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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施工结算审计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依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定额、工程消耗标准、取费标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参数、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量,对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它是基本建设项目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的过程,它对于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通信工程施工结算审计的步骤
(一)首先要收集项目的相关资料。相关资料主要包括:项目立项申请、设计批复、设计文件、施工单位招投标文件、设备及材料的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设备采购等合同、施工图纸、结算资料、竣工资料、设计变更文件、隐蔽工程签证单等,在审计过程中,施工单位往往提供资料不及时,提供资料不全面,且资料内容与实际不符,这都需要我们仔细核查。收集相关的资料是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条件,同时为保证审计工作的有序进行还必须将收集的资料进化分类、归集和分析,对资料要有全面详细的了解。
(二)根据结算编制说明,了解工程结算包括的范围、内容及结算方式,确定审计方案(如通过通信工程结算编制说明了解结算方式是包工包料包费用一次包死价格还是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即按实结算)。
(三)全面熟悉竣工图纸,竣工图是审计的重要依据,通过图纸统计工程量。当然要使工程量客观、准确还得进行现场查勘,这是非常重要的步骤。
(四)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类别,运用适用的定额和取费标准,然后综合运用工程量,计算依据对工程造价进行核算、核对。
(五)依据计算的结果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二、通信工程施工结算审计的重点:
为进一步搞好工程项目施工结算审计,有效避免多算、漏算、重算,合理确认工程价款,归纳出施工结算审计应注意以下的重点。
(一)工程量的审核
工程量审核是结算准确性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在通信工程结算中,通过抽查法核算工程量时,每项项目都需抽查,如通信工程中新建杆路、新建直埋、利旧附挂、墙壁订挂、管道敷设都需按比例勘验,同时需要注意选取工程量大,在审核过程中有疑问的单位工程进行分类分层抽查审核。
(二)结算单价的审核
由于通信工程中各地区项目价格和主材价格各不相同,在结算书中报送价格也各不相同,在结算中应该注意各项目其类型报价是否合理,与实际价格是否相符,如:在某通信项目结算审计中,发现施工单位对利旧附挂和利旧加挂定义模糊,其报送价格也不合理
(三)取费标准的审核
取费应根据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及规定严格执行,审计过程中要取费注意文件的时效性、费率的正确性、材料价格调整是否符合文件规定等问题。例如在通信工程结算中,光缆价格应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集采文件为依据。
三、通信工程施工结算审计的心得
(一)注意合同履行。审计人员对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合同条款必须研究透彻,以确定审计方案。如合同中若规定“此工程一次性包死且工程造价不做改变”,那么我们就不需要去一项一项核工程量,这无疑是画蛇添足。
(二)注意工程量计算。审计人员必须以工程竣工图及施工现场为依据,严格按照各专业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逐项进行核对,看有无多算、重算、错算现象。审计人员应把竣工图的“死数据”与施工现场调查了解的“活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挤出工程量中的“水份”,确保竣工决算造价的真实性。
(三)注意定额套用。工程预算定额是计算工程造价的依据,在审计竣工决算套用定额时就应注意定额子目的适用范围及一些常用数据,应防止高套定额,造成重复计算。除了熟悉预算定额外,还应熟悉竣工图内容及工程施工实际情况,才能把好定额套用审计关。
(四)注意材料费用。针对市场材料供应价格变化大的特点,审核材料单价时应以施工当时的材料价格为计算依据,执行国家统一的材料消耗定额及有关运杂费率、采保费率等规定。
(五)注意取费标准。注意工程类别及取费标准,按照不同施工地区、不同工程类别计取相关的地区税率及工程费率,确保取费标准的合理性,才能为加强工程造价控制把好最后一个关口。
(六)注意前期准备。在收到审计委托后,应尽快将此次审计需要的资料(如工程概预算批复文件、工程设计资料、竣工资料、施工合同、材料费用资料)清单递交建设单位,请他们在短时间内准备好相关资料,以便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除以上注意事项,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必须认真细致及时发现问题,无论是面对建设单位或是施工单位,都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去完成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有时很灵活,具体问题要具体对待,不能死搬硬套,要运用正确的方法;在审计过程中,必须秉承独立、客观、公平、公正、依法审计为原则;最后在审计中发现不懂的问题时,需及时向别人请教,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增加自身业务能力。(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会计学院)
参考文献:
[1]吴峰.工程结算审计的工作探索[J].科技风,2013(4):232.
