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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预算编制;规划;细化;监管和审计
一、高校财务预算编织的主要原则
高校作为国家科学研究和高级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其财务预算编制应根据自身事业发展可能筹集到的收入情况,合理统筹支出项目,并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
尽管高校收入的来源渠道比过去增加了,而且收入的绝对数也在不断地增加,但是在高校发展的道路上,需要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职工待遇等花钱的项目实在太多了,因此,只能量力而行,不得搞赤字预算。否则,会影响高校后续发展,容易陷入财务危机中。
(二)保证重点,统筹兼顾,勤俭节约原则
由于收入的有限性,不可能一下子解决所有的支出项目,高校只能根据自身的事业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分轻、重、缓、急保证重点发展项目,同时兼顾一般项目,促进高校健康、稳定地发展。此外,在资金的具体安排上,对每一个支出项目都要精打细算,科学论证,从多种方案中做出最优决策。如大批量的采购、大面积的维修改造和基建项目,推行招投标法、政府采购等,要做到公开、公平竞争,以节省开支和杜绝腐败。
(三)成本――效益原则 对某些项目。如大型维修、更新改造、对外投资、基建等项目,事前要进行科学、充分的论证,尽可能制定出几种可行性实施方案,从中选出低成本、高效益的方案。切忌一哄而上。不讲求成本效益而盲目上项目。
(四)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在预算资金的具体安排上,一方面不要一味追求节约、少花钱而忽视项目质量和长远利益,因为这样可能会导致预算项目不能较好地发挥作用,或建成后需要不断地维修,甚至较快过时淘汰,反而花更多钱,造成资金的浪费;另一方面也不要一味追求高标准、高质量而不考虑其使用功能。从而导致花不必要的钱造成资金浪费。此外,既要考虑教职工眼前的福利待遇提高,也要考虑高校长远发展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把调动教职工教学,研的积极性与增强高校发展的后劲、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的竞争力等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成为推动高校不断向前发展的合力。
(五)收入预算稳健原则
由于预算编制时间在预算执行年度之前,因此,预算年度的财政拨款、学生招生计划等影响收入的许多因素都不确定,这就使得收入预算难以准确预计。由于支出预算是根据收入预算的多少来确定的,因此,对收入的预算必须持稳健原则。在编制收入预算时,应根据收入来源的各个可能渠道。对每一收入项目充分考虑其取得的可能性及影响因素,综合分析,仔细测算,科学预测,既不要打“埋伏”隐藏收入,也不要盲目高估收入。
(六)适度负债原则
随着高校教职工和学生人数的不断增加,高校现有的基础设施和实验仪器设备等难以满足高校迅速发展的要求,急需大笔的资金投八。尽管财政增加了拨款,向学生收取的学费及住宿费收入也增加了,但高校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支出同时也大大增加了,资金缺口仍然很大,这必然会导致高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或借款筹资。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借款或贷款终归是要偿还并要支付利息的;如果形成不良贷款,不仅学校受损失,也会影口自学校的进一步筹资。因此,高校举债发展必须适度,必须对每一个融资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既要考虑项目的效益是否显著,也要考虑学校的偿债能力,否则将会给高校后续发展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
二、高校财务预算编织的具体实施
高校财务预算编制是一项政策性较强、要求高、难度较大,涉及到各方面利益的复杂而具体的工作,必须综合考虑、认真筹划。
(一)提早做好预算编制的规划,充分做好预算编制的前期工作
