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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协会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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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协会工作计划

创新创业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第一条推进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优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和发展环境,培育“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运行规范化、服务产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造就具有较高职业素养和执业技能的科技中介服务队伍,充分满足各类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需求。

第二条推进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的基本原则:市场调节与政府推动相结合;鼓励发展与监督规范相结合;全面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专业化分工与网络化协作相结合。

第三条创新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组织体制。保留少数由政府资助的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机构;支持单位和个人按照市场化机制兴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鼓励省外各类机构来晋开展科技中介服务业务。

第四条引导专业技术力量开展科技中介服务。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要积极兴办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要面向社会开展科技中介服务业务;企业应积极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联合兴办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技术转移中心。

第五条建设科技中介服务业共享平台。整合政府、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的信息资源,依托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实现服务与需求的信息对接。

第六条加强科技中介组织的网络化建设。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技企业等组织的联合;鼓励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与法律、金融、会计、资产评估等服务机构的协作,为科技创新提供技术与管理的综合配套服务。

第七条加大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政策扶持。对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有重大贡献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可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自认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免征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八条强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科技成果转化功能。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要将科技成果转化作为服务重点,在完成科技成果的承接、引进和应用后,可以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奖励为促进该项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第九条充分发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决策咨询作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可以将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部分工作委托给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挥其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论证和重要工作部署中的决策咨询作用。

第十条大力扶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采取多种方式促进科技中介服务业发展,对在科技中介服务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促进各类科技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发展。积极推动行业协会建立行业操守自律制度和统计制度,鼓励建立行业联盟,扩大服务范围和影响,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十二条加强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信誉评价。强化各级政府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依托行业协会建立信誉评价信息制度,促进信誉监督管理的社会化。

创新创业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1、全校范围内抽查

在全校范围内发放调查问卷,分别在本部、东校区、东山校区、南校区遴选出不同专业的班级,涵盖范围为每个专业一个班级,共发放问卷6610份,回收5955份,有效问卷5824份。主要针对以下内容进行调查:对学生社团的认知、有无参加过学生社团、有无参加过社团组织的活动、对社团的评价、社团存在的问题等方面。

2、社团成员抽查

抽查面向全校学生社团成员,平均每个社团发放2—4份调查问卷,共发放2850份,回收2725份,其中有效问卷2684份。主要针对加入社团年限、加入社团动机、对社团活动的看法、对社团负责人的评价等方面进行调查。

3、学生社团负责人座谈

采用座谈会的方式,按照不同类别分别邀请具有代表性的15个社团负责人进行访谈,主要针对当前制约社团发展的主要因素、社团的制度建设问题、社团的组织架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解。

4、社团指导老师座谈

当前全校社团并未实现每个社团都配备指导老师,只有8个社团具备此条件,因此也只有这8位指导老师参加了本次座谈,并就当前指导的学生社团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记录。

二、学生社团的基本情况

1、学生社团整体情况

截至2015年4月,全校共有各类学生社团95个,接近“”,其中本部有47个、东校区31个、东山校区2个(在校人数较少)、南校区15个。社团成员数量大约5100人,全校将近50%的同学加入或者曾经加入过学生社团。

2、学生社团分类情况

(1)理论学习型。此类社团主要围绕政治理论学习、社会舆论热点探讨、文学作品分享等开展相关活动。包括读书会、人文学社、电子学会、建筑沙龙等6个,通过追踪时事热点、阅读和分享热门书籍、传播行业理论知识等,以讲座或者辩论的方式,进行深刻的思考和分析。(2)文体爱好型。此类社团是学校社团中数量最多、参加人数最多、组织活动最多的一种类型,比较符合当前九零后学生的特点,尤其以街舞、轮滑、Cosplay(动漫)等新锐文化、前沿文化为代表。包括单车协会、街舞协会、足球协会、动漫社、书画协会等67个。(3)公益服务型。如三江学院有青年志愿者协会、手语协会等10个。这类社团开展校内外兼具的服务活动,校外影响力较大,经常参与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如2013年南京亚青会、2014年南京青奥会志愿服务、打工子弟学校支教等。(4)创新创业型。此类社团包括科技协会、电子商务协会、航模协会、创业协会、就业与职业发展协会等12个,定期开展科技节、航模比赛、电子商务比赛等活动。近年来学校重点扶持,配备专业指导老师,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智能机器人大赛等活动。

