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经济开发区审计重点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以全面开展对种粮农民补贴工作专项检查为切入点,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关键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农民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过专项检查,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农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分级负责,严格把关。专项检查实行市、镇乡、村分级负责、各相关部门严格把关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既要对种粮农民补贴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检查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矛盾突出的种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三)统筹分工,协调配合。要建立专项检查工作组织保障机制,市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各镇乡、经济开发区要统一协调、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统筹推进专项检查工作。
(四)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持一手抓专项检查、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既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制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又注重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对种粮农民补贴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检查的范围。
年度我市发放种粮农民补贴的12个镇乡和经济开发区。
(二)专项检查的内容。
1.种粮补贴政策的落实情况。包括镇乡、经济开发区是否制定相应的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实施方案,补贴政策宣传是否到位,补贴面积是否按政策规定落实到户,镇乡、村有无虚报面积的情况,是否按规定公示等。
2.补贴资金管理情况。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补贴资金是否实行专户管理、专账反映、单独核算,是否按规定时间过“一折”全部发放兑付到户。
3.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有无代领代扣补贴资金,以补贴资金抵扣农民上交费用情况,有无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有无存在补贴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的问题。
4.“一折”存折管理情况。有无收回农民“一折”专用存折,有无随意发放、多头发放的问题,重点检查新增户、种粮大户的种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5.对广大农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年8月30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分五个阶段。
(一)部署动阶段。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监察、财政、审计、农办、农委等部门参加,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动专项检查工作。各镇乡、经济开发区要按照检查组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12个镇乡和经济开发区要按照专项检查的要求,对本单位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
(三)重点检查阶段。市专项检查工作组根据各地自查自纠情况,结合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制定重点检查方案,确定重点检查的对象和检查方式,对相关镇村进行重点检查。主要采取抽查方式,抽查被检查镇乡和经济开发区有关种粮大户,检查面不少于20%。以听汇报、看账册、查资料、向农民直接询问核实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对种粮补贴工作进行深入的检查。对农民群众来电来信反映的问题逐一重点检查。
(四)处理整改阶段。各镇乡、经济开发区要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市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并于9月25日前完成整改工作。整改情况报市专项检查工作组,整改数据由各镇乡、经济开发区财政部门负责汇总上报市财政局农业科。
(五)总结汇总阶段。市专项检查工作组全面汇总各镇乡、经济开发区检查情况,并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全面、客观评价当前对种粮农民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总结专项检查工作做法和成效,提出改进和加强对粮食直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经济开发区和市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尽快成立工作机构并抽调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市相关部门必须确保抽调人员落实到位。检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专项检查必须建立完善的分级负责工作机制。一是统一组织机制。要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各环节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二是分管工作机制。市专项检查工作组要合理分组分工,负责对所检查单位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等工作。三是协调配合机制。市各成员单位在检查工作中应协调配合,共同完成检查工作任务。四是定期报机制。各检查小组要主动将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向市专项检查工作组报,重要事项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税收入库预算级次的管理和划分,中央、自治区级税收入库预算级次的管理及划分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税收入库预算级次管理有利于全县税源的划分与监控,进一步理顺县级与乡级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乡镇协税护税的积极性,强化县乡两级财源建设,完善全县重点税源的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增加税收收入,实现税收入库预算级次的规范化管理。
第四条县政府统一负责全县税收入库预算级次管理工作,县财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县国税局、地税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局、人民银行支行(国库)(以下简称国库)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税收入库预算管理工作。
第五条税收入库预算级次的确定
一、凡在我县注册私营以上企业和可镇范围的个体工商户缴纳的税收属县级财政收入。在各乡镇注册的运输企业税收,仍属乡级财政收入。各乡镇引进的经营业务不在我县行政管辖范围的企业,实现的税收属乡级财政收入。对各乡镇经县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税源和重大建设项目实现的税收,税收返还比例采取一事一议。
