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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务公司;内部审计;问题;措施
财务公司实现对资金结算、调度和运作的系统化管理,更好地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整体使用效益和价值增值作用。为保障财务公司的平稳健康运营,内审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财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1.财务公司产融集合的发展趋势凸显了内部审计的重要性
未来财务公司发展的大方向是产融结合,如何能够将资金发挥出最佳的效果,建立起低成本、多渠道、高效率的融资体系,是财务公司未来转型过程中最需要破解的命题。同时,在转型的过程中财务公司将面临着各种各样风险,这就要求财务公司提升风险管理技术水平,加强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内部审计可以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过程,协助财务公司实现其目标。
2.财务公司金融机构的行业特点体现了内部审计的重要性
财务公司一方面需符合企业集团对其资金管理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又要与金融市场对接,这种生产性与金融性的双重特性,决定其在政策监管层面和业务经营目标上有多层要求。目前内部审计范围延伸到了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财务公司内部审计将更多地参与到面向未来的规划和决策工作中,必将在公司治理、风险防范、组织战略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
3.财务公司的内生性决定了内部审计的重要性
财务公司是集团发展中的产物,既有自身的盈利要求,也要符合集团总体投融资战略,还要为集团各成员单位提供比银行等其他类型金融机构更符合行业特点的金融服务,在满足行业监管要求的提前下,追求企业集团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为集团主业乃至其上下游产业链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往往成为财务公司的主要目标。而内部审计的最终目标是服务于组织目标的实现,为企业增加价值。
二、财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及时掌握国家政策动向,贯彻落实外部监管单位及集团公司有关制度要求,执行各级主管部门管理规定,为公司强化内部审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实施现场、非现场及专项审计
每年12月底前制定下一年现场、非现场及专项审计工作计划。根据检查内容组织审计组,审定审计方案,下发审计通知,听取情况汇报,确定任务分工,开展现场审计;审核非现场审计数据及分析材料,重点关注数据异常及指标重大变化情况,保证数据上报无误,分析准确,开展非现场审计;根据集团年度计划和公司年度工作安排,进行某项或者几项专项审计。
3.配合外部单位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及接受指导
财务公司作为集团公司一分子,需要接受来自母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及外部监管单位审计,财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需要配合外部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工作中的资料收集、意见沟通、信息反馈,并形成、提交整改落实报告。同时,还需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的行业监管要求,不间断的报送各类报表和报告。
4.组织并完成年度内部审计通报及工作总结
根据当年现场、非现场及专项审计情况,归纳总结发现的问题,形成年度内部审计通报。内部审计通报要全面、客观、准确,针对性强,汇报及时。根据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形成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应全面、客观,寻找差距和不足,促进下年度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当前财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性差,人员地位不明确
目前,有的内部审计部门隶属于财务部门,有的内部审计部门虽是独立的部门,但与其他部门机构平行,很少的内部审计部门由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负责直接领导。在有分支公司的财务公司,分公司内控审计受上级对口部门和分公司领导的双重领导;分公司内审人员跟分公司其他管理人员一样,人事、劳资等关系集中在分公司管理,这种被“双重领导”的身份,严重制约问题上报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全面性。
2.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得不到保证
由于集团公司的招聘政策影响,内部审计人员来源主要是从集团内其他企业招聘或者直接招聘的大学毕业生,有工作经验的员工之前多数从事会计工作或者相关工作,没有系统的学习与金融机构相关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知识。同时,内审人员的任用可能由领导直接指定人员,没有经过专业方面的考核和人员选拔,上岗前也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所以存在内部审计人员职业素养不能得到保证。
3.内部审计制度不完善
目前,内部审计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很多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是依托集团内部审计要求而建立,审计缺乏甄别标准和支撑力。虽然财务公司业务操作性和内部管理性规章较多,但涉及内部审计方面具体操作制度较少。内部审计部门缺乏充分的、强有力的审计制度规范,会出现总部及各分公司审计强度不一、处罚没有依据,影响了监管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效力性。
4.内部审计手段有待改进
内部审计的方式、方法静态化,不能适应内部审计对动态发展的要求。在审计环节上,重对操作人员的监管,轻对决策、管理人员的监管;重事后监管,轻事前监管。此外没有建立现代化集中化的非现场审计信息手段,在非现场审计和监管中,不能运用电子网络化的监管组织机构,数据化的监测指标体系进行日常的、动态的监测和鉴别。
5.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绩效没有独立的的考核程序
财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完全由总部和各分公司自行制定自己的审计计划,审计计划是否符合公司年度规划,是否包括所有应该审计的内容,总部和分公司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体系。同时因为审计人员地位的不独立,审计人员工作业绩考核也按照平行部门或者部门其他人员(审计兼职人员)工作业绩一并考核,审计人员年终考核很多由领导打分或者员工打分来决定,会导致内部审计人员不愿意做更多的“得罪”人的工作。
四、做好财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建议
