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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分配管理制度,强化公司员工的责任意识与成果意识,并运用该评价的方式,指导、帮助、约束和激励广大员工,真正实现收入靠贡献的分配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三、考核依据及内容
考核依据为员工的岗位,共分为五类人员,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基本生产人员、辅助生产人员、服务人员、由各部门的二级工资管理委员会负责本部门的具体考核办法,公司工资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可以结合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并实施。
对管理人员以岗位工作职责为依据,认真核定每个岗位的工作量,具体到每一项工作的分值,从工作目标,质量、方法、进展、反馈等方面,在创新、执行、决策、应变能力及廉洁奉公、团结互助,责任心等要素上,实行量化考核。
对工程技术人员按技术项目,以技术的领先程度、难易程度、完成时间、完成制裁等因素,核定工作量,制定出易于操作的量化标准,量化分值,实行考核。
对基本生产人员的量化考核,以每个岗位的工时定额、质量、物耗、安全、劳动纪律等为主要依据,结合考核要素,实行量化考核。
对辅助生产人员的量化考核,以工作任务、质量、物耗、安全、劳动纪律等为主要依据,结合考核要素,实行量化考核。对服务人员的量化考核,以岗位工作目标和责任为主要依据,在工作任务、质量、廉洁奉公、团结互助,责任心等方面,结合考核要素,实行量化考核。
实施员工的考核必须怀本人所从事的岗位相对应,严禁员工拿岗位的报酬而从事低岗位的工作,凡发现此违章行为将对部门和员工进行处罚。
四、考核管理
(一)个人月度业绩综合考核
1.月度考核根据考核者当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协作等四个方面、十六个考核要素等因素综合评分,考核指标应尽可能合理量化,易于操作,考核力求客观、真实、公正、公开。
2.个人考核由所在单位(部门)自行组织,考核结果上报公司人事劳动部,确定认后,在单位(部门)张榜公布。
3.当个人考核得分小于50分时,M3=0,即岗位业绩工资为零。
4.岗位业绩工资按月发放,由单位(部门)根据个人考核结果进行二次分配,余额作为单位(部门)奖励基金。
5.考核基本生产工人时,如果当月完成工时数超过定额部分,可由各单位(部门)制定相应的奖励条例。
(二)单位(部门)月度综合考核
1.单位(部位)月度综合考核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责成有关部门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并负责实施。
2.分厂管理项目综合考核分数满分为100分,其中生产管理40分,成本管理30分,质量管理15分,质量控制15分。
3.部室管理项目综合考核分数满分为100分。其中分厂对相关工作作风考核20分,管理费用30分,工作效率20分,质量体系(工作质量)30分。
4.考核结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评审确认,金额由人事劳动部负责计算,财务部负责发放。
5.当单位(部门)综合考核分数小于60分时,N2=0,即单位所有人员的岗位业绩工资为零。
五、考核及调薪管理
(一)员工实行考核晋档制度,每年调整一次,考核方式与考核标准见《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制度》。
(二)根据岗位靠竞争、收入靠贡献的原则,实行考核晋级、降级制度和末尾淘汰制度。
(三)本年度年终考核成绩为“优”的员工,可在本岗位上晋升一档工资。
(四)连续两年考核成绩为“良”的员工,可在本岗位上晋升一档工资。
(五)连续两年考核成绩为“中”或本年底年终考核成绩为“差“的员工,在本岗位降低一档工资。
(六)对于已达到岗位最高档次工资的员工,年度考核时不再晋档。
(七)本年度年终考核成绩为“差”并进入末尾淘汰的员工,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体系结构围绕"静态的职责+动态的目标"两条主线展开,建立起目标与职责协调一致的岗位责任考核体系。考核实施体系的框架包括四个部分:职责分解、目标分解、目标与职责结合、考核实施。
静态职责分解
静态职责分解是以职责和目标为二条主线,建立以"工作流程"和"目标管理"为核心,适应新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的大岗位责任体系。
确立部门职责。部门职责指部门为实现其宗旨而应履行的工作责任和应承担的工作项目,它确定了部门在公司增值流程中的工作范围和职责边界。宗旨确定部职责的方面和方向,职责是对宗旨的细化和具体演绎。部门职责能起到明确工作职责边界、减少部门之间工作职责交叉、确定部门岗位设置、制定工作流程的作用。
建立工作流程。工作流程包括工作本身的过程、信息与管理控制过程。它在部门内部、在独立的部门与部门之间、处与处之间,建立职责的联系、规章和规范。
如一台电脑从开发到最终消费要经过:需求调研——产品规划——产品定义——产品开发——测试鉴定——工程转化——采购——生产准备——生产制造——品质测试——产品运输——市场准备——分销——用户服务——信息反馈诸多环节。
