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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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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审计报告

公积金审计报告范文第1篇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目前,农村公路实行“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群众参与”的养护管理体制,惯例上实行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 。由于镇、村财力有限,难以自筹资金进行乡、村道路管养,交通主管部门管理的上级财政资金也很有限,往往以“小而散”方式进行拨付,对于养护的目标、资金使用的效果等后续的监督检查不够,养护责任没有真正落实,养护管理的长效机制没有建立。大量的乡村公路缺管少养,路政管理不到位,养护体制缺乏活力。

(二)资金分配缺乏计划性。

基层单位轻视养护计划的编制及资金使用的后续监督管理,有的基层公路管理机构对农村公路(特别是村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工作开展不经常,对道路路况不甚明晰,安排拨付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分不清轻重缓急,多以临时性安排为主。存在“厚此薄彼”,“会哭的孩子多吃奶”的现象。因农村公路(特别是村级公路)分布广,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量比较小,也使基层管理单位忽视了对其计划安排及后续监督管理工作。

(三)资金使用未实行项目化管理

农村公路(特别是村级公路)分布广,里程量大,养护资金落实到具体养护工程项目的资金量比较小,导致养护工程缺乏预、决算管理,管养单位未建立管理台账,填写生产原始记录,实行成本核算。部分资金变成村级组织的公务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大打折扣。

(四)未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

基层从事公路养护的事业单位组建养护企业,部分企业还负担原事业人员工资费用,为了让企业有活儿干,建设单位将公路养护工程及安保工程直接指定给自己的企业,而没有进行招投标管理。

(一)农村公路(特别是村级公路)养护资金标准过低。

例如,某县省每年定额补助村道养护资金1000元/公里、县财政按每年每公里不少于500元安排村道日常养护资金。这些都还是2007年的标准,近几年,养护设备、材料、人工价格上涨,且镇(街道)、村财政状况不好,筹措资金困难,原定资金标准已不适宜。

(二)重建轻养,爱路、护路、管路意识淡薄

目前,很大一部分人根本无公路养护的意识,认为路坏了,有国家修。甚至有人认为现在的水泥混凝土路面,根本就不需要养护,要是养护也是白白的浪费财力、物力、人力。而随着农村公路使用年限的增长,管养矛盾将会日益突出。

(一)提高农村公路(特别是村级公路)养护资金标准、增强资金保障。

抓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关键是资金。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需要稳定的资金来源,建议提高农村公路乡道、村道养护资金现行标准,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增加,农村公路养护财政资金应当逐年增加。

(二)理顺管养机制,落实管养责任

实行专业化养护和个人承包养护两种机制,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的市场化。农村公路日常保养可根据交通量、路面类型、地形特点等实际情况,采取个人承包养护、群众集中进行季节性养护、专业养护等方式,而对于公路养护大中修、防护、水毁修复等技术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鼓励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按路段或区域通过竞争或招标方式择优选定具备资质条件的专业化养护公司,实行合同管理,计量支付。

公积金审计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对策

一、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的内容

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包含的主要内容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审计、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审计、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审计、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审计、会计核算情况审计,委托业务审计。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审计

主要审查贷款发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人情贷款情况,抵押物是否经过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借款合同填写是否规范;房产抵押是否有财产保险;购房合同是否真实,商品房项目是否报中心审查备案;是否存在逾期贷款情况等。

(二)会计核算审计

主要审查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等规定。重点是审查货币资金是否按规定管理和核算,增值收益核算是否准确,是否按规定计提风险准备金、廉租房建设资金、中心管理费用;公积金账与中心管理费用账是否分开核算等。

(三)委托业务审计

主要审查受托银行是否按照中心与银行签订的协议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中心支付的委托业务手续费是否属实,中心是否按照考核目标责任制对受托银行进行考核。

(四)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审计

目前,大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较少,有很多职工身兼多岗,县级管理部等分支机构有的只有3个职工,而这几个职工却管理着几千万的公积金。所以,对于内部会计控制的审计尤为重要。住房公积金内部会计控制审计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风险控制是否存在、授权批准制度是否发挥作用、信息系统控制是否可靠等。

(五)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审计

主要是审查中心是否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归集,是否存在单位不按规定缴交公积金情况;单位降低缴交比例、缓交公积金是否经过中心审批;单位开户是否经过中心审批,单位和职工是否存在多头开户情况等。

