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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双基教学 以人为本 审美教育
新的《音乐课程标准》颁布后,一段时间以来,我们所见到的理论文章或音乐教师的教学论文中,几乎口径一致的批评以往的重视音乐知识与技能教学、训练的做法,似乎这样做就是贯彻新《音乐课程标准》的理念。在对新、旧教学观念的对比,对于上述教学的争议,简单地谈点自己的看法:
一、对"双基"教学的历史回顾
音乐教学在当时的学校教学中,虽不是核心课程,也不存在考试压力,但在这一教学思想的统领下,学校音乐教育也出现了以"双基"教学为重点的教学思想。在学校音乐教学中,教师普遍重视识谱、基本乐理以及演唱(演奏)技能的传授与训练。人们由此普遍认为,这是造成学生"喜欢音乐但不喜欢音乐课"的缘由之一。让我们先来看看旧的教学大纲中对音乐"双基"教学任务的描述:"培养学生具有独立视唱能力,发展音乐听觉和增强音乐记忆力,培养正确的节奏感,获得有关音乐语言要素和音乐表现手段的基本知识......"再从《中小学校音乐教学法》来看如何要求音乐知识和技能教学:必须进行基本乐理知识的讲授和较系统的视唱练耳基本训练......繁、难程度可见一般。由此可见,广大的音乐教师也即按上述方针的要求,积极地开展以音乐知识和音乐技能教学为首要的音乐课堂教学。中小学的音乐"双基"教学内容大致包括了乐理知识、视唱练耳以及歌唱、器乐等等。就音乐知识与音乐技能的教学本身来看,原先的系统、孤立的知识传授以及强调技能训练的规范与法则,难免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与中小学生的心理不相适应。加德纳对比中、美两国的音乐教育认为:中国的音乐教育能保证学生取得一定的知识和能力,但由于机械地学习与训练,已使学生丧失了兴趣,没有了创造与表现音乐的想象与愿望。
二、对"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人为本"的全新教学理念的解读
新颁布的《音乐课程标准》提出了十个基本理念,其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理念,充分体现了素质教育的要求,也合乎音乐艺术的本质属性--音乐艺术从本质上讲是表达情感的。在音乐教学中,只有让学生的情感得到充分的体验,进而才能感受到音乐的本质。在这一认识基础上,音乐教育自然要摒弃以往以知识传授、技能训练为首要的教学观念,这是教学思想的历史性的进步。
《音乐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体现了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即"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作为美育重要组成部分的音乐教育其根本目标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而不是培养演奏家、理论家的专才教育。"以人为本"是教育思想的一大飞跃。华东师大周蓓提出音乐教育是"人本教育"而非"文本教育"(指把知识的掌握作为能力获得的先决观点),也即要改变过去重知识传授为主的教学方式,而需以发展学生的音乐感受、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为本的"人本主义"教育方式。如今这已是广大音乐教师共识。
三、审美教育理念下的音乐知识与音乐技能教学
音乐"双基"教学与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学,两者间似乎是有本质的矛盾的。例如前者强调知识、技能的学习与训练,学习过程中学生往往是被动接受者,它不利于学生的自主学习与创造性发挥,容易使学生产生厌倦心理,磨灭学生的音乐兴趣。这与要求学生进行情感体验、发展学生的音乐学习兴趣的审美教育理念的确是背道而驰。因此,新的课程标准不再提出强化音乐知识与音乐技能的教学,也不再有"双基"教学的提法。问题是无论教学理念多么先进,中小学音乐教学始终离不开识谱、歌唱、器乐等教学内容。如唱歌教学就得有一定的规范。新的《音乐课程标准》也要求学生有一定的识谱的能力等等。让我们来看看美国的《艺术教育国家标准》,它对音乐学科本身的重视程度没有减弱,要求学生掌握必要的音乐概念、技能它是音乐教育的基本要点。因为,最终音乐课总要教音乐、学音乐。那么,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学,如何来摆正音乐知识与音乐技能在课堂教学中的位置呢?
