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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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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专项审计

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范文第1篇

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报账票据不规范。项目承包人及相关人员,仅凭一账白条领取工程款,无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除少数村以外,无村民理财小组审核签章,报账手续不规范。白条报账极为严重。此次审计的乡镇所属村级财务,财政扶贫项目普遍存在白条报账现象,除向税务部门完税的票据为正式票据外,其余的几乎全部是白纸条,一账白条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容易成为滋生村官腐败的温床。

2.财务管理混乱,未实行专账专户管理。本次审计的乡镇和村级财务来看,部份乡镇未实行专账专户核算,尤其是村级表现更为突出,所有村均没有进行专账专户核算,未实行专账专户管理,通过抽审村级项目发现,一些村上级下达的扶贫资金均未按照扶贫资金性质进行核算,乱记会计科目,有的村将与收益相关的财政资金如转移支付资金等记入公积金公益金科目,有的村将与资产相关的村村通水泥路资金、饮水解困资金等记入收益科目。账务处理上也未实行专账反映,而与村其他财务收支相混淆。

3.虚报项目套取专项资金。部份乡镇政府以村级名义申报项目,套取项目资金,在村级财务报账,而资金根本没有下拨到村相关项目上,被乡镇政府套取挪作他用。

4.挤占挪用现象严重。从所审的村来看,每个村每年的转移支付资金只有6万元,而村干当年工资支出就达几万元,另外还有办公费、招待费、业务联系费及其他一些日常开支,仅6万元远远不能满足支出,相当一部份财政扶贫资金被挪用于公务接待、业务联系及交通费等方面,有一个村近几年招待费达17万多元,业务联系费8万多元,挤占挪用相当严重。

5.未履行审计手续。根据《修水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修府办发[2010]48号)之规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实际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的,必须报县审计局进行审计”。大部份村实施的10万元以上扶贫项目,在未经审计部门审计的情况下,直接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价款结算,没有按规定报县审计部门审计。

6.工程项目疏于监管。大部分项目由村委会当业主,多采取义标,重大工程项目没有实行招投标和预决算,由村干说了算,项目施工方资质、项目质量、峻工验收等未按照严格的程序办理,增加工程量未有签证。对项目实施过程没有进行监督,导致一些项目未按立项要求和标准实施,达不到设计要求,影响项目质量。

7.随意调整项目。审计发现一些项目申报时为农业产业化项目,可实施时变成了公路工程或其他项目,未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

8.存在真假两套账。如有的乡镇做两套账,看似手续齐全,资金收入和支出相对应,没有任何问题,实际是用来应付上级检查,而另外和村级经费账混在一起做的那套账才是真账,存在问题较多,经不起检查。

9.账务处理不及时。本次审计发现大部分乡(镇)所属村财务账目处理均以农历年为记账年度,未按会计年度(公历年)处理账务,属于2013年发生的会计业务,到2014年才做账或没有做账,有的甚至是用报纸捆好的零星票据,有一个村班子调整后,尚有以前在店铺购买的各种货款10多万元没有结账,原出纳处还存有100多万元的票据未办理移接交手续,至审计时止还没有做账,财务相当混乱。

10.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一些相关主管部门资金拨付环节较多,审批手续较为繁琐,导致专项资金到位不及时,专项资金安排的时间与项目实施的时间相差甚远,既影响项目实施进度,也使项目难以及时发挥效益。

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建议:

严格村级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资金使用单位要增强专款管理意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行为。要规范工程项目发包、承包、预决算等行为,通过正常的发包、承包程序,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工程竣工后要经过相关单位验收,投资大的项目还要按规定报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村级支出要经过村会计、村支书、村民理财小组和乡镇经管站逐级审核,确保支出票据规范、事实清楚。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规,坚决制止白条报账,规范村级财务核算,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和虚报项目套取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对乡镇经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从本次审计的情况看,村级财务账目均由乡镇经管员负责做账,而乡镇经管员普遍存在年龄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财会业务知识难以更新等问题。如有一个乡镇至现在还是聘用一位已经退休的60多岁的老经管员在做账,这些与新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对一些不合规的票据他们也很难坚持原则予以抵制,不愿意得罪人,财务核算也是沿用传统的做账方法,因此县扶贫、农经等主管部门应适时组织对乡镇经管人员的财会业务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以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同时,针对目前农村财会人员的现状,建议县人事等主管部门招聘一批大专院校科班毕业生,集中时间进行集中培训,然后由县统一分配到乡镇基层经管站,充实基层财会人员队伍,以解决乡镇财会人员严重缺乏和青黄不接的问题。

建立扶贫资金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扶贫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配合,针对目前扶贫资金重拨款,轻监督的现状,结合农村实际情况,订立一套符合实情的操作性强的监督管理制度,变分散撒“胡椒面”为集中投入,切实解决多头拨款、职责不清、各行其是的问题,使各项资金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配合使用、及时拨付、便于监管,简化审批手续。同时将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扶贫、财政、发改委等部门的日常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监管的长效机制。

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范文第2篇

一.认领的个性问题

(一.认领的个性问题)

1.慢病服务管理有的仍停留在签约阶段。第三方评估调查的373户慢病患者中,19.57%不知道慢病救治政策,28.15%反映未得到过慢病救治。实地访谈中,多名村医、驻村工作队员和村干部不清楚本地关于慢病救治相关政策或规定。(省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健康扶贫方面:慢性病救治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群众知哓率底,国家脱贫攻坚考核通报指出,慢病服务管理仍停留在签约阶段。有的慢病患者不知道慢病救治政策,还有的慢病患者反映未得到过慢病救治。实地访谈中,多名村医、驻村工作队员和村干部不清楚本地关于慢病救治相关政策或规定。省第三方考评发现,慢性病签约服务流于形式,被访的37户建档立卡户中 有28户患有慢性病,有22.22%的反映自已未享受到慢性病救助政策,有ll.ll%的农户不知道慢性病救助政策。)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健康扶贫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确定5—6月份为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月,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开设健康扶贫专栏专题;利用公共卫生微信公众号,定期健康扶贫政策;将健康扶贫政策宣传与健康教育相结合,开展培训式、有奖问答式政策宣传;组织编写《双辽市健康扶贫政策解读》,以通俗易懂的漫画形式宣传省、市健康扶贫各项政策;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宣讲,组织驻村工作队、包保责任人逐户讲解,确保每一户都有一个健康扶贫政策明白人。

(二)认领举一反三对照整改问题

1.认领的举一反三对照整改问题

政策宣传还需加强。2017年扶贫成效考核指出,吉林省需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2018年考核组入户调查发现,有17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对补助标准不清楚。11户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贫困户对教育资助政策描述不清。

整改措施: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平台,通过宣传栏、横幅、标语、微信、电视等多种方式加强教育扶贫政策宣传,适时开展送政策下乡,提升基层干部和贫困群众政策知晓率,确保扶贫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

2.认领的举一反三对照整改问题

2015年9月,安图县财政拨付石门镇90万元扶贫资金,支持镜城村建设水稻育苗大棚和购买化肥。由于审核监管不严,有29个非贫困户也被纳入项目支持范围,无偿占有水稻育苗大棚和化肥,涉及扶贫资金25.95万元。

整改措施:

(1)严把资金使用发放。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四平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严把资金发放程序和发放条件,加快扶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落实公开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3)强化资金项目监管。加强对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和资金使用成效的监督,对违规违纪违法使用扶贫资金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3.认领的举一反三对照整改问题

带贫减贫机制不健全。第三方评估发现,对贫困户的带动方式主要是发放补助,并未形成稳定产业,实现家庭收入有效增长,难以为贫困户持久脱贫提供稳定支撑。有的产业扶贫存在“一分了之”问题。对龙井市、和龙市120户贫困户走访发现,贫困户家庭收入主要以产业效益分红为主,未建立有效的产业带贫机制。有的贫困户缺少种养技能,导致发放的种畜被吃或被卖。