制定岗位职责。在理清了由公司宗旨、部门职责以及部门为履行职责而应遵循的工作流程后,需要将具体职责最终落实到每个岗位上。岗位职责具体明确一个标准岗位应承担的职责、岗位素质、工作条件、岗位考核等具体规定。它是以《岗位指导书》的形式出现的。岗位职责来源于部门职责的细化和工作流程的分解。比如,一个部门经理的职责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由本人具体完成的;二是将一部分职责分解为下属承担的,三是由本部门牵头,并由几个部门共同承担的。
动态目标分解
一个岗位仅仅知道"做什么"、"怎么做"还不够,还要知道什么时间要做到什么程度、达成什么目标。动态目标分解就是按照职责这条横线,与时间、目标这条纵线的有机整合,使各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和工作关系有机地协调起来。首要过程是战略规划。战略规划的过程是将企业目标具体化。
某大型的战略规划分为三个层次:集团战略发展纲要、子公司战略规划、业务部门战略规划。子公司层次的战略规划是业务部门年度业务规划的重要指导,业务规划的结果落实到每年的经营预算,各业务模块的预算都必须与业务规划相联系,在"能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细化"的原则指导下,业务规划按责任中心和时间进度,分解落实成具体的成本、利润、销量、时间、满意度等指标。业务规划要求首先确立宗旨、职责,根据宗旨和职责,在非常详细的环境分析基础上得出全年的目标。之后,进行经营预算、业务规划、管理规划。
目标分解
为保证各项规划的实施,各牵头部门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交流的基础上,将目标按职责分解到相关部门。各部门根据《年度发展规划与目标》,按职责一一时间分解为部门内各处的年度目标、各季度的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形成《部门季度计划》。处级经理以上干部,要按季度分解季度目标,并列入处级经理以上干部的考核之中,形成《处季度(月)工作计划队重要干部或岗位,要按月分解,制定月工作计划。
具体到员工要落实到与岗位责任书对应,比如电脑公司采用了"目标任务书"进行方针目标管理,其要点是:针对部门目标和薄弱环节,重点抓关键环节和重要步骤,对重点工作制定改进措施和计划,并重点推进监控实施,以保证最终实现目标。确定最重要的又确实有能力解决的工作目标。一个部门或岗位一个季度的重点工作目标为3至4项,日常职责则不在"目标任务书"上体现。把企业宗旨和目标分解到个人的"岗位责任书"和"目标任务书",为监控和考核打下了扎实基础。
将目标落到实处,首先需要在目标与职责之间建立清晰的分解和对应关系,为了建立这种联系,集团管理部门协助建立了大量的各种运作和核算模型,最具特色的是某大型电脑公司的"屋顶图"。"屋顶图"是某大型电脑公司根据管理会计原理,结合自己的产品成本结构建立的一个量化的产品经营核算体系。
电脑公司台式机事业部通过"屋顶图",将所有的费用细分成广告费、部门费,成本分成材料、制造、运输、技术服务、积压、财务六块,再把前两年的历史数据装进去,就得到清晰的产品成本结构。这六块成本都可以落实到一个最直接的部门,比如说广告费是由市场部负责,部门费用是经营管理部负责等等。这样就建立起一个架构,使开源节流的任务分解到每一个部门,控制成本的任务进而分解到每一个岗位上去,就把每项费用变成它最直接的部门考核指标。
专核评价
设定职责和目标后,利用制度化的手段对各层员工进行考核评价:
1.定期检查评议。以干部考核评价为例,干部每季要写对照上季工作目标的述职报告、自我评价和下季工作计划。述职报告和下季工作计划都要与直接上级商议,双方认可。
2.量化考核、细化到人。比如,某公司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分部门业绩考核、员工绩效考核两部分。部门业绩考核的目的是通过检查各部门中心工作和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加强公司对各部门工作的导向性,增强公司整体团队意识,促进员工业绩与部门业绩的有机结合;员工绩效考核了解组织目标,将个人表现与组织目标紧密结合,客观评价员工,建立有效沟通反馈渠道,不断改进绩效,运用考核结果实现有效激励,帮助组织进行人事决策。
(机关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公务员法》、《xxx机关效能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管理对象包括:全体机关干部(含领导班子成员、同工同酬、聘用人员,以下简称全体约束对象)。
第三条 本办法实行积分制管理,每人每年1月1日初始积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按照规则积分,当年12月31日前进行年终核算,积分结果作为年终行政事业单位考核评优的主要依据,作为年终绩效奖金兑现的唯一依据。
第四条 绩效考核管理由行政办负责管理运行,每月第一天公示上月积分情况及加减分原因,对加减分有异议的可填写机关效能申诉表申诉,公示期为3天,逾期不再受理申诉,行政办不能解决有争议的事项提请机关工委班子研究确定。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五条 考勤管理。机关日常所有考勤管理全部通