1、认识到音乐的审美教育是终极目标,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掌握是必要手段,这是亘古不变的。音乐本身是艺术与技术的完美结合,无论是歌唱、乐器还是日常的音乐课堂教学,离开相应的知识与技能,美的音响也就不复存在。因此,知识的学习与技能的掌握是音乐教育过程中必要的教学内容之一。这一点上,无论是过去的教学大纲,还是现在的课程标准,认识上是有共通之处的。然而,新的课程标准更强调音乐教育的审美作用,将其作为教育的核心理念,明确了音乐课知识、技能的学习与审美目标的相互关系。
论文摘要:本文结合国内研究动态,通过实践,以《音乐课程标准》的内容标准的四个领域作为切入点,论证了音乐本位意识在《音乐课程标准》中的体现。
《音乐课程标准》是2001年7月由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的实施方案。《音乐课程标准》力图在“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和“实施建议”等方面全面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以及情感态度与价值”三位一体的课程功能,从而促进学校教育重心的转移,使素质教育的理念切实体现到日常的教育过程中。《音乐课程标准》结合本学科的特点,加强过程性、体验性目标,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亲自实践、独立思考、合作探究,从而实现学习方式的变革,改变单一的记忆、接受、模仿的被动学习方式、发展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一、音乐本位意识的体现
《音乐课程标准》中内容标准主要体现在四个领域之中,即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
1.歌唱教学是全面学习音乐的基础。歌唱活动直接与情感相关联,与心灵相沟通。在学习歌唱的过程中兼顾欣赏、练耳、视谱,了解音乐知识,增进对音乐认识的最佳途径。在歌唱教学的过程中教会学生音乐知识、培养音乐能力,让学生通过歌唱来体验音乐,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歌唱作为学习音乐的基础,理应受到足够的重视。歌唱在学校美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其他形式所无法替代的,只有把歌唱教学摆在中小学音乐教育的首位,才能全面提高学生的音乐修养,促进素质教育的推进。
2.欣赏教学是《音乐课程标准》中的一个突出重点。《音乐课程标准》对音乐欣赏教学精神内涵的解释中可以看出:“欣赏教学是培养学生音乐感受、欣赏和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中外优秀音乐作品对于开阔学生视野,提高文化素养,丰富情感具有重要意义。音乐欣赏至少需要三种能力:即认识能力、兴趣能力、欣赏能力。面对不同的音乐客体,音乐欣赏的主体心理活动大致经历了选择、认识、感悟、融合、影响这样一个过程。音乐欣赏过程,既是一个三种能力递进的过程,也是人的心理从平静到逐渐愉悦的过程,也是美育效果逐步深入的过程。这正反映了音乐作为审美艺术途径的重要手段,始终体现着《音乐课程标准》的音乐本位意识。
3.器乐教学也是中学音乐教学的重要环节。器乐教学是学生学习音乐的途径之一。首先要选择适宜的乐器,注意音准和音色,不可把音准、音色不佳的乐器引入课堂。要重视器乐曲的选择与编配,不宜偏大偏难。教学中要体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原则,注意同唱歌、欣赏、识谱等教学内容的配合,也可课内外有机结合,以提高器乐教学水平。通过器乐演奏美的音乐不但能激发、影响学生的情绪,促进智力的开发,而且能陶冶情操,净化心灵,这就是器乐进课堂的意义所在。如果在器乐教学中一味追求技能技巧的操作、训练,甚至以学生演奏器乐的水平高低来评价音乐课堂教学的标准,必然不能达到教学目的,也是违背《音乐课程标准》精神的。
4.识谱教学是学生学习音乐的必要环节。识谱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意识,培养他们的乐感,从而具备独立的音乐欣赏能力。在选择教学用谱的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有利于学生学习和掌握识谱知识和技能。教学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注意和唱歌、器乐、欣赏教学的配合,既要避免单纯的知识教学,机械的技能训练,又要适当注意自身体系的循序渐进和内容的完整。识谱教学应着重培养节奏感、听觉能力、准确歌唱能力、创造性能力。这些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生加强对音乐审美的感知,也有利于找准音乐本位意识。
二、对《音乐课程标准》中“音乐为本”的认知
教学目标是教学所预期达到的境地和标准。它是教学的起点和归宿,影响教学过程的设计,决定教学内容的选择和安排,制约着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选用,决定教学结果的测量和评价。 转贴于