【关键词】铁路;运输企业;工程项目;查证;多结算
近年来,在我国实施铁路多元化经营的发展战略以来,铁路运输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大力增收节支,不断发展壮大,经济效益也大幅度的增长。与之同时,铁路运输企业所面临的经济环境愈发复杂,经营风险增多。这就对内部审计在改进风险管理以及加强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需求也日趋强烈。下面笔者就从铁路运输企业在工程项目结算等业务中容易忽视的关键控制点方面提出一些自己的粗浅的看法:
运输站段作为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部门和成本中心,承担了较多的集团公司批复下达的大修和更改项目,还有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承接外委工程而相应发生的委外支出。大修、更改项目和外委工程支出的共同点是多数为劳务外包或整体外包,费用归集按件名计列,站段对项目结算舞弊可操作性强、不易发现等特点。因此,在站段的经营业绩审计中成为我们审计关注的重点。近几年,发现了较多多结算的问题,为集团公司挽回了损失,发挥了审计促管理提效益的作用。我在总结近年经营业绩审计发现多结算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自己在审计实施过程中的心得,在如何查证工程项目中的多结算方面,提出一些自己的粗浅的看法。
一、大修更改工程的概算编制基础和站段工程发包和结算的现状
目前,集团公司大修概算以2010年计统处修订的《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设备大修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试行)》(广计发〔2010〕56号)和《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10〕56号)进行编制审定,Ⅰ类至Ⅲ类工综合工费标准为43元至50元/工日,如将施工措施费和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加计,京广线上的轨道工约为80元/工日。各工务段结合实际情况,基本上均制定本段的工程结算单价和办法。在其他业务支出中列支的委外工程结算基本遵照执行。
更新改造概算以2008年计统处制定的《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广计发〔2008〕180号)进行编制审定,大部分单位直接以集团公司批复的概算进行发包,个别单位以自己使用的工程计价软件进行概算编制后发包。
房屋建筑物大修和更新改造原则上执行所在地(省、市)的预算编制办法。
二、了解单位工程发包和结算情况,有的放矢地挑选工程项目。
首先,审计人员应找相关经办人员了解单位工程的发包情况,获取施工单位入围名录和施工单位资质,并查阅工程发包决策资料,从而对被审计单位的工程发包有个总体的了解和是否规范的判断。其次,需熟悉了解工程结算审批流程和结算依据,对于制定了工程结算办法的单位,应了解该办法制定的依据、特点和单价,如未制定,应了解工程概算是否经集团公司审定,是否直接以集团公司批复概算发包等。由于站段工程项目较多,要全部逐一核实,难度较大,所以审计人员需依据大修和更改工程清算表对工程项目进行筛选,挑选的大体原则是有疑点、异常的,金额较大的,超预算的,施工单位无资质的,易于现场核实的,还要做到各个工程类型均有所涉及,如工务设备大修有成段更换新钢轨、整修轨、成组更换道岔、更换混凝土轨枕、大修换碴等,尽量做到每类大修工程均有抽查项目。
三、如何查证工程多结算问题
审计人员在挑选完工程项目外,应获取一套所挑选项目的完整的工程资料,如集团公司批复概算,段发包概算,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单,设计图和施工图,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日志,监理日志,营业线施工的还需要施工调度计划等资料,对工程进行深入的剖析,对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和相互的对照,以便迅速快捷地发现问题所在。具体方法如下:
1.检查工程结算中套用的定额和单价是否准确,有无多结算行为
