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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理财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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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理财的原则

个人理财的原则范文第1篇

个人理财业务中违规行为产生的原因分析

个人理财业务中违规行为产生的原因,可以使银行业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对违规行为进行有效治理。对个人理财业务中各种常见违规行为进行分类分析,其产生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个人理财业务人员背离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追求短期利益,是个人理财业务中多种违规行为发生的直接原因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要求个人理财业务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满足客户理财需求实现理财产品销售,通过为客户创造价值实现利润。但是,在个人理财业务领域,银行业有些员工背离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忽视监管机构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颠倒客户需求与产品销售之间的关系,放弃“客户利益”和“风险匹配”原则,不是以满足客户理财需求为目标,而是以实现理财产品销售为目的,在片面追求短期利益的驱动下,或心存侥幸,或铤而走险,置客户利益和银行利益而不顾,将客户诱入不适当的风险环境之中。没有树立牢固的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片面追求个人短期利益,既是一部分银行员工在销售个人理财产品过程中,故意混淆理财产品性质,刻意掩藏理财产品风险特性和其他不利于销售的信息,吹嘘产品高收益或无根据的高预期收益率,错误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等违规行为发生的直接原因,也是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暴露出的“存单变脸”、“风险过度”以及产品与客户错配等销售错误产生的直接原因。

(二)银行相关业务人员对个人理财业务的性质和特点缺乏清晰的认识,对监管规定缺乏全面的、具体的了解,是个人理财业务中各种违规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个人理财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一种新型的综合化、个性化服务方式,它所包含的理财顾问服务、综合理财服务以及与此相关联的个人理财产品销售等都不同于传统的储蓄存款、贷款等交易型业务。但是,有些银行员工对个人理财业务的性质和特点缺乏充分的、清晰的认识,有些银行员工甚至将个人理财业务简单的混同于传统的柜面交易型业务。在办理个人理财业务过程中,如果不了解或者忽视个人理财业务的性质和特点,极其容易诱发客户风险评估走过场、不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履行充分告知责任、不当推介、违规承诺、不按照规定提供账单服务等多种违规行为。为了规范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监管机构针对个人理财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监管规定,这些监管规定不仅涉及到个人理财业务全流程,而且,在个人理财业务的各个重要环节,监管机构还制定实施了全面、具体的操作性规定。目前,在个人理财业务领域,由《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构成的外部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已臻于完善,各个商业银行内部合规管理制度也日益健全。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办理业务的合规性与其对相关监管规定的认识和了解程度有着内在的联系。但是,在个人理财业务领域,不少银行员工对个人理财业务监管规定缺乏全面的、具体的认识,尤其是对监管机构制定实施的指引性规范化文件的要求缺乏系统性了解,因而在受理个人理财业务时,既不能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要求办理,也不能严格按照内部规章制度办理,而是仅凭自己的经验和想象处理。对个人理财业务的性质和特点缺乏清晰的认识,对监管规定缺乏全面的、具体的了解,不履行充分告知责任、选择性披露理财产品信息、产品与客户错配等违规行为就难以避免。

(三)不能正确处理内部销售压力,是个人理财业务中违规行为产生的不能忽视的因素目前,银行业普遍对产品销售实行内部计价和任务考核,利益的驱动和考核的压力,使一部分员工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客户利益、个人利益与组织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之间的关系,不能把满足客户理财需求与扩大产品销售有机结合起来,不是以客户理财需求为导向,围绕满足客户理财需求实现产品销售,而是片面追求完成销售任务或计提奖励。员工在面对销售压力时,如果不是从提高服务水平和营销技能入手,而是简单的以传统促销方式应对,那么,忽视客户风险承受能力、隐瞒产品风险特性、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夸大产品预期收益率、不当承诺、产品与客户错配等多种违规行为就难以避免。

(四)监管规定不尽完善,使个人理财业务有些活动游离于合规与违规之间,也导致产生一部分违规行为在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过程中,银监会一直致力于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为个人理财业务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但是,监管制度在有些方面的规定已经落后于个人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有些监管规定过于笼统、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在实践工作中形有实无,使银行无据可依;有些监管规定又过于琐碎,明显与实际工作脱节,使银行无可适从。监管规定不尽完善,导致个人理财业务中发生的一些纠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监管规定的滞后或过时,使一些个人理财业务活动游离于合规与违规之间,成为一部分违规行为发生不可忽视的诱因。例如,《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这样规定是正确的,但是,第九条紧接着强调“风险匹配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只能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本条所强调的内容不仅过于笼统,而且与个人理财业务的资产组合原则相悖,因为就单个产品而论,并不存在哪种产品的风险高于或低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关键在于客户的购买量及其在资产组合中的占比;同时,本条所强调内容属于禁止性规定,商业银行必须无条件执行。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规定:“对于市场风险较大的投资产品,特别是与衍生交易相关的投资产品,商业银行不应主动向无相关交易经验或经评估不适宜购买该产品的客户推介或销售该产品。”也就是说依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只要依照监管规定向客户当面说明有关产品的投资风险和风险管理的基本知识,说明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客户主动要求了解和购买产品,则可以销售任何产品。显然,三个监管文件政出同门,但内容相互冲突,商业银行在执行过程中难免无可适从;而且,个人理财业务是由客户决策,风险和收益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九条内容的笼统性、抽象性规定,很容易在个人理财业务中造成责任倒置。又例如,《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理财计划的存续期内,……账单提供应不少于两次,并且至少每月提供一次。商业银行与客户另有约定的除外。”此规定在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之初十分必要,但随着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该规定过于笼统和过时的问题突显出来:一方面,中长期理财计划(尤其是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仍然应当依此规定办理;另一方面,大量短期理财计划(尤其是一天或几天的理财计划)或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再依照此条规定办理已无必要,事实上,商业银行和个人理财业务客户对此也已取得共识。