(一)传统《音乐教学大纲》和新制定《音乐课程标准》的对比
从中不难发现,《音乐教学大纲(修订稿)》相比起《音乐教学大纲(试用稿)》减少了音乐的政治教育功能和德育功能,降低了音乐学科知识和技能难度,更加贴近中学生音乐心理的实际。但是它也存在三个方面的不足:第一、对音乐的本质认识不够,缺乏音乐课程自身特有的本质特征的表述;第二、认识到了美育的重要性、音乐的美育功能和音乐教育“育人”的本质,但是表述得不够明确;第三、有德育化倾向,把音乐作为实施其他教育的工具,削弱了音乐课程存在的相对独立性,失去了音乐课程特有的价值和功能,淡化了音乐学科的自身特点。《音乐课程标准》的课程目标以音乐和育人为本位,突出了学科的自身特点和人文性,丰富了音乐教学的审美内涵。
(二)音乐课程内容在传统《音乐教学大纲》与新制定《音乐课程标准》的体现
课程内容框架的不同,体现出了两种不同的教育理念。《音乐教学大纲》的课程内容框架是在应试教育理念的影响下以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核心构建的,突出的是音乐学科的特点;而《音乐课程标准》的课程内容框架是贯彻素质教育的精神、以音乐审美为核心构建的,注重的是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的整合。基于这种认识和定位,《音乐课程标准》在《音乐教学大纲》的基础上,除了将《音乐教学大纲》原有的课程内容整合成感受与鉴赏、表现两个方面之外,还增加了音乐与相关文化、创造两个部分的内容,让学生在围绕人文音乐主题的学习中轻松、快乐的学习和感受,也使学生自然而然地掌握了音乐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在《音乐课程标准》的精神指导下,新教材体现了以音乐本位审美为核心的理念,时刻关注音乐与人、音乐与自然、音乐与民族、音乐与人文的关系,深刻强调了音乐本身的美育教育功能。
三、结语
中学音乐教育是以审美核心理念的音乐自身功能的教育。音乐不再是德育或者政治教育的附属,而是回归了它本身,以音乐本身的审美为本位意识的思想深刻反映在音乐课程标准之中。笔者以自身的实践为依据,发现现代中学音乐课堂中音乐本位意识在新课程标准中突出的显示,并且以传统音乐教学大纲和新课程标准的精神指导下三种不同版本的教材为依据,论证了新教材中所体现的音乐本位意识,以实践材料、直接和间接的材料来进行论证,得出客观结论。
参考文献:
[1]周芳.如何在音乐课堂教学中实施“音乐本位原则”[J].
儿童音乐,2009(8).
[2]李玉芬.立足音乐本位,打造静、净、实、雅的音乐课堂
当前,“提倡学科综合”的教学理念已被广大音乐教师普遍接受和认同,在实践中也进行了某些有益的尝试,但在具体实施中要走出“盲目综合”的误区,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一、音乐课的综合是以音乐为本的综合
《音乐课程标准解读》中有句很重要的话,即“音乐课程的综合,是以音乐为本的综合。”这就是说,音乐课要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音乐课中要体现音乐。在教学中,必须以音乐为本,引导学生参与丰富多彩的音乐实践活动,如果把各类艺术、各种学科与音乐平分秋色、并驾齐驱,让其他学科、艺术取代音乐的主体地位,那么,作为“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的音乐课程就会异化为另类课程,失去在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存在的意义。
二、其他学科的内容必须紧贴着音乐
其他学科的内容必须是由音乐直接生发出来的,与音乐内容紧贴着,脱离具体音乐作品的、牵强附会的“学科综合”并不是明智的做法。其他学科必须要蕴涵在音乐之中,要通过教学让学生感悟得到,或是揭示出来,以拓宽他们的文化视野,增进对音乐的理解、感受、表现和创造。综合其他学科的内容,必须对学生学习音乐有助益,而不是用其他学科的知识来取代或削弱音乐在音乐课中的主导地位。
三、注重内心的音乐审美与感受
课程标准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欣赏或唱歌教学与舞蹈、表演相结合,诱导学生从音乐的审美体验与感觉出发,发挥想像力与创造力,进行与音乐情感和风格相协调的、自由的、简朴的、个性化的设计,不是仅仅就歌词、节奏作整齐划一的程式化舞蹈或机械式动作。一切与欣赏或唱歌有关的舞蹈或表演,只有是从学生内心的审美体验出发来表现的,才是有价值的,是对学习音乐有帮助的。
如《当兵的人》这一课,有一位教师是这样设计的:上课伊始,教师播放《当兵的人》的影碟,通过精彩的画面和激昂的音乐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将学生带入歌曲的氛围。然后是欣赏和学唱《当兵的人》这首歌,学生先随音乐轻声唱词,后师生边分析音乐边唱谱。师生通过对话的方式对音乐的力度、A段B段的情绪等作出分析;通过视唱对乐句有休止和无休止加以对比,让学生理解歌曲,感受歌曲的进行曲风格。之后,进一步与学生探讨,歌曲演唱时哪几句声音饱满有力,哪几句声音连贯抒情,如何采用不同的方式为作品配伴奏、设计演唱方案和声音效果。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设计出了用小军鼓伴奏的方案,采用领唱和齐唱等方式表现歌曲。最后拓展阶段,让学生欣赏其余军旅歌曲,如《一二三四歌》、《说句心里话》、《小白杨》,加深对军旅歌曲的理解和对军人的热爱。