整改措施:

(1)编制下发《双辽市产业精准扶贫规划(2019-2020年)》,强化因乡因村因户施策的政策保障。

(2)总结推广龙头企业+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等扶贫模式。深入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提升工程,积极推进林特产业提质增效,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创建扶贫产业园。(3)采取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方式,推动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稳定、互利的利益联结机制。

(4)开展电商产业扶贫,加强农村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光伏产业,有序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积极开展文化旅游产业扶贫。

(5)引导金融机构以支持产业扶贫为重点,加强对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帮扶主体的信贷支持。

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范文第3篇

认真落实县委、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对审计工作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改革、发展、安全、绩效”目标,落实完善审计制度的一系列重大措施,创新审计组织实施方式方法,大力推进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推动严格依法履职尽责、深化审计质量效益,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原则

全县2017年审计工作,要在坚持“全面覆盖、精准立项,注重实效、量力而行”的基础上,把握以下原则。

(一)着力服务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职能定位,坚持依法审计,切实履职尽责,强化跟踪权力运行轨迹、关注责任履行情况、促进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各项审计工作之中。

(二)把扶贫审计作为第一任务。统筹安排扶贫审计项目,实行扶贫审计全覆盖,着力加强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扶贫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提高扶贫绩效,保障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三)把服务改革和发展贯穿始终。跳出单纯的“项目审计观”,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转变思想观念、转换思维方式,坚持“三个区分”,着力保护创新、支持实干、宽容失误,推动建立“容错”机制,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始终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为审计机关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

(四)突出大数据审计方式的主导地位。把审计信息化作为提升审计能力、实行审计全覆盖的根本途径。以实施公共资金全覆盖方案为突破口,探索开展非现场审计,全面推行“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方式,加大各类数据关联分析力度,使数据审计在精准实施上提供支撑和保障。

三、审计项目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中央和省、州、县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以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为抓手,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重点关注第二个“项目年”和扶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突出重大项目建设、财政资金统筹、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振兴实体经济等主攻方向,揭示弄虚作假、有令不行及重大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促进政令畅通,推动政策措施有效实施和发挥作用。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根据审计署的统一安排,实施同级审计。

审计时间: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向州审计局提交阶段性跟踪审计综合报告,于20日前形成综合报告报送县政府。

(二)财政审计。

1.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和规范预算管理与执行为目标,重点关注财金互动、专项资金整合、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盘活、政府债务风险防范等政策执行情况,围绕财政总决算草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编制的规范性深化决算草案审计。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县审计局负责对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从3月开始,5月10日前完成。

2.地税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管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税收征管机制不断完善、保障国家财税收入安全和税收相关调控政策落实为目标,重点关注涉及 “三去一降一补”相关企业重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与效果,资本利得、利息等财产性收入和部分垄断性高收入行业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契税征收管理等情况。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县审计局对县地税局进行审计并负责对地税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从2月中旬开始,4月30日前完成。

3.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县转变作风相关要求,加强部门预(决)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对部分单位进行重点审计。重点关注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结合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公车运维费等支出预算编制情况和中期预算调整率的检查分析,揭示问题、分析制度性根源,促进建立相关支出预算标准、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管理;关注预算调整申报与批复情况,分析流程与管理制度,揭示影响预算执行进度的具体原因,促进简化预算调整审批程序,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关注经济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检查部门在预决算编报与调整、共管资金分配与项目安排上是否建立和有效执行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促进规范重大经济决策行为。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县审计局安排对县民政局、县科知局2个部门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从3月开始,5月30日前完成。

(三)扶贫审计

“插花”贫困户扶贫资金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插花”贫困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加强重点资金监管为目标,主要关注扶贫计划执行、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绩效等情况,保障“插花”贫困户扶贫脱贫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由县审计局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执行,9月20日前完成。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政策落实、规范管理、提高绩效,促进分配公平、维护人民群众住房保障权益为目标,重点关注2016年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政策执行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工程建设、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和棚改货币化安置、项目推进和保障待遇分配中存在的重大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以及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根据审计署的计划安排,由审计局实施同级审计。