1.重新设计审计组织体系,保证审计高度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分公司审计部门及人员由总部直管,可以实现集中作业,人事、劳资等关系在总部集中,隔断与分公司之间的利益关系,将分公司的审计部门作为总部的派出机构,代表总部实施监督职能;总部在董事会下成立审计委员会,从经营管理的职能机构中分离出来,独立行使审计职权,负责对横向职能的经营活动及其成员行为的审计,并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2.着手培养和选用高素质人才
首先,审计工作应对人员配备实现公开选拔、其编制、调配、考核、奖励、晋升、待遇等实行统一管理;其次,要对后备审计人员进行有意识的人才储备和培养,启动公司的岗位流动制度,使得选的审计人员是在财务公司核心部门从事过的工作人员,对核心业务有着深刻的了解;再次,要加大对审计人员的培训投入,建立审计人员上岗之前培训和上岗之后的定期培训制度,适时调整和补充监管人员的知识结构,增强其检查分析能力。最后,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审计人员良好的风险意识,注重工作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3.实现审计专业化分工
一是组建审计风险分析专家团队,主要研究和建立、优化风险预警模型和相应的参数体系,分析出公司一定时期内风险的特点、趋势,指导审计作业,把握审计重点和方向;二是按照业务处理的复杂程度、资金风险程度、涉及制度范围等因素将审计业务进行分类,同时按照业务能力大小将全体审计人员进行对应的等级分类,由不同级别的审计人员分别完成相应的审计作业,实现分层审计;三是对风险程度较小的常规性审计从审计中分离出来,所谓常规性审计就是审计所依据的制度或者操作规程明确,通过票面要素或凭证审核就可以直观判断交易处理规范性,逐步实现区域性集中内部审计。
4.加快内部审计手段的现代化建设
实现审计信息处理系统对大量的审计信息进行及时采集、处理、分析和反馈,使非现场监管更好的利用起来,来提高审计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合理的利用非现场监管的相关指标,形成非现场监管分析,揭示公司管理各个方面的内在联系,可以为控制风险和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和有效的信息,也有利于提高现场审计的深度,增强针对性,从而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5.健全对审计人员的考核约束机制
审计人员的考核约束机制应包括审计人员的道德规范、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具体的行为准则等。在具体的规范和要求上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自查与抽查、互查相配合;在执行程序上需要成立具体的考核约束组织、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制定约束评价标准,完善考核反馈和申述机制。
参考文献:
[1]蒋学琴.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稽核工作的建议.新疆金融,2009年3期
本人自2012年3月5日入职,入职以来积极融入公司整个团体,努力适应公司工作环境,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踊跃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种活动;总结如下:
一、工作事务方面:
1. 积极认真负责完成公司及部门经理布置的各项工作,主要有:
协助部门经理完成2011年公司业绩快报的内部审计;
完成2011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内容补充;
完成2012年公司全年财务报表数据的内部审计;
配合部门经理完成2011年及2012年公司的内部审计资料的整理和补充;
协助部门经理制订公司内部控制测试工作的展开和项目审计方案的拟定;
协助培训辅导部门新员工入职和工作;
配合部门经理完成对公司的销售及收款业务循环和采购及付款循环业务审计;
与部门经理一起完成对内蒙金达威公司的2012 年内部控制审计;
配合部门经理完成对公司201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审计工作;
配合部门经理完成对公司本年度部分募集资金的变更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的审计工作;
对公司日常经营重要事项和信息披露进行了重点关注,并实施了持续跟踪;
积极融入公司和部门的团队整体工作,互相合作,积极配合。
2. 积极参与各种与工作有关的学习、会议和培训:
举办部门内部控制准则等专业性知识培训;
参加厦门证监局主持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会议和实务讲座;
参加公司举办的ISO22000认证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知识培训;
参加公司举行的金蝶协调办公系统解决方案会议;
业余时间自学《企业会计最新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法规制度;
参加公司工会举办的员工能力拓展培训。
二、思想品德方面:
1. 本人拥护国家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企业文化、商业操守等各项培训或其他活动,努力提高思想品德修养;
三、劳动纪律方面:
1. 遵守国家政府颁布的法律和法规;
2. 截止至12年底,本人未出现旷工、迟到、早退等现象,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和劳动纪律。
四、工作年度总结:
综上所述,本人自3月份才加入公司,加上部门为新成立的部门,百事待兴,内部审计工作尚处于开展阶段,难免有些事处理起来不够熟练和规范,但在公司领导和部门经理带领下,部门氛围良好,积极进取,认真尽力完成各项业务;本人也因此较好较快融入部门,较好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
五、2013年工作设想:
新的一年,期待公司内部控制及审计工作能更上一个台阶,依据2012年公司进行的内部控制项目实施结果,积极推进内部控制的完善;与此同时,协助部门经理完善部门建设,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 积极参与部门建设
1. 协助部门经理完成制订剩余审计作业指引
2. 协助部门经理完善审计作业流程
3. 举办部门内部控制准则等专业性知识培训
(二) 日常内审工作计划
1. 协助部门经理制订公司内部控制测试工作的展开和项目审计方案的拟定
2. 完成2012年公司业绩快报的内部审计
3. 完成2013年公司全年财务报表数据的内部审计
4. 完成2012年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内容补充
5. 完成对公司201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审计工作
6. 完成对募集项目进度的跟踪及项目验收决算(如有)的审计
7. 对公司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进行审计或关注,并持续跟踪
8. 内部审计资料及底稿的整理
9. 完成上司安排的各类专项审计。
(三) 学习计划
1. 继续深入学习《企业会计最新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法规制度;
2. 加强与同行交流沟通等方法来提高审计和调查技巧;