三、学生社团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团经费和活动场地受限

社团开展活动经费限制较大,其中75.6%社团组织活动较多,经费问题比较突出,仅有56.7%社团安排有办公室,其余社团尚未有专门的办公场所。活动开展有91.2%安排在会堂和学术报告厅,其余的占用教室或者在操场进行。

2、社团制度化建设不够完善

35.6%的社团具有自己的制度章程,其中64.8%的社团成员认为本社团执行制度不够严格,比较随意,尤其在社团负责人换届、经费使用等方面不够规范。88.5%的社团负责人表示社团应加强制度化建设,进一步理顺社团各方面事务。

3、社团指导老师缺乏

在社团指导老师配备这一块,82.3%的社团无指导老师,仅有27.7%的社团有指导老师,其中65.2%的社团成员并没有得到指导老师的有效指导。这成为当前理论学习型、创新创业型等社团发展的最大瓶颈。

4、社会影响力较低

78.8%的社团没有参加过校外活动,仅有21.2%的社团参加过政府或者社会组织、兄弟高校的活动。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的社团仅占到总数的9.3%。这说明在当前协同创新的背景下,三江学院学生社团需要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扩大社会影响力。

5、社团活动质量有待于提高

在对2013—2014学年社团开展的活动进行统计后可知,87.3%的活动为娱乐型、爱好型,学术型、研究型活动仅占到12.7%,在校园文化建设方面呈现出两极化趋势。社团活动的质量直接影响着社团成员的品质,社团整体上没有有效凝聚学生,社团组织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的作用远未得到应有的体现和实现。

四、实现民办高校学生社团可持续发展的路径

民办高校学生社团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要积极探索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构建一套高效、灵活的动态管理体系;培养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影响力的优秀社团;开展一些高层次、高品位的精品社团活动;造就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学生社团骨干队伍。

1、切实加强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建设和管理

一是要逐步规范学生社团联合会各内设机构的工作目标、程序和方法,建立各部门之间相互沟通、协调和合作的畅通渠道,使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组织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是要抓好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通过建立一套公正、公平、公开的干部选拔方案,使学生社团联合会成为一个“精诚、团结、高效、务实、创新”的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组织。

2、逐步建立层次分明、类型多样的社团格局

一是要形成校、院两级学生社团体系。校级学生社团由校团委直接管理,其级别相当于校团委内设部门,院级社团须在校团委注册、登记备案,参加校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学期和年度考核评比,日常管理、活动开展等工作由各院负责。二是要构建类型多样的学生社团网络。主要由专业类社团、艺术类社团、体育类社团、兴趣爱好类社团、社会公益类社团等类型的社团组成。

3、完善工作机制,发挥指导老师的作用

针对各社团建设质量和发展水平不均衡的实际状况,应摒弃过去整齐划一的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分层评价、分级指导的方法,即把学生社团分为合格、重点、特色三个层次,使用不同的评价标准予以考评。同时,对优秀学生社团在工作中重点支持,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努力造就一批“精品”社团,使其成为学生社团发展中的主力军和领头羊。此外,还要注重发挥学生业务指导单位和业务指导老师在社团日常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4、办好社团活动,实施项目化管理

首先要加强社团活动与学校教学工作的相互促进,将社团建设成为培养兴趣、引导需求的阵地。其次要积极采取措施为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搭建舞台、拓展空间、提供机会。再次学校团委要将准备开展的思想政治教育类和校园文化类活动以招标的形式向全校各学生社团进行,各社团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计划,确定竞标项目后制作活动方案进行投标,校团委根据提交的活动方案择优选定中标社团和方案。最后根据项目开展的成绩与效果给予不同程度的经费和其他配套支持,实行目标管理。

5、优化发展环境,扩大社团影响力

首先争取学校党政支持,为学生社团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学生社团工作者要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在与学生的交往中充分彰显人文精神,不仅要做到“为了学生,尊重学生,理解学生”,还要做到“依赖学生,满足学生,发展学生”。其次要积极争取校外知名企事业单位的支持与合作,为学生社团提供创新实践基地,在深化校企合作教育的今天,要“把社团发展与走向社会紧密结合起来,将活动深入到学校以外的社会大课堂中去,让大学生在活动的过程中服务社会,增强学生的服务意识和实践能力”。