第六条 扣分标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旷到每次扣5分(迟到、早退超过两个小时的、值班期间脱岗的、未经同意自行离岗的一律视为旷到)。病假不扣分(但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病假证明)。事假每天扣1分。国家有规定的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带薪年休假范围内不扣分。事假全年累计达到15天(次)的、有旷到行为的取消评优资格。累计旷到15天(次)的当年考核定等为不称职。全年全勤的机关干部,年底一次性加10分。
第七条 假期审批。机关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的报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提交书记批准。领导班子成员请假一天(含一天)以上必须经过书记批准,并报分管常委批准。凡因病因事请假的,需提前一天报有相应审批权限的负责人审批,未按程序报批缺勤的,一律视为旷到。
第三章 办文办会
第八条 办文时效。机关所有来文必须报行政办处理,严禁自收自办。行政办必须在收到来文后一小时内呈报领导阅办。有办结时限要求的来文,领导阅批后当天必须转至承办人办理。没有办理时限的来文,每周周五必须办结退回。密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流转办理,严格控制涉密范围。因办文不及时导致工作延误的,必须进行责任倒查,相关责任人按照绩效严肃处理。
第九条 行文规范。在行文过程中出现失误的,正式下发文件或会议材料,错一处扣2分。
第十条 畅通对外联络。建立来文渠道负责制,对相关上级来文、通知等进行实时掌握,及时报行政办进入文件流转程序,如有疏忽大意耽误工作的,一次扣除2分。
第十一条 办会。办公室负责所有上级会议的通知和组织参会,负责本工委所有会议的管理。上级会议必须在第一时间告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并督促应参会人员及时按照要求参会。
第十二条 公章管理。
1.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未签批的各类公文、材料、报表等一律不得加盖公章;
2.未签字、内容不明确的材料及空白条,一律不得加盖公章;
3.公章不准带离办公室,遇特殊情况需带离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专人携带使用。
第四章 日常绩效管理
第十三条 凡出现下列情形的,相关责任人一次扣除2分
1.未能按照工作时限和质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及时反馈结果的;
2.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十四条 凡出现下列情形的,相关责任人一次扣除4分。
1.因工作任务未能按要求完成,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或造成机关工委被通报批评的;
2.工作中,对来访办事人员态度生硬,恶言恶语,被发现或被举报经查实的;
3.因工作不力,被分管副书记约谈的。
第十五条 凡出现下列情形的,相关责任人扣除8分。
1.因工作不到位,导致机关工委被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各领导小组通报批评的(含大会点名口头批评);
2.由于不尽责尽力,工作出现失误,对机关工委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3.因工作不力,被机关工委书记约谈的;
4.不服从管理,拒绝执行工作安排的。
第十六条 由于不尽责,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对机关工委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分管领导及责任人各扣除16分,分管副书记需在工委会议作出检查,并调整相应分工。责任人是科室负责人的,就地免职。责任人是聘用人员的,立即辞退。责任人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经工委会研究,提交纪检组按照党纪政纪处理。
第十七条 机关干部发生内部打架斗殴、在外酗酒寻衅滋事、酒驾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为,查实一次扣除参与者每人24分。被组织处理或行政处罚的,当年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
第十八条 因个人工作失职,导致被上级机关和各有考核赋分权限的领导小组扣除单位绩效总分的,扣1分以下的,责任人一次性扣除10分。扣除1分以上的,扣除责任人10倍绩效分值。当年未明确扣分点,次年明确以后,从责任人次年绩效分中一次性扣除。
第十九条 由于个人工作失职,造成机关工委被县党委、人民政府通报问责,对机关工委全年考核工作造成重大影响,导致下拉绩效考核严重,形成事实上一票否决的,相应分管领导、责任人各扣除48分。分管副书记、责任人年终考核均定等为不称职(不合格)。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党纪政纪处分。
第五章 维稳值班及群众工作