预算编制的前期工作主要包括预算编制的规划,即编制人员的确定、编制全过程各阶段的划分、编制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编制程序和预算调查表的设计等。编制人员的确定事关编制质量,一般应由业务水平高、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会计主管人员具体负责,并配备一定的助手。预算编制的过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预算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制定预算编制的详细规划,搜集预算编制有关的基础资料,并向学校各职能部门发放预算调查表,指导各部门对预算调查表认真填列且按时收回。该阶段预计需两周时间。第二阶段:预算资料审核、整理、汇总,提出初步预算草案阶段。该阶段的主要工作为:对收集的有关预算的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查、核实,必要时作实地调查研究,对预算的各个具体项目认真测算,然后整理、归纳和汇总。提出初步财务预算草景,交学校财务部门领导初审,经修改、补充、完善后提出正式的财务预算草案,送交学校有关领导审阅。本阶段预计两周时间。第三阶段:审定财务预算阶段。该阶段的主要工作为:根据学校领导对预算编制草案的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正式的财务预算方案。本阶段预计两周时间。综上,预算编制的全过程约需六周时间,一个半月左右。为了保证预算编制有较充足的时间,并能够在年度开始时执行预算。一般情况下,预算编制开始时间至少应在预算年度前一年十一月初。
(二)预算编制尽可能细化到各个部门、基层单位和具体项目,以提高预算的准确性,便于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细化是预算管理的基础,是预算编制最基本的要求。
1 要搞好预算项目的设计
预算项目的设计应尽量与会计科目相对应,这样便于会计核算和预算的监督管理。预算项目的各级次要层次分明,结构要合理,使预算方案构成一套完整的体系。该体系主要内容包括三部分:财务预算汇总表、部门预算明细表和重要项目预算明细表。
财务预算汇总表由两大部分组成: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其中,收入预算按收入来源渠道细分为具体的收入项目。支出预算分三级:第一级项目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第二级项目为第一级项目下的支出项目,如人员经费项目细分为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和助学金。公用经费项目细分为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招待费和其他费用。第三级项目为第二级项目下细分更具体的项目。部门预算明细表是按职能部门或基层单位列示的、反映该部门或基层单位预算年度收入及支出的所有具体预算项目。重要项目预算明细表是对财务预算汇总表中需要的、需进一步详细分解的预算项目的细化,例如:办公用电话费、水电费、维修费、交通费、办公费等需列示各职能部门或基层单位的具体预算额。
2 预算资金要尽可能落实到具体的职
能部门或基层单位及具体项目上
争取做到各具体职能部门或基层单位的每个支出项目都能在预算中反映,每一笔支出都有根有据。在此基础上形成部门预算明细表和重要项目预算明细表。
3 要强化项目的论证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安排上的盲目性
这就需要对经常性的支出项目建立起有关的资料库,如教职工基本情况资料库、学生基本情况资料库、主要耗材或办公用品需要量及价格信息库等;对专项基建项目、维修改扩建项目等。尽早做好可行性研究,建好项目库,供预算编制时作为是否纳入年度预算的参考。
(三)运用科学的预算方法和电子计算机工具。认真测算各个预算项目的预算金额,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财务预算总体上分为两个部分: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由于各部分预算各有其特点。故应采用不同的预算编制方法。
1 收入预算编制方法
高校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财政拨款收入一般会稳定增长,可以上一年度的财政拨款数为基数,结合增招的学生人数进行合理预计;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入可以采用“标准收入预算法”测算,即根据各年级、各专业学生人数与相应的收入标准测定其预算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易准确测定,可根据每一个收入项目的特点,分析其取得收入的可能性及影响收入的各种因素,按照稳健原则逐项仔细测算其预算数。
2 支出预算编制方法尽量采用“零基预算法”