四、重感性体验,轻理性说教
记得一位伟人说过:“语言的尽头便是音乐。”教师过多的语言文字描述会限制学生的艺术想像力。特别是结合美术或文学,将某首具体的音乐作品,或某某旋律片段,甚至是某个音符与特定的人或物简单的对应起来,极易导致学生对音乐艺术的曲解。音乐与其他学科综合,重要的是体现在学生的鉴赏、表演、创造等实践活动中,语言文字的表达,只能是“画龙点睛”。因为音乐主要还是种听觉艺术,在欣赏音乐作品时,一定要从学生的感性体验出发来理解音乐,而不是简单地用语言来描述。
五、音乐课的综合,要把握好度
音乐课程标准,是规范和指导音乐课程实施的国家文件,是音乐课程理论建设与实践发展的结晶和产物。十几年来,作为基础教育组成部分的音乐课程,正在经历着一场前所未有的改革,在新课程理论支撑下的音乐课程实践,使我国学校音乐课程与教学发生了全新的变化。如果说,2001年颁布的音乐课程标准标志着我国基础音乐教育迈入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进入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发展时期,那么,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则体现了我国基础教育音乐课程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
从理论层面来看,课标阐述的音乐课程价值、性质、理念、目标、内容和实施建议等,都是经过反复论证、精心提炼、高度概括、同音乐课程密切相关的理论问题,分别回答和说明了音乐学科为什么要在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存在,其在人的成长与发展过程中具有怎样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哲学、教育学、心理学基础是什么,其阶段目标与终极目标在哪里,实现其目标的途径又有哪些……换一个通俗、简单的表述,对于学生来说就是“为什么学”、“学什么”和“怎样学”的问题,而对于教师来说即是“为什么教”、“教什么”和“怎样教”的问题。
2011版课标对于上述问题的阐述体现出一系列新意,例如,从学习者角度出发的音乐课程价值阐述:“音乐课程的价值在于:为学生提供审美体验,陶冶情操,启迪智慧;开发创造性发展潜能,提升创造力;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增进对世界音乐文化丰富性和多样性的认识和理解;促进人际交往、情感沟通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建立在人类学、审美主义哲学、实践主义哲学三种哲学观点上的音乐课程性质阐述:“人文性—音乐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而深刻的人文性”;“审美性—以美育人的教育思想是我国教育方针的有机组成部分”;“实践性—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聆听、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多种实践形式才能得以实施”。体现了教育学、心理学原理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音乐课程理念阐述:“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明确了总体、终极目标和具体能力目标的课程目标阐述:“培养学生对音乐持久的兴趣,和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培养良好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发展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作能力”。以音乐活动方式划分教学领域的课程内容阐述:“感受与欣赏(音乐表现要素、音乐情绪与情感、音乐体裁与形式、音乐风格与流派)、表现(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识读乐谱)、创造(探索音响与音乐、即兴编创、创作实践)、音乐与相关文化(音乐与社会生活、音乐与姊妹艺术、音乐同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建立在学科教育学、教学论以及课改实践基础上的实施建议阐述:“遵循听觉艺术的感知规律,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重视教学目标的设计与整合;注意音乐教学各领域之间的有机联系;正确处理教学中的各种关系;积极引导学生进行音乐实践活动;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以及教学评价、教材编写、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方面的阐述。