审计人员应分析工程结算内容,与集团公司批复的概算(重点查看单项概算表)、工程结算办法和工程套用定额等进行对照,检查有无高套定额和单价造成多结算的问题。如某段电缆沟土质为普通土,埋深不超过80厘米,而按硬土,埋深1米办理了工程结算,高套定额标准造成多结算。又如2012年,某工务段实施更换某线整修轨大修项目,结算工费时使用了维修单价即每公里34500元,而该段年度制订的大修换轨单价为24659元,单价相差近万元,由此造成多结算工费8万多元。
2.检查是否按照被审计单位制定的工程结算办法办理工费结算
审计人员在熟悉被审计单位制定的工程结算办法的基础上,应将抽查项目的工程结算、施工日志和施工调度计划等资料,与结算办法进行对照,重点检查有无施工单位当天既进行了施工作业但又结算了停工费,有无将包含在结算单价中的工作量以计时工的形式重复结算给施工单位,还可以从工程实施情理上进行推断。如某段在外委换轨工程结算民工工费时,对10月11日和10月12日当日实施换轨的工作既按工作量办理结算,又按停工结算停工费61元/天,造成多结算民工工费42700元。某工务段在成组更换道岔大修中,将包含在道岔预铺单价中10个工以内的场地清理工费计15860元,重复结算给施工单位。
3.通过实地勘查核对工作量发现多结算问题
对工程结算的审计,最快捷有效的方法便是实地勘查。审计人员在去现场之前,需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通过查阅施工图纸,询问相关经办人,全面掌握工程的实施地点、施工内容、设计工作量和设计标准,如运距、挡墙的高度和长度、步行板和防护网的数量,地面硬化的面积和厚度等,列明需核实的工程数量,对于隐蔽工程,还需要调阅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然后与工程项目的主管经办人员一起,拿着图纸、工程数量清单和皮尺到施工地点,现场测量核实工程量和施工标准,就不难发现多结算的问题。如某工务段2013年实施某线某工点左右侧路基下沉处理大修工程,经审计人员实地丈量并核对合同、概算、结算资料,该工程右下挡墙项目结算工作量为470立方米,实际工作量为232.3立方米,多结算237.7立方米计106965元;左下挡墙项目,结算工作量为515立方米,实际工作量为432立方米,多结算83立方米计37350元。
4.分析项目材料消耗数量、材质标准、单价和来源推断有无多结算行为
⑴从项目材料消耗数量方面分析,推断有无多结算行为
部分线路大修工程如线路道碴清筛、人工换碴,抽换混凝土枕,抽换曲磨轨等线上工程,施工作业后待审计查证时,完成的工作量基本已无迹可寻,或施工地点非常分散,无法逐一核实。这个时候,审计人员就需要运用“发散性思维”,通过分析项目材料消耗数量来推断有无多结算工费的行为。如人工换碴项目就需要掌握石碴到达车数,抽换混凝土枕需要掌握轨道车运送的混凝土枕根数,抽换磨耗轨需要掌握钢轨消耗数量等。如审计人员在查证某工务段道岔大修补碴项目时,通过获取道碴到达台账、调度部门的施工兑现率和机车牵引记录,经过分析对比,准确掌握道碴的到达车数和车型。经查,该段实际只到达18个高边车,其他均为风动车,但结算卸高边车63个,多结算卸高边车费用45个计44055元。又如审计人员在查证某工务段抽换混凝土枕的工程项目时,获取了施工期间的轨道车运送记录,统计出混凝土枕的消耗数量,得出实际抽换混凝土枕897根,实际结算1497根,多结算600根计工费27000元。
⑵从项目材料规格型号和单价方面分析,推断有无多结算行为
对工程项目中消耗的主要材料,审计人员需核实供应商或施工单位供应的材料,其规格型号与设计图的标准是否一致,单价较段公布的材料价格或市场价格是否存在偏高的现象。如在某工务段防护栅栏加高加密更改工程的审计中,审计人员发现主材供应商无网片生产能力,只是作为中间商,通过向生产商采购后加价转售工务段。经对比该供应商采购与供应合同,发现防护栅栏加高网片中矩形管的厚度存在差异,发现了疑点。经现场测量,三处防护栅栏加高项目矩形管的厚度均未达到设计标准,供应商通过减少矩形管厚度多结算278204.63元。还有单价偏高造成多结算的问题,如2012年,某供电段将承揽的沪昆线三改四引起回流线改造外委工程转包给施工单位实施。审计人员通过分析材料单价,发现该段通过提高工程用绝缘套管、镀锌角钢等材料决算单价的方式,多结算给施工单位材料款20220元。
⑶从项目材料来源方面分析,推断有无多结算行为
部分施工单位为劳务公司或民工队,纯粹只是输出劳务,施工所需材料为站段提供。但个别站段在办理工程结算时,未扣回施工单位领用的材料价值,造成多结算问题的发生。故审计人员应关注工程结算中材料的来源,尤其是线上料。如2012年某工务段将平改立工程委托给某劳务有限公司施工,该施工队从工务段领用旧钢轨12吨计31800元、材料20870.54元。但该段仍将上述材料费52670.54元结算给施工队,未在工程结算中抵减,造成多结算。