即对每个支出项目取消传统的基数加增长的编制方法,一切以“零”为起点,按照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必要性及轻重缓急程度,认真仔细分析。权衡得失,择优选择,重新测定出每一具体项目的预算金额。对于人员经费预算,按照标准定额逐人核定。对于公用经费预算,按有关标准和定额,对每一职能部门或基层单位下的具体项目逐项测算。对其中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行政综合费用,可实行“定额管理”,根据部门人员定编数及业务特点核定其部门预算数额。对水电费,逐步推行一户一表计量管理,核定其预算数额,推行预算“定额管理“,可控制支出的惯性膨胀。对于一些大宗项目,如设备采购、材料采购、基本建设、维修改造等项目,需进行广泛的市场调查和周密测算,必要时还需请有关专家参与论证,以提高预算的精确性。
财务预算编制是一年一次的必做工作,各年的财务预算编制,其内容、方法等变化不大,如采用手工编制费时费力,而采用计算机工具,以后年度编制财务预算可在上年度的基础上修改、补充,既省时又省力,还能大大地提高工作效率,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
三、加强对预算的监管和审计,确保预算理管的正确执行
【关键词】 小儿寒泄;辨治;防护
小儿寒泄,为小儿多发病。“寒为阴邪,不论内寒外寒皆伤人阳气”,寒邪首犯小儿“纯阳”而及稚阴,寒泄乃成。本病发病快,传变迅速,如吴鞠通在《解儿难》中所说:“小儿肌薄,神怯,经络脏腑嫩小,不耐三气发泄,邪之来,势如奔马,其传变也,急如掣电。”若治不及时或误治,易危及生命,如治疗不当,又渐滋生他病,如慢惊、疳积、五迟、五软等先后天合病。小儿寒泄严重威胁着儿童的基础健康(生理、心理、智力等),造成令人遗憾的健康归宿。因此摆在我们中医儿科临床工作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如何运用中医药对小儿寒泄辨治与防护,就必须对小儿寒泄有更多的深化认识。
1 小儿寒泄的病因
1.1 外感寒邪
1.1.1 风寒直犯口鼻致泄 如吴鞠通在《温病条辨》七卷中提出:“温病由口鼻而入,鼻气通于肺,口气通于胃。”而寒邪及“六为病”,其发病途径……或从口鼻而入[1]。小儿无防护意识,嬉笑吼闹,寒邪易从口鼻而入,寒邪直入其胃,影响胃之游溢,即饮食的腐熟消磨,导致脾气无以散精上升,反与水谷合污而下,成为寒泄。正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说:“清气在下,则生飱泄。”寒邪直犯于肺,凝敛肺之气机,影响肺之宣发肃降,而使脾气无以散精上归于肺,脾之升清受阻,反而陷下引起小儿寒泄。
1.1.2 背寒致泄 《小儿卫生总微论方》:“凡儿于冬月……以防风寒所干,谓诸脏之俞,皆在于背也”。而五脏之主俞穴,即肺俞、心俞、肝俞、脾俞、肾俞,成为在背部的对应点,五脏之俞串珠于背部,自组形成了反应于体表的一个整体生理系统。也是正气内存五脏相对集中于背部而卫外的一个标志性的防御系统,又是外邪入侵之首。而小儿稚阳未充,防御甚差,一遭风寒,直中背部,内侵伤脾及肾。脾气伤则土不制水,肾气伤则火不暖土,脾肾俱伤水湿不化而寒泄乃成,然皆背寒所致。
1.1.3 风寒外侵 《医学精要》说:“小儿肌肤柔脆,易感风寒,风寒一入,即犯乎脾,脾气受伤,则运化无权,而湿从中生,飱泄之疾作矣”。《临证备要》也说:“泻下稀水,完谷不化,称为水泻……多因感寒停湿引起”[2]。即风寒外邪可以通过肺之合皮毛,由肌表内侵而影响脾气散精升清,即精华之气不能上输,乃致合污而下,流注肠道,而成外感寒泄。
1.2 内伤生冷饮食 因小儿饮食失于调养,或乳儿哺乳不当母体受寒,或过食生冷瓜果坚硬不洁之物,正如《保婴撮要》:“乳儿之母,当淡滋味……瓜果生冷寒物皆当禁止……母寒则子寒……故保婴者必先保身”。小儿为“纯阳”之体生机旺盛,又稚阴未长,急待阴液补充,故易口渴饮冷。加之现代冷饮甚多,诸如冰糕、雪糕、冷狗之类,炎热之时,更易饮冷。如景岳《小儿则》中所说:“小儿有任意偏爱者,无不致病,所谓爽口味多终作疾”。正如谚语云:“病从口入”。冷饮食物直犯脾胃,如景岳在《泄泻篇》中所说:“阳气因寒所以日败,胃气因湿所以日虚”。今脾败则运化功能失常,胃虚则不能消食磨谷,宿食内停。清浊不分,并走肠道,则成小儿饮寒泄泻。
1.3 脾肾虚寒泄泻 小儿脾之运化,全赖后天阳气不断内充,如小儿先天禀赋不足,脾气虚弱。命门火衰,运化失职,水谷不化,或病后失于调护,误施寒凉攻伐,脾阳衰败,土不制水,而成脾阳虚泄。“久病必虚,穷必及肾。”又成肾阳虚衰,火不暖土,终成脾肾虚衰而泻下清冷,故如《素问·至真要大论》所谓:“诸病水液,澄澈清冷,皆属于寒”。阴寒盛而阳气虚,“阳气虚则易表现在脾肾两脏”[3],故成小儿脾肾虚寒泄泻。
2 小儿寒泄的辨治
小儿寒泄也以先诊而治,如景岳在《小儿则》中所说:“凡小儿之本不易察……凡临证者,必察父母先天之气,而母气尤切……母病寒者子必有寒,母病之脾肾不足者,子亦如之”。因小儿不会自述病情,即便家长代述也未必完全了解实情,小儿辨证首重望诊(面诊),“面部为十二经总见之处[4]”。五脏之气色皆行于面。而触诊尤为重要。如医者之手心(劳宫穴)最为敏感,如首触患儿天庭(额部)以辨寒热;次按腹部同时观患儿表情以知喜恶而测虚实;再为触摸四肢冷暖以观阳气之强弱。总之如《素问·五脏生成篇》所谓:“能合脉证可以万全。”其方药之选“宜精简、轻锐、适当……无犯其正斯为高手。”于临床小儿寒泄仍以三型论辨治。