个人理财业务中违规行为的矫治措施

对个人理财业务中的违规行为进行矫治,是一项艰巨、复杂、细致的系统工程。对各种违规行为进行有效治理,必须从总体上进行系统化设计,从细微处着手,采取标、本兼治的策略。

(一)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充分认识合规经营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违规行为的严重危害,自觉将个人理财业务各项活动全面纳入合规经营轨道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加大力度,教育、引导员工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充分认识合规经营的重要性和违规行为的严重危害,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客户利益、眼前利益与长期利益之间的关系,自觉遵守监管规定。同时,对个人理财业务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和排查,制定、实施个人理财业务合规管理方案,对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治理,引导个人理财业务人员自觉将个人理财业务各项活动全面纳入合规经营轨道。

(二)进一步加强对个人理财业务合规监管力度监管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对个人理财业务合规监管力度,各级银监会应对个人理财业务持续进行合规检查,重点针对个人理财产品销售活动进行定期巡查和突击检查,对各种违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各级银行业协会应当进一步充分发挥自律性监管作用,将个人理财业务中的常见违规行为通过各种公开渠道和形式告之广大消费者;引入“神秘人制度”,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活动进行明察暗访,发现违规行为即时予以纠正。

(三)进一步加强个人理财业务合规经营教育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加强个人理财业务合规经营教育培训,使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在提高个人理财业务服务水平和营销能力的同时,能够清晰的、全面的、准确的掌握个人理财业务各项监管规定,了解个人理财业务各个环节、各项活动的“高压线”,知道“触线”、“越线”的后果。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应组织编写《个人理财业务手册》,把个人理财业务的性质和特点、监管规定、各种常见违规行为及其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发生违规行为的措施等作为手册的主要内容,将《个人理财业务手册》发放至各个营业网点及相关业务人员,全面普及个人理财业务合规管理知识。同时,针对网点及其相关业务人员的销售压力,教育广大员工改正以损害客户利益来应对压力的错误做法,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压力观和释放压力的正确方法,指导员工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营销能力。

(四)健全和完善个人理财业务持证上岗制度按照监管规定,商业银行对个人理财业务实施岗位资格管理,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实施严格的持证上岗制度。但是,现阶段监管机构并未明确规定认证机构,因此,个人理财业务从业人员所持证书五花八门。在个人理财业务领域,作为水平证书,市场尚未形成权威性认证组织;作为资格证书,则有必要进一步强化银行业协会的认证在各种证书中的权威地位。为此,银行业协会应当进一步改进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考试、认证工作,把个人理财业务合规经营、理财产品合规销售以及个人理财业务监管规定作为培训、考试的重点和授予证书的依据,从性质和特点上,将协会的认证与各种社会认证组织以及商业银行内部认证进行明确区分,突出协会认证特色和公信力,明确将银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作为从业的必要条件,强调协会证书的不可缺少性和不可替代性,对取得协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协会实施注册登记管理和制度化持续培训、检查、考核(考试)、换证,不断健全和完善个人理财业务持证上岗制度。

个人理财的原则范文第2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对策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以客户的实际需求为理财目标,根据客户的客观资本状况确立风险属性,制定理财方案,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有利于商业银行拓展信息及资本渠道,提升了银行品牌的影响力,为商业银行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科学、稳定、可持续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及旺盛的生命力。现如今个人理财业务已经发展成为商业银行实现盈利的重要支撑力量,加大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研究具有极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理论研究

个人理财业务是指根据客户的理想财务目标、投资偏好及风险承受能力,结合投资者实际的财务指标分析,利用商业银行自身的资源及专业性优势,帮助客户制定的多样化、个性化的投资理财组合规划。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能够满足不同客户多样化、阶段化的增值保值需求,增加了银行的资金储备数量,拓宽了银行盈利来源,降低了金融资本风险,实现了商业银行运营、服务多元化、全方位的发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主要涉及生命周期、投资组合、资本资产定价及金融创新四个基本金融资本知识理论。同时,安全性原则、量入为出原则、经济效益原则贯穿整个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始终。商业银行逐渐重视理财产品的品牌建设,以信托类产品作为理财市场的主导,重视理财产品期限结构体系及分层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主要分为三个服务阶段:首先,要充分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并作出客观财务状况分析。这是个人理财业务顺利开展的前提和保障,全面、准确的了解客户的收支状况、金融资本购买力、收入来源及自身投资经验及技能等才能合理、科学的优化调整客户的投资理财结构,提高资产的增值保值能力。其次,要根据客户理想财务目标,推荐理财产品和投资建议。这一阶段要充分利用银行的资源优势,重点考虑客户的投资偏好及风险承受能力,根据客户的实际考核指标推荐相应的理财产品。最后,要对客户的理财产品进行必要的修正及保护。国家金融资本市场政策、复杂的经济发展环境及客户的实际财务状况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商业银行基于利润及信用的需要应该及时采取有效的理财风险规避防范措施,合理检测客户理财产品的收益及风险水平,保证客户理财目标的实现。在近些年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商业银行努力实现由传统银行业务平台向现代化综合理财业务平台的转变、由单一的网点服务向电子网络化服务转变、由同质化服务向个性化、品牌化服务转变,这些转变带动了商业银行整体业务前进的步伐,提升了自身经营服务的质量、内涵和功能,增强了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过程中的制约与限制分析

