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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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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审计报告范文第1篇

【关键词】审计;原辅包材;连带责任;法律关系

2012年发生的铬胶囊事件,使得政府相关药监部门及社会更加关注与药品质量相关的一系列环节,如原辅包材、生产、检验等。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用原辅材料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到2012年8月1日,SFDA的《加强药用辅料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中频频出现“审计”,并要求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供应商审计。供应商就是提供药品生产企业物料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其中就包括原辅包材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原辅包材审计实际上就是对提供药品生产企业原辅包材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进行审计。

1.药品生产企业原辅包材审计定义

药品生产企业对原辅包材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审计,实质就是对原辅包材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的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审计就是通过对所采购或拟采购药用原辅包材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有关质量保证体系真实性、正确性的审查,同时进行风险评估,以决定是否采购其产品的过程。

2.审计分类

2.1根据审计内容分类

审计因其内容不同,可分为现场审计和文件审计。

2.2根据审计主体分类

按照审计主体的不同,审计可分为主动审计和委托审计。

2.3根据审计性质分类

因审计性质不同,可分为首次审计、重新审计、整改审计、再次审计。

2.4根据审计状态分类

按照状态不同,审计可分为动态审计、静态审计、总体审计、批审计。

2.5根据审计对象分类

药品生产企业的原辅包材供应商可以是药用原辅包材生产企业,也可以是药用原辅包材经营企业。因此,审计对象可分为药用原辅包材生产企业审计和药用原辅包材经营企业审计。

3.药品生产企业审计机构及人员配置

为了确保审计行为的独立性、公正性、客观性以及审计结果的真实性,药品生产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或小组必须部门属性独立,不依附于其他部门或从属于任何部门,并直接受命于总经理。

审计成员除了应有扎实并丰富的专业知识,精通相关产品或物料质量管理体系外,还应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能严格恪守审计工作中相关的生产工艺等商业秘密,谨慎对待审计相关资料,审计后能出具客观、公正、真实的审计报告

4.审计标准

审计标准直接影响审计结果及审计报告的效力。现今,国家没有出台审计相关标准或指南,审计机构或审计团体可依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原料药指南以及《国际辅料协会对于大宗药用辅料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审计指南》自行制定一套高标准审计指南。若药品生产企业对于药用原辅包材产品需具备特定或特殊要求,也可自行加入其审计指南。

5.审计规则

通常药品生产企业与药用原辅包材生产企业要先签订审计协议,明确审计范围、重点、对象,说明双方的权利、义务与相关责任;随后,药品生产企业要告知原辅包材生产企业(包括经营企业)审计要求、审计时间、需要提供的审计资料、需要配合审计的部门人员等;而后,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与被审计的相关部门人员之间会就审计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意见交流,以便客观、公正的认识问题本质;最后,审计人员会就实际审计情况得出相关结论,并出具真实、正确反映质量保证体系的审计报告,而药品生产企业就会根据审计报告而确定是否将其列为物料供应商。

6.法律关系

法律上,药品生产企业对其药用辅料供应商进行质量审计不仅仅是保证产品质量、交易安全,还是药品生产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

药用辅料供应商质量审计就是药品生产企业为了避免因药用辅料质量问题导致所生产的药品质量问题而发生药品不良事件的发生,从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风险管理措施,是对药品下游环节包括经营销售者、使用者负责,是行为人对相对人行为能力、责任能力的认定。

药品生产企业与药用辅料供应商之间的买卖行为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范畴,因此,要遵循民法平等、意思自治、公平、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

《侵权责任法》中的产品责任部分明确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1]。《产品质量法》对产品定义为: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2]。据此,含有药用辅料的药品就属于产品,但因药品制造过程中存在化学反应,可能会产生难以预料的危险衍生物,而人体直接为受害中心,危险性则成倍增长。因此,药品属于一类特殊的产品。