2.1 外感寒泄 证见泻泄清稀,色淡多泡沫,肠鸣腹痛,泻后方解,或兼恶寒(背部尤甚)发热,小便短少,并见鼻流清涕、喷嚏,唇舌淡白,舌苔薄白,脉象浮紧,指纹淡红。
治法:疏风散寒,和中渗湿。
方药:和气饮,随证加减:大便完谷不化,不思饮食,去甘草加山楂、神曲;大便色清,去淡豆豉加虫蜕、勾藤;痛甚加木香、砂仁;小便短少加泽泻、粉葛。
2.2 内伤冷饮 证见大便清稀,完谷不化,腹部冷而喜温,脘腹胀满疼痛,泻后方解,时有呕吐冷物,不思食,神情倦怠,舌淡苔薄白,脉迟滑,指纹沉滞。
治法:温中健脾化食。
方药:炮姜平胃散,随证加减:胀而痛甚加木香、吴茱萸;完谷不化加炒白术、草豆蔻;呕吐加半夏、丁香;食欲不振加藿香、粉葛。
2.3 脾肾阳虚:证见久病不愈或先天禀赋不足,乃脾肾易成久泻不止,面白唇淡,下利清谷,澄澈清冷,不思饮食,精神萎靡。四肢不温,甚者厥逆,舌苔白润,脉沉细,指纹淡红。
治法:温中健脾,温肾助阳。
方药:附子理中汤,随证加减:如见命门火衰,关闭失司,滑泻不止,宜收敛固涩,改用四神丸加石榴皮、乌梅、赤石脂;如暴泻伤阳,乃致阴阳两伤,欲作慢惊者,则宜阴阳两补,选用加味地黄理中汤。
3 其他疗法及注意事项
笔者多年来对小儿寒泄除上述分型内服药外,兼以外治之法。遵《灵枢·师传篇》所说“脐以下脾寒胃中寒则腹胀,肠中寒则肠鸣飱泄”对患儿腹部触诊以辨寒热,结合脉证再定虚实。循《寿世保元》所载“神效葱熨法”,按张振鋆《厘正按摩要术》所增“胸腹按诊”之法结合于临床,即用葱白60 g、生姜10 g捣细,再加苍术粉10 g,三药合匀加热熨背部、腹部,均有立竿见影之效,确能提高内服药的疗效,缩短病程。
笔者跟随已故名老中医刘容光学习中医儿科所获,即让患儿先闻煎好的药水味,视其喜恶,喜者药效捷,恶者药效逊,于临床试之,实有效验。又如乳食小儿寒泄,则母乳同服,并嘱其母忌含糖、油腻饮食,这样可以减少小儿服药之苦,过奶之药效高。小儿寒泄绝对禁忌生冷甘甜油腻饮食。因甘能补脾,亦能碍脾,使脾运化功能减弱,故一切油腻食物均与之相悖。唯主张渴热米汤加食盐。其理为一能养阴逐湿,二能生津增液。其病后不能操之过急,待大便复常后方能循序渐进,小量加服营养,这样才会巩固疗效以防复发。
4 小儿寒泄的防护
爱儿是父母之本能,护儿为医之天职。小儿寒泄最原始的防护意识来自于人们的生活实践,在与寒冷作斗争和医疗实践活动中,本能地发现小儿头部为“诸阳之首”,易被寒邪所伤而致泄,于是发明了帽圈;隆冬天气或寒潮来临时,寒邪易从口鼻而入,直犯肺胃引起小儿寒泄,于是发明了口罩;小儿背部是生理性防御系统,也是正邪交争之地,易被风寒直侵,伤脾及肾引起小儿寒泄。小儿腹部如《素问·金贵真言论》所指:“腹为阴,阴中之至阴,脾也。”而寒邪与之同气相求,最易直接伤脾及胃,使之受纳运化失常,引起小儿寒泄,于是发明了小儿背心、背夹、小马褂等,就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防寒性小儿服饰。从古至今现已普及到全世界,真正体现了中医审因防护治“未病”的思想。而诸子数百家在医之长河上下五千年于小儿寒泄防护的医疗实践中,已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诸如陈文中《小儿病源方论》的养子十法说:“一要背暖,二要肚暖。”又如《小儿卫生总微论方》说:“凡儿于冬月,须著帽项之衣,夏月须著背褡……以防风寒所干。”《大生要旨·养子真诀》还有“吃热莫吃冷(生冷伤脾),吃软莫吃硬(坚硬难化),吃少莫吃多(多则成积),自然无恙”的告诫。
然而,全球气候转温,为适应渐暖的气候环境。人们尽管采取了对应的措施,即冷饮以散热,空调以降温,新的内外寒邪依然并存,仍然可以导致小儿寒泄。
5 讨论
小儿寒泄病因不出内外寒邪所致。与之相对峙的却是小儿稚阳未充的“纯阳”之体。而“纯阳”之词源见于《晋书·郭璞转》,书中所言:“时在岁首,纯阳之月。”《颅囟经·脉法》中说:“凡孩子三岁以下,呼为纯阳,元气未散耳。”《颅囟经》借此言及彼意,用取类比像的方法来喻小儿三岁以下禀受先天元阳之气,而此元气急待后天阳气不断内充和完善,(1)才能抗御内外寒邪不致小儿寒泄始作;(2)阳生阴长,促进小儿形体的茁壮成长。这个时期—又是小儿生理功能与病理所致的重要时段标志。保小儿先后天之阳气是小儿寒泄防治之本。在小儿寒泄防治的医疗实践中,发现首先要切断外寒之途径,于是发明了帽圈、口罩、帽项之衣、背褡、背心、马褂等防寒性服饰,乃至流传至今,并普及到全世界。其次在母乳喂养的婴儿则要切断母病传子,提出了乳母忌口的诫言。体现了治“未病”防重于治的思想。而无数医中之圣贤,百花齐放又百家争鸣,对治既病各有建树,创立了无数行之有效的方药、方法于临床,还有从多层面多角度的论述传于后世,真正体现了先辈们对小儿寒泄治疗的独创精神和造福于千秋万代的奉献精神。而今全球气候变暖,对应的制冷设备及饮料的发明,却不能改变小儿为稚阳之体的生理现象,新旧寒邪依然并存。小儿寒泄新的防治,还待我们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实践。正如:“实践是中医原生之本,临床实践是中医继往开来的基础。”[1]如何才能有效防治小儿寒泄,这需要我们不断努力探索。
参考文献
1 胡熙明.中医杂志.中医杂志社出版,2004,786.