(一)缺乏对个人理财业务的正确、全面认识

首先,由于我国个人理财业务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无论是客户还是银行职员都存在对理财业务的认识问题。在对理财业务的理解上容易混淆与负债业务、资产业务概念,甚至将理财业务单纯的作为一种产品,以销售好坏评价业务好坏,局限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其次,过分的强调外在客观因素对个人理财业务的影响,仅仅试图依靠政府政策及外来资源促进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缺乏必要的内在认识驱动力。最后,传统储蓄理财观念限制了个人理财业务的推广,绝大多数公民受传统储蓄保护和积累意识影响较深,不愿意或拒绝接受银行的理财业务介绍,过度偏好或迷信储蓄的安全保值功能。同时,我国公民缺乏对风险与收益之间关系的科学认识,对银行推广的个人金融理财业务的风险预估不能正确理解与认识,仅仅试图依靠选择低风险的产品,选择性的规避风险,限制了高风险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造成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畸形发展。

(二)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缺少健全的信用体制

我国商业银行利率受到众多因素的制约,不能实现利率的完全市场化,理财产品的价格及利润优势不显著,特别是金融市场发展的不完善,限制了理财投资渠道的拓展。健全的信用体系是个人理财业务风险与收益平衡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客户收支、资产、负债等信息的消极存在,增加了理财产品的选择性风险,容易导致银行做出错误的、脱离实际的理财产品规划,为个人与银行都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在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实践中,金融市场的三大主体银行、保险、证券一直处于相对分离的状态,特别是国家政策的独立操作,独立监督的要求,使银行受限难以与保险、证券产品相结合,个人业务局限于转让、、通存通兑等低级日常业务,难以满足客户在证券、保险方面的个人投资需求。

(三)银行自身对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制约

尽管从个人理财业务的总体来说,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的数量繁多,但是由于缺乏必要的对理财产品的本质性认识,难以对产品进行深层次挖掘,导致个人理财业务的内在重复率非常高。个人理财产品的设计及销售环节的科学性成为其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在我国商业银行内部落后的理财理念及硬件、软件设备限制了销售渠道的畅通,没有完整可靠的运营操控系统,就难以完成严谨的数据计算和风险评估,双方的权利责任难以得到监督和管理,增加了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风险和与难度。

三、促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

(一)学习先进理财发展理念,加深自身的专业化程度

我国商业银行应该结合自身的发展环境及特点,明确理财业务的市场产品定位,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丰富个人理财的产品内容和种类,根据不同等级及层次的客户需求扩展证券、基金、信托等类别的多元化产品,不断跟新现代化科技文化的理财观念,坚持品牌的开发建设。同时,加大个人理财业务职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以CFP考试为核心建立合理、科学的竞争激励机制,建立一批高素质的专业化个人理财队伍。

(二)积极构建推进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内外部环境

银行要大力推动金融体制改革,扩大、巩固客户群体,展开跨行业的金融领域合作,提升商业银行的资金运行率,商业银行利用自己的信用及资源优势,可以开发更多的理财产品空间。

(三)建立、健全一个科学有效的理财产品销售体系

一方面,我们要实施客户关系营销管理战略,以客户的实际需求为销售的核心价值,个人理财业务人员要适当的与客户通过各类社会活动接触,增加客户的信任度。在销售过程中,要全方位、多层次的为客户的实际利益考虑,提供个性化、人性化的服务。另一方面,注重商业银行内部的营销资源的有机组合,以不同的利润中心协调各部门的销售利益,增强各部门间的合作服务意识,激发工作积极性与产品的整合创新。

随着银行金融资本竞争的加剧,不断衰退的传统银行金融业务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竞争的发展需要,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赋予了商业银行新的内涵和生命力。加强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研究,有利于转变传统理财投资理念,刺激个人投资欲望,优化个人理财业务的体系结构,转变商业银行的盈利增长方式,有助于商业银行革新思想,提升理财产品结构和服务水平,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推动商业银行的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金玉环.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J]. 现代商业. 2009(06)

个人理财的原则范文第3篇

一、我国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具备理财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全能性金融人才。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同其他业务一样都涉及到员工的素质问题,由于个人理财业务具有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服务要求高等特点,银行需要组建一支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的专家型客户经理队伍,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理财服务。然而,长期的分业经营使银行普遍缺乏优秀理财人员。高素质的理财顾问并不是简简单单就可以造就的,必须在具备自身良好素质的基础上经过专业性、系统性的培训才能完成,这是一个长期而且需要不断积累的过程。因此,缺乏合格的理财顾问已成为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一道瓶颈。

