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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问题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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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问题大全

辩论问题大全范文第1篇

1.论信息产业经济的形成基础与发展规律─—关于信息产业地位、结构、机制、规模、管理模式的理论概述

2.2007年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公报

3.信息产业经济及其宏观测度

4.信息产业经济特征分析对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发展启示

5.基于时间序列单方向因果测度的多国电子信息产业经济发展分析

6.信息产业对中国经济增长促进作用研究

7.基于平衡计分卡的我国信息产业经济效益审计评价体系构建思路

8.2005年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情况

9.我国信息产业与信息经济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

10.2007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状况 

11.2007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状况 

12.信息产业对经济增长影响的计量分析 

13.信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分析

14.我国信息产业和信息经济发展浅议

15.印度软件信息产业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分析 

16.2003年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十大特点

17.信息产业拉动重庆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 

18.信息产业与信息经济发展

19.基于投入产出模型的我国信息产业经济效应分析

20.上海信息产业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 

21.2007中国信息产业经济年会

22.上海市信息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的研究 

23.信息产业经济分析

24.印度信息产业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分析 

25.上海信息产业经济效益投入产出分析

26.信息产业与信息经济发展分析研究

27.广西信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分析 

28.2013年度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暨彩电行业研究会在京召开

29.地理信息产业的经济特性分析

30.信息产业的经济特征分析

31.2003年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情况

32.第四届中国信息产业经济年会举行

33.山东省2010年第三季度信息产业经济运行会议召开

34.我国信息产业与经济增长影响关系研究

35.经运司部署明年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11项重点工作

36.2009年上半年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情况

37.浅析我国信息产业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因素

38.2008年上半年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分析

39.2011年上半年山东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情况

40.上半年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情况

41.光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基本经济规律 

42.中国信息经济状况与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

43.信息产业发展对经济增长影响的评价:以新疆兵团为例

44.2008年1-3月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情况

45.信息产业对经济全球化与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 

46.2006年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

47.山东省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再上一层楼

48.信息经济对产业划分的影响

49.论信息产业与经济可持续发展

50.知识经济和信息产业  

51.2006年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

52.2011年1-8月份山东省电子信息产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53.中国信息产业经济分析——体制、战略、政策

54.2006年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及工作要点

55.浅论信息产业经济的形成机制和发展动力

56.信息时代的产业经济创新

57.中国信息产业经济年会举行娄勤俭出席并致辞

58.全国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会议召开

59.谁是信息产业领军人物?——2005中国信息产业经济年会

60.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与发展的回顾和展望

61.信息产业经济分析刍议

62.2004年上半年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情况

63.2004年全国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工作会议预测2004年全行业增速将保持25%

64.信息产业与信息活动产值——马克·尤里·波拉特的《信息经济》

65.2004年上海信息产业经济运行分析及2005年预测 

66.信息产业集群与经济发展的关联效应分析与研究 

67.生产快速发展增幅逐月提高──上半年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情况

68.2004中国信息产业经济年会举行

69.信息产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评价问题研究 

70.日本信息产业经济发展迅速

71.安徽省信息产业与经济增长的互动关系 

72.大连市信息产业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73.信息产业对安徽经济增长影响分析探讨 

74.信息产业与地区经济发展 

75.信息产业: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 

76.湖南省信息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研究——基于菲德模型的检验 

77.信息产业与中国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

78.信息产业经济(总论)

79.中国信息产业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区域差异——基于热点经济区域面板数据的分析

80.信息经济下产业结构的优化

81.信息产业投入产出经济效应分析——两部门视角

82.信息产业的特点及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83.浅析旅游新经济——旅游信息产业的形成、发展与提升

84.网络时代信息产业与新经济发展的互动

85.信息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的计量分析

86.信息产业对经济增长作用的实证研究

87.中国经济增长来源实证研究——基于对细分的信息产业、资本投入、劳动投入与全要素生产率的分析

88.信息产业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研究

89.信息产业发展对经济增长带动作用的实证研究

90.信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作用研究

91.信息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作用分析

92.信息产业与经济增长:理论与实证分析

93.基于C-D模型的信息产业细分要素对经济增长贡献分析

94.基于菲德模型的信息产业细分要素对经济增长贡献分析

95.江苏省信息产业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

96.信息产业与经济增长的关联性研究:实证与分析

97.中国信息产业与经济增长关系实证分析

98.三网融合:网络信息产业经济结构调整的序曲

辩论问题大全范文第2篇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中国报告网)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中国报告网)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

