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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派驻财务总监制度
对由集团投资控股的各子公司实行派驻财务总监的制度,该制度的要点包括如下几点:
第一、派驻的财务总监由集团董事长和总会计师双重认可方能生效。其中,前者负责考核被派驻人员对集团事业的忠诚度,后者负责考核被派驻人员的业务胜任能力。按此方式产生的财务总监,一方面避免了受被投资企业行政管理当局左右,另一方面保证了以较强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借此维护集团作为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派驻财务总监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由集团总部解决。此举从利益机制上切断了派驻的财务总监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联系,确保派驻的财务总监从内在的动力上全力维护集团的利益。
第三、派驻的财务总监作为被投资企业的员工,应全力配合该企业管理当局做好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被投资企业管理层发出的指令。此举,一方面保证了被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使得财务总监能真正参与到被投资企业的日常活动中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将不良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被投资企业实施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制度
实施这项制度,一方面节省了集团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人员费用;另一方面提高了审计结论的科学性,避免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所可能产生的人际关系紧张或审计结论失真。
在实施这一制度的过程中,由集团总会计师组织必要的人力资源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论进行适当的复核,进而通过相应的委托条款,从机制上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履行审计程序、确保审计结论的科学合理。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所发现的问题采取区别对待、按责论处的原则。
其中,对于收、支不合理的事项,由被投资企业的管理层负主要责任、财务总监负相应责任;对会计凭证和帐务处理程序不合法的事项,由财务总监负全责。年度终了时,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论作为财务总监全年政绩考核的主要依据,并据此由集团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实施由集团行政部进行办公用品统一采购制度
采用这项制度时,由各被投资公司提出办公用品采购计划,按期上报集团行政部,由集团行政部统一安排采购。这样,一方面由于批量采购可以相应的降低采购成本;另一方面可由集团行政部进行各公司之间的横向比较,杜绝不必要的浪费现象,同时有利于制定出各公司办公性费用的合理限额。
实施被投资公司管理层的激励机制
为了充分发挥被投资企业管理层的积极性,集团对被投资企业的管理层实施了有效的激励机制。该激励机制规定,集团投资的各控股企业年终实现的净利润到达年初确立的目标时,按所实现的净利润的10%奖励各该管理层,并实行上不封顶的原则。如果集团投资控股的企业没有达到年初确立的目标,各该公司的管理层成员只能得到正常的月份工资,如果年终所实现的净利润与年初确立的目标过大,各该管理层则面临全员“下岗”的危险。由于集团在平时实施了严格的内部牵制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各被投资公司所实现利润的准确性,从而真正促使各被投资公司的管理层全心全意炼就“内功”,弄虚作假者根本没有存在的土壤。当然在实施该机制时,关键问题是年初净利润目标的制定,对此集团公司以董事或股东的身份,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方式与管理层以讨价还价的方式经过双向选择来确立,并通过承包责任状的方式予以签定。责任状签定后必须予以坚决执行。
在保证各被投资公司资金需要的前提下,由集团财务部统一调度资金,确保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物资采购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公司物资管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控制物资采购价格,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采购成本,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子公司所需物资的采购管理,包括:
1、新店建设自采物资。
2、老店更新改造自采物资。
3、车展所需广告物料、礼品。
4、日常市场广宣所需物料、礼品。
5、精品加改装所需零配件。