2 北京中医学院.中医学基础.上海:上海科技出版社,1978,54.
[关键词] 合并报表 存货 内部销售
一、存货内部销售业务抵销的理论基础
合并报表编制的理论基础主要有所有权理论、实体理论和母公司理论。选择不同的报表编制理论基础会对合并报表的编制带来实质上的影响。我国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采用了以主体理论为主并结合母公司理论的综合会计处理方式。实体理论强调母、子公司之间的控制与被控制关系,而不是拥有与被拥有关系。例如,当母公司持有子公司70%的股权时,虽然按照持股比例,母公司仅享有子公司净资产所有权的70%,但实际上母公司却可以控制子公司100%的净资产,因此母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时需要将子公司全部净资产纳入合并范围之中。在母、子公司之间或同一合并范围内其他企业发生的销售业务称之为内部销售业务。当内部销售业务发生时,销售方按照存货的售价确认营业收入,将存货的原取得成本确认为营业成本,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的差额形成当期营业利润。同时,购买方按照销售方的售价将采购的货物确认为存货,如果购买方本期未能将采购的存货对外销售,那么将留在企业内部并形成期末存货。从企业集团角度来看,内部销售业务只不过是企业存货的内部移动,不应当产生任何资产增值或损益。但是,从销售方与购买方的个别会计处理来看,这种存货的内部一定却使一方增加了营业利润,另一方等值增加了存货的取得成本,因此,在编制集团合并报表时应予抵销。由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采用的是实体理论为基础的合并报表编制方法,因此购、销双反的内部销售交易应当全部抵销,而不能按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部分抵销。
二、对存货内部交易逆流和顺流的区分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将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投资投资收益时内部交易的抵销分为逆流交易和顺流交易两类,并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按照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处理方式,在母、子公司关系下,逆流交易是应当指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存货的交易,顺流交易是指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存货的交易,母、子公司之间交易的方向会对集团的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确认方式产生影响。但是无论是《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还是《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在企业编制合并报表是对集团的内部销售交易都并未按照逆流交易和顺流交易进行分类,而是采用了同样的会计处理方法。
例:甲公司持有乙公司70%的股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2010 年12 月,甲公司将生产成本500 万元的库存商品以700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乙公司2010年度未能将该商品对外售出,作为存货进行管理。假设不考虑所得税影响,下同。该笔交易为母公司对子公司销售的顺流交易。业务发生后,母公司确认了700万元的营业收入和500万元的营业成本,同时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销售价格确认700万元的存货,并反映在本期的资产负债表中。但从集团角度来看,子公司700万元的存货价值可以分解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集团取得存货的实际成本500万元;另一部分是内部交易形成的母公司营业利润200万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这部分"虚增"的存货价值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当全额予以抵销。抵销分录为:借:营业收入700万元;贷:营业成本500万元,贷:存货200万元。在顺流交易下,《企业会计准则》的这种规定符合交易的实质,母公司以高价将存货销售给子公司,可以理解为母公司凭借自身的控制权,强行取得了子公司的部分收益,在以母公司为主体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当将这部分利益取消,还原内部交易的实质。
接上例,假设是2010 年12 月乙公司将生产成本500 万元的库存商品以700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了甲公司,甲公司当期全部未能对外售出。那么该交易应为子公司对母公司销售的逆流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逆流交易与顺流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一致,内部销售交易都应当全部抵销,这也是合并报表实体理论的编制要求。但交易的实质来看,逆流交易和顺流交易存在较大的不同。逆流交易下,母公司以高价购入子公司的商品,可以视同为母公司向子公司经济利益的输送,甚至可以理解为是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捐赠。在非全资控股的情况下,如上例,子公司的净利润中只有70%归属于母公司,另外30%归属于其他股东。也就是说,由于该逆流交易,子公司产生的200万元营业利润只有140万元属于母公司,那么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将子公司的营业利润200万元进行全额抵销事实上是抵销了部分少数股东权益,既不符合交易的实质也不符合谨慎性原则。涉及逆流交易的内部销售业务抵消分录可以修正为:借营业收入700万元;贷:营业成本500万元,贷:存货140万元,贷:少数股东权益70万元,将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收益计入少数股东权益。我国编制合并报表本身采用的就不是完全的实体理论,而是在实体理论之中借鉴了部分母公司理论的思想,比如对合并商誉的处理采用的就是母公司理论。因此,对内部销售逆流交易的处理也完全可以采用母公司理论予以部分抵销,将不归属于母公司的部分列为少数股东权益。
三、购货方对未售出存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处理