(六)住房公积金支取审计

主要审查公积金支取是否符合规定,特别是购房支取是否存在套取、骗取公积金情况。对购房支取审计可先对本年度的住房公积金购房支取进行分析性复核,与往年住房公积金购房支取进行对比来发现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如果情况异常,可以通过与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税务部门联系,查明是否存在以虚假合同和虚假印章套取、骗取公积金情况。

二、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控制住房公积金风险

(一)积极开展专项审计,有效化解运营风险

开展卓有成效的专项审计,有效化解风险:对分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专项审计,杜绝支取风险。针对全国普遍存在的住房公积金涉假骗取问题,定期审核支取材料,发现疑点,在与相关权威部门核实的基础上,找出前台业务操作中可能存在的纰漏,提出规范管理、控制操作风险的切实可行的建议。

开展部门负责人及重点岗位经办人任期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对中心每次干部调整交流有变化的部门负责人及重要岗位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实地审计。

对个贷业务风险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检查。随着近几年个贷业务持续迅猛发展,个贷业务的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为了全面摸清个贷业务风险状况,有效控制和化解贷款风险,对各分中心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风险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为中心具体实施风险分类和呆账核销提供了准确依据。

(二)完善内部审计长效监督机制,提高监管质量

制定严密的审计计划,细化审计过程。在进行审计前,事先制定审计计划,根据审计项目的大小,审计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审计方式。在制定具体审计计划时,对项目的重要程度、审计风险进行评估,再制定审计方案,经中心领导批准后,下发审计通知书,具体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审计计划进行相应的修正,以确保审计目标的实现。

对审计报告严格把关,提高审计报告质量。在对大量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审计小组集体讨论研究审计报告的基本框架和内容,确保客观、公正出具审计报告。在每次形成审计报告后,审计人员还要运用专业判断,确定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是否足以支持审计建议和审计结论。同时审计报告必须提出可行的建议和意见,为中心管理者决策提供依据。

采取后续审计,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落实和整改。为保证审计意见的贯彻落实,在审计报告定稿上报、中心领导决策后,检查相关单位对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要求审计对象提出整改措施,审计部门进行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发现带普遍性的问题要对系统内的机构发出情况通报,要求各部门举一反三,引用借鉴;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情况,提醒主管部门重视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规范;同时对制度上存在的问题、空白点,要求主管部门修改完善。

改进内部审计的方式方法。要大力开发住房公积金行业的审计系统软件,以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代替手工审计,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控制人为审计的风险。要建立审计信息共享系统,使审计人员在开展具体审计项目前能充分利用以前的审计成果,尽快找到审计重点,增强审计的针对性,避免重大审计疏漏。综合运用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控两种手段,实现优势互补,相辅相成,提高风险管理的整体效能。

(三)准确定位,突出重点,引起相关领导重视,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和高素质的审计队伍

独立的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机构是内部审计能否发挥作用的重要保证。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1、保证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树立内部审计机构的权威性。

2、完善用人机制,加强审计队伍建设。首先,将业务素质强、品质优秀的业务骨干充实到内部审计队伍中。其次,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学习内部审计理论基础规范、业务规范和实务规范;及时熟悉和掌握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规。全面掌握本行业各项业务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再次,强化内部审计激励考核机制,增强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树立正确的目标定位,提升审计层次。住房公积金管理内部审计应立足于高层次、综合性经营监督的本质属性。树立和落实“围绕工作目标,服务于管理,突出重点,控制风险,审计为民”的理念,拓展审计职能,为确保公积金保值增值提供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从内部审计职能出发,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紧密围绕着中心发展的思路,积极开展专项审计、离任审计工作,发现存在问题或漏洞,向中心领导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或建议,为控制化解经营风险发挥积极作用。

(四)创新审计理念,建立健全审计制度体系

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具体规定,将审计工作制度化。依据国家《审计法》、《中国人民银行审计工作规定》、《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工作具体规定,从机构、审计人员、业务职能、审计责任与权利,奖惩等方面对审计工作予以制度化。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机制。