5.快捷获取最原始的工作量资料进行对照发现多结算问题
对于一些计时工工费的结算,或事后审计无法查看实物的工程项目,最快捷的办法就是绕过站段科室,深入车间、班组,直接找工班带队人员获取第一手的工作量记录资料。如审计人员在查证某工务段轨道车车上作业民工工费时,直接到该段综合机修车间,找车间主任了解生产流程,找工班长获取轨道车日作业台账,发现实际使用计时工944个,但该段却按1144个计时工办理了工费结算,造成多结算工费24400元。又如在查证某工务段螺栓改锚项目时,审计人员深入班组,获取工区日作业维修台账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施工单位全年完成改锚371,794个,实际按378,462个结算工费,造成多结算工费38013.64元。
6.关注工程实施中产生的旧料回收处理是否规范,有无多结算行为
部分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会产生废旧料,如供电段架空贯通线大修,接触网承力索更换工程,通信段更换电缆,工务段抽换钢轨等。审计人员需根据实施工作量测算应回收的废旧物资数量,检查实物是否回收,款项是否入账,如无,就有可能存在收益流失或“以料抵工”等不规范行为。如2013年,审计人员在对某供电段某线纯铜承力索更换工程的审计中,发现废旧料纯铜承力索由施工单位处置,回收收入未入账,直接以该回收收入抵拨工程款的问题。
7.关注工程实施中有无利旧项目,是否存在多结算行为
部分工程实施中利用了原有的基础和既有的设备,但站段在办理工程结算时未进行扣除,造成了多结算。审计人员需要对工程内容进行分析,并现场观察,判断是否进行了利旧。如2012某供电段委托施工单位实施郴北开闭所等四处27.5KV隔离开关、白石渡变电所等两处110KV电流互感器大修项目。经审计人员现场察看,发现其决算表上的组立等径φ300*4500L电杆42根项目并未实施,而是利用原电杆,多结算给施工单位费用共计65355元。
8.检查预备费的结算依据是否充分,有无多结算行为
依据概算编制办法,大修更改工程的预备费按概算章节费用总额的一定比例计列,由集团公司计统处和项目建设管理机构统筹掌握使用(具体参见概算编制办法。运营单位在管辖区域实施大修工程,概算无预备费;专业大修单位在非管辖区域实施大修工程,预备费按第一章至第十一章费用总额的2%计列。更改工程预备费以第一章至第十一章费用总额为基数,初步设计概算按5%计列,施工图预算按3%计列)。目前,大部分站段均将工程的预备费结算给施工单位,故审计人员要关注预备费的结算依据是否充分,结算工作量是否进行记录、并经监理单位签认,现场是否有对应的工作量,是否为设计概算未包含的内容。如某车务段将天桥改造、教育基地宿舍改造和站台消防改造等3个更新改造工程预算中的基本预备费56795元,全额结算给项目施工单位。经查,上述结算的基本预备费未列明施工内容和工作量,无设计、监理单位的签认,属无依据结算。
9.检查监理费的结算是否规范,有无多结算行为
更改工程监理费是以第二章至第九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总额为基数,500万元以下的工程按2%的费率计列。从历年审计经验来看,个别单位存在直接将概算中的监理费结算给施工单位的问题。故审计人员需关注站段监理费的结算是否规范,有无直接将监理费结算给施工单位,或在监理单位未尽职履行监理责任的情况下,仍将监理费全部结算给监理单位的问题。如2013年某房建公寓段将楠木塘工区生产房新建项目发包给某施工单位实施,并与某监理公司签订监理合同,但在办理末次验工时,审计人员发现,该段将变更增加的监理费4735元全部结算给了施工单位。
10.检查费率的结算是否合规,有无多结算行为
工程概算中计费类项目有施工措施费、行车干扰增加费、企业管理费和税金等,具体费率标准参照后附的概算编制办法。审计人员需依据上述两个办法的规定进行核对,检查有无将不属于计费基数的工程内容纳入计费基数,或私自提高费率标准造成多结算工费的行为。如2012年某客运段将某车队办公室整修项目委托施工单位实施,金额146380元。经查,该段将非管理费计费基数项目三楼屋面搭建仓库等独立费项目纳入管理费计费基数,造成多结算施工单位工程款7056.4元。
以上为本人粗浅归纳的一些查证方法,纯属抛砖引玉,请大家批评指正,欢迎交流探讨,共同提高。
参考文献:
[1]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设备大修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试行)》2010.3.
