道)都达到了升类标准。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深入推进。今年,我市被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确定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单位,为确保完成国家、省赋予的试点任务,全市各级人口计生系统紧紧围绕中心,创新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切实做到“三有四同”,努力实现流动人口公共管理服务均等化和权利义务平等化。一是确定惠城区小金口街道、住润电装有限公司等56个试点镇(街道)、企业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单位,通过以点带面、先行先试,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一盘棋”格局。创新建立“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的区域协作机制,积极推进与周边地区联系协作,统筹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难的问题,不断深化“一盘棋”工作格局。三是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根据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4—6月份,全市各县(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活动取得明显效果。专项活动期间,全市共清查出租屋、商铺等86223间,查验流动人口计生证明13万多人,落实“四术”1840例,查环查孕7万多人次,信息通报4万多条,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73万元;采集跨省流动人口信息69万多条,省内流动人口信息27.9万多条。6月省人口计生委考核组抽查了我市惠东县多祝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工作情况,予以了充分肯定。

(五)“惠一生”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继续推动落实计生家庭从“出生--入学--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养老”全程奖励,进一步整合具有特色的“惠一生”利益导向机制体系,在全社会形成“一朝计生、一生受惠”的和谐氛围。一是兑现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十届12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方案》和《市关于妥善解决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案》。对我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或发放一次性奖励。二是落实《市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今年2月,市政府出台了《市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按照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将提高15个百分点,产前的检查费用和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列入居民医保门诊支付范围。同时,惠阳区建立符合政策生育的低保家庭孕妇围产期保健扶助制度,区财政一次性支付保健扶助金每人1000元。11月18日,国家、省人口计生委到我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惠阳区平潭镇拍摄了计划生育“惠一生”的奖励机制的专题片,准备在中央电视台播出。我局也正在积极向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申报人口计生综合改革项目创新奖。

(六)增强文明执法能力,构建“和谐惠民计生”。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以“五五普法”为抓手,加强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计生干部文明执法能力,着力构建“和谐惠民计生”。一是建立健全群众来信来访服务机制。按照“首问负责、及时办理”的原则,妥善办理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保证件件有回音、有落实。一年来,没有发生因计划生育而引起的突发性事件或。二是加强计生队伍法律法规培训。将“五五”普法工作列入干部培训规划,组织开展计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文明执法水平。三是坚持人口计生政务信息公开,认真开展“行风评议”和“万人评计生”活动,努力营造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和谐氛围,不断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四是开展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各县(区)紧紧围绕“学习培训、宣传动员、贯彻执行、督查指导”四个阶段,扎实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

(七)加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力度,努力增强宣教效应。我们切实结合实际,扎实推进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坚持宣传首位意识,突出对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新鲜经验的总结报道,及时把我市创新经验和工作亮点宣传出去。8月份以来,我市在省《人口快讯》头版连续发表了9篇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系列报道作品,全面、集中展现了我市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工作成果,影响广泛,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积极参与国家和省有关单位举办的“纪念《

公开信》发表30周年”有奖征文活动,全市共送作品13篇,目前已在《中国人口报》、《人口快讯》发稿5篇。二是认真做好人口计生新闻报道工作,通过报刊、杂志等媒体扩大计划生育影响力。全年我市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作品共205篇,其中我局《实施“四大工程”护航人口计生事业科学发展》、惠东县《为女孩撑起一片天》获评“广东省“十佳”优秀人口计生新闻作品奖”,两项宣教模式获评“广东省宣教模式创新项目奖”。三是大力推进宣传服务阵地建设。各县(区)把婚育文化宣传融入巩固提升文明城市成果活动中,在交通要道、高速公路出口、名胜风景区及广场、公园等地树立大型婚育新风主题公益广告画。同时,结合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高标准新建、改建、扩建温馨化、个性化的婚育学校30多间。目前,全市共建立“婚育新风自助餐”宣传阵地1000多个,新家庭文化屋300多个,建立计生公益广告宣传牌200多块,新建、改建“三栏”1200多个,张挂喷图式永久性计生宣传标语口号共3000条(块),人口计生宣传实现全覆盖。二、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发展态势良好,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六普”户口整顿对计划生育工作冲击较大。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中,出现了一些往年出生未登记入户的人口,其中一些属于政策外出生,虽然大部分已被基层计生部门掌握,并在历年计生报表中统计上报,但也依然存在少数长期外出务工、经商的政策外出生往年漏报的情况。9月份“放开入户”对我市90年代首创的“出生入户需计生把关”的一贯有效做法带来了冲击。由于政策外生育对象不管是否落实节育措施,不管是否缴交社会抚养费,一样放开入户,造成已婚育龄妇女季度查环查孕率明显下降,避孕节育手术难以落实。目前广州、深圳、东莞等市都在坚持“出生入户需计生把关”的做法。