二、县城可镇范围,经济开发区、金三角开发区范围的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归县级财政收入。
三、县级以上单位及各职能部门在乡镇投资的建设项目,凡报帐单位属于县级以上单位和县级职能部门的应纳税收属县级财政收入。
四、生产经营地址在县城可镇范围外(不包括经济开发区、金三角开发区)的中小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下),在建设期间应缴的建筑营业税和经营期间的营运税归乡级财政收入。
五、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重点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如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风力发电等)以及大型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建设期间实现的建筑营业税,归县级财政收入。
第六条重新规范县级与乡级税收征管范围后,县乡财政体制结算办法按新管理体制确定。对应按本办法返还乡镇的税收收入,由财政局年终予以返还。
第七条财政局按季与地税局、国税局、工商局核对管户,掌握私营以上企业注册登记情况,加强企业税源监控,避免税收流失。
为深入实施“工业兴市”战略,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功能区(以下统称为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工业园区建设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为目标,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管理集成、良性发展”的要求,积极引导和促进工业园区走整合、提升、发展之路,不断增强产业集群化发展能力;坚持以企业为主体、项目为抓手、改革为动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品牌创新,不断提升工业园区经济综合竞争能力;坚持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不
断提高工业园区集约化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以优化投资环境、构建公共平台、提升便捷服务为重点,不断营造工业园区经济发展优势。
(二)发展目标。到2011年,全市各工业园区主导产业的产值比重达到80%以上,每平方公里年销售收入达45亿元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的电耗、水耗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50%的工业园区建立研发等公共服务平台。建成超200亿元工业产值的工业园区2个,超100亿元工业产值的7个。逐步建立完善以市场运作为主的开发机制,以生产业体系建设为重点的保障机制和以提高技术水平、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创新机制,努力将工业园区建设成为产业特色明显、规模效益显著、资源利用高效、符合循环发展要求的生态型、示范性的产业集聚区,成为全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高地(各工业园区发展目标详见附件1)。
二、强化产业导向,努力提高工业园区发展质量
(三)产业定位。各工业园区都要从当地的产业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和人文特点出发,按照注重特色、形成规模、集群发展的思路,明确1—3个主导产业作为发展方向,抓好对龙头企业重点项目的扶持培育和招商引资工作,建立以技术研发、产业配套、产品营销为目标的协作联营一体化网络,带动和促进上下游企业的聚集与产业链的延伸。要引导和鼓励同类产业的企业向专业化特色产业园区集中。要加强主导产业的核心地位与作用,创建分工专业化、技术高新化和园区生态化为特征的产业集群发展新模式,有效提升工业园区的总体发展水平,形成各具特色、层次分明、功能完善、有机链接的产业功能区空间布局,保证工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
经充分论证、认真审定,明确我市各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为:
工业园区名称产业定位
xx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通信设备、生物医药、机械电子及相关行业
xx经济开发区场口新区机械电子仪表、新材料及相关行业
xx经济开发区新登新区机械电子仪表、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铜业)及相关行业
xx市富春通信电子功能区通信设备、机械电子及相关行业
xx市春江造纸功能区造纸及相关行业
xx市东洲五金机械功能区机械电子仪表及相关行业
xx市鹿山机械电子功能区机械电子、轻纺及相关行业
xx市高桥化工机械功能区化工、机械电子及相关行业
xx市大源造纸建材功能区造纸、金属制品及相关行业
xx市灵桥造纸功能区造纸、化工及相关行业
xx市上官体育用品功能区各类球拍等体育用品行业
xx市环山再生铜加工功能区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铜业)
(四)项目准入。入区项目要符合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要集中力量引进和扶持一批技术先进、市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特色产业和优势企业,通过产业链的配套和延伸,构建能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具有鲜明产业特色、助推主导产业快速裂变扩张,带动一大批中小企业集聚发展的产业集群,通过园区主导产业的培育和竞争力的增强,来实现错位发展。要特别注重引进高附加值、高成长性、高科技含量的项目,提高工业园区整体经济效益。要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按照省、杭州市有关工业建设项目控制指标的规定,严格项目审核,严格项目准入,不断提高入区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和产出密度。市经贸局要会同市发改局、国土局、环保局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建立起严格的项目准入审核机制。工业园区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产出密度必须符合市政府相关规定。
(五)土地出让。各工业园区的土地出让必须按法定程序以招、拍、挂形式公开出让。土地出让的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省相关部门规定的最低限价及我市的基准地价。
(六)生态建设。遵循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的原则,推进生态工业示范区(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和成员之间的副产物与废物的交换,能量和废水的梯级利用,基础设施的共享,以实现示范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各工业园区要切实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富春江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生态工业示范区建设环境保护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富政办〔2009〕37号)精神,将工业园区建设成为生态工业示范区。
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工业园区综合配套服务能力
(七)基础配套。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要与提高产业集约化水平相衔接,与产业集群的协调发展相适应。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不断加大投资力度,进一步完善以道路、水电、通讯为主的公共设施建设,高度重视以集中供热、热电联产、现代物流、“三废”综合利用为内容的配套设施建设。通过优化布局、完善配套、联建共享,提高综合利用率,促进工业园区科学、协调、可持续发展。
(八)标准厂房。各工业园区要充分利用存量土地、村安置留用地建造多层厂房和标准厂房,提高土地利用率,并逐步形成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引导初创型企业入驻成长。各有关部门要简化标准厂房审批手续,优先办理,优先安排。