1、把握内控评价审计工作重点。内控评价是实行审计监管的重要标准和依据之一,也是审计工作的重点。应对分中心、营业部、办事处及6个职能管理部门内部控制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评价,重点对前台业务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审计。针对发现的一些共性或个性问题及业务操作中存在的制度盲点,及时与相关管理部门沟通反馈,提出审计整改意见。建立有效的经济责任管理。明确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但是对业务部门负责人,而且业务重点岗位的负责人也纳入审计范畴,健全和完善中心干部业务考核监督机制。建立审计工作规范和制度。组织制定编写相关工作规范和制度,将其作为审计人员的操作手册,指导审计人员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的系统风险管理平台。(1)制度的统一、规范化。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要理顺各级管理层的关系,从而全方位、多层次地推进规范化的管理。这一制度要涵盖归集、贷款、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资金运作、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等制度体系,明确各项业务风险点和关键控制环节;进一步明确各业务部门、各业务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将所有业务工作职责落到实处,不留空白点;建立业务监管体系。使中心的业务管理分工真正体现“有运营、有管理、有监督”三者之间各负其责、又相互制约。(2)系统支撑软件的开发。对风险要在全面兼顾的前提下抓大放小,抓住主要风险点,对异常情况设置风险预警。

参考文献:

1、杨孝言.住房公积金的内部审计[J].中国西部科技,2006(13).

2、井欢,白丽华.论住房公积金的风险管理[J].经济师,2007(3).

3、佘海英.浅谈住房公积金风险控制及防范[J].交流与思考,2006(12).

4、王建生,何焕平.完善内部审计之我见[J].西部财会,2005(8).

公积金审计报告范文第3篇

XX区辖XX个街道办事处,按照《任务分工方案》要求,整合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组建了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整合民政、人社、文化、卫生、教育、退役军人、残联、红十字会等服务窗口和供水、供电、供气等民生服务窗口,纳入统一管理。下一步推行“一口受理、一窗通办、集成服务”审批服务模式,努力实现“审批服务一窗口”;整合街道内部决策、管理、监督、服务职责和工作力量,为审批服务等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完善便民服务网络情况

建设了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的智慧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实现社区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全覆盖。一是强化政务服务功能,梳理了各部门面向居民和企业的服务事项,按照“能上尽上”的原则,XXX项服务事项进入智慧社区平台公示,XX项可线上预约,XX项实现不见面办理。二是打造公共服务版块,梳理各职能部门公共服务职能,设立了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健康养老、就业创业等XX个独立版块,各职能部门利用该版块可及时和居民息息相关的政策、消息、事项、活动等内容。三是丰富商务服务版块,社区可共建商家企业活动信息,提升社区辖区商户企业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并且为社区居民提供“一刻钟”商圈,使居民能够快速获得最新、最准确、最全面的周边生活消费信息。四是设置物业服务版块,居民可通过报修投诉、意见建议即时表达个人诉求,物业公司可通过信息展现企业风采,实现居民与物业的有效互动,增进物业与业主互信。五是优化打造了“我的社区”版块,将智慧社区维度切实落到社区,设置了“党建园地”、“社区通知”、“社区活动”、“社区公示”、“社区建议”、“协商民主”、“换届选举”等XX个子目录,将智慧社区切实成为居民的线上社区和家园。

三、提高审批服务便利度情况

紧扣基层治理,聚焦社会救助,整合全区XX部门XX项救助事项,编写《救助手册》,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规范操作规程。存在困难:救助内容较多,政策性较强,实现“一窗办理”难度较大。下一步对基层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

四、规范设置综合网格情况

在全区XX个社区共成立了XXX个网格,其中XX个专属网格,并将党的支部建立在网格之上,在网格之下设立楼栋长,由党员中心户兼任,楼栋下设立单元组,由普通党员任组长,形成了之上而下,触及辖区每户居民的一张信息互通网络,统筹管理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治安、矛盾化解、风险防范、安全生产和民生服务等工作。下一步把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公共卫生等工作纳入网格统一管理。

公积金审计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一、当前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的运行能力与机制制约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发展规模

首先,财务主体调剂资金能力受限。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同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资金来源与运用出现了不平衡,有的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发放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资金不足,有的却出现大量闲置。资金不足与闲置并存阻碍了业务发展。