就《侵权责任法》而言,只要药品存在缺陷、缺陷药品造成受害人损害的事实以及缺陷药品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就能认定药品缺陷导致侵权,通常是药品生产企业对外承担侵权责任。药品缺陷主要分为设计缺陷、制造缺陷、警示缺陷和营销缺陷,药品制造缺陷,是指药品在制造过程中产生的不合理危险。而药用辅料是直接组成药品的物料部分之一,对于药品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药品管理法》第11条规定,“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3]”。因此,药用辅料质量不合格导致的药品缺陷就属于制造缺陷,药品生产企业负有对药用辅料供应商质量审计责任,未能通过质量审计发现其质量问题,药品生产企业对外承担严格责任。然而,《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第十条分别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1]。药品生产企业与药用辅料生产企业这两个责任主体之间存在基于共同危险或者共同故意、共同过失、故意行为与过失行为相结合的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

7.结语

健康,对于药品生产企业,应该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完善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就必须对原辅包材供应商进行审计,将药用原辅包材供应商纳入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范畴,并作为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个延伸,将其作为一个子系统来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并通过对其的质量体系审计,确保原辅包材供应商的可靠性。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S].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2009.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S].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2000.

供应商审计报告范文第2篇

一、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科室众多,财务要求口径不一

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包括饮食安全、物资采购、内控管理、帐务处理、审计和信息公开等方面,相关业务综合、复杂,涉及面广。在教育主管部门层面,往往根据内设科室的职责范围分别由财务、安全、监审等多个科室负责管理。而财务管理作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中的核心内容,贯穿食堂管理工作始终,是各个科室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中不可回避的重要内容。但由于各科室的管理重点各异,其对食堂财务管理工作上的要求也不尽相同,而这种要求口径上的差异很容易使得学校在相关工作中产生混淆。

(二)原材料采购不规范,普遍存在“白条”入账现象

当前我们中小学校食堂在采购原材料时,一般都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由学校自主选择供应商。校方在选择供应商时往往会因为某些主客观因素(比如交通、价格等)而选择一些相对来说营业规模较小的供应商(如个体经营户)。而这些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和规范程度均不高,且无法开具合法的销售发票,从而导致学校食堂的财务账无法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要求杜绝“白条”入账。

(三)学校食堂内控管理不规范

1、食堂内控制度不健全

一些学校对食堂管理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仅凭经验进行食堂管理。从而造成管理环节上多存有漏洞,管理行为不太规范,甚至由此滋生舞弊行为。

2、食堂内控制度执行不力

首先,有一些中小学校虽然建立了完善的食堂内控制度,但却更多的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非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在内控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往往流于形式而不问实效,使得相关制度形同虚设,完全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另外,大多数中小学校的食堂管理人员基本上都由后勤和聘用人员由成,他们的专业素养不高,培训机会很少,往往无法很好地理解和运用内控相关制度,造成学校食堂内控制度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

(四)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食堂的财务监管力度不足

目前,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食堂的财务监管工作主要以内部审计的方式展开,但内部审计只是一种事后监督,无法及时发现学校食堂财务工作中的问题并予以纠正。而且当前我们进行的内部审计大多是综合性的财务收支审计,而少有食堂财务专项审计。综合性的财务收支审计内容多、范围广,审计组投入到食堂财务问题上的精力就难免有限,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就难免会有所疏漏。最后,对于我们审计报告所反应出来的问题,学校也往往不太重视,仅对一些重大的问题予以整改。而对于一些普通的问题特别是审计建议,看过之后就束之高阁,而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却依然故我。而教育主管部门也忽视了对审计结果的后续跟踪管理,导致审计报告的效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二、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体系的构建

当前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我们所有从业人员群策群力,不但要找出上述问题的症结所在,作出针对性的布署,更应在此基础上构建一套完善的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体系。而基层教育主管部门作为中小学校的直接管理部门则更应首当其冲,责无旁贷。基于此,笔者尝试着以教育主管部门的视角,在现行食堂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改进目前存在的问题,尝试构建一套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系统。

(一)建立食堂监管协调联席会议制度

集中所有涉及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有关科室,建立学校食堂监管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对于涉及学校食堂管理的重大事项皆由联席会议作出决定,其他普通的食堂管理事项在实施前先知会参加联席会议的其他科室,确认无异议后再予实施。对中小学校食堂工作的各项检查也统一由联席会议调派人员,以确保检查人员组成的合理性。通过联席会议将学校食堂管理事权和监管力量纳入统一管理,协调一致,有效提高管理效率,避免令出多门,甚至自相矛盾的情况出现。

