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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转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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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转化法

科研成果转化法范文第1篇

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直接影响到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如何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以促进科技成果更好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本文在分析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的对策。

1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从科技成果供给主体与接受主体看,一方面科技成果供给主体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济意识、市场观念不到位,在科技成果的转化中未能充分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作为科技成果转化主体的企业的R&D投入不足,如我国大中型企业R&D投入占销售额比例平均仅为0.5%,而发达国家这一比例一般为3%左右,其中高技术企业一般为5%以上,有的甚至达到10%;同时,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将技术成果转让给企业或与企业合作转化,往往得不到合理的转让费或收益分成,企业、事业单位对完成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做出贡献的人员奖励的额度偏低,未能很好落实奖励制度的情况也大量存在,导致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及科技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不高。

(2)政府对成果转化的政策扶持和财政金融支持不力。由于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在过去的行政管理体制之下形成了等、靠、要的工作作风,要形成新的市场理念,便迫切需要政府实行既“断奶”又扶持的科技政策,以形成适宜的市场机制。目前科技成果转化的投融资体系和机制尚不健全,国家财政拨款的增幅不大;税收优惠政策不完善,在增值税征收中对高技术产品具有智力成本比重大的特点考虑不够;科技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也不力。

(3)科技成果转化的中间环节薄弱,社会化保障力度不够。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的中试基础设施普遍较差,难以实现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信息不灵,未建立科学、公平、权威、有效的科技成果鉴定与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和体系,技术市场交易活动不活跃,风险机制不够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缺乏资金支持,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缺乏既懂科技又懂市场、懂管理的科技成果转化人才。

2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实施效果不佳的原因分析

2.1法制方面的原因

这方面的主要原因是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本身的配套和具体落实措施没跟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关于国家财政投入、税收优惠、信贷支持、风险基金、成果价值评估的规定过于原则,无程序性规定,缺乏操作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合同法》和《专利法》明确规定了成果权的依据,但是无科技成果价值评估的规定,导致科技成果转化主体间利益分配无法律依据;《技术市场管理办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法》等技术市场管理法规中无关于技术咨询、登记、信息、知识产权及资产评估等中介组织的规定等。同时还存在着有法难依或执法不严的情况,现实中,高校、科研院所在自己的权益被侵害时,往往因为诉讼费用高、耗时长、诉讼程序烦琐而不愿打官司;另外在诉讼的过程中,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难以做到秉公执法。

2.2科技成果本身的原因

科技成果本身质量不高是推广转化难的根本原因。由于体制的原因,长期以来科技成果的“价值”都是单纯以获得国家经费的多少、的数量、参与人学术地位的高低等来确定。这种评价体系仅体现了科技成果的“学术价值”,忽略了“市场价值”,结果导致科研不是面向市场的需要,仅单纯追求学术价值和地位而进行与实际脱节的研究,其成果不具有市场领先性,或不具备工业化生产可行性,或作为技术商品缺乏必要的服务支持等。市场价值的缺失造成科技成果的有效需求不足,产品“不适销对路”,出现“滞销”现象。另外,科研中存在短期行为,造成科技成果成熟性和先进性缺乏。产品本身“不合格”影响了转化。

2.3实施条件方面的原因

(1)主体方面。人们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惯性思维模式和管理模式束缚着人们的思想,在人们的意识中仍然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重学术、轻应用的错误倾向,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缺乏专门从事成果管理专门化人员;科技管理部门人员缺乏,导致由成果单位自行选择鉴定专家、组织成果鉴定,影响成果鉴定的公平性;作为转化主体的企业吸纳科技成果的能力不强,缺乏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高素质人才。

(2)投入方面。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R&D/CDP)是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评价科技实力或竞争力的首选核心指标。它是反映一个国家经济增长值的主要参数,既包含了科技投入的基本内容,又从科技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方面直接测度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状况。各国在制定发展目标时,都十分关注这一指标。我国科技经费投入一直不足,1999年我国的R&D/CDP为0.83%,与发达国家(2%~3%)和新兴工业化国家(1.5%~2%)相比有很大差距,也低于印度和巴西(0.9%~1.1%)。研发经费投入的不足严重阻碍了我国科技竞争力水平的提高。