2、市场营销观念滞后,缺乏主动出击创造市场的意识。对于个人理财这种商品来讲,营销是十分关键的。目前,银行的市场营销观念相对滞后,突出表现为:市场开拓意识不强,仍习惯于坐在办公室等客上门;营销手段落后,停留在一般竞争手段上;对营销市场细分不够,也没有同客户形成稳定的联系,等等。银行业是一个以人为导向的行业,坚实的客户基础是银行的宝贵资源,客户的需求就是银行的服务范围和领域。我国商业银行要发展好个人理财业务、要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就只有以客为尊,围绕客户制定战略计划,加强市场营销。吸引客户,留住客户,银行才能生存。

3、个人理财业务在日常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些银行没有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将代客理财的资金与银行自营资金分开管理、单独核算。有些银行不是等代客理财产品到期后再核算、分配投资收益,而是定期在营业支出中计提应付利息,再将应付利息以支付投资收益的名义转到客户的账户;有的银行则由分支机构先支付利息,再将垫付的利息上划总行……,这些都是不规范的操作方式。

监管部门一再要求各家商业银行在销售个人理财产品时不得承诺保证金不受损失和最低收益率,但多数银行未按要求执行。如有的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的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承诺“该产品收益率固定,最终收益上不封顶,远远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理财本金到期保证100%返还”;有的银行虽然使用预期收益率,但每期产品向客户支付的实际收益率与预期收益率完全一样;多数银行都是按季度定期向客户支付固定收益,有的甚至还以醒目的方式提示客户“免收利息税”,以增强理财产品对客户的吸引力。

有的银行在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提示的风险较为笼统,如“本产品不可提前支取,具有市场风险、波动性风险及流动性风险”,但未说明这些风险具体指的是什么。有的产品风险揭示比较含糊,容易引起歧义,没有体现风险与收益成正比的原则。

二、解决我国个人理财业务问题的对策

针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内外个人理财服务的实践,我国应从培育客户资源、明确市场定位、注重理财品种、复合型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进一步发展个人理财服务市场。

1、制订良好的培训方案,提高客户经理的专业化水平。金融全球化和混业经营全球化,对理财业的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外,还应具备良好的语言、沟通以及承受压力的能力,因此组建一支专业的、全能的个人理财专家队伍势在必行。这不仅是培养人才的需要,同时也是我国顺应金融全球化的需要。银行管理层在加强对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形势的学习、研究以及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客户经理的同时,要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和管理。另外,国内银行应与境外机构积极合作,引进国际经验,建立和完善客户经理人员的行业标准和职业道德规范,创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体系(可以借鉴美国的金融策划师CFP认证制度),以规范中国商业银行理财业的发展,全面提升客户经理的素质。

2、调整营销策略,营造品牌效应。近年来,在金融产品同质化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品牌营销已成为各家银行掌握竞争主动权的重要手段。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规划现有的业务品种,在广度、深度、关联度三要素上做文章。通过应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及时而又不间断地向市场推出系列化、特殊化、现代化的业务新产品,辅之以精美的包装、广泛的宣传、良好的服务,使之更加适应市场的需求,树立起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名优品牌,并通过现有的各种业务宣传阵地,以统一的宣传形象、统一的宣传资料进行营销,以吸引更多的客户。在营销策略上,应根据地理、收入、生活方式等不同标准并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实行差别经营,突出重点,走“主营理财,专营理财,特色理财,精品理财”之路。

3、采取措施解决理财业务在日常运作方面出现的问题。个人理财业务是客户为实现投资增值,按照“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与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将其资金委托给银行进行投资理财的行为。因此,商业银行客户理财的资金与自营资金在性质上有很大的区别,应该分开管理,封闭运作,单独核算成本和收益,而不能纳入自营业务收支的范围。理财资金不得承诺本金不受损失和固定收益,实际收益应视投资运作和市场变化情况而浮动。

商业银行在销售、推广理财产品时,要按照符合客户利益和谨慎、尽职的原则,以明晰、通俗的文字说明投资对象、投资组合、投资范围、投资方式和收益预测、收益分配等情况,充分、清晰地揭示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损失,保证客户在正确理解风险的基础上谨慎选择投资。在理财期间,要定期将资金运作、投资收益、市场风险等详细信息向客户披露。要明确银行和客户双方在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确定客户购买理财产品应承担的投资和收益风险,避免出现法律纠纷。

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进行规范,同时为监管部门监督和检查以销售个人理财产品为名义变相高息揽储、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提供处罚依据。

三、我国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展望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我国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已经呈现出大的发展趋势。

1、从单一网点服务向立体化网络服务转变。国内银行原来的服务基本上以网点为单位,服务渠道单一。个人理财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就是由原来单一的网点业务渠道服务向网络化服务转变。从中国目前银行业的发展情况来看,各商业银行所能提供的金融产品其实基本上是一致的。随着人们金融活动范围的扩展,为了争夺客户,健全的服务网络将是今后商业银行竞争的另一个焦点。

银行个人理财服务渠道的发展走过了从单一、片面到整体、全局,再到多元、一体化发展的轨迹,而未来的发展方向将随着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金融业运营成本降低的要求,不受营业时间、营业地点的限制。能提供24小时银行服务的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正日益受到客户青睐,传统的分支网点数量比重正逐年下降。据统计,招商银行60%以上的个人业务已经实现了非柜台化操作,随着电子银行的发展,这一比例还将不断上升。