(二)制订综合的食堂管理制度

将各级各部门制订的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汇总并结合本地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实际情况,制订出一部综合性的,涵盖所有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相关工作的管理制度,作为本地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该制度不但可以使中小学校明确上级部门对食堂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也可以督促学校根据它制订出自身的食堂管理内控制度,规范食堂管理行为。另外它也是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的依据。

(三)定期培训食堂管理人员

定期组织中小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业务水平,并及时将最新的政策方针传达给从业人员。使各类管理人员了解学校食堂管理基本流程,明确自身工作职责,掌握本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技能。

(四)调整原材料采购方式,提高供应商准入门槛

由基层教育主管部门汇总下属学校食堂的原材料需求,定期公开招投标引入有实力的原料供应商为下属中小学校食堂的原材料需求实行定点配送。通过此方式可以让学校获得长期稳定的优质原材料供应渠道,同时也解决了学校无法获得正式销售发票的难题。对于个别无法实行招投标定点配送的原料,除了交通不便的偏远学校允许其相关供应商在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后开具领款收据,其他学校原则上都要求去正规商场采购,以合法的销售发票入账。

(五)强化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监管力度

1、对中小学食堂财务收支进行审核

近年来,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教育系统的推行,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纷纷成立了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教育分中心(以后简称“教育分中心”),负责对下属中小学校的财务收支业务实行“见单审核”。因此,对于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将中小学校的食堂财务也纳入教育分中心的审核范围,将食堂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管环节从事后审计提前到事中审核,可以及时发现学校一些不合理、不规范的食堂开支并予以制止。

2、进一步强化对学校食堂财务收支情况的内部审计

对中小学食堂财务实行3-5年为一周期的全覆盖轮审制度。审计组不但要根据现场审计情况对被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指出食堂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还要汇总当年所有中小学食堂财务审计整体情况向联席会议提交专项审计报告,为联席会议就中小学校下一步食堂管理工作布署提供参考意见。同时,也要关注被审学校对审计报告的反馈意见,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责成学校上交书面的审计反馈意见书或整改报告,并监督其落实。

3、将“阳光食堂”工作和财务监管结合起来

要求学校食堂将每天的菜单和所有原材料采购信息(包括供应商、单价、数量、金额)都公布于教育主管部门的官网上。教育主管部门在网站后台数据库将各校原材料采购信息按财务要求分类汇总,并每学期与学校报表数据核对一次,确保学校食堂财务账上的原材料采购成本与“阳光食堂”公布的采购信息一致。

(五)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数据的分析和利用

由教育分中心建立一套学校食堂伙食成本组成结构分析的指标体系,根据学校上报的食堂支出报表进行横向(兄弟学校之间)和纵向(不同会计期间)分析比较,指引学校逐步降低食堂运行成本,改善伙食条件。

(六)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组织专项考核

供应商审计报告范文第3篇

摘 要 本文针对上市公司的虚假财务报告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论述了解决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在审计时避免生成虚假财务报告的对策。

关键词 上市公司 审计 虚假 财务报告

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的审计是由上市公司的自己聘请会计事务所里的注册会计师来进行的,上市公司要为次支付审计费用,包括中介机构在公司审计时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这样会计师与上市公司经常串通舞弊,制造虚假的财务报告。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虚假财务报告的问题日益严重,对企业的之间的公平市场竞争产生重要的影响,并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对于虚假财务报告进行严格的审计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中介机构审计的独立性

为了加强中介机构审计的独立性,应该避免中介机构主动进行独立审计,应该在在中介机构之间的相互竞争加强监督机制,通过相互监督,促使中介机构“被动”独立审计。首先,我们可以选择专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组织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选择的时候要选择水平高、有责任心和竞争力强的注册会计师参与,专门机构、省级分支机构和其中的工作人员,不承担由于审计报告而引发的任何法律责任。另外,上市公司将审计中介费用上缴到专门机构,专门机构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来审计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那么会计师事务所将从专门机构领取报酬,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审计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其次,以中介机构竞争淘汰机制保证审计质量。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在每年都要进行先行审计和再审的两道审计,在审计的时候要出具审计报告,并附交两次报告差异的报告书,如果利润差异超过20%仍要针对差异进行复审,复审后要针对差异出具裁判书。

