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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5-0045-01
煤炭是一种重要的能源,它的开采与运用对于经济发展而言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在煤矿生产中,安全生产是永恒的主体,而且其也是煤矿企业发展与进步的生命线。煤矿生产中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会对煤矿企业的经济效益造成影响,还可能导致人员伤亡,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与痛苦。因此,在煤矿生产中,采取有效的方法对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是非常必要且重要的工作。而在煤矿生产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只有充分了解了隐患的形成因素,才能够有针对性的进行排查与治理。
一、 煤矿生产中安全事故隐患的形成因素
(一) 从业人员方面
在煤矿生产中,人由始至终贯穿于各个环节,其中不管是管理人员还是作业人员,任何一个环节中的任何一个人不按规章制度进行操作都可能为煤矿生产带来安全隐患,由此可见,人在煤矿生产中是造成安全事故隐患的重要潜在因素。但是,人往往在实际工作中容易麻痹、大意,例如,作业人员为了省事不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总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一点小小的动作不会发生什么大问题,而有的管理人员也没有进行严查管理,无意中放任了从业人员这些不以为然的“小动作”,为煤矿生产埋下重大的安全隐患,甚至可能会形成无法挽回的后果。煤矿生产无小事,任何事情都不能掉以轻心、不以为然,而人是这个过程中的主要执行者,是形成安全隐患最大的影响因素。
(二)生产设备方面
在煤矿生产中,大功率、高性能的机械设备的应用已经越来越广泛,但是煤矿生产基本为井下作业,机械的一些故障可能不易被察觉,而且使用一段时间后没有及时进行保养与维护,导致机械处于“亚健康”的状态,有时甚至超负荷工作,这些情况均会形成安全隐患。
(三)自然环境方面
对煤矿生产的井下作业具有威胁的自然因素包括水、火、瓦斯、粉尘和顶板。因为自然环境影响而造成的隐患分为长期患和短期患。其中长期患包括煤粉尘爆炸、瓦斯突涌、起火、顶板压力等等;短期患包括涌水异常、煤尘超标等。不管是哪种隐患都可能引发致命的事故。
二、关于排查治理煤矿生产中安全事故隐患的分析
(一)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步骤
煤矿生产中,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主要就是为了预防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因此,煤矿企业应该根据实际的生产情况制定一套完善的排查制度,以确保能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处理。首先,将制定的排查制度落到实处,最好具体到共组偶岗位,隐患排查应采用定期和日常安全检查为主,可以辅以专项检查、重要部分检查等针对性较强的检查方式开展排查工作;然后将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登记并建档,建档时一定要按照危害程度和专业类别进行归类,并且严格遵循“四定”原则(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处罚),将工作落到实处;在隐患整改结束后,由专职安全员进行复查验收,确认无误后则可将当初归档的隐患销号;最后应定期召开隐患排查治理的分析总结会,对煤矿生产的安全状况,本阶段隐患排查工作的总结以及下阶段的规划等,通过分析总结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便于下阶段工作的安排部署。
(二)加强安全事故隐患防治的策略
为了保证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除了安全隐患的排查,从根本上防治、减少安全隐患的形成是非常重要的。根据安全事故隐患的形成因为,笔者提出了以下几点防治策略:?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煤矿企业应该以人为本,针对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制定出完善的培训与管理计划,做好入职培训、岗中考核等,同时要加强全体人员专业技术以及防范性、预见性、应急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并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及隐患处理能力。?加强设备的管理力度;首先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设备,确保设备间的配套,保证设备能充分发挥效率,最重要的是要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及检修,确保设备的利用率、效率得以充分发挥。?加强环境因素的安全防控;针对环境因素引起的短期隐患可以设置应急设施、警示、安全知识培训等方法加强作业人员对生产安全的认识以及应急能力,长期隐患则可以设置监测预警仪器、优化开采方案等方式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水平。
参考文献:
[1] 王龙康. 煤矿安全隐患层次分析与预警方法研究[D].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15.
