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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关键词】中专女生;教育工作
一、中等专业学校女生教育的必要性
首先,中等专业学校的女生,和所有职业女性一样,既是未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劳动者,也是未来社会不少家庭的母亲、妻子,肩负着社会与家庭的双重任务。人民教育家陶行知说:“一个国家文明之高下,可以拿女子教育来决定。在重视女子教育的国家,这个国家必定是兴旺的,而轻视女子教育的国家是靠不住的。”所以说,女性教育利国利民。
其次,在当前,中等专业学校的传统教育突出的无性别化的教育,没有专门进行针对女生的特殊群体的“扬长避短”教育,明确女性教育就会有利于中专女生扬长避短的选择专业;认识和发展自己的个性、人格与专业技能;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对未来工作、生活和个人幸福的正确认识。所以说,女生教育势在必行。
第三,中专女生由于其性别、年龄、经历、生理特点、心理特点,受传统观念及社会环境影响,使得她们既有不同于男生的优点,比如:聪慧、敏捷、虚心、细心、耐心、专心。也存在不容忽视的思想问题,比如:上进心理与惰性心理的矛盾、独立性与依赖性的矛盾、期望与失落的矛盾、强烈的交往欲望与交往心理闭锁心理的矛盾。她们中大多数人都有一定的进取心,但缺乏远大的理想和强烈的进取心,惰性比较强;面对就业时,她们对自己的前途更是感到渺茫,自卑感更加加重;既有依靠思想又渴望独立;渴望交际又害怕交际。种种问题不仅典型而且性别特征明显。所以说,女生教育要因材施教、“因性施教”。
二、开展女生教育的目标
根据我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提出的妇女发展总目标:“让妇女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以下分别简称“四有”与“四自”)中等专业学校可以从“人”为本,以“男生”作参照,以“女生”作焦点,开展女生群体的“四自”的教育,引导她们具备奋发向上、开拓创新、女性成才的志向与品质。
三、中专女生开展女生教育的原则
女生教育本身就是学校德育的组成部分之一,所以,其教育原则如下:
1、结合实际性。女生教育内容要与女生的特点相结合,应从生活实际出发,寻找课题,既不应该抹杀女生特点、忽视科学的性别教育,也不要人为地将女生教育与男生教育完全割裂开来,更不要培养脱离实际的“淑女”。科学的作法是应该因地、因民族、因专业制宜。中专学校结合专业教学开展女性教育效果最为显著。
2、教育开放性。开放教育包括:环境的开放,内容的开放,思想的开放。
3、活动自主性。教育活动必须以女生为主体,教师是活动的引导者、点评者、鼓励者、参与者。在这样的自主活动中,女生有了自己的主见,有了创新,有了自信,才能成为真正的受益者。
四、开展女生教育的主要途径与方法
1、学校教育途径
智育途径:通过符合女生发展特点的专业及课程的教学完成女生教育。如服装设计、会计电算化、文秘、医学美容、高级护理,幼儿教育等;
德育途径:通过校园女生社团活动和女生“四自”教育演讲、讲座、主题专栏等进行教育;
体育途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男女生体育分班教学,开展符合女生的体育的部分课程,如:健美操、体育舞蹈、台拳道、排球男球羽毛球等课程;
美育途径:通过开展形体训练、插花、音乐欣赏、美术欣赏等选修课,提高女生审美能力;
2、社会教育途径。通过参加校外文艺汇演,展现学校女生风采,并锻炼女生社会适应能力,更好地促进女生发展。比如:校模特队、女子健美操队、女子升旗班、女子乐队等。
3、家庭教育途径。通过密切和家长的沟通,共同商讨并解决部分女生发展的具体情况和主要问题,共同实施对学生的教育。
五、开展女生教育的内容
依据中专女生教育的总目标,学校应该从泛化和细化的德育两个方面开展女生教育,其主要有:
1、积极进行形式多样的泛化女生教育――校园女生文化专区与女生心理辅导,营造女生发展的积极氛围。
①树立积极奋发的学校精神。要促进女生的群体发展,首先要树立积极奋发的学校精神,促进女生成才志向的树立和主体自觉意识的觉醒。学校可以分年级进行主题教育:(男女生可以共同开展)十六岁花季少女成才系列活动(中专一年级)、社会实践系列活动(中专二年级)、十八岁成人教育系列活动(中专三年级)组成了女生理想成才教育递进系列,使理想成才教育贯穿学校生活始终。
②营造健康优美的校园文化。健康优美的校园文化是积极向上的学校精神的重要体现。把专业特点与技术比武相结合,以女生专业的班级牵头,如:服装设计与制作、会计电算化、文秘、医学美容、高级护理,幼儿教育开展专业技术比武大赛;开展广受女生欢迎的选修课,如:插花艺术、形体训练、音乐欣赏、美术欣赏等;组织女性为主的社团,如:女子健美操队、女子升旗班、女子乐队等。
③帮助她们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心理学认为,女生有时心胸不够开阔,爱计较,爱嫉妒,容易退缩,不敢为人先……这些心理因素影响了女生的团结协作,影响了和谐的女子群体的生成,影响了女生的群体发展。关怀少女内心世界,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是促进女生群体发展的重要一环。通过女生部注意对女生的心理的普查。作为青春期的学生,本来就敏感脆弱容易产生不良情绪;而女生在好奇心、叛逆思想等的驱使下,在与异性相处过程中,早恋现象实有发生。中专女生常见心理问题有:性心理、早恋心理、妒忌心理、自卑心理、孤独心理、逆反心理、挫折心理、青春期焦虑症、癔症、神经衰弱症、社交恐惧症吸烟饮酒心理、自杀心理、犯罪心理等种种问题,进行全面的心理咨询和治疗十分迫切和必要。
2、积极建设内容丰富细化女生教育――女生特色的专题德育课程。包括有:女子成才教育:古今中外女性英才范例及其人品分析课;行为规范教育:国家保障妇女权益法律与女性社会责任课;社会实践教育:人才学基本原理与女性人才形势课;世界妇女运动现状与中国妇女发展趋向课等等;心理健康教育:性健康教育与社会性别意识教育课程;女生心理健康与思维训练课等等。
第一条 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第三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师资格工作。
第二章 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
第四条 教师资格分为: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第五条 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第三章教师资格条件
第六条 教师资格条件依照教师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其中“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第七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第四章 教师资格考试
第八条 不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得教师资格,应当通过国家举办的或者认可的教师资格考试。
第九条 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的编制、考务工作和考试。成绩证明的发放,属于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属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组织实施。