其次,财务主体行业成本加大。由于各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业务发展规模不断增大,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政府、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管理要求不断增加,为适应业务新形势需要,必须通过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已经成为各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的共识。一个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信息化建设从硬件配制到软件开发,需要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资金投入,加上后续的维护则成本更大。各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的分别重复性投入会形成巨大的资金浪费,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行业成本。

再次,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管理目标缺乏科学合理的行业标准和考评机制。自2002年起先后调整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由于各地政府重视程度不同、公积金财务主体自身努力程度不同,不同区域的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的管理水平差距加大,加之考评激励机制缺乏,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的社会效益差距不断扩大,呈现出强者恒强、弱者相对更弱的现象。这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最后,职工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手续繁杂、流程复杂,成本费用较高。随着经济发展、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职工不同城市间工作调转与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将逐年增加并呈现常态化趋势。这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与创新带来新的课题。

(二)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管理模式不同的矛盾

根据《条例》,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在这一制度框架下,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业务运作在实践中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委托银行的关系区分,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管理模式大体存在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委托银行办理业务,中心监管与审批模式,可以简称为委托办理模式。这是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下的原生模式,是住房公积金业务运作与管理的主流方式,在重庆等多数城市应用。第二种是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为主,银行予以协助,可以简称为自主办理模式。这是近年来公积金业务运作与管理的新兴方式,在大连等少数城市应用。目前我省各地的模式则介于两者之间。

住房公积金核算模式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存在重复劳动现象。采取“银行前台录入,中心后台确认”的方式,银行网点专柜人员需同时将相同信息录入中心系统和自身系统,致使专柜人员重复录入,工作量较大。二是中心系统和银行系统积数核对难度较大。由于两套系统都记账至个人明细账,并同时计算计息积数和职工利息,如果到账日期或调账日期有差异,就会引起两套系统积数不一致,最终导致两套系统结息不等。三是难以实现跨行转移。在多家银行承办公积金业务的情况下,当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办理住房公积金跨行转移业务时,因各行使用不同的管理系统软件,无法实现带积数转移,只能采取全额提取方式,从而使转移业务等同于补缴及支取业务处理,背离了公积金转移业务的实质。

(三)管理机构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规范、内部审计严重缺失

目前,全国共有340多家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依然依据财政部1999年制定的会计核算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尚无统一规范的业务操作规范。若干财务问题的处理缺乏统一的规定,存在着重资金筹集,轻资金管理的现象。

有的地方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许多财务管理措施无法落到实处。财会核算较乱,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差。有的中心为了追求高额收益.哪家银行承诺利率高就转存到哪家,在指定的受托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大笔资金任意转出,部分已沦为腐败者囊中的“唐僧肉”。前几年,由于制度不完善,内控制度严重缺失,有空子、有漏洞,住房公积金涉案数字之大,令人瞠目结舌,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至今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尚无统一的账务管理软件,软件使用五花八门,中心尚未建立与银行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软件,有自己开发的,有买软件公司研发的,模式,标准不统一,计算方法,方式不统一,与银行衔接困难,在实际操作中很不方便,缺少严肃性,有的中心违反规定放弃职工个人明细账的核算,导致无法对委托银行办理业务住房公积金进行有效,实时地监督。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创新探索

根据《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经营管理。在住房公积金运营管理的过程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但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收益分配等具体工作,还承担住房公积金的经营风险,是一个独立完整的经济、责任实体。加强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优化整合财务主体,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为进一步凸显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满足政府、企业、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需要,加快推进广大职工的进一步改善居住条件的步伐,针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中产生的新问题、新矛盾,通过吸收、新创等方式将某一区域内部分或全部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进行优化整合。促进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制度协同发展,进一步增强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提升区域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抗风险能力和管理水平,方便区域内职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设立直属省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建立省级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省内各市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并入省级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制度。

建立全省住房公积金财务集中运营体系。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的会计处理过程是财务主体的业务办理过程。会计工作全面、实时反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并监督控制业务风险,是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管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建立以”业务数据集中处理”为核心的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和相应的运营管理体系。设立账务核算和业务管理中心,统一会计核算和人员管理。