6、日常办公用品购置。
7、其他领导安排需要审计的物资采购及相关事项。
第三条
审计范围包括物资采购计划(预算)的编制、审批、招标采购、委托加工、验证、付款等物资采购工作的全过程。
必要时还应跟踪审计物料的使用效果及回收物料的保管、使用情况。
第二章
审计内容
第四条
物资采购的分类管理,需要编制物资招标采购计划(预算)的,其计划的编制和管理。
第五条
物资采购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合同条款履行的可行性、完整性等。
第六条
物资采购价格是否合理。
第七条
需要招标采购的物资,其招标采购的方式、方法及程序等。
第八条
物资运输特别是重要物资的运输管理。
第三章
审计要点
第九条
物资招标采购计划(预算)审计要点:
1、需要编制物资采购计划(预算)的,其手续是否完备,有无无计划采购和盲目采购现象。
2、市场广宣物料的采购是否符合分类管理要求,耐用类物料(桁架、拱门、注水旗等)是否由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使用,子公司一般只采购消耗性市场广宣物料。
3、工程临时急需物资的采购是否编制临时采购计划。
第十条
物资招标采购审计要点:
1、投标方资格、条件审查。
2、耐用性市场广宣物料、大宗物资的招标采购是否执行了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制度;投标单位是否在三家及以上。
3、招标采购过程是否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
物资采购价格审计要点:
1、物资采购价格是否合理,是否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相吻合,有无价格过高的情况。
2、是否建立了供应商报价资料库。
3、是否按公司财务部门规定的结算时间结算。
第十二条
物资采购合同审计要点:
1、物资采购合同签约双方资格及名称。
2、合同条款中是否明确注明产品名称、注册商标与标号、生产厂家、产品规格、型号、等级及包装标准等。
3、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明确注明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在条款中应写明执行何种标准。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在合同中应规定抽样标准、方法、比例等,经安装运行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合同中应具体约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
4、技术资料,包括样品、图纸等。
5、产品数量和计量单位,按法定计量单位执行。
6、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接货单位或提货单位、交货期限,在合同中应予以明确。
7、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验收方法可采用数量清点和质量检验的方式,对质检出现问题的处理方法应明确规定。
8、交货方式和地点。
9、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质保时间及留作质保金的比例。
10、发票类型、结算方式及时间。
11、违约责任,应明确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有违约行为时,责任承担的方式和标准。
1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第十三条
物资运输特别是重要物资运输审计要点:
1、运输企业资质审查。
2、物资运输的可行性研究及费用的审查。
3、物资运输合同的审查。
第四章
审计程序
第十四条
公司部门和子公司单件或单笔3000元以上的物资采购一般应事前向审计部报送预算。结算时经审计部审计。
一般应于完成时或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的物资资料整理汇总,每月8日前完成审核流程。
第十五条
物资采购审计属常规审计项目,采取网上审计和书面审计两种方式,审计完结直接签署意见。
公司部门和子公司的物资采购以网上办公系统(OA)审核为主,将经有关人员(经办人、子公司部门经理、子公司总经理、集团业务部门等)审核签字后的资料电子图片传到网上办公系统(OA),走网上审核流程。
金额较大或首次进行的物资采购业务,应先走完纸质资料的审核传递流程,再走网上办公系统(OA)审核流程。
第十六条
公司招标采购物资或确定固定的供应商,审计部派员全过程参与;招标采购的物资在付款前必须经审计签证后,财务部门方能办理付款(入账)手续。
第五章
审计方法
第十七条
对物资采购管理中的重大合同,签约前采用网上或就地审计方式。审计人员参加有关会议,搜集资料,取证查询,审核分析,对合同草本内容、条款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八条
对较重要的物资采购可采用资料查阅、现场盘查、网上查询等调查分析法,分析掌握物资采购情况,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
第十九条对一般物资采购以送达审计方法为主,必要时采用就地审计,可运用审阅、比较、分析等方法。
第六章
审计职权与责任
第二十条
应送交审计部审签的合同和发票,应送审而未送的;或虽经审计,但未按审计意见执行的,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有关规定对责任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