一、政府审计的性质及内容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依据来源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同时,《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第六条明确细化了审计的内容,其中第六条第九款的内容为“工程造价情况”。因而,建设工程造价,也就是建设单位与承包人确定的合同价款,是审计机关的主要审计内容之一。
二、政府审计结果对工程结算的影响
审计法自1994年颁布,在审计法实施很长一段时间内,政府审计结果对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之间的结算有无影响,并无明确的依据,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少争论。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工程决算价款与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决算价款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电话答复意见》明确: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应以当事人的约定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只有在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合同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
最高院的该意见以后,各地对于政府审计结论的效力争议有了统一的司法依据。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2年第4期)刊登了一则典型案例,呼和浩特绕城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北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最高院确认审计部门对建设资金的审计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及履行。
三、当前审计模式对承包人的影响
从政府审计的性质和工作方式上看,将政府审计结论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结算的依据,在事实上将造成对承包人的不公平。
一是承包人无法参与到审计活动中。政府审计是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即建设单位之间的行政行为,其参与人是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承包人无法有效参与到审计活动中。承包人不是被审计的对象,审计法并没有赋予承包人在审计活动中举证和辩论的权利。
二是当前政府审计“审减”要求,对承包商不公平。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第八条规定来看,审计机关的目的在于“审减”不“审加”,这直接导致了实践中审计机关将“审减率”作为考核指标。这种机制下,审计结论容易偏离实际,给施工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
三是审计法没有赋予承包人对审计结果不服的救济途径。由于审计活动是在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之间发生,因而,《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针对不同的情形,仅规定了被审计单位不服审计决定的救济途径,却没有同等赋予承包人与被审计单位同等的权利救济方式。
四、承包人对政府审计结果不服的救济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行政审计是一种行政监督行为,强制要求将审计结果运用于民事合同的价款结算,当承包人对审计结果有异议,应当通过何种途径救济,是承包人所要面临的现实问题。
笔者认为,承包人不服审计机关的审计决定时,同样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讼。第一,审计报告是由行政机关做出的,审计结果作为施工结算的依据,具有强制适用性;审计对于相对人,也就是承包人的权益造成了实际、直接、明确的影响。第二,审计行为对于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产生的影响是实质性的。因审计结果包含有具体的金额,故对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会造成实质性影响。
同时,承包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方式解决与建设单位之间的结算争议。提起的角度为虽然合同约定以审计为准,但有证据证明审计结果与事实不符,从合同法的公平原则角度要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审计结果进行调整。
五、承包人风险防控
一要做好合同签约管理,做好事前防范工作。一是准确把握招标文件的要求,谨慎投标。承包人投标时应当看清招标文件中的审计要求和风险条款,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切忌漏项或做出无法实现的让利。二是强化合同签约管理。承包人在与建设单位的合同谈判阶段,尤其是在BOT、PPP等形式的合同中,要尽力排除适用审计结果的不利条款,使得结算条款尽可能地合理、明确,特别对结算时限、结算依据等在合同中作明确约定。