设立计算机信息开发中心,统一业务系统的开发管理、运营维护管理。统一会计制度和账务组织。全省实行统一的会计规章制度,做到会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优化整合后,全省是一个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省内各城市通过系统这个网络平台在同一系统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使各城市办理业务已经实现同城化,极大地方便了不同城市间职工公积金账户转移和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政策性抵押贷款。在资金调剂方面,由于全省一个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住房公积金可在省内各城市间调剂,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在缩小不同城市间住房公积金管理差距方面,由于全省统一管理,带动和促进了原管理落后城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在较短时间内缩小了不同城市间住房公积金管理差距。在抗风险方面,由于优化整合后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的规模以几何倍数扩大,将大大增强住房公积金财务主体抗风险能力。

(二)积极探索运营模式,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创新创造条件

目前绝大多数城市实行的委托办理模式,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结息对账等业务全部委托银行办理,所有的数据资料、账务信息都由银行掌握,管理中心仅对业务进行审批和依据银行传递的单据记录总账,有的地方管理中心每天向银行收取票据自行录入,并定期与银行对账。在这种模式下,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第一手资料由银行掌握,管理中心时常受到牵制,造成管理工作较为被动。而自主办理模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核算、提取等全部具体工作,即自己设立中心机房,不设或根据具体情况自设少量的网点,操作前台与后台工作均由中心人员承担完成,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其资金在商业银行专户存储。大连市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效益。

应当尽快完善并广泛推广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为主,银行予以协助的自主办理模式。只有实行了自主办理的运行模式,才能够真正实现财务主体的管理自主,切实履行《条例》的职责。

(三)健全内控制度,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创新夯实基础

内部控制是一个单位内部,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管理中心必须建立和坚持内控制度,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营造环境。

建立货币资金控制,防止住房公积金被挪用、贪污。管理中心应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规定开立账户,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检查对大额资金的转存与调拨应建立管理中心审批制度。

严把支取“三关”。防止采取非正常手段,使用假合同、假批文强取、套取、骗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一要把支取条件范围关,用途是否合乎《条例》规定,必须对号入座,符合者办理,不符合者拒绝;二要严把支取手续关,支取手续要合乎规定,要有法律效力,对那些弄虚作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已过时的手续,不予办理支取;三要严把支取程序关,住房公积金必须经过受理—审查—批准三个阶段,其审查阶段必须严把支取证明材料的真伪关,核对余额现在状态、是否是封存、是否为他人提供了质押担保,只有当审查合乎支取规定,才能批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控制,防范贷款风险。为降低贷款损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贷款风险,中心应对贷款的对象、条件、期限、金额、担保、保险、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程序等做出明确而详细的规定,并且要建立贷款责任追究制度,真正做到“谁审批、谁负责”。在委托贷款发放过程中,首先严把贷款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关,其次是申请人的资信及担保手续关,最后严把借款内容审查关。审查要真正做到项项留心,处处把关,才能把贷款风险降到最低。

(四)建立审计制度,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创新构建新机制

内部审计是管理机构内部的一种独立评价活动,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为了提示管理中心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督促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切实做好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查找内部管理风险点,完善、整合内控制度,定期评价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都纷纷制定了众多的内控制度,但内控制度不够系统化和统一化。为此应结合风险点查找,完善和整合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内控制度。同时还应对内控制度进行定期的评价,分析和监督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在工作实践中不断修改和完善内控制度,以确保住房公积金管理“有规可循、有规必循”。大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较少,有很多职工身兼多岗,县级管理部等分支机构有的只有3-5名职工,而这几个职工却管理着几千万的公积金。所以,对于内部会计控制的审计尤为重要。住房公积金内部会计控制审计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风险控制是否存在、授权批准制度是否发挥作用、信息系统控制是否可靠等。

重点开展资金运作审计,提高住房公积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央行利率政策调整后,为确保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必须加强资金运作。加强资金运作必定带来更大的风险,因此,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的重点就是资金运作的审计。这种审计不仅仅是事后审计,更多的是事前和事中的审计。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转存定期存款、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国债投资等资金运作中,应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全过程地参与重大资金运作的制度建立、计划编制、方案制定、决策实施、测算分析等工作。

完善内部审计长效监督机制,提高监管质量。制定严密的审计计划,细化审计过程。对审计报告严格把关,提高审计报告质量。采取后续审计,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落实和整改。对发现带普遍性的问题要对系统内的机构发出情况通报,要求各部门举一反三,引用借鉴;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情况,提醒主管部门重视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规范;同时对制度上存在的问题,要求主管部门修改完善。