经审计发现利用职权进行违法违纪活动的,建议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物资采购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审计部要督促合同承办部门建立合同履行情况、检查考核制度,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第二十三条
凡违反本办法,经审计部提出,有关部门不得签章,财务部门不予付款。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市场广宣所需物料制作费、新车运费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审计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根据大学2009年党政工作要点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校医院要积极探索在新体制条件下管理与服务的新模式和在中医药国际科技园的大格局中的发展定位,增强服务社会的功能,争取产生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本年度,按照2009年2号《关于校医院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基本框架,在目前“一体(医院)、两位(两个门诊部)、三点(三个医疗点)”的工作格局状态下,就2009年度医院党政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年度常规性工作:(一)保健门诊部:1、医疗工作:进一步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健全和完善现有的诊疗规范,提高保健门诊部的诊疗水平尤其是院前急救水平,保质保量地完成全校师生员工的诊疗任务。2、预防保健工作:(1)承担学校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干预等工作。(2)定期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和妇女病普查,继续建立健全教职工健康档案。对体检资料及时汇总、分析,针对体检发现疾病的高危人群进行有效干预并跟踪随访,以保证师生员工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3、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加大传染病(含艾滋病)预防宣传力度,重点做好心理健康、控制吸烟、环境保护、远离、意外伤害等健康教育工作。4、公费医疗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现行的公费医疗管理相关条例,不断地完善和规范相关流程,有效地控制学校公费医疗费用增长的幅度。5、其他工作:(1)继续做好全校计划生育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必成指标和工作指标。(2)继续做好红十字会布置的常规性工作,积极配合血站完成一年一度的大学生义务献血工作。(3)继续做好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医疗费用的理赔、索赔等相关工作。(二)学校门诊部:总体要求是维持正常、有序的医疗秩序,积极应对医疗市场,努力完成学校及卫生行政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1)门诊办公室:进一步梳理归属本部门的医政工作、人力资源管理、病案及各科室工作量统计、医保及局域网络管理等各项工作。在上一年度试行职工考勤办法和奖罚条例的基础上,组织各科室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员工手册》相关规定,使之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真正发挥作用。(2)&nbs
p;财务部门:克服部门人手少、外聘人员流动性大等因素,保证日常工作有序进行;积极准备,配合校内、外有关审计部门完成对门诊部200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3)药剂部门:认真梳理药品(特别是中药饮片)的购进、验收、入库、保管、使用等诸多管理环节,特别要加强药品在验收、入库环节上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操作流程,杜绝任何可能存在的漏洞。认真准备,在学校相关机构的组织下,完成年度西药、中成药、饮片的集中采购招标工作。(4)护理部门:认真完成诸如导医咨询、维持病员就诊秩序、及时补充医疗文件及用品、专家工作量统计、诊疗区域和用品的消毒、督促检查卫生以及分类管理医疗和生活垃圾并认真做好处理记录等常规性工作。认真完成对门诊部办公用品包括一次性耗材的购置、登记、发放等管理工作,以及门诊部用于办公和医疗的病历、处方、药袋、纸袋等物品的印制工作。按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的要求,认真完成对门诊部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5)功能、检查科室:由于门诊部目前继续处于过渡阶段,放射科恢复工作仍处在计划之中,继续安排相关人员再次(在江苏省中医院进修二年之后)赴专科医院(江苏省肿瘤医院)专门进修肿瘤ct、核磁共振的诊疗技术;同时要求功能科室(b超、心电图)工作人员集中时间学习,尽快取得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三)医院党支部:认真学习校党委下发的各类文件,积极完成上级党委下达的各项任务,积极配合校医院领导开展各项工作。带领支部党员开展好党日活动,认真完成党员发展工作及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建设一个团结奋进的先进党支部。二、学期阶段性工作:1、根据南中医大(2009)2号《关于校医院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的基本框架,本学期拟