6、重视利用新媒体,开辟社团发展新阵地

创新创业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近年来,大量创新聚集区的形成和发展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区域综合竞争力提升的重要途径。如美国硅谷、新加坡科学园、印度班加罗尔高科技园、北京中关村等都是典型的创新聚集区。影响区域创新聚集的因素很多,但科技金融体系对区域创新聚集的形成和发展产生重要的引导和制约作用。本文探讨区域创新聚集与区域科技金融联动机制,以长株潭自主创新聚集为例,深入分析区域创新和区域金融联动发展的现状与问题,提出促进长株潭自主创新聚集与科技金融联动的对策建议。

1.区域创新聚集与区域科技金融联动机制

区域科技金融与区域创新聚集的联动对区域科技创新的绩效会产生关键的影响。从国内外现有研究和实践看,我们认为区域创新聚集与科技金融的联动机制在于以下几方面。一是科技创新与金融供给主体双向流动和学习机制。由于科技系统和金融系统之间存在跨领域合作的障碍,因此,区域科技创新主体和科技金融主体之间有只有通过各种方式拓宽交叉领域知识、资源、要素等方面的交流与沟通渠道,才能不断提高科技金融绩效。二是政府协调管理机制。区域创新聚集一方面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另一方面存在较高的系统风险,离开政府的协调将导致创新的社会价值难以体现。地方政府还可以通过政策支持和公共培训等手段调节区域科技金融结构以适应具有地区特色的聚集创新结构。三是外部保障机制。区域科技与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包括硬基础结构和软基础结构。硬基础结构包括交通和科研基础设施、地区信息化设施、人力资源和金融资源的市场建设等。软基础结构包括科技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与执行情况、各类科技金融中介服务、公共服务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四是资源共享机制。科技金融发展的最大阻碍是科技创新和金融系统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如垂直银行体制为主的金融结构就与多样化区域创新需求结构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外来风险投资与本土创新文化和社会资本网络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等。通过信息、公共服务等资源的共享可以达到部分弥补信息不对称。

2.长株潭自主创新聚集与科技金融联动现状及问题

近年来,湖南依托科教人才资源优势,聚集大量创新型企业、科研机构、创新人才等创新资源,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致力建设长株潭“两型社会”创新聚集区。从实践看,长株潭创新聚集的特色主要体现在:一是坚持走自主创新之路。近年来,长株潭地区主要走出一条内驱型本土创新发展之路,通过共塑“敢为人先”的科技创新文化、加强区域内产学研合作、重视区域内中小企业贸易与技术联系等实现自主创新聚集发展。长沙的工程机械产业和株洲的轨道交通产业都是典型自主创新的结晶。二是雄厚的教育科研与产业基础增强了创新聚集的根植性。长株潭地区拥有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高等院校60余所,省级及以上科研机构1000余家,建有一大批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等,占到全省总量的70%以上。产业集群方面,目前湖南有5个国家高新区、17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稳居中部第一位。其中,3个国家高新区、12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在长株潭。三是区内特色鲜明的创新极逐渐形成,创新扩散效应显现。长株潭3个高新区相互毗邻,是我国国家高新区密度最大和湖南省创新资源最密集的区域,逐渐发展成为区域创新极,支撑湖南省获国家科技奖励数连年排名全国前列,全省综合科技创新能力排名全国第10位、创新绩效排名全国第8位,其中长沙高新区每万人拥有发明专利、综合创新能力分别名列全国高新区第2、第6位。四是地方政府致力于创新平台的打造,不断提升创新聚集的软实力。长株潭地区拥有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创新型特色园区、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科技金融结合试点、科技服务体系试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等一大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平台,拥有国家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及科技企业孵化器13家,占到全省总量的70%。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湖南率先推行两个70%的成果转化机制政策、创新科技项目立项和奖励评价机制、开展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完善知识产权商品化和产业化的支持机制、建立科技重大专项“四评三审”立项制度和“两条线”监管模式,全国首创对科技重大专项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建立创新型企业科技政策联络员制度等等。在政府科技公共服务的改善方面,湖南提出“全程保姆式”服务。在创新文化的培育方面,2008年,长沙市打造“创业之都”,提出了“让一切有合作意向的人找到合作伙伴,让一切有投资愿望的人找到投资机会,让一切有创业能力的人找到创业途径。”2012年的《创新型湖南建设纲要》明确提出要培育创新文化,在全社会形成敢为人先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在科技金融方面,湖南初步建立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形成引导和凝聚社会力量支持区域科技创新的局面。自2011年长沙高新区成为国家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园区以来,湖南出台《关于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加快创新型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科技保险工作试点方案》、《关于促进湖南省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有力政策措施,从科技金融结合专项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推进企业股份改制、开展科技保险试点等方面积极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创新科技金融体制机制,初步形成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