第十条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进行一次。
参加前款所列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全部及格的,发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当年考试不及格的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补考;经补考仍有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科目不及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根据需要举行。
申请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学有专长,并有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者副教授推荐。
第五章 教师资格认定
第十二条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认定其教师资格。
第十三条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本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第十四条 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
教育行政部门和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期限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规定,并以适当形式公布。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
第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认定结论通知本人。
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
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七条 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拟取得更高等级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教师资格的,应当通过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或者取得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并依照本章规定,经认定合格后,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六章 罚 则
第十八条 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二十条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深入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紧紧围绕创新发展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努力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需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发展社区教育,稳步发展民办教育。以改革创新挖掘内涵,以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以加大投入强化基础,以调整专业优化结构,以提升特色办出水平,全面提高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和服务能力,促进全市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的科学发展。
二、主要目标:
1、巩固事业发展规模。中等职业教育招生2.1万人,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实现高中段入学率达95%、毕业生就业率达90%工作目标,使90%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2、着力强化内涵建设。创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1所。创建省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市级实训基地4个。创建省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5个,市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10个。
3、积极发展社会教育。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万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40万人次,农民工培训和老年教育各1万人次。创建省级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1个,市级6个。创建省级社区教育中心3个,市级8个。创建省级社区学院1个,社区教育示范乡镇2个。完成企业职工培训12万人次。
4、稳步发展民办教育。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内涵建设
1、推进示范学校建设。在扎实推进中等专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工作的同时,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水平为目标,继续推荐一批办学定位准确、产教结合紧密、改革成绩突出的中等职业学校进行项目申报,通过创建和建设,使项目学校成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示范、提高质量的示范和办出特色的示范,在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更好地发挥骨干、引领和辐射作用。
2、强化实训基地建设。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意见》,根据经济和产业发展的态势,按照“七个合一”的要求,集实验、实训、生产、服务为一体,以内涵建设为重点,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设施先进、绩效显著的特色实训基地和高水平实训基地。加强对已立项的国家和省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督查指导,认真落实项目计划书的建设要求。中等专业学校、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金山中等专业学校要按计划、按要求加快工作力度,全面抓好国家和省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确保年内通过绩效评估。