对医院内部管理岗位进行招聘。完成时间:原则上在本学期完成。2、本学期拟对原有的公费医疗管理条例进行修订。重点修订教职工药品报销范围、学生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以及提出工伤等特殊人群的医疗费用报销办法等。完成时间:本学期完成调研,提出初步方案。3、适时调整仙林校区保健门诊部的医疗用房,积极争取条件恢复原有的诊疗项目。(1)为进一步改善广大师生员工的就诊环境,使仙林校区的医疗执业行为更为规范,尽快调换仙林校区保健门诊部的医疗用房。完成时间:本学期确定医疗用房选址和完成出新方案。(2)按计划尽快购进口腔诊疗椅。完成时间:原则上本学期完成。4、完成医疗信息网的建设本学期拟实现汉中校区和仙林校区保健门诊部医疗信息系统的联网,加强信息系统在两个校区的医疗服务、药剂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统计等环节上的联网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
1.1管理人员对存货管理不重视
水管事业单位往往执行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而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收入和支出的配比关系要求并不严格,只需要进行收支结余核算而不进行盈亏核算和相关的成本核算[1],这样就导致现实工作中很多水管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不重视存货的管理和核算。
1.2存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
虽然多数水管事业单位都有存货管理方面的制度或规定,但由于种种原因,很多制度流于形式,执行不到位。(1)在存货请购环节,少数水管事业单位存货请购无序,个别采购人员往往按照供货方意图采购货物,导致因采购存货不符合需求而造成积压和浪费。(2)在存货采购环节,采购大额存货时,通过将采购项目拆分,规避公开招标;采购文件中设定了特定参数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采购文件中设定了不合理的评标办法、标准和废标条款;单位集中采购不规范,存在人为操纵现象。(3)在存货验收环节,验收人员,未严格按照采购合同验收存货质量和数量,存在验收舞弊风险。(4)在存货管理环节,由于事业单位大多存在编制有限、人手紧张等情况,往往由材料保管员兼采购员甚至兼任材料会计,再加上存货种类繁多,管理工作量大,故对于存货的各个管理环节,如申请采购、审批、购买、验收、付款、领用或出库、盘盈盘亏等缺乏必要的控制、监督和复核[2]。(5)在存货盘点环节,一些水管事业单位并没有对存货开展年度全面盘点清查,导致存货账实不符。诸如此类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情况的不断发生,使得存货的监管效率低下,同时也增加了存货流转过程中出现行为的可能性。
1.3存货管理的技术手段落后
目前,大多数水管事业单位的存货管理手段都比较落后,存货的收发、管理、记录等工作都是由存货保管员手工制单,这种落后的工作方式往往直接导致存货库存数量不准确,查询不方便。
1.4存货的会计核算不规范
水管事业单位因为人手少,再加上个别人员责任心不强等,往往对存货会计资料的搜集、流转、整理工作不及时完成,核算也缺乏准确性。由于记账、对账不及时,如:购进一些随买随用的、金额较大的存货类用品时直接将其列作支出,而没有通过存货类科目进行核算;办公用品、清洁卫生用品等大量的存货没有反应在账面上等,致使相当一部分存货成为账外资产,既造成了浪费,也使得管理人员不能了解存货使用的明细情况。
2加强水管事业单位存货管理的对策
针对目前水管事业单位存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采用以下一些措施来加强管理。
2.1管理层要高度重视
水管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多数为国家财政拨款,虽然水管事业单位对收入和支出的配比关系要求不高,往往也没有硬性的效益考核指标,但是随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的推动,财政部门对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必然会加大检查力度,这就要求水管事业单位的存货管理人员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树立存货管理的理念,在日常工作中做好相应工作。