随着创新产出能力提升、科技财富和增值效应增强,不断拓展的科技金融需求空间吸引了大量社会资本。目前长沙高新区有金融以及相关中介机构300多家,其中投资机构超过100家,注册资金达300多亿元。初步形成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租赁、保理、财务公司和服务外包等多元化科技金融组织体系。区内科技支行已对园区内160多家小微企业贷款3.8亿元,其中贷款额100万元以下的企业达60家。区内有32家上市公司和20多家拟上市企业,以到场外市场挂牌为目标进行股份改制的企业有72家,完成内核21家,完成股改31家,数量在全国高新区中名列前茅。株洲高新区目前有18家银行,3家小额贷款公司,5家担保公司,是全市金融最密集地区。株洲制定的“4215”计划将在5年内重点培育40家拟上市企业,帮助其中20家完成股改,10家通过券商内核,5家挂牌上市。湘潭高新区有金融机构9家,金融中介机构8家。其中2家创投机构注册资金达1.8亿元,3家担保公司注册资金5.2亿元。现园区列入重点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企业达到11家,4家完成股改。由此可见,湖南科技金融体系已初步形成,金融聚集和扩散效应开始显现。

虽然湖南科技创新与科技金融都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从两者的联动看,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科技创新与金融供给主体双向学习机制难以建立。科技创新主体往往缺乏对金融工具和渠道的了解和运用,而市场科技金融主体对科技创新技术的领先性及可行性、风险性缺乏了解。政府相关管理人员缺乏对科技创新活动规律与市场科技金融知识的理解。二是政府协调管理机制缺乏。目前,涉及到湖南科技金融的部门包括科技主管部门、金融部门、财政部门、发改委等。科技贷款和科技银行主要由金融部门推动;风险投资的主管单位是宏观经济部门;科技保险试点由科技厅牵头;科技担保由财政承担等,部门的资源分散,没有形成合力,协调成本较高,部门服务效率低。三是外部保障机制不完善。如以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法律为代表的科技金融收益保障机制不健全。无形资产评估、专利、科技担保等相关中介服务的不完善成为制约科技金融发展的瓶颈。四是资源共享机制有待加强。据我们对长沙高新区的调查,大部分小微企业对相关政策仍缺乏了解,引导基金、风险补偿、科技银行等政策效果难以惠及自身。而科技银行、风险投资等对中小科技企业的信用状况及其创新项目不了解,在科技创新项目的遴选和投资决策方面的交易成本和决策成本偏高。

3.促进长株潭自主创新聚集与科技金融联动的对策建议

一是鼓励“产学研金介”联盟模式的发展。建议省科技厅、发改委和财政厅联合制定鼓励“产学研金介”联盟创新模式的政策,优先支持创新联盟承担国家重点科技项目,湖南省重大科技支撑项目、两型产业化专项基金项目和重大国家合作项目,以及人才工程项目,促进科技创新主体与科技金融主体的深层次合作。构建“产学研金介”联盟创新的网络平台,通过各种科技创新论坛、投资论坛和“产学研金介”合作论坛增加各创新联盟之间的交流合作与交叉学习。此外,要通过学习机制的建立提高区域科技金融公共服务效能。提高政策制定者的人力资本,加强科技金融方面的理论与政策研究,引入专家咨询,民主协商机制,保证政策决策的科学性和政策执行的高效性。

二是建立长株潭科技金融统筹协调委员会,加强政府管理协调。由湖南省科技厅牵头,领导小组包括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两型办、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等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成员单位包括两型产业行业协会、高新区管委会、创新型大中高新技术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产业战略联盟、以及商业银行、风险投资机构、天使投资者等。统筹协调委员会负责研究拟定科技金融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目前区内科技金融体系建设中的财政政策、人才政策、税收政策等相关政策进行整合、补充和完善,强化投融资体系建设的制度保障。