从实践角度来说,音乐课程改革既是音乐教育理论、观念的发展与变革,同时也是音乐教育实践的发展与变革。一方面,新的音乐课程理念要在实践中得到验证,另一方面,音乐课程实践将会不断地修订与完善课程理论,因此,音乐课程的具体实施在音乐课程改革中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2011版课标汲取了课改十年正反两方面的实践经验,在坚持体现课改基本成果的发展方向的同时,认真反思和解决课改实践中产生的各种问题。例如,继续坚持音乐教育观念的变革,坚持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课程理念,重视对音乐的情感体验及对不同音乐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认知,彰显音乐课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情操、健全人格和以美育人的功能,形成积极主动的音乐学习态度,使获得音乐知识与技能的过程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重视音乐课程的均衡性和综合性,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关注学生的音乐学习过程,合理体现教学活动中的学生主体、教师主导关系,创设便于师生交流的教学情境,形成生动、活泼、互动的音乐课教学氛围。又如,针对实践过程中出现的对音乐本体关注不够,音乐课脱离学科属性,对音乐教学诸多关系的认识和处理不当,对多媒体的盲目滥用,对教学评价的原则运用失衡等现象,分别从课程理念、实施建议两个方面做了明确的调整。特别是实施建议中力度最大,例如,教学建议中新增写的三个部分完全来源于十年课改的音乐教学实践,具有明确的针对性:“重视教学目标的设计与整合—在音乐教学中,形式服从于目标,方法取决于内容。不管采用什么教学方式与手段,都必须要有明确的针对性和目的性。高水准的音乐教学不仅仅体现为教学形式的丰富,而更在于教学形式所隐含的鲜明意图,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正确处理教学中的各种关系—重视教学设计的预设功能,重视教学过程的生成意义;关注教案文本的价值取向,关注课堂环境、资源的客观变化;强调教学过程的学生参与,也应有必要的教师传授;提倡探究式的学习方法,也应当有适当的接受性学习;倡导合作学习,也要注重发挥个体学习的特点与优势”;“积极引导学生进行音乐实践活动—在教学中,要积极引导学生参与聆听、演唱、演奏、编创以及综合性艺术表演等实践活动,多听音乐,多唱歌,多演奏乐器,多接触乐谱,不断积累音乐实践经验;并有效利用音乐教科书、音响音像资料及网络资源等,培养学生乐于思考、勤于实践的意识和习惯,有效提升学生的音乐实践能力”。上述关于教学建议的新阐述厘清了影响音乐教学的一些因素,理顺了许多教与学的关系,强化了音乐课程教学的实施。
音乐课程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还体现在课程设计思路方面,例如,设计丰富的音乐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正确处理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与审美体验和文化认知的关系;课程内容标准的设计,在明确的规定性和适度的弹性之间寻求平衡,给教师教学和地方音乐课程资源开发留有创造和选择运用的空间;等等。
关键词:奥尔夫 音乐课程 建设 启示
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取得长足进展。众多地方院校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专业,开设了学前教育专业,扩大了学前教育专业招生人数。尤为特别的是,陕西教育学院更名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着力发展学前教育专业。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学前教育音乐课程依然面临众多困难,音乐课程建设进展依然整体滞后。这种局面已经成为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短板。我们以奥尔夫教学法为重要参照系数,探讨学前教育音乐课程建设的重要价值理念。
一、奥尔夫教学法的基本内涵
卡尔・奥尔夫是当代世界著名的德国作曲家和音乐教育家,他所独创的音乐教育体系,对世界众多国家的学前音乐教育产生了深刻而持续的影响。奥尔夫教学法包括以下三层核心要素:
(一)倡导“原本性”音乐教学理念
人本主义思想是奥尔夫教学法的重要哲学基础。奥尔夫谈到:“从出身到教育我一直都深受人本主义思想的深刻影响,我的全部创作和全部作为,都处于这个标志之下。”从人本主义价值立场出发,奥尔夫倡导在音乐教学中深入儿童的情感世界,激发儿童学习音乐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儿童对于音乐的欣赏能力和鉴赏能力。为了深入儿童的情感世界,奥尔夫找到的理论支点是原本性的音乐教学理念。奥尔夫谈到:“我所有的观念,关于一种原本性的音乐教育观念,并不是什么新的东西。我的任务和天职仅仅是从今天的角度,将古老的、不朽的观念重新说出来,并致力于实现它。”