2.2健全存货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1)在人员配备上,严格按照水利厅《水利事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要点》的要求,实行三员分开制度,具体就是采购人员、仓库管理员、材料核算会计人员岗位分设。实行三员见面制度,即:采购员采购完材料后应在仓库管理员处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然后凭仓库保管员的验收入库单及请购审批手续、发票等到出纳处办理报销手续。材料核算会计与保管员核对材料账,要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制度,如采购、验收与付款,保管与清查,销售与收款,存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等,不得由同一部门或者个人全程负责。完善材料申请审批制度,材料核算会计每月均应核对领料单的批准手续。(2)在存货请购环节,存货请购应由存货使用部门牵头编制与其业务量相适应的采购预算,财务、工管、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参与到采购预算的编制中,财务部门应建立定额存货管理制度,防止出现积压和浪费的现象,最后形成的采购预算要报领导审批,金额较大的采购预算还应经领导集体研究确定。(3)在存货验收入库环节,仓库管理员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上的型号和数量对入库存货进行验收,并出据入库单。出纳办理报销时应仔细核查相关手续是否完备,手续不完备的一律不予结算。(4)在存货出库环节,存货出库时,仓库管理员要严格核对领料单批准手续是否完备,领用情况是否合理,并及时将领用情况输入存货管理系统,月末与材料核算会计进行核对。(5)在存货盘点环节,应定期对所有存货进行盘点,及时办理盘盈、盘亏手续,找出盈亏原因并加以改进。
2.3加强管理,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1)做好材料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内控制度学习,使其明白为什么要设立内控制度以及如何设立内控制度。(2)培养存货管理人员对内控制度的认同感,使其在了解制度的基础上提高对制度的认识,意识到良好的内控制度是对每个存货管理人员最好的保护,以此来引导员工以开放的思维和心态接受内控制度,变“要我执行”为“我要执行”。(3)加强对存货流转岗位人员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的培养,使各岗位协同一致,形成强大的内控合力。由于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每个人的责任心各有不同,故在做好“自律”的同时也要加强“他律”。(4)水管事业单位的管理层要营造自觉遵守制度的氛围。在执行内控制度时,管理层应加强指导和帮助,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同时,应把职工对内控制度的掌握程度和执行程度作为对职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从而激励职工自觉学习、自觉执行内控制度。(5)水管事业单位的管理层要加强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在执行制度过程中,水管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内审部门还应加强对存货从采购到领用总体流程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存货采购环节,要注重对预算控制、合同订立、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检查;在存货领用环节,要注重对领用审批、发出审核、账实核对等环节的检查。
2.4使用先进的存货管理技术
(1)在存货管理的方法上,目前存货管理技术较常用的有ABC法、JIT法、EQQ法、MRP法。就水管事业单位而言,笔者曾对本单位常用的963种存货进行了分析,发现一些大型的备品备件如油冷却器、液位传感器、灭磁单元等占用资金量达到了总库存存货占用资金量的80%。所以在人手相对不足的情况下,水管事业单位较适用的是ABC法,即:将存货品种按资金使用量的大小进行分类,对占用资金量大的存货进行重点管理,对其它种类的存货实施正常管理,从而有效控制存货库存,减少储备资金占用。(2)在存货管理的手段上,要充分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工具,提高存货管理的实时化、动态化、科学化水平。目前水管事业单位的现状是,仓库管理员大多年龄偏大,学历偏低,仓库中存货相对种类偏少,品种单一。故应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使仓库管理员熟练使用存货管理系统,并通过一系列的基础工作实践,全面掌控存货的购入、库存、领用、出库等环节。管理层应进行全过程监控及全过程管理,以获得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为正确决策打好基础。
2.5规范存货的会计核算
(1)存货会计资料要及时处理,仓库管理员月末要及时把入库单、领料单等单据交给材料核算会计,材料核算会计要及时进行核对,及时登记入账。(2)对于较大金额的办公用品、清洁卫生用品等没有在账面体现的存货类资产,应在账面上建立二级库进行管理,即按照存货的管理部门设置二级仓库,由专人对该类存货进行收发管理。
3结语
【关键词】采购;企业管理;对策建议