3、加强新一轮专业建设。紧密围绕市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需要,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引导职业学校以专业建设为核心,积极开发新兴专业,着力打造品牌专业,大力发展符合地方经济建设需要的特色专业,推进专业链的延伸和专业群的开发。按照《省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标准》要求,积极开展市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大力推进省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创建。强化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统筹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实施合格专业认定工作,加强对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水平的抽测,并作为合格专业建设的重要条件。引导和推进职业学校积极实施并完善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方案,强力推进专业建设提升水平、错位发展、办出特色,形成与区域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相匹配的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的职业教育专业体系。
4、优化师资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和出国培训计划,努力培养一批职业教育名教师、专业带头人和教学能手。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建设能力和教学水平。举办专业骨干教师、专业负责人、教研组长培训,开展专业教师到企业锻炼和教师技能大赛。充分发挥好出国培训、国家级教师培训的二次传播作用,通过消化吸收,开展好汇报培训,为职业学校教师不断产生新思维、新思路,催生新理论、新观点搭建好平台。积极鼓励教师参加信息化教学大赛,创新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稳步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进一步加强社区教育中心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不断提高社区教育中心师资队伍水平。
(二)继续深化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改革
1、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加强对教学工作的指导,以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和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这两项重点工作为抓手,深入开展教学研究,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落实“五课”教研、“两课”评比活动,开展立足课堂、面向现场的教学研究和专业实践,促进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在教学领域有效转化。加大对职业学校教学研究和课题研究的督促力度。进一步加强市中心教研组工作,统一工作标准,规范活动内容,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职业学校教材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发的《中等职业教育用书目录》选用教材,严格实行教材的全市统一征订和统一发送,确保职业教育的教材质量。指导中等专业学校做好省第八届职业学校“校长杯”乒乓球比赛的承办工作。做好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年研究课题的结题工作和2012年研究课题的立项工作。
2、深化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落实《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行动计划》,坚持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积极推行订单培养、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任务引领、项目导向、场景模拟等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围绕人才培养方案研制、教学模式改革、评价方式改革、课程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推进课程改革实验点和实验学校工作的不断深入。进一步扩大对口单招招生规模,加强单招教学业务研讨,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统一单招教学进度,提高单招教学质量,提高本科上线率。落实省教育厅制定的中职毕业生注册进入高职院校学习方案,积极开展中职毕业生注册进入高职院校学习试点工作。
3、强化学生实践技能培养。把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有计划、有目标地落实专业实验、实践课程,开展学生的技能训练,组织好学生顶岗实习,努力提高学生的岗位实践水平。按照教育部提出的“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技能大赛”的要求,积极推进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把广泛开展各类专业技能大赛作为各职业学校一项常规性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在广大师生中营造学技、练技、竞技、展技的良好氛围,真正实现技能大赛的“四覆盖”。认真学习技能大赛先进学校的经验,把争先进、创一流、上省赛、进国赛作为每一个学校的奋斗目标,尤其是五年制高职校、国家示范校、省高水平学校要突破常规,做到省赛有名次,国赛有位置,为全市职业教育争优创先做出贡献。指导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承办好2012年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化学检验技术项目的比赛工作。
4、积极开展创业创新教育。积极推进创业行动计划的实施,广泛开展职业生涯教育和设计活动,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职业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职业教育创业园和创业基地,引导在校学生进行创业锻炼,帮扶毕业学生开展创业实践,积极为学生创业提供条件,并大力宣传学生创业实践的成功典型。要积极开展学生创新教育,通过建立创新工作室和成立学生专业兴趣小组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开展创新活动和创新竞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努力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积极组织参加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创新大赛,文明风采大赛、职业教育信息化大赛和全省职业教育创意论坛。