三是构建服务长株潭的特色科技金融公共服务平台。科技部门通过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公共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建立起政府资源与市场运作结合的科技金融服务体制。科技部门、金融办、银监局、保监局、证监局等通过编制科技金融内参等形式,为有关各方提供长株潭地区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科技金融的最新动态信息。形成以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依托,旨在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创新资本、银行贷款、融资担保、科技保险和上市辅导等各类金融服务的多层次、多元化、高效率的制度化联动平台,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金融服务。

四是打造“信用长株潭”品牌,逐步完善湖南科技金融信用管理体系。建议成立“长株潭信用建设委员会”,构建长株潭科技金融信用服务平台,提供科技金融信用咨询和信用监督服务,打造“信用长株潭”品牌。引入国家级信用征信评价机构和法律、财务、审计、认证等中介机构,同时规范各级政府部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高新园区、科技中介以及商业银行和各类风险投资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科技企业的信用资源库,整合信用资源,实现长株潭地区科技金融信用资源共享。

参考文献:

[1]赵昌文.科技金融[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2]邱国栋.创新集聚效率实证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13,2.

[3]赵成新.长株潭构筑自主创新高地见成效[N].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2013-8-26.

[4]余冬筠.产业集聚、创新集聚与城市经济动力[J].华东经济管理,2013,3.

创新创业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崛起苏中、跨越发展”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深化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整合机构资源,健全监管机制,强化监管力量,切实提升执法效能,持续加强安全保障,促进全区市场环境不断净化,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1.加快落实改革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各项要求,加强机构建设,落实监管责任,注重制度设计,组建市场监管稽查大队、产品质量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建立健全科学、完善、严密的监管体系,确保机构职能、人事管理、经费资产等及时划转到位,确保力量配备、资源配置、投入保障实现优化提升,确保改革平稳过渡和全区市场监管效能得到实际增强。

2.加强监管网络建设。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派、政策下倾,着力抓好市场监管稽查大队、各基层分局(所)、各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三级监管执法网络建设,落实基层编制、人员、办公设施和执法装备,充实、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制定实施监管执法队伍系统性培训计划,进一步健全社会化监督网络,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宽领域监管体系。

3.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完善市场综合监管责任区工作机制,着力构建职能部门互联互动的监管格局,适时召开无照经营查处取缔联席会议及联络员会议,整合理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能,加强与其他成员部门和单位的联动协作,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等作用。

4.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加强执法流程网上监控,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行为着手推行专业化执法办案模式。加强日常监管与稽查执法的衔接,建立完善监管信息内部通报、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等机制,坚决立案查处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依法应予立案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政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健全案情联席会商研判制度,实现信息交流共享、联合执法办案、快速高效处置。

5.加强应急管理建设。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建好应急指挥平台,健全市场监督管理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应急咨询专家队伍。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监测预警、重大信息直报、安全隐患整改督查等制度,提升监测预警、快速反应、统筹协调、舆情引导四项能力。

6.畅通维权举报途径。发挥12315、12331、12365、12345等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作用,深化维权举报宣传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进社区“六进”工程建设,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健全覆盖城乡、群防群控的消费维权组织网络,打造让消费者信赖、经营者满意的“消费维权直通车品牌”。

(二)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7.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综合协调。充分发挥食安委办公室、药安委办公室的议事协调和督查指导作用,及时谋划制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安全整治行动、事故监测预警、例会筹备、信息管理、投诉举报、工作督查等工作,切实承担起食安委、药安委日常工作职能。

8.加强食品全程监管。采取“三分监管”、“三位一体”、“三查”、“食品风险分析”、说理式执法和食品药品远程监管等方式,针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餐饮服务等企业,认真组织开展肉制品、地沟油、豆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加大食品质量抽检频次和力度,实现食品生产、流通、消费、餐饮全流程监管。

9.突出食品保障重点。重点加强学校食堂、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等重点单位,以及传统节假日、溱湖会船节、溱湖美食节、高考等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保障,通过事前评估、全程监管、驻点监督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扎实推进农村家宴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民间厨师体检培训,落实农村家宴申报备案管理制度。深化使用“放心油”创建工作,做好餐饮单位使用添加剂申报、公示工作,严厉打击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滥用添加剂行为。