(二)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发展不平衡。目前全市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发展仍不平衡,全市40个示范点创建单位中,还有个别乡镇(街道)没有真正动起来,还处于初步阶段,离综合改革先进地区还有一定差距,仍需加大投入,全面推开。

(三)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任重道远。目前,我市被国家确立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试点市。由于受服务管理人力依然不足、经费投入不够、管理手段有限等因素影响,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面临的压力和难度都比较大。

(四)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的矛盾依然突出。在群众生育意愿调查中,认为“生育一个最好”仅占22%;认为“生育两个最好”占70%;“能生三个最好”占8%,大多数为纯二女户。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的矛盾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设想

,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结合新时期人口发展形势和国家、省赋予我市的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科学谋划“十二五”规划,“围绕一个目标,开展两项活动,推进六项工作”(简称“一二六”)工作思路,加大推进综合改革的工作力度,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创新工作载体和工作机制体系,全力推动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

围绕“一个目标”:全力巩固“综合改革示范市”、“人口计生工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工作成果,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全力推动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

持续开展“两项活动”:

一是持续开展“两无”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以纯二女户结扎为重点,推进“两无”活动深入开展,提高“两无”镇村比例,持续增强人口控制能力。

二是持续开展综合改革示范点建设活动。继续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点创建活动,立足于“抓亮点,打品牌,出精品”,创新培育各县(区)具有本地特色的工作亮点,形成各类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改革示范点,全面巩固和提升综合改革“示范市”成果。

切实推进“六项工作”:

(一)继续贯彻落实省《条例》。加大宣传倡导力度,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推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营造浓厚的依法生育氛围。同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执行力,全面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在户口整顿期间,超生入户且不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人员的征收工作,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二)全面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加快落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实施办法》和《市解决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奖励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争取尽早把奖励金发放到有关人员手中,把好事做好,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惠一生”奖励机制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三)探索建立以“四民四权”为主要内容的村(居)民自治工作新机制。要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把人口计生工作与基层民主建设结合起来,按照“建章立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整合提升龙门县“四民四权”工作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民主自治公约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议事规则等有效做法,充分发挥司法机关、人口计生部门、计生协会会员、村民代表在计生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推动作用,探索建立以“四民四权”为主要内容的村(居)民自治工作新机制。

(四)进一步落实例会制度和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要对落实例会制度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查漏补缺,做到“落实制度无遗漏,完善制度上水平”,加大对基层落实例会制度的督查力度,及时收集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推动各地真正重视例会制度,以落实例会制度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层级动态管理机制,推动经常性工作落实到位,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五)切实推进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强基提质”工程。结合目前全市5个县(区)100%获评“省优县”,80%的县(区)获评“国优县”的实际,围绕创建“国优市”的目标,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动全市服务机构标准化改造升级工作,创新推广服务网络的标准化、数字化建设,突出管理规范、服务便捷的特色,实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提质提速,努力把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建设成为群众享受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服务的首选单位。

(六)加快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以我市被确定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单位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综合协调和综合治理制度,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创新,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村级计生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改进工作作风

为加快全县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促进*卫生事业再上新台阶,扎实完成20*年各项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县卫生局坚持科学发展观,年初举办了乡镇卫生院发展研讨会。参会的乡镇卫生院长和县级医疗机构领导,结合我县农村卫生的实际,针对当前卫生院所面临挑战与机遇,献计献策。就如何更好地利用现有的卫生资源,县、镇联动,建立和谐的协作关系,为全县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进行热烈的讨论。还组织召开了防保单位负责人会议,就如何提高疾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强化卫生监督进行座谈。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还到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行调研。通过广泛听取县、乡、村不同渠道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全年工作计划与重点,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全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突出重点,抓好民生工程的落实