对于自己这样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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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问题大全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庄子学派大道超越善恶

庄子及庄子学派继承与发展了老子的道德哲学思想,特别是在善恶标准的超越和人生意境的把握方面,有着深刻的智慧。

庄子及其学派揭示了世俗伦理、善恶价值的相对性与有限性。他们认为,“道”是天地万物的本原,“道”创生万物并运作万物,既是宇宙终极的实在,又是万物运动的自然规律。老子的“道”重在揭示宇宙自然与社会人生的客观规律,庄子的“道”却从人类思维境界升华上去,成为一种宇宙精神。庄子具体描述了修道者“体道”以后的心身状态,那是人类在万劫不复的追求中所能沁至的最高境界。

只有“道”才是整全的、永恒的、完满的、绝对的、终极的,除此以外,人们执着信守的目的,自足自满的成就,善恶是非的区别,君臣、父子的大义,夫妇、兄弟的伦理,尊卑贵贱的秩序,儒墨两家的争辩,如此等等,都是各执一端,割裂大道,自作多情,自以为是。在庄子学派看来,其实这都是“道”的亏损。

人们观察问题有不同的视域或参照系,站在“物”的角度去看,一个小小的山包与湖泊,更不用说喜马拉雅山与青海湖,差别是多么大。人世间的是非、矛盾也是如此。可是如果站在“道”的视域去看,犹如人们坐上飞机或太空飞船,俯视地球、地面,星际大小、山川高下的差异,竟变得微不足道起来。人们在此时此地斤斤计较,彼此争胜所谓的大小、精粗、终始、盈虚、生死、苦乐、善恶、美丑、是非、长短、荣辱、得失、利害、贵贱、输赢等,换一角度,或到彼时彼地去看,其实并没有多少差别。《庄子・秋水》借助河神与海神的对话,以海神之口说:“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以俗观之,贵贱不在己。以差观之,因其所大而大之,则万物莫不大;因其所小而小之,则万物莫不小。知天地之为米也,知毫末之为丘山也,则差数睹矣。”以下还有“以功观之”、“以趣观之”等观照方式,意思是说,从大道的视域出发,万物都分不出贵贱、大小等差别;由个别事物本身的立场出发,万物都以自己为贵,以别物为贱;从世俗的观点看问题,贵贱大小都听凭外在的安排,不由自己作主。从数量的差别去看,从它大的方面而大它,则万物没有不大的;从它小的方面而小它,则万物没有不小的。从人的价值取向、节操品行方面去评价,依据它正确的方面而加以肯定,则万物没有不正确、不伟大的;依据它错误的方面而加以否定,则万物没有不错误、不渺小的。这里并没有永恒不变的道理,只要看是否符合时代的需要而定。

用庄子的智慧来观察世间,是非(善恶)等并没有恒定的客观标准,只是出于主观成见而已。高下、善恶、美丑、贤与不肖、可与不可的区别,都是相比较、相对的,都是执着于道之大全的一边。换一个参考角度来看,原所执定的差别却是有问题的。以日常经验的眼光看,泰山大而毫末小。但如果放在宇观的范围内,与地球、行星相比,泰山不过只是沧海一粟;如果放在微观的范围内,在电子显微镜下,与微生物、病毒相比,毫末也是庞然大物。仁义是非,各人有各人的看法,因而错杂混乱。所谓美丑香臭,评价标准,究竟在哪里呢?草茎与屋柱,东施与西施,从道的视域看,并无差别。

《齐物论》说,大道原本是整全浑然、无所不在、没有差别和界限的。然而人们的言说各有各的偏袒,所以是非就没有定准。圣人的境界,既不追求又不辩论这些差别和对立。“夫大道不称,大辩不言,大仁不仁,大廉不廉,大勇不忮。道昭而不道,言辩而不及,仁常而不成,廉清而不信,勇忮而不成。五者圆而几向方矣”。(《庄子・齐物论》)庄子在这里强调的是超越世俗的、主观的善恶界限,追求一种更高的、圆融的道德境界。