准确定位,突出重点,引起相关领导重视,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和高素质的审计队伍。首先,将业务素质强、品质优秀的业务骨干充实到内部审计队伍中。其次,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再次,强化内部审计激励考核机制,增强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树立正确的目标定位,提升审计层次。住房公积金管理内部审计应立足于高层次、综合性经营监督的本质属性。树立和落实“围绕工作目标,服务于管理,突出重点,控制风险,审计为民”的理念,拓展审计职能,为确保公积金保值增值提供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五)完善法规规定,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创新提供法律支撑

目前执行的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还是财政部1999年制定的,十多年过去了,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增加数倍,业务范围大大拓宽,资金规模更是增加了数十倍乃至上百倍,原有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不能满足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需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组织相关部门为修改《条例》进行较大规模的调研,为此,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组织财务管理人员,认真查找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依法办事的薄弱环节,建言献策,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创新寻求法律支撑。

作为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的财政部,应当正视全国住房公积金迅猛发展的现实,着手对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提升各项业务会计核算的科学性、可行性,确保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可信性。

作为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当尽快争取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发挥各地管理机构和基层工作人员的聪明才智,集合各地财务管理之精粹,制定全国统一的财务操作规程,规范财务运行,努力让这部分资金增值,使之服务于民、造福于民。

(六)开发设计科学规范的信息系统,为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创新提供技术支持

住房公积金业务量大,工作繁杂,势必需要功能强大的、设计完善的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强有力的技术支持。目前,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正处于大面积更新、升级阶段,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建设部,应当汲取各地运用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开发、推广使用适应会计核算管理模式的统一、规范、科学并经专家评审认可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在新系统的开发设计中充分融入内部审计的管理思想,加强计算机控制和内部审计信息建设,全方位实现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手段信息化。

参考文献

[1]苑泽明,石敏.住房公积金财务运作模式创新研究[J].当代财经,2007(3).

[2]董建斌.浅议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目标的选择[J].中国房地产,2008(2).

[3]高东照.我国住房公积金的财务运作模式浅析[J].中国电子商务,2010(6).

[4]孙开颜.如何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工作[J].审计文摘,2007(3).

公积金审计报告范文第5篇

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社会保险一样,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之一。社会福利是泛指国家、社会为全体社会成员或主要成员以及社会上某些特殊成员而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社会福利事业一般包括公共福利事业、专门利事业、选择利事业。其中,公共福利事业是指国家或社会团体兴办的以全体人民为对象的公益性事业,如教育、科学、环保、文化、体育、卫生等设施。专门利事业主要指民政部门为残疾者、孤儿、生活无着的老人等具有特殊需要而又无力自理的人举办的疗养院等。选择利事业是指国家为照顾一定地区或一定范围的居民对部分必要生活资料的需要而采取的优惠措施,如对住公房的居民给予房租补贴等。不论何种意义上的社会福利,其基本点都是免费或减费提供某种生活用品、服务或现金补贴,给人以优惠,给人以方便。社会福利不仅保障个人和整个社会生存的需要,还要保证个人和社会有所发展的需要。因此,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高层次。

另外,社会福利按资金的来源与管理不同,又可分为:国家性的社会福利、地方性的社会福利、单位性的社会福利、社区性的社会福利和民间性的社会福利等。

社会福利资金是指社会筹集、国家提取和依法征收的为全体社会成员或主要成员以及社会上某些特殊成员而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的资金,其主要来源包括:社会募集资金、社会捐赠资金、职工福利资金和住房资金等。

二、社会福利资金的审计

社会福利资金审计是指审计组织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福利资金收入、运用和管理情况的真实、合法、效益性进行的经济监督活动。其审计目的:有利于保证社会福利资金的安全与完整;充分发挥社会福利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社会福利资金审计主要包括募集资金的审计、捐赠资金的审计、职工福利资金的审计和住房资金的审计等。