第一条为加强对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保障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企业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建设项目或者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内部审计规定、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五条省国资委依法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相应的内部审计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
第七条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应当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董事会下设立独立的审计委员会。
第八条企业审计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审议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监督企业内部审计质量与财务信息披露;
(三)监督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提出有关意见;
(四)监督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等的聘用、更换和报酬支付;
(五)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并接受有关方面的投诉;
(六)审议其他重要内部审计事项。
第九条未建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独资企业,应当按照加强财务监督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做好内部审计机构与内部监察(纪检)、财务、人事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直接对企业总经理负责;设立审计委员会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企业所属单位应当设立相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尚不具备条件的应当设立专职审计人员。
第十二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取得内部审计岗位资格证书;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备中级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主要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出资人财务监督和企业管理工作的需要,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制定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按企业内部分工参与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并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
(三)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或者未规定须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有关内容组织进行内部审计;
(四)对企业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五)组织对企业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的所属单位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对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大修等的立项、概(预)算、决算和竣工交付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八)对企业及所属单位的物资(劳务)采购、产品销售、工程招标、对外投资及风险控制等经济活动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进行审计监督;
(九)对企业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和意见反馈,对企业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和意见反馈;
(十)对企业年度工资总额来源、使用和结算情况进行检查;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监督应当根据企业的内部职责分工,依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障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五条为保证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真实和完整,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按照省国资委相关工作要求,对下列特殊情形的所属单位组织进行定期内部审计工作: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安全不适宜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特殊所属单位;
(二)依据所在国家及地区法律规定,在境外进行审计的境外所属单位;
(三)国家法律、法规未规定须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内部有关单位。
第十六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企业及所属单位的经营绩效及有关经济活动的评价工作,依据国家有关经营绩效评价政策进行。
第十七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开展企业及其所属单位有关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相关业务活动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监督,并做好社会中介机构聘用、更换和报酬支付的监督。
第十八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相关审计工作应当与外部审计相互协调,并按有关规定对外部审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关工作资料。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内部审计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内部审计机构拥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
(一)参加企业有关经营和财务管理决策会议,参与协助企业有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和修改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会计账簿、报表、凭证和现场勘察相关资产,有权查阅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文件、会议记录、计算机软件及其电子数据等相关资料;