奥尔夫认为运用原始的音乐、原始的乐器、原始的语词形式、原始的动作形式,通过简单的节奏、简单的音高元素和简单的身体动作,能够有效唤醒儿童内在的音乐天性。“在原本性的音乐中,音乐、舞蹈、动作、语言这四个要素是紧密结合,不可割裂的;学习者、聆听者和表演者这三个角色是相互转换,合而为一,不可单独存在的。”原本性音乐内在的多维度有机统一,意味着音乐学习不能够局限于分门别类地音乐学习和舞蹈学习,而是追求两者之间的统一性,以综合性的音乐教育观念,实现人类原始艺术活动的深层次重构。因此,运用奥尔夫教学法,要求教师在教授儿童唱歌识谱的过程中,兼顾渗透式教授儿童演奏乐器。在此基础上,要求教师适当加入即兴舞蹈、身体节奏、歌唱创作等活动环节,促使儿童在活动中全身心投入创作、表演、欣赏与交流。
(二)倡导“情感性”和“民族性”的教学方式
在教学过程中,将语言、舞蹈、音乐、节奏有机结合,重视契合儿童的情感需求。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的选择上,根据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选择符合儿童天性的民歌、童谣、谚语等教学素材于儿童音乐教学。例如在歌唱活动中,使用耳熟能详的童谣、儿歌、花草树木、地名等。从儿童熟悉的环境与事物入手,运用这些贴近儿童生活世界和经验范围的术语,避免开端的专业知识训练和技巧训练,减少学生学习音乐的畏难情绪和心理障碍,激发儿童的学习音乐的兴趣和积极性,能够有效实现教师和儿童之间的情感共鸣。
(三)将民族语言合理引入音乐教学
奥尔夫将民族语言合理引入音乐教学,将语言的语速、语调、语气、语义和音乐的音高、音长、音量、音色等与儿童耳熟能详的民族语言相对应,提升教学效果。语言是民族文化基础的原子要素,通过音乐强化对母语文化的学习,能够更好的传承民族的特色文化。奥尔夫使用的节奏基石,指的是语言中最为短小,最为基本的节奏单元,例如运用自己的姓名、动物名、交通工具、国家名称等等,朗朗上口,充满乐趣。随后,扩展使用成语、谚语作为节奏基石,将成语的划分为小节奏符合,进行即兴编配创作。接着,进行儿歌的节奏朗诵练习。
二、奥尔夫教学法对地方院校学前教育音乐课程建设的重要启示
(一)探索学前教育音乐课程课程综合性和实践性的建设理念
奥尔夫教学法要求将音乐活动和动作、舞蹈、语言紧密结合在一起,综合强化儿童对音乐知识的深度体验,提高其审美能力。实施学前教育音乐课程综合性建设,要求通过艺术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综合创新,将对于学前教育学生的认知、情感、行为、能力的培养过程统一起来,将艺术教育过程的知识性、趣味性、情景性和活动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当然,综合性课程建设并不意味着取消乐理与视唱、钢琴基础与伴奏、幼儿舞蹈创编等课程,而是在有效学习上述课程,有效掌握音乐、钢琴、舞蹈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发挥学生的主体能动性,进行综合性的培养和提升。
在学前教育音乐课程建设中,注重实践过程,有意识地拓宽音乐视野。奥尔夫“原本性”的音乐教育观念突破了我们以往的传统音乐教育模式,被世界各民族音乐文化所在的教育体系所尊重与弘扬。作为学前教育专业的音乐教师,应当向学生们充分传递优秀的音乐艺术与多元音乐文化形态,以有力地拓宽艺术视野。并且,修订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方案,加大课程的实践、实验、见习等环节的比重,在实习实训过程中提升学生的音乐能力。鼓励教师深入基础教育最前沿,开展幼儿园音乐课程改革的调研、咨询和指导工作,从教学一线发现、总结、提炼音乐课程改革的现实课题,实践和检验音乐课程建设的效果和水平,从而实现科研反哺教学,教学促进科研的良性循环。
(二)培养学前教育学生的音乐基本素养和音乐教学能力
培养学前教育学生的音乐基本素养,包括对音乐听辨能力、音乐理解能力和音乐表现能力。从奥尔夫教学法的角度出发,教师能够通过大量的音乐素材帮助学生感受音乐,积累丰富的音乐感性材料。随后,教师对音乐学习过程进行动作创编,有效加入即兴演奏能力,引导学生体验音乐、记忆音乐。最后,在音乐实践活动中巩固对音乐的理解,切身感受音乐的表现能力和表现方式。以奥尔夫音乐的即兴性、综合性、参与性、民族性、大众性为出发点,提升学前教育学生的音乐教学能力。培养学前教育学生感受和表现音乐的丰富性,积极主动进入音乐学习参与,学会引导幼儿进行即兴表演、即兴创作、即兴自由发挥,学会引导幼儿在音乐游戏过程中学会人际交往、群体协调和群体沟通。
基金项目:
本文为咸阳师范学院2015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90;咸阳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1402016。
参考文献:
[1]李妲娜等.奥尔夫音乐教育思想与实践[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