“湖南是个能源相对紧缺的省份,以煤炭为主要能源。”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陈国新介绍说,“但是,湖南的煤炭资源受其赋存状况影响,地质构造复杂,煤层变化大,开采技术条件差,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灾害俱全,是全国的‘重灾区’之一。这样的客观条件导致事故多发。”
面对特殊的条件,陈国新带领湖南省煤监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监管。通过吸取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湖南省煤矿的安全生产状况得到了明显好转。2012年,全省煤矿共发生事故73起,死亡136人,同比减少54起、115人,分别下降42.5%和45.8%,全年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全覆盖”让警示教育落到实处
“警示信息、警示约谈、警示教育——每起事故的警示教育都要做到‘三位一体’,实现‘全覆盖’。”谈到湖南省煤矿部门的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陈国新介绍说,煤监局接报的一般事故,由分局向辖区内煤矿发警示信息;较大及以上事故,由省局向全省发警示信息。在调查事故后,召开事故单位警示约谈会,由事故调查组约谈煤矿企业领导班子,通报事故的原因、交办事故防范措施、商讨防范类似事故的办法,并召开警示教育会。一般事故的警示教育会在乡镇层面召开,较大事故的警示教育会在县级层面召开,重大事故的警示教育会在市级层面召开。警示教育会上,除了重点通报、剖析本次事故的原因外,还会分析事故矿井所在地近几年的事故情况、主要特点和原因,播放警示教育片。
2012年6月,湖南省在全省组织开展了预防重特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以省内煤矿重特大事故案例为素材,制作了事故警示教育片《不能忘却的教训》。教育片采取仿真的三维技术,直观地再现了湖南省2010年以来发生的6起重特大煤矿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其中包括2010年湘潭县立胜煤矿“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2011年衡阳市霞流冲煤矿“10·2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012年耒阳市宏发煤矿“2·16”重大运输事故等。专家通过点评分析案例的方式,深入剖析了事故的原因。“《不能忘却的教训》的推出,丰富完善了省煤矿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素材,在推动警示教育的科技化、直观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给煤矿汲取事故教训,对照案例查摆自身隐患,落实整改堵塞安全漏洞起到了很好的帮助。”陈国新说。
在2012年10月下旬开展的警示教育中,湖南煤监局及各分局坚持与当地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相结合,开展了预防较大及以上事故安全讲座,并在讲座上通报了各地区的监察执法情况,充实完善了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的广度和深度,扩大了事故警示教育的效果。“我们开展警示教育,主要是做到‘四覆盖’。”陈国新介绍,湖南省煤监局会同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组织煤矿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保障“点覆盖”;由煤矿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完成“广覆盖”;由煤监分局组织重点矿井进行警示教育,做到“深覆盖”;由培训机构在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时进行警示教育,实现“线覆盖”。通过“四覆盖”,在警示教育期间,湖南省共组织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监管部门监管人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地市级警示教育会5次,县级警示教育会20余次,2 000余人参加了会议,20余万从业人员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南方石墨公司等煤矿企业还安排了专门的警示教育宣讲小组,明确每天宣讲活动的时间、地点、活动协调员、单位负责人、场地考勤员及宣传员,对下属矿区进行警示教育。
“亡羊补牢”见成效
“耒阳‘2·16’重大运输事故中,暴露了借复工维修之名组织生产、多井筒出煤、新招员工未经培训下井等问题,湖南全省煤矿企业都应认真汲取此次事故教训。”在衡阳市召开的打非治违动员大会暨耒阳“2·16”重大事故调查情况通报会上,湖南煤监局事故调查组负责人全面分析了事故原因和应当吸取的教训,通过播放三维动画模拟事故警示教育片,还原了事故发生过程,以深入理解和充分吸取事故教训。
事故发生后,湖南省政府组织省安监局、煤监局、煤炭局、监察厅、国土资源厅、公安厅、工商局7个部门,组成督导组进驻耒阳,以煤矿为重点,对耒阳市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督导。督促耒阳着重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整治,以及煤矿企业的兼并重组、资源整合工作。对那些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长期非法违法生产、严重超深越界、资源枯竭且扩界无望,以及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煤矿,省煤监局全部执行了关闭措施,并通过兼并重组,将耒阳市现有的78家煤矿整合为22家。