(三)提升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服务水平
1、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加大推进县区教育现代化建设力度,完成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一是要实现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5%以上,努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各类高等教育机构学习的比例。二是要加强社区教育中心建设,拓展和优化社区教育资源,实现从业人员年培训率达50%以上。三是中等职业学校达到省优标准,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达5%,“双师型”教师比例达65%以上。四是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备的学校安全保障体系。深入指导县、县教育现代化的创建工作。
2、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积极推进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的深度合作,密切学校与企业的广泛联系,大力开展“订单式培养”,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面的资源优势,与行业、企业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共同开发专业和课程,形成学校与企业、专业与产业、课程与岗位对接服务的格局,努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能力。大力实施职教富民工程,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农民创业培训,开展退役士兵和返乡农民工的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强化职业学校学生职业能力培养,鼓励学生创业、创新、创优,毕业生职业资格等级合格率达到98%,中级工合格率达到80%,毕业生就业率和专业对口就业率达到90%和60%,全面提升学生的就业层次和就业质量。
3、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乡镇(街道)成人教育中心校统一更名为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切实加强乡镇和街道社区教育资源统筹,积极构建各类教育相互沟通、相互衔接的社区教育体系,鼓励职业院校和有关机构广泛开展面向全民的教育培训活动。高标准抓好省级项目的创建工作,重点建设好社区教育中心和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在硬件建设、运行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引领全市社区教育和示范基地整体水平的提升。指导区教育局承办好市暨区201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大力推进数字化学习社区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数字化学习网络。积极提升农民培训的科技含量,主动加强与农业、科协、劳动等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指导各县区、乡镇(街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培训,使受教育者学到最新的科技知识。
4、认真抓好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加强对县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工作的督查指导,积极申报第二批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认真落实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方案,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按照“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制度的建立,完善政府统筹、部门协作、行业企业积极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完善职业学校实习实训定点企业制度,完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制度,推进职教集团建设,推进职业学校内部机制改革,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推进职业学校办学活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实力的增强。努力在职业教育的改革创新中不断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效。
(四)促进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和谐发展
1、稳定事业发展规模。继续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认真落实职业教育的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制度,加大目标考核力度,为职业教育招生营造良好的氛围,确保全市高中段入学率的稳步提高。积极开展东西部合作办学,吸引西部地区学生来我市就读职业教育。组织开展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积极面向退役士兵开展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以县级职教中心为主要基地,面向返乡农民工实施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指导中等专业学校做好新疆内地中职班的招生与管理等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行为。
2、加强学校常规管理。要认真落实《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学生、后勤管理规范(试行)》,把抓好《规范》落实作为学校强化内部管理、促进内涵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作为提高教学、学生、后勤管理能力和水平的一项常规工作来抓,从根本上促进学校的三风建设。加强职业学校的德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开展公民道德教育,积极创建省职业学校和谐校园,开展职业学校三好学生、先进集体、优秀班主任等评选表彰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完善教研组织机构,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教学研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积极推进全市职业学校的信息化管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生态校园、和谐校园、人文校园,强调环境育人、文化育人、专业育人,形成富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校园文化体系。指导各社区教育中心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加强教学设施的管理及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创建优美的社区教育环境。