二要做好合同的履约管理,加强风险的过程管理。一是做好合同交底工作。要准确、细致、及时地将合同的各项要求,向承包人的项目每位管理团队进行交底,将合同作为全体管理团队的行动指南。二是要做好签证工作。合同履行过程中各种变更签证及索赔,要及时保留和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时限办理签证及索赔工作。三是谨慎对待变更增加项,涉及重大变更、索赔等问题,最好请审计机关确认后再实施,尽可能提前与建设单位达成书面的补充协议。
三要做好合同的结算管理,建立合同后评估机制。一是强化结算资料管理,注意收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种资料,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完整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并提交。二是要加强与审计单位尤其是跟踪审计单位的工作沟通,对过程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和整改。三是要熟悉政府审计的工作要求和程序,归纳总结常见的审减项,并向承包人的全体员工加以宣贯,以便后期有针对性的规避和化解审计风险,提高合同履行质量。
【关键词】 工程造价审计流程
1 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目的
竣工结算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完成其合同和经济关系的最后一步,不但反映了建筑安装工程量和实物工程量最后的完成情况,也是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编制竣工结算需要十分细致仔细的能力,并且在编制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法规,又要正确反映建筑工程的真实性价比。从多年来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的实践中可知,施工单位的结算普遍不能做到实事求是,而是存在高估冒算,其所做结算通常大于实际工程量。因此,做好结算审计,对于企业节约资金,提高效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能对内部审计进行监督。
2 工程造价结算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施工单位做的竣工结算计算的工程量、套用的定额准确程度,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结算编制的准确与否。而施工单位往往为了高套定额,提高取费标准,便有意加大工程量,或巧立名目,故意错取费用等。综合起来,常用手段有几下几点:
2.1 违反工程量计算规则、重算、多算或少算工程量
1)违反规定,通过混淆各工程分项的界限,以重算工程量;
2)违反规定,应予以扣除的工程量有意不扣除;
3)将不同规格的工程分项混合到一起计算;
4)违反规定,将应合并计算的工程分项分开计算;
5)定额中已包括在一起的工作内容分开项目,另计工程量;
6)预算中已计算的工程量实际未施工,结算时不扣除;
7)由于计算疏忽造成工程量漏算;
2.2 违反定额规定,高套定额,多计工程直接费
1)违反定额规定,同类分项工程高套定额;
2)定额中包括的工作内容、工程量分开计算,套用两个定额单价;
3)结构相似而定额分别定价,则就高不就低,高套定额单价;
4)气动规格的分项工程,工程量混合计算,造成高套定额;
5)自行提高定额单价强调材料规格与定额不同;
6)建设单位提供的水电费用在结算中不扣除;
7)定额允许换算的分项工程,任意提高材料消耗量,造成换算定额不合规定;
8)多算钢筋调整量,加大钢筋硅的含钢量;
2.3 违反取费规定和标准,乱计取费
l)违反规定,随意套用取费基数多取费用;
2)材料差价不实事求是计算;
3)不允许计算直接费的材料价格也计算在内,加大取费基数提高工程造价;
4)同一项工程不同专业不能按其中一个专业同时取费;
3 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前的准备过程
3.1 收集工程资料
编制结算的主要依据之一是工程建设资料,包括经过审批、会审、变更后的各类图纸、设计书、说明书以及相关的设备、构件、配件图集等。要想全面了解工程的内容,在审计过程中准确无误不重复,快速高效地完成审计任务,就必须在审计前仔细阅读相关资料。
工程承包合同也是工程竣工结算的主要依据之一。它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在施工期间双方共同遵照合同执行自身的功能。合同中需要确定工程的内容、工期、造价、费用、质量等各项内容以及定额和取费的标准级别。由于施工过程中经常会产生变更,因此合同中规定的内容也会受影响而进行变更。
3.2 了解工程变更情况
工程变更对于结算审计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方面。材料的更换、结构的变动、施工方法的改变都会影响结算价格。由于工程变更会引起价格调增或者调减,因此在审核工程结算的变更部分时需要格外注意。由于工程的变更可能会对原有工程量进行增减,因此变更一定要有合法的手续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只有手续齐备才可作为调整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
3.3 了解工程后期的零星工程
建筑工程的后期工作中,有很多零星工程,包括道路建设、值班室、围墙、坡道等。这些工程量虽然涉及资金不多,但比较零碎且涉及方面较多,因此在计算中有一定难度,且易引起甲乙双方的争议。在核实工程量中应注意收集原始凭据,并按市场价以计日工的方式计算报酬。
3.4 正确计算工程量,合理套用定额
要正确计算工程量,就应严格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在计算过程中,一定要准确计算“三线一面”等基数,并按照一定的顺序,采用数理统计法计算各工程分项的工程量。近几年建设完成的工程大多在一项工程中套用机种定额,且各种定额都有所不同。在审核计算中,要严格按照各种定额的不同标准和范围进行准确计算。工程项目中不同时段的工程量界限需要按规定划分清楚,并且甲乙双方确认无异议后,再对不同时段的工程量套取不同的定额进行计算,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的规定选取定额子目,力求做到公正合理。土建、装饰的定额也以此方法分段计算。