(3)相关体制方面。旧体制下形成的科技结构不尽合理、机构重复设置、力量分散和科技后劲不足等问题,形成了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在封闭的系统内搞成果应用、开发和生产体系,相互之间缺乏优势互补的环境和机制,客观上造成了人、财、物的浪费。原来作为事业单位的科研机构,经费由政府拨给,课题由科研机构本身确定或科技管理部门下达,其追求的目标为项目完成后的论文及科研总结,课题与市场需求相脱离,科研单位、高校根据论文评定职称和评价工作业绩的制度,导致科技成果转化动力不足。此外旧有体制对成果转化和科技人员创新力的束缚,造成了科技成果和人才的外流;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市场欠发达等都影响了科技成果的转化。

3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实施效果的对策

(1)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法制体系,加强执法和司法的力度。保护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体系必须完善并且能够贯彻执行。应建立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为核心,包括《科技投入法》、《科技成果登记、鉴定、推广管理法》及《中介服务机构规范法》在内的体系完备的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体系,用以调整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主体、供给主体、转化主体以及保障主体这四大主体的行为及相互关系。我国还需要制定《科技投入法》、《风险基金法》、《基础研究法》、《产业振兴法》、《成果推广法》等相关单行法律以配合《促进科学技术成果法》的贯彻和实施。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广大的科技人员要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加强科技成果及其转化的司法保护,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认真纠正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

(2)提高科技人员的转化意识,增强企业转化主体的技术素质。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为此,须注重对科技成果的市场价值的鉴定,促使科技人员的培养,提高科技人员对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建立、健全各种激励机制,激励科技人员及企业的转化热情和创造力。进一步贯彻落实知识和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充分兑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政策,切实保障科技人员创造性劳动的经济价值的实现。

科研成果转化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科研成果;科学管理

市场经济中,创新性的科学管理的定义为,将从前没有发生过的关于生产的条件和要素进行有机的结合,并将他们运用到实际生产中的一套完整体系,从字面上理解创新就是创造新事物的能力,所以创新性的科学管理是一种系统的科学的管理方法。它是通过创新性的管理,重新组合系统和功能的过程,以达到创造企业经济效益新高度的一门管理科学。创新性的的科学管理应完全的符合市场的导向和需要,对企业的功能和资源进行有机的控制协调,用最小的消耗创造最大的利润,所谓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就是通过创新性的科学管理作为工具,对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的每个环节与要点进行管理,将各项指标如,经济效益,科研成果,与市场的需求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的效益,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造成了我国企业各行业间的激烈角逐,这种角逐,已不再仅限于传统产品上,而是逐渐的转移到了高新科学技术的发展上了,所以只有企业成功的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才会产生大的效益,但是,在我国大部分的企业进行科研成果转化时尚做不到有效转化,没有体现出来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的战略高度,所以必须引入创新性的科学管理来监督运行整个转化过程,对提高企业科研成果转化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1 创新性的科学管理对企业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的意义

1.1通过创新性的科学管理对企业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过程,提升其市场价值

企业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的过程非常繁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第二条,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企业进行成果转化,合理地分配人力、财力、物力,提高现有资源使用效率,用有限的投入取得多而高效的产品,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利用创新性的科学管理理念监督运行企业科研成果转化的全过程,可以更为合理的利用资源配置,将转化为经济成果的市场效益最大化。

1.2创新性的科学管理将科研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布局

将经济成果转化为商品,并批量化生产是企业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的必然过程,因为符合市场需求的商品,才能产生巨大的效益,科研成果的转化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所以科研成果转化中的各个环节,如科研成果转化的,对象,途径、方式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环节决定了科研成果能否真正的转化为经济成果。因此,利用创新性的科学管理就能够有效的对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的的途径保驾护航,比如通过创新性的科学管理,可以将科研成果在市场有迫切需求时,应准确的把握时机,将科研成果变为商品,这就是创新性的科学管理对于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的有效指导作用与保障。

2 实施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运用创新性的科学管理的主要问题

2.1企业缺乏成果转化意识和创新性的科学管理观念

现阶段,企业经营者缺乏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功过的意识表现为,首先,将经营生产当作企业的主要生产目标,而对于科研成果的转化多带来的效益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将两种企业生存发展的形式等同对待,其次只重视场产品的市场效益,而对科研成果没有足够的认识,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产品的价值是市场需求决定的,这个产品的研发成本是要从以后的产品投入市场后扣除才是盈利成本,所以企业追求高的盈利能力,必须降低研发成本,再次缺乏创新性的科学管理观念,当前,我国部分企业的科研部门,对于技术的热衷程度已经超越了此产品的性价比,使研发成本居高不下,导致市场的不认可,这就说明,如果不遵循市场,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不符合市场的产品研发,就会造成产品应用面窄,而得不到推广。