整合乡镇教育资源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农民素质、致富农民、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实现小康目标、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整合乡镇教育资源有利于更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大局,有利于形成合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满足群众多样化学习的需求。近年来,全县依托成人教育中心校、基层党校、党员远程教育站、人口学校、文化站等机构,加大对农村各类人员的培训力度,全县农村人口文化素质、劳动素质得到较快提高,但也存在软硬件重复投资、资产闲置、人财物资源浪费等现象。通过整合,实现人力、物力、财力的统一配置,达到有限教育资源使用效益的最大化,有效提高各类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明确目标,统一成立乡镇社区教育中心
乡镇社区教育中心是在社区教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成人教育中心校为依托,整合基层党校、人口学校、劳动服务站、党员远程教育站、文化站、图书室等教育力量于一体,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本区域社区教育培训工作,具有社区教育组织管理职能和承担社区教育培训任务的社区教育机构。
各相关单位要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区域发展的原则,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形成推进社区教育加快发展的新机制。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区域内社区教育中心的现有资源,加快实现成人教育向社区教育职能转变,依托成人教育中心校成立“县××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将基层党校、成人教育中心校、人口学校、劳动培训中心等各类培训机构合署到社区教育中心办公,对内一套班子,对外多块牌子,专人负责管理,各司其职。到8月底,乡镇社区教育中心要实现全覆盖(达市级标准,建设标准附后),其中等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建成省级社区教育中心。逐步形成以县农民培训中心、就业指导中心、中等专业学校等县级培训机构为龙头,乡镇社区教育中心为骨干,村(居)委会社区教育站为基础的城乡一体、水平较高的社区教育网络,不断满足社区从业人员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三、整合资源,统一实施乡镇各类教育培训
一要整合培训基地。将乡镇成人教育中心校的校舍作为社区教育中心的专用基地,没有校舍或校舍面积不足的,各乡镇可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在乡镇政府所在地落实固定场所,建立专用的培训基地。各级各类示范基地、示范户可作为社区教育中心的教学示范基地,同时在重点企业增挂社区教育中心实习基地的牌子,作为培训中心技能实验基地。原各培训机构的所有设备和图书资料等归整合后的社区教育中心所有,建立资产分类台帐,明确产权,集中保管,统一使用。
二要整合培训师资。乡镇分管领导任社区教育中心主任,具体负责协调工作,成教中心校校长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社区教育中心日常工作。每个乡镇都要安排不少于1名专职人员从事社区教育工作,每一个行政村(居)委会配备一名兼职社区教育管理干部。农村按总人口的万分之一至一点五的比例配足乡镇社区教育中心教师。教育主管部门要选派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教师充实到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具体负责社区教育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同时,各社区教育中心可根据培训任务与需求,动员社区的农业技术专家、学者等科技工作者和有一技之长的社会人员成为社区教育的志愿者,为社会化教育培训提供教师资源。
三要科学安排培训内容。积极有效实施现代农民教育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程以及“两后双百”培训工程。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现代远程教育技术,依托县中等职业学校网、中小学校校通、党员基层教育网等网络教育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教育信息服务网,及时把致富信息和技术送到农民手中。要紧紧围绕现代农民教育工程,举办多层次、多规格、多门类的培训,运用专家讲座、现场培训等多种教学手段,开展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科技素质教育、法制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青少年文化艺术教育培训、公民道德教育、人口教育、老年教育等,有条件的还可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函授教育。
四、落实措施,确保乡镇社区教育培训工作的健康开展
一要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工作领导机制。各乡镇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纪组宣、科教文卫、计生、工青妇、文化、涉农部门等组成的社区教育中心协调领导小组,基本形成以“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参与、社区自觉活动、干群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把社区教育工作列入政府和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制订社区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通过建立议事办公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教育评估督查制度等,出台一系列推动和发展社区教育的文件,使社区教育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