根据县政府下达的十七项民生工程任务,县卫生局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年,全县参加合作医疗农民226723人,参合率达92.5%。位于全省的前列。县卫生局从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着手,不断完善实施方案,扩大受益面。根据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组下发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在充分调研测算的基础上,一是调整了实施方案;二是调整报销补偿模式,20*年我县实行了县内定点医疗结报补偿制度,凡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参合农民,只要材料齐全,出院时就可在诊治医院当场进行报销,门诊家庭帐户资金在门诊就诊时随时结报,简化了报销程序,方便了参合农民;三是对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偿,平产定额补偿150元,剖腹产定额补偿600元;四是增加了慢性病门诊报销范围,将原来的八种慢性病增至十种。20*年1至10月底,全县住院和慢性病门诊报销8043人次,支付补偿金660.27万元,家庭帐户补偿1097人次,支付补偿金4.33万元。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启动至20*年10月底,全县共报销29*5人次,支付补偿金2409.95万元,2005年至20*年10月,全县得到1万元以上补偿病人达184人次,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有序的运行,各项运作指标符合省合管办规定的要求。形成了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医院得发展的共赢的局面。

(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县医院住院大楼主体工程全部完工,正在进行内部装潢,横山、赤沙卫生分院的门诊和住院楼均已封顶,2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正在规划建设之中。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将于11月15日基本完成,迎接省、市民生工程检查,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正在探索完善之中。

对1例艾滋病病人进行抗机会性感染治疗,给予了4800元的医疗救助,还从合作医疗中报销了2700元部分医药费,同时,积极与民政部门取得联系,帮助病人办理低保手续。结核病项目病人救助11人,救助金额9900元,帮助困难人群提高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按时按质完成了3183座农村改厕任务,得到省爱卫办等单位的好评。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一)传染病报告与管理:为了解我县居民传染病的漏报情况,9月上旬开展了居民传染病漏报率调查工作,全县14个镇卫生院及厂矿医院抽调28名专业人员对各镇东、南、西、北、中的五个自然村开展漏报调查,在69个自然村,调查了7884人。调查传染病91例,就诊84人,就诊率92.31%,报告72例,报告率79.12%,漏报19例、漏报率20.88%。

20*年,全县19个法定传染病报告单位均实行网络直报和日零报告制度。突发疫情期间,县疾控中心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根据网络直报疫情统计,全县疫情报告率为100%,截至10月底,全县报告甲、乙、丙类传染病12种,计1318例,发病率为417.91/10万,无死亡病例。与去年同期(321.00/10万)相比,发病率上升了30.19%。其中排列前三位的分别是肺结核533例、占发病总数的40.44%;其它感染性腹泻病330例、占发病总数的25.04%,肝炎218例、占发病总数的16.54%。20*年传染病发病率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实行了网络直报,传染病漏报减少;二是开展了传染病漏报率调查,增加了传染病发病例数。准确地反映出我县传染病的发病实际情况,为更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疫情动态,针对性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对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系统进行了更新,制定了中心网络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县卫生局按期召开防疫医生例会,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加快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管理制度,县疾控中心开展了传染病季度报表统计及传染病疫情动态分析,印发全县疫情动态3期,供领导决策参考。20*年3月,通过疫情监测发现1例在校学生疑似流脑病例,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咽拭子采样,并指导学校开展学生晨检和教室消毒,采取流脑主动监测,共采集标本19份,通过检验均为阴性,全县无后续病例发生,流脑防控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三)计划免疫。坚持计划免疫冷链运转,全县各乡镇定点预防接种门诊运转良好,按时按月进行开诊,全县全年基础免疫接种率保持在以上,今年以来,累计糖丸服苗6605人次,接种卡介苗1698人次,百白破7529人次,麻疹疫苗3840人次,新生儿乙肝疫苗5550人次,有效地防范了计划免疫针对性疾病的发生。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预防接种工作质量,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在巩固以乡镇为单位的定点定时接种门诊的基础上,开展计划免疫规范化门诊建设,目前,县内14家计划免疫门诊达到规范门诊要求。

卫生和教育部门联合,对30所中小学,3560名入学入托儿童进行了预防接种证查验,加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

