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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律宣传;创新;普法教育
近年来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国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我国现行公布、生效的法律法规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等生活的各个方面,立法、司法、执法保障机制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在不断深入,公众对政府行政行为的重视和有效监督,在无形中推进服务型政府、廉洁政府的建设,同时对法治的最终实现起着助推的作用。
法制的推进、完善过程中,地方政府是法治实施的第一线,与群众直接面对面的接触,也是矛盾的交锋之处。不可否认地方政府在法制普及、法治实现过程中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地方政府作为法制宣传工作的最前线,一方面其在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是组织者、倡导者,另一方面也是改革的对象,法制的推广、法治的实现,必须依靠县级政府的力量才能够实现。此篇文章的目的在于考察基层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具体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综合其他地区的做法和意见,提出些许意见。
普法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在立法方面,程序法和实体法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全民的法律素质得到了普遍的提高。
根据笔者在L县的调研,L县政府部门根据上级指示,专门成立了普法办公室,由主要领导牵头,相关人员和部门分工合作实施普法工作,并且把普法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制定了相关的考核办法。对于政府机关主要负责人以及一定级别的领导同志也制定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任务。
法制宣传工作是司法行政单位主要业务内容之一,L县司法局根据“五五普法”“六五普法”工作的要求,结合L县的具体情况,专门开展了“江淮普法行”系列法制教育活动,并且编制了《成长路上,与法同行》、《维权路上,与法同行》等系列普法读本。“五五普法”期间,L县编印普法读物30余种近15万册,举办法制培训、考试1000多场次,散发宣传资料100多万份。
在学校方面,各个学校也专门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并在校园内不定期地会同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举办主题普法教育活动。例如汤池镇,在法律进学校活动中,各校制定了年度普法计划,并作了课时安排,宣讲的重点内容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交通管理法规,青少年如何自我保护常识等。2012年10月下旬.,由镇综治委牵头,在全镇中小学举办“法律宣传周”活动。冶父山镇镇政府组织由教育、公安、司法共同参与的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中小学以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检查。镇综治办、派出所、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开展“法律进校园”、“珍爱生命、远离”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采用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制讲座、组织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L县万山镇充分利用司法所普法短信平台每月对各村(社区)群众发送普法短信,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矾山镇镇政府投入十余万元,在“和谐大道”路段设计制作了一条长达百米的法制宣传长廊,石头镇在紫明街建成一条100多个灯箱组成的“法制一条街”,以一种新的形式宣传法律知识。
矾山镇除了进行法制宣讲外,还广泛开展“明理守法户”评选表彰活动。自2010年连续开展了两届百户“明理守法户”和“十佳”好婆婆、好媳妇的评选表彰活动,在宣传法律知识的同时,努力营造良好的和谐的社会文化氛围,融法律宣讲于日常生活中。
各村也先后开设了法制图书室、法治广场、法制宣传栏供村民检索、查阅相关的法律规定。矾山镇新中村就是市法制宣传示范村,2012年6月,H市人大工作研究会调研组就实地考察了该村的法制宣传长廊。
《法治广角》是L县首个电视法制栏目,通过对发生在身边的事、身边的人进行法制专题报道,“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达到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该栏目自2005年开办以来,共播出110期专题,收录了公安机关侦查、法院审判、司法调解等多个环节的活动,收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赞赏。2008年《法治广角》栏目被省广播电视台评委“优秀栏目”。
笔者认为就网络宣传方面,庐江并没有树立比较鲜明的宣传品牌,而是基于传统的模式,例如编写、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宣传文艺演出等。传统宣传手段的最主要的特点在于以政府为主导,采用灌输的模式进行。受众者多是被动地接受法律材料、法律知识。加之,政府的宣传内容不能满足所有的受众者的需求,而且已经采取的措施取得何种效果难以确定,往往造成了一种盲目的局面,使得法制宣传工作成为一种机械式的工作内容。
现行法制宣传对教育本身缺乏深入的思考和研究,在明确什么是法治,是否有统一的标准衡量法治的水平等问题上,学术界并没有给出一致的答案。但在实践上,我们不能因此而搁置法律宣传活动。相反,我们应继续推行普法活动,在实践的基础上发现现行做法的不足,并针对出现的问题对症下药,在否定之否定的基础上,推动法治的前行。
一、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1、送法进乡村
(1)、1月23日,区委、区政府组织司法局、文化局、科信局、卫生局、计生局开展迎新春“五下乡”活动。此次活动,区司法局选派了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为扎龙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做到送法到村,送法到户,向村民发放了与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100问,并积极解答农民提出的有关土地承包、房屋宅基地等法律问题。
(2)、5月7日,**交警大队的民警在扎龙乡扎龙村举办了一次交通安全宣传大集。他们通过展示交通宣传图版、现场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收看交通事故案例光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等形式,使村民懂得遵守交通安全法与迎奥运展示鹤城农民守法、懂法的重要性。
(3)、区司法局还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开展“四个一”活动。首先发放了“致进城返乡农民的一封信”,向他们有关他们身边的宣传法律法规,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同时还发出问卷调查100余份,通过问卷调查,使我们掌握了我区外出农民工的基本情况,还了解到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以便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2、送法进社区