集团内企业发生内部交易后,如果购货方未能将购进的存货在当期全部对外销售,在会计期末可能需要对存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存货的购货方在会计期末将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与包含了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的取得成本进行对比,可以消除资产价值中的"水分",但是对于集团来说,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仅仅是集团一相情愿而未经过市场验证的存货"虚价值",不能作为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标准。一般来说,只要存货的购入方计提的资产减值没有超过存货价值中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就说明存货没有发生事实上的减值,对于集团来说还是可以保本的。购货方对存货计提资产价值主要有可能存在两种情况:
1.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购货方的购入价,但高于销售方的成本。对于这种情况,从购货方的角度来看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应当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但是从集团的角度来看,存货的成本应当是销售方的取得成本,也就说如果没有发生内部交易,存货依旧保留在甲公司的手中,就不应当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因此对于购货方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应当全额转回。
例如,在顺流交易下,乙公司所持有的存货年末经评估可变现净值为600万元,乙公司按照规定计提了10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但从集团角度来看,600万元的可变现净值要高于集团对该批存货的取得成本500万元,因此乙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应当全额转回。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乙公司持有的700万元存货价值中包含了200万元的集团未实现内部损益,虽然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跌至600万元,但集团依旧可以获得100万元的预期收益,也就是说乙公司持有的存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损益尚未降至为零,如果没有发生内部交易,该存货并不会发生减值,因此集团不需要对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甲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的抵销分录为:借:借:存货100;贷:资产减值损失100。或可以与前笔分录合并为:借:营业收入700;贷:营业成本500,贷:资产减值损失100,贷:存货100。如果连续编制合并报表应当调整企业的期初留存收益。
2.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不仅低于购货方的购入价,而且低于销售方的成本。对于这种情况,无论是从存货的持有方还是从集团的角度来说都发生了事实上的资产减值损失,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或者说,即使该批存货没有因为发生内部销售交易,而从甲公司转移到乙公司,甲公司也应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但乙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是将存货的可变相净值与包含了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的成本进行对比,因此乙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包含了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应当予以抵销。对于集团来说,编制合并报表就是要将内部交易对个别公司的会计影响消除掉,因此只能从甲公司的角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例如,在顺流交易下,乙公司所持有的存货年末经评估可变现净值为400万元,乙公司按照规定计提了30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而从集团角度来说,应当视同内部交易没有发生。乙公司计提的30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可以分解为两个部分,一部分200万元是内部交易引起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另一部分100万元才是存货的可变相净值低于集团取得存货的成本的差额。如果内部交易没有发生,应当以甲公司为主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乙公司多计提的200万元应当予以转回。
甲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的抵销分录为:借:存货200;贷:资产减值损失200。或可以与前笔分录合并为:借:营业收入700;贷:营业成本500,贷:资产减值损失200。集团只需要按照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即可。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1版
根据North(1990)的制度变迁理论,一种经济制度由于某些历史性事件的发生而形成,在制度的形成过程中往往付出了巨额的成本,即使其他的经济制度更具有经济的合理性或更有效率,要废除这一由历史性事件的先行发生而形成的经济制度,选择一种新的经济制度是非常困难的,经济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往往具有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的特征。
对于各个经济主体,对新形成的经济制度适应得越快,越能从中获得制度租金,从而形成新的既得利益阶层。新的既得利益阶层的形成有利于维持制度的稳定性,但同时也会由于担心失去既得利益而抵制制度变革,使经济制度本身不能有效地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劣化,这就是经济制度的适应效率(adaptive efficiency)问题。既得利益主体对制度变革的抵制越强烈,制度的适应效率就越低下。因此,即使原来的经济制度在原来的经济环境下具有经济合理性,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原有经济制度就不再能够有效地发挥其积极作用,甚至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灵活的、能很好适应经济环境变化的经济制度能够通过自身的变革而继续促进经济的发展,而僵化的、适应效率低下的经济制度会在变化了的经济环境中日趋劣化,直到最后被新的经济制度所代替,而此时国民经济往往已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1 战后日本金融制度形成的路径依赖