为促进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的落实,省政府事故调查组在耒阳召开了防范措施交办会,与耒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面对面逐条解读,面对面签字交办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提出落实要求。耒阳市炸毁了发生事故的宏发煤矿,在各煤矿开展反“三违”活动,并改造了一批井筒功能,严禁煤矿企业多井筒出煤,严禁使用钢丝绳连接器及搭乘矿车入井,根除了一批陋习。
“目前,耒阳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有了根本改善,彻底消灭了井井出煤、风井出煤的现象,架空人车、跑车防护装置已陆续安装到位,支护改革、正规开采、兼并重组、集团化已全面启动。”陈国新介绍,通过开展煤矿技术人员大配备、管理人员大学习、从业人员大考核、培训机构大整治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了耒阳“煤矿人”的安全意识、安全理念问题。耒阳市开元公司楠木山矿井、铜锣湾煤矿还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引进机械化开采,强化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和办矿水平不断提高,周边煤矿纷纷进行参观学习,示范效应正在逐步呈现。
联防联治除水害
“湖南省株洲攸县辖区的煤矿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水害威胁严重。但是在攸县煤炭局的创新管理下,全县的水害得到了全面的治理。”在治理水害方面,陈国新谈到了攸县煤炭局的区域水害联防联治工作思路。
所谓区域水害联防联治,就是根据地质条件、地理位置等因素将整个辖区划分为23个片区,每个片区成立一个防治水联防联治工作小组,由煤矿矿长、防治水负责人及县煤炭局、乡镇安监站的管理人员组成,运行经费由片区煤矿共同承担。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各片区内煤矿水害的防治工作,统一调配各矿之间的设备及技术力量,探明整个片区的水害情况,指导各煤矿的防治水工作。同时,工作小组又与各片区及县煤炭局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互通有无、协调配合、统筹兼顾,提高了工作效率。攸县煤炭局还成立了专业探水队,在县财政专项拨款200万元的基础上,购买了加拿大生产的先进探水仪,为各片区的防治水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
靠着政府牵头、煤矿领导配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支持,这些水害联防联治工作组摸清了水害分布情况,以片区为单位进行水害调查,编写了水害调查报告,制作片区水体分布图。针对不同的水体,制定了“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并落实到位。建立了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台账;各煤矿按片区水害情况制定采掘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施工;每月进行一次巷道实测,及时填图,片区内实施矿图交换;每月召开一次水害联防联治工作组全体人员会议。建立了水害联防联治信息网络体系;将每年的4-6月明确为防治水“特护期”,加强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各岗位责任制、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暴雨期间巡回检查及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强化了辖区强制物探服务,加强了对电磁物探仪的宣传,开展水害普查和探放水作业,排查和消除各类有害水体。建立了信息服务平台,每周一、五定期向各煤矿矿长、防治水副矿长发送防治水相关信息,加强防治水宣传和教育,提高防治水认识。对辖区煤矿收集到的水体资料进行整理,建立了水体排查台账。
2011年以来,攸县共举办了3期防治水培训班,224人参加培训,确保每个煤矿都有1名防治水技术人员。全县共消除各类水体400多个,2010年至2012年仅发生2起一般水害事故,死亡2人,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的水害事故,防治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明察暗访排隐患
[关键词]煤矿通风;安全评价;措施
中图分类号:TD1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1-0148-01
近几年来,随着煤矿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加上煤矿开采具有的复杂性,使得煤矿开采过程中频繁发生事故,在重大安全事故中瓦斯爆炸占着绝大多数,而这些瓦斯爆炸的原因最为主要的就是通风不合理,使得局部瓦斯汇聚,加上其他原因共同引起的爆炸。由此可见,煤矿通风安全工作至关重要,这就要求我们对引起事故的各个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在众多的因素中找出深层原因,在源头上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