(三)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和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可作出临时制止决定,并及时向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报告;
(五)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董事会授权可暂予以封存;
(六)企业董事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在管理权限范围内,应当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
第四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作出合理安排,并报经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和内部管理需要,制定具体项目审计方案,做好审计准备。
第二十二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对于需要突击执行审计的特殊业务,审计通知书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
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各项准备。
第二十三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应当与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第二十四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上报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企业应当根据审定意见,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报告(决定)。
第二十五条被审计单位若对企业下达的审计决定书有异议,可以提请企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省国资委申诉。
第二十六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已办结的内部审计事项,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建立审计档案。
第二十七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每年向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第二十八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主要审计项目应当进行后续审计监督,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的采纳情况和对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第二十九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内部管理需要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内部监督,纠正违规行为,规避经营风险。
第三十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发现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十一条对于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及时落实内部审计报告(决定),给企业造成损失浪费的,企业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应当按有关规定向上一级机构及时反映情况。
第三十二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下列工作事项应当报省国资委备案:
(一)企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告;
(二)企业所属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重大资产损失情况、重大经济案件及重大经营风险等,应向省国资委报送专项报告。
第三十三条根据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需要,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按照省国资委有关工作要求,对企业及所属单位发生重大财务异常等情况组织进行的专项审计,应当向省国资委提交审计报告。
第三十四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要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业务质量,并依法接受省国资委、国家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其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的客观真实性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七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恪尽职守、保持廉洁、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秘密,。
第三十八条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时,应当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采用检查、抽样和分析性复核等审计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
第三十九条企业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企业内部各职能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对认真履行职责的内部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四十条企业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作出显著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给予奖励。
第四十一条企业应当保证内部审计机构所必需的审计工作经费,并列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评、聘任和后续教育,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执行。
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二条对于企业出现重大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和企业内部控制程序出现严重缺陷,除按规定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或者主管财务工作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负责人的有关责任外,同时还相应追究企业审计委员会相关人员的监督责任。