第二十条 值班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完成值班任务,值班期间发生脱岗、睡岗等违规行为被督导通报的,一次扣除12分并扣除当月维稳津贴。情节严重的,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外出及借调人员不能按要求参加维稳值班,提前报告主要领导批准后,按照每天200元支付外聘保安费用,由财务人员提前收取费用。
第二十一条 “民族团结一家亲”和“两个全覆盖”工作是机关工委首要的群众工作,所有机关干部严格按照县委相关规定和单位统一安排时间节点完成住亲、住户包联工作,服从所在村组、社区工作队、村组干部管理。每轮住亲工作结束后3日内按照规范要求填写并上交《“民族团结一家亲”和“两个全覆盖”活动工作台账》,完成“民族团结一家亲”微信平台录入。由分管领导审签,发现未及时填写的一次扣除2分。
第二十二条 严禁弄虚作假不落实群众工作要求。在各级督导中被发现有作假行为的,每次扣除8分。
第六章 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阶段性工作或单项工作被县级各业务领导小组、临设机构等相关部门点名通报表扬的责任人,一次加4分(普惠制的表扬不计)。
第二十四条 工作被区、州、县委、政府通报表扬(或主要领导在会议上口头表扬)的责任人,每次加8分。
第七章 公共物品管理
第二十五条 各办公室所配发的物品(包括上级部门配发的),行政办应详细登记品牌、型号、编码并造册,由本人签字确认。每年年初由行政办核查确认一次。丢失或因私损坏的照价赔偿,如因公损坏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交行政办处理。有工作调动的要及时移交物品,移交不清者将拒绝办理相应手续。
第二十六条 公共部分公用物品,由行政办管理。个人原因造成丢失或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因公损坏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交行政办处理。
第八章 规范各类学习
第二十七条 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工位学习、党支部学习、全体干部学习,做到全年学习有计划、每次学习单位、个人有记录、学习形式多样化。工委会议、学习记录本由李渊琪负责,党支部“”记录、学习记录本由裴瑶负责,全体干部会议记录本、财经会议记录由裴瑶负责,结亲和两个全覆盖工作会议记录本由耿新忠负责;各类记录本每月由分管领导审签一次,机关干部学习记录本由分管领导按月审签。未按时限要求完成的一次扣除2分。
第二十八条 加强“学习强国”APP学习,每天学习积分必须达到规定分值,按月统计计算。每月未完成学习任务的一次扣除2分。
第二十九条 读书浸润心灵。鼓励干部多读书、读好书,每名干部每月读一本书并通过会议时间与全体机关干部分享,未完成的扣除1分。每多看一本书并完成分享的加1分。
第九章 积分结果运用
第三十条 总分高于85分(含85分)具有评优资格,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考核定等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为不称职(不合格)。
为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和保护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确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全面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订本办法。
坚持以人为本、强化监督管理,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绩效考核管理并实施奖惩,有效体现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的差别,促使村两委干部进一步端正态度、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村级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分为责任制考核管理和考勤管理两项,实行每月一考核、季度一通报、年终一总评制度。
1.村级各项工作采取12+N的形式
村级各项工作分为党建工作、计划生育、安全工作、调解、烟叶发展、党风廉政、社会保障、统计报表、村镇建设及资源管理、产业发展及扶贫、融资化债工作、村道硬化建设及各项临时性重点工作。具体考评标准以各项中心工作或重点工作目标要求为准。各村要围绕各项工作责任制的任务要求,认真落实。
2.各项工作责任及扣分事项
(1)党建工作:本项工作总分5分,要求做到辖区内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化、教育常态化;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和群众代表会,一次村民会议,把本季度开展工作的情况向大会报告;做到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惠农政策及时公开;村支两委干部分工及职责规范上墙,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汇报总结。上述事项中,开会要有会议记录,公开事项要有具体内容上墙,缺少1次,扣0.5分,扣完为止(主要责任人:村组干部)