二、完善审计人员的应用义务

1.保持高度职业质疑

按照有关规定,注册会计师在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时,应该遵循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的原则。因而在整个审计阶段,审计人员至始至终都要保持高度的职业怀疑态度,并掌握足够的展业判断技巧,具有审计专业的独立判断能力,这是审计人员最基本的审计基础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敏感性。

2.充分了解客户的情况

审计人员在出外勤的时候可以到企业的各个部门进行交流,与车间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员工的看法,公司的生产现场等,通过多种方法使审计人员在对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时候能够清楚的了解到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包括该上市公司在整个行业中的地位,客户的经营管理情况,只有充分的了解到情况后才能发现其潜在的舞弊动机。

三、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进行审计

1.分析性复核程序

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表现在滥用时间性差异、虚构收入、欺诈性资产评估、少计费成本费用等。虚假的财务报告会使企业的财务结构出现异常状态,审计人员要进行分析性复合,从公司全局的角度来看待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与经营状况。

2.寻找关联方并剔除关联交易

我国上市公司背后大多存在着集团公司,注册会计师审计前应该理顺整个上市公司的产权关系,通过往年的审计底稿、 股东名册、董事会决议等信息深入分析,可以运用关联交易剔除法,找出隐藏的关联方,根据市场行情分析公司的利润率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并分析关联方的盈利能力以及实现利润是否稳定,将来自关联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剔除,如果上市公司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与关联方,注册会计师应该注意关联交易定价,分析是否存在不对等交易,避免进而做出虚假的财务报告。

3.舞弊审计询问程序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该对违反常规的重大经营决策实施特别询问程序,最初要与被审计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加深情感联系,建立起一定的友好关系后可以从一些轻松的问题入手,让逐步提出涉及一些针对舞弊的敏感问题,注册会计师从相关人员的回答中获得线索,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

四、深化延伸性的审计

1.突击盘点

注册会计师应该在不通知对方的情况下进行盘点,只有这样才能发展舞弊现象,如果通知了对方,舞弊者就会有所戒备并准备好相关资产以应对检查,所以通知后的审计毫无意义。

2.调查供应商或客户

虚假财务报告是由于上市公司虚构资产、收入或成本造成的,在虚构的同时公司往往会虚构供应商并伪造采购业务,虚构客户已销售产品来虚增销售收入,为了切实进行审计,不仅要对上市公司的情况了解清楚,还要了解上市公司进行业务往来的供应商与客户,对其进行认真调查以发现虚构的供应商与客户。

3.追查期后事项

当上市公司与往来方进行不真实的商品销售,或是附加了无条件退回的销售收入提前确认,期后被审计单位会购回这批商品或接受退货。注册会计要进行期后事项的追查,只有这样才能发现上市公司为应付审计人员审计时公司关联方在期末时还款,审计完毕后再将上期还款退还给关联方的情况。

4.测试及评估公司管理层执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的生成不是单独形成的,大部分原因是由于公司在组织管理上存在漏洞,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不够严格。因而在审计的时候还要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促使公司的管理层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审计工作的效果。

五、结束语

上市公司拥有资源的独特性和稀有性,在资本市场上具有融资的便利性,是我国的一个特殊群体。治理上市公司虚假财务报告是一个系统工程,需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才能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健康顺利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延军. 如何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8(1).

供应商审计报告范文第4篇

1供应商信息化管理

1.1供应商开发是指挖掘市场潜在供应商,通过对供应商进行调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基本的质量体系、合适的技术能力和良好的管理水平及必要的资源配置,从而满足采购需求。根据采购需求,组织编制供应商开发计划。通过采购杂志、网络、展会、新闻媒体、产品会和企业自荐等各种渠道寻找供应商信息。对于可能成为公司潜在供应商的进行调查,发放《供应商调查表》,收集汇总分析供应商递交的调查表,对供应商进行初审,初步筛选供应商,形成约谈名单,逐一约谈,进一步了解供应商基本信息及合作意愿等情况。

1.2供应商认证准入所有新开发的潜在供应商都纳入资质核实范围,目的是对供应商资质能力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收集,构建完善的供应商信息库。通知参加认证准入的供应商提供基本信息、财务信息、资质信息、报告证书、产品业绩、生产制造、试验检测、设计研发、售后服务等文件资料,依据各物资类别核实的相关要求,核实其相关信息,并提出是否进行现场核实建议。通过资质核实的所有需求新产品的供应商、发生设计变更的产品供应商和新的产品供应商都纳入产品核实范围。主要对供应商所提品的技术规格、质量、兼容性以及稳定性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试,目的是完全确认产品符合生产制造的需求。通过资质认证准入的供应商统一定义为公司临时供应商,才能在SAP系统中进行注册。