审计时间从2017年4月起,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

(五)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尽责、有为”为目标,关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揭示领导干部不依法行使权力的问题及其体制机制原因,分析掌握违法违规问题的规律和特点,推动完善“制度笼子”,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党风廉洁建设;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关联度高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情况,深入揭示领导干部履职不全面、不充分等问题,查找职责边界不清、规则不明、权责不对称等深层次原因,推动健全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全面充分履职尽责;关注领导干部推动地方(部门、单位)事业发展情况,检查剖析发展成效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干部主观努力程度,深入揭示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探索对领导干部作风、能力、实绩的科学评价体系和方法,深化审计结果运用,促进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更好服务干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县审计局将安排3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审计时间从3月开始,11月30日前完成。

(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项目年”决策部署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有效投资和政策措施落实、促进完善重点项目制度、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为目标,重点关注并落实“项目年”决策部署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对部分2016年新开工、续建、建成项目开展调查,跟踪2017年新开工项目,揭示提高项目审批时效、创新投融资机制、优化要素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建成项目投产达能实效,提出健全完善重大项目推进与保障机制制度的对策建议。

2.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保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促进重点项目有效推进为目标,重点关注建设资金筹集使用、概算执行、履行建设程序、工程进度、要素保障和“项目年”政策措施贯彻执行等情况,揭示推进项目中不作为、慢作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促进相关单位和人员履职尽责、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保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县审计局将对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进行跟踪审计。

审计时间按照工程进度分阶段出具跟踪审计报告。

3.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维护国家建设资金安全、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促进投资领域改革为目标,重点关注征地拆迁补偿和工程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及投资绩效等情况,揭示和查处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堵塞漏洞、防范风险,促进健全建设领域监管体系。

组织实施方式及执行单位:县审计局将安排2个竣工决算审计项目项目。

审计时间从3月开始,12月10日前完成。

(七)为极积推进“审计四个全覆盖”,将开展37个部门、乡镇2015一2016年的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审计方式: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从4月开始,6月30日前完成。

(八)交办项目。

对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事项,做好统筹安排,及时组织力量采取适当方式开展工作,确保完成交办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计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审计范围、参审单位、实施时间等,确需调整必须履行报批程序。推进审计项目计划上级备案制,及时向州审计局报送2017年审计项目计划。

(二)加强过程控制。审计项目组织单位应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适时组织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明确细化审计目标、范围、内容和重点以及审计分工,确保审计质量。认真落实重大问题、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范文第4篇

一、抗震救灾款物的审计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工作措施

1、领导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抗震救灾款物审计工作有序、有效实施。市、县审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社保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专项审计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市、县审计机关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专项审计工作。市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审计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提前介入、全程跟踪;严谨细致,确保质量;上下沟通,灵通信息、防震避险,确保安全等六条意见。还陆续派出了五个督查组由五位局领导带队分别奔赴汉台区、城固县、佛坪县、留坝县、镇巴县,对当地的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专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和指导。在检查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同时,督导组深入有关单位、乡镇,走访受灾户,检查救灾款物管理、发放情况,有力推动了这项特殊任务的完成。

2、突出非常规审计特点,不断改进审计方法。根据这次审计任务量大、面广、难度大等特点,为有效开展工作,采取了集中统一、分工协作、同级审和“上审下”相结合的方式方法进行。关口前移,事中介入,全程跟踪,五统一,市县联动,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收效显著。勉县审计局,采取“抓住两头,盯住中间,实施倒查”的办法,对救灾款物发放实施全程跟踪审计监督。一头紧紧抓住国家给的、县上拨付的,一头紧紧抓住村上和村民所领取到的,从村上着手,紧扣关键环节,查花名册、查台账,走访农户开展调查,倒查是否如数拨付、发放,把全县“滞留”问题清楚地反映出来,为政府决策解决“滞留”问题提供了至关重要的依据。略阳县审计局采取了三个结合,即全面审计和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和被查相结合,事前介入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快查快办,限时整改。对一些比较突出的、普遍性的问题,以审计建议书的方式及时向政府反映,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整改。