(九)服务平台。各工业园区要逐步建立起区域技术研发中心、质量检测中心、科技孵化中心、产品展示中心、融资担保机构、培训教育中心、专业网站等公共服务平台,并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安排建设一批生产配套项目,为区内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强工业园区滚动开发能力
(十)政策扶持。本着“政府主导、乡镇(街道)主体、自主开发、自求平衡”的原则,市财政及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工业园区的扶持力度。
1、按工业园区项目土地出让成交价扣除征地成本和相关税费后政府的净收益部分,由市财政安排资金全额补助给工业园区。
2、在符合城市(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工业园区控制性详规的前提下,经市政府批准,可有计划地在工业园区范围内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功能配套的生活服务商业经营性用地指标按法定程序公开出让,出让后的收益部分返还给工业园区。
上述1、2两项补助资金,须专项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负债偿还,由市财政按项目审核拨付。各工业园区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补助给企业。如对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经
济效益好、税收贡献大和对全市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影响的大项目、好项目,确需给予特殊优惠政策扶持的,需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否则,相应扣减补助额,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在工业园区项目报批建设过程中,涉及行政事业服务性收费,继续给予优惠,具体按附件2执行。要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任何部门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5、工业园区建设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列入杭州市以上部门项目计划并资助的,市财政给予1:1配套。正常运转一年后,成绩突出的,给予一定奖励。
6、工业园区因工作突出受到国家、省、杭州市等奖励或资助的,市财政给予1:1配套。
五、加强领导和管理,不断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
(十一)规范管理。一是日常管理。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分口负责、统一协调、分级管理、提高效率”的原则,明确由市经贸局负责全市工业园区的有关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工业园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街道组建,负责工业园区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二是规划管理。各工业园区必须严格按照已批准的规划实施。针对当前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和集约、节约用
为切实加强全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及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全区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生活污水处理率现代化指标全面达标,根据省、市有关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及污水管网建设的要求,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力量,加快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扩大污水收集范围,提高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率,确保全区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2013年10月底前全面正常运营。现就全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及污水管网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快全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及污水管网建设,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率先完成现代化指标生活污水处理率全面达标,2013年建成全国生态区,区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分管住建和环保的副区长为副组长,发改、环保、住建、规划、建工、财政、国土、物价、审计、监察、化工园建设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各街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和污水管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区环保局、住建局、化工园建设局以及各街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扎实推进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及配套管网建设,想方设法扩大污水收集范围,迅速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
二、明确责任分工
1、区环保局总牵头,区住建局配合负责全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区住建局和化工园建设局分别负责主城区雄州污水处理厂、大厂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以及配套管网建设;各街镇负责辖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及配套管网建设。
2、金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和环保有限公司分别负责BOT模式建设的主城区雄州污水处理厂和大厂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
3、区发改局负责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的审批,并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监管;区住建局负责全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的规划、设计、建设;区物价局负责建立街镇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制定街镇自来水费中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相关优惠政策,并督促执行到位;区环保局负责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排放的监督管理;区财政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水利局、督查办、审计局、供电公司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大对污水处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对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要开辟绿色通道。
4、区环保局、住建局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帮助街镇抓好污水处理厂的运营与管理,探索街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新模式。
三、明确工作要求