庄子希望人们在世俗生活中不要沉溺于争胜、计较,不仅是物质利益上的,而且包括荣誉等精神上的。即使是社会的道德生活,固然有道德的是非可言,但如果人们的精神整天纠缠、计较于此,则不利于心灵的空旷放达,人格的健康发展与精神的超脱解放。所以,他尽量表现出对于儒墨两家道德规范及其争辩的冷漠与不屑一顾。他希望人们站在更高的层面上反思道德,跳出道德是非争执的场景,追求无差别的圆融境界。《齐物论》说:“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也就是说,人们以一察之明、一偏之见去剖判大道,大道反而隐而不彰,为成见所遮蔽了。人们以浮华词藻、恣意辩说去解释道,真言反而被隐蔽了。

庄子认为,人们都有真、善、美的追求,各自都有一套何以为真、为善、为美的标准,这都只是一些相对的价值系统。人们总是坚持自己的价值判断,彼此指责。实际上,只有超越了这些价值判断,才能提升到“道”的意境。

辩论问题大全范文第4篇

一、提升精神文化

第一,凡事依靠员工。我们一直认为只有员工才是推动企业文化建设的关键,是实现精神文化发展的显现者和践行者,因此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深入的基层调研工作,征求企业员工对于企业文化发展的建议与意见。在员工意见的基础上归纳提炼总结,形成初稿以后再次发放到基层,由员工进行初稿讨论,之后交企业高层研究。通过数次上下反复讨论酝酿,出台新的文化管理理念。整合讨论企业文化理念的过程,是接纳广大员工集体智慧的过程,也是以文化理念教育员工、加强思想凝聚力的过程。这样的做法,在该公司上下都得到了高度认同。

第二,继承并且创新。企业保留以市场为根本、以顾客为导向、以消费者满意为宗旨的市场理念,在管理理念上则有很大改变,改变后的理念被称为市场化动作、人性化管理。管理上以人为本,将人当作管理第一要素。所有的管理工作都以调动发挥人的能动性为要求,以竞争手段完成人资配置,以收益回报效果确定资金流方向。

第三,坚持制度落实。为了将已经整合完成后的企业文化理念方案落实并弘扬下去,企业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学习活动。如组织征集企业文化管理案例,企业网站、企业报纸等开辟专门的栏目,企业内各基层单位设置企业文化标语牌,组织企业内相关的文化知识竞赛与企业文化演讲活动等。让群体性的宣传讨论活动来加深员工对于企业文化内涵的认同与支持,让文化理念扎根到员思想当中,渗透到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

二、创造管理文化

为使企业更加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更深一层提升企业工作效率,让企业对市场变化有更强的应变能力。该公司以主题管理着手,一直重视提升文化建设中的执行力。在2008年,开始进行两制管理,即是指工作计划制和层级例会制。对各层级作出要求,让其定期召开主题工作例会,进行工作上的协调、沟通与纠错,使工作顺畅进行得到保证。与此同时,上至公司领导,下至普通员工,都应当根据企业总体规划及自身的特点,制定出具体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认真实施,保障企业内所有人的所有工作都能有序而高效地进行。

在2009年,进一步巩固并扩大了文化执行力的效果,首先是加大力度展开学习培训活动,组织建设提升文化执行力的培训班、心得交流会还有相关的考核考试。其次是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舆论宣传。企业内部展开了增强竞争力、提升执行力的讨论活动,讨论主题由各基层自行设计。高层、中层领导率先积极参与,一年内共计组织了六次领导执行能力辩论会。在企业内部刊物上建立了相关论坛版块,发表各类文章近百篇。企业网站也在网上形成了讨论活动,累计发帖数超过1000条。第三是强化管理,落实制度。更进一步完善供应体系管理制度,完善深层分销制度,很好地促进了销售市场的工作开展。对于责任追究工作落实到位,对于因为执行不力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员工,加大了处罚力度。这些办法所起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在总体上提升了企业运营工作效率。

在2010年,该企业展开了精细化管理主题活动。首先是应用各种形式,以不同的宣传工具为媒介,展开引导宣传的工作,让广大员工认识到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性与重要意义,提升大家实施精细管理的积极性与自觉性。其次,开展广泛的培训工作,让员工学习到丰富的精细化管理相关知识。第三是完善制订精细化管举措。在充分认识到该企业特点,即多单位、多系统、多层次的三多情况后,各基层因势利导,将精细化管理工作放在基层,根据实际、优化流程、明确责任、细化目标。强化了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四是加强相应的监督考核工作,充分发挥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作用,考评督查工作落实到位,使这项工作得到了后续保障,得以深入扎实地完成下去。第五是将媒体舆论的宣传、引导、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注意精细化管理中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工作,工作做得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要进行曝光性批评。加大全企业的细节执行力度。