3、全面审计,突出重点,严格按照《全省抗震救灾款物审计工作方案》要求,按每个阶段应把握的审计重点开展审计和调查。工作重心下移,突出审计重点。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按照救灾款物的流向,工作重心向基层乡镇村户延伸,突出对粮食、帐蓬、非法定归集部门单位捐赠款物、“特殊党费”和物资采购环节的专项审计。

(二)取得的成效

1、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抗震救灾初期应急阶段各级政府在救灾款物筹集、分配、使用、管理等环节出现的部分救灾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物资接收、发放手续不完备,台账不健全,款物混记不清,无法反映接受和发放物资情况的单位,审计组帮助其进行清理、核对并建账,确保救灾物资的接受、发放和管理规范运行。对发现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方面存在问题,帮助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意见或建议。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建议286条,被采纳242条。通过审计,促进各级政府都制定和完善了抗震救灾款物管理办法,使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做到有章可循。

2、及时发现和纠正一些带有苗头性、普遍性的问题,如:将“公款私存、虚假发票报账”等有可能引发违法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增强了“审计免疫功能”,保护了干部,发挥了审计的“警示”和“威慑”作用,确保救灾款物的安全有效运行。

3、促进救灾款物的及时发放,提高救灾款物的使用效益。通过第一阶段审计发现各级政府滞留、欠拨应急资金和救济粮现象比较普遍,审计后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各级政府及时予以拨付,把党的温暖送到灾民心中。

4、认真调查核实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维护了政府的形象,增强了政府公信力。

5、积累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经验,锻炼了审计干部。中、省、市、县审计机关联合审计,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整合资源,优势互补,信息共享。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锻炼了审计干部。在关建时刻审计人员,冒高温酷暑查账建账,踏着强余震深入村、户核实灾情,充分体现审计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克难攻坚、能打硬仗的精神,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查清了救灾款物规模状况,资金性质、来源渠道和分配使用情况,为灾后重建打好了基础。

二、应急体制存在的缺陷和漏洞

从审计情况看,目前抗震救灾应急体制较好的发挥了执行政策的刚性和推进工作的力度,对保证救灾款物及时发放,提高救灾款物的使用效益,保护受灾群众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但在一些具体环节还存在一些缺陷和漏洞:

(一)审计应急体制存在的缺陷和漏洞:

1、现行审计体制制约审计应急机制作用的发挥。抗震救灾款物审计,实行关口前移,事中介入,全程跟踪,实行五统一,特事特办,联合审计等方法,无疑是一次创新,通过这次审计实践,充分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审计方法。但现行审计体制不能保证整合各级审计力量形成最强的合力。

2、应急审计的范围、内容、对象超越了审计职责的范畴。如灾情的界定,倒房、重度危房、受损程度等。

3、基层审计机关硬件设施满足不了应急审计的需要。

4、应急审计机制对各级审计机关缺乏应有的激励机制。这次特殊审计基层审计机关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加之当地财政困难,使本身捉肘见襟的经费陷入困境。

(二)政府应急机制存在的缺陷和漏洞:

1、市、县没有自上而下建立救灾物资集中管理和申报拨付机制,非法定单位和部门自行接收、拨付和使用救灾款物,各自为政。未能做到救灾因地制宜,科学调度救灾物资,使个别地方的救灾物资在局部地区出现结构性过剩,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应有的效应。

2、基层政府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的责、权、利关系不顺畅。基层政府在抗震救灾工作中担负着从核实灾情、救灾救助、款物发放等环节的无限责任,而在执行政策上没有因地制宜的灵活处置权,更没有承担突发责任的相应经费预算,给基层政府在具体工作中带来诸多困难。