1、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1)8月中旬完善中控系统设施建设,完成在线仪表数据接线,进出水在线仪表数据全部接入中控室,符合国家减排考核要求(责任单位:金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8月份完成生化池活性污泥培养、驯化,使生化池污水处理达到理想效果(责任单位:金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3)做好污泥规范处置,9月底前完成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配套建设,建立并完善污泥转移联单制度,实施全过程控制(责任单位:金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4)8月底前,完善污水处理厂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责任单位:金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5)9月底前,完成兰荷苑、河滨花园、安厦花苑、东泰公寓、东泰雅苑等居住小区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6)加大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沟通协调,督促其尽快完成开发区段污水管网剩余工程量,确保9月中旬将开发区的污水接入区污水处理厂,进水量、进水COD浓度均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经济开发区)。
(7)加快污水处理厂一期二阶段2万吨/日的扩建工作,力争11月中旬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8)加大护城河两岸环境整治工程的推进力度,完善护城河两侧污水截流管网建设,扩大污水收集范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9)加快推进小区雨污分流建设工程,制定工程建设计划,年内完成方案设计,利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老城区及周边区域的雨污分流工程改造(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10)年内全面完成主城区雄州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2、大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1)完善国家环保部公告项目和省重点减排项目大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责任单位:化工园建设局)。
(2)实施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在线监控工程,10月底前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运行,符合国家减排考核要求,年内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责任单位:化工园建设局)。
(3)10月底前协调解决好污泥处置问题(责任单位:化工园建设局)。
(4)加紧完成污水主干管网工程建设的扫尾工作,年底前完成一期管网工程的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责任单位:化工园建设局)。
(5)年内完成主干管网周边已经具备接入条件的6个生活小区及6个公厕的支管接入工作;协调扬子公司将具备接入条件(已实施雨污分流)的扬子15、16、17、18、19、20村等已收集到杨村一路扬子提升泵站的污水直接接入主管网;扬子21村(已实施雨污分流)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接入葛关路主管网。8月底前完成以上接入支管的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10月底前完成工程施工(责任单位:化工园建设局)。
(6)加紧1号沟污水提升泵站的建设,积极做好周边建筑物产权人的协调工作,力争10月底前建成投入运行(责任单位:化工园建设局)。
3、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1)迅速落实人员到岗、到位,8月份完成污水处理厂操作人员岗位培训,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各环节有专人负责;同时要求污水处理厂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运行台账,确保规范运营,提高整体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各街镇污水处理厂)。
(2)8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生化池活性污泥的培养、驯化,完成生化池好氧区曝气不均匀设备的维修与保养(责任单位:各街镇污水处理厂)。
(3)9月上旬,完成脱水机房絮凝剂PAM(聚丙烯酰胺)装置和排水消毒装置的安装(责任单位:各街镇污水处理厂)。
(4)力争年内完成在线监控系统设备安装,组建化验室(责任单位:各街镇污水处理厂)。
(5)8月底前,完成污水管网的规划、设计,保证污水管网建设符合规范要求(责任单位:各街镇)。
(6)扩大污水收集范围,实现雨污分流,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和进水COD浓度,进水量、进水COD浓度达到设计要求;9月底前,确保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到位,污水处理厂实现正常运营(责任单位:各街镇)。
(7)年内各街镇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责任单位:各街镇)。
(8)污水处理率达到现代化考核指标要求。
4、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1)9月中旬,完成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并实现园区雨污分流,污水接入主城区雄州污水处理厂,确保污水量达4000吨/日以上(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2)与新城指挥部对接,配合做好污水处理厂新城段的污水管网建设(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四、落实时间节点
1、相关部门及各街镇要结合实际,制定计划,迅速启动工程建设,扩大污水收集范围,确保9月底完成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进水量达到设计要求,10月份全区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全面实行正常运营。届时,区督查办、环保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验收组对各街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及配套管网建设进行规范验收。
2、各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负起责任,统筹协调,抓好组织实施;认真细化、分解具体工作事项,做到定方案、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切实抓出成效,按要求完成任务。
五、完善政策支撑
1、区政府已明确,对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及污水主干管网并通过验收的街镇实行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为:污水处理厂20万元/千吨,污水主干管网20万元/km;同时积极争取省市补助资金。各街镇也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下达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任务按期完成。