10.加强药品药械生产经营标准规范。加快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新版GMP实施进度,推进落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针对高风险品种和基本药物深入开展风险排查,严把原辅料投放、生产工艺执行、检验放行和物料平衡等关键环节,并进行2次以上生产现场检查;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制剂室的制剂配制工艺,并进行2次以上制剂现场检查。全面部署药品经营企业新版GSP认证,健立健全认证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认证指导和日常检查。

11.强化药物监测管理。加强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监管,做好基本药物监督抽检工作,实现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加强特殊药物和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管理,防止流弊事件发生。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完善药械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警机制。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扩大定点回收覆盖面,建立长效管理模式。

12.加大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力度。组织开展保健食品专卖店和美容美发店专项检查,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档案资料,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培训,提高规范管理程度。

13.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健全食品、药品以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并通过零售药店诚信星级评定、餐饮单位“红黑榜”等制度深化信用等级动态评价和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完善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办法,有效落实量化等级公示制度,定期公布放心企业名单,曝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高从业人员诚信意识。

(三)加强质量技术监督

14.大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履行全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推进全年各镇(街道)、部门的质量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做好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沟通联系和上争等工作,配合做好市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活动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区长质量奖”评审,推动、鼓励企业争创各级品牌、质量奖。开展重点企业卓越绩效标准宣贯会、首席质量官评审、分解落实督查“两个责任状”等活动,确保质量强区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15.大力实施名牌推进战略。按照“创建一个品牌、带动一个行业、促进一方经济”的思路,谋划编制全区省、市名牌产品滚动培育计划,加强对申报企业的培育辅导,强化企业家品牌意识,力争创成名牌1-2个、名牌5-6个、质量管理奖1个、服务业名牌1个、省质量信用AA级企业1-2家,组织好国家、省、市级质量监督抽查以及抽查结果运用、处理工作。

16.大力实施标准推进战略。按照“产品专利化、专利标准化”的新思路,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相关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行业话语权。积极上争溱湖风景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中医院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等项目,做好畜禽综合养殖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两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年度绩效工作,完成招管办服务标准化试点市级考核验收。新创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2-3家,实现参加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企业2-3家,新增采标产品6-8个。

17.强化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和涉及民生类产品的监管。开展对具有区域代表性的工业产品(如波纹管、压力管道、容器等)的专项整治,加大抽样频次和不合格产品后期整改帮扶力度。加强对使用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的监管,尤其突出民用电梯、液化气站等重点行业,及时处理有关电梯、锅炉等方面的舆情信息和安全隐患。

18.认真抓好计量、技术机构建设等技术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民生计量和能源计量,组织好强制检定、“两免检”、民用“三表”、能源计量、计量认证认可等工作,实现电表首检率100%,水、气表首检率90%以上。

(四)规范经营交易秩序

19.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全区信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各部门、各层级、社会各界之间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全面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年报工作,督促市场主体真实、及时公示基本信息,正确履行年报公示和即时公示责任。有序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及时录入、维护、更新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将未按时提交年度报告或在公示中隐瞒、弄虚作假的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20.推进商标广告品牌战略。充分发挥商标专管员、企业联络员、乡镇信息员、大学生村官宣教员“四员”作用,全面提升商标和广告运用管理水平,指导有意向的企业申报“三名商标”,力争创成省著名商标3件、市知名商标8件。推荐优秀广告作品参加国家、省、市三级评选,做强产业集群品牌,放大地方产品影响力。

21.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标侵权专项执法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整治,规范直销行为、严厉打击传销。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净网”行动,查处网络虚假宣传行为,加强网购消费者维权保护,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健康发展。

22.加强农资市场秩序监管。充分发挥农资商品监测的警示导向作用,严厉查处虚假宣传、制售假劣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防控农资商品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保护农业经营者和农户的合法权益。

23.开展重点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消费者反映强烈、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物流快递、旅游服务等行业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相关行业的消费者满意度。

(五)突出机关作风建设

24.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推进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网络。坚决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积极开辟“绿色快捷通道”,开展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受理“三证合一”试点工作,部门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证,实现“一窗办理、一表填报、一次收件、一网录入、一同办结”,由法定审批时限从20多天精简为3-5个工作日。落实“宽进”要求,深化“先照后证”措施,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共享,及时更新完善法人、住所、经营范围登记“负面清单”内容。推进相对集中登记工作,实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权下放,实现就近登记,方便创业登记,积极培育税源经济。认真做好标准年审暂停、中小微企业条码办理费用减收、计量许可有关费用取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