(1)、3月13日,依法治区办在龙华街道举办了第一期普法骨干培训班。这次培训班主要学习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及《“五五”普法干部读本》。为“五五”普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4月30日,区司法局局长尹延群同志又为龙华街道中东社区100多居民做了题为“为什么学法,怎样学法,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的好公民”的辅导讲座,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
(3)、5月12日,针对我区全面展开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区委、区政府于召开了以棚户区改造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会,邀请市检察院检察长纪少全同志做了题为《锤炼人生当好公仆》的报告,用典型案例对做人、做事、做官以及人生、人情进行了独到的讲解和剖析。为全体干部职工打了“预防针”,坚决避免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发生职务犯罪现象。
另外,我们还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之中,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还为所有动迁居民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区委、区政府排忧解难,当好法律顾问,为全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保驾护航。
(4)、6月4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与东湖街道东湖社区、通南社区、八里社区、自建一社区、自建二社区现场签订“法律服务进社区”协议,使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有了法律保障。
“法律读书角”是东湖街道“法律进社区”的宣传阵地,是为了丰富东湖街道社区读书社的图书内容,是东湖“社区读书社”的再丰富和再发展,“市民大课堂”是东湖“社区读书社向”进一步向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的立体延伸,极大地增强了东湖街道居民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6月4日和10月9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园分别到东湖街道“市民大课堂”和北居宅街道“市民大讲堂”送去“百姓身边的法律”,深受市民欢迎。
(5)、9月26日,在光荣街道开展的“法律广场”活动中,**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光荣街道8个社区签订了“法律援助工作室共建协议书”。让法律援助工作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使社区居民可以足不出社区即能享有便利的法律服务,弱势群体也能及时得到法律援
3、送法进学校
(1)、3月26日,为了在学生中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维护平安**,龙华办事处聘请**交警支队的交警丛瑞同志到和平小学校为孩子们讲解交通安全知识,使孩子从小就树立了交通安全意识,160余名学生受到了教育。
(2)、5月27日,北居宅街道邀请**区消防科的杨帆同志到**区第二小学校讲解《消防法》的有关知识,受教育师生200余人,通过这次法制宣传,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
(3)、9月1日,**公安分局深入开展了以“法律法规进校园”为主题的法律宣传系列活动。26名校外法制辅导员结合日常工作中有关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多层面多角度向学生宣讲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通过设置宣传图标、分发宣传单、赠送《青少年常用法律汇编》等形式,进一步强化了法律宣传效果。开学期间,分局共在学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17场,教育学生6000余人,向学生发送法律宣传单2400余份,赠送各种法律书籍370余本,法律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开展了《律师法》宣传
2009年我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全区经济建设,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和促进和谐**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作用,较好地完成了2009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为创建“平安鹤城”和“和谐**”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现将2009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1、送法进乡村
(1)、1月23日,区委、区政府组织司法局、文化局、科信局、卫生局、计生局开展迎新春“五下乡”活动。此次活动,区司法局选派了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为扎龙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做到送法到村,送法到户,向村民发放了与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100问,并积极解答农民提出的有关土地承包、房屋宅基地等法律问题。
(2)、5月7日,**交警大队的民警在扎龙乡扎龙村举办了一次交通安全宣传大集。他们通过展示交通宣传图版、现场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收看交通事故案例光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等形式,使村民懂得遵守交通安全法与迎奥运展示鹤城农民守法、懂法
的重要性。
(3)、区司法局还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开展“四个一”活动。首先发放了“致进城返乡农民的一封信”,向他们有关他们身边的宣传法律法规,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同时还发出问卷调查100余份,通过问卷调查,使我们掌握了我区外出农民工的基本情况,还了解到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以便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2、送法进社区
(1)、3月13日,依法治区办在龙华街道举办了第一期普法骨干培训班。这次培训班主要学习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及《“五五”普法干部读本》。为“五五”普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4月30日,区司法局局长尹延群同志又为龙华街道中东社区100多居民做了题为“为什么学法,怎样学法,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的好公民”的辅导讲座,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