2.2企业科研成果转化的投入和产出难以系统计量

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的应用在企业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过程中的作用是无可比拟的,衡量科研投入的指标应当分解为,科研人员的数量,专业化程度,科研经费,与引进的科研技术等,但是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种全面的指标来衡量,产品研发的投入和产出,因为只是在投入科研研发中可以反复使用,并没有产生损耗,所以讲知识进行商品化计量就会有困难,对其进行投入和产出就更不会有意义。

3 科研成果转化经济成果实施创新性的科学管理的对策

企业应该转变思想,积极树立创新性的科学管理制度用来保障企业实施科研成果转化成为经济成果,以促进企业的效益最大化和市场占有率,尽最大努力转化科研成果,实现其价值。

3.1通过创新性的科学管理制度树立企业主体意识、市场意识

企业在进行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而批量生产成为商品时,其就拥有商品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它就成为转化科研成果后的最大受益者,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不单是研发的活动,他的最终目的为创效益型的商业活动。为企业创造效益,是企业转化科研成果的最终目的,科研成果转化成功的主要依据为它的成功投入能够为企业带来多大的市场效益,为企业创造多大的利润,与此同时,企业承担了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的任务,但是企业也是最大的受益者,此外,利用创新性的科学管理制度树立市场意识,才能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由生产、管理,直至市场营销的都贯穿起来,这也是通过创新性的科学管理制度树立企业主体意识、并服务市场的精髓所在。

3.2通过创新性的科学管理将产学研有机结合,形成互助优势

影响企业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的因素很多,如:科技体制、科技实力、科技投入及产品寿命周期、营销管理等因素。由于企业自身能力的限制,往往只注重诸多因素中的某一环节。因此,建立产学研有机结合,实现优势互补,既可以降低企业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的成本,并减少风险,实践证明,经过多年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的事例,通过创新性的科学管理有机的将产学研相结合是提升企业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重要途径。

3.3建立企业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利用创新性的科学管理的机制

企业要实现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时,除了要有良好的外部环境,更重要的是企业内部应实施有效的创新性的科学管理机制,以机制来保证科研成果转化的效益。创新性的科学管理具有战略性、综合性、权变性和非程序性等特点,与传统技术管理相比,更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技术经济型的转变,从传统技术管理型向创新性的科学管理型转变,可有效消除技术与经济两分离的弊端。创新性的科学管理机制要作为企业科研成果转化机制的核心内容之一,融入企业科研成果转化的组织管理机制和科学决策机制中,促进对科研成果转化的规范化管理,从而降低风险,实现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的价值。此外,还应建立相应的内部配套机制,作为创新性的科学管理机制的必要支撑,如激励机制、人才机制、约束机制、投资机制、竞争机制等。企业应按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要求,突破过去条块分割的局限,从深层次上系统地解决管理体制和成果转化机制的问题,力争建成一个实用、高效、系统的企业科研成果转化运行机制。

企业要实现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的价值,必须大力提高科研成果管理水平,运用创新性的科学管理方式实现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切实发展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的价值,确保企业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的工作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谭浩邦,左小德.价值经营[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

[2]马骁.浅谈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运行机制[J].吉林农业,2015(04)

[3]柳卸林.企业技术创新管理[M].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7

[4]牛斌,何真,白成云.[J].山西农业科学,2015(03)

[5]冀纯国,霍晓明.浅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措施[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6(10)

[6]张梅申,王慧军.科技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及实例分析[J].农业科技管理,2011(02)

[7]陈伟民,焦子隽,叶浩,汤红东,陈金凤.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J].贵州农业科学,206(01)

科研成果转化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股权激励 转化机制

一、前言

2015年,我国专利的申请量和受理量均较上年大幅增加,接连5年排在世界第一。相关资料表明,中国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率在15%~20%,部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不足10%,而西方发达国家则达到60%~70%。相比之下中国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率如此之低,值得政府和科研机构深思。科技成果只有走出实验室,得到有效地产业化才能满足现实生产发展的需要,实现大学的社会目的。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环境下,创新越来越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泉,高校作为中国科研的重要主体之一,使其科研成果走出实验室,是时代亟待破解的难题。