2、从同质化服务向品牌化服务转变。过去国内银行对品牌营销不够重视,各家银行产品的种类、结构、功能都比较接近,消费者难以区分。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作为金融业竞争发展新趋势的品牌竞争,正越来越受到各家银行的重视,成为现代银行业竞争的着力点和核心所在。特别是个人理财业务,作为面向广大客户的服务,在金融产品易被模仿的市场背景下,一家银行要保持与众不同的竞争优势,品牌无疑是必须重视的竞争手段之一。而个人理财品牌一旦在用户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和声誉,就会大大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银行的商誉,这对银行整体形象的提高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个人理财品牌的形成需要深厚的文化底蕴作为支撑,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消费者对个人理财服务的要求已不仅仅是一种使用价值,而更多的是一种品牌、一种文化、一种格调、一种心理的满足。同样是资源投入,同样是业务宣传和营销,一旦从品牌的角度出发,市场的格局就清晰了,整体的观念就显现了,就会成为市场竞争中的领跑者。

个人理财的原则范文第4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策略

1、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概述及发展现状分析

个人理财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近几年开办的一项新业务,是商业银行根据客户所确定的阶段性的投资目标,按照客户的实物性资产、现金收支状况,围绕客户的收入、消费、风险承受能力,形成一套以个人资产效益最大化为原则的、人生不同阶段的财务安排,并在此过程中提供有针对性的综合化的差异性理财产品和服务,帮助客户合理而科学地将资产投资到股票、债券、保险和储蓄等金融品种中,调整资产配置与投资,并及时了解自己的资产账户及相关信息,以达到个人资产收益最大化。银行的理财产品总的来说比投资其他产品的风险程度稍微低一些,主要类型有和股票型产品挂钩的,和货币型市场挂钩的,和基金公司的产品挂钩的,以及和信托型挂钩的结构性产品,这几大类风险特性都不一样,广义来说,银行理财产品最原始的产品就是居民储蓄,这方面本金是零风险,相对来说收益就会比较低一些,就是我们说国家出台的利率政策的制订,风险比较高的就是和银行挂钩的结构性的股票型基金。

1.1 个人理财产品的发展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分别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萌芽阶段(1978年-2002年),我国商业银行开始了办理个人理财业务,此时,各银行的竞争中主要以银行储蓄及国债为主,人们的理财方式也只是通过简单的存储业务来获得微薄的利息收入,直到1996年的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推出了最早的理财产品。

起步阶段(2002年-2006年),真正拉开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竞争序幕的是2002年10月招商银行推出的“金葵花理财”业务,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的稳健递增,人们拥有的财富不断增加,理财的意识不断的增强,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不再只局限于简单的储蓄存款、获取利息,理财需求与理念也得以提升,中国开始进入了前所未有的理财阶段,国内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迅速发展。

初步发展阶段(2006年至今),我国银行理财产品的规模不断扩大,种类在不断的创新,不断满足消费者日渐提高的理财要求,理财产品发展逐步走上快车道。

1.2 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

据Wind资讯统计,商业银行2009年共发行约4358款理财产品(见下图),就国有四大行而言,其中中行发行428款,建行发行302款,工行发行151款,农行同期仅发行14款产品,势头非常迅猛。2010年仅前5个月,统计显示银行理财产品达到了3906支,其中绝大部分产品目标对象是城市居民或机构,极少部分专门针对农民的理财产品。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不断提高,金融产品日益丰富,个人理财市场需求日渐凸显的情况下,我国各商业银行纷纷推出了形式多样的个人理财服务和专业化的品牌。随着我国理财服务业开放步伐的加速,个人理财业务体现了客户数量多、财富增长快、客户对理财业务和风险认识提高等特点。个人理财业务正呈现出迅猛的发展势头,已经成为银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商业银行传统业务风险日趋增大,存贷款利差日趋缩小、外资银行步步进逼的形势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应当深入分析其问题之所在,以促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长足发展。

2、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 金融机构的分业经营对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制约

我国金融机构现阶段采用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限制了银行业个人金融业务拓展的空间。个人理财业务的范畴不仅包含投资理财还包含融资、保障结算等,投资理财涉及股票、基金、信托、投资型保险、债券、期货、不动产等。从国际发展来看,分业经营虽然对控制风险有一定的优势,但是未来的趋势是金融服务“一站式”的混业经营。由于现有的严格的分业经营体制,使得金融机构无法跨越行业壁垒将三者优势结合起来,不能提供包括证券、保险在内的综合理财服务,个人理财规划制定起来就有相当的难度,导致了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受到了许多限制,只能停留在银行业务这一个层面,采取一些网上银行、柜台优先、绿色通道,免年费、利率优惠等较低层面的手段。