1 煤矿通风安全的影响因素分析
对于煤矿通风安全的影响因素分析,首先应该了解典型的煤矿事故案例。通过对较为典型的煤矿事故案例分析,有助于帮助我们获取更多的内在原因,从而构建较为系统的安全影响因素体系。因为煤矿事故案例比较多,不可能全面地对其分析,因此,本次选择较为典型的260例煤矿事故案例,通过调查发现,在260例煤矿事故案例中,其发生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六大类。
煤矿通风安全的影响因素主要有自然环境、人为、管理机制以及装备设施,对这四项因素进行详细分析:
1.1 自然环境
煤层地质结构较为复杂,随着开采深度的加深,受到自然灾害的威胁逐渐加重;同时煤与瓦斯之间的突出现象越来越严重;另外,煤层自然发火以及煤尘爆炸性危险普遍存在。
1.2 人为因素
在大部分煤矿员工的综合素质普遍不高,缺乏一定的安全意识,重生产、轻管理现象普遍存在;还有一些人员的操作存在不规范,容易产生违章作业行为,没有将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1.3 政府监管
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小煤矿企业非法生产现象较为普遍,无视监管以及矿工生命,进行大量煤矿开采。
1.4 装备设施
矿井防尘设施不完善,同时没有完善的矿井监控系统、仪器以及仪表实施经常出现故障,得不到及时的维修,从而造成各种监测数据的错误。
2 煤矿通风安全评价
2.1 煤矿通风的基础资料评价
煤矿瓦斯、二氧化碳等级鉴定、开采煤层的自燃发火性、开采煤层的煤层爆炸性鉴定结果,是反映煤矿存在该方面有无灾害的基础性资料。
2.2 煤矿测风的评价
测风数据一方面必须真实、准确,同时测风地点要全面,能反映出通风的状况。根据矿井测风数据,计算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风流风速。煤矿井下风流状态要求为紊流,紊流可将井下有害气体如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随风流带走,紊流状态要求井巷中的风流风速必须大于《规程》规定的最小风速。同时由于巷道风速低的特点,低风速区域也是瓦斯容易积聚的地方,是管理重点。
2.3 煤矿通风系统的评价
煤矿通风系统要以保障煤矿井下各用风地点风流稳定为出发点,根据通风系统的特点,识别留设煤柱或岩柱是否满足该矿通风系统的要求;判别各种通风设施如风门、风窗、风桥、密闭是否符合要求,矿井负压是否符合要求;矿井的风机、反风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判别煤矿通风系统中存在的角联部位,特别是煤矿多水平生产,多井口进风的角联,分析、保障角联井巷中通风稳定的措施。
2.4 矿井自然风压的评价
自然风压是由于井巷风流温度差,井口高低差别,造成风流密度不同而形成的。自然风压有时可以帮助矿井通风,有时可以阻止矿井通风,因此评价时要根据矿井的特点计算矿井的自然风压,结合矿井的负压、供风情况,做出自然风压对矿井影响程度的评价。尤其要注意矿井系统中角联存在的影响。
2.5 通风管理评价
要对矿井的通风管理机构,通风的日常管理制度,反风演习制度,技术资料,系统变更保障通风稳定的措施等进行有效性评价。
3 加强和改进煤矿通风安全的措施
由于煤矿生产具有的复杂性,加上煤矿事故的频繁发生,做好煤矿的通风安全管理工作势在必行。做好煤矿的安全管理能够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同时确保煤矿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针对以上影响煤矿通风安全的因素分析,提出以下防范措施:
3.1 制定以及实施安全管理计划
自然环境是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要想做好由于自然环境带来的安全隐患,一方面,必须合理制定相关煤尘控制以及矿井通风管理方案等,并将计划方案落到实处,建立其确保通风系统的相关程序,实施有效的防范。另一方面,应该加强矿井中的机电管理,尤其是加强局部的通风机管理等,最终保证矿井的正常通风。
3.2 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做好通风安全培训工作
树立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率以及安全就是生产力的观点,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将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其次,应做好煤矿企业员工的培训工作,努力搞好煤矿质量的标准化工作,加强手指口述,采取有效的技能培训,将系统的知识分解成单个的知识点,同时结合现场实际工作情况,切实将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3.3 加强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管力度
加强安全监察部门的监管力度,定期以及不定期对煤矿通风安全设施以及系统进行监察,一旦发现违章或者违法现象,应立即停产整顿,待到完全彻底解决之后,方可继续生产。同时,对于煤矿企业自身来说,也应该加强自身监察力度,与监察部门联合运行,预防通风安全事故的发生。
3.4 加大技术水平以及装备设施的投入
有效地加强技术水平以及装备设施的投入力度,时刻检测煤尘以及瓦斯等相关系数,同时,配备完善的各项仪表以及仪器等设施,切实做好提升矿井的安全设备水平的工作。通过监测到的数据及时地上报给煤矿企业的相关部门,设立专门的瓦斯监测人员,实现全方位的检测,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矿井下的环境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
4 结语