为贯彻落实《20*—2010年全国乙型肝炎防治规划》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根据《安徽省20*年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召开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紧急会议,布置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随后对繁阳中心卫生院、荻港中心卫生院、高安分院、进行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率快速评估,评估发现乙肝疫苗查漏补种调查接种率分别为100%、93.33%、100%,我县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接种率达95%以上。

为提高预防接种人员技术水平,全县58名预防接种人员参加了资格认证培训。就《安徽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免疫规划疫苗针对性疾病监测方案、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监测、预防接种安全注射、预防接种实践和管理、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等专业知识,进行讲解和学习,提高了预防接种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增强了安全注射意识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能力。参训人员还参加了相关知识测试,给测试合格者核发了《预防接种培训合格证书》及《预防接种上岗证》。

四、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

1、肠道传染病防治。4月初,召开了全县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会议,布置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以霍乱为主的肠道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自5月份来,各医疗机构开设了肠道病门诊,实行肠道传染病周报制度,县卫生局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县肠道门诊开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针对存在问题责令整改,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县,促进全县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截止10月底,全县累计上报腹泻病人491例(其中菌痢病原学确诊16例,临床确诊19例,其他腹泻病人456例),抽检外环水样130份,未检出霍乱弧菌。

2、结核病防治。为加快结核病项目进度,县卫生局一是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县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及结核病痰检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二是举办由各医疗机构结防医生和院长参加的全县结核病防治工作培训班,学习相关技术方案及结核病督导技术要求;三是举办了以乡镇为单位村卫生室防痨人员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班,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加强医疗机构和结防机构之间的合作,协调肺结核病人治疗管理和督导工作,提高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到10月底,全县发现肺结核病人250人,其中新发涂阳110例,复治涂阳11例,重症涂阴8人,初治涂阴83人,复治涂阴43人,痰检人657次。全县DOTS策略覆盖率100%,病人通过DOTS治疗治愈率95%。

3、艾滋病防治。20*年加强了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一是邀请市疾控中心主任对全县189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讲。安排专业人员深入到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工地,向农民工宣讲艾滋病防治知识170余人次,发放艾滋病知识宣传册900余本,免费发放安全套600余只。制作宣传防治艾滋病公益广告牌15幅,宣传单2000余份,宣传画册5000余份,在各镇卫生院安装和散发。还利用电视媒体,开展为期1个月的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知识宣传,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与县妇联联合开展阳光工程健康教育工作,20余名家庭妇女接受了培训,散发了《女性防病手册》、《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和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100余份;二是对全县公共娱乐场所50余名负责人进行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和《艾滋病防治管理条例》培训;三是加大重点场所和人群的行为干预。对县城娱乐服务场所、美容美发厅、洗浴休闲中心等场所逐一进行摸底登记,并对服务人员进行面对面宣传,发放宣传品和安全套。累计出动干预队员225人次,干预娱乐场所25家,高危人群472人,开展现场健康教育75场次,发放宣传单400余份,宣传画册3000余本,张贴宣传画36幅,免费发放安全套3600余只;四是建立艾滋病自愿咨询监测点,在县人民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艾滋病自愿咨询监测点。县疾控中心为了做好免费自愿咨询检测工作,专门开通咨询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到10月底,接待咨询55人,为社会人群免费检测HIV抗体193人,并免费为在押的290人检测HIV抗体,均未发现HIV抗体阳性。对2例艾滋病病人进行规范治疗、定期随访。通过治疗,病人免疫系统得到了较好恢复,临床症状明显改善。同时加强对艾滋病感染者管理,对1例非我县户籍艾滋病人,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健康教育、行为干预、血样检测,及时向所在户籍地通报情况,并动员回原籍治疗。

4、地方病防治工作。4月中旬,县血防站在荻港、平铺、高安开展了查螺会战。到10月底,在全县6个镇43个村查螺381万平方米,占年度任务的100.25%。查出荻港镇庆大村外滩阳性螺面积2万平方米。对涉及4个镇7个村(铁门村、三元村、庆大村、新河村、高安村、新林村、官塘村)有螺环境开展了药物灭螺,累计灭螺175万平方米,其中易感地带灭螺27.89万平方米,消灭钉螺面积12.2万平方米.人群查病5.6万人,扩大化疗0.45万人。完成“晚血”病人救助治疗56人。加强了血防和地方病健康教育,普及血防和地方病知识健教达13万人次,发放实用性血防宣传品2.6万只。通过扎实的工作,20*年,易感地带阳性螺密度较“十五”末下降8.8%;居民粪检阳性率较“十五”末下降11%。全年仅发生一例血吸虫病急性感染。