物资、工程和服务采购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管理与监督,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是提高企业效益的重要举措。但在实务操作中,采购业务不规范甚至弄虚作假问题普遍存在,既降低采购效率,增加采购成本,还可能引发法律和廉政风险,需引起企业管理层的高度重视。
一、企业采购管理现状
采购活动,是指企业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物资、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委托、雇用、租赁等方式。一般而言,采购活动是企业内控活动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国有企业,要求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做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或主管部门的要求,制订相关采购管理办法,明确操作标准、规程及模版,成立采购管理活动领导决策及执行机构,完善组织架构,固化工作机制,指导督促企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原则,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采购活动,约束规范采购过程。同时将采购管理活动以公招率等形式纳入内控或绩效考核的范围。从采购活动开展情况看,企业一般会设立由综合管理、财务、监察、法规等部门组成的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采购管理的具体业务。采购方式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模式,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5种方式,其中,公开招标以其透明、公正、安全等特征,在企业采购活动中广泛运用,已成为采购的主要方式。以某企业2015年采购计划落实情况为例,剔除未执行项目、集中采购等特殊项目后,公开招标项目已占总采购量的84%。总体而言,目前企业采购管理的规范意识已普遍增强,制度体系已逐步建立,规范执行已成为常态,采购项目从计划提报、审核、分解、变更到采购方式的选取,再到采购运行过程组织及签约履约,大体能够对照制度有序实施、留存记录、可查可溯,但也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二、采购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一)应招未招
即将本企业规定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如某企业2015年非公开招标项目共771个,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量16.43%,主要系服务类采购项目,其中50万元以上的项目28个,10-50万元的项目134个,1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609个,占总数79%。(详见图1)抽查发现,部分项目的立项依据与企业采购制度规定不符,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编造理由或借口来逃避公开招标。有的项目以“来不及招标”为由未实施公开招标,有的项目以“涉及商业机密、服务延续性”等理由采用非公招方式,有的项目在限定地域、品牌后,人为造成“唯一性”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2、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未公开招标。部分单位在面临安置分流人员、长期用工稳定、照顾原三产等历史遗留问题时,有针对性地选用单一来源方式。3、异常公招流标后转入。一些单位通过限定区域、品牌等方式人为“安排”公招流标,而采用为非公招采购。通过这种方式,使非公招项目理由更充分,操作“更加规范”。4、受市场环境或其他外界因素限制。如网络运营商、书籍采购、广电、纸媒等,虽有多家供应商可供选择,但受地区市场所限及居民消费习惯影响,采购单位的选择余地实际并不大,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有些项目因地方保护、协作单位要求等因素而未实行公开招标。
(二)虚假招标
即采购活动未严格按法律和制度规定的公开招标要求及程序执行。实际采购过程中,有的利用信息盲区,设置倾向性条款、调整评分规则、操控或影响评标过程等,选择预设供应商;有的则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的定点供应商“中转”开票,提高公招率。具体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1、将非公开招标项目包装成公开招标项目。对涉及到垄断市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项目时,部分单位选择承受违规追责风险采取非公开招标方式,而部分单位则选择为预设供应商“包装”公开招标流程,实现形式上的公开招标。2、将直接采购包装成公开招标项目。一些单位在常规项目采购中,或纯粹为提高公招率,或为掩盖实质上的直接采购行为,而包装公招流程。3、利用公开招标供应商“中转”开票。由于中标供应商难以满足采购项目的需求,将业务转由第三方执行,费用发票仍由中标单位开具。4、将不属于采购的费用报销支出“包装”公开招标流程。在采购实务中,采购和报销之间存在模糊地带,如110报警服务年费、防雷检测费、白蚁防治费、特种设备安全监测费等项目,无须通过采购过程即可直接列支,但有的单位为规避道德风险,或为实现采购流程“全覆盖”,进而将上述项目也包装成公开招标流程。