煤矿的正常生产是以安全为前提的,只有确保煤矿的安全,才能够切实地保证矿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以及资源等。煤矿的通风安全工作不仅需要提升环境的控制能力,而且还需要在不断的实践中聚集经验,做好各种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使煤矿企业获得更高的经济利益。
一天,华北某煤矿领导去一个工区检查安全生产,现场测试抽查井下员工的安全意识。一名工人不动笔,坐在那儿一动不动。
该领导问工人:“你怎么不写啊?”
工人说:“我不认识字。”
领导很纳闷:“不识字你怎么干煤矿?”
工人反问:“认识字我还干煤矿吗?”
这是《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在某大型煤矿集团采访时,一位矿领导讲述的一个真实故事。或许,这只揭示出中国煤矿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面对近期连续发生的多起较大瞒报、迟报煤矿伤亡事故,业界人士虽屡次“痛定思痛”,但对事故多发原因依然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我国煤矿事故频发的根源究竟何在?中国能否有效控制煤矿事故?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达97%以上
“实际上,在所有导致煤矿事故的直接原因中,由人为因素所导致的占比高达97.67%。这个数据来源于对1980-2000年问1203起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案例的分析。”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红在采访时,直言不讳地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陈红说:“这一研究结论在2001~2010年问发生的大量煤矿事故案例分析中也得到了明确的印证。工人违章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以及煤矿企业组织施行不安全行为,目前仍然是导致我国煤矿事故的主要原因。”
在兖矿集团,一位从井下采煤工做起,在矿井工作了近30年的资深矿长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我所接触到的事故,绝大多数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同样,在井下做了10余年采煤工的兖矿职工尹召元也告诉记者,“大事故有可能是不可预测的,因为我们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可能不到位,但零星事故基本上都是人为因素。”
据介绍,这些人为违章行为,比如瓦斯超限不及时处理、超能力开采等,在我国煤矿生产中均具有一般性、普遍性、多发性特征。同时,这种不安全行为分布极为分散,遍布生产指挥、一线作业等各环节以及采煤、掘进等各工种。
“从企业管理的角度来看,都想控制安全事故、零星事故,我们企业定的所有安全指标是零。一旦出了事故以后,分管矿长免职、科长和区长撤职,行政、经济上都从严惩处,所以大家都在想办法加强安全管理。”做了10年负责安全的副矿长的皖北某煤矿的王飞向记者诉苦道。事故死亡人数约占全世界的70%
“最新统计显示,尽管我国年度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但事故死亡人数却占全世界煤矿死亡总人数的70%左右。”陈红透露。
通过对近年煤矿事故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可以发现煤矿事故的总死亡人数在逐年下降,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也得到较为有效的控制,但零星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依然居高不下。
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各类生产事故死亡79552人,同比减少3648人,下降4.4%。而照此计算,平均每天事故死亡218人,伤亡数字依然庞大。
根据陈红对多个国有大型煤矿企业的调查显示,导致人员伤亡事故的不安全行为多是属于无痕(不会留下痕迹,事后不可能发现)、过程性(持续时间较短,不易发现)的违章行为。
对此,兖矿集团某矿副总工程师兼调度室主任肖耀猛分析指出:“实际上许多零星的事故是无意间造成的,就是工人意识不到危险,更多地是关注生产操作,而对操作过程是否规范、周围环境的不利因素很少关注。”
陈红指出,实际上,“对不安全行为的有效控制成为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因为有些不安全行为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从来都是最穷的、层次最低的人去干煤矿”
“在中国,似乎从来都是最穷的、层次最低的人去千煤矿、做采煤工,贫穷是中国煤炭生产事故层出不穷的最主要根源之一。”兖矿集团副总工程师王振平向《中国经济周刊》坦言。
据有关方面提供的资料显示,我国煤矿井下采掘一线80%以上为农民工,这些农民工大都来自中西部贫困落后地区,普遍存在文化水平偏低,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技能较差的现象,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工的培训工作,让农民工真正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能,切勿图形式,走过场,培训合格后才能让他们上岗下井。否则,不仅害了农民工,而且也为企业酿下了苦酒。