1.3供应商绩效评价是对供应商产品质量、合同履约、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准确评价的活动,全面掌握供应商真实情况,为寻源采购工作提供参考,并促进供应商提升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线上利用SAP数据整合汇总列出考核对象,线下组织专业小组对供应商进行综合绩效评价。主要包括其基本情况(供应商规模、资质、财务和业绩);管理情况(供应能力和管理水平);履约情况(质量、服务、响应、交付和成本)。绩效评价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核定供应商的等级,并合格供应商名录。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多种采购方式选择供应商的参考依据,绩效评价分可直接应用于评标过程中,辅助物资采购过程中选择优质供应商。对于绩效优秀的供应商,制定奖励规则,并优先发展战略供应商;对于绩效较差的供应商,引导其提升管理水平,不断提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1.4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供应商不良行为是指供应商在参与电力行业招标采购活动以及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在采购过程、生产制造、交货验收、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环节发生的有关诚信、交货、质量、服务等方面的问题。根据供应商不良行为的范围和严重程度,对其不良行为的处理方式包括:列入黑名单,取消供应商授标资格至少1年;暂停授标,减少授标份额;对供应商所投全部或部分标包的评分进行扣减;通报供应商不良行为,以作警示;以约谈、函件等形式通告供应商,督促其整改等。

2供应商信息化管理在SAP中的运用

供应商在sap中的运用最重要的是在系统中建立供应商的数据库。把潜入供应商信息资料上传到SAP系统中,包括供应商的基本信息、财务信息、资质信息、报告证书、产品业绩等文字资料,和一些支撑文件,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审计报告,资质文件,产品鉴定证书和实验报告等电子件等待线上审批。线上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就在系统中有了相应的信息,并可以应用到后面采购、库房、财务等模块。潜入供应商在经过线上线下审核准入后,成为临时供应商,系统分配供应商编码。有了这些编码,可以与采购模板整合,在做电子采购合同时,选中供应商编码,即可通过供应商数据库,将涉及合同有关的信息自动跳转到合同卖方栏目中,如供应商名称,税号,账号,业务员,联系方式等。也可以与财务模块整合,利用供应商数据库中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直接转账。

供应商审计报告范文第5篇

一、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工作的具体任务及责任

(一)审查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性

一是对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和项目单项工程投资完成情况进行核实。要根据国内基本建设程序,对工程投资完成情况从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实施符合性和实质性测试,检查其程序和建设内容的合理、合法性,并延伸相关单位,检查其投资的真实性,对设备投资完成情况从采购计划、招投标、供货、设备质量及使用效益等方面进行实质性测试,检查其合规性和有效性,对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完成情况进行实质性测试,检查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要全面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对项目执行单位的电子数据资料进行审核和重点分析检查,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内容和重点排查审计线索,扩大审计面,降低检查风险。

二是核实贷款资金报账、拨付和使用情况,有无虚报冒领或骗取贷款资金的问题,检查贷款是否用于本项目规定的建设内容和范围。核实配套资金落实到位情况。检查当年度项目执行单位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是否按时、足额拨付。项目执行单位国内配套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贷款协定》等文件规定的范围和内容。

三是对外币资金的收支进行审计,检查项目执行单位是否设立项目外币资金账户。核对外币专用账户收入、支出、结余和利息积累金额是否正确,兑换人民币业务注意兑换日期和利率。

四是对货币资金进行审计。核对银行存款,盘点库存现金。对银行存款总账和明细账、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对现金进行盘点。通过核实现金的真实性,发现是否存在账外账和“小金库”问题。

五是对往来账款进行函证、查询、核实,查阅有关协议、合同,检查有无虚挂债务,隐瞒收入的情况;并进行账龄分析,有无长期挂账(3年以上)未及时清理而造成呆账、坏账,但未履行审批核销手续。

六是检查项目单位财务报表的正确性和完整性。检查各项目执行单位财务报表和汇总财务报表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对财务报表实施符合性测试,判断其在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当年度财务状况和项目账户余额,并对其发表审计师意见。