笔者通过大量的查找,在多个网站和书刊中与科技成果转化和股权激励相关的研究文献较少。我国内相关研究主要是有两个重点,一是如何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中股权激励机制,二是探讨各种股权激励的方式,及在各种科技成果转化方式中如何确定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股权数量。“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是国内科技成果转化与股权激励最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该办法对股权激励的实施的主体、激励方式、激励对象、激励方案的限制性条件等做了明确的规定说明。主要的股权激励方式有入股奖励、收益分成、股权奖励、股权出售、期权奖励、分红奖励六种。

二、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我国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低

本人想找到近年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找到切确的数据分析来说明转化率的现状,本人查询了国家统计局网站、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等网站均未能直接查询到我国及我国高校的科技成果实际转化率,这让我感到困惑和值得思考。

在此我借鉴清华大学教授在演讲中的话:“我国科技成果的转化率相当低”,30%,我不晓得是从哪里来的,我个人的体会要低很多”。也就是说有70%的科研成果不能转化为生产力来推动社会的进步,这些创新只停留在理论和科技上的创新,没有形成生产力的创新。这样造成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

(二)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原因

1.研究的课题市场定位不准确,未能根据技术市场的现实需要来找准研究课题。现在大多的高校科研人员的市场观念弱,在研究课题的选择时通常不清楚企业的技术需求,脱离技术市场的需求,对企业的技术需求、生产能力和销售能力不了解。这种封闭的科研,形成当前许多的研究成果止步实验室的困境,很难实现转化。

2.科研人员的成果转化观念不强。当今国内大多高校在教师职称的评定时,过分要求在刊物中的数量,获得何等奖项,但对教师的教学水平、工作能力和对学校贡献重视不足,许多科研成果在通过鉴定或专利受理后便被束之高阁,而不是着力把技术成果的市场化,不追求市场化所带来的转化收益。

3.缺乏配套资金。校办企业是当前科研成果转化的主要方式,高校大量的设立校办企业必然面对资金不足问题。高校不是企业,不是以盈利为经营目的,高校对科技企业的资金投入因此也是有限的,外部融资是决绝科技企业资金短缺的举措之一,融资费用与企业的风险的高低与资金的多少相关,科技企业是资金投入大和经营风险高,使得外部筹资比较困难。

4.校企联合喜忧参半。高校作为科研机构能过针对企业的生产选择研究课题,提搞课题研究的针对性,企业作为技术的使用方,提供课题研究的资金,拥有的产业规模和市场份额,形成了产学互补。但这种产学模式也有较多的不足之处。第一,部分企业缺乏长远眼光,不诚信的行为损害高校的利益,产学模式不能长期合作。例如部分企业不遵照技术转让协议,山寨科技成果,用于专利申请。科技成果一旦实现产业化,产品中的技术就容易被山寨,校企的合作关系也就发生微妙的变化。第二,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问题。校企合,企业不用为使用科技成果直接支付资金成本,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从企业使用技术带来的利益中取得。生产经营的成本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而高校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在成本、利润的计算上,企业往往损害高校的利益。有的企业遇到技术成果转化的困难,不认真的寻找原因,解决问题,轻易否认技术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校企合作备受考验。

5.没有完善的科技成果交易市场。目前我国缺乏统一开放的成果交易平台,供给和需求信息不畅通。

6.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高校、学院、科研团队、科研人员的利益分配直接影响到科研人员的工作热情,不同高校的科研经费不一,导致我国专利法在各个高校具体实施中未能得到全面贯彻,科研人员的合理收益未能得到保护,科研人员的工作热情不高。

三、运用股权激励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建议

高校科研成果作为一种资源,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作为科技成果的供应方,高校应当主动作为,建立成果转化中心,搭建交易平台;在成果转化中引入股权激励机制,盘活科研的无形资产,把科研人员从校办企业中解放出来。

股权激励模式的优点:科研人员从成果转化中获取的收益可以是长期的,可以随着公司的发展增值,而不是科技成果转化后或是几年之后与该科技相关的收益无关,增强科研人员继续研究的积极性;科研人员无需被企业的经营运作困扰,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科研创新中去;高校无需为创办校办企业和高校科技园所需的资金、人员及其运作困扰,可以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到教学和科研中。