“在这个阶段,煤炭生产事故是不可避免的。现在只能不停地通过提高人员素质和装备水平、提高开煤矿的门槛、健全法律法规,逐步地淘汰小煤矿,才能保障生产安全。”王振平指出。
王振平分析指出,“中国现在是计件工资,多劳多得,刺激和调动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而计件工资带来的不利因素,就是对经济利益的无限追求而轻视生产安全,导致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层出不穷。可以说,计件工资也是造成不安全行为的重要因素。”
“根据实际情况,兖矿集团采取的行为措施就是重奖重罚,提高安全收入在收入中的比重。不鼓励你违章作业,而是鼓励提高劳动生产力:不靠冒险去赚更多的钱,而是靠安全生产来赚更多的钱。”王振平强调。
关键是缺少“人本精神”
陈红认为,企业应切实加强下井矿
标对于“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目国家安监总局党组成员兼总工程师、平安讲坛一新闻发言人黄毅早在今年2月就公开表示,“十二五”期间,“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下降36%以上,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8%以上,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为实现目标,黄毅表示,将进一步建立完善企业安全保障等“六大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等“六个能力”。
针对如何降低煤炭安全生产事故,陈红认为,仅靠完善“六大体系”和提高“六个能力”是远远不够的。“煤矿生产安全归根结底源自煤炭企业从业人员的自主责任的承担。而自主责任的承担需要以煤炭企业乃至社会的责任回馈为基础,比如人格获得尊重、安全获益、合理报酬、劳动强度适当等等。”陈红表示。
陈红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和煤矿企业需要重新审视对煤矿安全的认识,关注从业人员的身心舒适和利益保障。煤矿安全管理应当而且必须突出对“人”的关注,关注他们心理的、经济的、身体健康等需求,建立全新的管理秩序体系,让员工体面劳动,自觉合作。
关键词:煤矿机电;运输事故;安全
1 煤矿机电运输事故的原因
1.1 安全基础工作薄弱,安全可靠性差 一是安全投入不足,考核不严,机运标准化工作难以到位;二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够,特别是用人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并岗之后,职工都在满负荷甚至超负荷状态下工作,有的岗位还打破了8小时工作制做连班,要抽出人员进行脱产培训确实比较困难。因业务培训难以组织或组织的成效不大,从而使工人不能得到很好的培训,技术素质得不到提高。
1.2特种作业人员的频繁调换,岗位的调整,给安全埋下隐患。特别作业人员大都是经过当地劳动部门或供电部门专业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作业者,对他们的工种不宜随意予以变动。但是,矿山某些技术性工种,有些企业领导不去考虑学识水平,不讲究用工要求,而是当作好工种,并通过人情关系把一些不合格的人员充塞进去,加之一些人员不钻研技术业务,违章违纪现象比较突出。另外,临时性工作调整时安全培训工作没有及时到位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1.3安全制度不严,遗留安全隐患。一是岗位责任制不健全,对某些工作相互扯皮,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落实;二是安全制度执行不严,对安全考核不够严厉,安全奖罚不及时兑现,影响了管理人员反“三违”的积极性;三是对事故处理未严格按“三不放过”原则分析处理,处罚太轻甚至层层保护,不严肃追究责任,职工受不到教育,防范措施不到位,结果是事故重复发生。
1.4特种作业人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技术不娴熟、缺乏安全意识、麻痹大意、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了“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时有发生。据统计,17起机运事故中当事人小学文化程度的占了40%。对技术工种安全操作知识掌握不牢,熟悉程度不够,是造成多发事故的重要原因。特别是采掘一线电瓶车司机不稳定,农协工、农换工多,文化基础差,工作无长期打算,学习业务技术的积极性差,素质极低,给机电运输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
2 煤矿机电运输事故的防治措施
2.1以“安全第一”为中心。就是要正确看待和处理安全与生产以及与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要加强安全措施,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同时各级领导及一切生产部门,要把安全当作一项头等大事来抓。现在矿井的生产环节实行了岗位承包的形式,承包者的目的是谋求最大经济效益,常常忽视对安全的投入,设备带病运行,违章冒险蛮干,导致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因此,煤矿采用承包机制后,安全工作不但不能放松,而且要加大安全监察力度,全面协调各条战线上的各道生产环节,真抓实干,统一安全工作部署和目标管理,时时事事把安全工作摆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的位置,始终坚持“安全第一”为中心。