5、狂犬病防治。20*年,制定《*县狂犬病监测工作方案》,县疾控中心举办了各镇(中心)卫生院、分院、厂矿医院防疫医生、狂犬病门诊医生、抗体测定人员培训班,学习《*县狂犬病监测工作方案》及《狂犬暴露处置工作规范》,通报全国狂犬病流行情况。5月份,全县各预防接种点及3个监测点启动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各乡镇上报养犬户6268户,养猫户49*户,犬伤门诊接种咬伤人数1401人,抗体测定1401人次,全县未报告1例狂犬病病例,狂犬病监测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五、加强公共卫生,提高应急能力

为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为进一步加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县卫生局一是建立了应急指挥组织,应急处理队伍;二是加强应急人员的培训,安排3人次参加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学习,对镇和疾控中心49名业务人员进行应急能力培训;三是加大了应急物资的储备,根据应急需要,为应急队伍配备了应急调查处理的相关设备,购置了消杀器械与药品,做到有备无患。

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全年出动疫情流调小分队12次,开展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88人次。4月25日,县疾控中心接到县二院电话报告,收治荻港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三期工程工地15位腹痛、腹泻病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监督所及时派人到现场处理。通过流行病学调查,根据就餐饭店加工场所卫生状况,结合病人有共同就餐史,有相同的临床表现,临床用同一种抗感染药物治疗有效的情况,认定是一起由致病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随后采取多项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了食物中毒事件的进一步发生。5月30日,芦南中心小学出现30名水痘病人,县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开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采取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水痘疫情的蔓延。

6月20日,接芜湖市疾控中心通知:繁阳镇横东村高墩自然村养殖场有大量鸡只死亡,市农业部门怀疑为禽流感,要求*县卫生局对病死鸡密切接触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县卫生局立即指令县疾控中心与*县农业部门取得联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县兽医站工作人员陪同下赶赴疫区,对养殖场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采集密切接触人员血及咽拭子样品,留样观察事态发展,开展禽流感防治知识健康教育,指导场主使用过氧乙酸对养鸡场周边环境进行消毒,对密切接触人员实施预防性服药,开展医学观察,由于现场调查及时,方法处置得当,未有流感样症状病人出现。

六、加大卫生监督、开展专项整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中心对174个医疗卫生单位进行了卫生执法监督。其中县级医疗机构5所,计生服务机构7所,镇卫生院(分院)13所,村级卫生室(站)、个体诊所148所,驻繁厂矿职工医院1所。县乡两级监测覆盖率达100%,内设科室覆盖率达到98%。监测样品829件,合格677件,合格率为81.66%。县级监测样品49件,合格42件,合格率85.71%。镇级监测样品80件,合格60件,合格率75%。村级(含个体诊所)监测样品65所,合格512件,合格率77.93%。计生服务机构监测样品38件,合格31件,合格率81.5%。驻繁厂矿医院监测样品5件,合格5件。合格率100%。对医疗机构和村级医务人员,进行消毒专业知识培训,防止医源性感染的发生,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开展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检查,整顿医疗秩序。对新港强圩滕某无证行医,芦南、新林村级卫生站王某、黄某涉嫌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20*年“两节”期间,县卫生局一是开展学校食堂卫生执法检查。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明上岗;原辅料采购是否索证;加工场所卫生设施、生产经营过程卫生状况及卫生管理情况。二是加强食品超市的卫生监督,以大、中型超市为重点,严格审查食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食品采购索证、食品标识等情况。出动卫生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大、中型超市26家,立案查处经营超保质期食品1起,杜绝了“三无”食品上柜销售,遏制了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发生。三是加强对糕点生产企业卫生设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标签内容的审查。抽检各式糕点30份,合格30份。四是继续加强餐饮业的卫生监管工作,对食品加工、储存、销售及原辅料采购索证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指导。检查餐饮单位120家,从业人员400人,抽检各种餐饮具360件,合格284件。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安排无健康证明从业人员上岗的4个餐饮单位,分别予以立案查处。截至10月底,完成食品监测样品102份,合格101份,合格率99.02%;餐具样品8*份,合格3*份,合格率38.04%;生活饮用水110份,合格1*份,合格率97.30%;公共场所公共用品10份,合格10份,合格率100%。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反馈,改善卫生状况的措施。