2、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建设运营纳入对街镇和部门年度工作考核体系,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对圆满完成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污水处理率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进行责任追究。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财税工作力度,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现就2012年全市财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2012年全市财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全市三级干部大会确定的全年财税目标任务,以“三重一大”项目为抓手,大力推进“四大计划、四个转型”,以“转型升级,创新创优”为主线,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财税政策,力推实体经济发展,做大做实财政增收基础。按照“稳增长,保民生”的要求,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事业支持。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坚持依法治税、依法理财,不断开创财税工作新局面。市委、市政府确定2012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目标46亿元,同比增长31%,税收比重达到80%以上。
二、工作重点及主要措施
(一)服务大局,着力支持经济发展
一是建立扶持企业联系制度。对年纳税50万元以上企业建立财政重点扶持项目库,对连续两年纳税增长15%、地方税收增长20%以上的企业财政优先扶持。二是用足用活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帮助和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抢抓发展机遇,争取政策支持,重点对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及转型升级企业要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三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向企业信贷支持,利用财政担保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积极争取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支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四是做大总部经济规模。立足现有总部经济基础,鼓励总部企业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废旧物资企业突出招大引强,积极引进租赁、商贸流通、广告、服务等总部企业。工商、国税、地税、财政等相关部门为企业引进设立“绿色服务通道”,为总部企业做实做强提供有效保障。五是做大做实融资平台。积极研究金融政策,完善沂河综合改造、泵站改造、保障性住房、旅游开发等融资项目手续,确保间接融资10亿元。加快推进企业债券发行,确保2012年上半年发行成功。建立有效的政府融资还贷长效机制,确保投融资工作的连续性与持久性。
(二)强化征管,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一是加强全市税源状况调查分析。建立重点税源监测制度,加快财税库行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提高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继续实行税源分析例会制度,定期分析收入情况,协调解决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国家税收政策变动情况,及时部署阶段性征管工作重点。二是开展重点领域税收专项整治。对房地产、矿山开采、房屋租赁、商场超市及低税负企业等重点行业,加大税收专项清理整治。重点开展对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整治,优化税收结构。三是加强对零散税收的的征管。充分利用各镇委托代征站,集中开展零散税收的税源调查、财源培育、税法宣传,税收代征工作。四是规范总部经济税收征收办法。严禁市内乱拉乱引,对弄虚作假、恶性竞争等行为,将对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市政府按季考核国、地税部门和各镇总部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五是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健全激励机制,提高执收、执罚部门的积极性,保证非税收入稳定增长。加大对排污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等征缴力度。
(三)保障重点,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一是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低保工作,扩大覆盖范围,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兑付项目占地补偿和失地农民救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减轻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扩面提标,规范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办法,提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效益。二是继续加大对教育事业投入。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全面落实扶困助学政策,加大校舍安全工程的投入。三是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深入实施一事一议奖补制度,加大对农村道路建设、农桥建设、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等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四)深化改革,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市对镇及开发区的财政体制。加强体制运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充分调动镇级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和开发区自我发展的能动性。二是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推进预算综合绩效管理,强化综合绩效考评与部门预算编制有效衔接,逐步将综合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到预算安排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三是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扩大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加大直接支付力度,加强财政专项管理,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设,防范财政支出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监管,实现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
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监管。建立规范、科学、安全的资金运行机制,加强收入监管,组织非税收入征缴专项检查,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监管。重点抓好强农惠农资金监督检查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完善资产管理平台,健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四是加强“三公经费”监管。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从严控制规模,逐步建立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三、目标考核和奖罚兑现
财税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各镇、各部门、经济开发区要增强大局意识,牢牢把握财税工作的主动权。各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财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