3、对抗震救灾工作监督检查机制不规范。多头监督和监督缺位同时存在。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发放,从中央到县乡,各个监督机关和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接连不断,各自为政,而这些检查中大多数是重复检查,基层在处理大量具体工作的同时,必须拿出很大精力接待各种检查,不仅达不到预期目的,而且行政效率很低,某种程度上是人力、物力、时间的浪费。

4、政策性文件出台滞后,给基层抗震救灾工作造成被

动。抗震应急阶段,许多政策是经各级领导讲话公布出来,基层在研究本级的实施意见时,正式文件规定还没有下发到基层作为政策依据,使基层工作在掌握、执行政策方面不能快速反应,而且政策规定操作性不强,某些环节上还不能因地制宜,从而使基层救灾等工作任务重、困难多、压力大的问题十分突出。如:灾民建房贴息贷款,贴息范围、贴息时间没有明确。

三、救助政策执行中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三无”人员认定较难把握。“三无”、“三孤”人员是国家根据四川重灾区制定的受灾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对象,汉中市虽然是陕西重灾区,但又区别于四川灾情,在实际认定上较难把握。这也是各级政府几经核实灾情、老百姓不甚理解、举报案件多的重要原因。

(二)余震造成新的灾情救济政策不明朗,救灾资金无着落。“5.12”地震后中央和省、市给灾区受灾群众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关爱,及时下拨了临时生活救助和房屋重建资金,使我市灾区经济和社会稳定得到了迅速恢复。但余震造成的新增灾情的救济政策至今不明朗,新增救助资金也未得到落实,致使部分受灾对象至今无法得到及时救助。

(三)偏远山区受灾群众建筑材料运输困难,按照规定标准和要求修建成本过高(山区灾民重建成本要高于平川灾民建房成本的50%),与当地的实际情况不符,特别是经济基础较差的灾民更是无力重建,部分灾民希望将“砖混结构”改为“木结构”或“生土结构”,建议省市根据实际能从政策上予以明确。

四、解决应急体制存在的缺陷和漏洞的对策

针对抗震救灾应急体制存在的缺陷和漏洞以及救助政策执行中值得关注的问题应从以下方面予以解决:

1、根据各级政府应急运行机制,审计机关也应制定与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规范行为,确保在紧急状态下审计监督“到位”不“越位”。同时,加强基层审计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培训,以适应特殊条件下审计工作的需要。

2、上级政府应对困难地区和部门因地震大幅度增加的各种费用追加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同时根据各地财力状况确定灾后重建配套比例。

3、灾后重建时限要求、补助标准和兑付办法等政策缺乏实际操作性,给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建议各级政府在政策范围内适当调整建房补助政策:一是在捐赠资金和建房补助资金的安排上适当向贫困户和贫困地区倾斜,增大补助额度。二是适当延长建房期限,按损毁程度有计划、分批次实施建房,一方面缓解国家补助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也可平抑建房原材料、施工费用的过快上涨。三是整合其他扶贫资金和项目,有计划、公平地对受灾困难农户给予政策、资金倾斜帮扶。四是乡镇兑付受灾农户后重建资金应按进度分期、分批实行“一卡通”式发放,有利于公开透明,强化监督检查。

4、及时制定城镇居民和机关单位因地震灾害损坏和倒塌房屋的补助政策和标准,并简化审批程序、快速拨付资金,以减轻基层政府的困难和工作压力,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县级各基层政权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行。

5、建议上级政府加强对对口支援单位协调、监督工作,督促落实对口支援承诺,努力提高对口支援活动真正的社会效应。各级民政部门应主动落实社会捐赠归口管理职责,切实管好社会捐赠、对口支援资金和项目,做好数据统计,合理调配,日常监管等工作。