(一)社会募集福利资金的审计

⒈社会募集资金的主要来源及使用范围

社会募集资金的来源包括:①销售中国福利彩票总收入扣除奖金、管理资金以外的净收入;②彩票销售中不设奖池的弃奖收入;③募集资金的银行存款利息。

社会募集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有:①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帮助有特殊困难的人,支持社区服务和社会福利企业的发展;②对老化、陈旧的社会福利设施和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设施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予以适当资助;③对社会公众关注、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能体现扶弱济困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给予适当资助;④同等条件下,社会福利资金要优先资助老、少、边、穷和灾区的社会福利事业。

社会募集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或与有偿资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老、少、边、穷地区给予必要照顾。一般采取无偿方式的有:①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乡镇敬老院;②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复员军人慢性病疗养院、复退军人精神病院和光荣院;③流浪儿童收容遣送设施;④社区服务设施。

⒉社会募集资金的审计要点

⑴对社会募集资金筹集情况的审计。对资金筹集的情况,拟审计以下主要内容:

①发行机构是否按照中国福利彩票年度发行计划组织实施。

②募集资金实行按比例分配留成是否按照规定,由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审批。

③募集资金是否全部入账,并在银行开设专户,有无多户存储。

④募集资金是否通过银行直接汇入民政部门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账户,有无擅自截留、挪用应上缴或留成的募集资金。

⑤收缴的募集资金是否向缴款机构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⑥存款利息、弃奖收入是否直接转入本级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账户。

⑵对社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对社会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拟审计以下主要内容:

①募集资金是否按照社会福利资金收支计划使用,有无超计划使用的现象。

②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按照规定程序,由各级民政部门和募委会共同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批。

③募集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用于投资办企业(社会福利企业除外),有无拆借和委托贷款,有无参与股票和期货交易,或为其他单位的经济合同提供担保。

④募集资金资助建设的社会福利设施,是否建立了永久性标志,标明资助单位、资助金额、竣工时间等内容。如因故变卖转让并因此改变服务性质的,其变价收入中与原社会福利资金数额相等的部分是否归属与社会福利资金。

⑶对社会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的审计。对社会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拟审计以下主要内容:

①彩票发行机构银行账户、会计核算、账簿设置、凭证形式、记账程序,以及财务机构设置、财会人员职责等,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要求。

②社会募集资金的收入、记录、转账、汇总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③社会募集资金的募集留成和使用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二)社会捐赠福利资金的审计

⒈社会捐赠资金审计的主要来源

社会捐赠资金是指国内国外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个人以及国际组织向我国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社会福利、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提供的各种形式的资金或实物。负责接收和管理社会捐赠资金的部门大致有两类:一类是政府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另一类是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金会。对社会捐赠资金进行审计,有利于促进接受捐赠的部门、单位加强财务管理,保证社会捐赠资金筹集、分配、使用的真实、合法,提高社会捐赠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捐赠资金主要用于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两个方面,下面对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资金审计要点进行探讨。

⒉社会捐赠资金的审计要点

⑴对社会捐赠资金收入情况的审计。对社会捐赠资金的收入情况,拟审计以下主要内容:

①接收的捐赠款是否全部入账,并在银行开设专户,是否按照规定设置明细分类账,有无多户存储,隐瞒账户,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②接收捐赠资金的收据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收据存根与收入明细账、银行存款和现金是否相符。

③增值收入是否转入捐赠收入科目,结转资金增值收入是否及时。

④接收捐赠的实物是否进行妥善保管,有无因保管不善,发生损坏变质情况。若接收外汇捐赠资金是否及时结汇。

⑵对社会捐赠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审计。对社会捐赠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拟审计以下内容:

①社会捐赠资金分配、发放、使用的手续和制度是否健全、合规。

②社会捐赠资金分配、使用是否按照捐赠者意愿或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挪用、私分和虚列支出等问题。

③管理部门有无对捐赠物资实行有偿调拨,变相出售,收取管理费、折价款、补偿金等,有无将所得收入作为部门收入的问题。

④管理部门是否存在分配资金中间环节过多,层层截留,挤占挪用致使捐赠资金不到位的问题。

⑶对社会捐赠资金管理情况的审计。对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情况,拟审计以下主要内容:

①社会捐赠资金管理部门的银行账户、会计核算、账簿设置、凭证形式、记账程序,以及财务机构设置、财会人员职责等,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要求。