在2011年,企业开展了问题管理主题活动,更加注重问题管理责任落实机制,重点解决决策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以期使企业发展更加稳定、健康。因为认识到企业自身的管理实践中,有很多有价值的经验教训,所以注重了管理方法的分析、梳理、提升,逐渐形成了一套有特色有价值的管理经验。再者,向同行业先进企业虚心学习优秀的管理经验,剔除本企业中一些与时展不相协调的工作方法。还有就是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应对问题文化,敢于直面问题,提出问题,并能用创造性思维解决问题。最后,是应当注意建立合理的解决问题的程序机制。

三、构建和谐文化

坚持以人为主体,尽力营建出全面发展、和谐稳健、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首先是着力强化企业内部民主管理,以基层员工为工作重心管理企业。如在2005年进行的员工会议制度改革,就是一项比较成功的举措。在2007年,进行的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员工代表与工会主席培训等工作,都为提升民主管理素质奠定了良好基础。还有定期开展的业务技能竞赛、合理化建议展示、明星员工评选等活动,都充分发挥出了员工参加到企业管理活动中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其次是注意创建学习型基层组织,提升员工整体素质,全企业开展建立学习型单位,争当创新型员工的相关活动,典型引路,相互促进,营造出较为浓厚的学习氛围,使得企业中以学习提素质,以学习促发展的思想已经蔚然成风。第三是以创建新型文明单位为号召,将文化理念系统化、形象化,艺术性地展现给所有员工,不但使企业理念得以传播,而且对员工言行也是一种规范性引导,使员工的文化生活得以活跃,企业观得到陶冶,让企业文化创建和弘扬向纵深方向发展。企业的文工团、文联、歌舞团等利用元旦、新年、妇女节、青年节、七一、国庆节等节日,开展相应的文化活动,第四是照顾企业员工生活,给员工解决生活当中的实际问题,开展领导与员工心连心活动,广大高层、中层领导走到员工家中,了解生活,解决困难,得到广大员工的一致认可。另外,还广泛展开扶贫助困工作,改造员工食堂与宿舍条件,让员工普遍感受到企业的温暖。通过以上种种工作,很好地强化了企业凝聚力,在企业内部形成美满和谐的文化工作环境。

辩论问题大全范文第5篇

《老子》和《庄子》通过对名言表达能力的怀疑,提出了道不可言说的主张,从而赋予道不可认知的神秘色彩。然而,通过对《老子》和《庄子》中道与名言论证过程的重建,就可以揭示道的形而上学性以及道与名言关系所蕴含的两个内在区别:一个是重视综合和体悟的认知方式与重视分析和论证的认知方式之间的区别;另一个是依赖于经验且可以验证的知识与不可确证的形而上学之间的区别。

关键词: 道;名言;论证;形而上学

中图分类号: B2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7387(2013)02-0112-05

在中国哲学中,“名言”是与“名实”、“名辩”相联系的一个概念,三者同属认识论。对应西方认识论,名言可以被近似地当作描述人们经验、思想和信念主张的命题或命题集合。在先秦哲学中,关于“认识是否可能”的问题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一般经验知识是否可能?第二,对“道”或“真知”的认识是否可能?对于前者,儒家和墨家持肯定态度。如孔子、荀子和墨子都讲正名。道家虽对此没有专门论述,但也没有否认日常经验知识的获得。而“道”或“真知”是否可以用名言来把握就成为中国古代哲学中的一个大争点。[1] 各家或多或少都有所涉及,并给予不同回答。儒家和墨家持积极态度,特别是荀子。他不仅认为道可以把握,而且指出认识道需要通过“虚壹而静”的途径。《荀子·解蔽》中说:

“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曰:虚壹而静。心未尝不臧也,然而有所谓虚;心未尝不满也,然而有所谓一;心未尝不动也,然而有所谓静。”“虚壹而静,谓之大清明。万物莫形而不见,莫见而不论,莫论而失位。”