第四十三条对于、、、泄漏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四条对于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问题,企业应及时予以纠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受打击报复的企业内部审计人员有权直接向省国资委报告相关情况。
第四十五条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不配合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者不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企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各企业可根据本暂行办法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相关工作规范。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与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运用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IIA,2004)。审计委员会一个重要的职能就是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而内部审计为审计委员会提供信息支持,两者相互促进。
一、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定位与职责
(一)审计委员会的定位
审计委员会制度是英美等国家公司制企业的一项重要的内部治理机制。其建立的初衷是在董事会建立一个独立、专门的治理力量以强化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从而提高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审计委员会在西方实行多年,发挥了积极的功效。我国为改善公司治理效率而引进审计委员会制度,但是其在中国的有效性还有待检验。
(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源于1338年的麦克森·罗宾斯(Mckesson&Robbi-
ns)案。该项舞弊案后,证券交易理事会于1939年系列文告建议成立专门委员会,并建议此委员会由非执行董事组成,负责选任外部审计师以及参与洽谈审计计划,期望能增强会计师的独立性。
1987年,美国瑞德威委员会(Treadway Committee )认为,审计委员会应该是公司财务报告过程和公司内部控制信息及时、有效的监管者。瑞德威报告将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治理的有效手段并向审计委员会提出了一系列目标建议。该报告指出: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监管财务报告,而且该职责优先于其他职责。
1988年,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出台了麦克唐纳报告(Macdonald Report),建议所有上市公司建立主要由外部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复核中期和年度财务报告,并且要求审计委员会每年向股东大会报告其职责履行情况。
1992年,英国凯德伯瑞报告(Cadbury Report)最佳实务指南,要求公司建立一个至少由三个非执行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大部分应独立于公司),委员会应有书面的章程。委员会的章程应明确说明委员会的权利和责任。委员会每年至少需要召开两次会议。在公司的年度报告中应披露委员会的成员,并且委员会主席应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并回答问题。
1993年,公共监督委员会( Public Oversight Board)发表了“公众利益:会计职业界面对的问题”的特别报告,认为在许多情况下,审计委员会不能适当地完成他们的职责,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他们也不能理解他们的职责。建议审计委员会应明确其职责的范围。
1994年COSO(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建议审计委员会应加强评价和控制的职责。
1999年,蓝带委员会(Blue Ribbon committee)发表了“关于提升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效性的建议和报告”,最后该委员会提出了10个方面的建议。该建议的核心是如何提高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并对独立性提出了明确的定义。
2002年,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萨班斯—奥克斯莱法案》。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作用极为突出,将成为确保审计独立性的一个重要环节。审计委员会还将在财务报告过程中承担关键角色,注册会计师的相关审计报告要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随着经济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治理实务的发展,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从关注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拓展到对公司整体财务呈报体系(财务、会计、内部审计等)的全面治理,并涉及风险管理、管理当局对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道德问题、利益冲突问题及对违法舞弊行为的调查等多个方面。从专家的观点得出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监管内部控制结构和财务报告过程;确保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监督企业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参与阻止、发现舞弊活动并促进公司行为法规的实行;帮助企业进行风险管理并不断改进经营和商业环境。
二、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定位与职责
(一)内部审计的定位
IIA的观点是:良好的治理是由有效的公司治理系统的四个部分协同实现的:即董事会、管理层、内部审计师、外部审计师。虽然它对内部审计的定位理念相当超前,但是把内部审计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组成部分,可以看出对内部审计寄予的重视和厚望。在我国,内部审计的组织与工作受到公司管理层的领导,内部审计职能是为经营管理服务,因此,内部审计是管理层对内部经营管理的一项监督、评价机制,从此种意义来讲,可以将其作为公司治理,特别是公司内部治理的有效组成部分。
(二)内部审计的职责
IIA规定的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包括:(1)对公司运营与公司的项目进行评价,以确保与公司的价值保持一致;(2)开展有益于增加公司价值的咨询业务。也就是说内部审计应该以公司的价值链为评价对象,如风险管理评估、内部控制评价等,为增加公司价值做出贡献。