(3)、5月12日,针对我区全面展开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区委、区政府于召开了以棚户区改造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会,邀请市检察院检察长纪少全同志做了题为《锤炼人生当好公仆》的报告,用典型案例对做人、做事、做官以及人生、人情进行了独到的讲解和剖析。为全体干部职工打了“预防针”,坚决避免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发生职务犯罪现象。
另外,我们还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之中,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还为所有动迁居民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区委、区政府排忧解难,当好法律顾问,为全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保驾护航。
(4)、6月4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与东湖街道东湖社区、通南社区、八里社区、自建一社区、自建二社区现场签订“法律服务进社区”协议,使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有了法律保障。
“法律读书角”是东湖街道“法律进社区”的宣传阵地,是为了丰富东湖街道社区读书社的图书内容,是东湖“社区读书社”的再丰富和再发展,“市民大课堂”是东湖“社区读书社向”进一步向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的立体延伸,极大地增强了东湖街道居民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6月4日和10月9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园分别到东湖街道“市民大课堂”和北居宅街道“市民大讲堂”送去“百姓身边的法律”,深受市民欢迎。
(5)、9月26日,在光荣街道开展的“法律广场”活动中,**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光荣街道8个社区签订了“法律援助工作室共建协议书”。让法律援助工作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使社区居民可以足不出社区即能享有便利的法律服务,弱势群体也能及时得到法律援
3、送法进学校
(1)、3月26日,为了在学生中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维护平安**,龙华办事处聘请**交警支队的交警丛瑞同志到和平小学校为孩子们讲解交通安全知识,使孩子从小就树立了交通安全意识,160余名学生受到了教育。
1、公民法制教育的普及率高与法制理念树立情况不容乐观之间的矛盾
在法律知识与法律理念普及的问题上,法律知识的获得并不难,难的是法律理念的树立和法律素质的养成。我们曾经认为普法就对法律条文的传授,所以在历次的普法活动中都只是注重公民学到多少部法律,记住了多少法律条文,而忽视法律理念的植入。我国这种“至上而下”的法律宣传方式是基于我国公民法律知识缺乏和法律意识荒芜的现实,这种大规模的普法“造势”也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对法律感觉相对陌生的普通中国人的观念,让他们初步地领悟到了法在自己生活中的重要性。然而,这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法律条文再背得滚瓜烂熟,而缺乏必要的认识和理解,对公民法律意识的树立和法律素质的提高也还是于事无补。
2、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渴求与法律宣传内容、途径、手段过于单一之间的矛盾
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整个社会的利益关系趋于复杂,各种矛盾也将趋于多发和复杂,人民群众对于法律知识的渴求也将越加强烈。尽管我们的法律宣传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偏差,集中体现在:有些法律宣传并不贴近人民群众,没有把人民群众的需求放在第一位,对于与公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普法教育依然把教育老百姓如何履行法律义务放在首位,较为忽视权利方面的教育;法律宣传的形式仍然过于单一,依旧以传统的“摆(摆摊法律咨询)、讲(讲法制课)、赛(法律知识竞赛)、考(法律知识考试)”为主,而忽视了公众对普法形式需求的多样化。
3、全民法制观念、意识的不断增强与针对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还有差距之间的矛盾。
经过二十年的努力,全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但与此相对应,针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的普法仍然有较大差距,少数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法律素质依然不高,在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方面做得不够,执法违法、执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对社会法律秩序的严重破坏,使得一般公民对法律的信任下降,破坏了和谐社会的建立。固然这不尽是普法工作没做好的原因,但其中不少案件确实反映出少数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人员法治观念淡漠,社会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存在漏洞,社会法治化管理程度不高,依法决策和管理的意识不强。
二、如何解决上述矛盾,使法制宣传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我们认真的思考和努力的实践:
1、要授之以“鱼”,更要授之以“渔”,树立现代法制观念、崇尚法治这一中心,在社会上真正树立起宪法和其他法律的权威
这里面的“渔”和“鱼”分别指的是法律制度、知识和法律观念、意识。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知识不能替代法律意识,普及法律应该涉及更深的层次,既要解决普及法律知识的问题,更应当解决法律素质、法治精神的问题,只有这样才是让人民群众自觉自动地学法守法的根本保证。为完成建设法治国家这一过程,必须树立法制观念这个核心。首先要倡导政府依法行政。政治活动应该倡导法治反对人治,坚持依法制约权力,保障权利,根治权力腐败问题。同时需要人们用自己的行动推动政府行为受法制约。现代法治以权利为本位,也就是尊重公民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和地位,强调法治的力量和作用就在于充分调动和发挥作为社会主体及法律关系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崇尚法治就是要着眼于从人的内在需要出发来规范、调整和引导人的自觉的社会行动和行为,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宪法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重要性毋庸质疑。因此,我们要继续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重点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坚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普法工作的长期任务,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基本观念,提高依照宪法和法律维护合法权益、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能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知识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再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用法治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2、树立科学发展观,着力于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原则,其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也应贯彻和体现这一原则,要把提高公民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普法教育工作目标之一。