《易传》虽然认为名言不能把握“天道”,但是通过“圣人立象、设卦、系辞”就可以直观“天道”,因此,也可以说是一种“天道”可知论。与此相对,《老子》和《庄子》认为道不能用名言把握,因此是不可认识的。这一观点及其论证在哲学史上极为重要,为此后在哲学、文学以及绘画领域开展的言意之辩开启了帷幕并确定了基调。为了分析其论证的可靠性和揭示其结论的内在特点,本文依次重建了《老子》、《庄子》中“道”与“名言”关系的论证过程。

一、《老子》中“道”与“名言”

论证过程的重建

《老子》中表明“道”不可言说最直接的表述就是“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其中,第一和第三个道、名都是《老子》的专有名词,用来指称和命名最根本的、不可认知的那个东西,而第二个道和名作为动词,有言说、表达之意。由于作为专有名词的道和名指称同一个东西,且“道可道,非常道”与“名可名,非常名”结构相同,因此,笔者只对前者做论证分析。

(一)两个前提的推导

“道可道,非常道”作为结论,应该是从前提按照逻辑规则推演出来的。现在我们来重建论证的前提和过程。首先,把“道可道,非常道”翻译为日常语句就是“道是不能言说(认识)的”。把这个命题进行还原就形成完整的语句:人不能认识道。而要做出这个判断就必然涉及两个认知环节:一是人的认识能力,二是作为认识对象的道。把“道是不能认识的”这个命题作为结论,在前面两个认知环节的维度上,推论的前提有且只有两种可能:

§1人没有认识能力并且如果人没有认识能力,那么人就不能认识道。

§2人有认识能力并且如果人有认识能力,那么人就不能认识道。

用K表示知识;a代表任何具有健全认识能力的人;p表示命题:人没有认识能力;q表示命题:人不能认识道。那么上述两类前提可以形式化为:

§1′: Kap∧(KapKaq) §2′: 瘙 綈 《Kap∧( 瘙 綈 KapKaq)

由此可见,在逻辑语法层面,前面两类前提都能有效地推出结论“人不能认识道”。但为了确证这个结论是否可靠还应该对两类前提进行逻辑语义分析。下面笔者依次分析这两类前提为真会产生什么样的认识结果。

(二)第一类前提的分析

第一类前提是由“并且”作为联结词形成的合取命题。如果这个合取命题为真,就要求两个合取支命题同真。首先看第一个支命题“人没有认识能力”。如果这个命题为真,则必然导致悖论,即必须肯定它为假。具体来说,如果“人没有认识能力”为真,那么,这个真命题本身就不会形成,或者说,我们至少具有“‘人没有认识能力’为真”这一知识。如此一来,就必须接受人有认识能力这个现实。既然如此,“人有认识能力”就为真,而第一类前提也就转变为第二类前提。

另一个合取支命题“如果人没有认识能力,那么人就不能认识道”是逻辑蕴涵式。从命题表达的意义本身来看,如果人没有认识能力,显然就会得出人不能认识道。前面已经证明“人没有认识能力”为假,也就是说,第二个支命题的前件为假。在逻辑语法层面,前件假,不管后件是真是假,逻辑蕴含式恒真,或者说,从“人没有认识能力”为假并不能推出“人不能认识道”的具体真值。但在二值逻辑系统中,其真值只能有两种可能:要么为真,要么为假。在逻辑语义层面,由于“人有认识能力”为真,第二个支命题就有且只有两种可能情况,具体表述为:

§1.1如果人有认识能力,那么人就能认识道。

§1.2如果人有认识能力,那么人不能认识道。

第一种可能情况属于强的可知论,这与《老子》和《庄子》中道的不可知论不相符,故不作具体分析。而第二种可能情形与第二类前提的第二个支命题相同,因此在分析第二类前提时再作说明。