2.2 理财产品同质化严重,缺乏创新

国内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断丰富,但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相比国内的理财产品品种较少而且同质化严重。在投资领域,几乎都是证券、外汇、保险、基金等投资产品的组合。目前的个人理财市场与成熟市场的银行理财相比,更多的是形似,还没有达到神似。在业务范围上表现为,把现有业务进行重新整合,普遍缺乏更为细致的客户分层,无法为客户提供切合需求的个性化服务;在财务策划上技术人才的支持都无法满足现实需求,投资产品在广度和深度上均不能完全满足客户的理财需求。从目前国内同业的情况来看,基础金融产品在同业之间相差无几,理财产品的市场定位和定价无法展示出各商业银行的产品特色,同质产品的竞争完全体现为市场价格的激烈比拼,严重影响了理财市场的健发展。同时,金融产品的复制特点加剧了这一现象,一家银行刚刚发出新的理财产品,其他银行就能够立刻跟进,名目虽不雷同,但功能特点相似、投资收益相当,几乎是克隆。许多理财产品只是名字的区别,而没有实质性的差异,对个人客户而言,这些产品的确眼花缭乱,却缺少实际吸引力。个人理财的精髓和主要的方向就是它的个性化服务,因为有一定财富的一个人,他在生命的不同周期阶段,对理财的要求是不一样的。而且人们对于风险的承担偏好程度不一样,有的人可以承担一点风险,有的人不愿意冒风险,所以根据不同的阶段、不同的偏好、不同的投资需求、进行个性化服务,进行产品的创新,这才是我们未来个人理财市场发展的一个真正和方向。

2.3 业务整合不够

个人理财是一项综合服务,涉及银行内部多个部门,银行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综合服务,它的顺利开展必须依赖前后台业务的整合。而目前个人理财业务涉及的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分别由多个部门管理,导致前后台业务条块分割。个人理财未能形成相对独立的运作系统,使商业银行无法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服务。需要商业银行建立适应理财市场变化的组织管理体系,优化内部组合。

2.4 缺乏高素质的综合理财人员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业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服务要求高,要求理财师具备较高的素质。一个优秀的理财师需要全面了解理财产品的各项功能,熟练掌握证券、银行、保险、法律、税收、财务等多方面知识,具备丰富实践操作经验,并有良好的交际和组织协调能力,还必须具有优良的品德、诚实守信。但是国内银行普遍缺乏高素质的优秀理财人员,一些理财人员自身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行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对所从事业务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也不了解,对所推介产品的风险特性认识不足,造成了销售行为的不规范,推销效果低下。

3、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市场的建议策略

3.1 推进金融混业经营,促进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目前在全球混业经营浪潮的冲击下,我国在现有的政策法律下,放开对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限制,鼓励金融业务创新,并且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商业银行可以借助这一契机积极促进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核心是通过对客户资产运用的规划和合理组合,实现客户消费效用的最大化,因此,推进金融混业经营,将成为推动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的一个前提条件。首先,金融监管当局应充分发挥监管部门宏观指导、协调支持的职能,呼吁各银行、证券、保险机构之间要加强跨行业的合作,并应积极鼓励其提升行业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进行各金融机构之间理财产品及服务的各作,以实现个人理财业务的突破。其次,对个人理财业务进行严格的监管。在完善个人理财服务风险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实行个人理财服务“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与完善并举”的监管原则。应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做好与法律、工商、税务、非银行金融机构等配套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规划及跨行业管理办法的制订,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投资工具。

3.2 以市场细分为基础,建立个人理财产品的多样化创新机制,实行产品差异策略

市场细分是按照一定因素将某一整体市场划分为若干个分市场,以便确定企业的目标市场。在每一个子市场内,客户具有相同的特质,银行可以针对他们设计出相应的产品,提供个性化的销售组合,从而提供更有个性,各具特色、更符合客户需要的理财产品和服务。

当前,国内银行的理财产品具有较强的同质性和可复制性。在这一背景下,只有依靠卓越的理财产品以及超越客户预期的特色创新产品及服务,提高客户的认知度和荣誉度,才能在纷繁复杂的产品和激烈的同业竞争中超出。商业银行要在多个层面进行创新,首先是要在理念上进行创新,银行要改变过去理财业务强制推销的理念,树立全新的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其次,在理财产品的开发架构上进行创新,在个人理财产品设计的时候,要有总行牵头,统一产品的标准、规格、销售程序、产品宣传,这样才能保证理财产品的品牌。第三,引入多方参与合作开发新产品,银行个人理财离不开保险、证券、信托的参与,银行要改变单打独斗的格局,积极寻找与第三方合作的机会。

3.3 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商业银行应充分研究个人理财业务的特殊性要求,打破业务间相互割裂的局面,以便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理财服务。因此,银行应结合组织机构改革和业务分工重组,根据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需要和要求,专门指定一个职权相对独立的,职责比较明晰的,专业结构比较综合的业务部门负责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规划和发展。对现有银行制度进行清理整合,梳理规范业务和管理流程,对岗责体系进行明晰和细化,构建科学的基础管理平台,发挥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科技手段的作用。实现管理科学化,提升风险控制能力,运用标准化的方法来解决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的问题。明确理财人员职责,将理财人员个人职责、工作成绩与考核奖惩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将理财业务纳入经营绩效考核,提高理财产品计价比重,逐步向全面产品计价过渡等考核方法的改进,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同时,商业银行在设计理财产品、宣传销售理财产品、投资及后续服务等环节应建立健全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及时向客户充分披露相关信息。

3.4 加强理财人员的培养,形成有效的客户经理制度

商业银行的理财业务作为一项新业务,由于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服务要求高等特点,因此培养一支富于创新,善于经营,勇于开拓的复合型理财人员队伍,特别是客户经理的专业素质,是理财中心在未来的发展竞争中掌握主动权,获得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的关键。为满足VIP客户日益增长的客户金融服务需求,国内银行应在构建新型营销体系的同时,顺应世界金融混业经营潮流,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熟悉理财规划和外汇、基金、证券、期货和保险业务的高、精、尖专门业务人才,培养一支忠诚敬业的客户经理和产品经理队伍,发挥他们作为理财业务主力军的作用。同时,强化对理财人员理财观念的培养则是理财人员进行理财市场营销,扩大理财市场份额的现实需要。人才队伍的建设要特别重视和培养理财业务的高素质人才,建立相应的个人理财业务人员资格考核与认定、继续培训、跟踪评价等管理制度。银行要对现有个人理财业务从业人员加强培训,鼓励员工学习进修,提高员工的从业素质,培养一支专业的理财队伍。