二战后日本金融制度的特征,从金融制度结构的层面看是以银行为中心,银行与企业之间保持长期的和多方面的关系。从金融管制的层面看,银行业受到政府的严格保护。而在30年代之前,资本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与银行业在企业融资中占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政府对银行实行的是自由放任政策(自由银行制度)。决定战后日本金融制度特征的关键因素,一是1927年的银行危机,二是战时的金融管制政策。
1.1 银行中心型金融制度的形成
1927年(昭和2年)日本发生了大规模的存款挤兑和银行破产风潮,一年之内共有45家银行破产,这一事件在日本金融史上称为昭和银行危机。虽然银行危机的直接原因是1923年关东大地震后发行的“震灾票据”得不到妥善处理而导致存款挤兑和银行破产,根本性原因是政府对银行业的自由放任政策。1890年的银行条例没有最低资本金和贷款风险控制方面的规定,银行业的特征是数量多、规模小。
与美国政府在30年代的银行危机后建立以存款保险制度为核心的银行监管和金融安全网不同,日本政府采取的危机处理对策是银行业的集中。1928年开始实施的银行法要求普通银行的资本金达到100万日元,资本金不足的银行只能通过与其他银行的合并方式增加资本金,自我增资不予以承认。大藏省提出了“一县一行”的银行合并目标,由于有些银行不愿失去独立的经营权力,当时的合并并不顺利,直到进入战时金融管制后才真正实现了“一县一行”的目标,这些银行就是二战后的地方银行。同时,国民储蓄不断向属于财阀系统的大银行集中,这些大银行就是战后的都市银行,作为战后日本银行体系主体的都市银行和地方银行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形成的。
1931年发动侵略我国的满洲后,日本进入了战时金融管制时期。金融管制的核心是控制资金分配,以保证军需企业的优先资金供应。1944年开始实行“军需企业指定金融机关制度”,根据这一制度,各军需企业与银行“配对”,银行不仅保证“配对”军需企业的资金供应,还积极参与“配对”军需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监督。旧财阀体系解散后,形成了以都市银行为中心的金融系列企业,战时“配对”体制下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密切关系保存了下来,战时军需企业的指定银行大多成了战后这些大企业的主银行,这就是战后日本主银行制度的形成背景。
战时金融管制严重地限制了资本市场的发展,政府完全控制了公司债券的发行,而“公司利润分红及资金融通令”(1939年)对股票分红和股东权限的规定严重限制了股票市场的发展。
1.2 银行保护政策的形成
由于战时金融管制严重限制了资本市场的发展,战败后的经济重建只能依靠银行体系,通过以银行为中心的金融制度实现经济的增长,日本政府对银行业的保护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银行业和证券业的分业经营、控制发放新的银行执照严格控制新的竞争者进入银行市场,二是通过利率管制(低利率政策)限制银行与银行之间的价格竞争。
实行利率管制的一个重要历史背景是,当时国内的利率水平明显高于国际上的利率水平,如何通过降低利率来降低企业的借款成本,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成为当时重要的金融政策课题。战败后的日本不可能在短期内大幅度提高国内储蓄,严格的外汇管制又限制了外国资本的流入。因此,要降低利率,只能采取利率管制方式。
利率管制包括存款和贷款利率管制两个方面,由于当时的日本国民除了银行存款之外没有其他的金融资产可供选择,政府对存款利率的管制是非常有效的。
一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没有法律上的限制,一年期以内的短期贷款利率虽然受到管制,银行可以通过低利率的企业存款等办法调整实际的贷款利率,因此对贷款利率的管制并不如存款利率管制有效,这意味着低利率政策为银行创造了获得垄断利润的机会。吸收的存款越多,获得的利润也就越多,由于严格禁止赠送礼品等隐性价格竞争,要扩大存款唯一的途径是扩大营业网点。
2 战后日本金融制度的适应效率
战后的日本金融制度为银行提供了尽可能多的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的动力,在经济高速增长期,企业的投资需求旺盛而国民储蓄不足,这种动力无疑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但是,进入经济成熟期后,大企业投资需求减少,贷款扩张的冲动助长了泡沫经济的形成和膨胀,银行贷款组合的风险也随之增加。一旦泡沫经济破灭,金融制度本身的危机也就在劫难逃。
2.1 战后日本金融制度与高速经济增长的关系
在50~70年代初的高速经济增长时期,大企业对重工业和化学工业的投资需求旺盛,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的主银行。80年代以来,日本和西方的学者从主银行制度入手对战后日本金融制度和高速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作了大量的研究,虽然有不少学者认为主银行制度下银行和企业之间长期的、多方位的密切合作有利于减少企业的融资成本和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但是迄今为止,主银行制度是否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在学术界依然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本文试图在金融约束(financial restraint)理论的框架下分析战后日本的金融制度对高速经济增长的贡献。以麦金农和肖为代表的新古典金融发展理论认为金融抑制(finan-cial repression)会损害经济的发展。但是,80年代以来全球范围的金融自由化以及随后发生的金融危机的现实,对新古典金融发展理论构成了很大的威胁,金融约束理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虽然金融约束与金融抑制都包含利率管制,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在金融抑制下,政府通过利率管制从民间金融机构获得制度租金,而在金融约束下政府让民间金融机构保留制度租金。第二,在金融抑制下,实际利率(由政府制定的利率减去通货膨胀率)往往是负值,而在金融约束下,利率管制相对温和,实际利率为正值。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政府;政策
高等职业教育应承担起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时代责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突出了“把提高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职业教育质量观,尤其强调了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的问题。
一、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政策期待
当前,高等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创新力度不断增强,合作深度不断深化,但同时,基于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的主体多元性,引发校企合作联动机制的复杂性。对于政府政策,高职院校普遍存在四种政策期望。