(一)完善股权激励实施办法

1.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是一个综合的科研成果管理中心,主要分为对内和对外两部分职能。对内的话,课题的申请、立项、成果申报、专利申请及科技资料档案等行政性工作;对外的话,负责科技成果的市场转化工作,主要负责市场宣传、寻找转化企业、评估企业、成果作价评估、制定转化方案、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2.配渥ㄒ档娜嗽薄3晒转化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是专业的人员,拥有过硬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强硬工作能力。因为科技成果的生命力就在于成功的转化,成果若是未能成功的转化,那么在课题研究上的人力、物力、财力的付出将会是徒劳的。工作人员应当有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很强市场洞察力、很强的风险评估和驾驭能力、精准的科技成果价值评估能力、过硬的产权保护知识和法律知识。

3.制定科学的利益分配模式。遵照我国的专利转化法,根据高校自身的经费情况,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针对各种不同的股权激励模式,制定相匹配的收益分配模式。平衡高校、学院、科研团队、科研人员之间的利益分配,激励科研人员进行科研和科技成果转化。

4.做好高校科技成果的宣传及反馈市场需求。高校科技成果的供给与企业的技术需要不匹配,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要搭建一个科技成果交易的市场平台,企业的技术需求能够让高校得知,提高课题研究的针对性,优秀的技术成果让企业认知,合理的分配研究课题,避免重复研究。

(二)合理选择股权激励模式

股权激励模式的选择需要考虑科研成果的转化价值、科技成果后续研究的需要、实施转化的公司的经营情况、科研人员的喜好。股权激励只适应转化企业为股份制企业,不适应是非股份制企业。

1.相关的技术研究比较成熟,公司实施转化后的不需要技术的更新升级。即公司只需要一次性买断技术专利,不需要后续的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对该类科研成果可以选着入股奖励、股权出售。

2.相关的科研技术处于继续研究开发阶段,公司产品的更新升级主要依赖技术的进步。此类科研成果的转化中激励模式的选择,主要是考虑提高科研人员在后续研究中的积极性,可以选择股权奖励、期权奖励,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

3.公司经营情况较好,处于成长期的公司。可以选择入股奖励、股权奖励、股权出售、期权奖励。首先,此类公司的经营业绩不断上涨,股市青睐此类公司的股票,股票的价值会上升;其次,是这类公司可用于购买科技成果的资金不富足,想比之下较看好不用直接支付现金的成果转让模式;再者,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看好公司的股份。

4.公司处于成熟阶段,投资需求较少,有稳定的现金流,趋向回报股东。对于该类公司可以选择入股奖励、股权奖励、股权出售、分红奖励,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比较看好公司的分红而愿意持有公司的股票。

5.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喜好也是选着何种股权激励方式的主要影响因素。有的科研人员比较喜欢直接的转化收益,现金为王,对于该类科研人员应倾向于收益分成和分红奖励;对于那些偏爱高风险和高收益的科研人员,则可以选择股权奖励、股权出售、期权奖励。

参考文献

[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和分红激励若干规定的通知

[2]郭晓川.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研究现状评述.研究与开发管理,1996,(3):25-29.

科研成果转化法范文第4篇

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时代背景下,高等学校通过产学研合作服务社会的功能和实现方式迫切需要转型升级。如201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稿,2016年国务院出台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各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等,表明国家对成果转化的高度重视,而技术合同经费作为技术转移转化的一个重要指标,该指标可以体现一个学校技术转移转化的活跃度及市场价值。本文试图以江苏涉农高校近3年技术合同经费情况以来找到我校与其他高校的差距,并提出方法与对策。

1 近3年统计数据(万元)

数据分析:

1)根据省技术市场提供的数据,高校纳入统计的学校共计41所,大部分是理工类的学校或综合性大学,涉农高校共4所,南农,南林、扬大、江南。综合3年来看,我们几年都逐年进步,但和江南大学和扬州大学差距还是比较大.在技术转让上,我校的数据并不落后,但在技术开发上差距较大,这点,我们和林大比较相似,主要数据贡献体现在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上,也体现农业或林业技术的公益性强的特点。但我校的技术转让又远超过林大,说明我们科研实力还是远超对方的。

