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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音乐学期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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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音乐学期教学计划

高中音乐学期教学计划范文第1篇

一、调研活动概述

调研内容与领域主要有:1.课程方案执行情况,包括必修模块、选修模块和相关校本课程的开设情况;2.课堂教学情况,包括教师对课程标准的认识与理解、教学目标的确定、教学方法与手段的运用、教学效果;3.教学管理情况,包括模块学分的认定、教学常规管理、教学工作量计算;4.校本教研情况,包括教研组、备课组建设情况,组内集体备课、研讨活动的开展情况;5.教学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情况,包括教材、教参、教辅使用情况及网络资源和其他社会资源的使用情况。

我们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四个地市作为样本地市,每个地市选择三所全日制高中作为样本校,一所省级示范高中、一所城镇普通高中和一所农村普通高中。在调研过程中,采用了问卷调查、现场听课、交流访谈、听取汇报等形式。调研的基本程序是:第一步,调研小组与当地教育局领导、校长代表、地市教研员进行座谈,听取课改情况汇报;第二步,深入到样本校现场听课,组织问卷调查,并与教师、学生随机访谈,实地考查课改实施情况;第三步,分学科召开座谈会,与各样本校的教师座谈,了解课改信息。

二、音乐课改概况

(一)音乐课程开设

音乐学科应修满3学分,其中“音乐鉴赏”作为必修模块一般是在高一年级全年开设,每周一节,学时为36课时,修满可获得2学分;选修模块包括“演奏”、“歌唱”、“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一般安排在高二第一学期开设,学生可选择其中任一模块学习18课时,可获得1学分。

调查结果显示,仅有20%的学校能按要求开足音乐课,这20%的学校集中在省级示范高中这一层。开课的基本方式如上所述,个别学校高二下学期继续开设选修模块课程。另有20%的学校只在高一年级开设音乐课,每周一节,共36课时。开课的方式有:高一年级两学期都开设“音乐鉴赏”模块;高一年级上学期开设“音乐鉴赏”模块,下学期开设选修模块。再有半数学校是高一年级同时开没“音乐鉴赏”和“美术鉴赏”,音乐和美术分单双周轮换上课,高一学年共开设音乐课18课时。还有极个别学校只在音乐高考班开设音乐专业课程,如视唱、练耳、乐理等,在普通班级根本就不开设音乐课,或以“上大课”(几个班集中上课)方式开课。

另据“音乐学科模块开设情况”调查显示,仅有3%的学校开设了三个以上模块,36%的学校开设了两个模块,46%的学校只开设了一个模块,还有13%的学校没有按模块开设。需要说明的是,部分学校虽然开设了两个模块,选用了一本必修模块教材和一本选修模块教材,但是由于多数学校只在高一开课,于是占有2学分需要36学时予以保证的“音乐鉴赏”只安排了一半的课时量,另18学时上选修模块。

总的看来,能够基本上按课标要求开足开齐必修和选修模块的只有少数省级示范高中。一般高中普遍没有按要求开设音乐课程,尤其是选修模块往往被束之高阁。

(二)音乐教材选用

调查发现,各校在音乐教材的选用上呈现出以下共同特点:其一,不管学校是否开设了选修模块的课程,学生一般都有两本音乐教材,即一本《音乐鉴赏》教材和一本选修模块教材。选修模块教材的选择少有符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甚至个别学校为每个学生订有三本或更多的音乐教材。其二,学校在没有征求音乐教师意见、不了解学生选课情况、不考虑学校教学条件,甚至不明了音乐学分结构的情况下,笼统地选订音乐教材。其三,按照常理,学校一般按开课的顺序逐步订购和发放教材。然而实际上,很多学校的音乐教材(包括必修和选修模块)都是在高一上学期一次性到位,由于暂时不开课或保管不善等诸多原因,多数学生的教材还没到开课时就弄丢了。

教材的选订没有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忽略了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师的专业特长,而是由学校相关负责人做主选订,最终结果只能是学校订什么,教师教什么,学生学什么,表现为学校课程管理的独断与随意。