(三)编造采购文档
除为虚假招标编造文档材料外,部分单一来源采购的真实性并无疑异,但由于谈判和采购实施过程流于形式,导致部分文档不符合制度要求。如公安、电力、医院等供应商处于绝对强势地位,往往提供格式化合同,不响应和配合采购单位的谈判、询价等采购程序,部分采购文档只能编造存档。
(四)采购缺乏实效
部分采购项目在前期若干环节出现失误或错误,造成采购质量无法达到预期、采购效率大幅下降或采购成本大幅上升。1、采购文件编制粗糙影响采购成效。如办公用品、车辆维修、零星维修、培训等项目采购文件中,有的对标的物描述不精准,有的在某些与标的属性关联不大的条款上设置分值过大且没有评分细则,采购操作性不强。如某企业办公用品定点库招标,仅标注了标的名称但没有明确品牌、规格、型号、计算单位等,致使5家投标人报价从184元到857元不等,影响采购行为。2、采购控制价未设置或设置不合理。有的项目没有设置采购控制价,致使中标价高于企业财务预算,或高于同期库内供应商报价。有的企业设置的控制价不合理或直接以预算价作为控制价,使控制价严重偏离市场行情,造成高价采购或项目流标。3、采购文件的公示范围有限。有的企业规定采购单位必须在省级以上媒体采购公告,但由于省级以上采购网与多数本地供应商的信息获取渠道存在偏差,采购与供应信息的不对称造成部分市县分支机构公开招标项目流标。4、评标或谈判随意,存在失误甚至过错。如评标方式简单粗暴,不考虑数量权重直接加总单价并作为中标依据,落入不平衡报价陷阱,选择的中标人采购总额并不一定最低或最合理;评标人员为减少工作量,评标时实行“分工协作”,一人负责一项,以个人评价代替集体评价,造成对主观性较强的软性指标,其中部分是关键性指标进行评价时出现重大差错,导致不符合需求的产品中标。上述情况均会对采购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三、原因剖析
采购活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普遍在于方式选择、采购文件准备、采购公告、招投标组织、评标谈判、材料存档等过程中,既有程序上的,也有内容上的,对采购效率和采购成本造成很大的影响,一方面,应招未招,甚至编造材料掩盖虚假招标行为,不仅影响采购成本,更可能形成舞弊和利益输送,加大廉政风险。另一方面,对不适合公开招标的项目强行组织公开招标,表面上虽提高了公招率,但会严重降低采购效率,或大幅提高采购成本。从效率上讲,拟定招标文件,到采购公告,到实施招标,履行整个招标程序至少1个多月,如采用人为安排流标再采用非公开招标形式的,则需更长时间,采购效率大大降低;从资金成本上讲,请专业机构编写招标文件、设置招标流程,均要支付费用,特别是对一些通过第三方中转的项目,实际采购成本甚至比直接采购更高。更值得关注的是,采购活动的随意性,表面上看是工作缺乏责任心,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企业和社会诚信缺失,规矩和法制意识不强等问题,不仅直接影响企业效益,也不利于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对国有企业而言,甚至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鉴此,有必要认真分析采购活动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并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真正做到应招尽招、真招实招,提高采购成效。目前而言,问题原因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一)制度不够完善
1、“应招”的范围界限不够明确。现行制度规定了非公招的特定条件,除外,只有公招流标才能采取竞谈,金额小、公招成本高的项目只能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实务中如创新、管理咨询、法律服务等咨询类供应商的人合性较强、服务质量事前难预见、难评价,相比公招方式,竞谈能更好的了解供应商。而大量的小、零、散项目,因利润绝对值低,对供应商的吸引力不强,加之应标成本高、卖方市场等因素,历来流标率高。从考虑招标成本,提高采购效果和采购效率的角度出发,选择竞谈等非公方式采购更合理,但显然与制度规定的适用条件不符,致使部分企业“另辟蹊径”,通过公开招标流标证明其非公招的合理性。2、控制价设置相关制度规定缺失。合理设置采购控制价,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实效的关键。由于制度未强制要求设置控制价,因此不设置或未合理设置控制价并不违规,加之确定合理控制价的难度较大,多数单位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或有意规避。3、采购信息公告的要求不够明确,操作性不强。目前,制度只规定必须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告采购信息,但未明确在本地媒体公告的要求。导致采购单位是否在本地媒体公告,取决于当地政府采购网是否接纳企业采购项目,也取决于采购单位是否重视并愿意付费刊登公告。4、采购与费用报销的边界不明确。采购的要义是以合同方式取得资源和服务,看似明确,但实务中仍存在边界模糊、难以判断的情况。一些开支,如报警系统采购和年费开支、税务金税系统采购、白蚁防治、防雷、高压配电、车辆尾气检测、协会会费等,费用开支的对象大部分不属于政府机构,但不具备选择供应商的条件或议价基础,究竟应走采购流程还是走报销流程,各单位处理方法不一,有的单位甚至将其全部纳入采购,造成低风险采购项目的高成本投入和低效率产出。