4、结束语

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委托业务,该业务的核心是“理”,所以银行要改变过去单纯业务营销的理念,全新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利用银行创造的各种金融工具,为客户真正搭建起一个适合终身受用的、收益风险均衡的理财组合,满足客户财富保值增值的目的。从根本上说,个人理财是利用客户的各项财务资源,帮助实现其人生目标的过程。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要能够得到客户的信任,银行便会有源源不断的客源和生意,利润接踵而至。因此,银行应当着眼于长期,制定理财服务终身制,对凡是接受过本行服务的客户实行“盯住制”,无论这些客户是否仍继续购买或接受本行的服务,客户经理都应当继续跟踪和了解客户的各种情况,及时提供各种经济、金融信息,使其感受到本行对其予以的关注与重视,从而激发其忠诚感,最终驻留或返回本行。总之,树立服务终身制的理念是银行理财产品发展的制胜关键。

参考文献:

[1]吕仲,李峥.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现状分析和发展建议[J].财税金融,2010(04).

[2]邓杨学.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经济师,2008(2).

[3]李诚丁.浅谈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J].《西南金融》,2009(4).

[4]陈剑.当前国内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分析和竞争力提升策略[J].科技信息,2009(29).

个人理财的原则范文第5篇

【关键词】 农村信用社 个人理财业务 SWOT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综合国力和国民收入逐年提高,居民的理财意愿与理财意识日益增长,我国已进入全民理财的时代,然而作为定位农村、服务三农的农村信用社,在个人理财市场的开拓和金融产品的创新方面缺乏足够的投入,不仅影响了广大农村人口的理财需求,也使农村信用社的业务收入大大降低。因此,农村信用社积极开拓个人理财业务恰逢其时。

一、我国农村信用社拓展个人理财业务的SWOT分析

SWOT分析就是确认企业所面临的优势(Strength)与劣势(Weakness)、机会(Opportunity)与威胁(Threats),并据此确定企业的战略定位,在最大程度利用内部优势和外部机会同时,使企业内部劣势与外部威胁降低到最低限度。本文尝试利用SWOT方法分析我国农村信用社拓展个人理财业务的优、劣势和面临的机会与威胁。

1、内部优势条件分析

(1)拥有良好的客户关系。当地员工在农信社队伍中占大多数,员工了解客户的资信和道德情况,有利于开展信息调查、需求分析、产品创新等工作,这种独特的人脉资源优势,大大降低了农信社的运营成本。另外,农村中的工商企业等经济组织与农信社多年合作,已经形成一种朋友关系,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

(2)网点布局优势。网点多、覆盖面广是农村信用社最大的优势资源。农信社作为地方金融的主力军,每一乡镇至少设置一至两个营业网点,经济发达乡镇的营业网点则多达几十个,在城市周边地区几乎每个行政村都有网点。密集的网点分布,拉近了农信社与客户的距离,有利于农信社新业务、新产品的市场推广,高效快捷地满足了客户的各种金融需求,这一优势也是其他银行所无法比拟的。

2、内部劣势条件分析

(1)缺乏专业的理财人员。银行个人理财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业务,不仅要求理财人员全面了解理财产品的各项功能,具备专业的理财知识,而且需要理财人员具备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管理能力。但目前我国农信社现有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较低,难以胜任高标准高要求的理财工作。如果让现有员工转岗从事理财业务,由于其底子薄基础差,难免会出现工作效率低下、操作风险加大、客户纠纷增多等问题。

(2)农信社的科技手段落后。个人理财业务需要一套完整的理财分析软件和以客户为基础的资料库系统。目前,大部分农村信用社电脑网络和电子化服务还很不完善,农信社业务平台尚未建立个性化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没有相应的理财管理软件,导致与客户之间频频产生信息沟通障碍,使个人理财业务难以准确锁定目标客户群,更谈不上为客户进行风险偏好分析、制定理财目标和实施理财计划、扩大理财产品推广等方面了。

3、外部环境机会分析

(1)农民理财需求日益增强。我国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增加,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调整,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发展迅猛,农业和农村经济保持了稳定的发展态势。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的资产配置多样化,对资产管理和理财意识日益增强,传统的存贷款服务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这便为农信社拓展个人理财业务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2)政府的优惠政策扶持。近年来,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下,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倾斜下,农信社迎来了大好发展机遇。一方面,中央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农民收入和农村经济状况逐步趋好,需求的加大为农信社的业务发展提供了机遇。

4、外部环境威胁分析

(1)外部竞争者加入。国家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政策,使得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加剧。农业银行重返农村经济,进一步强化为“三农”服务的市场定位和责任;政策性银行关注县域经济,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都已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两者都将以利率低、额度大和期限长的优势争夺农信社的优质客户;邮政储蓄银行全面开办银行业务,将成为乡镇以下农信社的主要竞争对手;民间金融组织的兴起在存贷款方面将会给农信社带来较大压力。以上各种竞争对手的加入,给农村信用社未来发展带来了许多不确定性和严重挑战。