(三)音乐教学实施

从课堂教学的实际情况来看,本省高中音乐教学的实施有如下几方面值得肯定:其一,教学中能凸显“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培养兴趣爱好”的基本理念,注重教学过程与方法,强调学生对音乐的感受与聆听,观照音乐教学的文化性,在学生感受与体验音乐美的同时积累相关文化,提高音乐审美水平。其二,教学中体现出在教师引导下的学生的主体性,力求建立一种新型的、和谐与民主的师生关系。课堂上,教师走下讲台和学生一起唱、一起奏、一起演,进行互动交流与探讨,体现了教师和学生的合作式、朋友式的关系。其三,教学中注重音乐实践,或精心设计提问,引导学生赏析音乐;或设计参与活动,让学生参与到音乐实践中,加深对音乐的体验与感受。其四,加强了现代信息技术在音乐教学中的运用,大多运用了多媒体教学课件。

教师们的音乐教学中也表现出一些共性问题:一是多数音乐教师不能准确地确定教学目标,不能根据高中学生的年龄、知识结构、思维的特点,组织适合的教学内容,设计恰当的教学活动,没有很好地把握高中音乐教学的特点,流露出效仿小学和初中音乐教学方式的痕迹。二是不能很好地运用音乐教材施教。调查问卷显示,只有20%的教师能基本按教材内容实施教学,80%的教师只选用了教材中部分内容,其他内容为教师自组,反映出教学的随意性很大。特别是在一些非省级示范高中,教学基本不按教材实施,而以教师自组内容为主:或根据学生兴趣组织专题欣赏,或欣赏流行音乐,或选择一些与音乐相关的电影进行赏析,或偶尔学习演唱一些流行歌曲。三是选修模块的开课仍然以原有班级为组织形式,并只能选取教材中部分欣赏内容或自组内容实施教学,难以照顾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由选择权。如有的学校虽订了《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教材,但基本是在普通的教室里上成舞蹈欣赏课和戏剧欣赏课。教师在尊重教材的基础上创造性地使用教材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如何从教学内容和组织形式上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还做得很不够。

(四)音乐学分认定

高中新课程改革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评价实行学分制,《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实验)》也对高中音乐学科实施与评价做出了明确规定。本

次调研活动所抽样的学校,基本没有严格按照学分认定要求实施。个别实施情况稍好的学校,必修模块将卷面测试、学生平时课堂表现和考勤情况综合起来评定学分;选修模块的学分认定,主要依据学生平时的学习情况,学生修满18课时,就能获得1学分。部分学校因选修模块的教学没有按课标要求实施,学分认定主要依据参加学校活动的情况,如参加乐队、合唱队、舞蹈队等校内艺术团体或参加校园歌手赛表演活动等,只要学生参与了上述活动就获得1学分。教师调查问卷显示,有40%的学校音乐学科的学业成绩没有实施学分认定,教师普遍反映:“学校没有制定学分认定相关细则”、“对各模块学分认定模糊不清”等。

音乐学科学生学业成绩的学分认定很不规范,多数音乐教师对学生的学业评价没有采用学分制,即使实行了学分认定也流于形式。学校对课程实施及评价疏于管理,尤其对音乐学科各模块学分认定缺乏必要的监控。

(五)音乐学科师资

调查表明,高中学校拥有一支数量足够、专业良好且相对稳定的专职音乐教师队伍。师资队伍方面的薄弱环节表现为教师的专业结构单一,课堂教学艺术水平需要不断提高,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1.师资配备。本次调研所到学校大多配有三至五名专职音乐教师,少的也有两名。从专职音乐教师的数量上来说,完全能够满足音乐教学的需求,不少学校还存在专职音乐教师富余的现象。按一般标准,高中音乐教师正常周课时量在14节左右。据调查显示,80%的高中音乐教师周课时量在10节以下,周课时在6节左右的现象还很普遍,只有15%的音乐教师能达到满工作量。

2.专业素养。参与本次调研的专职音乐教师中,90%以上毕业于正规音乐院校,80%92上达到本科学历,甚至绝大多数称得上是“科班出身”。音乐教师的专业主要集中在声乐、器乐和舞蹈三个领域,而专门修习过“戏剧表演”和“理论作曲”的基本没有,可谓专业高度的趋同。面对课改后高中音乐课程的六大模块,这样的专业知识结构必然导致“不缺教师缺专业”的问题。 3.师资培训。调查显示,实施新课程以来,所有的高中音乐教师都参加了至少一次以上的学科教学培训,其中16%的教师参加过两次,20%的教师参加三次以上。但是,由于每次培训时间较短,且内容主要集中在课改理念认识和音乐教材介绍等方面,接受课堂教学的具体指导相对较少。大多数教师认为师资培训力度还要加大,且应多倾向课堂教学研讨方面,多给教师们提供一些示范课例的观摩,在交流与探讨中提高对课改理念的认识。可喜的是,各校的校本教研开展得比较好,近90%的学校成立了音乐教研组或艺术教研组,50%的学校做到1至2周开展一次常规教研活动。