(2)计划生育:本项工作总分3分,主要涉及计划生育的所有报表、协助乡计生办工作人员进行奖励扶助调查和违法生育的查处、开具新生儿上户证明;凡不按时报表或报表出现错误每次扣0.5分,故意瞒报出生人口扣1分,为没有经过计生部门处理的违规生育对象出具上户证明的,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主要责任人:村组干部)
(3)安全工作:本项工作5分,两委干部要树立安全意识经常告诫村民,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森林防火安全、危爆物品、自然灾害等所有应该注意的方面,每会必讲,每出现一起安全事故的,扣1分,因失职渎职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每次扣2分,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主要责任人:村组干部)
(4)调解:本项工作总分5分,辖区内发生矛盾纠纷,一般矛盾纠纷按三三制原则(村社各调解3次),并出具调解意见,按月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表,若因矛盾调解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上交,每次扣1分,到__市及以上越级上访的,扣2分,不按时报送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或排查不到位扣1分,扣完为止。(主要责任人:村组干部)
(5)烟叶发展:本项工作15分,烟叶发展按照政府下达的任务(1村:1.5万斤,2村:5.4万斤,3村:1.5万斤,4村:4.2万斤,5村4.2万斤,6村:5.4万斤,7村:2.7万斤,8村:2.7万斤)每完成1个百分点得0.15分,同时每交售1斤,奖励到村0.1元,超额完成任务的,按交售数每斤0.15元奖励到村;为提高烟农种烟积极性,便于村社开展工作,对种烟农户按产值的7%补助,对种烟大户另行奖励,种烟6亩以上,交售烟叶2000斤以上,奖励500元,种烟12亩以上,交售烟叶4000斤以上,奖励1500元(种植面积以烟草站人员提供的为准);示范点30亩以上的、50亩以上、100亩以上分别奖励到村300元、500元、1000元。收购工作结束后由政府统一兑现。(主要责任人:村组干部)。
(6)村道硬化集资收取:本项工作总分20分。主要是宣传工作及集资款的收取,3月20日前召开完村民代表及各社群众会,拟定好方案,建好规范的集资收取台账;未完成的扣3分;3月30日前完成本村应集资的60%,每差一个百分点扣0.5分;4月15日前完成全部集资的90%,每下差一个百分点,扣0.3分;在建立台账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人口,造成影响,乡纪委将根据情节严厉查处。
(7)党风廉政建设:本项工作5分,要求做好辖区内党风廉政宣传和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工作,做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秉公办事,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达标,党员干部不违规办酒席、不与民争利、合理处理闲置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干部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为难群众的,发现一次1次,扣当事人1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构成违纪违法的,扣2分,并依纪依法处理(主要责任人:村组干部)
(8)社会保障:本项工作5分,主要包括新农合收缴,低保五保对象的报批,新农保保费的收取,救灾救济对象的报批;新农合收缴低于规定比例1个百分点,扣0.1分,低保、五保、救灾救济报批不讲程序,优亲厚友,发现一人,扣1分,新农保参保比例低于规定比例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责任人:村组干部)
(9)统计报表:本项工作2分,除计生工作外的所有报表,每差一次报表,或不按规定报送,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责任人:村组干部)。
(10)村镇建设及资源管理:本项
工作10分,主要包括农房规划建设(特别是道路两旁修建房屋)、建筑物堆码、林业资源、砂石资源管理等,违规建房、林业资源破坏不及时制止并报告的,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干部违反或包庇他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责任人:村组干部)(11)产业发展及扶贫工作:本项工作10分,积极思考本村产业发展思路、培育种养殖大户等致富带头人,搞好本村扶贫攻坚工作。发展思路不清,无规划扣1分,种养殖大户为零的扣1分,扶贫工作无起色、群众意见大的,扣1分(责任人:村组干部)
(12)融资化债务工作:本项工作5分,按照大、中、小村区别对待划分融资任务:大村(2、4、5、6村)全年任务100元;中村(1、3、7村)全年任务80万元;小村8村全年任务60万元;按照完成任务百分比得分(责任人:村组干部)。