2.2加强特殊工种的用工制度管理。煤矿机运工种的技术性较强,其各岗位工种都不能以照顾的身份出现,要由思想端正、技术全面的工人来担任。同时加强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尽量避免用临时工。除特殊情况外,特殊工种人员不能随意调换,要严格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3加强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引导教育职工,明确事故的危害性,消除安全侥幸心理,增强安全意识。运用典型的事故案例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一是建立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展室,定期对职工进行开放,用生动的案例形象教育职工。二是用典型说教的方式,教育职工认清“三违”的危害,强化职工安全防范意识。三是定期请典型事故的家属做报告,以引起职工思想上的共鸣。另外,特别要注意了解掌握职工的思想和生理状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加以监护,防止因不安全心理因素造成的突然事故发生。
2.4加强职工的安全业务培训工作。减人提效后,以岗定人,管理层和工人岗位限额,原有的培训组织形式已不适应,需根据新的形式采取新的对策:一是建立竞争机制,如对技术工种和管理人员采取竞争上岗,对所有职工都采用岗位技能工资,划分工资等级,引导和迫使职工自发学习安全业务知识;二是每隔一定时期组织职工进行技术比武,对优胜者给予重奖,以调动职工学技术、学业务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在岗位上按标准及规程进行作业;三是采用“三结合”的培训方式,即业余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以重点培训为主,内培与外培相结合,以内培为主;对新工人、新岗位、新技术要进行强化培训,以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业务素质为目的,为搞好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以人为本”的基础。
2.5努力加强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矿井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的基础。实践证明,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投入,能得到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效益产出,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经常化的工作来抓,要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实现生产全过程达标。
2.6加强井下防排水装置。矿井必须配备3台水泵,水仓、泵房机电设备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78条规定。主要排水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水泵必须配备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必须保证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水管必须配备工作和备用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应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备用的水管能力应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配电设备应同工作、备用以及检修水泵相适应。对存在隐患的矿井,可另行增建抗灾强排能力泵房,应每年进行1次性能测定。同时,必须坚持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人的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人的安全职责。另外,采取安全资金激励机制,通过经济杠杆,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从而促进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结束语
总之,要抓好煤矿机电运输安全工作,必须要采取有效的监督措施,没有监督所起的作用,就会出现麻痹侥幸、违章蛮干的现象。监督不到位或只注重形式,是导致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还必须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现场安监人员的作用;同时,必须坚持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人的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人的安全职责。另外,采取安全资金激励机制,通过经济杠杆,严格考核,从而促进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煤矿机电运输工作安全进行,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李小军.煤矿机电运输安全事故防范探讨[J].中国科技博览,2011年 第2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