(三)第二类前提的分析

第二类前提的第一个合取支命题是“人有认识能力”。从常识的维度看,其合理性显而易见。但要对其进行逻辑辩护就应从两个方面展开:第一,从认识结果分析。尽管有极少数怀疑论者否认人有认识能力,但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人会否认我们具有知识,至少在常识层面。同时,自然科学的发展为人类具有认识能力提供了强有力的辩护。第二,从论证系统的外部进行反证。中西方哲学都有对认识论进行反思与怀疑的内容,相比之下,西方哲学更是形成了自古希腊延续到现在的怀疑论传统。其中,笛卡尔对外在世界与休谟对经验知识的怀疑成为近代以来西方认识论必须要解答的难题。但反过来看,这种反思和怀疑之所以可能,就是因为人有认识能力。如果人没有认识能力,就没有正常的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更谈不上对自身的反思与怀疑。换句话说,反思与怀疑都要立足于一定的认识能力和知识之上。由此可知,“人有认识能力”为真。

现在来看另一个合取支命题“如果人有认识能力,那么人不能认识道”的逻辑语义。直观来看,这一命题表明人有认识能力但又不能认识道,或者说,道在人的认识能力之外。从逻辑可能性来讲,外在于认识能力的道,其意义一般有两种可能:一是,“道”为笛卡尔、洛克和休谟等人所说的外在世界。按照笛卡尔的论证来说就是:因为你不知道你没有做梦,所以你就不知道任何关于你没有做梦的证据。也就是说我的认识都在我的意识之内,对外在世界的认识也是在我的意识中形成的,没有超出意识范围的认识。即使我的认识是由邪恶精灵所控制,我们也无法知道。[2] 对外在世界,康德也认为由于我们没有关于它的经验材料,所以不能形成关于它的知识,如果试图把世界作为认识对象,就会导致二律背反。二是,道为大全。它类似于黑格尔哲学中的绝对理念,但又不是纯精神性的。它是人们思辨的设定,但又不是完全脱离我们的所有经验知识。那么,《老子》和《庄子》中的道是哪一种层面的道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就需要对道的文本意义做一番考察。

(四)《老子》中的道

《老子》中论及道的地方有73处之多。尽管道不可言说,但我们还是可以近似地描述道。比如,“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老子·二十五章》)这是说有一个东西在万物生成之前就存在,并且是万物产生的根源,人们不知道它的名称,姑且以“道”或“大”来命名和指称。同时它又具有以下特点: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老子·十四章》)“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足既。”(《老子·三十五章》)

可见,《老子》中 “道”的所指对象不是具有确定属性的具体事物,而是本身模糊并变动不居的“有”;同时,这个“有”无法用名言从正面直接把握,只能用否定或负的方法进行描述,如通过“不是什么”来衬托“它是什么”。作为“有”的名称,“道”不是对“有”的反映和描述,而是对“有”的命名。可见,“道”与“有”一样,都是古人对宇宙万物根源终极追问的产物。

一般来说,早期的哲人喜欢追问宇宙万物的根源和本质,尽管思考的方法和结果各不相同。比如,早期的中国哲人喜欢思考万物产生于什么?在得知“万物生于有”之后会继续追问“有”又是怎么产生的?“有生于无”。那么,“无”是什么?假如“无”具有某种确定的属性,又会问“无”是由什么产生的?如果“无”的确是个“什么”,那么,这样的追问还会继续下去,以至无穷。无穷追问是怀疑论者否认知识可能的一个有力证据,但无穷追问又不符合我们的认识事实,因此,合理而明智的做法就是在某个节点停止这种后退追问。在《老子》中,这个停止追问的地方就是道,不能再追问道之后是什么。这样就既阻止了对宇宙万物产生根源的无穷追问,又对人的认识活动在一个可能维度上划定了界限。对应前面两种类型的道(外在世界和大全),《老子》中的道是具有思辨性质的大全,但又具有东方哲学的独特内容,即对宇宙生成和运动根源的追问与解答。