(六)音乐教学设施

音乐课程的实施需要教学硬件的支持,音乐教学要有基本的教学设施,如钢琴、音响设备以及丰富的音像资料等。此次问卷调查的反馈情况是,95%的学校设有一间音乐教室,多数有两间专业音乐教室,部分省级示范学校有四间专业音乐教室。

各学校的音乐教室主要是适于“音乐鉴赏”模块教学,如要开设选修模块课程,则还需舞蹈排练室、器乐排练室和合唱教室。据调查,除个别省级示范高中建有艺术大楼,设有以上专业教学场地外,绝大部分学校暂时缺乏。在本次调研活动中所听的三节选修模块的音乐课――“音乐与舞蹈”、“演奏”和“歌唱”,都是在音乐教室或本班教室完成的。一般高别是农村高中受到经济条件的制约,音乐教学设施相当缺乏,根本不能满足音乐课程教学需要,亟待改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我省高中课程改革正在稳步推进,各地市教育局基教(普教)科、教科院(所)的领导和专家为此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学校领导和教师们的教育观念有所更新,教师的专业素养得到一定的提高,教学条件也有不同程度的改善。但是,由于各地的经济和教育基础的不同,学校领导的重视程度以及教师认识存有差异,各地各校在高中课程改革的实施水平上表现出不均衡,多数学校离我省高中课程实验的预期还存在很大差距。音乐学科与其他高考学科相比较,仍然是弱势学科,在课程改革的进程中呈现出诸多不足。

(一)学校没有按标准开足开齐音乐课程

新一轮课程改革是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服务的,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地发展。实施高中课程改革,音乐学科的课时量比课改前增加了三分之一,由原来的36课时增加到最低开课标准为54课时,音乐课程的内容也由原来的一个模块增加到必修和选修的六个模块。而调查了解到的情形却是,大部分学校的音乐课时量反而减少了,可以说音乐学科在课改后成了“重灾区”,连原有的基本课时都被挤掉了。究其原因,主要是高考文化课程内容增加,而课时没有相应地增加,学校为了追求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的成绩,则优先保证高考科目的课时量,压缩音乐、美术、研究性学习、通用技术等非高考科目的课时。另外,有些学校为了通过艺术特长生(或专业生)考试提升学校的高考升学率,音乐教师将主要精力用于音乐特长生培训,尽量压缩普通班音乐课时,甚至不在普通班开设音乐课程。

(二)教师不能依据课程标准及教材施教

在高中音乐课程实施中,普遍存在不依据课标教材内容教学的情况,特别是非省、市示范高中,音乐教学基本由教师根据学情自组教学内容进行教学。主要原因有三:其一,现行的课标音乐教材内容过于深奥和专业,且音乐教材内容较多,涉及知识面较广,而学生音乐基础相对薄弱,如严格按教材内容实施教学,有时会挫伤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难以达成课标要求。于是许多音乐教师在课程实施中舍弃课标教材的内容,仅根据学生们的喜好组织内容实施教学,或听唱通俗歌曲,或观看音乐电影等。其二,选修模块基本上是以班级形式开设,受到教学场地、学生人数、学生学习基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难以完全按课标要求实施教材内容,只能选取教材中部分适合大班额集体上课的欣赏内容实施教学。其三,由于与教材配套的教学资源(音响资料)不能及时到位,致使不能正常施教教材内容,音乐教师只能根据自己拥有的音像资料进行教学。

(三)音乐学科的学分认定流于形式

造成音乐学科的学分认定流于形式的原因:一是不重视,学校对于音乐学科的学分认定不重视,没有明确的要求;音乐教师为了省时省力,不愿按要求实施学分认定。二是不适合,大部分学校没有按课程标准开设音乐课程,即使开设了也没有完全按课标教材内容施教,音乐学科的学分认定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操作办法,不好实施学分认定。三是不相关,音乐学科为非高考学科,学生音乐学科的学业成绩与其升学没有直接关系,加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各校非高考科目的

学分认定缺少必要的监督,学分认定便不能有效实施。四是不得法,由于教育主管和业务指导部门对音乐学科等非高考学科的学分认定缺乏有效的指导,音乐教师根本不清楚如何按要求认定学分。