(二)检查项目计划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一是对当年度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对当年度的投资完成额的真实性进行抽样检查,并运用审计分析工具,与上年度进行比较,以评价项目执行单位总体的工作效率、效果,并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制定的计划要求来衡量项目执行单位的各项进度指标,提出审计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

二是对土建工程和设备投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检查核实土建工程投资设计、概算的批复文件、施工图,设备采购的清单、质量、规格要求等是否符合规定。审查招投标程序是否合规,中标单位是否具备资质要求,必要时可以延伸到施工单位或供应商。根据重要性评估水平,选取部分土建工程和设备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审计项目设备、物资的采购是否符合《招投标法》和《贷款协定》规定的采购程序和付款程序,检查采购合同执行情况,设备、物资的采购方式、票据是否合规。核对设备或物资入账、计价和变动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检查项目设备、物资是否符合项目需要、用于项目建设,有无挪用和出售情况。

三是对其他相关事项进行审计检查和评价。

(三)重点检查有无重大违纪违规问题

一是检查项目建设资金有无截留、挤占、挪用,私设小金库、甚至贪污或私分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

二是检查项目工程、设备物资的招投标程序是否合规,有无暗箱操作,招投标中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重大的违纪违规问题。

三是检查项目采购的设备、物资是否为项目建设所需,是否以次充好,是否存在挪用、低价变卖给利益相关人甚至私分国有资产的严重违纪违规问题。

四是检查其他相关事项是否存在违纪违规问题。

对上述检查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及时移送有权处理机关进行处理,并告知处理机关将处理结果要及时函告审计机关。

(四)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及审计意见

根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制定的《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编审准则》和国外贷援款项目《项目贷(援)款协定》等规定,审计现场工作结束后,审计组要在30日内起草审计报告初稿,经主管领导签发后送被审计对象征求意见。意见反馈后,5天内要送单位审理复核处进行审核,根据复核意见修改后出具代拟审计报告稿,由单位主要领导和业务处室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对代拟稿进行审核后,向审计署和国外贷援款机构出具中英文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对违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下达审计决定。

二、履行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人员应具备的胜任能力

履行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工作除应具备一般审计人员应具备的素质外,还应具备以下五种能力。

一是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国外贷援款项目的好多相关资料,包括与国外贷援款机构签订的项目协议均为英文资料,项目单位提供的财务报告也是中英文对照。项目单位从国外采购的物资设备凭据资料和有关供应商资料均为英文资料。具体执行审计任务的审计机关对国外(包括对审计署)贷援款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为中英文对照审计报告。因而搞国外贷援款项目的审计工作必须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

二是要有过硬的业务能力、熟知国外贷援款项目的审计规范与程序。除精通会计、审计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经济管理、统计、税务、物价、投资、计算机等相关知识外,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人员还要熟知外资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具体的规范与程序。外资审计是公证与监督并重,但更应当强调监督,如果外资审计人员不熟悉外资审计的法律法规及规范与程序,就很难短时间内从外资项目执行单位纷繁复杂的财务及项目资料中,迅速找到切入点,以很快确定审计重点,把项目存在的问题查深查透,发现大案要案线索。

三是要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国外贷援款项目一般具有执行单位多、地域分布广、时间跨度长等特点。审计工作面对的不仅是发改、财政、外资项目主管部门,更多的是基层项目执行单位,而基层单位由于在法规、政策理解方面的偏差和项目、财务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审计人员和审计工作会面临方方面面的情况,甚至是棘手但又必须立即作出判断的问题。因而,外资审计人员要想圆满完成审计任务,必须要善于更多的与外资项目主管部门、具体项目执行单位、甚至还有聘请的外国专家等不同层次的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深入了解项目实际情况,进而发现蛛丝马迹,查出隐藏于国外贷援款项目中的深层次问题。

四是要有较高的文字综合能力。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结果不仅要给项目单位,而且还要直接提交国外贷援款机构和上级审计机关,这些最终都体现在外资审计成果上(包括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信息等)。因此,外资审计人员更要有深厚的语言文字功底,善于运用书面语言把审计情况通俗、简明、全貌地反映出来,变专业术语为通俗易懂的语言,保证让国内人能看懂,也要让国外人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