〖BT(1〗 二、《庄子》中“道”与“名言”论证关系的重建〖BT)〗

与《老子》一样,《庄子》也认为名言不能把握道,但又有所区别。《老子》侧重于道的终极性和不确定性,而《庄子》在强调道的不确定性的同时,侧重于对认识能力的怀疑。

(一)《庄子》对认识能力的怀疑

《庄子·齐物论》中讲,“夫言非吹也,言者有言,其所言者特未定也。果有言邪?其未尝有言邪?其以为异于鷇音,亦有辩乎,其无辩乎?”这是说名言不像风一样飘无定所,而是有言说的对象存在。但对不同的人,言说的对象可能不一样。即使同一个言说者,不同时地的言说对象也可能不同。那么,如何为我们言说的内容提供辩护呢?一般来说有以下三种方法:第一,用认识的对象来衡量对这个对象的认识。在大多数认识论哲学家看来,对象就是我们所认识的对象,而我们所认识的对象就是由关于对象的认识构建起来的。因此,用认识对象来为关于对象的认识进行辩护显然是无法辨别真假的。第二,用“我”自己的知识来辩护。这又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用只有自己才懂的想法为我们言说的东西提供辩护。比如,在对自己坚信的观点进行辩护时,如果自己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和强有力的论证让对方满意,人们往往会说类似这样的话,即“尽管你(们)不同意,但我凭直觉发誓这就是真的”。然而这必然会陷入私人语言的陷阱之中。维特根斯坦认为,私人语言是不可能的,语言的意义只能在公共的“语言游戏”中形成。[3] 因此,仅凭自己确信但又不能提供公众可以接受的理由是不能为信念主张进行辩护的。二是运用我的知识(得到辩护的信念)来为我对某一对象的认识(待辩护的信念)进行辩护。但由于辩护双方都是信念,因此这类辩护就可以归约为我相信“我的某个信念”。然而,“我相信‘我的某个信念’”本身又是一个待确证的命题,为其提供辩护就会得到“我相信‘我相信我的某个信念’”,如此延续下去就会陷入信念辩护的无穷后退之中。第三,要真正辩护“我的信念”,一个可行的方法就是把它纳入到公共的“语言游戏”之中,看其能否与相关理论和思想融贯协调。但《庄子》认为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不同思想必然会产生论辩,而论辩并不能辨别各自的是非对错。《庄子·齐物论》中讲:

“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黮闇。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

这里有两层意思:第一,辩论的输赢并不能确定论点的是非对错。赢的一方的观点并一定正确,输的一方的观点也不一定错。或者说论辩胜负与观点对错没有必然关联。第二,引入第三方作为辩论标准也不能判定孰是孰非。在《庄子》看来,第三方观点或者与我的观点相同,或者与对方的观点相同,或者同于、异于两方的观点,因而无法起到甄别是非对错的作用。在这里,《庄子》一方面对普遍知识进行了富有意义的怀疑;另一方面也暴露了这种怀疑的粗糙型。

由上可见,《庄子》由认识活动的相对性和认识对错的不可判定性推出人的认识能力的有限性,即人不能用名言把握道。因为“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庄子·秋水》)运用名言只能对认识对象的具体特性和状态进行刻画,但不能把握道。

(二)《庄子》中“道”的意义

《庄子》发挥了《老子》的思想,也主张道是宇宙之究竟本根。[4] 但又有新的特征,如《庄子·大宗师》认为,“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道先万物而存在,尽管“无为无形”,但却是“自本自根”的有,而且是一切万有存在的根源。表现在宇宙生成层面就是天道:“天道运而无所积,故万物成。”(《庄子·天道》)表现在人类生存层面就是人道:“有为而累者,人道也。”(《庄子·在宥》)表现在帝王统治层面就有帝道和圣道:“帝道运而无所积,故天下归;圣道运而无所积,故海内服。”(《庄子·天道》)可见,相比于《老子》,《庄子》中道的意义更加丰富和多样。但相对于具体事物的可辨别和可衡量,作为宇宙本根的道是“无形者,数之所不能分也;不可围者,数之所不能穷也。”(《庄子·秋水》)在认识层面,作为对具体认识对象条分缕析、有限刻画的认识方式,“名言”显然不能对不可明其数度和条理的“道”进行描述。因此,道是“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庄子·秋水》)尽管如此,《庄子》认为还是有其它办法把握道。这就是《庄子》所讲的“心斋”、“坐忘”,即“损之又损”的具体途径。对此,《庄子·齐物论》中讲,“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其次,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把这段话倒过来就可以类比把握道所需要经历的三个阶段:首先,“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即虽然事物之间还有区别,但已经忘掉彼此之间的是非对错;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即尽管认为有物存在,但已经没有彼此的区别了;最后,“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至此,就彻底忘掉物我和世界的分别,达到“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