3.5 严格关注取费及材料调价
由于取费标准不同,因此同一项工程的造价差别也很大,工程的取费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省级和相关区域的政策法规实施。如果合同内已经写明了取费级别,则结算审核中以合同的标准执行。
4 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形式
竣工结算审计的形式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4.1 联合审查
由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银行(或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共同派出代表组成审查小组审查竣工结算。由于参与方众多,这种审查方式可以广而全地发现问题,又能及时沟通处理问题,因此审查过程既快又好,结果也准确。联合审查通常用在审点建设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中。
4.2 独立审查
竣工结算文件编制单位首先自审,之后分别送交建设单位和建设银行(或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单独审查。这些部门对送审的材料进行单独审核,并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通知有关单位,各单位之间相互协调解决后再进行修正竣工结算。独立审查通常用于一般建设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中。
4.3 建设单位自审
当建设单位自身有能力且具备审查条件时,可以自行审查,并将审查后出现的问题与竣工结算编制单位进行协调解决,并修正竣工结算。
4.4 委托审查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审查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建筑工程进行竣工结算。在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后,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协调解决,并修正竣工结算。
参考文献
[1] 李红园.试论下程现场签证价款的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J].广东土木与建筑.2001;(8)59-61
[2] 袁平.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审计[J].长沙铁道学院学报,2006,(3);195-196
关键词:造价咨询 高速公路 竣工结算 审核
竣工结算是指一个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全部竣工,发承包双方根据图纸、现场施工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现场变更签证等资料,进行合同价款的增减或调整计算。竣工结算是反映项目实际造价的技术经济文件,做好高速公路工程结算审核工作,不仅反映造价咨询单位的管理控制水平,也为以后的竣工决算的编制、竣工决算政府审计的顺利通过打下坚实的基础。要做好高速公路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应着手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跟踪审计中应注意资料的收集和积累
现在高速公路一般都引入跟踪审计,在平时跟踪审计中就广泛的收集工程结算审核相关的资料十分必要,它可以保证结算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结算审核时产生过多的争议、疑问和矛盾,也避免在结算审核中再要求施工单位补充提供基础资料,它是判断竣工结算资料是否弄虚作假的重要依据。
平时跟踪审计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要有专职人员负责,并且在跟踪审计进场初期就要着手做。为此应注意以下几方面资料的收集。
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书、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它是确定招标控制价和合同价的依据之一。
2、投标报价及其单价分析、合同价、招标控制价的预算文件等,这是实际做法发生变化或增减项后调整有关费用的依据文件。
3、工程承包合同、中标通知书、补充协议。它是工程结算审核的最基本最直接的依据,因为工程项目的承包范围、工期、双方的权利义务、价款的结算和调整方式、风险分摊等都由此决定,另外结算中哪些费用是否可以计入,如何计算也都以此为依据。
4、设计变更单、施工签证,甲供材料、设备明细单,计量支付资料,会议纪要,各种指令、通知、谈判记录等。
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记录、原始票据、工程形象进度及现场照片、隐蔽工程施工影像资料等,特别是桩基钻孔记录、河塘清淤回填测量记录、安全文明施工投入的相关证明,这对相关费用的计取起决定性作用,且后期不可弥补。
6、有关定额、人工材料机械费用、费率调整的文件,特别是地材和人工单价的调整文件,这对人工单价和材差调整很重要。
7、建设单位下发的对施工单位的各类考评、奖罚文件。
8、经相关单位审查批准的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单、竣工报告等。
9、单价审批资料、材料价调查记录、材料运距运费调查资料。