(四)音乐教学设施不能满足教学需求

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示范学校和一般学校在办学条件上存在巨大差别,在音乐教学设施方面尤为突出,多数学校的教学设施不能满足音乐教学的基本需求,直接影响到教学效果。除了教育经费的紧缺之外,重视不够、认识不深也是重要的原因。如有的学校每间普通教室都安装了多媒体教学设备,且与互联网相连,唯独音乐教室没有配备多媒体和音响设备;有的学校在征订学生教材方面舍得花钱,音乐选修模块的学生用书人手一套,教师教学参考用书以及配套的音像资料却相对滞后或不征订。

四、推进高中音乐课程改革的建议

(一)加强教育行政领导

艺术教育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省、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须加强对艺术教育的领导,确立艺术课程的应有地位,通过教育行政的手段保证艺术教育课程的开课率。就高中音乐学科而言,必须对开课时数、教材选定作出明确要求,并加强督察与监管。将开齐开足音乐(艺术类)课程纳入示范性高中、合格高中评估验收的基本要素之一,对于凡不按照省颁教学计划开设课程或没有完成教学任务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

(二)建立评价监督机制

目前,我省高中阶段要求开设的课程共有15个学科,其中,音乐、美术等六个学科(实际11个科目)作为考查科目,考查方式根据学科特点确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考查科目指导纲要。这虽然充分考虑了学科特点和教学实际,但是也为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迫使考查科目给考试科目让路提供了便利。因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建立健全评价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考查科目水平测试的监管,否则,考查科目的开设和评价都必然会流于形式。

(三)开展研究培训活动

研究培训活动应该从三个层面得到加强:一是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要形成制度,要求人人参与,并将其纳入教师绩效工资考评的范畴。二是要加强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要以示范性高中为龙头,带动本地域高中课改教研,要把在课改领域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纳入示范高中评估范畴。三是要加强省、市级教育科研院所的业务指导职能,充分发挥教研机构和学科专家的资源优势,提升研究培训活动的水平和层次。

(四)改善音乐教学条件

要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理想目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首先要做到在教育资源配置上的均衡,特别要加大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的教育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建议县(市、区)教育局对职权管辖范围内所有学校的艺术教育设施做一次普查,根据艺术教育规程和课程改革的要求,争取专项资金,配齐最基本的音乐教学设施,满足最基本的教学需要。

高中音乐学期教学计划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多年来,我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承担了为中小学培养合格音乐教师的重任,但是目前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培养目标、学生实践活动能力等具体方面与培养未来音乐教师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异,因此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的改革仍需进行深入的思考。 

 

多年来,我国的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承担了为中小学培养合格音乐教师的重要任务,但是目前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培养目标、学生实践活动能力等具体方面与培养未来音乐教师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从现在的课程建设的整体上来看,基本体现了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和音乐教育专业的特点,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问题分析 

1.实际教学还是没有完全脱离音乐学院培养专业表演人才的模式。这主要体现在专业必修课的学科类课程中音乐技能类课程过多,音乐学理论类课程不足。音乐教育是理论学科,在培养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时候理当更加注重理论课的教授,而在实际设置的课程中涉及音乐学理论、教育学理论的比重过小。 

2.教育实践类课程单一,甚至脱离实践。比如以教育实习来说,目前我国音乐教育专业的教育实习通常安排在第七学期一次性完成,时间为4~8周不等,多数为6周,内容是教授中学音乐课。学生在实习前由于实践太少,所以仅从理论层次对于教育活动的认识出发不可能单方面地提高未来音乐教师职业前期的学科教学水平。 

3.教材内容单一,既不利于培养学生的专业意识,也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非常有必要整改、充实和完善上课的内容和教材等。教学一线的工作者有必要和有义务探索出一条符合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特点的教学方法与符合专业特点的考核方式,反复实践和组织,精心编写音乐教材,把教学改革与教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二、对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新的设想 