②捐赠财产、物资的验收、领用、保管、调拨、登记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原始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③资金分配、使用的报告制度及效益考核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捐赠物资的变价处理是否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价格是否合理。

审计组织应当于审计工作结束后,写出对社会捐赠资金的审计报告,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社会捐赠资金审计的基本情况;对社会捐赠资金接收、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作出的总体评价;社会捐赠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建议及审计处理结果等。

(三)职工福利资金的审计

职工福利是社会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工福利是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等单位,通过举办集体生活和服务设施、建立各种补贴制度,向职工提供物质帮助和服务活动的总称。其目的是为职工生活提供方便,帮助职工解决生活困难,改善和丰富职工的物质和文化生活,以维护社会安定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企业按规定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来源,包括从费用中提取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两个方面,即职工福利可分为职工集体福利和职工个人福利。

⒈职工集体福利资金的审计。职工集体福利资金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利润中提取的资金,又称法定公益金。职工集体福利是为职工提供必要的集体消费和共同性消费设施以及为集体提供服务,又包括职工集体生活福利和职工集体文化福利两个方面。职工集体福利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拟审计以下主要内容:

⑴法定公益金明细表,提供的资料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

⑵法定公益金的计提顺序、基数、比例以及变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⑶法定公益金的减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其用途是否合法,对动用公益金举办集体福利设施增加的固定资产,是否按规定冲减公益金并相应增加任意盈余公积。

⒉职工个人福利资金的审计。职工个人福利资金是企事业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所提取的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又称职工福利费。职工个人福利主要用于职工个人生活方面的各种福利项目,包括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宿舍冬季取暖补贴、职工探亲期间工资和往返车票补贴、职工交通补贴、带薪休闲等。对职工个人福利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拟审计以下主要内容:

⑴获取或编制职工福利费明细表,复核加计,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数合计数核对,查明是否相符。

⑵结合工资审计,查明按工资总额计提的应付福利费是否符合规定,计提金额是否正确,并将职工福利费计提数与相关的成本、费用项目核对一致,查明有无提高提取比率的情况,有无会计处理错误的情况。

⑶审阅职工福利费明细账,并抽查本年度职工福利费的原始凭证,查明是否符合规定用途,报销是否符合审批程序,有无用于发放奖金或其他不合理开支的情况。

(四)住房资金的审计

住房资金是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建立的城市住房基金、企业住房基金和个人住房公积金,以及在住房制度改革中筹集或形成的其他资金。

1.城市住房基金的审计。城市住房基金是市(县)人民政府用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及中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的专用基金。该项基金从同级财政现用于住房建设、维修、管理和补贴的资金和当地提取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渠道筹集。对城市住房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拟审计以下主要内容:

⑴各级财政部门的财政投入是否及时到位,应转入城市住房基金的收入是否及时转入。

⑵主管部门对城市住房基金是否专户存放,专款专用。

⑶拨入各部门的基金是否按规定范围使用,有无挤占挪用等问题。

2.单位住房基金的审计。单位住房基金是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转换住房机制而建立的专项基金。单位住房基金主要用于资助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支付出租住房的购建、维修管理费用和出售住房时个人支付房价与住宅造价之间的差额,以及提租后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发放房租补贴等。对单位住房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拟审计以下主要内容:

⑴企业是否严格按规定计提各项住房基金,并保证住房基金的专款专用。

⑵企业在成本中列支的住房基金,是否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⑶各地是否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按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房改。

⑷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是否按规定划转,并按规定用途使用,有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或挤占挪用等违纪问题。

⑸出售公有住房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售房单位有无未经审批、不经评估自行售房,有无不按批准规定的范围和价格售房的问题。

⑹住房出售收入是否按规定归集和管理,应上交的是否按规定上交有关部门,留归各部门的是否按规定存储。有无截留、挪用应上交的售房收入。

⑺利息收入是否按规定管理,有无收入不入账、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等问题。

3.住房公积金的审计。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所在单位按规定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的职工个人住房基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不能挪作他用。对住房公积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拟审计以下主要内容:

⑴单位是否按规定的范围、基数和比例归集住房公积金,有无虚报职工人数,冒领财政补贴的问题。

⑵各单位是否按规定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的来源是否正确。

⑶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未经批准擅自动用公积金,有无挪用住房公积金搞其他基本建设或生产经营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