(13)临时重点工作:本项工作10分,主要指政府或分管领导临时安排的急需完成的工作,或因突发事件而出现的工作,如救灾、抢险等,这些工作一经安排或接到通知,必须迅速出动,若因工作不及时或不听调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即使未造成什么后果,拒不执行的,扣2分,扣完为止(责任人:村组干部)
3.考勤管理办法
(1)严格执行会议签到的考勤制度。村级干部应积极参加党委政府组织的各项会议、学习等活动。不经批准缺席一次扣发工资补贴50元。
(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村两委干部离开本乡辖区范围的必须请假,2天以内(含2天)的可以通过电话形式请假;3天以上(含3天)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请假。批假权限:村支部书记、主任由乡主要领导审批,其他两委干部由村支部书记审批。未经请假擅自离开的,经查实后每天扣发工资补贴50元。
4.绩效考核管理奖惩办法
(1)责任制考核实行每月一考核、季度一通报、年终一总评制度。每月对考核督查情况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公示;政府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支部书记、村主任工作汇报学习会,并通报各村本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和督查情况;年终根据考核得分进行综合排名,设置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0元,2000元,1000元;考核倒数第一名且得分在80分以下的,实行诫勉谈话,深刻剖析。
一、考核范围
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核内容
考核设置总分100分,考核内容分四类,一是日常工作(35分),二是工作业绩(35分),三是廉政建设(20分),四是村务管理(10分)。
三、具体考核方式
(一)日常工作(35分)
1、严格请销假制度,乡党政办做好日常考勤工作,所有干部职工如需请假,需提前一日内向乡党委书记或乡长请假并具备假条,不能当面请假的,需提前电话请假,后补齐请假手续,若未请假不在岗,不具备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全年累计事假15天内不扣分,(病假视情况而定,且要有病历,否则视为事假),超过15天每增一天扣0.2分(年休假除外)。中心工作或突击工作期间每旷工一天扣2分,矿工一天扣1分。干部职工需严格按照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实有事需请假的则进行调班处理,对值班不在岗的进行严肃处理,发现一次扣除2分,被县级通报的一次扣5分。
2、干部职工上班时间无具体工作任务时,必须留在乡机关,且不能关机或不接电话。有事外出应事先向分管领导和党政办报告去向,同时保持通讯畅通。对有事外出不打招呼或电话不通影响工作的,按照旷工处理。上班时间利用电脑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等做工作无关事情的,被县上通报的一次扣2分。
3、全体干部职工都应承担首问责任,工作时间不在岗和群众举报、办事推诿、服务态度差的,每次扣3分。
4、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造成乡一票否决的责任人取消年终奖资格,只保留基础奖金。
5、因工作需要,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加班,每加班1天加0.1分,同时给予安排适当补休,但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拖拉造成加班的,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必须无条件加班,不给予加分,便民服务中心中午值班的每天加0.1分。
(二)工作业绩(35分)
1、乡党委书记、乡长因工作安排失误或未安排相关工作造成工作未按时完成的一次扣除2分。
2、对下述工作:①书记、乡长向所有干部、职工交办的工作;②分管领导向驻村人员或业务人员交办的工作;③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无特殊理由,要按时办理好。对有其他客观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必须书面报请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重新调整完成时限或安排其他同志完成。对既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包括上报各种材料、信息、数据表格等)又不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造成迟交的责任人一次扣0.5分,漏交一次扣1分。因工作失职、延误而被上级主管部门或两办督查通报的,是分管领导未履行职责的扣除分管领导5分,是工作人员原因的分别扣除工作人员5分分管领导3分。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造成工作被动或较大工作损失的,是分管领导未履行职责的扣除分管领导10分;是工作人员原因的分别扣除工作人员10分,分管领导5分。