在“五一”黄金周期间,县卫生局对城关地区和孙村镇辖区内省级森林公园“马仁奇峰”旅游景点及其周边餐饮单位、自来水厂进行集中整治和专项卫生检查,累计出动车辆10台次,卫生监督人员60人次,检查餐饮单位86家,自来水厂15家,各类旅馆26家,对各种违反《食品卫生法》行为的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限期改正。

为维护厂矿企业一线生产工人身体健康,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11家厂矿企业的654名工人进行了健康检查,并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确定孙村镇九连村和荻港镇桃冲村为全县慢病防治示范点,要求各监测点每年建立慢病档案不少于50人,并定期开展随访和行为干预;县疾控中心统一印制慢病病人档案,制定慢病防治工作制度,督促监测点开展慢病防治工作。截至目前,建立高血压健康档案61份,糖尿病档案13份,发放宣传单和健康处方400余份,为全县慢病防治工作起到了示范作用。

20*年,县卫生局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案件,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累计行政处罚52户次,警告2户次,责令改正15户次,没收医疗器械1户次,罚款34户次,罚款人民币17220元。为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打击各类卫生违法行为,起到较好的威摄作用。

七、加强文明创建,打造卫生文化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要求,县卫生局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领导组,召开卫生执法人员座谈会,分析创建工作存在问题,讨论文明创建工作,按县城区域范围进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全面推进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抽调卫生执法人员12人次参加县文明县城创建检查,组织卫生执法人员70余人次进行创建文明县城调查摸底及宣传发动,完成城区食品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560余户调查摸底,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120余份,印发《*县食品卫生安全告知书》400余份、《*县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告知书》150余份,发放各类卫生制度600余份,对1600余户食品、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现场审查,发出整改意见2000余条次。新发卫生许可证700余份,使我县食品及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对全县20家洗浴场所,178家美容美发场所170件公共用品进行抽检,合格150件,立案查处5起,目前已结案1起,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打下良好基础。

20*年5月,县卫生局通过广泛的的宣传,动员1000余人参加无偿献血,有697名体检合格者无偿献血,圆满完成了我县20*年度献血任务。

为讴歌在卫生战线默默无闻的卫生工作者,展现他们人道博爱的精神风貌,举办了“博爱杯·我心中的天使”征文活动。有专业作家、有患者的亲属、有卫生工作者的母亲,有医务人员本人,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反映我县卫生工作者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无私奉献,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忘我的工作,先后有18篇征文在《芜湖日报》上刊登。

20*年4月,县卫生局汇同芜湖市作家协会开展了“天使在乡村”采风活动。市作协会员深入基层,通过到卫生院实地考察,走访农村群众,耳闻目睹卫生工作者工作、学习和生活,先后有9篇反映我县农村卫生工作者先进事迹的报道,在《芜湖日报》上登载。弘扬了“白衣天使”满腔热情、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行业风尚。进一步激发了乡村“白衣天使”们的工作热情和救死扶伤的的神圣责任感和使命感。

20*金秋,为了帮助品学皆优家庭生活困难新录取的大学生入学,县红十字会积极争取上级红会的支持,给3名新生每人3000元的入学资助,还争取省红会的支持,给峨山镇峨山中心小学捐助了5000元的图书,帮助该校建立图书室。

八、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制意识

今年是“五五”法第二年,县卫生局将普法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认真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学习法律法规,提高了卫生局机关以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的意识,促进了机关的工作效能。10月10日卫生局机关人员,参加了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法律知识和省卫生厅组织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成绩良好。为了扎实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活动,县卫生局先后开展了“3·24”结核病防治日、4·25计免宣传日、《职业病防治法》、全球第一个狂犬病日宣传活动等宣传咨询活动。散发宣传材料,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各种宣传材料54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防病和卫生法律法规意识。

九、建立防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抓好医疗服务质量

20*年,县卫生局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对照卫生局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任务,通过进一步梳理,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与行业纠风工作结合;与规范医院管理结合;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行院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卫生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行政许可等重要事项,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