(二)认识不够清晰
1、对应招尽招的认识存在误区。采购制度设计的初衷,是落实“应招尽招”,主要目的是防止“应招不招”,但并非全部都招。而公招率是侧面反映采购状况的指标,而不是采购机制的运行目的。但实务操作中,采购工作参与各方,制度制定者、执行者、监督者之间,领导和部门之间,对采购方式、程序要件或某些具体节点要求的理解存在较大差异。大部分企业将公开招标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或虽不考核但定期在系统内对采购情况进行公示,部分单位把“应招”理解为“都招”,为应对考核或使公示结果更漂亮,片面追求公招率,将本就不需要公开招标或不适合公开招标的项目,甚至是费用列支项目都“包装”成公招项目,造成公招率的虚高。有的单位甚至利用信息盲区,设置倾向性条款、调整评分规则、操控或影响评标过程等,选择预设供应商,造成虚假招标。2、对采购效益理解不全面。有的单位片面地认为“采购价不高于历史价格才是采购效益的体现”,不主动了解市场状况等基本情况,凭主观臆断设置门槛和条件,违背客观经济规律,造成采购流标或采购质量下降。
(三)执行不够严格
1、前期市场调查不充分。部分单位采购的前期市场调查方法简单、手段落后、调查取样不够,或询价供应商恶意虚报价格,导致控制价大幅度偏离市场,影响采购成效。2、采购业务能力缺失。采购成效的高低,与经办人员主观态度和客观能力密切相关。实务中,负责采购的部门或人员对采购制度流程和标的物的熟悉程度,采购文件的制作经验,市场调查方法的熟练运用,商业谈判的经验和技巧,对市场博弈规律的理解和掌握等能力,与采购要求尚有差距,影响采购的实效。3、工作随性不负责任。有的单位对标的物特性未进行有针对性的了解,招标文件只简单设置几个指标,且未进一步设置评分细则,甚至直接拷贝、抄袭其他采购材料,造成招标材料与实际采购要求脱节。如肥皂采购项目中,对关联度不高的服务方案和服务计划分值设置达到25分,绿化采购项目中对苗圃面积的打分只简单设置0-10分。
(四)监督不力
1、现场监督流于形式。现场监督的要点不够明确,部分单位的现场监督人员仅出勤,实际作用发挥有限,却在形式上为不规范的采购活动背书。2、执行与监督职责不明确。执行部门未切实履行采购活动的主体责任,提交审核的采购文件错误较多,而参与采购活动监管的其他成员则持“事不关己”的态度,对问题视而不见。
四、加强采购管理的对策建议
针对采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企业应加强研究与实践,探索符合经济规律与管理发展进程的采购管理模式,有效平衡效益与规范,切实提升采购成效。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流程,有效控制采购风险
目前企业采购活动缺少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等要素,执行、控制、监督“一刀切”、“胡子眉毛一把抓”,应招未招、虚假招标、执行随意等情况较为普遍。对此,建议进一步完善制度流程,从规范性与效益性兼顾的角度出发,研究处于不同市场地位时的内部控制要点和控制规范,确保更加全面地适应多变的外部市场环境。如全面推进采购一体化建设,大力实施模板化管理;细化采购目录、明确释义、修订流程,进一步厘清认识,明晰采购边界,有针对性地梳理操作流程,明确操作要点;研究物资和不同类型服务采购的特点,合理界定不同类型项目的评标权重区间,评标更科学、规范;将设置采购控制价作为强制性条款列入相关制度,同时加强对合理确定控制价方法的研究;完善前期调查的相关规定,明确市场调查的要求、方法与手段,增强事前调研力度;利用大数据打通采购信息互通的屏障,确保信息共享;打通政府采购平台,利用政府采购信息提高采购效益和效率。
(二)进一步推进集中采购,有效增强采购实效
加大集中采购力度,实现程序与业务双集中,用业务集中推动业务流程的趋同,以点带面,形成从业务计划、财务预算、管理流程的联动,全面深入推进采购一体化。在此基础上完善采购制度、标准与流程,并以模板化的形式,持续优化流程、精简环节、统一标准、提高效率。首先是要立足实际,合理“建模”,经上下协同,充分把脉,明确不同采购方式的操作流程节点、各类招标文件模板及记录表单。其次是要强化常态“用模”,将其作为依规办事、简约管理、弥补短板的有效措施,融入采购全过程;第三是敢于否定,持续“优模”,实时关注模板使用效果,针对操作难点及时解释引导,并能根据采购要求与市场变化,不算优化,确保实效。
(三)进一步理清职能定位,有效实施采购监督
执行与监督分离,明确采购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有益于采购政策的贯彻落实。由于部分单位的监察、审计等监督部门往往都是采购委员会或办公室的成员单位,在角色识别和职能定位上存在混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较为普遍。建议进一步理清监管流程和要点,从制度层面统一操作口径,明确执行与监管部门的责任定位,避免职责推诿与监管“背书”的现象;探索“分层监督”模式,整合优化监督方式,建立现场监管模板及有效的责任落实与追究机制,突出监管实效。
(四)进一步关注系统运行,有效提高数据运用效力
信息化是控制采购流程,规范操作,防范风险的重要抓手。建议要加强对采购数据的常态采集与分析,建立采购基础信息库,从微观数据出发,以宏观视野审视,用“大数据”手段重新挖掘数据价值和内涵;在完善信息系统功能的基础上,将采购流程完全系统化,逐步取消线下审批流程;以系统项目编号为标记,实现采购报销等业务流程的融合,实现采购行为的硬约束。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