以上资料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分属不同部门和人员负责,造价咨询单位应注意收集,确保资料完整,并让这些资料在结算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平时变更审核应从严把关
变更审核中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核把关:
首先,应审核变更是否成立,依据是否充分,依据资料是否合法、齐全。变更成立后再对工程量和单价进行审核。
其次,审核中一定要与原合同对照,该变更是否涉及原合同工程量的核减,如有要在审核意见和结果中体现,以免结算时遗漏。
再次,单价的审核时,应做到价格有依据、有来源、符合合同,对于新增价格没有信息价的不能凭经验或直接打折,应多方询价比较后确定。
最后,平时审核变更时要按结算审核要求从严进行审核,因结算时时间紧、任务重,不能总依赖结算调整。
三、统一各标段竣工结算资料格式,要求规范、及时上报结算送审文件
竣工结算工作要在工程竣工前就开展,并要求在工程竣工后及时上报结算送审文件,因为工程一旦交工,不管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还是建设单位人员,大部分都将走向新的工程项目。项目知情人、经办人一旦离开这个项目,项目后期难度就会增加,有时甚至为了让人签一个字就要奔波几百公里。有很多项目通车都已经两三年了,竣工结算都没有做完,就是因为经办人离开,后期收尾人员不了解情况,从而造成被动。所以项目后期收尾人员一定要通晓项目整体情况,项目转场人员在离开时要对留守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并保持联络通畅。
竣工结算资料格式要统一。高速公路有很多施工标段,各标段格式不统一,内容五花八门,既给审核工作带来困难,又影响资料的美观,同时给以后的竣工决算编制增加难度。资料表格要求简洁全面,既要体现结算内容,又要一目了然,好的结算格式既能让施工单位难以虚报资料,又能减少审核工程量。竣工结算文件通常要包含以下几个内容:
1、每条清单工程量的数量计算表。列明工程量的计算依据(图号、签证编号等)、工程量的结算公式,必要时补充断面图、大样图等。
2、变更文件。内容包含变更编号、变更原因、变更依据、变更工程量计算方法、变更单价分析资料和批准文件等。
3、计量一览表。内容包含计量支付号、每期计量内容及计量金额。
4、人工、材差调价文件。内容包含基期单价、调整期单价、调整依据、调整内容、调整工程量、调整金额等。
5、各类奖励罚款文件和汇总表。
6、索赔文件。包含索赔原因、索赔依据、索赔内容和金额等等。
四、合理配置审核人员,做好审前交底
高速公路工程路线长、工程量大,涉及的专业多,审核前项目负责人应做好统筹规划,不但要做好人员分工,还要做好审前交底。
高速公路工程以道桥专业为主,由于涉及收费、监控、服务区工程等,除需配备道桥专业造价审核人员外,还需要配置土建、机电安装、装饰、园林绿化等专业造价审核人员。在审核工作开始前,先将工程全部标段信息列表,列出各标段审核人员、所需资料、送审金额等,并通知到责任人,安排好审核时间。
对于咨询单位项目负责人,结算审核前应先做一个有代表性标段的审核,编写注意审核注意事项,结合跟踪审计中的情况,将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全部列出,向全体参与审核的人员进行交底,在审核过程中进行解答,复核时逐条对照。
分配资料时,咨询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对资料逐一登记,办理交接手续,明确审核注意点和提交初步结果时间。
五、高速公路结算审核应重点关注的事项
1、审核项目组在依据竣工图、现场变更签证进行工程量审核的同时,应通过现场勘测、取样等方法对计量内容进行符合性测试,现场勘测由委托方、监理、施工方、审核项目组共同参加,并由各方签字确认,作为计量的依据之一。现场勘测的主要内容:
1)对于竣工图或签证不能表示清楚的工程量;
2)对隐蔽工程的核查。如护坡的做法、实际施工范围等;
3)对绿化、道路等非隐蔽工程内容,项目组排出现场测量计划,各方共同至现场实际测量;
4)其他审核项目组在审核过程中认为有必要现场勘测的工程内容。
2、对于平时的清单复核结果应逐个对照清单计价规则,检查是否存在计算规则的错误,以免造成政府审计时大面积核减。其中土方平衡各级复核要重点审查。
3、对于结算计价的审核应注意:
1)审查送审结算造价的组成、定额套用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合同和招投标的要求;
2)审查变更价款的内容和范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变更价款的计算是否准确;
3)审查投标范围外工程内容的综合单价确定是否遵循合同和招投标的计价原则,计算是否准确;
4)审查措施费用调整是否有依据,计费基数、取费标准、计算程序和计算结果是否准确;
5)审查各种税金和规费计取是否符合税务和相关部门的规定。
4、审查设计变更、签证的审批是否符合内控制度的要求,内容是否真实、有效,资料是否齐全(施工方申报单、监理审核单、业主审批单)、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对于平时审好的变更,要逐个查阅审核意见,检查是否存在遗留事项,工程量和核价是否存在原则错误。
六、审核中应注意与各方的协调沟通
1、审核项目组各专业之间、标段之间要综合协调好,以免出现界面重复、工程量重复计算。
2、审核中应与施工单位沟通好,随时做好审核底稿,对于提出的质疑,在施工单位解释、审核人员采纳后应留有记录,为复核和政府审计做好准备;如不采纳施工单位意见,应写明核减、调整原因和依据。
3、对于争议问题,应定期与委托单位沟通协调,必要时召开各方人员参加的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作为审核依据。对于审核项目组认定的核减项,如果委托单位坚持要计入结算,应取得业主单位书面认可,规避政府审计中核减、罚款风险。
七、做好政府审计的配合工作
应根据委托合同和委托单位通知,及时、积极备齐资料和派遣主要审计人员与委托单位等相关单位一起配合政府审计,做好解释复核工作,确保通过政府审计,并将政府审计核减率控制在最低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