(2)农村客户理财认知度低。由于人们的思想观念落后,很多人只知道农信社有存贷款业务,而不知道农信社还有代缴代收、保险等新业务,对于理财业务来说,更是知之甚少。受收入条件的限制,人们会将收入分配于必要的生活开支,对个人理财业务似乎没什么兴趣。另外,即使一部分人想改变传统的储蓄模式,但由于人们对金融理财缺乏认识,又没有专业的人员指导,对风险认识不够,加之农信社理财人员在宣传理财产品时注重宣传收益,对风险揭示不充分等原因,使理财业务的开展会产生一定风险,一旦出事,人们就会将全部责任归咎于农信社,阻碍了理财业务的拓展。

二、我国农村信用社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及特点

1、农信社理财产品现状

由于农村信用社的理财业务起步较晚,发展较为缓慢,使得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在农信社显得较为冷清,产品十分匮乏,甚至面临着较为缺失的尴尬处境。据普益财富统计,2011年1月至8月,全国共有20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仅发行了279款银行理财产品(由于缺乏对农村信用社理财产品的相关统计数据,本文仅以普益财富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分析作为近似替代,但要注意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范围要大于农村信用社)。其中,较早涉足银行理财市场的北京农商行、成都农商行和上海农商行,各自建立了“金凤凰理财”、“天府理财”和“鑫意理财”等品牌,并定期推出银行理财产品满足投资者需要。

2、农信社理财产品特点

据普益财富统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币种结构单一,全为人民币理财产品,未有外币理财产品发行。第二,产品类型简单,全为单一性产品,无结构性理财产品发行。第三,投资方向集中,债券与货币市场类产品占比超过50%。此外,以资金池形式运作的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和票据资产类产品,也是部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推产品。第四,期限短期化,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平均期限为79天,明显短于全国平均水平(116天)。第五,收益率略低于全国银行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2011年1月至8月,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平均年收益率为3.96%,略低于全国银行理财产品平均年收益率(4.04%)。其中,理财产品期限较短成为影响收益率的一重要原因。

三、发展农村信用社个人理财业务的对策建议

灵活多样适合大众需求的理财方式如股票、基金、国债、黄金、债券等在大多数农村信用社尚未推出,理财业务的创新较为落后。从需求和市场竞争力来看,加大发展我国农信社个人理财业务是必然趋势。因此尽快发展理财业务,创新业务品种进而提升中间业务收入逐渐成为农信社加快自身经营战略转型和提高综合竞争力的客观需求,同时也是农信社更好地服务“三农”、助推城乡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1、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的流程

针对农信社不同于其他商业银行的特点,我们应该制定和完善适合农信社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流程。首先我们要坚持以下原则:第一,流程与战略有效对应。一个完善的个人理财业务流程需要有明确的战略作保障,而基于战略的流程设计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第二,有了流程与战略的有效对应,我们还要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原则。业务流程的不断完善实质是为了满足不同客户在不同阶段的需求,从个人理财业务开始到结束,保持与客户的高度联系才能使理财业务顺利开展。基于这两点原则,将个人理财业务的流程具体分为以下几步:寻找并分析客户,与客户建立关系,收集分析客户信息,对客户理财建议,客户资产投资管理,维护客户关系。

2、加强金融理财知识教育

加强金融理财知识教育要从理财业务人员和理财客户两个角度进行思考。一方面,客户是理财业务开展的基础,提高消费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有利于农信社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所以农信社要对客户进行教育,设立咨询平台,强化风险意识,让客户更好地理解理财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外部招聘人才、内部培养人才等方式建立一支优秀的个人理财员工队伍,加强对员工进行有关证券、保险、外汇、黄金等专业性理财知识培训,努力提升农信社专家理财的良好形象。

3、拓展理财市场

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规定理财产品中风险最低的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其个人理财产品的起点金额都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外币在5000美元(或等值外币)以上。农信社若想向商业银行转变,就必须拓展个人理财业务,农信社要积极培育农村理财市场,建议开展金融知识下乡服务,把理财产品带到农民身边去,积极向农民介绍理财产品的特点、操作流程等,更好地开展农村理财市场。强化对理财人员营销理念培训,使理财人员积极开拓市场,不断发掘新客户,进一步拓展理财市场。

4、构建风险管理体系

个人理财业务对于农信社来讲有一定的风险,因此一定要按照《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加强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两种风险防范措施,另外还应该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风险预测,吸收他行经验教训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首先,对新产品进行可行性分析,建立新产品的验收制度。其次,通过实践考察与工作经验,有效揭示主要风险点。再次,在知道主要风险点的基础上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的内部操作制度。最后,通过实践检验,不断增强新产品业务流程的科学实用性。组建专门负责市场调研、新品种的研发和推广等工作的部门,制定统一规范的内部规章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建立完善的理财市场风险管理制度和管理体制。深化制度改革,完善农信社法人治理结构,消除农信社在管理体制、经营体制中的弊端,提高农信社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张洪刚:农村信用社产品开发与创新问题研究[D].山东大学,2008.

[2] 刘友杰:农村信用社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浅析[J].中国金融,2011(9).

[3] 姚行印: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探析[D].山东大学,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