2)技术开发少,一个是项目少,二是单项开发合同额也少。项目少说明我校参与社会服务或者说与企业的合作还是小众行为的,合同额小说明农业技术开发相比工业技术来说要价更低,这也是体现了农业技术商品化的特点。主要原因,可能是我校对于合同科研没有进行一定的考量。相对于纵向经费来说,横向经费不仅难拿而且在项目实现过程中付出时间和其他成本更高。有能力从事社会服务或进行合同科研的团队往往优先可能会考虑申请纵向项目,而且普通科研教师,往往纵向和横向机会都很少。

3)从客观上讲,扬大和江南大学经过并校及所在城市的关系,都已经成为综合性大学,无论在师资、学科数及规模上都超过我们学校。扬大和江南大学都有不少理工科的学科,江南大学以前更是轻工类学科强校,除食品学院外,其余大部都是理工科,而且都拥有科技园。我校目前的发展方向中世界一流农业大学,行业性大学发展,这点和南林有点相似。

4)起步较晚,重视度不够。2012年执行新的对外服务管理方法后,我校的合同额无论从数量和总额上都有了明显的提高,从2012年占扬大总额1/7,到2014年也占到扬大的1/4左右。但经过这两年运作之后,也有一个明显的问题,就是后续无力,既无科技园又无孵化器。

5)在机构上,扬大有社会合作与服务处与科技处科技成果推广科统共同负责社会服务与产学研工作,科技处主要负责各类产学研相关的项目管理,社会处主要负责各类平台的搭建。江南大学在管理上项目管理主要科研院内成果处和江大技术工程公司,平台搭建主要在产业技术研究院。

2 方法与对策

1)机构整合,把产学研处和成果处进行整合,从成果的源头进行,实现专利申请、持有、转化一条龙服务。另外一种模式,推广与转化一体化。在新成果新技术的推广过程,完成转化的过程。

2)在成果转化上,尤其是需要有产出的产学研合作,就要加强与农药企业、肥料企业、饲料企业、种子企业、农机企业等合作,这类企业在生产中能做到标准化、规模化、技术保密性强、产品明确、科研投入大、知识产权交易清晰,技术投入对于的企业的经营有着明确的影响的。主要是有涉及生产工艺或生产线的农资类企业。

3)要设立种子基金或者概念证明基金,以解决科研成果与企业产品开发之间的“死亡之谷”因为大学与企业本质的不同,所以大学和企业在技术发展和推销阶段信息、动机的不对称以及科学、技术和商业企业存在的制度距离,构成了大学研究成果走向市场的障碍。这个目前国家主要通过孵化器和科技园及一些配套的政策来解决。但目前高校如果没有相应的孵化器或科技园。可以先通过种子基金来扶持一批有商业化前景的成果来进行深入开发。

4)成立涉农科技企业的孵化器。与工业或其他领域的孵化器相比。涉农科技企业有其独特的要求。对于土地或实验基地有着一定的要求。现在工业项目的孵化器比较多,专门为农业的很少。

5)尤其是大的学科组,设立兼职的技术经济人。进行一系列的培训。可以负责所在学科组或学院的成果挖掘和技术交易等相关事务,可以通过工作量或交易额提成的方式进行激励。

6)继续建立技术转移中心。利用地方的资源进行有效的布点,深入了解地方的企业科技需求状态。筛选有效信息,促进高校教师或学科团队与地方及企业的合作。促进学校科研成果的转化及获得更多科研经费投入。

7)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现在各类技术交易平台比较多,要选择一些比较活跃的、有政府背景平台,尤其针对农业技术和农业企业的更好,作为我们成果转化的有效平台。

8)转化模式要多样化。在知识产权管理方法的允许下,我们要更多以债权或股权的方式进行转化。和资产经营公司和各类投资公司合作,进行以商业化为目标的成果转化。

科研成果转化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成果转化;产研院;长效机制

[DOI]10.13939/ki.zgsc.2015.13.095

党的十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因此,如何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面向产业界,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成为各高校实施协同创新、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着力点。

1坚持协同创新是提升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水平的必由之路

四川大学是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既是基础研究和高技术领域原始创新的主力军之一,又是解决国民经济重大科技问题、实现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生力军。大学、地方政府、企业集团以及有关科研院所围绕国家急需的战略性研究、科学技术尖端领域的前瞻性研究、涉及国计民生重大问题的公益性研究等领域开展协同创新,是全面建设创新型国家、自主应对国际竞争挑战的重大举措,也是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多方共赢、整体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必由之路,更是研究型大学真正成为知识创新策源地、深化教育改革试验田、扩大开放桥头堡的必然选择。