3、党委政府安排的阶段性工作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相关责任人5分;遇突发事件处置或大型接待活动需要调度人员时无故拒不接受任务的,每次扣5分。在上级检查时准备不足造成主管部门或县委、政府对乡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除责任人5分。
4、需干部协调配合的工作,没有按照要求完成的,出现一次责任人扣2分。
5、乡驾驶员在工作中违反交通规则,被处罚的,出现一次扣除5分。
6、加分(1)县委、政府或部门年底考核中得先进的分管或经办工作人员加2分;个人参加各类活动或分管或经办工作业务被县委、县政府(包括县级部门)表彰的一次加1分,被州委、州政府(包括州级部门)表彰的一次加3分。
(2)撰写报送信息一条加0.1分,县级采纳的加0.3分,州及以上的采纳加1分,视频新闻报一条0.2分,县级采纳的加0.5分,州及以上的采纳加2分。(视频工作人员视频新闻8条内按本职任务算,8条以外的按视频标准计)
(三)廉政建设(20分)
1、本年度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取消考核奖。“一岗双责”范围内出现违规违纪的行为,出现一次责任人扣2分。村干部出现违规违纪行为驻村领导和一般干部分别扣除3分。
2、全年无一岗双责责任正科加5分,副科加1分。
(四)村务管理(10分)
1、因情况不清、信息不灵、措施不力,导致所驻村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驻村领导和一般干部每次扣5分。
2、村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没有按要求完成的驻村领导和一般干部一次扣3分。
3、涉及村内事务需驻村干部协助完成的,但未按照要求完成的驻村领导和一般干部一次扣3分。(驻村干部管村务、村财务,副书记管党务)
4、村“三务公开”落实不好,被上级点名的,驻村领导和一般干部一次扣4分。
5、驻村负责人加4分;
五、全勤桨
一、考核目的
通过定期考核,促进各地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落实,规范开展相关项目工作,为项目专项经费的合理分配提供依据,使广大妇女儿童享有更好的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考核内容
本办法共包含项目的组织管理、能力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和工作完成情况4部分内容(见附件1)。
(一)组织管理:包括管理机制、运行模式、信息管理、物品经费管理。
(二)能力建设:包括人员培训、检测能力、服务环境及预防职业暴露。
(三)各项措施落实:包括健康教育、咨询检测服务、药物应用、安全助产、产妇及婴儿预防、关怀服务等。
(四)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工作进度和计划开展的工作。
三、考核方式
(一)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市城中区、县、县、县、县、县、县、县、市等9个项目地区。
(二)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考察、访谈、问卷调查等方法,评估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见附件1)
(三)实行分级考核方式。其中:承担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的工作机构结合内部绩效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县(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每半年对项目工作承担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考核;省级每年进行一次督导考核。有条件地区可探索建立第三方考核机制。
(四)各级考核都要注重群众的参与,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把政府考核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四、考核与工作经费下拨标准
本办法总分为100分,每年度项目经费先下拨50%,剩余经费根据督导考核评分结果核拨,以项目工作实际完成的数量和质量予以核定。评分在70分以上的为“合格”,按照实际服务数量给予本项服务内容全额工作经费;60~69.9分为“建议改进”,按照80%的比例下拨剩余工作经费;60分以下为“不合格”,按照50%的比例下拨剩余工作经费,并予以通报,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项目承担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限期整改合格的补发剩余经费。达到90分以上的为“优秀”,将酌情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