三、道所蕴含的内在区别

张岱年先生认为《老子》中的道“非感官所能觉察,故亦不能用一般名言来述说。普通的名言都由感觉经验来,而道则超乎感觉经验,所以没有恰当词字可以形容道。”[5] 那么,能不能认识道?如果能的话,应该用什么样的语词把握道呢?对此,现代哲学家冯契持肯定态度,他认为道是一个总名,而总名是表示元学理念的,即表示宇宙整体的。总名不同于达名,达名是最高的类,以万物为外延,一般是哲学范畴,如物、性、时、空、类、故、理等。所有这些以达名所表示的范畴构成了一个辩证综合的整体,即大全、宇宙和天道。而这些是囊括万有、超越对待的总名。总名不能用立足于形式逻辑基础之上的概念和语言来认识,只能用理性直觉、辩证的综合以及德性自证来把握。[6] 但是用当代认识论来衡量,以上两种观点都是无法用经验知识为之辩护的形而上学。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只说我们能说的,如自然科学。由于形而上学命题没有确定意义,也就没有对错之分,因此是不能说的。对其,我们只能默然忽略。[7] 按照维特根斯坦的说法,《老子》和《庄子》中的道都是无法验证的形而上学。

但对道与名言的关系,《庄子》给出了两重说明:一方面,《庄子》对名言表达能力表示怀疑,认为依靠名言形成的认识是片面的、有限的,这样的认识只会产生对是非对错的无谓争论。与此相对,道是虚无缥缈、无形、不可围的,不能用名言把握,因此道就具有某种神秘性;但另一方面,《庄子》又认为可以用其它的方法表达道,这就是“以卮言为曼衍,以重言为真,以寓言为广”(《庄子·齐物论》)的方法,即用古人和老人的“重言”以及寓言故事显示“道”,“实际上就是用诗的语言来表达道,把哲理体现在艺术形象之中,也就是用形象思维的方式来表现哲理境界。”[8] 正是由于道的这种不可知但又可以体悟的神秘性和模糊性使得此后的言意之辩成为可能,同时也为文学家和艺术家寄托情感提供了条件。

但是,在当代分析哲学家看来,我们的思想和语言有密切的联系,思想通过语言来表达,而语言的意义就是思想。因此,不管名言、卮言、重言还是寓言都属于语言,只要语言能描述和表达“道”,那么人就有能力认识“道”。这显然与《老子》和《庄子》关于“道可道,非常道”、“道不可言,言而非也。知形形之不形乎!道不当名”(《庄子·知北游》)的思想相矛盾。然而这仅仅是表面的矛盾,在其内部隐含着两个更深层次的区别:一个是重视综合和体悟的认知方式与重视分析和论证的认知方式之间的区别。前者是中国哲学的一大特征,而后者是西方哲学的显著特点。例如,《老子》和《庄子》都认为对道的认识只能通过“损之有损”的体悟和直觉,这样的认识活动不仅不依赖经验知识,相反要消除经验知识的拖累。与此不同,西方知识论通过条分缕析的分析工作追求对世界万物的确定性认识。

另一个是知识与形而上学的区别。现代哲学家主张知识有两类:一是通过分析得来的先天知识(prior knowledge);一是通过综合得到的经验知识。美国著名哲学家奎因(V.W. Quine)认为,分析和综合的区分以及还原主义是逻辑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尽管他在一些场合承认先天知识和经验知识的区别,但他强调所有的知识或多或少都是经验性的,而且是可以验证和辩护的。[9] 与此相对,传统哲学认为有一些认识是超验的,例如,《老子》和《庄子》中的道是不能用经验命题进行验证和辩护的。因此,在是不是根源于经验以及能否验证的标准下,经验知识和形而上学产生了分裂。这种情况在《老子》和《庄子》中表现为:一方面人们能够获得日常经验知识,尽管不是严格意义上得到辩护的经验知识;另一方面又有对超验对象(如道、无等)的体认。尽管两类认识有一定关联,但更多的是区别和不同。显然,在西方知识论的视域下,《老子》和《庄子》中的道既不是神秘主义的未知对象,也不是对人类认知能力普遍怀疑的结果,而是对宇宙万物生灭变化终极追问的思辨产物。

【参考文献】

[1][4][5] 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527、50、48页。

[2] Jonathan Dancy: An Introduction to Contemporary Epistemology, Basil Blackwell Ltd, 1985, p.11.

[3][7]Ludwig Wittgenstein: Philosophy Investigation, translated by G.E.M. Anscombe, Basil Blackwell Ltd, 1953, p.11, p.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