高校在协同创新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其高端人才荟萃、学科门类齐全、研究基础雄厚的特有优势,采取主动行动建立协同创新战略联盟。为此,教育部出台了“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即“2011计划”),就是为了建立一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大力推进高校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外科研机构的深度合作,探索适应于不同需求的协同创新模式,营造有利于协同创新的环境和氛围。根据教育部“2011计划”重大需求的划分,协同创新中心分为面向科学前沿、面向文化传承创新、面向行业产业和面向区域发展四种类型。

作为国家布局在西部、“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四川大学长期以来十分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积极服务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2以产研院为重要载体,进一步推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根据职责分工,产研院将以“政府推动、高校主导、企业支撑、市场化运作、政产学研结合”为指导方针,以“高水平、应用型、服务化、开放式”为工作目标,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学校雄厚的科研优势,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产业发展需求,围绕重点产业开展重大技术的研发和成果转化。为了实现以上目标,必须在坚持协同创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产研院的重要载体作用,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好学校与政府、企业间的沟通联系工作。一方面,要走出去引进来,密切联系地方政府和企业,准确把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了解相关产业发展需求,将政府和企业的需求、把横向科技合作意向及时反馈给科技工作者,使他们有针对性地开展科研工作;一方面,要沉下来推出去,深入学校科研工作第一线,与广大师生员工密切联系,随时掌握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将科研成果向政府和企业宣传推广,为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牵线搭桥。当学校与政府、企业的产学研协同创新关系建立以后,还要做好各方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工作,努力营造和维护客观公平的良好合作氛围。

二是发挥综合保障作用,主动为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科研项目服务。产研院的职责定位,明确了其作为学校科研项目、特别是横向课题的下游服务载体地位。因此,必须切实为学校广大师生员工服务,配合做好横向科研项目的申报,做好横向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管,协助做好科研成果专利申请和有关法律咨询工作。在协同创新项目进展过程中,要及时为参与项目的师生员工做好内外沟通协调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政策理论研究。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必须做好相关的政策理论研究,首先要认真学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方面的重要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地方政府最新颁布出台的相关鼓励政策和措施,吃透精髓实质,切实运用到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其次要深入学习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等,避免在产学研协同创新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第三要结合自身特点,研究和制定符合学校自身特点和规律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等,为学校的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献计献策,确保协同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等贯穿在学校科技工作的始终。

四是要发挥归口管理作用,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体制机制。产研院代表学校承担科技成果转化的对外合作工作,区别于科研院对科技项目的宏观管理作用,也区别于大学科技园对科技成果自行产业孵化的作用。因此,必须根据职责定位,理顺校内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有效整合校内外相关资源,努力做到科技成果转化对外合作的相对统一归口管理。同时也要与科研院内各部门、学校其他从事科研工作的院、系、所等明确各自分工,使各部门各司其职,做好衔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动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思考

3.1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学校研究人员参与横向科研的积极性

由于研究人员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不高,只重视论文的发表和学术成果,而忽视科技成果的应用价值,所以学校应在职称评定、科研设岗、经费提成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鼓励教师承担具有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的重大横向项目视同级重点科研项目、计入教师科研工作量等,有效地提高研究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校企的合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3.2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学校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氛围

引导学校师生深入企业服务,支持校内单位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地区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创办产业实体,共建创新平台。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学生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与科技成果转化相结合,支持学生参与科技协同创新研究和自主创业,并与学生课业学分、奖励表彰、毕业升学等挂钩。同时与有关政府、企业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定期联合举办有关活动,加强校政、校企之间的合作。

3.3加强队伍建设,搭建一支积极投身科技成果转化事业的高水平复合型人才队伍

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工作,必须具备以下基本素质: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能深入领会政府有关政策措施精神;具有一定的科技知识素养,能准确掌握科研成果内涵和学术前沿动态;具有一定的经济分析能力,能及时把握市场动态和企业产业发展需求;具有相当的沟通协调能力,能为学校、政府、企业之间搭建有效的公关平台;具有相当的服务管理素质,能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年轻教师的培训,深挖潜力;一方面要适时开办与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的专业或课程,培养专业化后备人才队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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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徐珊珊,张洪烈,王筱,等.基于超效率DEA模型的云南地方财政科技投入产出绩效分析[J].中国市场,20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