1.课程设置。首先,需要对技能课进行改革,改变重技能、轻理论的传统教学模式。在技能课的学习中,不仅仅只是教会学生演唱或演奏几首作品,更应当从理论上让学生们清楚为什么要这样演唱(演奏),如果不这样做,会产生什么样的不同效果。只有从理论的角度让学生明白了,他们才能用自己的语言去进行今后的教学实践活动。其次,改变以往课程的单一性。就拿声乐、钢琴两门专业课来说,长期以来就是相互分离的,这就造成声乐专业的学生不能弹伴奏,甚至于不能在钢琴上视谱,而钢琴专业的学生又不能演唱。这种能唱不能弹、能弹不能唱的现象非常普遍,所以我们可以考虑开设一种配套的课程,由不同专业的教师共同制订教学计划,使二者有机结合。再次,就是教育类课程的开设。当前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的教育类课程仅仅依赖于音乐学科教学法和普修的教育心理学课程是远远不够的,这会造成作为今后要走上教育工作岗位的学生不甚了解或完全不了解他们将要面对的是什么样的学生,以及该如何应对这些学生。最后,就是实践类课程的开设。实践类课程不仅仅是指舞台实践或教育实习,还应体现在学生每个学期的学生实践中。可以定期组织学生到附近的中小学进行实地的旁听学习,教师应及时掌握当前中小学的教育动态,以及多组织学生进行实践模拟教学活动等。 

2.教学手段。教学手段力求多样化。当前很多教师都在努力提高自身的计算机水平,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利用多媒体的教学手段,可以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里,涉猎更多的相关知识,同时也更加直观。比如在教唱《龙船调》这首作品时,就可以为学生提供《峡江情歌》和《新龙船调》的演唱视频,使学生了解到具有同样音乐元素的歌曲。而且同样一首歌,教师可以提供多个歌手的演唱视频,让学生对比地去看不同艺术家的表演及演唱风格,提高音乐鉴赏力和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声音观念。 

3.教学形式。在以往的教学中多是教师讲、学生听,可以改变一下教学形式,让学生以回课的形式来上课。可以同级学生互相上课、听课,或者高年级学生为低年级学生上课,等等,教师在旁指导,及时纠正学生所存在的问题,这样可以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为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做好准备。 

4.教材。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在教材的选择上要力求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特色各具,应包括戏剧、歌剧、舞剧等与音乐有关的一切门类,同时还应包括音像资料。教材应体现音乐艺术的审美功能、文化教育功能、技能训练功能等。 

    三、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改革的原则 

1.课程结构以学生全面发展、学习内容创新为原则。也就是说教学要想创新,首先就要站在时代的前沿,教学思维意识敢于创新,思维要创新。传统的音乐教学将学生看做是存储燃料的罐子,教师只是负责给被当做“罐子”的学生灌输燃料,不给他们提供创造性思维的空间。因此要想在音乐教育的过程中很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首先音乐教师在思想观念上要革新,弄清对“创新”的认识,教师只有自身先具有创新意识,才能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使其具有良好的创新意志品质。音乐学科具有其他学科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它可为学生提供更为自由、广阔的想象与创造的空间。 

2.课程设置要以紧跟时代步伐、母语文化为本、多元文化并重为导向。音乐教学是一种教学艺术,是音乐学科与教学艺术结合最密切的科学,音乐教学要创新,必须了解国际国内的音乐信息和文化信息,了解国际国内的教学动态,具有前瞻性的教学观念。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学生的创新,应该着重于关注“创新”的发展价值,要看到学生在将来很可能会成为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只要我们树立正确的观念,就能使在音乐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成为可能。也只有在此前提下,通过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创新性教学,我们才能在音乐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使学生的思维得以开发,在学到东西的同时,掌握一定的技能,进行创造性的学习。 

3.整体思路要坚持以培养合格的中小学音乐师资为目标。要培养高素质的中小学音乐教师,必须加强学生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方面的教学,学会科学地“教”,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在基础训练过程中,要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声乐理念,形成正确的、良好的歌唱习惯,培养学生良好的音乐感受力,始终把情感的表达放在首位。高师声乐教学首先要增强师范性,按“师范”的培养目标去培养。把握知识结构的合理性,循序渐进,注重教学技能、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努力贴近学校音乐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必须体现教学内容与师范音乐教育人才培养规格、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原则,提高中国传统声乐作品学习的质量,使之系统化。 

总之,高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学改革最终应落实到教师素质的提高和学生技能的发展上。教师要转变观念,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编好、选好、用好高职教材,坚持以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实施教学,为培养新世纪创新人才服务。教师要从基础教育需要的实用型人才出发,拓宽专业知识途径,更新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使之向综合性、应用性发展,培养出复合型声乐人才。也使得我们的声乐课适应新的音乐教育形势,稳步提高声乐教学质量,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音乐教育工作者,为高校声乐教育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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