在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上,应把满足公民的法律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加大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反映出来的具有普遍性的法律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往在普法内容的选取上,往往偏重于新颁布什么法律法规就一味地宣传什么;或是急功近利的氛围相当浓厚,出现什么社会问题就向百姓“强行灌输”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这绝不是我们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之所在。
普法不仅仅是“静态”的法律条文和法律知识的普及,更重要的是通过传递各种法制信息,使社会政治、经济和人们生活达到“动态”的法治普及。要承认和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对象人群的个体特征,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教育形式,施以不同的教育内容。因为普法对象层次不一、需求不同、接受能力也不尽相同,因此,普法除了普及一些适用于公众的普遍的法律知识、法治思想和法治方法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根据不同对象的层次、不同的文化和宗教背景、不同的受教育程度群体等特点,在现代法律理念引导下,施以不同的法制教育内容。
与此同时,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应率先垂范。曾在一本书中看到这么一段话,觉得很有道理:“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秉公执法的行为就是最好的法制宣传教育,并且胜过上百次的说教。”对普通的百姓要让他们知道法律所赋予他们的权利,而不是单纯地强调法律义务,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提升法律的权威和感召力,使人们能切身感受到法律在政治、经济及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群众变被动地接受法律教育为主动地学习法律,使学法成为人们生活的内在需求。从历次普法的实际效果看,宣教内容在过度强化实用性的同时缺乏其应有的针对性。理念的偏差必然导致普法内容的片面性甚至公民法律素养的畸形和社会法治环境的变异。普法教育要以适应于公众掌握、满足公众需要作为检验标准。
3、树立创新思想,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形式创新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的实现手段,是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实目标的保障。在以往的普法活动中,我们传统的“摆、讲、赛、考”等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现代社会思想观念的变化,公众对普法形式的需求多样化,普法不应该是单向灌输,而应根据受众的需要和心理特点开展普法,善于开发新颖的形式和利用现代科技手段。
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局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在全局广大干部群众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让大家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使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
今年我局“12.4”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法制精神,推进依法行政”。以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载体,在全局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与依法行政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以及与职业道德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进程,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活动步骤和内容
弘扬法制精神、知法、守法、护法是每个公民的崇高义务。我局历来重视对广大干部职工法制精神的培养。此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我局召开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确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以及活动内容,明确了各科室在这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在全机关范围内营造了浓厚的法律氛围,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具体活动内容有:
(1)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为了配合本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增强宣传力度,在我局办公楼各层走廊上悬挂“弘扬法制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横幅标语,并张贴了本次法制宣传日的主题宣传画,向到单位办事的人员发放了宣传手册,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2)多种手段宣传法制。一是要求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资料,使大家更深层地了解法律宣传的重要性。二是结合单位实际工作,大力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单位职工在日常工作中依法治理、依法行政。
(3)为了真正把普法活动落到实处,让干部职工学习掌握更多法律知识,我局利用每周五下午例行学习时间,组织大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内容,在学习中,领导带头讲学法、普法、用法制服务于我们工作的重要性和体会。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在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依法维权的观念。
(4)为积极响应“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坚持学与用相结合。通过集中学习与股室、个人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在实践中交流执法经验,做好对法律、法规正确运用。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案卷文书制作,确保依法、公平、公正办案。通过学习,进一步强化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办案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