6、加强审计计划与资金使用计划的同步性。救灾资金拨付计划应与国家救助政策相衔接,不应因资金拨付滞后,导致政策不能及时落实,影响灾民救助工作,相应的审计计划也应与资金拨付计划同步。

7、建议建立救灾物资计划、发放、使用、调配和管理终端网络体系,使救灾物资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提高救灾物资使用效益,减少损失浪费。

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范文第5篇

一、加强思想建设,领导班子“一线指挥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我局领导班子由5名成员组成。局领导班子是一个团结、干事业、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注重自身的

政治理论学习,自觉加强理论修养,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认真学习审计业务知识,努力提高领导本局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荣辱观,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为己任,以办实事、务实效、求实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入审计工作之中。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扬民主,高质量地开好每年不少于1次的民主生活会。凡涉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都落实了对“三重一大”事项须经党组成员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的规定,严格按照各项组织程序和规章制度办事,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协作,在职责履行上分工不分家,积极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在其位,谋其正,思其职,尽其责,坚强领导,理性思考,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切实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上有新的成就。原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贵武同志因年龄到杠改任调研员后,积极协助新任局长的工作,不计得失,不讲价钱,一直默默无闻地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现任党组书记、局长卢佳林同志到任后,刻苦钻研审计业务,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经常加班加点,勤奋工作,被机关人员称为“我们的好带头人”。

二、注重队伍建设,为首府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作用明显发挥。

审计工作开展和审计质量的提高需要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和形象良好的审计队伍,我们把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教育引导审计干部积极开展学政治理论、学业务技能、学科学文化、学实践与管理的活动,大力提倡“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爱岗敬业精神和“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勇于创新”的奋发进取精神,按照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广泛深入地开展“守法、文明、诚信”活动,倡导自觉履职尽责,树立法律与公德意识,自觉养成讲道德、讲秩序、讲文明的行为习惯;倡导在社会做一名守法公民,在单位做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在家庭中做一名模范成员;倡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廉洁从审意识、以人为本意识。坚持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坚持自身行业的文明执法,始终围绕“擦亮服务窗口,争创文明行业”这—主题,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在提高各项工作的服务质量上做文章、出实招、求实效。坚持廉政勤政,我们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第二条生命线,为廉洁从审提供可靠的组织纪律保证,相继制定了《审计组廉政纪律公示制度》、《科级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建设审计组长负责制》、《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度》、《审计纪律监督卡反馈制度》、《礼品上缴登记制度》、审计组长执行审计廉政纪律报告制度》等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并积极开展扶贫、救助、捐赠活动。近年来,为清水河县、武川县的贫困乡镇村投入扶贫资金15万元,为土左旗把什乡民族小学捐赠桌椅20套,清水河县暖泉村委会捐赠桌椅、沙发10套(件),号召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为灾区、红十字会、捐款3200元,捐献衣物1485套(件),在与土左旗察素旗镇水泥厂社区的“访民情、解民难”活动中捐献款物3000元,与锡林南路电前居委会的结对共建活动中,资助电脑、打印机款8000元,慰问贫困户和贫困党员款7000元,特别是在这次5·12地震发生后,局机关和全体审计人员积极为灾区捐款18820元、交纳“特殊党费”35500元。

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基础上,十分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牢固确立“文明树形象,文明出效益、文明促繁荣”的全新观念,按照市文明办《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切实夯实文明创建的基础,努力建设“学习型”、“道德型”、“文化型”、“服务型”的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建设“法治、诚信政府”的要求,研究制定适合审计工作特点、行业条件的规范化服务标准和具体可行的措施,广泛开展诚信单位、诚信行业争创评比活动,为绿化、美化、净化、亮化首府环境献计献策,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大力推进首府文化事业发展发挥积极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加快审计转型,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有新的提高。

去年以来,局党组按照上级要求加快审计转型步伐,认真践行审计厅提出的“二十字”方针,在全局上下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使全局人员的审计理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大家自觉围绕中心,强化服务树形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中心,在抓好审计监督的同时,建立了全新的服务机制,努力提高参与和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