1.完善政府支持政策,不断增强高职院校对企业的吸引力。在教育系统内部,统筹高等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类型或教育层次,加大中高职衔接的政策构建力度,加大职业教育与基础教育的协调,加大普通高等教育与高职教育之间的相互渗透,探索建立多元文凭体系,探索建立职业证书与毕业证书之间的等值互换关系。在教育系统外部,完善职业教育标准,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在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的同时,引导和规范企业接受职业教育。2.注重区域机构协调,科学促进高职教育的社会参与。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出于管理与教育成本的原因,仍然是以专业为合作方向,以区域为合作范畴。而高职院校实现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一定程度上受到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的制约。应考虑组建由校企合作主体各方参与的区域性职业教育协调机构,根据区域经济社会的产业发展需求与职业教育本身特征优势,围绕合作各方的利益驱动本源,统筹谋划系统性的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支持政策,制定行业人才的培养标准与评价体系,出台合作的过程性保障与终结性保障举措,科学引导合作任务的有效担当,合作资源的有效整合,合作成果的理性分配。3.引导人力资源互动,着力提升校企专业人才的合作效能。无论是从合作的过程还是合作的目的来看,人力资源都是软实力中的核心因素,是教育质量高低与校企合作成败的关键。高职院校的发展历史决定了其师资结构和能力的偏位,终身学习与可持续发展的教育理念,也使得企业员工的职前学习与职后培训变得更加重要。应该说,当前高职院校教师下企业实践的工作,既得到了职业教育界的高度重视,也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在探索过程中,高职院校普遍发现,由于受到人事制度的制约和不同职业体系的隔阂,校企专业人才的互动存在较大的局限性,诸多实践环节的设置与预期实效还有一定差距。同样,企业兼职教师尤其是高级技师对于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影响还不够深刻,由于工作时间和工作薪酬的客观限制,使得企业人才在高职院校的兼职与指导受到掣肘。4.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大力强化高职院校基础建设内涵。出于历史的原因,相较于研究型大学与研究教学型大学而言,高职院校的资金来源相对仍然较窄,多元化的高等职业教育产业投资体系尚未构建,具有较强保障功能的政策设计尚有待加强。普遍的观点是:指导性意见多,责任化和强制化资金投入举措少;政策性文件多,法规性文件少;强调企业投入义务多,顾及企业回报利益少;涉及的资金运行职能部门多,统筹的资金开源有效机制少。
二、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的政府职能转变
我们并不能无视高职教育发展历程中政府所做的大量的指导性工作,正是这些工作,给高职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强力引擎。高职教育仅仅是国计民生中的一个方面,甚至只是各类教育中的一个类型,我们应该在提出合理期待的同时,正确理解政府职能的综合性。政府回应高职院校的普遍性政策期待,并不等同于放弃政府的全面功能角色一味迁就,也不等同于视而不见。前者将造成政府原有的功能紊乱,后者将造成高职院校情绪受挫,甚至将直接延缓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发展。因此,面对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政策期待,政府应该有理性思索。由于提出的问题较为复杂,牵涉的职能层面较多,本文仅就其关键也是首要的因素进行探讨。围绕政府主导型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发展战略,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方面,政府应该深度思索并表达职能转变的态度及相关行为。
1.从历史发展的局限来看,我国高职教育管理大多通过政府的行政指令完成,校企合作的制度形成及资源分配都打上了很深的计划分配烙印,集中化管理的标签明显。同时,由于高职教育与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管理交叉,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以及职业资格的认定方面,都毋庸置疑地存在多个职能部门管理冲突的情况。这种机制限制了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市场化对接能力,忽视了行业企业、市场、社会在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中的多元主体地位,未能凸显校企合作的有效主导与宏观调控。政府应摒弃传统的控制、命令式的校企合作管理模式,采用协商、契约的形式进行校企合作的管理。将权利下放,实现校企合作中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因此,集权管理向层级管理的发展,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第一方向。2.从管理过程的需要来看,校企合作的平台建设,校企契约的签订,校企责任义务的明晰,校企资源共享的机制,企业投入与回报的比例与方式,乃至违约的处理惩罚举措,都需要细化的可行性规定,这些规定亟待政府来协调完成。这种协调,应该落实于具体的条款、着眼于促进稳定长久的校企合作关系。而不是仅仅停留于宽泛的指导性意见,更不是顾此失彼地盲目强制。政府的科学执政能力应该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方面得到体现。因此,从强制管理向服务管理的发展,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第二方向。3.从成功案例的启示来看,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校企合作利益共同体建设的成效,已经为我们构建校企合作的有效管理机制提供了诸多启示。目前国内的几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模式,无论是订单式培养、冠名班,还是职教集团、园区职教管委会,最终的走向,都归结于职教资源的集群发展。政府对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管理,呈现出统筹协调、服务帮助,引导校企形成合作的良好氛围。因此,直接管理向集约管理的发展,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第三方向。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