三、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1、复核并核准内部审计章程。内部审计章程提供了内审部门功能性和组织性的架构。章程除了需经管理层批准外,审计委员会还应代表董事会对章程进行复核与评价。审计委员会在复核章程时,应特别注意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架构内的组织地位。组织地位的设计应确保能对管理当局的活动实施有效的独立评价;同时,在组织架构上还应注意其全面性,不仅继续关注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而且重点监控企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2、复核审计计划及计划活动的变动。审计委员会应对内部审计部门年度审计计划的范围进行复核,以便了解内部审计主管及管理当局对计划的适当性以及公司经营风险的评估。在复核内部审计计划时,审计委员会应特别关注整体审计计划的安排。内部审计计划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由于种种新情况而发生适时调整,审计委员会应对审计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予以持续关注,及时了解计划未完成或发生偏差的原因。
关键词:内部审计;质量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F23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0-0-01
本文将从现时国内企业普遍存在的内审管理问题入手,浅谈广州移动近年来在内部审计质量管理方面所采取的一些改进措施,希望能抛砖引玉,共同探讨学习更多行之有效的方法。
一、当前我国企业内部审计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审计机构不够健全,企业传统内部审计与现代企业管理存在脱节
传统内部审计机构不够健全,审计人员配备不足,导致审计的独立性较差,审计程序不够完善,内部审计仍停留在查错纠弊的阶段,未能寓管理和服务于审计之中,也就达不到提高审计质量和控制水平的目的,形成内审工作与现代企业管理灵魂上的脱离。(种法钟,2004)
(二)内部职能有待改进和提高
传统的内审工作是为了审计而审计,使内部审计工作与企业管理、与服务职能相脱离,致使内审工作的质量难以提高,不利于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三)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问题:一是部分企业不重视审计计划的制定,无计划性可言;二是目前部分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存在内容不完整、填制不规范等问题;三是有些审计报告未能客观真实地反映现实情况、存在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四是未能将审计成果资料充分利用起来,降低了审计监督的效力。
二、广州移动提升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管理的具体措施
审计项目质量是内部审计的生命,重视和提高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是提高内部审计的作用和地位,树立审计权威,增加审计价值的必然选择。(蒋竣,2004)以下谈谈广州移动内审部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运用制度控制来规范内部审计行为
1.设立内部审计专职机构、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广州移动在2006年成立了内审部。经过六年发展,广州内审部已由最初的查错纠弊,发展到审计规章制度执行风险、公司运作流程设置等更深层次的问题,审计结果逐渐细节化。
2.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规范内部审计基础工作
根据《中国移动内部审计章程》,广州移动内审部执行双重管理考核机制(即接受省公司和市公司的双重管理)。截至2012年1月,广州内审部制定及执行各类审计规章和流程共计21个,内部审计工作全面规范化。
(二)结合企业发展,审计质量注重时效
1.咨询服务走在前,坚持部门联系对口制度
设立“内控咨询”专用邮箱,为各部门提供各类风险咨询服务,全员审计感知度明显提升,全员风险防范意识显著提高。
2.通过年度主题活动,打造内审服务品牌
2008年,开展了“审时度势”主题活动,展现内审监督、咨询服务的专业形象;2009年,启动“长治久安”九大工程,将咨询服务范围进一步延伸到服务一线;2010年,开展“风险baidu”主题活动,将事后风险发现主动改为事前风险提示,鼓励一线员工揭示风险;2011年,开设“风险话你知”专题案例分享,把风险宣传工作深入到每一位员工心中。
(三)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质量评价机制
广州移动内审部每年不定期对内部审计项目进行质量自查或抽查,以确保审计项目的质量管理到位。2011年底,对前期开展过的所有审计项目进行全面的回顾,还总结了各类审计项目运用到的审计手段和方法,“温故知新”筑牢审计质量。
(四)加强全过程质量跟踪,将质量管理落实到细节
1.重视审计立项,结合企业管理需求,制定年度审计计划
广州移动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企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经所在公司审计委员会、管理层批准,向上一级内审机构备案。
2.做好审前准备,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
对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通过做好合理分工,明确范围以及审前培训工作,让审计人员做好审计前的充分准备工作,在后期的审计实施过程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通过有效途径获取可靠的审计证据
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人员通过检查、监盘、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审计证据,使审计证据与形成的审计意见之间具有可靠性和相关性,是审计证据控制环节的关键所在。
4.审计底稿及审计定性的控制
广州移动建立审计工作底稿两级复核机制,要求审计组长和项目负责人对审计作业底稿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的结论写入复核意见,签署姓名和复核日期,以确保审计底稿的质量。
5.审计报告的撰写与最终审定
广州移动内审部执行审计报告三级复核制度,审计组长、项目负责人以及内审机构主要负责人均会对审计报告进行复核,确保了审计报告的质量。
6.整理保管好审计档案
广州移动内审部对历史审计项目资料进行归档整理,形成系统档案资料,并放置部门服务器上供部门成员随时参阅,有效提高了审计结果的利用和审计方法的推广。
三、结语
提高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管理水平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企业内部全体审计人员的长期共同努力。希望所有内审人员都能继续努力,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参考文献:
[1]种法钟.企业内部审计质量管理与控制[J].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