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我市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结合实际,特制定法律进企业年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以深化“法律进企业,推进依法治企”为主题,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与创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建设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队伍、职工队伍相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加强企业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相结合,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法治化,在企业内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进依法治企,为全市国有企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和服务环境。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法治企业示范创建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企业依法治理工作,深化企业法治示范创建,提高企业法治化水平,争创国有企业示范点。
(二)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
根据企业自身条件,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建立企业学法制度,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有培训教案、学习记录和信息照片等相关资料。方式上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办法,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讲座、交流研讨会等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班前(后)会,开展每周法律一题,每月一次讲你身边或你知道的法律故事进行交流,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提供广泛的学习途径。培训学习内容:主要开展对《合同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法》、《商标法》、《专利法》等与企业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担保贷款、侵权责任、环境保护、商标权和专利保护等法律制度;开展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职工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劳动报酬、劳动者休息休假等法律制度和职工依法参加工会、行使法定权利、履行法定义务等内容。达到的效果:真正提高职工的法律素质,把法律进企业工作目标落实到员工。
(三)开展企业法律顾问
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经常对企业职工开展法律培训学习,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在作出决定前,认真咨询法律顾问,并征求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取法律顾的问意见建议,优化决策。
(四)开展法律宣讲
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对企业员工开展法律宣讲活动或法律服务巡讲活动,全年不少于1次,集中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五)开展企业法治文化建设
结合企业实际条件,开展法治橱窗、法治专栏、法治挂牌、法治标语、法治走廊、法治漫画、法治文娱节目、法治文化活动等宣传,丰富企业法制宣传的内容和载体,充分营造企业的法治文化氛围。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对法律进企业和法治企业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营造浓厚氛围。按照市普法办安排部署和本计划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职责,认真梳理工作任务,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制定年度计划,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5月1日至11月30日)
全面深入落实本计划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相关资料:成立领导机构,制定2018年度企业学法培训计划、列出时间安排表。开展企业法治宣传:完善专业法制宣传工作机制,创新专业法律宣传形式和载体,突出专业法律宣传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利用有关法制宣传日、周、月活动抓好宣传,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营造学习和普及法律知识的良好氛围。开展企业法制阵地和园地建设,努力拓宽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充分利用网站、手机短信平台,通过设置法制宣传栏(橱窗)、标语,印制法制宣传手册、挂图、法律知识汇编等法律宣传资料,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聘请企业法律顾问,签定相关合同,并正常开展工作。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法治企业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不断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总结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法律进企业,法治企业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巩固法治企业建设成果,形成法治建设长效机制,法治企业目标基本实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法律进企业,推进法治企业创建”工作,对于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具有重要意义,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分工负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考核机制
将法律进企业实施情况纳入依法治理工作内容,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评,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推进“法律进企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保障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